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公司用人规章制度经典7篇#】每一家用人单位都会有自己专门的规章制度,企业的一些规章制度中的条款需及时调整。规章制度的内容都是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每一个公司建立一套规章制度是很必要的。这是好工具范文网编辑经过精心挑选的一篇“公司用人规章制度”文章,感谢您的观看欢迎参阅本文!
公司用人规章制度 篇1
随着物流业的快速发展,物流公司作为这一产业链中的重要环节,也在不断壮大和完善。为了确保物流业的高效运转和顺利发展,各物流企业需要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建立科学、规范和有效的制度,以便更好地管理和利用人力资源,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一、招聘制度
物流公司的招聘制度应当符合以下原则:
1. 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明确招聘需要的职位,招聘职位数量和招聘条件。
2. 在招聘职位所属领域内进行招聘,根据应聘者的个人素质和招聘条件,进行面试、体检和考核。
3. 在招聘前做好企业形象推介和招聘信息的发布工作,包括招聘网站、各大招聘平台、内部员工推荐等多个渠道,保证招聘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
4. 在招聘面试环节,注重面试官的专业素质、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以确保面试流程的公正和有效进行。
二、员工考核制度
物流公司的员工考核制度应当符合以下原则:
1. 根据企业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确定员工考核指标和考核周期,确保指标的可量化和可操作性。
2. 建立起员工考核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效率等多个方面,以便体现考核的全面性、公平性和客观性。
3. 在考核过程中,注重员工的工作实绩和潜力,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员工创新和改进。
4. 设立考核奖励和处罚制度,对考核合格的员工予以奖励,并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提出警示和改进要求。
三、员工培训制度
物流公司的员工培训制度应当符合以下原则:
1. 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需求和职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应的培训方案和计划,设立培训目标和培训内容,保证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建立起员工培训评估和反馈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不断改进培训方案和培训方法。
3. 在员工培训中注重实用性和效果性,充分结合企业实际工作需求和市场需求,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竞争力。
4. 建立起员工职业发展规划体系,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和晋升的机会,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
四、福利保障制度
物流公司的福利保障制度应当符合以下原则:
1. 为员工提供合理的薪资待遇和福利保障,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和工作需要得到满足。
2. 为员工提供健全的医疗保险和职业病保险制度,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 为员工提供优越的工作环境和职业保障,包括灵活的工作时间、舒适的工作场所、完善的职业晋升机制等多个方面。
4. 在员工激励和表彰方面,采取多种形式的激励和表彰手段,包括年终奖、绩效奖、荣誉称号等多个方面,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五、劳动保护制度
物流公司的劳动保护制度应当符合以下原则:
1. 建立起合理的工作安全和防护制度,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 定期进行安全和健康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和防护知识和技能,使员工具备安全意识。
3. 建立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员工在突发事件中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应对和救助。
4.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规程的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和一定的经济赔偿,以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安全和利益。
六、社会责任制度
物流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制定和实施有关环保、能源节约、人权保障、反腐倡廉、公益慈善等方面的制度,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总之,物流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应当符合科学、规范和有效的要求,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只有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够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高效运转。
公司用人规章制度 篇2
一、建立劳动规章制度程序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规章制度的程序
就以上法条分析如下:
(一)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企业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1997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80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
规章制度的大多数内容与职工的权利密切相关,让广大职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杜绝用人单位独断专行,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
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不仅仅是我国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特色,也是世界范围内企业管理的一个趋势。职工如何参与企业管理,在哪些事项上、以什么形式和途径参与,我国的相关法律都作了规定。《劳动法》第8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工会法》第38条第1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公司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立法过程中,草案曾经规定:“规章制度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应当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或者通过平等协商做出规定。”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平等协商的内容。
包括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规章制度包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重大事项包括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
3.具体制定程序。
根据本条的规定,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决定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所以,这个程序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第二步是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一般来说,企业建立了工会的,与企业工会协商;没有建立工会的,与职工代表协商。在充分听取意见,经过民主程序后,由用人单位确定。这种程序,可以说是“先民主,后集中”。
(三)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的异议程序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合理,符合社会道德。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违法,但不合理、不适当。如有的企业规章制度规定一顿饭只能几分钟吃完;一天只能上几次厕所,一次只能几分钟等。这些虽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不合理,也应当有纠正机制。因此,本条规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
(四)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的告知程序
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要让劳动者遵守执行,就应当让劳动者知道。因此,根据本条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关于告知的方式有很多种,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是在企业的告示栏张贴告示;有的用人单位是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发给劳动者;有的用人单位是向每个劳动者发放员工手册。无论哪种方式,都应当让劳动者知晓,以便遵守执行。
三、劳动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健康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风险提示:
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可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下一个工资发放日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二十一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二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二十三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实行打卡考勤的,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职工辞职应当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9、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二节、奖励与惩戒
第二十五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可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二十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可视情给予表扬、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4、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二十七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
第二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自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为严重违反纪律,可视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将企业内部的文件、账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________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________日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______元以上的。
6、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______元以上的。
7、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______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视做严重违反纪律。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给予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公司用人规章制度 篇3
随着物流业的迅速发展,物流公司越来越需要拥有一套完善的用人规章制度,以规范公司内部员工的岗位权限、职责、职级、社会保险、薪资待遇等方面的管理。物流公司的用人规章制度,涉及到公司的内部运营,不能忽视每一个细节,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下。
一、用人规章制度的制定目的
制定用人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内部人事管理,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完善职业发展和岗位晋升制度,保障员工的权益和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用人规章制度是公司管理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保持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工作效率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用人规章制度内容
1. 岗位职责: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范畴,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各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减少任务错漏和员工责任纠纷。
2. 职级晋升:设立合理的职业发展路径、职级晋升标准和相关培训计划,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从而可提升公司的整体运转能力。
3. 薪资福利:规定薪资发放标准和奖金激励制度,建立完善的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促进员工的事业发展和生活幸福感。
4. 严格管理: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实行常规反馈制度,确保员工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持续做好工作。
三、用人规章制度实施方法
1. 人事部门员工必须熟知用人规章制度的内容,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的宣传、普及,让员工更好地了解公司的管理方案。
2. 健全使用用人规章制度的操作规程,及时解决规章制度的操作难题,让工作更简单高效。
3. 不断完善长效的用人规章制度,确保公司能长期保持有效的管理状态。
四、用人规章制度的效益
1. 促进公司内部沟通,增强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的效率。
2. 保障公司的发展,为公司提供稳定的人才保障。
3. 提升公司形象,提升员工的归属感,从而让员工更好地融入公司文化,用心做好每一项岗位工作。
四、结语
物流公司用人规章制度对于公司的运营管理和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制定一套完整的用人规章制度应同时从员工视角和公司利益考虑入手,既要承接当前岗位的发展,又要帮助员工建立更广阔的职业发展路径和个人成长计划。因此,我们要对规章制度深入研究,定期进行修订,确保其符合实际需求,促进公司的发展繁荣。
公司用人规章制度 篇4
性格开朗﹐善于与同事交流沟通﹐能够很好地协调周围人际关系﹐对工作认真负责﹐主动性强。能及时将所学的知识充分运用到工作上﹐并在工作中不断吸取新知识﹑新技能﹑以适应工作不断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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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人规章制度 篇5
解雇,是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关系该员工的就业,而失业可能对员工的生存造成影响,也与《劳动合同法》稳定劳动关系的宗旨背道而驰,因此,法律对此要求很高,本篇就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雇员工的12个败诉节点对一一阐述。
败诉节点1:缺乏规章制度
司法实务,我们发现有些单位太任性,根本就没有相关规章制度或解雇特定员工的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没有规定在规章制度中。如此任性,败诉是必然的。
例外:有些地方规定,如果员工的某行为严重违反起码的劳动纪律,例如一个月内连续旷工10天以上,一个月内连续迟到早退10次以上等,尽管没有规定在规章制度中,用人单位可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解雇该员工。
例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第八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败诉节点2、单位规章没有公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因此,如果规章制度没有依法公示告知的或没有向职工本人依法告知,则不能作为处理案件的依据。
败诉节点3、规章缺乏民主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据此解雇员工的规章制度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则也不能作为处理案件的依据。
败诉节点4、规章制度违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反过来,如果规章制度违法,则该规章制度作为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败诉节点5、规章规定显失公平。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该条规定的虽然是劳动合同,但是实务中,显失公平的规章制度条款也不能作为解雇员工的依据。
败诉节点6、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不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如果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事实依据没有证据或不能足以证明的,则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败诉节点7、解除依据适用错误。
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解雇员工,解雇的规章制度必须和员工的行为严格对应,否则,就是适用规章制度错误,也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败诉节点8、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界定不清。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必须界定清楚,否则,不具有可操作性,例如规定“员工一个月内连续迟到3次,一个季度累计迟到10次视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就是明确的、可操作的。如果规定“员工连续多次迟到或多次旷工的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就不明确、无可操作性,适用时仍然会发生争议,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则白白地将界定权丢给了仲裁员或者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显然加大了诉讼风险。
败诉节点9、未能依法有效送达。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必须送达员工,否则,则表示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没有让员工知道,相应地,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还没有解除。
败诉节点10、未告知工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否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二条规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因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败诉节点11、规章制度相互冲突。
很多中小企业由于缺乏集中统一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完整的人力资源管理被人事部、财务部、行政部甚至用人部门瓜分,各个部门缺乏统一的沟通,因此,在规章制度制定方面也是各自为战。加上对这些部门没有很好地规定各自的权责利边界,所以,各个部门推诿、争夺规章制度制定权的情况时常发生,再加上部门利益作祟,各自制定的规章要么重复、冲突,此时,如果员工要求适用对其有利的规章制度,则用人单位将承担不利的后果。
败诉节点12、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冲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如果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约定对劳动者有利,用人单位根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则员工有权要求适用集体合同、劳动合同,认定解除劳动合同违法。
公司用人规章制度 篇6
每个用人单位基本上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劳动者的基本职业要求,但是在实务中很多用人单位无法制度有效合理的规章制度,结果在适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处理时被认定为是无效的,进行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实务中怎样才能制定出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呢?结合司法实务,小编认为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当至少做到以下四点:
一、认识制度
公司老板或者高管,应当充分认识到公司制度在管理中的重要性。企业的管理制度,就是企业的法律。国家法律赋予公司一定权限的自主管理权,这种自主管理权,就是公司有权制定与法律法规不相冲突的管理制度。
比如,经常遇到公司老板来咨询,说员工发生了什么什么行为,我能否开除他?(说明一下,他所问的问题,法律没有规定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我反问 ,公司管理制度有规定,这种情形下可以开除吗?
他说,公司好像制度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现在做个制度行吗?显然,现在制定制度是不行的,而且制度制定出来,是需要告知员工,有工会的,还需经过工会通过的。
这就是因为没有完善制度,导致管理遇到问题。如果有这方面的管理制度,公司可以根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或相应处理。
因此,对公司管理制度,不是发现问题才想着去制订,而应当是按照现代公司管理理念,及时建设或者完善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内容合法,也就是基础合法
这一点理解相对简单,从字面理解就好了。根据国家的法律体系的层次看,最基础的是宪法。在这个基础上,产生民法。在民法基础上分,细分了劳动关系管理的法律法规。从中央的法规,到地方的制度。
从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到政府职能体系立法,如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行政机关。最后,再到企业自身的规章制度。可以看到,要制定合法的企业的规章制度,在企业之上的所有层级的法律法规都需要我们认真学习,熟读精通。
我们最常用的就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的实施细则,还有一些配套的法律法规。在信息化的时代,这些法律法规在互联网上并不难找,但难的是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所以最好有相应的法律基础,或者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还有一个简单一点的方法,如果公司领导不介意的情况下,企业的规章制度可以,报送地方的劳动监察部门。
三、确定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履行协商的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规章制度的作用就是要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对于这种内容可能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定,不能任由用人单位说了算,否则这样制度的规章制度可能会严重侵害劳动者利益,让双方的利益严重失衡。因此,就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同工会、劳动者或劳动者代表进行协商,这是一个民主的程序。
四、要公示,更要取证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这是一个必要条件,也就是企业必须做的。尤其是做好取证工作,这是很多企业容易忽略的地方。
有这样一个案例:A公司将制定了考勤管理制度,公布在了告示栏,并连续张贴了一段时间。后来,员工小张离职,要求支付加班费。但,公司认为小张的加班是个人的原因造成,并未经过公司审批,不符合加班的要求。小张投诉到了劳动仲裁。最后,因公司无法提供该制度已经公示的证据,仲裁认为,该制度不具有约束力,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加班费。
这样的亏,吃的很难受。公司已经做了很多的工作,但最后因为一个小疏忽,导致了不应该有的支出。这些,就是人力资源管理在企业当中应当起效的地方,但没有实现。
公示的方式方法有很多,相应的取证也要做足,多管齐下有保障。
1、传统的公示方法有公告栏。如果公告栏位置有摄像头的,进行,录像保存;没有的,公告期内多去拍些照片。
2、公司内部的电子公告渠道。比如说OA系统,又或者说员工邮箱系统。将通知发放到每个员工,摆上内部官网。这些记录,服务器长期保存。
3、结合现有的移动互联网技术,提高效率。一些公司指定的工作使用的群或者APP,比如钉、,企业微信等等,都具有公示的功能,而且可以长期保存。
4、一些非常重要的制度,一定组织员工培训学习,并在学习材料上签字,或者进行考试。相应的资料都进行保存。
管理就是建立管道,梳理管道,让被管理的内容在管道内畅通运行。千万不要嫌管理麻烦,一定要细致,前期辛苦一点,后期轻松一些。在企业运营的角度,风险是大过利润的。但这一点往往看到的人不多,很多都是在吃亏后才领悟。
公司用人规章制度 篇7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物流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作为物流行业的中坚力量,物流公司在市场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随着物流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职能的逐渐完善,如何制定一套合理的用人规章制度已成为现代物流公司不可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 用人规章制度核心内容
物流公司的用人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招聘、员工管理和福利待遇三个方面的内容。
1. 招聘
招聘是物流公司用人规章制度的第一层级。如何吸引合适的人才,是招聘工作的核心问题。物流公司需要结合自身的特点和职业特性,在多个渠道上发布招聘信息,诱导符合条件的人才加入公司。物流公司应该针对不同岗位,制定不同的招聘流程和计划。
2. 员工管理
物流公司用人规章制度的第二层级是员工管理,包括员工考核、晋升、离职等。物流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员工管理制度,指导各级管理者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保证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物流公司应该及时给予员工晋升的机会,激励员工发挥自己的潜力。
3. 福利待遇
福利待遇是物流公司用人规章制度的第三层级。物流公司应该制定合理的福利政策,包括工资、保险、奖金、补贴、培训、住房等方面的内容。物流公司应该依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鼓励员工积极进取,从而提高整体人员素质。
二、 制定用人规章制度的意义
1. 消除不公平
制定用人规章制度有利于降低管理者的主观因素,实现公平、公正的聘用。用人规章制度能够制定相应评价标准,更加透明化地描述各种职位的必备条件和面试流程,让所有应聘者平等竞争职位。
2. 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完善的招聘渠道和流程,能够更快速地筛选合适的人才,减轻管理者的工作量,同时加速人力资源的集中和调配。在工作管理方面,用人规章制度能够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3. 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
完善的用人规章制度不仅可以促使合适的人才加入物流公司,还能够帮助员工实现职业发展。公司制度的完善,能够为员工提供多方位的培训、晋升和发展机会,提升员工的职业技能和工作能力,提高员工的跨界竞争力,实现共赢。
三、 用人规章制度的实施机制
要制定一套有效的用人规章制度,需要建立一套严密的实施机制来配合。实施机制是制度重要的执行体,能够将制度精神变为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法,建立责任主体、工作流程、计划目标等必要要素。 物流公司应该成立独立的人事管理部门,建立符合公司特点的用人规章制度,并负责执行制度。
1. 建立流程化的考核制度
考核制度是物流公司用人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助力员工实现职业发展。物流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考核系统,包括考核标准、考核周期、评分标准等,保证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 建立严谨的管理流程
物流公司需要建立严谨的管理流程,对所有员工进行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全过程管理,确保人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正常化。
3. 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
物流公司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采用多种形式的激励,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例如:制定员工考核奖惩制度,对优秀员工提供升职机会,建立员工培训体系等等。
四、 结语
用人规章制度对于现代物流公司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物流公司应该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制定一套合理的规章制度,建立相应的实施机制,从而实现人才优化和职业发展,真正成为行业中的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