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停车收费通知分享#】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常常需要处理公告通知。并不是每个公告都是关乎重大事件,有时候它们只是一些简单的日常通知。因此,为了写好公告通知,我们可以借鉴一些优秀的范文。经过我们认真的比较,我们决定推荐这篇内容充实的“停车收费通知”。我们将继续提供与该领域相关的信息。
停车收费通知 篇1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由于商铺2月28日进行交付,和日渐增多的私家车辆,为了方便各位车主出行和对外来车辆的管理,小区将启动地下停车场及收费系统,业主通过刷卡进出车库,并根据东莞市物价局有关规定【东府(20xs)34号文】对进出车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身份证复印件、业主卡到服务中心前台办理车辆月保授权;
2、 没有办理月卡的车辆一律按照临时停车计费;
3、 将于2月26日起免费试运行,3月6日正式收费运行。
xuexila
xxxx年xx月xx日
停车收费通知 篇2
根据,《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价〔________〕、《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价〔________〕)及《________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管理处将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15日起对小区一期架空车库的停放车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月租车位
1、汽车室内车位:250元/月;
2、摩托车室内或有篷车位:25元/月
3、电动自行车室内或有篷车位:15元/月
4、自行车:7元/月
二、临时停泊
:5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2元;
:1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0.5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0.5元,24时至次日6日加收0.5元。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
管理处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管理处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停车收费通知 篇3
机动车停车收费专项检查情况
根据市发改委和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我委3月21日成立机动车收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朝阳区关于开展机动车停车收费专项检查的方案》,明确了专项检查的时间、检查阶段、任务分工、检查重点并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委从4月1日到4月13日期间对本辖区内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开展专项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共派出49个检查小组,134人次;对我辖区所属的148个停车场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停车场基本能够按新标准收取停车费。但部分停车场存在一些问题:
一、从检查的148个停车场中有28个未更换标示牌(占检查数的19%),有17个更换了标识牌但未编号(占检查数的12%);
二、有属于三类地区的按二类地区收费的2个;有问题的单位共计47个,占检查总数的32%。未更换或更换无编号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停车场没有资质,已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在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停车场责令立即改正,并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处理中。在此期间共接到价格咨询件283(咨询较多的是对收费的分类不清楚及咨询标价牌的式样问题),举报20件(含市转6件),经调查核实,未发现不按新规定收取费用的问题。
二0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停车收费通知 篇4
各位住户:
为了规范小区车辆管理,根据******的要求,并结合小区实际,本小区住户车辆均入地下车库统一停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非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非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小区正大门左侧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停车服务费(预收一年费用):1、摩托车 ***.00 元/辆月; 2、电瓶车 **.00 元/辆月; 3、自行车 **.00 元/辆月;3、赛 车 **.00 元/辆月;4、临时停放车辆: **.00 元/辆次;二、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预收一年费用):(一)包月停车服务费:***元/辆月(不含租金);(二)临时停放停车服务费:**.00元/辆次,过夜**.00元/辆次。请各位业主从即日起,速到小区物业服务客户中心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非本小区住户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车辆,请各位住户理解及支持。
特此通知.
************物业客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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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通知 篇5
尊敬的业户:
根据,《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价〔20xx〕57号)、《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价〔20xx〕)及《xx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第WJ01Z0108Z0000086号),xx管理处将从xx年4月15日起对小区一期架空车库的停放车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月租车位
1.汽车室内车位:250元/月;
2.摩托车室内或有篷车位:25元/月
3.电动自行车室内或有篷车位:15元/月
4.自行车:7元/月
二、临时停泊
1.汽车室内车位(6时至24时):5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2元;
2.摩托车(6时至24时):1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3.电动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 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4.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24时至次日6日加收0.5元。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管理处联系电话: 6xxxxxx8 / 6xxxxxx6
xx管理处
二0xx年四月六日
停车收费通知 篇6
尊敬的业户:
根据,《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价〔、《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价〔及《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第WJ,管理处将从20xx年4月15日起对小区一期架空车库的`停放车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月租车位
1、汽车室内车位:250元/月;
2、摩托车室内或有篷车位:25元/月
3、电动自行车室内或有篷车位:15元/月
4、自行车:7元/月
二、临时停泊
:5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2元;
:1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0.5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0.5元,24时至次日6日加收0.5元。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管理处联系电话:6x8 / 6x6
管理处
二0xx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