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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方案 篇1
一、目标任务
x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目标任务是解决19万农村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x区6.82万人,x区6.79万人,x区5.39万人。
二、建设要求
1、供水水质达到国家爱委会和卫生部颁发的《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
2、供水量每人每天不低于40升;
3、供水的水源保证率不低于90%;
4、供水工程当年必须供水到户。
三、科学规划
各区根据省批复的可研报告、省下达的年度建设计划、省发改委《最新调整x-x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可研报告最新事项的通知》和省水利厅《最新印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实用)编制提纲及说明的通知》的要求,围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覆盖的目标,本着解决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应在原规划范围内,总人口数不变的原则,坚持四个优先,即:新农村建设、土地及宅基地整理整村推进项目点优先;对原有水厂改造扩容,通过管网延伸增加服务范围的优先;与城镇化、工业化、产业化和清洁家园、绿化乡村工作相结合的优先;偏远农村学校和农村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的优先。因地制宜地确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型式和布局,明确工程建设处数,将待解决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落实到村,认真编制x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实用)。根据省发改委、省水利厅《最新转发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最新改进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利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通知》精神,及时上报市水务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同时协调区发改委审批,并上报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备案。
四、资金筹措
资金筹措原则上比照x年度筹措方式,各区做好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工作,积极探索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五、实施计划
以各区x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实用)批复为准。
六、项目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市政府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区政府是本工程的实施主体,负责本区域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计划编制、资金筹措和建设管理。水务部门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主要责任单位,负责编制工程项目的实施方案(实用),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会同最新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审批、计划下达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筹措配套资金,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宣传、普及饮水安全知识、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监测;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监管及水质监测。物价部门会同水利部门和用水户代表核定合理的供水价格;国土资源部门协调解决工程建设用地。
工程建设按照项目建设六制要求组织实施,明确项目法人和建设单位,对设计、施工队伍和工程监理的选择,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办法,按工程建设要求实行合同管理。对通过市场化运作,由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建或改建的水厂,要明晰产权,谁投资建设,谁负责管理。
工程开工建设前,要利用适当形式公布工程建设内容、供水人口、投资预算、筹资办法、责任人名单等,接受社会监督。
七、工程验收
项目竣工后,各区要按照《x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办法》的要求,及时整理资料,进行区级自验。自验要有受益群众和监督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和水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并签字。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向市水务局提出市级验收申请;市水务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等最新部门进行市级验收;市水务局根据验收情况,适时向省水利厅报请省级抽验。验收合格的工程随即公示;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要立即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照建设合同和建设管理的最新规定严肃处理。各区要建立健全工程档案,建成的工程要设立标志和管道安全标志,标明工程名称、建设时间、投入资金、受益范围、施工单位、监督单位、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等。
八、运行机制
1、落实管护主体
区、乡(镇)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和落实好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在工程建设之前,必须先明确管理体制和管理人员,在充分尊重受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工程管理办法,确保工程良性运行。按照有利于群众使用、有利于工程可持续利用的原则,明晰工程所有权,放开搞活经营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在经营管理上,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可以由用水合作组织自己管理,也可以实行承包、租赁、拍卖使用权等办法进行管理。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规模,经营方式逐步向集中管理、公司化运营方向发展。
以国家投资为主、结合群众筹资投劳兴建的跨乡镇的规模较大的集中供水工程,由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乡镇水利站负责管理,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还可通过租赁、承包和产权转让等多种形式进行管理、运行和维护,实行企业管理、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形成以水养水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
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规模较小的跨村或单村供水工程,可组建用水户协会行使 业主职能。单村供水工程也可经2/3以上用水户同意由村委会行使 业主职能。工程的运行维护和经营管理可由用水户协会或村委会直接负责;也可经2/3以上用水户同意,通过公开竞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单位或具备相应管理能力、掌握供水技术、讲诚信的个体户经营,并签订合同,明确用水户协会 (村委会)和经营者的权责与收益分配等;联户建设的小型供水工程,实行自建、自有、自管、自用的管理体制。
以民营资金投资为主、国家补助为辅,采取BOT方式融资兴建的供水工程,按照事前签订的合同,在规定期限内,由民营投资者经营管理。
由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权、以私人投资为主或股份制形式修建的供水工程由业主负责管理。
2、强化行业监管
农村饮水工程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不得改变工程用途,在拍卖、转让时要经过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由个人为主投资兴建的水厂,要通过与政府签订合同明确权利与责任,对社会公益事业承担义务。对国家投资或国家参与投资建设的饮水工程,拍卖、转让、租赁或承包必须公开、透明,国家投资部分的收益应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或补偿供水工程的政策性亏损。实行承包、租赁等方式经营管理的,要规范程序,依法签订合同,按合同办事。工程管理委员会、用水合作组织、业主、供水单位接受水务、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制度,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的监督、质询和评议。
供水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办法,把职工收入与岗位责任和工作绩效紧密联系起来。
3、合理制定水价
建立有偿供水制度,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形成以水养水的新机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供水价格,纳入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范畴。各区水务部门要与物价部门、受益群众一起,按照省水利厅《转发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最新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涉及的最新收费比照实行扶持政策的通知》精神及电价等优惠政策,并根据工程运行、维修、养护、折旧、人员工资和群众承受能力,制定合理的供水水价。
对于经济困难的农村居民用水,可暂按运行成本水价收费,有条件的地方应按全成本水价收费。因工程规模过小、群众承受能力有限等原因,成本水价一时不能到位的,应确保运行费和维修费。有一定收益的乡镇供水工程,其水价核定依据国家水价政策,做到回收成本和实现盈利,同时兼顾农民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对农民生活用水给予优惠。对于二、三产业和乡镇机关等单位,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供水价格。
4、规范水费收缴
水费由供水管理机构或由其委托的单位、个人计收,使用水费专用票据。用水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供水价格按时交纳水费。逾期不交的,供水管理机构有权按合同约定加收滞纳金等方式进行处理。供水单位要定期向群众公布水价、水量、水质、水费收支情况,确保群众吃上放心水、明白水、安全水。
5、实施优惠政策
规模较大的水厂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统一纳入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规模较小的水厂用地仍属农业用地性质,由乡镇和村自行调剂解决。落实省物价局、水利厅《最新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电价的通知》精神,规划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最新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政策优惠。
饮水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开展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区“四河”水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切实解决当前污水接管工程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污水接管工程建设,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功能,改善和提升水环境质量,现就全区开展污水接管工程专项行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任务
全区范围内尚未完成污水接管和雨污分流改造的各类学校(不包括即将被合并或搬迁的学校)、农贸市场、住宅小区,凡符合接管条件的,做到应接尽接。
1、学校接管。20xx年8月下旬,完成165家学校污水管网分流及接管方案,并全面启动实施;9月底,完成34家已接管学校内部管网的梳理排查整改工作,做到雨污水管网真正分流;11月底,完成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69家学校内部雨污管网的分流和接管工作;完成62家学校内部雨污管网的分流并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学校外部管网延伸19公里。20xx年12月完成工程验收。
2、农贸市场接管。20xx年8月下旬,完成38家农贸市场雨污水分流及接管方案;9月底,完成对13家已接管农贸市场内部管网的梳理排查整改工作;10月底,完成14家农贸市场内部管网的雨污分流和接管,完成11家农贸市场内部管网雨污分流并自建污水处理设施11处;完成农贸市场外部管网延伸3.0公里;20xx年11月完成工程验收。
3、住宅小区接管。20xx年8月下旬,完成41家住宅小区雨污水分流及接管方案;9月底,完成对已接管的32家住宅小区内部管网的梳理排查整改工作,做到雨污水管网真正分流;11月底,完成4个住宅小区内部管网的雨污分流和接管工作,完成5个住宅小区内部雨污分流并自建污水处理设施5处;完成住宅小区外部管网延伸1.2公里;20xx年12月完成工程验收。
二、工作内容
1、对凡在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即管网延伸1公里以内)的学校、农贸市场、住宅小区。内部先实施雨污水管网的分流改造,将厕所、食堂、宿舍区、工作区、居住区、店面等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内部污水管网收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雨天产生的雨水汇集排入雨水管网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道或河道水体。
2、对暂不具备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条件的学校、农贸市场、住宅小区。在进行内部雨污水管网分流改造后,生活污水处理近期采用分散式污水处理模式过渡,处理技术有:小型污水处理装置、沼气净化池、人工湿地等,过渡模式应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经论证后确定,待今后条件具备后再将内部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3、对已完成雨污分流和接管的学校、农贸市场、住宅小区。要对内部管网进行梳理排查,防止雨污水管道间的窜流或混流,保证雨污水管网做到真正分流。
4、污水管道管材建议选择采用UPVC加筋管、HDPE双壁波纹管,管径大小根据排水量确定,但直径不宜小于250毫米。
三、责任分工
1、学校接管
学校内部雨污分流和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小学校由区教育局牵头,各学校组织实施,建设经费由各学校承担;幼儿园由所辖地各镇(开发区、街道)政府负责并承担建设费用。
学校外部污水管网建设:按文件精神,对完成污水设施收购移交的镇,主管网由区排水管理处负责建设,支管网由所在镇(开发区、街道)政府负责实施并承担上级经费;未完成污水设施收购移交的镇,其主、支管网建设由所在镇(开发区、街道)政府负责建设并承担建设经费。
2、农贸市场接管
农贸市场内部的雨污分流和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区发改局牵头,各镇(开发区、街道)政府负责实施并承担上级经费,农贸市场外部污水管网的建设按学校接管方式实施。
3、住宅小区接管
住宅小区内部的雨污分流和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所在镇(开发区、街道)政府负责实施并承担上级经费;住宅小区外部污水管网的建设按学校接管方式实施。
区排水管理处负责污水接管行动的技术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要把污水接管工程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迅速成立相应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及时研究,迅速部署,全面展开。
2、切实落实责任。本次污水接管工程专项行动涉及各镇(开发区、街道)及发改、教育、建设等相关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集中精力,密切配合,要对照目标任务分解的要求,层层细化分解,将具体目标、任务、进度和责任落实到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快启动、快推进、快见效,按计划如期完成。区水利局及各镇水利站要负责整个接管专项行动的牵头协调工作指导和督查工作。
3、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严把规划设计、施工管理及质量验收关,严格验收标准和整治要求,选择实力强、信誉好、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确保雨污分流工程质量。
4、加强督查考核。区水利部门要加强对各地污水接管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督查和指导,每旬组织督查,每月组织工程推进情况点评。协调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矛盾,促进行动的全面完成。
饮水方案 篇3
根据水利部《关于做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为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打造“建得成、管得好、用得上、长受益”的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网络,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将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延伸至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区)居委会,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系,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不巩固、易反复、水质保障程度不高等问题,让群众喝上“放心水、稳定水、干净水”,全力推进我县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
二、工作任务
建立乡镇党委班子成员为“总网格长”,驻村乡镇干部为“包保责任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社区)居委会主任为“村级网格长”,村民小组组长为“组级网格长”,落实农村饮水工程水管员为“网格员”的责任管理体系,行政村树立网格公示牌,乡镇绘制网格图上墙,县级绘制总网格图在政府网站公示,人员变更及时更新,建立农村饮水工程档案。
三、责任包干
(一)总网格长工作职责
1.应全面了解和掌握本网格内的农饮工程、供水人口、供水方式、供水服务等基本情况。
2.贯彻落实农村饮水安全政策,定期组织开展调度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3.明确网格内成员的各项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开展网格督查和指导活动,及时做好人员变更,更新公示等工作。
4.落实农饮工程管护经费,组织建立农饮工程网格化管理考核制度。
5.组织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村级网格长工作职责
1.建立网格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规章制度,督促组级网格长、网格员落实到位。
2.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按照各地小型农饮工程全面定价标准,实现全面收费。
3.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制度,定期公示维修资金、水费收缴等使用情况。
4.定期巡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水质消毒和沿线管网等工程运行管护情况。
5.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标识标牌,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编号、水管员姓名和联系方式,供水服务热线和应急抢修电话等。
6.及时处理上级交办的农村饮水安全有关工作,及时回复群众信访、诉求,建立群众信访投诉处理台账。
(三)组级网格长工作职责
1.定期巡查水源,保护水源,监督并倡导网格内农村居民共同维护水源地的环境卫生,做好水源保护工作;
2.监督和协助水管员开展日常维护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水管员做好应急抢修和维护工作;
3.加强村民自治管理,共同保护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设备;
4.加强用水宣传,监督并倡导村民合理用水,依法依规及时缴纳水费;
5.向群众宣传坚持节水优先,建设幸福河湖,共同保护水资源。
(四)网格员工作职责
1.定期巡查水源,每周不少于一次,负责水源地、集中供水工程的环境卫生;
2.定期检查和巡视输、配水管道、阀门、消毒设施等供水设施,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因资金或技术能力不足等原因不能及时维修、更换的,要及时向供水单位负责人或村委会报告,及时保证正常供水;
3.按规定投放药剂,并根据水源水质状况适时调整用药,保证供水水质合格;
4.按规定及时收缴水费,并建立台账;
5.向用水户宣传节约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0月16日)。按照水利部《关于做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0〕7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
2.建立台账阶段(2020年10月17日~2020年10月30日)。各村摸清本辖区基本情况,区划包保网格,明确管护负责人,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的人、具体的工程点,并在责任区内予以公示。同时,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台账备查。
3.实施阶段。2020年10月31日按照方案全面实施,确保工作出实效。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农村饮水安全是最大民生工程,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盯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工程管护体系。
2.加强业务指导和考核。县级加强政策和技术等方面宣传和指导,及时安排基层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参加省、市、县举办的相关培训,全面提升基层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各乡镇要进一步压实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加强“村级水管员”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3.及时上报资料。各乡镇要克服时间紧、工作量大等诸多困难,对照工作要求,建好农村饮水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台账,于10月31日前报县农饮办。
4.加强监督检查。农村饮水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今后的年度考核内容,县农饮办将不定期开展工作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将在全县通报。对整改效果仍然不明显的,将提交县委、县政府督察部门跟踪督办。
饮水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实施“蓝天碧水工程”的部署要求,推进我县“蓝天碧水工程”顺利实施,打好打胜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攻坚战,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市政府规定的二级以上天数为目标,以控制城区环境污染、改善城区环境质量为重点,控制新污染,治理旧污染,严惩违法排污,完成“蓝天碧水工程”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各项指标任务,为建设国际更具知名度、国内最具影响力的晋商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整治目标
严厉打击城区各类违法排污、违法建设行为,控制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减少噪声污染,年削减烟尘排放2842吨、二氧化硫排放3038吨,全年城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170天。
三、整治任务
整治范围为东外环以西、南外环以北、西外环以东、108国道以南城区范围内的工业窑炉、采暖锅炉、茶浴炉、宾馆饭店营业性炉灶、露天饮食炉灶等燃煤污染源和促销音响设备。具体任务为:
1、根据区域位置,古城外茶浴炉改造为太阳能热水器或电热水器,古城内茶浴炉改造为电热水器等清洁型设施。改造宾馆、饭店的营业性炉灶,全部使用气、电、油等洁净型燃料,拆除原有燃煤灶口。由县委副书记郝向明负责,环保局组织实施,工商局、质监局、公安局、接待办、电力公司、古陶镇、社区配合。
2、取缔露天饮食炉灶和促销音响设备。由人大副主任李焕进负责,执法局组织实施,工商局、环保局、社区配合。
3、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源治理,关闭淘汰列入文件名单的15户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城区工业企业和窑炉。由政府副县长王金宝负责,经贸局组织实施,环保局、工商局、电力公司、古陶镇配合。
4、推进集中供气公司、峰岩集中供热公司、沃瑞思集中供热公司、洁源天然气公司按划定区域和整治进度铺设配套管网。根据集中供热供气进度,积极实施入网集中供热供气,对原有采暖锅炉实施限期拆除或治理改造,不得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对不具备集中供热供气条件的,推广使用洁净型煤并安装除尘、脱硫设施,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随着集中供热供气进度,分年度逐步改造。由纪检委书记王润明、政协副主席安修彪负责,城建局组织实施,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接待办、电力公司、古陶镇、社区配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与调查摸底阶段
成立县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领导组,制定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县政府召开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各牵头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行业、分类别、分区域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做到底子清楚,任务明确,为整治提供详实的第一手资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
7月底前取缔露天饮食炉灶和促销音响设备;7月底前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茶浴炉改造,8月底前完成经营生产性单位茶浴炉改造;8月底前关闭淘汰列入平政发[20xx]44号文件名单的15户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城区工业企业和窑炉;9月15日前完成宾馆饭店的营业性炉灶改造,全部使用气、电、油等清洁型燃料;10月底前,根据集中供热供气进度,根据集中供热供气的能力和条件,按照先行政事业单位,后生产经营性单位的顺序,对原有采暖锅炉予以拆除或治理改造。
3、检查验收阶段
由县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领导组对各牵头单位综合整治完成情况逐户进行检查验收、评比打分。并根据验收结果,严格奖惩,实行以奖代补,对验收合格者予以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形成合力。为推进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县政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督查监察推动”的工作机制,成立全县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领导组(名单附后),领导组成员单位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调作战。牵头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按时间、标准完成任务;规划局要组织编制集中供热供气规划,划定集中供热供气区域和各供热供气公司管辖区域;工商局负责实施牵头单位移送案件的营业执照吊销工作;电力公司负责实施牵头单位移送案件的断电、拆除供电设施工作;接待办负责取消逾期完不成改造任务的宾馆饭店的定点接待资格;公安局配合各牵头单位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古陶镇、社区积极配合所辖区域内环境污染的综合整治,从而形成配合有力、部门联动、层层落实的落实机制。县领导组每半月召开一次例会,由牵头单位一把手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下步工作做出具体安排部署,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舆论造势。新闻办、广电中心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会议、标语、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使综合整治的时间要求、方法步骤、政策规定做到家喻户晓。对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的进展进展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公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科学规划,政策扶持。集中供热供气是城区锅炉改造的前提和基础,规划、城建部门和供热供气公司要在科学规划、安全施工、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加快管网铺设进度,带动整治,促进改造,为圆满完成整治任务创造条件。从政策上对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予以扶持,实行以奖代补政策。除行政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改造0。5吨以上、1吨以下的锅炉、茶浴炉,每台补助5000元,改造1吨以上锅炉、茶浴炉,每台补助10000元。同时,对带头实施的单位给予一定的奖励,由领导组验收合格后及时兑现。
(四)严格执法,保证效果。城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排污单位和个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和投资主体,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抵制整治。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牵头单位要依法及时进行取缔,需要进行案件移送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断电、吊证。对妨碍公务、阻碍执法的,公安部门要给予严厉打击,推动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五)长效监管,巩固成果。综合整治结束后,相关执法部门、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防止反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做到监管任务到片、责任到人、落实到户。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饮水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指导意见》,扎实做好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工作,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通过镇政府水利部门全程监管,逐步建立管理专业运行规范的工程管理机制;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责任机制;财政扶持要素支撑的政策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农村供水质量与服务水平,满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需要。
三、工作任务
成立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主任由镇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主管镇长,成员包括水管所长财政所长各行政村村书记村长等。统筹负责本镇农村饮水安全各项工作。同时确定供水人员专门维修队伍水处理设备运行管护队伍及各个屯成立监督小组,由各村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村三委及社主任。对供水服务水质情况等监督检查,确保供水达到规定要求,问题切实得到解决。镇政府设立24小时公开举报及服务电话,确保农户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核实反馈,及时解决。
四、明确职责任务
1各村供水人员负责向用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
2水处理设备运行管护队伍负责本乡辖区内水处理设备滤料活性再生设备反冲洗工作,确保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3镇农村饮水工程维修队伍负责饮水安全工程的日常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给水利局,由水利局协助解决。
4镇农村饮水工程维修队伍负责全面管理供水工程运行。负责水泵变频器消毒设备水处理设备及零部件的登记建档及设备检修维修,出现问题后必须在8小时内修理或更换,管网出现问题后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超过两日。用水农户室内管件及设施损坏的,由用水户自行维修。
5各村负责水源井管护房冬季取暖工作,确保设备按照使用规范正常使用,如遇冬季停电,可采用火墙取暖,确保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如果水处理设备因冬季未取暖冻坏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各村承担,责任由各村负责。
6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负责对集中供水水源进行监管,管护房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饮用水源,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加强水源井周边环境管理,在水源井3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垃圾和有害物品,及时彻底清除水源地半径30米范围内的工业产生的污水和废水养殖业的粪便厕所垃圾站圈舍等污染源。建设施工确需使用集中供水水源的,须经供水管理单位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使用集中供水水源浇灌农田菜地。
7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责任台账,明确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并将责任人以及管理单位供水服务电话等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8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负责及时发布信息,要保证农户供水时间,不得擅自停水拖延供水时间和减少供水量,因特殊情况或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水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农户。依据《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中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管网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疾控部门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对报告不及时处理不利,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9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负责保证供水时间,实行用水定额管理。供水时间上要满足末端用水户的用水需求。
10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负责对饮水安全管理者进行把关,饮水安全管理者必须进行身体检查,要持县疾控部门颁发的健康证上岗,并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如发现有不宜从事供水工作的传染病,应立即离岗治疗。非管理者禁止进入供水设备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者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允许未成年人和年老体弱的人看管操作供水设备。供水设备必须由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确定的管理者本人操作,饮水安全管理者要接受县农村供水管理中心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接受培训指导不按操作规程操作及管理不善的管理者,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可以随时更换饮水安全管理者。
11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负责对可能影响安全饮水的农村道路建设村屯环境整治等工程进行监管。禁止取土修建建筑物构造物等进行其他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对影响管网正常运行的,应责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停止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要明确赔偿责任;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饮水方案 篇6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认清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重要意义,加快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推动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改变城乡环境状况,促进清洁家园建设。
三、工作内容
(一)生活垃圾处理
在平原地区、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乡镇、村庄垃圾处理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
在丘陵地区、盆周山区、沿江地区和地震灾区,县域内已建有垃圾集中中转、处理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的地区,城市周边乡镇、村庄的垃圾应采用“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方式;运输距离较远的乡镇、村庄目前可采用就近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方式,逐步实现集中收集、集中处理。
在民族地区生活垃圾处理推行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力争实现资源化、无害化。
生活垃圾处理工艺有卫生填埋处理、堆肥化处理、焚烧处理和多元化垃圾综合处理等。
(二)生活污水处理
平原、经济较发达地区和旅游地区的乡镇生活污水必须采用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方式;村庄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方式,村庄集中聚居区根据经济情况,可采用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
丘陵地区、盆周山区乡镇所在地的场镇应集中收集、集中处理,在建设方面可采用运行可靠、投资少、运行费用低的处理方式;缺水地区处理达标后废水尽量考虑农用;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庄或居民区可采用分散、联户集中或全集中处理方式;分散农户以户为单位采用分散处理与农用相结合的方式。
民族地区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应以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处理。
农村乡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有生化处理、自然处理或强化生化与自然处理相结合等方法,有沼气池、化粪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处理方式。
四、工作标准
(一)集镇: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必须≥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最低不得低于50%。集镇生活污水、垃圾集中收集、运贮、处理,依法有序。
(二)农村:各种生活污水、垃圾依法集中收贮、运输,按规定要求有效处理,不得乱排乱放。生活污水处理率≥7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80%,秸秆综合利用率≥6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各地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村,明确具体责任人,纳入对各级政府的目标考核。
(二)积极争取,加大投入
加大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农民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认识。
(四)加强指导,分类治理
分类对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提出指导意见,做到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选择投资少、效果好、运行成本低的实用工程。
(五)加强督察,追究责任
加强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中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专项督察,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县(区)和乡镇,予以通报,相关人员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当事人责令限期整改。
饮水方案 篇7
医院污水处理方法和工艺流程是根据处理对象而确定的,其处理对象有悬浮物、飘浮物、有机物、放射性同位素、病菌、病毒、酸碱等。其中危害较大的是病原体,兹分述如后。
(1)悬浮物及飘浮物
一般均在病房出口处设置化粪池。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其中比重较大的污染物在池中沉淀分离,发酵消化。在沉降过程中也夹杂一些病毒病菌随之沉降,故污泥也应作相应处理。化粪池出水仍会携带一部分漂浮物和机械杂质进入消毒池,这将影响消毒剂的杀菌效果,因此,污水进入消毒池前应得到充分沉淀和简单的过滤。
(2)有机污染物
医院污水的有机物一般小于城市污水,B0D5多在100毫克/升左右。可以利用水体本身的自净能力将其消化。但如果直接排入要求较高的地表水体、风景区等时,则对其有机物要进行处理,一般多采用生物处理法。
(3)放射性同位素
由于原子核自发蜕变产生射线,它的存在使污水具有放射性污染,无法人为的改变污水中放射性物质的强度和性能。因此只有用稀释或浓缩的办法来降低或避免其危害。对于这种污水可根据放射性物质的种类、半衰期长短来决定其处理方法。对于半衰期短的元素,采用储存的方法或用稀释方法进行处理;对于半衰期长的放射性物质可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法处理,将其先从污水中分离出来。根据调查,目前一般医院中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均系半衰期较短者,而且污水量较少,故通常采用储存法处理。
(4)寄生虫
寄生虫卵来源于粪便中,其比重大于粪便污水(约1.02-1.04),故可通过沉淀将其从污水中分离。一般用蛔虫卵作为寄生虫的死亡标准,即当蛔虫卵死亡时,便认为其它虫卵均已死亡。蛔虫卵在外界可活1-5年,但在发酵环境中,生命期则大大缩短。在堆积的粪便中,夏天能活7天,冬天能活21天。常采用的化粪池,污泥清掏周期在三个月以上,寄生虫卵完全可以在池中沉淀,在发酵环境中杀灭。
(5)病毒
病毒是一种远比细菌小的物体,他们没有完整的细胞结构,必须在一定的活细胞中才能生存繁殖。在人类的传染病中80%是由病毒引起的。病毒一般来说耐冷不耐热(但肝炎病毒对热、干燥和冰冻均有一定抵抗力,如甲型肝炎耐热56℃,1小时以上;乙型耐热60℃,4小时以上),不过所有病毒对高温煮沸和强氧化剂都很敏感,因此可投一定浓度的氯使其灭活。
(6)传染病菌
传染病菌的种类很多,但其活动规律则大同小异,一般在PH值5-9.6范围内生存,当PH值超出此范围病菌即死亡。在清水中能活一个多月,但在粪便污水中生活时间较短。这是因为:a.粪便污水中含有自身分解生成的氨,可起杀菌作用;b.大便分解还能产生某些灭菌素使细菌灭活。另外大部分病菌(除破伤风为厌氧菌外)都是好氧的。利用这一特性,如将水池加盖密封,一方面由于有机物分解消耗大量氧,另一方面因池子密封补氧困难,导致污水中溶解氧减少,致使好氧病菌在缺氧下自行消灭。
此外,在化验室、检验室中还有铬、汞等重金属存在,可用化学方法去除。
综上所述,医院污水是一种极其复杂的体系,因此,采用常规处理方法很难达到满意的效果。
近来发展起来的臭氧水处理技术,在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上被广泛应用,收到了极好的效果,这是因为臭氧比氯、二氧化氯具有更强的氧化能力,可以比氯快600-3000倍的速度杀死包括氯不能彻底杀死的所有细菌、病毒等;可将某些重金属离子Pb、Hg等氧化沉淀达到分离的目的;另外臭氧还可降低生化耗氧量(B0D)和化学耗氧量(C0D)、去除亚硝酸盐和脱色、除臭等。经此处理的医院污水,可大大提高排放标准,甚至可返回作为非饮用水使用。
饮水方案 篇8
随着中国在世界舞台绽放光彩,中国的城市发展也在向现代化进军。而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市政工程,更是突飞猛进的发展。众所周知,市政雨污水管道是城市的地下命脉,其关键性不言而喻。然而,在雨污水管道的施工过程中,对于质量的把握做不到严格控制,以至于雨污水管道在建设完成后问题层出不穷,给城市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严重困扰。结合现实中市政雨污水管的施工问题,笔者对此一一找出可防治措施,借此希望对城市的市政建设带来积极一面。
1、存在的问题
1、1管道渗水漏水问题
管道渗水漏水的情况是市政雨污水管的施工质量中的最常见问题。其原因有,比如(1)企业对工程成本的克扣,以至于购买的排水管材达不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有些企业为了自身利益,购买质量差等的管材,以至于在施工过程中容易损坏。而且在工程完成后,差等管材的使用寿命短,以至于渗水漏水的现象屡见不鲜。(2)老化的水管不及时更换。城市的雨污水管的管材以及部件老化情况严重,部分管道至失去了自身的功能。而市政工程的负责人员不及时更换,使管道不仅漏水渗水,而且有些方面更是对水资源的浪费。(3)管道接口之间不严密。在管道施工过程中管道口与管道口之间以及管道口与检查井之间所用的砂浆不饱满,橡胶密封圈的错误使用等情况时有发生。
1、2管道线路的偏移问题
在市政雨污水管的施工中,难免会出现突发情况。比如,(1)对于管道铺设时出现的障碍物,施工人员会更改铺设线路,而对于之后的线路就会产生影响,严重时会影响到整个工程质量。(2)由于在项目前期未对当地的地质条件进行仔细的考察或者因为技术水平较差,没有做好相关预案,也会对雨污水管道工程线路偏移产生影响,严重的甚至会出现延期施工或反复施工的情况,造成资源的浪费[1]。(3)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中,并没有按着规范操作进行管道铺设,以至于由于经验不足造成管道线路的偏移。
1、3管道回填土施工问题
回填土是管道铺设完成后进行的施工项目,然而在这一阶段也是雨污水管出现的高发阶段。(1)施工人员对于回填土的土壤选择不规格,而且在回填时,土壤与水分的混合比列不准确。(2)一些工程为方便用机器进行回填,这就导致了水管在压力下变形损坏。(3)施工人员对于回填土的施工流程规格不了解,也让回填土出现了差错,导致管道的施工质量得不到最后保障。
2、防治措施
2、1针对渗水漏水
首先企业要严格控制管材的选购,选用正规厂家的有质量保证的管材。按着相关规定的标准进行选购,对于尺寸材质也要有严格把关,而且在管材的运输以及保管方面也要有相关保障。其次,工程负责人员对于管道的检查彻底,对于老化的的管道部件即使更换,避免漏水渗水的情况出现。最后是管道口不严密的的防治措施,其中施工人员对于密封材料的选择要慎重。在管道口与管道口之间以及管道口与检查井之间的密封要按着规格进行施工操作。比如,对于刚性接口,要对管道的接口处清理干净,有必要时还要凿毛,应保持接口处的湿润,在接口缝隙内的砂浆要饱满、捣实,若出现裂缝和脱落现象要及时放工处理[2]。
2、2针对道路偏移
对于道路偏移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这需要项目人员做好工程前期的准备工作。项目人员在对某地进行管道铺设前,对此地段的地质条件用先进的仪器要进行反复多次仔细的考察。而对于不能避免的地段要做好相关预案,以谨慎细微的态度面对管道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当然,施工人员在现场施工过程中,要借助精确的测量仪器进行铺设管道的预测,面对施工时刻提高自己注意力,规避对于自己马虎而使管道偏移。
2、3针对回填土施工问题
对与土壤的选择不能过软已不能过硬,进行和水的混合时按着正确比列混合,将粘性调制到最合适。另外,在管道铺设完成进行回填土时,要对管道的两侧进行回填,对于管顶上方50cm之内和管腔的部位要用打夯机(或人工)进行分层回填,其厚度要控制在20cm以内,禁止压路机对距管顶较近的地方进行填土碾压,防止损坏管道[3]。
结束语
总而言之,虽然市政雨污水管道工程不是大工程,但它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其自身施工质量的控制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对其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找出其对应的防治措施,为市政雨污水管道工程的质量控制做出一点贡献。
饮水方案 篇9
为全面完成省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cod减排三年行动计划任务,配合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建设,率先在全省实现主城区污水“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根据《长沙市主城区排水口截污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两型社会”建设要求,全面实施主城区排水口截污改造工程,全面完成cod减排任务,改善浏阳河水质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和谐快速发展。
按照区政府主导、主管部门牵头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属地征地拆迁的原则,全面完成芙蓉区4个排水口截污改造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1、5月份完成长善垸的东屯渡泵站、亭子港泵站排水口的截污工作。
2、4月份完成东岸垸的罗溪港泵站、砂嘴子泵站排水口截污改造的规划设计工作,5月份招标,6月中旬完成拆迁腾地工作,7月份开工建设,年底竣工。
三、责任主体
长善垸的东屯渡泵站、亭子港泵站周边排水管网的疏导、分流工作由区重点办负责,农林水局、城管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环保局、东屯渡街道共同参与。
东岸垸的罗溪港泵站、砂子嘴泵站排水口截污改造建设由区重点办牵头负责,区农林水局、规划分局、征地办、国土分局、环保局、东岸乡共同参与。
四、工作机制
成立芙蓉区城区排水口截污改造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指挥部设办公室(设在区重点办),由王劲峰任办公室主任,胡远辉、李磊任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农林水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城管局、区重点办、区市政局、马王堆街道、东屯渡街道、东岸乡、区公安分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
指挥部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由办公室召集成员单位每十天进行一次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商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办公室负责各责任主体的督促检查。
五、保障措施
1、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相关单位须与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由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区政府督察室,根据责任书进度要求进行督查,逐月通报,年终考核。每月未达到进度节点要求的单位要向指挥部和区政府督察室说明情况,限期整改;未完成年度任务的单位由区政府通报批评,在年终考核时扣分,并实行行政问责。
2、建立资金保障制度。区政府将截污改造工程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局、区环保局要积极争取上级配套资金支持。
3、加强工程管理。长善垸东屯渡泵站、亭子港泵站排水口截污改造工作由区市政局牵头对排水管网进行清理、疏通。东岸垸罗溪港泵站、砂子嘴泵站排水口截污改造工作由区农林水局负责实施,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确保工程质量,各方建设责任主体对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承担责任。工程完工后须通过截污效果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饮水方案 篇10
一、工作目标
县以上城市(含县城)必须建有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其它县(区)要确保在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其中:市城区、市城区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
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由市物价局牵头。研究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根据省、市污水处理收费相关管理办法及时、具体落实。省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的污水处理原则上达到每吨污水收费0.8元”凡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要对运营成本给予补贴”要求,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年内所有县(市)全部要开征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吨0.8元。加强对污水处理费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费专款专用。
(二)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
1加快设施建设。已列入省、市规划。各市、县、区政府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尽快开展前期工作,年底前市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其它各县完成可行性研究,争取立项。建项目要倒排工期,确保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
2加快配套管网的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原则加大对城市污水管网的配套建设力度。扩展污水收集管网服务范围。新建污水处理厂,要坚持配套管网与主体工艺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要紧密结合旧城改造和道路建设,同步建设雨污分流的管网系统。
3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三)健全和完善城市排水许可制度。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监督检测排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的污水水质和水量,保障各类城市排水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的正常运转。
(四)积极探索和创新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机制。拓宽筹资渠道。鼓励污水处理设施使用国内银行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城市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污水处理项目要推行特许经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主体和经营企业,不再设立新的事业单位。
(五)切实做好污泥的处理工作。要高度重视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无害化处置。把污泥处置费用纳入污水处理成本,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鼓励结合本地的实际对污泥进行综合利用,对不能进行综合利用的污泥,必须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六)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建立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报表和通报制度。并在新闻媒体和市政府政务网站上按季度对规划、建项目进展情况以及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等进行跟踪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和责任,按照省、市环保工作的目标要求,分解指标,责任到市、县、区,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完成指标落实到每个年度,限期完成。各市、县、区要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广泛开展污水治理宣传教育。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水资源忧患意识。使排污单位和个人充分认识到污染者付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使付费成为自觉行为。
(三)加强部门协作。强化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营;发改部门依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城市污水处理项目的申报、审批,并根据国家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或国债)资金;物价部门负责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和收费办法的落实,财政部门负责收费收支情况的监管;环保部门负责排污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排放的监督管理;监察、审计、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大对污水处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市污水处理工作专班加强对各地污水处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组织检查,及时了解各地的工作进展和出现的问题,定期印发《污水处理工作动态快报》。
饮水方案 篇11
半年来,我乡为确保“五水共治”工作全过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充分发挥档案记录历史、服务现实的作用,根据《关于做好“五水共治”工作中图片资料拍摄收集的通知》(xx治水办〔20xx〕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五水共工作过程中档案管理的通知》(xx治水办〔20xx〕12号)的要求,多管齐下,做好“五水共治”文字、图片等多载体材料的收集和管理,推进“五水共治”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一、强化认识,提高意识
充分了解认真做好“五水共治”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档案,是“五水共治”工作的真实反映,是“五水共治”工作考核验收的重要凭证,是项目建成后投入运行以及今后管理维护的重要依据,也是“五水共治”工作成果展示的第一手素材。我乡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对做好“五水共治”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专人专岗的有效措施,确保“五水共治”全过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明确职责,确保实效
我乡积极对本辖区的“五水共治”档案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将“五水共治”档案工作列入“五水共治”整体计划,做到“五水共治”档案工作与“五水共治”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检查;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档案管理人员,及时做好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等工作。对县治水项目牵头责任部门配备专门人员,做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项目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将“五水共治”档案工作列入本单位部门档案工作重点任务,列入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并按规定将项目档案移交给县治水办统一汇总、集中管理。
三、加强管理,确保成效
加强档案收集。根据《xx县“五水共治”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我乡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五水共治”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参见《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按照“第一时间介入”的要求,着力收集反映“五水共治”工作重要阶段或成果,特别是反映治水前后变化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以及实物,做到应收尽收,不留遗憾。
做好档案归档移交。我乡计划在每年年底前完成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向治水办移交,归档文件必须收集齐全、手续完备,符合规范要求,同时要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和纸质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建设项目档案应在项目完工以后及时整理归档。
饮水方案 篇12
一、基本要求及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适度超前、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以治理城区生活污水为重点,以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环境,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解决环保问题,实现节能减排,推进生态建设。
二、建设目标及内容
紧紧抓住污水处理厂被列为国家扶持建设项目,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历史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千方百计加快进度,完成项目投资xx万元,确保在xx年xx月底前建成污水处理厂,年底前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厂至县城主管道xxKM。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县城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建设步伐,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和督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x,具体负责项目协调、组织、实施。
(二)注重资金调度,建立补偿机制
在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的同时,出台xxx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建立污水处理费调整机制,统筹整合城维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各种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建立财政补贴机制,保证合理的投资回报,确保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强化质量管理,加快工程进度
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的合理使用,做到高标准设计、高质量施工,健全质量三级管理网络,倒排工期,抢抓进度,确保工程质量达标和进度任务落实。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建立项目监管机制,明确工程建设目标、时间节点,加大工程监管力度,监理、质检站与项目业主同时到位,确保工程建设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建立项目专项跟踪督查机制,形成定期督办、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制度;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失误、推诿扯皮造成项目受损或延误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饮水方案 篇13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凝冻次生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各类饮用水水质的监管,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依据《取水许可水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确保饮水安全,精心组织,严把质量,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县域内各类饮用水水质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一)成立安全饮水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蒋仕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谭(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雷军(县卫生局局长)
王松(县水利局局长)
成员:刘勇(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海涛(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平忠(县建设局局长)
刘大国(县工商局局长)
李斌(县质监局副局长)
艾家伦(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谭承礼(县环保局总工程师)
谢本军(县卫生局副局长)
刘明强(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汪义彬(城关镇副镇长)
罗权友(双流镇副镇长)
蔡丹(金中镇副镇长)
黄咏梅(冯三镇副镇长)
汪兴军(楠木渡镇副镇长)
吴国祥(龙岗镇党委委员)
丁天前(南龙乡人大副主席)
蔡显东(永温乡乡长助理)
吴国敏(禾丰乡副乡长)
谢云萍(毛云乡副乡长)
刘福梅(南江乡纪委书记)
王文力(高寨乡副乡长)
刘茂(龙水乡副乡长)
李长云(米坪乡党委委员)
冯裕武(花力乡副乡长)
谢超凡(宅吉乡副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安全饮水检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监督工作,并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由雷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各部门职责
县卫生局:负责检查各类桶装水、瓶装水卫生质量,桶装水、瓶装水取水点水质监测,不符卫生标准及水质指标的立即责令整改,对无证经营的供水站坚决予以取缔,确保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质量及水质达标。
县水利局:负责对全县各类安全人饮水、水厂及县城周边应急水源的水质进行监测、管理和监督。
县环保局:负责对水源地排污口污水排放达标情况进行检查。
县质监局:负责对取水单位及各类桶装水、瓶装水的水质进行质量把关。
县国土局:负责县域内桶装水、瓶装水的取水地土地手续办理核实。
县工商局:负责检查督促县域内桶装水、瓶装水的经营户,规范经营、守法经营。
县建设局:负责县城居民饮用自来水的安全供给监测工作。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全县各类桶装水、瓶装水及农村饮水进行检查、化验,确保安全,对饮用“竹源牌”桶装水的人群进行跟踪调查和监测。
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内各类饮用水、桶装水、瓶装水的水质卫生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水源地的水质、水量、排污口污水排放达标情况、供水设施、消毒设施运行、使用和管理情况,加强消毒剂投放的监督检查;对无照经营、证照不全的经营者和无证经营的供水站坚决予以取缔,确保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质量。
三、工作步骤
1、4月17日—18日,对全县范围内采青矿泉水、富硒山泉、南江泉、硒泉、农二哥山泉5家品牌桶装水及在县域内销售的21个品牌瓶装水和49家销售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水质不达标的品牌饮用水采取封存或取缔,对在县域内销售竹源牌矿泉水的进行查封,并对近期已销售的进行跟踪调查和监测。
2、4月19日,对县城周边的应急水源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水源地的水质、水量、排污口污水排放达标情况、供水、消毒设施运行、使用和管理情况,加强消毒剂投放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消除安全隐患。
3、4月20日上午10点前,各乡镇、各部门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县卫生局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