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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1)
徐智佳对于《乡土中国》这本书,我在研一上半年的时候就听我的同学提起过,同时我也在图书馆借到了这本书。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没能深刻的去读这本书。这一次,由于学习的需要,我从新的面貌中看到了新的感觉,这可能是经典作品的效果。
这里非常的感谢田田老师上课的耐心讲解使我对于本书的理解能更深的认识。我非常喜欢小书和其他的书,这样可以让读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最多的知识。这可能是这种书的优点。下面就是我对部分章节的读后感,如有不对之处请大家多多指正。
一、分篇介绍
1.1文字下乡
在这项作业中,一些学生已经写了《下乡写作》的读后感,但有一种说法是,有一千个读者和一千个哈姆雷特。文字下乡这一篇在本叔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费老先生说他不反对文字下乡,但是他同时强调文字下乡并不是代表乡下人愚钝,不是学会了文字就变得多么的聪明。我同意乡下人有乡下人的优点,城里人也有城里人的优点,因为他们都是同一个人,智商也差不多。
只不过每个人的生长环境不同所导致的。这一点非常的适用现在社会中的一些人对于乡下人的歧视。我记得一位相声名人说,是农民追上了他们的祖先。
其实农民只不过是没有机会来接触文字,对于文字的不理解和在乡土社会中起不到多大作用而导致的。所以下乡写作只是让人们学会使用的一种工具,而交际语言的形成只是帮助人们生活的一种工具。对于人们适用工具没什么谁比谁更高级,只不过谁不谁知道的早晚而已。
1.2名实的分离
在本文中,费老先生深入分析了名实分离的本质。据说,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政权、不同的社会氛围中,名实分离的标准是不同的。比如,费老先生说,如果名实完全统一,社会也是一样的。
然而,这种社会几乎不存在。在中国传统的社会形势下,它受到了地缘社会的影响。社会的变迁中国相对于西方国家变化还是较慢的。但是就是在这种社会中名与实也存在分离的现象。
长老权力的分解、现实与理论的分离是名与实的具体体现。这就让我想到了发生在我身边的事实。从小长辈就教育我们要听从长辈的话,有一句话我相信和多人都听过就是长辈走的路比我们走的桥都多。
这句话是用之中夸张的手法,但是也有其道理所存在。然而在现在日新月异的社会中科技的高速发展,尤其现在的互联网产业的高速发达,我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变得多元化。在传统的地缘社会中,尊老爱幼的模式发生了变化。
有很多新问题需要更专业、更方便的解决方案。而相对来说长辈的那种解决问题的模式已经不是最优的选择。那么就会产生了费老先生所说的名与实的分离。
因为表面上,我们遵守传统的规则,但是际上,我们的心已经改变了。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2)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创作的社会学著作,首次出版于1948年。 费孝通先生,江苏吴江(今苏州市吴江区)人,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第
7,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全国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28年考入苏州大学医学预科。1938年获得伦敦大学经济与政治学院博士学位。1944年,他加入了全国民主联盟。先后在云南大学、清华大学、**民族学院、北京大学任教。
1980年,他获得国际应用人类学会授予的马林诺夫斯基荣誉奖;1981年被英国皇家人类学学会授予赫胥黎勋章;1982年当选为伦敦大学经济与政治学院院士;1988年在联合国接受1988年“大英百科全书”奖;1993年获日本亚洲文化奖;1994年,他在菲律宾接受了macsair社区领袖奖。
《乡土中国》是学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代表作之一,是费孝通先生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收集了他在40年代后期根据自己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在《世纪评论》中发表的十四篇文章,即《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字下乡》《差序格局》《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和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这十四篇**,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诸多方面深度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全书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
在《重刊序言》中,费老直言在本书中收集的是他在40年代后期,根据他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尝试回答他自己提出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他边探索边授课,立足实地,不离实际。“那时年轻,有点初生之犊的闯劲,无所顾忌地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
”这是他对自己当年教学研究的概括也有着对后辈的鼓励。
通读全书,我们会发现费老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深入浅出,语言流畅,浅显易懂。根据目录和具体章节,我想把这本书分成七个部分,分别讨论我的观点。
一、生于乡土
——读《乡土本色》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费老开篇即点明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在我看来大概有两层含义。首先,中国社会有很多层次,基层是地方性的。二为中国社会的其它层的发展是立足于具有乡土性的基层的。
虽然作者在本书中更多是着笔于中国社会的基层——“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其它层看似是一笔带过,实则是把他们对中国基层的看法作为引子,为有关乡土性的论述作铺垫,并在实例中,进行两相对比。
这一章大抵是全书的总论,描述了中国社会的基础,同时也是全书的基础,后文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礼俗社会之根源等,都在于此“乡土性”。在此章中,费老将中国社会的基层定义为乡土性的,这“乡土性”带有三方面特点:其一,看重土地。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泥土是他们的命根。种地是乡下人最普通的谋生方法,于他们而言,泥土关系着庄稼的收成,关系着一家的生计,因而他们也最明白泥土的可贵。其二,不流动性。
“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黏着在土地上的。”他们就像他们自己种出来的庄稼一样,生于泥土,长于泥土,最后又归于泥土。虽如此,但这并不是说乡村人口是固定的,而是说在人与空间的关系上是不流动的,安土重迁,以集体为单位,各自保持着孤立与隔膜。
其三,熟人社会。人口流动缓慢使乡村生活很富于“地方性”特点,聚村而居,生于斯,死于斯,终老是乡。与其它社区的隔离和疏远使人们的活动更加局限于自己的社区。
所以,乡土社会是个熟人之间的社会,身处其中,有“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也有“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吗?”这样的费脑的人情往来。如费老所言“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这种扎根乡土的信用导致法律是无从发生在乡土社会中的。人情成了乡土社会发展的阻碍,但这却并不只是社会基层的缺点,其它层也未能逃出人情这难以说清的社会潜规则。
二、文化传递在乡土
——读《文字下乡》与《再**字下乡》
这两章大体可概括为作者从空间和时间之隔出发说明了一个问题——乡土社会不用文字绝不能说是“愚”的表现。
文字是什么?文字是一种双方约好代表一种意义的符号,是消除人和人接触时所受时间和空间的阻碍而顺势产生的一种代话工具。然而,农村社会本质上并不需要语言。
从空间上看,乡土社会是熟人社会,人们处于“面对面的社群”中,“面对面的往来是直接接触,为什么舍比较完善的语言而采文字呢?”并且文字所能传的情答的意在人际交往中是会出现理解偏差的,反而还可能引发误会。此外,在亲密社群中可用作象征体系的原料比较多,还有更多的不需要声音和文字参与的“特殊语言”可用来作象征的原料,如表情、动作等,它们比语言更有效。
“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说话都不是传达情意的惟一象征体系。”从时间上看,由于乡土社会是一个很安定的社会,人们的活动范围可能就只是那一个社区,因此,一个人所需的记忆范围本来就很狭窄。而又因为他们世世代代以种地为生,他们所需继承的“社会的遗业”都蕴含在种地的点滴中,这种同一的定型的生活方式的反复重演,也使得语言足够时代传递经验而无需文字。
从语言变到文字,也就是从用声音来表情达意,变到用绳打结、用刀刻图、用笔写字,我们的社会一直处于从定型到不定型的变化过程中。乡土社会的性质使得它不需要文字,但社会的发展又需要“文字下乡。”“文字下乡”的初衷是好的,但不可忽略环境的差异而随意对乡下人下定义。
最早的文字就是庙堂性的,因此,提倡文字下乡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
三、“居是所而众星拱之”
——读《差序格局》、《系维者私人的道德》
《差序格局》、《系维者私人的道德》这两章讲的是个人、家庭、国家、社会四者的联系。
“差序格局”——同“伦”,即以“己”为中心,通过有差等的次序和一根根私人联系而构成的网络。指的是由亲属关系和地缘关系所决定的有差等的次序关系,它是费老提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社会学和人类学观点,中国人独特的“私”的个性,造就了中国独特的“差序格局”。这种格局就如“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表现出来的明显程度取决于同石头落水的那个中心的距离,这不同于西洋社会有如捆柴的团体格局。
每个人都是他的社会影响力推出来的圈子的中心。就他的影响而言,他能遇到的人也一样多。“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孔子的一句话就很生动地表现了这种差序格局,即“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是所而众星拱之。
”这个圈子因中心势力的强弱而收缩,因此,中国人向来对世态炎凉深有感悟,例如,在《红楼梦》的前部分,偌大的贾府仆役众多,各种一表三千拐的亲戚都来家中走动,可是后来这个家没落了,树倒猢狲散,人也缩成了那么一小团。由此可看出,每个网络都是以“己”作为中心,这就是一个差序格局,伦的格局。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不同的社会结构模式导致不同的道德观念。一个有差别秩序模式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组成的网络,这个网络中的每根绳子都附有一个道德元素。身处其中,我们要把“己”推出去,让自己的波纹越推越远,这就逃脱不了人伦差序的束缚。
“因之,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与“自己”的关系的亲疏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团体的影响微乎其微,无法摆“私”、“己”,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
四、家族制度对两性关系的影响
——读《家族》与《男女有别》
这两章都是关于中国传统的情感取向。
家庭是一个由父母和子女组成的生育社区。 在农村社会中,家庭更多是一个连续的职业社区。而为维持这个社群的稳定,家庭中的男女(无论是书香门第大户人家中还是普通穷苦人家中)感情要淡漠,要避免情绪的激动。与之相反的,在西洋,家庭是团体性的社群,经营的主要事物是生儿育女,他们更像是一个“生活堡垒”,“夫妇成为主轴,两性之间的感情是凝合的力量。
随着双方爱情的发展,他们的家庭已经成为生活中的安慰中心。”
在中国农村社会中,家庭的性质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因为家是个连绵延续的事业社群,于家庭而言,同性的合作更有利于事业的发展,而异性结合的最主要的功能仅为生儿育女,所以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婆媳之间,是纵的。相反,夫妻成了主轴。为了满足事业的需要,他们需要克制自己的情绪,排除自己的感情。
同时,家庭也没有严格的团体界限,它沿着父系这一方面扩大,当其扩大成为氏族和部落时,其功能显然不只于生育,而赋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为了家庭的发展,在家庭(种族)中形成的纪律排斥私人的爱。虽然已经是夫妻,但男女之间还是有区别的。这是主角的文化观,接受并维护秩序。
但是浮士德式的爱情精神在当地社会是不可能存在的。因此,在农村社会中,男女差距始终存在。
五、礼与法
——读《礼治秩序》与《无讼》
在这两章中,费老**了农村社会中人们是如何基于父权家庭的情感进行道德判断和约束的。
“人治”是什么?字典里是这样解释的:人治是 “法治”的对称。
又称“贤人政治”。关于依靠执政者个人的贤明治理国家的治国方式和理论主张。“法治”是什么?
在费老眼中,“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乡土社会治理方式是“人治”而不是“法治”。“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于’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在乡土社会中,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人们的社会关系的调节也不是靠法律来调节,而是靠“礼”这种社会规范来调节。
地方社会既是礼俗社会,又是礼治社会。人们扎根于土地,在斯里兰卡出生、成长和死亡。生活环境相对封闭。小农经济可以使人们不必过分强调合作。“乡土社会只是四季的转化,而不是时代的变更。
”在这样的环境下,社会稳定,学习前人经验就是生活的保障。礼便成为社会公认的合适的行为规范,而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与“差序格局”相辅相成,上位者(处于中心的人)通过其关系网络使自己的影响力波纹一层一层向外推,影响到其他人,进而在整个社会建造一种稳定的统冶秩序。
这种稳定秩序的传承,将逐渐形成地方社会的传统。农人生来便被束缚在土地上,他们早已习惯了乡土上的一切,因此,传统在封闭社会中具有极强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使人们从内心形成敬畏感,使人服膺于传统;人服礼是主动的。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农村社会,礼治的实施在于人们对传统的深层次服从。由于受家庭教育的影响,人们从小就懂得礼仪,所以在解决纠纷时,相对于复杂的诉讼程序,人们更喜欢教育。
“在乡土社会中,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也因之,古代的讼师相较而言是没有地位的。
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之下,人们习惯了差序格局下的行事准则,他们无法相信有适用于所有人的法律,而当下法律原则却是人人平等。因此,尽管那时的乡人可能也知道有法律这一途径来解决纠纷,但是固守传统的本能却让司法制度在乡间产生了***,在具体案件中的司法运行举步维艰。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3)
费先生也在书中提到乡土社会中权利的四种性质方式: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利,从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统一权力,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从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时势权力。在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中,老年人的权力是强大的,而当前形势下的权力是相对不发达的。
时代力量的构成充分表明,中国地方社会的环境是固定的,变化缓慢。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具体表现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特征和形象: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
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在西方社会,权利就是权利。社会对每个人都公平,对每个人都遵守同样的规则,即尊重彼此的权利,群体对个人也必须保护这些个人权利。
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可以是自己和太太,可以是加上孩子,还可以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
最后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平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费先生说,在差序格局中,以己为中心,向“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可以这么说,在立体社会中,每个人都是石头,而当这些石头一起扔进水中的时候,就产生了许多的中心点,这些点各自推出去的波纹在不断交汇,而且还不断移动,由此我们可以联想到人类社会中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强弱也会因相互作用而处于不停的变动之中,或者说个人“圈子”的范围在不断地“伸缩”,这样的动态模式也许可以更形象地体现出“差序格局”中人与人之间复杂和变动的相互关系。
而在中国复杂和变动的社会关系是有着它的社会根源,可以这么说,“差序格局”的形成是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的道德体系之中的。在《乡土中国》里,费先生指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差序格局”是由儒家文化中孕育出来的,而孔子所提出来的“推己及人”正是这样一种模式,在中国这种社会结构里,从自身到他人正是一种推的过程,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关系推出去的。儒家所看重的伦理之道鬼神,“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爵赏,夫妇,政事,长幼,上下”正是传统“差序格局”的状况,就是要建立社会等级和社会制度。
当然,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她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社会上盛行的“各走各路”的风气使得这个社会更加地冷漠。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是孕育于农业文明中的,中国人身上的“泥土味”是不会失去它的香气的。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4)
读《乡土中国》有感
利用假期三天读了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看第一遍时险些看不下去,其中很多深奥的篇章都似懂非懂,短短100页的书硬是比平常看400页的书多了几倍的时间,才开始动笔写下这篇读后感,很多观点都还是觉得自己不能完全的理解,看完这本书后才发现中国的乡土文化非常值得我们去思考和探寻。
文章从开头第一篇就着重讲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本色,“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中国人都讲究落叶归根,对老一辈来说,自小长大的土地是坚定不移的存在,正如书中所说,牧民可以迁移,工业经济可以随地开设工厂,只有农民不能随意迁徙,庄稼粮食都已扎根于自家门前的泥土中,农民们世世代代在这片土地上耕作劳动,也就意味着他们的生命也是如这些作物一样深深在泥土里生根发芽,生生不息的繁衍着。
但中国人也有一个独特的现象,就是对房子的坚持。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几代人只为一个家而努力。在古代,更多地体现在买地、当地主、注意安置上。
乡下人的社会是“有机的团结”,是“礼俗社会”,生活上被土地所囿住的乡民,他们平素所接触的是生而与俱的人物,正如我们的父母兄弟一般,并不是由于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须选择,甚至先我而在的一个生活环境,对乡下人来说,整个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大家都不需要法治的约束,更多是一种自发的信任之感。当然,我认为,在城市文明快速发展的今天,农村的氛围并不像五六十年前那么和谐简单。在农村,在生活的各各方面,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有一定的规律。
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说到礼治社会都会想到“孔子”的礼治社会,但我觉得这种思想放在当今社会还是属于缺乏实际考虑的,文中的作者也不赞成完全的礼治,但现代的司法又一定干涉了乡村的礼治思想,所以作者倡导 “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
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我们都知道中国人讲究情义,所谓的关系社会,这一点在乡村也十分明显,我们不能说这种社会交往方式是完全错误的,我认为这也是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所酝酿出来的一种合理的,人们自动遵循的规则。作者在书中说到:
“乡土社会变化很少,人口却不是完全没有流动的”,而如今传统的乡土社会从城市化发展的经济社会受到了巨大的冲击,经济压力迫使许多人们不再依旧被固定在土地上,乡村人口劳动力的流失,人口的流动性已经迅速的增大,只剩下老人和留守儿童,也导致这乡土社会的关系发展缺少了很多重要的不分,同时也滋生了许多差异化带来的问题。
另外,作者说到的“差序格局”也是让我觉得自己有感触的观点,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在差序格局中,以己为中心,向“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
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人如此重视血缘和地理,因为在与你的社会关系中,最亲近你的圈子是你的直系亲属。而在“差序格局”中,公和私都是相对而言的,在不同的圈子中对公私的角度都是不一样的。这里也同样谈到了孔子的“推己及人”的思想,认为一切都是从自我出发的,也是现在大家都说的中国人最大的毛病“私”,这种用私人关系所形成的社会格局,正在愈演愈烈,甚至朝着畸形化的发展,曾记得今年有一个新闻是南京儿童被养母虐待,全身都是被抽打的印迹,在事件**后,该孩童的养母被判刑,而在她刑满出狱后,这名儿童的亲生母亲--养母的表妹在这位虐待她儿子数月的姐姐前痛哭说对不起姐姐害姐姐坐牢。
难道我们所说的儒家文化的“伦礼”到了最后是让事情发展成这样吗? 人们可以指责他人犯罪是多多么多么的不道德,而当事情发生在自己身边亲近的人的时候,更多时候却选择了替他们掩饰,打着亲情的名义做着缺乏思考和理性的事情。不得不说这种“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一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种“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的社会结构并不是一个理想的社会结构。
最后则想说说作者对血缘和地缘的看法,“很多离开老家漂流到别地方去的并不能象种子落入土中一般长成新村落,他们只能在其他已经形成的社区中设法插进去。如果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能结成一个地方社群,他们之间的联系可以是纯粹的地缘,而不是血缘了。这样血缘和地缘才能分离。
但是事实上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却相当困难。我常在各地的村子里看到被称为“客边”“新客”“外村人”等的人物。在许多村庄,有几代历史的人仍然被称为新客人或客人的一方。
”事实上这些都是我所需要面对的事情,父母尽自己所能供自己的子女外出读书,而事实上他们仍是希望子女回到自己身边,回到一直延续的差序格局中,继续建立自身的网络,在很多中国人的眼里,不光是农民,都仍旧坚持血缘社会格局,血缘关系仍旧是熟人社会。当然很多人是排斥这种社会结构的,现在的年轻人都渴望在异乡打拼出一番新天地,但再往后思考,如果此时你已经年过半百,远在千里之外的那块土地,是不是又越来越让你心心念念而放不下?这种思想实在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明明已经不再过于受到乡土文化的影响,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中国人总是想回到自己出生的那块土地,落叶归根,到底是怎样潜移默化的文化思想影响着我们,不得而知。
在读整本书的过程中,在感叹自己知识不足的同时,更多的看到隐于我们中国社会背后的中国所独有的几千年传统文化,正是这些文化潜移默化的作用,在无形之中形成了这样一个独特的社会结构,不知不觉中影响着一代一代人。我们要正视本土文化,汲取其精华。现在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人进城,奢侈的婚姻、工作大潮、空巢老人、农村留守
中国的地方生态和秩序正在悄然发生变化,这让我心痛。然而,如何发展我国的农村发展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5)
寒假期间,我仔细研读了费孝通老先生这本《乡土中国》。他的写作很简单,语言也很简洁,但事际上,书中提到的一些社会学理论及其解释,我很难轻易说出来。再三拜读与领会,终于有所收获,有些以前疑惑的问题也想得更明白了。
费老倡导的研究方法是社区研究,即对特定区域进行详细研究,然后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得出一般结论。这本《乡土中国》就是费老在社区调研基础上得出的,我想如果将这些一般性的理论与具体的社会生活相关联会不会对现在的问题有所裨益。虽然这本书只是从乡土社会出发,但长久以来中国社会的主要部分就是乡土社会,主要成员就是农民,所以不免也会涉及中国社会的共性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本书是在透过乡土社会来窥探整个中国的面貌。
以下就是我结合全书对几个问题的思考。
乡下邻里相亲与城市“老死不相往来”
常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乡村中的人往往是邻里和睦亲似一家,而城市中的人一般是一壁之隔却不相往来。“社会学中,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是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成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
”费老将前者称为礼俗社会,后者称为法理社会。
乡土社会由于经济、血缘等因素的影响具有相对的不流动性,大多数乡人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于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性的接触使得乡村社会成为了一个熟悉人的社会,大家相互接触更像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自觉。
而人口快速流动的城市更像是一个陌生人的社会。一开始,我们都始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而相互联系和独立的。都市人习惯了陌生的感觉。他们只有在有需要时才会联系其他人。因此,这种联系是基于目的的。因此,城市人之间缺乏互动并不是钢筋混凝土的原因,而是不必要的。
“私”与社会公德的缺乏
认真反思当今社会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从共产党的腐败、企业污水的随意排放,到市民在地铁里吃盒饭、游客在旅游景点刻字等。我们会说他们自私,缺乏社会道德。其实这并非是现在社会才有的,在传统社会也同样普遍,古语就有“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费先生把这个问题归结于社会结构的模式,即中国人与自己的界限。他称西洋的社会格局为团体格局:“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扎,几扎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
每一根柴在整个挑中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因此西方人的群己、他我的界限是明晰的,于是乎他们强调个人在团体的权利和义务,在遵守社会公德的同时也保障个人的自由。
而我们传统社会则是所谓的“差序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的社会影响力推出来的圈子的中心。
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所以在差序格局中,每个人都是自己圈子的中心,“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个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因此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有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例如我们传统的“孝”“悌”“忠”“信”都是私人关系中的道德要素。因此中国的道德标准是建立在私人关系的基础上的,比如就**这一问题而言,“看到与自己不相关的人**就会咬牙切齿的痛骂,如果那是自己的爸爸,不但不骂,而且代他隐瞒。
等到自己**时,还可以用能干两字来自解”.
归属感的危机
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乡村的地方性和不流动性被打破,越来越多的乡村人口不断的涌入城市,那么这是否就仅仅意味着乡村人口把“家”从原来的位置迁移到城市呢?显然不是。从家到城市不仅是空间的转移,更像是心理的飞跃。
乡村是中国传统文化赖以依存的据点,而传统的乡村观念里,安土重迁是一个重要的观念,就像费老说的“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在《地缘与血缘》一节中,费老说道,“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前者属于传统社会,后者属于现代社会。因此可以说,代表传统的乡村转变为代表现代的城市,实际上是中国由血缘基础的社会向地缘基础的社会的转变。
事实上,这一过程的主体——农民工,无论是物质生活方式还是精神心理,都无法适应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的转变,从而导致了社会归属的普遍危机。这就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进城务工人员频繁自杀。
《乡土中国》作为费孝通老先生早年的代表作品,实在是一本内涵丰富,思想独特的好书,透过这本小册子,我看到的是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内在本质的解读,对我们反思过去,规划未来都必将会有深刻的影响。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6)
《乡土中国》是鲁迅先生于1922年出版的一部著作。该书以鲜明的写实主义手法,描绘了中国农村地区的生活和社会状况,深入探讨了农民的苦难与命运,以及农村社会的种种弊端和问题。通过阅读这部作品,我深深触动和思考。
《乡土中国》从生动形象的描写开始,展示了中国农村地区的骨子里的封建和落后。作品中揭示的现象是农村社会人情冷漠、邻里之间关系淡薄、农民日常生活困苦等。作者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村庄和家庭,生动地展示了这些情况。例如,他描写了乡村中农民缺乏教育和文化的现状,揭示了农村女性的地位低下,以及农民长期为生计而焦虑的心理状态。通过这些描写,读者不仅能够看到中国农村的现状,更能够感受到农民们生活的艰辛和无助。
此外,《乡土中国》还通过描写农民的困境,呼吁社会关注农村问题,从而引起人们的思考。作品中,鲁迅先生以细腻入微的笔触,刻画了农民与官员、地主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展现了农民在现实面前无力和被剥削的苦境。他通过对农村社会的揭示,探讨了社会现象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引发了人们对社会进步和农民状况改善的思考。读者通过这些描写,能够感受到作者对农民命运的关切和对社会不公平现象的愤怒,同时也能够反思自己对待农村问题的态度和行动。
此外,《乡土中国》还通过对农村社会现象的揭示,深刻思考了农民的命运和中国农村社会的发展。作品中,鲁迅先生通过对农村社会弊端的揭示,呼吁改革和进步,希望通过社会的发展改善农村地区的生活和命运。他在作品中指出了农村社会中存在的腐败、剥削以及乡村精神困境等问题,并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和改善措施。通过这些探讨,读者不仅能够深刻认识到农村问题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更能够对农村发展提出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总而言之,《乡土中国》是一部具有深刻社会关怀和反思的作品。通过对中国农村的描写,作者揭示了农民的苦难和农村社会的问题,引发了人们对社会进步和农民命运的思考。读者通过阅读这部作品,不仅能够对中国农村的现状有更深入的了解,更能够从中汲取社会进步的动力和改变农村命运的勇气。希望在未来,我们能够关注农村问题,为中国农民的生活和命运贡献自己的力量。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7)
姓名:王强班级:新闻(2)班学号:***
每次读费老的文章,他朴素的风格总是让我赞不绝口。其实,一个人的文风,也就显示了一个人的阅历。当你经历过了人生的各个阶段,体验过人生的酸甜苦辣,你自然就不会用煽情的华而不实的文字去表达你的观点,抒发你的感情。
虽然我说以上的话并不那么有说服力,但这些确实是我读了不同作者的文章后的想法,弗兰克。
还是进入正题吧,《乡土中国》是学术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这可能也是老师极力推荐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毕竟多读点经典是对我们的学习大有益处的。而且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感悟。
第一点,“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篇看下来,在我看来,“乡土中国”是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的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乡土社会。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稳而慢变是它的特点。特别说明的是“稳而慢变”,该书全篇大多依据于此,乡土社会是非常稳定的,人民是固定在土地上的,乡土社会是渐变的,而且变化的速率是非常慢的。
开篇提到乡土社会的本色,“乡土”。“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的”,从宏观上论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所说的“土”,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种地是他们的最普通的谋生办法。
而且,“土”也成了我们的传统,乡土社会的人们不论在哪,都离不开泥土。从中原走出去的人们,到了草原,还是以种地为生。“土是他们的命根子”,这也导致了“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了”。
如文章所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人民固定在他所种植的那块土地上了,并且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殖,一代又一代,只有当这块土地过于饱和了,才会有人离开。“土”固定着人,这是乡土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看看我们现代社会,国家提出“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是为了什么?
因为土地是固定着人,使社会安定的重要介质。虽然没有工作,但是种着这块地,最起码能保证温饱。
第二点是对文章中论述的文字下乡的感悟。所谓文字下乡,就是让乡下人学会文字。首先在空间格局上论述,“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这里的“熟悉”是说,在乡土社会中,时代不迁移,使人们不但在熟人中长大,而在熟悉的地方上长大。
彼此之间非常熟悉,是一个面对面的社群,有着相似的经历和环境,所以之间存在着一些特殊的语言,比如“前些天那事”“李家那事”等等,我们就在那一小片环境内生存,彼此之间的事情太熟悉不过,肢体和语言就已足够,文字没有存在迫切需要。文字,只是在陌生人之间交流才是必须。其次是在时间格局上论述,如文章所说,“祖先们在这地方混熟了,他们的经验也必然就是子孙们所会得到的经验”,“个别的经验,就等于时代的经验。
经验无需不断积累,只需老是保存”。这里所要强调的还是乡土社会的稳而慢变,由于变化的很慢,一代一代间的生活环境虽有变换,但总体不大,所以仅凭时代间的经验就已足够,文字记载没有必要。
在第三章末尾,作者提出了,“中国的文字并不是在基层上发生的,最早的文字就是庙堂性的,直到目前还不是我们乡下人的东西”,然而文字下乡何时才能进行?作者给出了答案:“如果中国社会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也就是说当乡土的人民不再固定在土地上了,迁移成为常态了,这时才能文字下乡。这里要说到,农村人涌入城市的问题。上世纪90年代末前后,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此时,没有文字基础的农民不在熟悉的环境中,传统的经验无法解决问题,于时问题开始出现。
“文盲”“没文化”成了这一群人的标签,这时的文字下乡就显得紧迫了,是必须的了。
第三点是对乡土中国中,传统的儒家文化在乡土社会的影响之大的感悟。而作者特别强调的就是“礼”,而“礼”也是儒家文化之灵魂所在,一切都围绕着这个核心而展开,什么“三从四德”、“三纲五常”、“忠、孝、仁、义”,统统都是围绕着这个”礼”而所涉及的一套行为规范——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把“人”纳入到这套行为规范——“礼”的体系中去。书中在第五章的道德中说明了乡土中国的道德体系出发点是“克己复礼”。
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然而谈到礼,就不得不提到教化,以及乡土社会的权利的掌握者。
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礼是可以为人所好的,所谓“富而好礼”。在乡土社会,最理想的统治手段是教化,教化不同于****,教化依赖的是长者,一个家庭的教化,通常掌握在严父这一形象的手里,而乡里的教化,主要是长老。
如家很有意思形成一个建筑在教化权力上的王者,他们从没有热心于横暴权力所维持的秩序。现在我们提倡向儒家“礼”的回归,是因为我们目前的社会缺少这样的一种体系,或者说我们原有的这一体系,遭到了破坏。过去每个人自觉的使自己的行为合乎规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而现在我们“出格的行为”真的是太多了,而且这些行为最终也会伤害到我们的社会。
第四点,是对我们社会的血缘地缘所产生的“关系”的感悟。首先从血缘上来讲,乡土社会的基本社群是,“大家庭”。在我看来这“大家庭”就是小家族。
正如文中提到的,“中国的家扩大的路线是单系的,只是从父系这一方进行的”,“家族是家庭的集合”。正是血缘关系的密切性产生了血缘关系,没有哪个社会像我们这样重是血缘关系。当一个家庭出了问题,有血缘关系的人聚在一起讨论家事,随着血缘关系的疏远,他们之间的关系也随之间少。
其次,从地缘上来讲,乡土社会人们聚村而居,而且村与村之间孤立膈膜,于是村子这一地缘内的人们也产生了关系,彼此之间相互了解,相互帮助,这就产生了“熟人关系”这一概念。中国社会的“关系”,早已被国外人所关注,现在外国人到中国来,无论是经商还是干别的,都知道要走“关系”,而且如果有多个人竞争,谁与主事者的关系越近,那么成功的机会就越大。这一切都是与中国的乡土社会的血缘地缘有关的。
最后,最让我有感触的是费老的做学问的认真。在写这本书的时候,费老在最传统的黔滇“乡土中国”实地考察了多年。所以做学术最重要的是吃得起苦,静的下心,没有这份毅力,做学问,无论如何也做不到最深入的地步。
文中举证实例多处,“云南乡下有一种称上[贝宗]的钱会,是一种信用互助组织。我调查了参加[贝宗]的人的关系,看到两种倾向,第一是避免同族的亲属,第二是侧重在没有亲属关系的朋友方面。”,“我在江村和禄村调查时都注意过这问题:
“怎样才能成为村子里的人?”大体上说有几个条件,第一是要生根在土里:在村子里有土地。
第二是要从婚姻中进入当地的亲属圈子”。最后,我引用一段话来表达我的心意:学术之路是穷途末路,学术之路也是艰辛的,但真正的学者总是知足常乐,在艰难的学术之路上荆棘丛生,传承人类宝贵的知识财富。
费孝通先生用他的一生见证了一代学人的风范,为中国社会学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天地,使社会学这门外来的学科真正在中国生根、发芽、成长、壮大……本书收录的都是费老学术上的成功之作,更是使后学者领略了社会学的魅力所在,进而使社会学在中国真正做到了面向大众,为学术推广铺平道路!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8)
确实,当社会的现代性与乡土性想冲突的时候,就会有很多矛盾出现,在我所在的小城乡就有过类似的例子,我有个亲戚要建房子,于是请了另外一个乡的一支明间建筑工队来建房,后来房子在完工的时候发现质量有问题,于是主人家就拒绝把工资付给工队,后来包工头请了一个律师,把这个亲戚告到了市法院,最终因为缺乏证据(双发没有签订任何协议)那个亲戚败诉,赔偿了很多钱。按照大家的心理想法,房子还没盖好,材料都浪费了。自然不会给钱,对方也不应该来拿钱。但法律却不知这么认为,在乡土社会,“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
”因为是熟人,所以不会建立现代社会所说的什么合同的东西,这样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礼治和法制间出现了矛盾。
现在,国家强调普及文化教育,在国家的大力推广和宣传之下,乡土社会中人们的观点也在变,又是甚至觉得不识字是件丢脸的事情,读书上学也成为农村在观念,经济上的一个大问题。中国基层乡土性已经发生了变化。
总而言之,《乡土中国》可以说是社会学中国著作中我们所不能跳过的一本书,也是对于了解中国社会中不可不读的一本书。就是在原始的乡土社会中走出来的千千万万的人,建设了现代的复杂多样,绚烂多姿的社会。然而,中国人与乡土是分不开的,不是说“一方土养一方人”吗?
在中国的土地上养育了中国人,尽管它的枝丫已经高伸向月空蜿蜒向世界,可是我觉得,它的根还是系在乡土上。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9)
《乡土中国》是鲁迅先生的一部重要著作,它深入揭示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残酷和贫困,以及中国人民面对环境变迁和社会动荡的勇气和决心。作为一名拥有多年工作经验的我,阅读这本书后,深感作者对中国社会问题的深刻洞察力和对改革的迫切呼吁。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将侧重于谈论《乡土中国》对我的启发和感悟。
首先,这本书揭示了乡土中国的贫穷和黑暗。鲁迅通过对中国农村的描写,展示了农民们生活在极度困难和艰辛的环境中。他们面临着土地问题、苛捐杂税以及各种压迫和剥削。这让我深切体会到乡村社会的不公平和不平等,也让我对传统农村社会的落后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其次,鲁迅通过对乡村社会的描绘,帮助我了解了中国社会转型的必要性。在《乡土中国》中,鲁迅不仅对现状进行了批判,还提出了改革的思考和呼吁。他强调了农村问题的根源是封建制度,认为改革必须从土地改革开始,为农民争取合法权益。这让我意识到社会变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也激发了我在自己的岗位上积极推动变革的决心。
此外,我也从《乡土中国》中学到了为社会贡献的重要性。在书中,鲁迅描述了一些乡村中那些与封建思想作斗争、致力于农民解放的先进人物。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为改变乡村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这使我深受鼓舞,认识到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为社会发展和进步做出一定的贡献。
最后,《乡土中国》也让我深刻反思了中国社会现状下的一些问题。阅读书中对农民生活的描写,我不禁感到愤怒和无奈。尽管我们已经走过了那个年代,中国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我们仍然面临着贫富差距的加剧和社会不公的问题。作为一名职场人士,我深感自己有责任为这些问题发声,为解决这些问题做出自己的努力。
总的来说,通过阅读《乡土中国》,我对中国乡土社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它唤起了我对社会问题的关注和责任感,并激发了我为改革和进步努力的动力。无论是从现实存在的问题,还是对改革的思考和呼吁,这本书对我来说都是一次深刻而珍贵的启示。我愿意将这些思考和认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为推动社会变革和进步贡献一份力量。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10)
1****送法下乡
——读《乡土中国》有感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第 1 页
指导老师:翟庆振
在读《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时其前言写到“法律与社会有着密不可分的依存关系,它维护了当时社会的制度、道德和伦理的价值观念”;民法总论老师也时常谈到“法律是社会的产物,对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决定着能否真正学好并适用法律”,由此可见社会研究对于法律学习的重要性,在今年暑假看到一政法大学的朋友在网上谈到“读完《乡土中国》,才发现之前从未读书”,于是,我在本学期初开始阅读《乡土中国》,恰与翟老师推荐书目一致。
《乡土中国》一书从名称到内容都渗透着一股浓郁的乡土气息,费孝通老师用留学海外所得社会学究对中国的乡土社会进行考察和研究,从宏观上阐释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本质特征,并对中国社会的过渡和转型做出了理性的思考,在几十年后的今天依旧值得我们挖掘和深思。以下是我通过对乡土本色、差序格局、礼治秩序和无讼等章节的阅读所产生的对于我国送法下乡的一点思考。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费老师在首先剖析完乡土社会的本质之后,又进一步指出乡土社会是一种“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是“有机的团结”,是一种礼俗社会,在与西方社会团体格局对比之中,得出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是一种伦理性的差序格局,从而引申出以自我为中心的伸缩性的道德体系。此外,费老师还指出乡土社会经过一代代累积,因为对传统的服从而形成礼治秩序。与西方法治社会不同,中国社会秩序的协调与稳定,主要依靠道德与西俗,而不是法律。
在无讼一章中,费老师指出在主要依靠礼治来维持社会秩序的中国乡村中的许多纠纷是通过调解而非诉讼来解决的,现代司法体系并不能够顺利替代乡土社会原有的“无讼”观念。“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当然所谓“无讼”,并不是说乡村社会断然没有“官司”,而是指“打官司”恰是有人破坏了传统规矩表现,农村人从内心里对于“官司”十分抵触。
“中国正处在乡土社会蜕变的过程中,原有对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第2页
诉讼的观念还是很坚固地存留在广大的民间,也因之使现代的司法不能彻底推行。在中国传统的差序格局中,原本不承认有可以施行于一切人的统一规则,而现行法却是采用个人平等主义的。”同时,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给了那些不容于乡土伦理的人物一种新的保障,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且弊病已经发生。
如果单靠制定若干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而不是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进行改革,我们的送法下乡无从成功。
中国社会正处于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双重转型时期,广大农村地区也在经济和社会关系上也发生了重大变化,送法下乡需要结合本土资源对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我看来,法律是协调社会中各种关系的一种规范和手段,它与礼俗的不同在于它是靠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的,而礼俗是社会自觉形成的,但是这种国家强制力规制社会的法律未尝能够适应有着深厚历史积淀的乡土社会,而不能因为不适应就去采取更多的强制力,在法律下乡的同时,礼俗、习惯、和惯例等仍然起到重要作用,差序格局中的伦理道德不能忽视。哈耶克曾经指出,“在一个传统和惯例使人们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都可预期的社会中,国家的强制力可以降低到最低限度。
”法律的目的在于保持稳定,协调秩序,而不是改革,不是法律改变社会,而是社会产生并改造法律,从而反过来稳定社会。综上而言,我们的送法下乡不能过快过急,需要也必须经历较长时间,法治的建立必须重视法律和传统习惯礼俗的结合,和本土资源的结合,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共同发展。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篇11)
中国特色的乡土社会
公管****学号 1110******夏蝉鸣
费孝通是一位杰出的社会学家,也是中国社会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他通过对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各种模式的考察和总结,写下了许多不朽的篇章。《乡土中国》以朴实的文字描述了中国乡村的情景,是学界共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也是费孝通先生早期最具代表性的理论著作。
在此之前,我还没有接触过任何专门的社会学研究专著,对此我知之甚少。
社会学起源于19世纪末,是一门运用实证研究和批判分析方法研究人类社会结构和活动的学科。社会学家通常研究经济学、政治学、人类学、心理学等。社会学是一门应用广泛的科学理论知识,它研究人类活动、社会交往、社会工作、社会结构和社会发展等各个方面的各种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
它使人们对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以及这种环境与各种现象之间的相互联系,形成对社会的整体认识。
《乡土中国》就是这样一部实地考察中国乡土社会对其各种现象进行研究、分析、整合,抽丝剥茧地揭示中国特色的社会文化的经典作品。
几千年的农业文明造就了中国的过去和现在。
所谓“乡土中国”,不是地理意义上的农村,而是整个中国社会文化的基本特性,即中国社会的乡土性。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从中国乡村具体现象中提炼出一个中国社会学的经典概念,叫做“差序格局”,大意是中国人的社会关系是以自我为中心向外展开的,像石子丢到水中那样,水波纹由中心向四周逐渐扩散,越扩越广,越推越远,构成了一个由自己到家族再到国家最后到天下的关系格局。这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出生后一起经营家族企业。虽然世界和国家之间还有关系,但客观上离自己太远了。
大多数人都过着守望相助的生活。
中国人的差异秩序模式产生了中国式的人际关系。在这个关系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已经成为人们考虑的首要因素。从国家治理到农村生活,它一直都在出现。由此延伸出了人治型的社会,对于法律的尊严却并不怎么关注。
书中认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有一种私人关系,人与人通过这种关系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背景和关系是熟人社会的典型话语,“熟人好办事”正是这样一种朴素的表达。其特点有三:**压人、“面子”有价和“社会资本”可积累,这三个方面基本上概括了传统中国人的生活。
正如书中开篇提到的:“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那些被称为当地人的农村人,是中国社会的基层。
”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中华民族和土是分不开的。“土”更不是一个卑劣的字眼,它是人们生活的“根”。一方面,“乡土中国”四个字并不是特定中国社会的写照,而是特定中国传统基层社会所蕴含的一种特殊制度,支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另一方面,了解当地社会的概念,有助于我们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