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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教育的心得体会9篇

2024-10-19 13:21:11 司法教育的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范文# #司法教育的心得体会9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是一条“严以修身”的自省之路。中国两千多年来都是以儒家作为社会道德的核心,儒家强调个人的道德操守,以下是好工具范文网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作风建设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司法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1

法律作为治理国家不可或缺的手段,从古至今经历了创始、演变、发展到如今趋于完善的过程,可以说法制史的发展历程就是法律文化的演变过程,是璀璨文化明珠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下面我从几个点来谈谈对法制史的认识体会。

一、法律的思想体系演变

法律的思想体系经历着由德到礼,由礼到儒,再到去除儒家的过程。西周时期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思想仍具有很强的封建迷信色彩,他主要包括敬天、敬祖、保民三个方面,认为上天把“天命”交给有“德”之人,实际上这也是为封建君王统治提供了借口、而“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更是突显出了平民百姓与贵族官僚之间的不平等,法律完全是统治阶级的私人工具;而儒家思想进入法典是由魏晋到唐,上请与恤刑、亲亲得相守匿法律条文的出台,是一大进步,儒家思想进入盛行阶段;宋以后至清末是法制的进一步深化,此时儒家精神在法律中已经定型,法律的演进也就仅仅是流于形式,直至清末近代化才开始引发新的变化,打破原有“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结构,引入民主宪政理念,逐步去除了法律中的儒家精神。

二、法律的法律条文的完善与进步

郑国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史称“铸刑书”,成为了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明确了“法律公开”这一新兴地主阶级的立法原则;战国时期的《法经》是历史上第一步比较系统地封建成文法典,为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基础;而到了唐代《唐律疏议》的修订,成为古代立法的最高水平,也是迄今保存下来的最完整、最早、最具影响力的`古代成文法典;至清末变法修律,中华法系开展解体,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使的法律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历史上第一步资产阶级共国性质的宪法文件诞生,也在全国人民面前树立起了“民主”、“共”的形象。

三、司法机关的进步历程

古代的司法制度经过漫长的发展过程,西周时期的大司寇、秦汉的廷尉北齐的大理寺,均是实行“五听”、“五过”、“三刺”的方式,是“明德慎罚”思想的重要体现。唐宋时期发展为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以及地方司法机关。并且在不断演变的过程中形成了“德主刑辅”、“明德慎刑”、便民诉讼慎刑等司法指导原则,建立起诸如起诉与管辖制度、上诉与直诉制度、听诉回避制度、会审制度、等相当完善的司法制度,这些制度审判原则与现代司法有不可分割的传承关系,其中许多值得我们继承发扬。

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发展,也预示着我们的国家在不断的民主、完善进步,是一门值得认真仔细学习研究的科学。

司法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2

为了响应省厅“律师队伍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我们所开展了为期二十天的“律所、律师自查、审改专项学习”活动。本所律师之间深入交流恪守执业规范,贯彻律师职业道德之经验。这次活动中我积极参与其中,进行了学习和自查,总结心得如下:

1、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保证我国律师行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党的领导是律师制度之魂。《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唯一执政党,律师应当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努力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奋斗者。律师是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广大律师要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广大律师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律师队伍思想政治观念的主流是好的,但是在部分律师中还有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有的律师看不到主流问题,思想政治观念有认识上的偏差,不能正确分析和对待当前形势下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不单单强调文化教育方面,还应当包括思想政治建设这一课。

以人为本,就是讲:所有的形式都需要服从于实际。我以前就比较注重实务,而容易轻视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轻视政治站位的重要性,政治觉悟比较低不重视培养自己的党性。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知道了党的领导才是我国进行一切建设工作的最重要的实际。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这是远远不够的,今后我还要深刻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努力认清党的工作的伟大内涵,过滤自己,提升自己。

2、律所管理,不容小觑。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律师事务所是一个承载着一群社会精英的社会组织,关于律所,包括司法局对其之管理,律师协会对其之管理,律所主任、律所管委会、律所合伙人对其之管理。不规范的、违法的律所管理乱象在社会中屡见不鲜,对于这些行业败类应当严格剔除出去。传统意义上的律师事务所主任是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主任在章程和合伙人协议授予的职权范围内,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在主任负责制下,主任具有管理律师事务所的'日常事务,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外代表律师事务所等职责。随着律师事务所规模的不断扩大,管理事务的日趋繁重,加上律师行业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律师事务所主任在从事律师业务的同时对事务所进行管理已显力不从心,一方面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本身的律师业务难以兼顾,另一方面律师事务所主任并不一定具备管理一个规模较大所的能力,疏于管理,就可能出现问题。国内外一些大型律师事务所对这个矛盾已作出了有益探索,一方面管理与律师业务相分离,对事务所的管理主要由专门管理人才负责,律师则从自己并不擅长的管理业务中解脱出来,把全部时间精力投入到律师业务中去;另一方面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公司制度自创设以来就成为最重要的经济制度之一,在理论研究和实务中,公司制度得到了非常大的发展,已形成科学的和完善的体系。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各个律所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规模采取不同的管理模式,但是无论何种律所管理模式都要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的规范内进行运营管理,这样才能发挥律所之于律师提供平台、之于社会提供服务、之于国家方便对律师行业管理的价值。

3、律师要恪守本性、严于律己、不断学习规范执业。

律师首先是人,做律师首先是做人。律师职业是注重独立人格修炼、自由思想塑造、经常拷问良心的职业。在人品和专业面前,更应以人品为上,坚守做人底线,捍卫法治公平正义精神,为法治进程尽献绵薄之力,才配称为律师。

律师虽然是为委托人服务的,应当以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为首要职责,但是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守住原则,应当不因当事人的喜好而无原则地迎合,甚至怂恿当事人作出错误选择。当事人毕竟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同时,所经历的法律事务亦有限,因此,在当事人所追求目的的商业模式设计,或需要法律保障时,律师必须运用法律精神、职业操守、专业知识及相关事务系统知识辅佐当事人进行合法合情合理的酌定,而不能随当事人意志逐流。

法典自被修订出来那一刻落后于社会。律师职业是需要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我的职业。社会的不断发展要求律师要不断学习,保持持续的学习力,否则,就很难驾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今年伊始《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开始生效施行,还有民间借贷解释等新规的出台,如果律师不及时学习,更换新鲜血液,被社会淘汰事小,因自身的落后而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便是难赎之罪了。

律师是正义的化身,是以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服务的,而不是靠下三滥的手段,我们应当加强对律师荣誉意识的培养,丰富律师职业的内涵,推崇律师职业精神,提升律师的社会地位,广大律师意识到爱惜自己的羽毛,提升自我,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尊重司法规律和法治精神,严格信法守法。

司法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3

天生律师事务所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协的安排部署,开展了以“三个教育”、“三个规范”和“三个结合”为重点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我作为本所的一员,积极参加了各个阶段的活动。除参与集中学习而外,立足于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认真系统学习了上级规定的有关文件,并联系实际深刻领会文件精神。通过认真学习文件,严格自查自纠,使自己在思想认识、业务水平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执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简单总结如下:

一、增强了依法执业的观念

在我国,“律师的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律师的工作是通过担任刑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法律顾问等形式,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所面对的是具体的、特定的当事人的具体的法律事务,但我们工作的效果将对社会产生一定积极的或消极的影响。积极的影响就是,绝大多数律师严格依法办案,通过自己的工作向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宣传了法律知识,增强了他们的法制意识;消极的影响就是极少数律师出于不良动机,通过伪造证据等非法手段为其当事人牟取非法利益,损害了司法公正,让公民对法制产生不信任感。所以,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讲,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直接参与者。我们在执业过程中,必须始终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立场,始终坚持依法执业,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为己任。

二、增强了诚信执业的观念

这次律师教育整顿“三项教育”中的一项内容就是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诚信是对律师基本的道德和法律要求,是律师执业活动的生命线。过去在律师队伍中存在着一些不讲诚信的做法,比如对当事人委托事项敷衍塞责,玩忽懈怠,甚至只收费不办事,诱导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等等。这些做法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的形象。所以司法部明确指出,要通过完善代理制度、律师事务所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律师服务质量跟踪反馈制度、责任赔偿和保险制度等方面的制度,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促进律师诚信执业。但一个所的'诚信形象需要全体律师共同打造。我们在和当事人打交道过程中,应自觉坚持诚信,哪怕是短短几分钟的义务法律咨询,都应当以一个诚实守信的形象出现在当事人的面前。只有坚持诚信的律师才能赢得社会的欢迎,只有每个律师都讲诚信,律师事务所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

三、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认真自查,本人在执业活动中不存在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但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比如:认为自己仅是一名兼职律师,与专职律师天壤之别,所以很少与同行进行业务交流,制约了业务水平的提高;看到其他事务所有的律师与公、检、法办案人员打得火热,案源广、收入远远高于自己,有灰心丧气的情绪,甚至觉得做律师与旧社会的讼棍没什么区别,实在没有意思,等等。通过这次学习,我真正认识到律师是一个很崇高的职业,同时也为自己是一名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而感到自豪。更加坚定了在律师道路上继续往前走的信心。我不刻意追求名利,但我希望成为受老百姓欢迎的一名普通律师,这就是我今后努力的方向吧。

司法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4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搞好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下面是小学道德与法治培训心得体会,快来围观吧。

培训中,我在方老师的讲解下对新教材有了较深入的理解。可以说新教材对我们教师既是机遇,又是挑战。通过这次培训我所获得的感想与体会可概括为以下三点:

一、知道了新教材的编列目的、内容的设计

培训中,方老师主要从三个维度来阐述新教材编列的目的,使我清楚的认识到教科版《道德与法治》教材的编列目的在于同世界性学校德育变革相接轨,以顺应时代的变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新教材内容的设计重点在知识、技能与能力的关系上,采取的内容编列策略是知识、技能引领,活动穿插,在学习知识、技能中来培养学生学习政治的兴趣。同时,在解决日常问题的活动过程中适时地结合学生身边的例子加以讲解,这样有助于提高课程教学的整体效果。教学内容的设计与选编符合国家对课程标准制定要求,教材内容丰富,难度适中,对有关基本知识编排和叙述,正确、合理、也符合科学性。教材中的知识点相比以前老版的《思想品德》来说较新颖、实用。通过学习,使我清楚的认识到新教材的内容是由哪些单元组成,各单元又有哪些知识点的组成,以及知识点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方老师所提供的知识框架对我们理解教材把握教材有着非常重要而又深远的意义。

二、认识到整体把握《道德与法治》新教材的重要性

整体把握新教材不仅可以提高教师自身的素质,也有助于培养学生学习政治的积极性。只有让学生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才能使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只有清晰地认识并把握好课程知识的主线,才能更好地将知识有机地联系起来。因此较好的整体把握政治新教材、清晰地认识并把握好教材的结构,对于一个新入门的政治教师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是非常有意义的。

三、认识到应该如何掌握新教材中的重难点

通过方老师、安老师的经典剖析,使我认识到应该怎样突破新教材的重点难点;怎样才能深入浅出;怎样才能顺利打通学生的思维通道、掌握一定的学习要领,形成良好的政治素养;怎样才能将一个个知识点贯穿于我们的日常政治教学过程中。我已经认识到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应主动学习,教师处于主导地位,加强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新教材贵在强调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让学生在通俗易懂但却蕴含人生哲理的知识点中轻松愉快的提高内在的政治素养,形成科学合理的人生观,价值观。

此次培训,受益匪浅,在方丽敏、安子琴老师精彩的讲述中令我对新教材有了一个深入的了解,这将成为我在以后的教学中能够正确掌握新教材的重难点、驾驭政治课堂的宝贵经验。

司法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5

全行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以“三个敬畏”为核心的作风建设,一、安全理念与实践经验高度统一、岗位职责与专业能力高度统一的'重要举措,是民航进一步凸显安全作风建设的价值追求、人文内涵、客观规律的重要手段。要按照民航局统一部署和局领导要求,进一步提升对作风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和重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紧紧围绕“三个敬畏”这一内核持之以恒深入推进,为巩固民航安全防线、筑牢安全基础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作风建设既是个根本性的问题,又是个长期性的课题,必须瞪着眼睛,紧盯不放,从“严”入手,一以贯之地深入抓下去。只有这样,才能扎扎实实地抓出成效。

司法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6

根据党中央、中央政法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和要求,大连各政法队伍开展了一系列的整顿活动,自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我深刻认识到此次教育整顿的重要性,积极参加各项各项学习活动,先后参加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学习和动员会、集中学习《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执业规范文件、集中学习《律师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集中讨论等一系列具体活动。

执业十余年,时刻牢记从事律师的初心,律师不仅是一个职业,同时也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律师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有着重大的作用,坚守正义,也是我们从事律师行业的初心。

律师在工作中对外交往的除了当事人之外,不可避免接触司法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我严格遵守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有关规定,杜绝存在不正当的交往行为,尽最大可能的保证司法的公平、公正。通过学习《律师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也为法律人再次敲响警钟,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时刻牢记执业规范、做事之前先做人,以法为据、以民为本,坚持真理维护正义,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范,不忘初心,坚守底线,牢记使命。执业纪律规范等相关文件通过集中讨论的'方式,澄清了部分模糊认识,更加明确了执业中应当遵守和把握的问题和边界。

此次活动,切实增强了本人的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时刻牢记使命与初心,分清合法利益与非法利益的界线,要经得起名利、金钱的考验,正确对待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时刻牢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使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司法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7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城市管理作为维持城市高效、协调运行和城市功能正常发挥,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抓手,更要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中走在前、当先锋、做表率,在实干中展现城市管理的责任与担当。

一、树牢理想信念的“制高点”

要使青岛城市管理达到“省内领先、国内一流”的水平,在城市管理领域成为全国叫得响的“青岛城管”品牌,需要我们树牢理想信念、争分夺秒、埋头苦干。其一,围绕理想信念凝心聚力,强化使命担当,以“一岗精彩”助力“全域精彩”;其二,要虔诚且执着,至信而深厚,不能摇摆不定、半信半疑,不能在顺风顺水时斗志昂扬,遇到挫折困难意志消沉、悲观失望;其三,要坚持远大目标与现实工作需要相结合,时刻保持定力和耐心,从点滴做起,及时受理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用“满意度”“贡献率”“获得感”作为衡量服务功效的“标尺”,水滴石穿、久久为功。

二、扎实群众路线的“出发点”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群众既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我们党开展工作的基础、力量的源泉。一是要言必信、行必果,群众工作不能雷声大雨点小,为群众办事要做到“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二是要打造开放平台,全面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持续提高社会参与水平,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要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在群众工作中发现问题、寻找方法,既要做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也要肯于做“润物细无声”的幕后工作。

三、挑战改革创新的“疼痛点”

工作的创新落实从来不是一帆风顺的,面对困难挑战考验的是党员干部的责任与担当、毅力与勇气,只有敢于挑战自我、挑战既有工作习惯,触及一些“疼痛点”才能将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勇于革新,树立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用新方法、新手段去解决问题,该干的事,冒着风险、担着责任也要干;二是勇于突破,触及既有惯例,理顺工作体制机制,把政策研究透彻,把路径规划明白,实现工作流程再造,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奋勇争先,时刻保持“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激情斗志,作为一名年轻干部,要坚持刀刃向内、敢于自我革命,以问题不解决不松手、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手为工作标准,多拿几块烫手的“山芋”、多爬几个险峻的“高坡”、多推几块上山的“滚石”,真正抓出实效、干出成绩。

四、压实督查考核的“得分点”

督查考核是一把尺,既丈量干部能力水平、责任担当,又体现工作实际水平,反映为人民群众办事服务的质效。首先要研究可对照、可量化、可执行的`评价体系,为考核之尺精细刻度,只有尺子硬、刻度精才能考真督实。其次,要真督实查,考实核细,就要“量现场”“量实效”,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深入一线看清楚、问明白,就没有“打分权”。第三,督查考核不仅要“量事”还要“量人”,对于推进不下去的工作,要找堵点、查症结,集思广益、揭榜挂帅,形成高质量的可行性报告,对于精神不振、作风不实,得过且过的“撞钟式干部”要及时提醒,迎头赶上。

不可否认,青岛城管距离“国内一流”这个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要凝心聚力、狠抓落实,既要有“一年抓几件事”的冲劲,乘风破浪,勇往直前;又要有“几年抓一件事”的韧劲,扬起“青岛城管”旗帜,向着理想信念,日夜兼程、风雨无阻。

司法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8

x月x日开始,全所“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活动拉开序幕,在集中学习阶段,我结合所学所思所悟及自身工作实际,有以下心得体会。

自入职数月以来,在大队的正确领导下,有序地开展着各项工作,从最初的一知半解到现在能够独立面对工作。整个过程中离不开领导的指正,前辈们的帮助及同事们的包容。对于自身而言,全面深入地了解了工作,积累了实际操作的经验,提升了管理兼职人员的技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管理方式方法不够灵活、执法不够到位、界限意识不够明细等。以“纪律作风整顿”专项活动为契机,积极自查,力改不足,按照司法行政戒毒系统人民警察“五个绝对不允许”,“十不准”要求落实工作:

一、牢筑身份意识

自从警的第一天起,我们就深知头顶国徽,使命担当。这身藏蓝色的警装不仅是职业的表征,也是履职有力的权威。强化使命意识、责任意识、身份意识,与戒治人员保持合理的界限,把接受各项监督作为“护身符”,为自己架起一条“高压线”,筑就一道“防火墙”,树立一支“新标杆”,自觉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根本遵循和行为习惯,才能够守住分寸,守住原则,守住底线,做好本职工作。

二、加强职业道德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如果漠视纪律、不讲规矩,就会言行失当、失范、失控、失节,逐渐陷入腐化堕落的深渊。可见道德是一个人的行为标尺,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更应把加强职业道德作为职业生涯的.必修课。明大德,严私德,守公德,无论是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都能够慎独、慎己、慎初、慎微。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身,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还要在小节、小事上“斤斤计较”,才能够“一身正气豪情壮,两袖清风意志昂”,从而做到真正的执法公正、清明廉洁。

三、提升管理规范化水平

“天下大事,必成于细”。鉴于戒毒人员群体的特殊性,要提高管理的技能,学习灵活运用管理的方式方法,做到“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及时给自己充电,武装自己的头脑,才能树立好的工作作风,让自己的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从实践中学、从书本中学、从前辈身上学,俯下身子、花上心思,耐住寂寞、刻苦钻研才能够触类旁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纪律作风整顿”专项行动正当其时。作为青年干警,更应时常“照照镜子”、“红红脸”、“出出汗”,才能更好的成长,在常学常新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在学思践悟中牢记使命,在深学笃行中不断修炼自我,在知行合一中主动担当作为,保持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感恩心,对事业的进取心,对法纪的敬畏心,做到信念坚、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

司法教育的心得体会 篇9

通过前段时间学校组织的法制学习我在网上阅读了《义务教育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等的有关规定,使我对这些法律法规有了新的认识。

首先是《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等几大方面阐述了《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内容,每一方面与我们教师息息相关,在今后教学中教师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幼教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孩子。喜欢孩子,爱护孩子,服务于孩子,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孩子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共事。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其次是学习《教育法》。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我有了一些体会。学习《教育法》、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第三是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学习此法,我总结了一下几点体会:

一、区分层次,继续上好法制课。

要做到有计划、有课时、有教师、有教材,并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实践中,要注意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认识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分层次施教。小学阶段侧重法律常识的启蒙教育,使其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德行为;初中阶段重点学习与日常行为有关的重要法律法规,提高学生遵纪守法意识;高中阶段主要学习法律基本理论知识,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权威的意识依法享有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同时,要按教学大纲教材的要求,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基本的法律常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小学,结合思想品德课、社会课语文等学科教学,渗透《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知识;在中学,结合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学,渗透《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知识。

二、形式多样,提高法制教育效果。

一是举办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是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形式,通过宣讲法律故事,进行典型案例审理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

二是开展社区教育活动。要依靠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学校家长做好所在区域学生假期的学习生活及教育活动,并协助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特别是做好对“行为偏常”学生的帮教工作,努力切断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确保学生不出问题。

最后,我们还学习了刑法,使我认识到犯罪是特定的行为——是对社会的一种严重的侵害;刑罚是制裁的方法——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惩罚。刑罚也是恶,直观的看是“以恶制恶”。所以“制恶”是不得已的,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安定,是为了保护大众的平等的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强调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因为刑罚是“以恶制恶”,于是我们又强调刑罚人道主义,刑罚个别化等等。其中刑罚的学习,让我更清楚的意识到,刑法真正的魅力所在并非那些真实的却曲折离奇的案件,也不是电视剧上那虚构的狗血剧情,而在于刑法在各大部门法之中,唯一一个与犯罪有关,且关系无比密切的法律。同时,犯罪,作为一个与暴露人性丑恶有关的行为动词,集心理、伦理、医学以及科技等于一身。

在此次法制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义务。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老师知识的储藏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使教育事业走向辉煌,使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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