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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通知

2023-06-03 16:07:38 车辆管理通知

【#实用文# #车辆管理通知#】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对公告通知一点也不陌生。公告通知可以让员工更好地参与企业决策,你掌握公告通知的写作格式规范吗?感谢您的阅读!

车辆管理通知【篇1】

为营造公司井然有序的车辆停放环境,确保厂区交通安全和顺畅,现就各类车辆的停放点作如下规定:

一、非机动车(指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所有不在公司住宿员工的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在厂区东侧停车棚内,B栋宿舍楼侧面的停车棚只允许在公司住宿人员并在办公室登记的车辆停放,否则将对其锁扣并给予每次50元处罚。

二、机动车

1、所有机动车进入公司大门都需要凭停车证,(公司公务车辆,来访领导车辆,参观车辆除外),如停车证遗失要及时告知办公室补办,工本费自理。

2、办公楼前的停车位只允许停放公司公务车辆、集团车辆、有关单位前来公司办理公务的车辆和客户车辆。

3、在公司住宿的员工私家车,按指定车库、指定车位及区域停放,不得以各种理由侵占他人车位,否则以乱停乱放处理;来访家属车辆、外单位施工车辆和送货车辆(进入公司前务必在门岗办理相关手续),有序地停放在办公楼后面或B栋宿舍楼后面的停车位内(以停车证上所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三、非住宿在公司的员工私家车,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后面、B栋宿舍后面及其他区域剩余的停车位内。

办公楼和B栋宿舍后的车辆必须有序停放。(以停车证上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四、公司C 、D栋楼下车库,按指定车辆号牌对号入库,其他车辆或物品不得停放(摆放)在本车库内。

五、所有车辆都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内,需要进入的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对没有办理手续进入生产区域的将给予当班保安每次100元罚款,产生的后果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公司发货车辆除外)。

六、对公司员工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其车窗上,当月由人事部门从车主工资中扣款100元;对违反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每次罚款200元,中层以上干部追扣一分。

对外来车辆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车窗上,每次罚款100元,保安在处罚前不得放行。

七、对破坏锁具,拒不接受处罚,情节恶劣者,一经查实,将处以两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八、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保安,给予适当的奖励。

九、本规定本规定自20XX年6月1日正式实行,由公司保安执行,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

通知人:

日期:

车辆管理通知【篇2】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 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的紧急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

为吸取山东蓬莱幼儿园校车事故的惨痛教训,加之冰雪天气的到来天气渐趋寒冷,电动车骑行者为防寒倒穿衣带来驾车不便、反应变慢,极易出现事故,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压力趋大。请各校接到通知后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监管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出行方式。各校要对学生、幼儿上下学出行方式进行监管,对租用不符合要求的社会车辆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的家长予以劝阻,同时书面告知家长、学生和驾驶员,纠正违法行为,要求他们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归档留存。各中心小学特别要注意加强对辖区内私办幼儿园的排查、整治,防止他们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接送幼儿,导致恶性事故发生。

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营造宣传氛围。各校要通过召开班会、校会、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掌握交通安全常识,遵守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不搭乘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12周岁以下学生不要骑自行车,让学生自觉养成“安全走路、安全骑车、安全乘车”的良好习惯,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对他们造成的伤害。

三、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不规范的社会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现象。各校发现学校周边有违法违规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打击不规范的社会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现象。

请各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杜绝学生交通安全集体事故发生。

邳州市教育局

2014-11-24

车辆管理通知【篇3】

各位老师、同学们:

为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优化、美化校园环境,经学院研究决定,近期将对校园内长期停放的无主摩托车、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的区域为:校园内所有停车场(含地下停车场)。

二、对无主车辆进行清理的办法及时间如下:

1、xxxx年6月19日—7月19日期间,在校园内存放有车辆的人员对自己的车辆进行清理,正常使用的车辆请务必停放在学院新划定的各个停放点(区)并停放整齐。

2、xxxx年7月19日—7月31日期间,学院将对无人认领的、符合无主车辆认定标准的车辆进行统一清理。

3、毕业班同学的自行车,请在7月19日之前处理完毕,逾期未处理的,视为无主车辆。

4、请有被学院查处而暂时寄存的摩托车、电动车车主,请在本学期放假前带有效证件和保证书到保卫部办理取车手续,并带出校园处理。学院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资 料 站 大 学 资 料 站 学 院 保 卫 部

资料站大学资料站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20xx年x月xx日

车辆管理通知【篇4】

为全面落实文明城市创建任务,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实现阶段性创建目标。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切实维护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停放管理,维护相关业主权益,解决本小区车辆日益增多、车难管和停车矛盾日趋加剧的问题,确保小区安全、有序、整洁,营造更加宜人的居住环境,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作为本小区车辆秩序管理的依据。小区全体住户、外来访客及物业工作人员等必须共同遵守。

1.所有小区进入车辆,一律遵守相关交通法规。

2.进入小区的所有车辆一律按社区规划的车位停放,严禁在小区的车库门口、大门口、消防通道、单元门口、人行便道、绿化地带等地方停放,有车库的住户要将车辆停放在自家车库内。

3.小区内车辆禁止鸣喇叭,禁止开远光灯,小区限制速度5公里/小时;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5.严禁在小区内学车、试驾、超速行驶;

6.出租车、教练车原则上不准驶入本小区,个别接送老弱病残人员和业主随车运货品的出租车,登记后可以驶入,但下客后或卸货后必须马上离开,不得长时间停留

7.除业主家庭用车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准在小区内停放,包括三轮车,厢货车及各种大型车辆。

特此提醒消防通道以内禁止停车。火患猛于虎,安全重如山。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就是保证生命通道的畅通。莫让消防通道成为“死亡通道”,是小区居民共同的责任,只要大家共同“发力”,让消防通道成为真正意识上的“生命通道”。

通知人:

日期:

车辆管理通知【篇5】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公安厅

文件 闽教安?2011?23号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公安厅

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关注校车、关爱学生”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公安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最近,甘肃、江苏等地相继发生校车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惨痛教训,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学生交通安全警钟,也提醒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和乘车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决定从2011年12月26日至30日,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关注校车、关爱学生”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校车安全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校车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的组织实施工作,作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增强广大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安排。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全省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广泛深入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要重点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要将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特别是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以及民办学校、幼儿园列为宣传教育活动的重点。要根据不同年龄学生认知程度,采取各种学生喜闻乐见且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提高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交通安全行为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活动周期间,各地各学校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九个一”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即举办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周活动动员会或启动仪式;开展一次“关注校车、关爱学生”主题教育;组织一次“交通安全进课堂”活动;发放一封《致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公开信》;观看一场交通安全图片展或者交通安全宣传片;悬挂一幅交通安全横幅、标语;制作 2

一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或宣传画(版)报;举办一期校车驾驶人和照管人员培训班;开展一次校车安全和学生乘车安全检查活动。

2.要重点加强校车驾驶人及管理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要在活动周期间,集中对校车驾驶人及照管人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和事故防范、事故现场救护等的宣传教育,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引导校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员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教育照管人员要督促驾驶人规范操作、文明行车,及时制止校车超速、超员、乱停靠等情形,引导学生有序上下车,切实维持好乘车秩序。做好跟车验人工作,不把学生、幼儿遗漏在车里。

3.要重点加强学生家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地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校讯通、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提醒家长时刻关注孩子上学和放学、周末离(返)校及假期交通安全、乘车安全,有效落实学生家长安全监护责任。要反复劝导并告诫家长不租用、雇佣未经备案、登记,无营运资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子女上放学。同时要提醒家长经常性地监督和教育子女不乘坐超员超速、无牌无证、低速货车、拖拉机、摩的等有安全隐患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非法运营的车辆。凡有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安全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要主动向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举 3

报,预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新闻宣传,努力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要重视加强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新闻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引导。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引用校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召开新闻发布会、信息通气会,举办知识竞赛、讲座,制作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电视滚动字幕等形式,加强校车安全和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报道,大张旗鼓地宣传加强校车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关心校车安全和学生乘车安全,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校车和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校车安全和学生交通安全的舆论声势和浓厚氛围。

四、重视假期安全,做好学生寒假、春节回家返校的交通安全教育

寒假和春节即将来临,学生也将出现回家返校的高峰期。各地各学校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时,要高度重视学生寒假和春节期间交通安全工作。要针对春运高峰,人、车流量大,冬季霜冻的特点,教育学生注意返乡、回校途中和春运期间的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私自包租“黑车”;要提醒家长在假期和春节期间要更好地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管理,特别是未成年学生出行要有家长或其他成年人带领,严禁租用和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确保出行安全。

各设区市教育局、公安局要及时总结开展宣传教育周活动的情况和经验做法,形成经验材料,于2011年1月6日前分别报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传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处

联系人:黄宇凡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邮 箱:xxaqgzc@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传处

联系人:黎小媛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邮 箱:@

附件1.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十不为”

2.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标语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公安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交通安全 宣传教育 通知

抄送:教育部办公厅、基础一司、思政司,公安部办公厅、交管局。

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办公厅、省综治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省安委办、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有关领导、处室、总队。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年12月21日印发

附件1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十不为”

1.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2.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 3.不骑车带人,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4.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

5.骑车不突然猛拐、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6.不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线竞驶; 7.不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8.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9.不追车、抛物击车,不跨越、倚坐隔离设施; 10.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附件2 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标语

1.深入持久地开展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广泛深入地开展“关注校车、关爱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

3.严肃查处校车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4.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不法行为 5.严禁校车超员、超载、超速 6.车辆联系千万家、交通安全进万家 7.关注校车安全、关爱学生健康 8.交通安全非口号,留住幸福无烦恼 9.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10.珍爱生命、留住幸福,抵制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

11.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从我做起,从小做起 12.小手拉大手,共走平安路

13.珍爱生命 拒绝违法 交通安全从我做起 14.全社会都来关心学生道路交通安全

15.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校车和学生乘车安全的浓厚氛围

车辆管理通知【篇6】

各位老师、同学们:

为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优化、美化校园环境,经学院研究决定,近期将对校园内长期停放的无主摩托车、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的区域为:校园内所有停车场(含地下停车场)。

二、对无主车辆进行清理的办法及时间如下:

1、xxxx年6月19日—7月19日期间,在校园内存放有车辆的人员对自己的车辆进行清理,正常使用的车辆请务必停放在学院新划定的各个停放点(区)并停放整齐。

2、xxxx年7月19日—7月31日期间,学院将对无人认领的、符合无主车辆认定标准的车辆进行统一清理。

3、毕业班同学的自行车,请在7月19日之前处理完毕,逾期未处理的,视为无主车辆。

4、请有被学院查处而暂时寄存的摩托车、电动车车主,请在本学期放假前带有效证件和保证书到保卫部办理取车手续,并带出校园处理。学院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资料站大学资料站学院资产与后勤管理部

20xx年x月xx日

车辆管理通知【篇7】

根据《中共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公务车专项检查的通知》(防纪发〔2xx〕14号)要求,我会对本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本次公务用车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取得实效,我会成立了工作小组,由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做到在公务用车方面认真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杜绝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二、强化思想教育,增强法纪意识。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传达、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充分认识到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做到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杜绝公车配备和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强化日常监管,扎实开展治理。

为进一步规范我会公务用车,进一步完善了《xx市残联公务车管理使用制度》,对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出车原则、有关纪律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了规范公务用车的管控机制。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明确线路等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

经严格自查自纠,我会公务车配备、使用制度完善、管理到位,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相关资料完备存档。

车辆管理通知【篇8】

事业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局、各直属所、州局机关各科室:

为确保车辆的安全,预防车辆事故发生,对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确保全州质监系统车辆安全行驶,现将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日常检查及维护,消除事故隐患。各单位要迅即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所有驾驶员要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专任司机应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二、严格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各县(市)局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严防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行车安全事故。

三、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各单位应加强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安全常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养成驾驶员服从公安交警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指挥的良好习惯养成驾,努力努力避免各类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针对已经发生的各类车辆安全事故,在全体驾驶人员中进行举一反三的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精心爱护车辆,礼貌行车,不开“霸王车”、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

四、严格控制长途用,进一步规范长途用车。有公交能到达地方一般不要派车,凡需要用长途车的,事前应合理安排驾驶员,并对车辆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和轮胎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凡长途用车,必须使用安全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乘坐人员有权拒乘;前排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的,驾驶员有权拒载。凡长途用车两百公里以上的,必须请示州局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出车。

五、严禁非驾驶员驾驶公车执行公务,严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任何借口独自驾驶公车外出,严禁将车辆交由非专职驾驶人员使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凡违反规定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和当事人的责任。

车辆管理通知【篇9】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2、小区内车辆停放要服从统一规定,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非业主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在停车线内指定位置。

4、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车库内,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5、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6、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7、机动车辆在本小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超车。

8、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9、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10、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11、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12、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停放在自己的停车场)。

通知人:

日期:

车辆管理通知【篇10】

隆教体(2011)第(168)号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紧 急 通 知

各学区中心校、直属学校、乡镇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

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发生一起接送幼儿车辆重大交通事故。目前该事故已造成21人死亡,另有43名受伤幼儿正在医院救治。出事车辆核载9人,实载64人。国家教育部针对此事件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河北省教育厅、承德市教育局也专门下发文件对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专门部署。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在就全县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非专用校车及驾驶员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消除交通事故隐患,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校(园)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非专用校车管理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二、要摸清底数,强化管理。目前我县有学生家长租用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300余辆,载有4500余名中小学生、幼儿。其中90余辆非专用校车存在不同程度超员现象。鉴于目前形势,非专用校车安全已成为我县交通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各校(园)要立即行动起来,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印发的《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冀教明电[2011]31号)和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承教工委[2011] 27 号)文件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和非专用校车管理检查工作。要逐校逐园逐生对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了解,对学生上下学及乘车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同时必须报告给当地交警部门。学校发现有家长租用社会非法运营、超员超载车辆的要予以劝阻,对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学生家长必须进行安全告知,并与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建立隐患车辆举报制度,一经发现有病车、三无车辆、超员超载车辆等隐患车辆搭载学生现象,学校、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要立即向交警部门举报,学校要将举报时间、内容、处理结果等信息及时整理存档。

三、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河北省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8号)、《河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冀公交[2011]232号)要求,落实好学校、幼儿园职责,同时要完善家长联系制度,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提高家长安全意识,强化家长监管责任。

四、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各校(园)要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全面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进课堂,并通过班会、专家讲堂、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对学生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积极防范交通事故。要以甘肃这起事故为案例,全面开展一次乘车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幼儿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要立即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

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

五、要完善机制,强化措施。各校(园)要在做好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排查、非专用校车管理和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摸排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冬季来临,各校(园)要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可采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要通知乘车学生家长,提醒驾驶人员必须按照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谨慎行车,使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六、要抓好检查落实和信息反馈。各校(园)要切时落实通知精神,学区要组织检查,教体局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学区和学校的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同时,各校(园)要进一步做好学生往来学校乘坐车辆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各校(园)现有非专用校车信息与2011年9月安全大排查上报非专用校车统计表信息有变动的,务必于11月22日中午下班前将最新统计表报(盖章)教体局安全办。(电话:)

附件:

1、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2、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紧急通知的通知

3、中共承德市委教育工委、承德市教育局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紧急通知的通知

隆化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 学校 交通安全 检查 紧急 通知

报 送:市教育局 郭建平副县长

抄 送:安监局 公安局

隆化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2011年11月18日印

(共印15份)

佟栅子中心小学关于学生乘车超员情况的报告

隆化县教体局安全办:

佟栅子中心小学29名学生上下学乘坐庙子沟至隆化往返班车存在超员现象,这些学生早晨乘车8点左右到校,下午乘坐隆化至庙子沟方向3点左右的班车回家。学校针对这些学生专门召开了家长座谈会进行劝阻,但无效。根据隆教体(2011)第(168)文件精神和11月21日董艳春副局长带领督导组到校进行安全检查后的指示,将此情况报教体局安全办。

佟栅子中心小学

201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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