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_img
好工具 >范文 >实用文

新社保方案8篇

2024-01-11 15:54:22 社保方案

【#实用文# #新社保方案8篇#】在接到临时任务通知时,我们需要有计划地进行工作,并有计划地生活。我们必须持续跟进方案的内容,并且方案能够给我们提供工作的提示。为了方便大家,好工具范文网编辑耐心筛选并整理了这篇最新的“新社保方案”,请将这个网站收藏起来以备将来需要!

新社保方案 篇1

养老待遇领取人员的指纹采集工作是对全镇所有领取养老待遇人员的脸谱和指纹进行采集,由于涉及面广、时间紧,要在6月份之前完成工作,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

做好宣传工作,给农民工介绍市IT产业和县内重点企业的工作的同时,完成县上下达的任务。在20--年度社保系统总结会的时候,局长亲自交代在201-年要狠抓这项工作。由于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在外面打工,家里剩下的都是老人和小孩,所以完成这项工作非常有难度,必须要在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和村上的大力配合下,做好用工企业、用工岗位、用工要求、工资收入等情况的宣传。

无息小额贷款是针对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创业的一种支持。201-年应该做好宣传工作,让更多的能够享受政策的人享受到政策的优惠。

努力完成城镇新增就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以及城镇困难人员就业的工作。社保所要加大就业信息的宣传,随时更新企业招工信息。并将就业的人员输入系统,完成台账。

做好保持充分就业村、社区的工作。完成就业促进低保补贴、“4050”灵活就业人员补保补贴,完成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新办和换发工作。

10、抓好其它日常性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新社保方案 篇2

社保缴纳流程

一、社会保险登记

1、登记范围

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2、报送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3、办理程序

(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4)缴费单位应每年规定时间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

(5)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结户)手续。

二、缴费基数的申报

1、申报范围

市区所有缴费单位及其职工。

2、报送材料

(1)《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及盘片;

(2)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

3、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每年到社保经办机构购领盘片。

(2)缴费单位根据盘片中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花名册》,并将《花名册》经单位盖章、职工签字后,与盘片一起报社保经办机构。

(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并按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

三、申报、结算和缴费

1、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月规定日期,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供属等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的有关材料和报表。(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进行结算,确定当月应收应付项目及金额,生成结算表,缴费单位可于每月至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结算表。

2、有关规定

缴费单位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如下:

四、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

1、申报期限

缴费单位于每月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人员增减、变更情况。

2、参保人员的增加

(1)缴费单位新录用人员后,须填写《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从起薪之月起缴纳社会保险费。(2)市区统筹范围以外转入人员:须附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表》,并提供职工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历年缴费工资基数,以及医疗保险首次参保时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帐户情况等。

3、参保人员的减少

参保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等因各种原因发生减少,携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其中:(1)因终止解除合同减少人员:单位须提供退工证明等材料。(2)因死亡减少人员:单位须附报其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复印

件,并持《社会保险卡》对其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进行清算。

4、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

参保人员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人员属性、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类型等需要更正或发生变化的,单位须持《社会保险卡》,填写《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和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新社保方案 篇3

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上午,XX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各科室负责人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的学习会议,会议由许少华同志主持。

会议内容如下:

一、学习《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

各科室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要以2021年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为基础,积极组织开展2022年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确保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顺利实施高质量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各科室负责人对文件精神要学懂弄通的基础上做到真抓实干、苦干实干,保证提升年行动方案高质量完成。二是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在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带领本科室工作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并贯彻落实到位。三是成立社保中心自查小组,对全险种疑点数据开展核查工作,并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工作有痕迹、自查有深度。四是各科室在完成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任务分工时要及时与局里沟通协调对接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

二、各科室负责人分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工作任务。

一是各科室明确提升年行动任务分工的具体内容、执行时间节点及责任归属。二是对照分工任务严抓问题整改,严肃问题追责,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思想教育建设。三是要求各科室要深刻明确开展提升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联系,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确保提升年行动工作走深、走细、走实。

新社保方案 篇4

劳 动 合 同

甲方: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联系电话:邮编:乙方: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最高学历:出生日期:年月日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本人电话:紧急情况联系人:电话: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

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

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

一、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1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自月月日

止。

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如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接受甲方安排

(工种)工作。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

时。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不包括在合理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但由于个人

原因不能完成的工作)。如日工作时间延长超过三小时,可根据延长时间长短,在次日延迟上班时间或进行调休。

第四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单位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五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当地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

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六条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

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工提供

劳动保护。

第七条甲方有义务在公司内部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

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五、劳动报酬

第九条双方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实行月工资制。乙方月工资为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2、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3、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乙

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岗位及调整后的薪资待遇,甲方可以提前30日

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人民币)于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资(遇

有节假日的,为此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

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

单备查。

甲方应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适当调整乙方工资标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

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支付乙方基本工资。

第十二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

规定为乙方缴纳统筹。乙方须在入职时向甲方交齐相关办理社会保险的资料,若

因乙方未交或未按时交齐办理社保的资料而造成延迟或不能缴纳社会保险的,后

果由乙方负责,并写出书面情况说明。

七、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乙方不继续在甲方工作,在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时,应归

还工作期间占用单位的财物和信息资料。

第十四条乙方转正成为正式员工后,应将本人所持有的建造师、职称证等

行业任职资格证书注册和放置在甲方,甲方根据市场行情给予合理补贴。如劳动

关系解除,双方可另行协商。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第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

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

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第十八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l、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

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因故不能继续从事本合同约定工作的。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终止、解除本

合同: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第二十一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

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

身体健康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

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有

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

月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费;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

十三、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二十六条、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费等费用。

第二十七条、若因工作需要在项目现场工作时,工作时间及地点按项目管理

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行使本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权时,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对方,如果对方拒绝签收时,应有两个以上在场人在书面通知上签名作证,即视

为送达对方(在场人可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员)。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附则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共6页,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日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月日

新社保方案 篇5

为了做到“排查全覆盖、管理无缝隙、服务全方位”,天鹅社区建立健全了社区网格各类制度,这些制度,有效的保障了社区网格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充分调动了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后,网格责任人及时了解网格内的各项事务及信息采集、登记等多项工作。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但社区网格化管理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社区在工作中不断的加强和深化,通过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在社区的推行,使社区充分发挥了在各项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提高了社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社区将不断完善和提升网格的功能,更好的树立社区的形象,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在关心困难群众方面,社区班子成员及部分党员与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人大代表小组成员深入居民区了解居民生活情况,班子成员还经常到孤寡老人家里为他们打扫一些室内外卫生,做一些我们力所能及的事情,今年“七一”党的生日来临之际,我支部组织老党员周文江、杜凤莲为辖区居民清理杂草与垃圾,给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我们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当成一项长期而又重要的工作,面对社区楼房多,个体经营户密集,流动人口复杂,出租户多,一直是我社区的特点,也是一大难点。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政策认识浅,更是增加了我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为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社区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增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知识。社区成员不怕苦不怕累,亲自走访各个市场、沿街商店,出租户逐一调查、登记、造册,在社区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社区几年来没有出现一个计划外生育。

民政和劳动保障工作一直以来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帮助解决居民生活的一件大事。我们经常到居民家里进行走访,了解居民实际困难及最新动态。把够低保条件的提供给--街工委和民政部门。

社会的稳定、社区的平安一直是广大居民群众生活满意度最基本要求,因此,今年以来,在--街工委的领导下,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套综治工作制度,使社区综治工作落到实处。我社区积极宣传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学习,使他们懂法守法,做到管理教育两结合。认真做好特殊人员帮教工作,我社区采取“三个关心”即关心生活、关心健康、关心就业。使他们能够安居乐业。在环境和卫生方面,我们为切实提高我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促进社区环境卫生管理上新台阶,社区主任与社区保洁员明确了责任,并实行分片管理,确保社区环境卫生改造建设工作的顺利实施,将本社区划分为五个卫生责任片区,由社区保洁员保洁,社区干部负责包片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还把社区每一条巷道都种上了鲜花,受到居民的好评,得到领导的表扬。

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整合社区各方力量,共建和谐社区。--年8月开始,社区发动群众,在社区居民骨干、广大居民的帮助和支持下,完成各项选举相关工作,并于9月27日圆满完成了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新社保方案 篇6

一、社保缴纳的初级阶段

五险包括的内容: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二、社保缴纳的中级阶段:

各类社保的用途: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

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

A.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B.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C.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2.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申请条件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办理医保卡需每人缴纳医保卡工本费人民币12元。

2.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企业10% 个人2%+3元(基本医疗:企业9% 个人2%,大额互助:企业1% 个人3元)。

3.报销比例:

⑴、门诊、急诊报销比例(由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

起付标准(元)报销比例(%)个人负担比例(%)每年限额(万元)

在职员工20005050

2退休职工130070302

70周岁以上130080202

⑵、住院报销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

报销比例 |个人负担 报销比例 |个人负担 报销比例 |个人负担

三级医院85%15%90%10%95%5%

二级医院87%13%92%8%97%3%

一级医院90%10%95%5%97%3%

注:

1、每年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之后当年的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为650元;三种特殊病精神病患者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支付比例的60%;每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

2、报销金额封顶17万,其中基本医疗7万,大额补助10万。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失业保险主要特点:一是普遍性、二是强制性、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业务指南

1、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规定?

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最长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4个月。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1)自选专业报名参加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免费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2)医疗补助金。每月随失业保险金发放10元的医疗补助金。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哪些情形应终止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并已办理了就业手续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其档案代管机构,为其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未委托档案代理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申报,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自施行以来,对于及时救治和补偿受伤职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工伤认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

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申报办理

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假期天数:

①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 晚育假增加15天;

④ 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① 正常生育保险宣传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②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男性职工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

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三、社保缴纳扣缴:

1、公司为通过试用期后转正的员工交纳五险。

四、效果分析:

1、满足公司职工关于养老、医疗、生育、失业等各方面保障的需要,增加企业对职工的吸引力,降低人才流失率。

2、良好的福利待遇,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增强公司在同行业的竞争优势。

3、社保缴纳可作为公司为职工谋划的新的一项福利,在目前人才紧缺的情况下,以较低的成本,增加公司对人才的吸引力,同时促进老员工积极的提升自我。

4、医疗保险是当职工发生疾病,可享受看病的医疗费按比例报销的待遇,较大减轻个人经济负担,对于职工的健康保障起着重要的作用,职工都非常重视这一方面的保障。因此,公司在原有的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基础之上,增设医保,可以较小的成本保障职工较大的利益。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表

新社保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做好办公室工作,充分发挥办公室的综合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局办公室XX年工作思路与设想综合如下:

一、工作思路

在我局大部制改革后的新形势下,我们要继续发挥好局办公室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当好“三角色”,实现“三进步”,为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当好“联络员”的角色,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办公室要善于站在全局的高度来看问题与处理问题,真正发挥办公室上传下达、沟通各方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对上加强联系,对内加强协调,对外做好沟通,对下做好服务,形成政令畅通、各方通力合作的良好局面。

(二)当好“督查员”的角色,进一步加强督办工作。督办工作是办公室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提高执行力的有力保障。督办工作涉及面广而量大,要做好督办工作,就要求我们不断创新督办工作机制,采取专项督查、重点督查、跟踪督促等科学高效的督办方法,及时掌握各项工作的最新进展和动态,着力提高督办事项的办理质量和效率,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当好“服务员”的角色,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突出服务的全局性、针对性和超前性,实现日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一是要做好机关文件收发、归档等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二是要加强办公用品采购和费用报销审批手续,严格规范公务车辆和司机管理。三是要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如加强食堂管理、安全消防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等,为全局各部门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二、工作设想

(一)建章立制,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强化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各项后勤保障制度。二是制定我局《重大工程招标及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安全防火、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三是规范收发文管理,着力优化收发文流程,提高效率。

(二)狠抓落实,继续完善督办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督办制度,创新工作机制。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参谋作用,跟踪落实各督办事项办理情况,坚持每周一报制度,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处理在工作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确保督办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建立重大督办事项通报制度。以每季一报的形式,对重大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通报,营造各部门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

(三)增速提效,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一是在做好新门户网站监管工作的同时,依法实施政务公开,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二是做好iso管理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晰业务流程,对体系文件进行重新改版,并加大贯彻执行力度。三是做好办公自动化系统(oa系统)中文件流转及信息发布工作。

(四)统筹调配,继续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各项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以人为本,继续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的人文关怀,定期组织开展茶话会、外出交流、上门慰问等活动,丰富离退休干部生活,多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新社保方案 篇8

为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农村居民老年生活,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政发〔〕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建立与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新农保制度,使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2、基本原则。一是从我县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我县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四是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做到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

3、任务目标。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逐步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二、参保对象和范围

具有本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农保。

三、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居)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分为基础养老金、缴费补贴、重度残疾人补助。

1、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转为国家或省级试点后,各级财政补贴比例按有关政策执行。

2、缴费补贴。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即缴即补。

3、对农村重度残疾人(Ⅰ-Ⅱ级),县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四、建立个人账户

新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政府缴费补贴部分在个人账户中单独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五、养老金待遇确定

(一)享受养老待遇条件。

1、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农村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2、我县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不需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参保缴费。新农保制度实施时,45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按年连续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也允许补缴,但应于首次缴费前补缴,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xx。45周岁以下的,应逐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xx。新农保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二)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规定基础养老金的标准支付,目前暂定为每月5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资金积累额除以139。

月领取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积累额÷139)。

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依法继承。

(三)待遇调整。根据国家、省、市规定和我县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养老金计发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

六、基金管理和监督

(一)基金管理。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保值增值。县财政部门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编制政府补贴资金预算,确保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时到位和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基金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公开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杜绝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居)委员会每年要在行政村范围内对参保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采取有效措施,杜绝虚报冒领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对虚报冒领的,除全额追回冒领的养老金外,还将对有关当事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七、制度衔接

(一)已经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还未办理领取手续的人员,原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领取前应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

(二)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农保养老金的,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三)新农保与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

八、保险关系转移

新农保参保人跨地区转移,可将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关待遇;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工作的,可将其新农保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暂存于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

九、经办能力建设

(一)加强经办服务能力建设。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的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配备必要的设施,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各乡镇(办事处)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中确定2人专门从事新农保工作,并在村(居)委员会成员中确定1人担任新农保协办人员(以下简称“村协办员”)。

(二)强化规章制度建设。按照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总体要求,制定和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基金审(稽)核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新农保公示和查询制度,建立和完善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制度。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十、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新农保工作的领导。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工、紧密配合、互相衔接,协同推进新农保的政策实施。

十一、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工程,是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的重大惠民政策。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新农保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要注意研究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切实把这一惠民利民的好事办好办实。

推荐阅读

上一篇:祥林嫂读后感悟精选 下一篇:村委介绍信
back_img
推荐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