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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1)
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19﹞26号)要求,现将风景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019年,我委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将依法行政建设工作作为风景区重要工作内容进行部署,年初及时听取上一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定并印发了《XX风景区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责任分工到部门,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强化监督管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扎实推进风景区依法行政工作。对风景区建设加强了监管、指导,进一步推进风景区公共服务及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履行政府机关职能。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
2019年,针对风景区实际,管委会在原有基础上,制定完善了一系列法制政府建设相关制度,分别印发了《XX风景区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XX风景区行政执法告知制度》、《XX风景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XX风景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XX风景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制度》,加快实现了风景区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制定《XX壮族自治区XXXX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行政执法工作日益规范
2019年7月,管委会组织着手开展对《XX壮族自治区XXXX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研究制定,通过在XX市法制网、管委会政务网、函送各相关单位的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并于9月29日召开专题论证会,召集管委会各部门负责人对该《规则(草案)》进行逐条论证和修改,管委会法律顾问也对其进行了法制审核,最终经过领导集体审定后报备市法制办。《XX壮族自治区XXXX保护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制定进一步规范了管委会行政执法工作的行为,使行政执法更细致化、合理化。
三、推进行政决策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程序。风景区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不断完善风景区重大决策事务相关程序。按市依法办要求再次研究完善了风景区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于今年初正式印发。今年2月份风景区按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展开了项目梳理工作,确定了本年度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规范行政决策为重点,完善决策规则,健全决策程序。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强化综合行政执法力度,全面开展环境整治和保护工作,认真落实《XX壮族自治区XXXX保护条例》
一是认真落实“美丽XX 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暨“蓝天保卫战”工作,组织开展餐厨垃圾、户外广告、泥头车、扬尘污染等专项整治工作,其中餐厨垃圾处置继续保持签约备案双百分百率,风景区每月PM2.5和PM10监测指标均优于全市水平,有力保障了“两会一节”、环XX自行车世界巡回赛等重大赛事、活动。二是做好“两违”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组织开展了15次保护性施工,出动365人次,拆除违建棚户71处,累计拆棚面积约1896平方米,共组织开展“两违”巡查608人次,实现“两违”零增长。三是做好景区园貌日常管理,2019年开展小摊贩专项巡查9873人次,人行道违停劝离1855人次,处理数字城管案件918件,清理乱张贴广告182处,制止、收缴违章宣传广告656起,有效制止露天烧烤行为69起、违法施放孔明灯行为6起。
(二)规范案件处理
2019年,风景区共处理了39件行政执法案件。主要为占道经营、未取得建筑垃圾处置许可文件擅自运输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运载物质遗撒污染城市道路、车辆轮胎带泥行驶污染城市道路的处罚案件。为维护XX的绿水青山的美丽环境,在打击运输、撒漏、倾倒建筑垃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处理一般行政执法案件上未采取过行政强制措施。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强化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执法行为管理制度及标准化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协管员日常管理考核办法》《车辆管理办法》 《全过程记录制度》 《“四定”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开展对执法人员的日常考核、监督。基本实现 “制度管人,流程管事”。根据辖区管理范围和执法力量的实际情况,结合 “定岗、定人、定责、定区域”的“四定”管理要求,将管辖范围划分为“3个网格+1个固定值守点”共四个责任区域,明确各区域责任领导和网格责任人,真正做到层层监督,落实责任,力争实现“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的风景区管理目标。
(二)开展执法案卷评查
2019年6月,风景区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风景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相关要求共选送行政执法案卷30件,主要涉及行政处罚类别,由管委会党政办工作人员组成案卷评查小组,按评查标准对案卷逐项严格评查,确保案卷评查结果客观、公正。此次评查行政执法案卷30件绝大多数案卷中的案件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案卷归档规范、有序。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风景区认真履行法定的应诉义务,严格执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9年风景区应诉案件85起,风景区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3起,机关负责人出庭比例达到了85.9%,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和裁定,认真落实司法建议,积极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二)完善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加强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警研究和演练,2019年印发了《XXXX风景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XX风景区美丽XX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暨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击暴力抗法应急处置方案》等相关文件,11月份组织开展了风景区地震应急培训和演练。
七、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继续加强学习,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培训
3月份,风景区制定印发了《2019年XXXX风景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学习计划》, 领导班子成员年内集中学法2次,6月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安全法规知识专题讲座,7月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培训会,12月组织进行了学法用法考试,进一步强化全体领导干部对专门法律知识及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加大了对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测查力度,营造风景区法治文化,涵养法治精神,提升法治理念。
(二)实行执法资格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
风景区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全部参加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和考试并取得执法证,加强风景区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先后开展了新修订法律法规学习及《城市管理执法办法》《邕江河道综合执法法律法规》《案卷制作注意事项》等相关培训。并每月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一项行政执法知识或“业务技能+一项军事技能”训练的考试考核,通过培训和考核,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了XX风景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由管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成立办公室,为工作落实提供了组织保障。各项工作做到总体有计划,实施有步骤、有督查、有总结,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管委会作为城市管理执法主体是否符合规定的问题
南府办[2013]14号文明确XX风景名胜区内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承担主体由青秀区政府调整为XX管委会,也成立了执法队伍并开展了相关工作,但法制办提出没有相关法规明确授权XX管委会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处罚权(详见南法制报[2016]118号),而其他开发区如高新区等都有由地方立法的规定或条例赋予各自管委会行使XX市人民政府授予的职权和承担相应的责任。就我委是否有权行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处罚权,需要进一步研究和确认。
(二)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风景区依法行政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仍不够全,需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准则、规章制度。
(三)管委会法制机构有待完善
目前,风景区由管委会党政办公室非法律相关专业工作人员兼顾,法制工作事务繁重,专业性有待加强。
十、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全体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继续采取专项培训和走出去、请进来等方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素质,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标准。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审验工作。
(三)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推广依法行政工作的好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2)
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16-2020年,来凤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普法办的指导下,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水平为重点,强化学习,扩大宣传,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大力推进全县法制交通建设,在全系统积极营造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2016-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抓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的推进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我局制订了《来凤县交通运输局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来凤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七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通知》,将“七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实行了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的制度,成立了以局长舒镜峰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单位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同时健全和完善了领导、实施、监督管理的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全面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一)法律进社区
进一步扎实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按照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我局创建法制宣传活动对口联系社区为精神堡社区以及驻点扶贫村。我局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坚持在精神堡社区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活动和联合宣传活动。制作悬挂了横幅布标,并积极与社区联系,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
(二)法律进企业
进一步稳步推进“法律进企业”活动。我局结合职能、立足服务,积极组织单位成员在车站、码头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道路运输企业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的主动性,促进了交通行业文明创建,推进了交通事业法制建设。
(三)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
进一步把“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单位”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结合自身实际,我局积极开展干部职工的日常法制教育,充分利用政治业务学习等机会,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学法活动。
在单位设置了法制宣传标语,向干部职工及职工家属宣传法律常识,营造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氛围。
三、强化法制文化建设,创新普法形式
(一)普法培训。按照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干部职工及执法人员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和要求,学习法律法规。加强本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着力提高我县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二)普法活动。结合宪法法律宣传月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交通运输和道路建设养护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文明出行,积极保护县道、乡道、村道路产路权等行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媒体普法。充分利用墙报、板报、宣传咨询、座谈等形式宣传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及交通运输、超限治理工作中的新亮点、新成绩和新经验。
四、取得的成效
(一)法律意识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自学性,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
(二)行政执法明显规范。普法期间,在打击黑车非法运营、超限运输案件查处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特别注重执法程序的具体操作,真正做到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合法,执法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县海事部门和涉水乡镇严格落实《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将辖区内所有渡口渡船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加强日常检查,并利用北斗远程监控终端,加强对渡口渡船的实时动态监控。对发现非法营运行为的,海事管理部门和相关乡镇加大打击力度,严禁非法营运的船只从事渡运,严禁渡船超载运输和不按照规定高水位等恶劣气候条件下渡运,规范渡运行为。2019年以来,加大了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其中组织集中稽查119次、共出动544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6家、发现安全隐患43处。重点加强对“黑车”猖獗“恩来线”、“来百线”的整治力度,并派专人对“黑车”停靠点公路局路口、盛世广场路口进行值守。目前,已整改安全隐患10处,查处非法经营车辆18台,并罚款6万元。
(三)信访案件明显减少。为了能够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及时处置,要求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解决,并将办结情况限期向分管领导作汇报,使“来访有记录,来信有答复,处理有反馈”的信访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今年以来,来凤县交通局共办理阳光信访系统信访件15件,电话投诉24件,接待群众来访30人次,处理群众来信2件,答复网络问政3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5件和政协委员提案4件。按时结案率达100%,回复率达到100%。
2016-2020年,我局“七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今后“七五”普法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不断完善各方面,努力推进“七五”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全面实施。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3)
2018年,**市人民政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核心,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深化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观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效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健全科学决策机制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把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对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的议题,事先均须交由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一律不得上会提交讨论。对决策事项中专业性较强的问题,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重点论证。出台《**市人民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咨询委员会委员可以列席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应邀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或市政府专题会议,为专家参与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制度保障。涉及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等重大事项,按规定程序向人大报告。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等比较敏感的问题,还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并形成书面风险评估报告,从决策程序上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我市土地征收项目,市政府在报请省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均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向被征收人(项目所在村集体)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村集体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是否同意征收,由所在村集体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省政府批准征收的,按照规定作出《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新安江街道府前路西侧麻园区块和塘坞区块改造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经历“两上两下”,两次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求意见,两次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对被征收人合法合理的意见积极采纳,并及时公示补偿方案等事项。征收补偿方案和征收决定经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征收决策的整个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征收行为实行全过程公开。由于决策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到位,最大限度地取得了被征收人的理解与支持,该项目房屋征收工作创造了我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新速度,成为依法征收的新样板。
(二)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和省、杭州市相关规定,我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建政函〔2015〕50号),在全市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把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律宣传覆盖到全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切实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全市16个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已基本建成政府法律顾问网络,实现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同时,更加重视发挥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要求行政机关为法律顾问履职提供保障,坚持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实现法律顾问事先参与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案件的比率达到100%,将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实施情况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并抓好督查落实。
(三)强化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针对以往部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机关合同签订程序不规范、合同合法性可行性存在瑕疵、权利义务不对等、违约责任约定不合理等问题,完善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合同订立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合同联审制度。由市政府签订的行政机关合同,由分管副市长召集合同联审会议,就合同签订的必要性、合同内容的可行性、权利义务的对等性、违约责任合理性充分会商研究,提高市政府合同订立质量。涉及乡镇(街道)招商引资方面的合同,由旅游商务部门召集法制、国土、规划等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联审,提出合理化建议。2018年,市政府及乡镇政府拟签订的16件合同经市政府法制办或法律顾问作合法性审查。
二、围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每一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起草单位开展必要性论证外,必要时邀请行业专家开展专家论证。提交市政府审议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开展合法性审查。一是正确把握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内容。市法制办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把握好制定文件是否属市政府职权范围,属民事权利范畴的,市政府不制定文件而由民事主体自主处分;属部门或乡镇职权范围内能够决定的,由部门或乡镇制定文件;超越市政府职权范围的,不制定相关文件;把握好文件内容是否与上位法和上级政策相抵触,审查是否违法增设权力、违法增加相对人义务或限制相对人权利、是否超出上位法授权范围等;把握好文件是否违法设定许可权、处罚权、强制权,违法设定权力的一律责成起草单位删除相关内容;把握好文件制定的程序是否规范,起草单位提交市政府审议前,是否开展了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是否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是否经过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文件签发前是否经市政府集体讨论决定,文件签发后是否公开发布等。2018年,市法制办共完成 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均按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管理,文件内容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二)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2018年,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制定的 件规范性文件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杭州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备案审查通过率为100%。贯彻执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实施办法》(建政办函〔2011〕119号),2018年对下级政府和市政府部门制定的14件规范性文件作备案审查,未发现明显违法文件。
三、围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规范行政行为
(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一是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出台《**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建政办函〔2018〕152号),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执法需要配备执法记录仪,有条件的在案件询问室、听证室等安装音像设备。明确行政执法采取音像记录的情形、归档要求等,发挥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全程留痕、证据固定方面的功能。二是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出台《**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建府法办〔2018〕8号),规定依法应组织听证的、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可能受到重大影响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或者争议较大的、疑难、复杂的及其他情形等五类案件须实行法制审核。明确行政执法承办机构是法制审核报送主体,执法机关的法制机构是法制审核责任主体,并着重从职权范围、事实与证据、法律依据、执法程序、决定合理性等方面开展审核。三是推行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手册和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体系编纂,确保执法人员人手一册,发挥手册和规范在提升依法执法能力、增强执法人员责任、树立良好执法形象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建立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出台《关于建立**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的通知》(建政办函〔2018〕153号)和《**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聘请12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12名监督员从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社会志愿者、法律工作者等社会人士中选聘,选聘范围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选聘过程民主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选聘公告和拟聘人员公示,人员采用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邀请相结合等方式确定人选。下一步,我市将对如何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上下功夫,积极发挥监督在提供监督线索、参与案件调查、提出整改意见等方面的作用,同时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三)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出台《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机制的实施意见》(建政办函〔2018〕73号)、《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建政办函〔2018〕117号)、《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建政办函〔2018〕118号)三个审批制度改革文件,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出台《投资项目联合验收操作办法》,健全项目联合验收机制,共完成青岛啤酒(杭州)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中策橡胶(**)有限公司80H/T中水处理站项目、顺发化工整体搬迁入园项目等17个项目的联合审批工作,平均提速率达46%。完善《**市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考核办法》,将中介管理、乾潭分中心运行管理一并纳入,倒逼部门改革提速。修改完善《中介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考核制度》,加强中介服务捆绑式考核,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失信惩戒机制、自律保障机制和退出机制建设。强化自建网络平台进驻事项管理,加强对进驻中心事项特别是承诺件的全程监管,确保每个办件高效办结。定期抽查窗口行政审批案卷,提高行政审批案卷质量,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加强窗口督查力度,完善窗口投诉处理流程,实行窗口办件电话回访制度,保障群众监督权,全年群众办件满意率达99.98%。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全市36个主要行政执法系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展开评查,重点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行使行政强制权等方面进行检查,共抽查了140卷行政执法案卷,发现5大类、90余个不同问题,未发现不合格案卷,未发现违法或明显不当案件。进一步改进评查方式方法,加强法制监督与行政执法的交流和互动。召开多部门参加的行政执法案卷详查会议,对发现问题当场反馈,面对面交流行政执法办案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很好地发挥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方面的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五)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执法证件管理。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和管理的最新要求,严格审查执法证申领资格。加强对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职权来源审查,对不符合在岗在编要求或所在单位不具备行政执法职权的报名人员,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组织14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目前,全市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共持有1084本《浙江省行政执法证》。
四、围绕打造透明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门户网站有关栏目进行系统梳理,明确即时、按日、按旬、按月、按季、按年等节点更新的信息类别,确保及时更新到位。进一步推进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管理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管理平台实施规范(试行)》确定的目录规范和重点公开领域,修订本地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政府公开信息的内容分类、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责任部门,并整理本地本部门必须公开的政府信息清单。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托省政务网站集约化平台推进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协同共享,做好政府公报、行政规范性文件等政府网站数据的整理归档和利用开放。严格政府网站开办关停程序,新建、改版政府网站及时通过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更新基本信息表、自查和检查评分等信息。将在12月底之前完成政府门户网迁移至省政务服务网平台项目建设。三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深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做好政府部门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年共公开信息3302条。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深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运行工作,完善全流程电子监察。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全市重点区域及主要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自2018年起我市每季度应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推进预决算公开,重点推进各部门、乡镇街道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做好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政府采购及工程招标信息1800余条。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行为。制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规定》,推进市政府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一是规范处理程序。明确收件、登记、拟办、会办、催办、答复等各环节责任,规定各环节办理具体时限。二是抓住重点环节。对申请收件和答复合法性进行重点审查。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申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落实责任科室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答复合法性审查侧重于申请公开信息是否属于政府信息、申请收件单位是否公开义务主体、申请是否符合“三需要”、信息是否属于“三安全一稳定”“两秘密一隐私”等法定不予公开情形,综合其他有关因素作出答复。2018年,市政府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通过网上平台提交8件,书面提交3件。市政府及其他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均在法定期限内向申请人作出答复,申请人不服答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1件,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件,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合法率100%。
(三)推行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及时部署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工作,明确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求除规定不予公开的外,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结果。我市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把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在浙江政务服务平台上按规范进行公开。目前,共有12808件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向社会公开,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G20,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一)规范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加强与信访衔接,实现信访与复议无障碍过渡。2018年,有4起不服信访答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市政府均依法作出复议决定。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力度,强化发挥协调、调解在复议案件办理中的作用,通过协调促成5件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实现案结事了。坚持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原则,经审查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2018年,市政府新收复议案件50件,立案49件,依法不予受理1件;结案42件,其中维持21件,终止审理5件,依法不予受理1件,依法驳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8件,确认违法2件,依法撤销2件,责令履行3件。2018年收案数比去年同期增长178%,对疑难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一律先予受理,未发生一起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情况;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审理职责,未发生一起超期裁决情况。行政机关被市政府复议纠错的共7件,占结案数的17%,通过协调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5件,依法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为G20峰会的顺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氛围。同时,行政复议决定书内容按省、杭州市要求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二)强化落实行政应诉责任。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行政诉讼法》,较原行诉法作了重大修改,给行政机关带来较大挑战:可诉行政行为范围扩大,作出关系公众权益行为更需考虑诉讼风险;复议机关做共同被告,须提高复议审理和行政应诉能力;规范性文件纳入司法审查范围,制定文件须加强合法性审查;完善裁判形式,增加审查内容,行政机关败诉风险更大……为积极应对挑战,我市继续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和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全面落实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促使行政机关更多地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方法想问题、办事情,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应诉能力。召开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府院联席会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强化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加强行政诉讼案件共同协调化解力度,及时有效化解矛盾,提高案结事了率。至11月30日,**市人民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6件,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04件,其中判决行政机关败诉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119件,其中行政正职出庭应诉13件,行政副职出庭应诉106件。
(三)有效发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2018年**市法院受理了一起劳动社会保障行政给付案件,原告要求行政机关兑现原**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俗称老农保)待遇。因该案涉及几万**群众切身利益,案涉政策历史久远,具有典型意义。为妥善处理该案,8月4日,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市人民法院召开了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民政局、人力社保局、社保管理中心、法律顾问等单位参加会议。会议讨论了老农保政策出台时的历史背景、文件精神以及新老政策衔接等问题,为后续行政审判理清了思路,也为今后提请市政府整体解决历史问题提出了决策参考意见。12月,市政府与市法院召开了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联席会议。会上,市法院和市法制办分别就行政诉讼和非诉执法案件审理情况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情况作了通报。通过对工作中亟待规范的问题进行摸排,比如违法用地案件的裁执分离、裁后执行问题,职业打假类、信息公开类、征地拆迁类等复杂疑难案件处理等问题,找到隐藏在个案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找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中的短板,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市政府和市法院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分别从政府自身建设和司法监督的方面,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为提出了要求。
(四)依法化解各类行政争议。一是依法处理土地出让纠纷。从2015年起,我市江和城、香槟郡、盛德国际广场等项目多宗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出现土地出让金欠缴、出让土地被占用等纠纷。市政府始终坚持平等协商、依法处置原则,通过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出让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途径,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二是依法推进房屋征收工作。新安江街道府前路西侧麻园区块和塘坞区块改造房屋征收项目,被征收房屋年代久远,建房审批和权属登记资料不齐全,其中又伴随租赁、抵押等问题,情况十分复杂,共有46户被征收人存在未登记建筑。市政府专门成立未登记建筑认定工作小组,对有关建筑作全面调查,由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逐户逐房进行研究和认定,并按规定程序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从公示结果看,除塘坞区块有1户外,其余被征收人均未对认定结果提出异议。依法法定程序开展调查、公示、认定,打牢了房屋征收的合法性基础,有力推进了房屋征收工作。三是依法处理重大涉访涉法事件。我市建立了信访案件会审研判制度,由信访局召集会审研判成员单位,对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件进行会商研判。按照《信访条例》规定,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积极引导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从2015年起,杭州市第二工业固废处置中心项目所在地梅城镇姜家村村民,就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可能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多次提出信访诉求。市政府组织有关单位接访和研判后,针对信访人代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这一核心问题,引导信访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处理问题,合理疏导信访群众依法提出诉求,有效控制了社会不稳定因素。2018年,涉及二固处置中心项目的发改立项、环境评价、规划许可、信息公开等案件均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审理程序中,涉案当事人群体总体稳定。市政府坚持依法处理重大涉访涉法事件,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我市将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弥补短板不足,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4)
黔东南州国资委2020年主要围绕法治国资和依法治企作为法治工作的重点,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设和企业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为着力点,切实提高国资国企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委2020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州国资委根据州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州人民政府对州政府出资设立的十户国有独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州人民政府授权的十户国有企业履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州国资委履行的出资人(股东)职责,是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的监督管理,与政府其他机构、部门行使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同,不属于行政权力的范畴,我委既无行政执法权,也无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我委结合实际,按照《贵州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中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推进法治工作。
一、全面正确行权履职,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我委按照职责贯彻落实(黔党办发〔2020〕3号)文件精神,制定了《黔东南州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州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的方案》,明确了州国资委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州国资委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国资建设职责。落实了州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020年听取了不少于2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纳入州国资委“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和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州国资委工作开展情况。我委和监管企业均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充分采纳法律顾问意见,并把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作为各级决策机构作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法治建设涵盖了国资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我委制定了相应的依法治企工作要点,各监管企业在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处置等事项报批时,必须进行法律审查论证,州国资委在审核时把是否有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出具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见书作为重要的要件。把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完成情况纳入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任务,实现各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待遇与法治建设完成情况挂钩,按季度调度企业依法治企工作开展情况,做到了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修订印发了《州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州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2020版)》,制定印发了《黔东南州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0版)》《部分内容的补充规定》等8项规章制度,转发了贵州省国资委11份规范性系统文件,明确了州国资委的56项核准和备案事项,下放和授权19项与管资本要求不符的职能给监管企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发布实施的规定,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结合省、州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度的要求,按要求向州司法局备案3份规范性文件,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度审议的前置程序,对我委办公室、考监科、改革科、领管科草拟的4份文件进行了内部合法性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目前我委规范性文件达37份,初步构建了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的国资监管体系。
二是建立了重大法律纠纷备案管理制度,首次明确了我委对监管企业200万元以上重大法律纠纷进行备案管理,强化对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程序合法性的监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补救措施,规范程序,减少争议。指导监管企业完成国有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工作,实现各监管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有效跟踪,有效加强了对国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提升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今年实现按季度调度常态化管理各企业重大涉法涉诉案件,指导州凯宏集团、州开投集团、州交旅集团、中建伟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15个重大涉法涉诉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年初下发通知并督促各监管企业按照《贵州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各监管企业集团公司在上半年完成制定了相应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各监管企业下属公司年末初步建立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四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全年制订印发了11项规章制度,转发了贵州省国资委11份规范性系统文件,做到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年初有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开展文件的清理工作,按要求向州司法局备案3份规范性文件,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度审议的前置程序,对我委办公室、考监科、改革科、领管科草拟的4份文件进行了内部合法性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目前我委规范性文件达39份,初步构建了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的国资监管体系。
五是组织开展检查和督办监管企业存在的各类问题。全年开展10次专项督查工作,主要集中体现在州凯宏集团大额资金违规使用、州凯宏集团台江县革一乡廉租房项目拖欠工程款、州开投集团使用浦发资金情况、州开投集团下属企业购买农行资产债务包处置涉法涉诉问题、州凯宏集团为凯里开元城投公司提供担保引发的涉法涉诉问题、中建伟业银行账户被冻结事宜、州凯宏集团农校棚改项目EPC总承包中标人资格问题、州药材公司反映2个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和监管企业贯彻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形成了10份专项检查报告,发出12份工作提示函到相关企业。
三、着力开展国资监管问题研究,确保依法行权履职
一是按程序对重大事项进行法律审查和法律提醒。对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涉及的法律依据、权限、程序和涉及企业变更工商登记、产权变更等,都先由州国资委政策法规科和聘请的法律顾问进行审查,以确保州国资委出台的文件和行权履责行为于法有据、规范可行。对包括企业产权、资产转让出售,企业合并、分离、增减资本金,企业进行重大投资和选择管理人等重要事项的程序合法性进行法律提醒,降低企业风险。
二是深入监管企业开展调研,围绕各企业对国家、省、州利好政策的运用情况,发放了100份调查问卷,根据调研和问卷反馈存在的问题拟写《州国资委监管企业应对政策工具运用助推企业发展能力不强的调研报告》《关于如何更好履职,当好出资人的建议》。不定期组织各监管企业围绕研究国家、省利好政策做好对接落地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目前已形成各企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州国资委法规督查科通过从各企业获取和州直各部门掌握的政策信息,将汇总收集的各类利好政策定期推送给各监管企业,实现利好政策信息共享共用,用好用足利好政策,最终监管实现企业开源节流。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一)定计划抓落实。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委领导班子和科室负责人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州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委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州国资委“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政策法规与督查科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具体负责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事宜,做到了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2020年度依法治企工作要点》和《2020年度普法教育工作要点》,按照规定开展了“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按时报送总结材料,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平时有督查、年终有总结。
(二)建立学习考核体系。制订和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委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法全年至少2次以上,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制定学法时间保证制度,通过“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安排,制订了《州国资委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明确要求机关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能少于50小时,自学时间不少于90小时。建立了普法工作督促检查与激励制度,将“七五”普法各项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工作量化到室科、任务细化到人头,确保了“七五”普法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考核、同奖惩”。
(三)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国资系统参加2020年度干部普法考试,开展了10次法律专题培训、4次法律知识考查测试和一期23人的参加旁听庭审活动。结合“4・15”国家安全日和“12・4”国家宪法宣传周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水投集团、中建伟业集团、凯运集团等10户企业对企业员工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道路安全法》《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印发了《黔东南州国资委监管企业2020年依法治企工作要点》、《州国资委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暨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计划》、《黔东南州国资委法制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州国资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的工作方案》、《州国资委关于成立普法志愿者队伍的通知》和3份《依法治企重要工作提示单》,我委和各监管企业均成立了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依法治企工作要点、建立了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及落实普法责任制的清单,各监管企业根据我委制定的各项依法治企工作指标按季度逐一完成各项考核任务,实现台账式量化、按季度调度监管企业依法治企工作开展情况。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5)
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21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1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也是五五普法启动之年和实施法治建设的重要之年。今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法委、综治委的关心指导下,我镇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镇工作,一以贯之地实施“依法行政、依法治镇”基本方略,以“五五”普法启动为契机,以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重点,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目的,大力推进法治建设进程。通过不懈努力,我镇的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全镇的三个文明建设。现将我镇“法治大仪”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关心重视,为法治大仪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把它作为普法依法治镇工作的拓展和延伸。6月20日,全市“法治仪征”工作推进会召开后,我镇立即行动,及时贯彻会议精神,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创建工作,提出了创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大仪”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镇党委还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党政综合考核一项硬指标,并大幅提高分值比例。
二是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经费落实到位。镇党委、政府将普法教育经费按0.5元/人的标准列入镇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划拨,足额到位,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大仪”建设办公经费的落实,为硬件“六个一”配备达标,软件“六个一”资料齐全,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促创建,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了“法治大仪”建设工作规划,出台了《2020年“法治大仪”建设工作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改进执政方式等八个方面进行总体筹划。印发了《大仪镇“法治仪征”建设任务分解表》,将七大类49项工作任务,分解到22个部门和单位,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的创建氛围。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大仪”建设关键环节
依法执政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法治大仪建设的关键和着力点,也是我们长期坚持的执政理念。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镇党委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对党委的重点问题、政府的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杜绝长官意志、个人意愿专武独断。今年来,无一起因决策失误或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
二是坚持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建立了干部任前公示、党员发展公示制度等,除涉及党的机密不适宜公开和党员持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一律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三是坚持督察整改,提升创建水平。今年,镇人大组织对派出所、交警中队的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视察。对教育、工商、卫生等部门地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执法监督,排查在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有效地促进了我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市政协委员、市镇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结率为100%,满意率达95%以上。
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三、坚持依法行政,努力建设现代法治政府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指出,只有坚持依法行政,才能做到政府管理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行政效率;才能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责,做到尽职尽责;才能做到执法利民、为民,实现人民政府为人民的宗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一)、依法落实行政执法制度。一是实行行政执法报告制度,政府有关部门如派出所、司法所、交警中队、城建监察中队等每季度向镇政府汇报依法行政工作。今年7月,镇政府向人大主席团报告上半年的依法行政情况,镇人大对提出建设性合理化建设,下达了整改意见,镇政府根据整改意见,制定了整改方案,狠抓措施的落实,并及时汇报整改情况。二是落实执法资格制度。一方面,要求从事执法工作的一定要具备执法资(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格,另一方面,镇政府及各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法作出决定,今年来,未发生一起不作为或越权行政的情况。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界定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四是落实行政执法队伍学习制度。制定了执法队伍教育培训方案,加强培训和管理,定期开展学教活动,有效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政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们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监督领导小组,利用固定的公开栏,于今年1月、3月、8月按期刷新公开内容。
(三)开展专项整改,解决群众热点问题。在“法治大仪”创建中,我们排查出群众关心的朱桥河清淤、大巷社区道路修建、集镇自来水主管道改造以及农桥改造等问题。通过调查,组织专门的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落实到位,群众对此较为满意。此外,对于市政府公开电话交办的事项,镇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克服困难,想方设法及时办理,我们还积极主动地与当事人联系,并迅速形成办理回复意见。
(四)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对群众关心的土地整理,以及教育、工商等收费进一步进行规范,长期公开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土地征用规定和房屋拆迁的有关法规执行,做到发展经济和维护稳定同步前进;严格执行我镇企业改制改组制度,杜绝后遗症。今年来,未发生一起违法违规收费情况,未发生民诉官案件,也未发生一起因违规操作因发的群体性事件。
四、深化公正司法,力促社会和谐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公正司法是为民服务的体现,也是我们一项长期的目标。今年来,我镇始终以政法队伍建设为先导,打造一支执法为民的政法队伍;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手段,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以完善规范化执法工作机制为抓手,健全执法责任分解、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深化司法公正,促使各类主体获得平等司法保护;依法全面推行办案办事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收费事项、监督措施等应当公开的全部公开,使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今年来,全镇未发生一起执法不公正、不规范和不作为、不文明的情况,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及其执法工作满意度达95%,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提升公民法律素质
学法才能懂法,知法才能守法。建设法治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是根本。今年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一)有效落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了镇“五五”普法规划以及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在巩固“四五”普法成果的基础上,对启动、实施到验收都进行了细化分解,对经费保障作了严格的要求,以此提升我镇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运行质态。
(二)狠抓重点对象的学法。一是狠抓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做到“四个一”:即有一份学习计划、有一套学习资料、有一本学法登记证、有一个学法考试合格证。副乡级以上干部每人还要求有一本学法笔记本,每年不少于两篇学法心得体会。今年九月,我们组织镇公职人员进行一次《公务员法》学习及考试,培训率、合格率均达98%以上。二是狠抓青少年在校生学法。全镇四所中心学校、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都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确保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今年暑假前夕,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到学校了解学生遵纪守法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法制讲座,受教育人数达4000余人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近400人次接受法制教育。今年来,我镇未发生一起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狠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学法。健全完善了企业经管人员学法和个体工商户制度,排定年度学法计划,使他们熟悉市场竞争规则,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今年我们组织了企业经管人员学习了《公司法》,大仪工商分局还组织他们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考试。四是狠抓流动人口学法。镇派出所克服这部分人员流动性大、难以集中的不利因素,利用节假日组织他们有针对性地学习《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和《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五是抓好村(居)民学法活动。继续推行村(居)学法骨干制度和学法中心户制度,大张旗鼓地进行“法治大仪”宣传活动,坚持送法到村组田头。
(三)多措并举,普法阵地建设到位。各村(社区)均设立了法制宣传栏,刷固定性宣传标语,镇文广中心采取悬挂横幅、打电视字幕、播放法制专题片等形式,积极营造浓烈的法治创建舆论氛围。
通过强有力的普法宣传教育,我镇公民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今年来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各类矛盾不出镇即已化解。
六、齐头并进,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我镇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结合自身部门、岗位特点,多形式地开展创建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模范镇(村)”和“民主法治示范镇(村)”创建活动,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权力,促进乡镇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全镇18个行政村全部申报创建,并于10月20日接受了扬州市、仪征市考核组的验收,获得好评。二是镇工会积极发挥自身职能,全镇能够组建工会的企业全部建会,建会率100%,建会企业都健全了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今年,我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在全市专题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镇工会还与镇劳动保障所一道,对企业工资兑现、福利待遇、五类保险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出台了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优待政策,明确规定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在劳动保险、计划生育、工资待遇、就业培训、子女入学方面与本地人享有平等权利。四是建立完善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整了镇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工作长抓不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今年来,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五是加强市场管理,保护合法权益。大仪工商分局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防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窝点,今年全镇境内未发生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和销售伪劣商品案件。
各位领导!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我们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好各项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推动我镇法治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建设新大仪,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21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将普法工作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抓好领导带头,促进工作内容落实,注重学习提高等有效手段,积极贯彻落实普法依法治县内容,在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中,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为了认真落实县里提出的今年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重点内容,局领导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了实施意见,成立了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法治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局各股室提出来五项具体要求。即:营造学习宣传氛围,促进干部职工认识提高;领导带头学习,促进全员普法到位;抓好监督检查,保证时间、内容效果到位;积极组织培训,深化法律法规学习;重视学用结合,推进依法行政。定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法律自学。在普法工作经费上,我局给予充分的保障,按要求购买发放了普法教材、辅导书,保证了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
二、学用紧密结合,推进依法行政
为了增强运用法律法规指导工作的能力,针对每年普法工作内容的不同,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认真实施工作中的指导,注重通过普法工作,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干部职工应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依据县里的要求,收集了一些单位的工作案例,在案例剖析中阐述法理知识。同时,将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归纳起来,开展讨论,这种学习形式不仅增强了学习兴趣,也为干部职工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法律问题,受到了普法工作对象的欢迎。通过普法工作,不仅使我局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得到提高,也进一步推进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我局自觉运用法律规章,遵守局制定的各项制度,使普法工作的效果日益显现。同志们都认为,依法行政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利于执法者规范执法,高效执法,避免执法过错。干部职工都能自觉按照法律规章赋予的职权进行环境监督管理,没有发生一例违法违纪的人和事。
三、政务公开透明,行政审批规范
1.民政信息公开力度加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跟踪检查机制,定期通报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及制度落实情况。及时对照上级部门发布的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完善现有制度内容,定期对照考核目标开展自查、互查活动,同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多种渠道征求企业经济实体、社会公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其中有效合理的建议都在工作改进过程中得到贯穿落实。
四、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效能建设
在认真实施普法工作中,着力提高全局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树立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结合文明评议行风、优化政务环境的“双评”活动,坚持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对民政法律法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向社会公布了县民政局对外服务承诺;严格落实了行政处罚依法集体研究、逐级审批,罚缴分离制度;对机关效能建设实行日常督导检查,使机关形象、办事效益有明显进步;县行政服务中心民政服务窗口落实首席代表制,婚姻登记、收养全部集中统一到窗口;全局设立政务公开栏,民政行政执法管理、服务内容、标准、办结时限全部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对民政行政执法监督作用;社会各界对民政行政执法工作意见和服务咨询随时可以通过__县民政局网站、热线举报电话等多渠道查询、投诉;对市民群众反馈的问题建立了查处责任制度,回复反馈查处情况制度;今年受理各类信件、电话投诉共计116件(含12345热线),全部按规定办结。全局无重大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达到了推进实施依法治县、依法行政,机关形象好、办事效率高的建设目标。
五、明年的工作思路
(一)继续加强党组织建设,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健全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建设机制。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治建设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的公示听证、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便民高效、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程序,提高新政执法能力。
(三)积极开展环境普法工作,提高公众的民政法律意识。积极开展环境普法工作,提高公众的民政法律意识。结合“5.12”减灾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大型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的民政法治理念和素质;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龙头的重点对象法制工作,结合“一学三讲”活动,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021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xxxx年度,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民政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区xx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狠抓落实,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为推动我区高质量建设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我局xx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xxxx年度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落实责任,统筹安排
x区民政局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定《xxxx年度x区民政局党组会议会前学法计划》,对会前学法讲法提前安排,进一步开展局主要负责人党组会学法、讲法,深入推进局党组会议会前学法机制。xxxx年我局党组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共计xx次,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二)深化改革,优化服务
1、深入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依法推行“社区自治”。深化院落居民自治制度以及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改革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制度。制定了《x市x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制作“x区村(居)务公开栏”模板,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村(居)务公开;率先在全市全面完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并对使用中出现的证书与印章不一致、村(居)委会成员离职、自治组织地址变更、证书遗失等情况,及时、高效予以补办。
2、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引导群众做好xxxx年春节、清明节、中元节文明安全祭祀;贯彻实施《x市x区惠民殡葬政策实施办法》,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实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公墓建设监管、殡仪服务机构监管、宗教活动场所监管、医院太平间监管成效显著。
3、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根据我区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编制发布区《xxxx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发放高龄津贴xxxx.xx万元,惠及老人xxxxx人;启动x省第五轮敬老模范区、x市敬老模范镇(街道)、x区敬老模范村(社区)和“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目前已通过中期评估;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目前已完成xxxxx单服务,累计金额xx.xx万元;建成社区养老院x个;设立x所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养老床位xxx张;持续加强基层老协规范化建设指导和评估工作,全区基层老协登记备案率xxx%,合格率xxx%。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我局制定了《x区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x区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调研制度》,建立了行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提高行政决策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按照《x市x区人民政府关于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聘请x公生明律师事务所为我局xxxx年度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四)拓展平台强化政务公开
拓宽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门户网站管理,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力度,认真做好权力清单相关工作,积极稳妥深化“放管服”相关事宜。坚持办好“x民政”微博网站和微信公众号,通过“x民政”微博全年发布信息上千余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xxx条。“x民政”荣获由人民日报主办,微博和新浪网发布的《xxxx年度人民日报政务指数·微博影响力》全国十大民政微博第二名。
(五)提高行政诉讼管理质效
加强行政诉讼管理,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xxxx年度办理行政诉讼案x件,其中xxxx年结转x件。其中x件判决撤销,x件判决驳回。全年出庭率xxx%,做到应出尽出。
(六)不断深化行政效能
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改革和优化服务模式。xxxx年度我局扎实推进“仅跑一次”改革,实现xx%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仅跑一次”。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区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xxxx年我局保留现有的x条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关于印发《x县公益性敬老院管理办法》的通知,现执行《x市公益性敬老院管理制度》的通知(成民发〔xxxx〕xx号),对规范性文件按程序报批备案并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xxxx年工作打算
xxxx年度我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仍需深化。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局法治政府体制机制;二是进一步增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和营造力度;三是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后我们将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为指引,继续深入依法履行民政职能,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为民政的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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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6)
今年来,荆州市教育体育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法治荆州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部门权力清单,提高普法质量,加强教育体育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责任追究为重点,全面推进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及其成员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教育体育局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并明确了专门人员为联络员,处理法治建设工作日常事务。同时,还做好了下列基础性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制度。印发了《荆州市教育体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X-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工作学习制度》、《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议事决策制度》、《市教育体育局局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制度》、《市教育体育局联系基层服务中心制度》,其中党组中心组带机关干部经常安排时间学习法律法规与条例,参加专业法律培训。把法律学习与考核纳入干部考察、任免、奖惩范畴。将各县(市区)教育体育部门及市直单位法治建设工作制度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之列,确保全系统全员参与法治建设。
二是建立权力清单,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要求,我们对“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章程核准”,“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进行取消。按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对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和清理,建议继续保留《荆州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办法》(荆政规〔201X〕3号)与《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直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的通知》(荆政办发[201X]75号)两份规范性文件。
三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对一些重大行政事项进行决策时采取公开听证、合法性论证、集体决定、实施情况反馈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调研。如全市英语教材选定,专门组成教材选用审定委员会,召开专选用会,邀请教育专家、教师、学生家长及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参加选定工作。
四是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与湖北思捷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该所委派许圣国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处理我局所有法律方面的纠纷与咨询。全年来许圣国律师为机关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协助处理有关劳务合同、为龙舟赛合作出具法律意见书、为马拉松赛招标提供论证意见以及其它有关法律知识解答。
(二)扎实推动法律进机关,强化法治宣传学习活动
一是领导带头学法。按照《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规定,中心组每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学法活动,班子成员每人主学一部法律法规,参与年度普法述职考核。局党组定期听取教育体育系统关于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学习《宪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委法治荆州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委法治荆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荆州市市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等法治建设方面的规定。按照年初安排,局班子成员每人领衔学习一部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有关教育活动进行“以案讲法”,增加学法的效果,提高学法的质量。
二是多途径促进人人学法。局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内有关法规。每人全年网络学法不得少于2400个学时,年底要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年初制定法律学习计划,通读有关教育体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邀请专家学者每月进行一次专题讲座,使机关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提高认识,加深理解,学会运用。组织机关干部听忏悔报告,看图片展览,观模拟场景,让机关干部在灵魂深处接受洗礼,感受法律的威严,增强法纪观念。结合工作实际展开讨论,互动交流。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在重大活动,拉标语,办展报,发信息、做试卷,开网页专栏等进行大力宣传,营造浓烈的法律氛围,确保机关干部受到教育与感染。
三是积极主动向社会普法。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招生、培训、就业等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举办大型户外法治宣传活动、“社会普法课堂”等普法教育多种形式,深入到群众中间进行法治宣传教育。面向城区,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了学校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大型宣传活动,使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及时有效的宣传。针对农民工打工需要,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宣传。
四是组织行政执法考试。在市法制办的领导下,今年要求去年没有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的所有机关在编在岗人员参加今年的考试,共有9人参加,其考试成绩全部在良好以上,合格率达100%。
(三)认真落实法律进学校,不断提高广大师生法律素养
一是坚持开展教师法治教育活动。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都普遍安排一定学时的法制教育内容;新任教师的岗前教育,都进行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所有教师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内有关法规,全市教师聆听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学生引路人》荆州市2017年师德报告会。
二是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各地各学校认真落实了教材、课时、师资、经费的“四落实”。一是配备法治教材。各地各学校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标准,选定教材,统一征订学生法治教育教材。二是落实法治课时。把法治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教学课时计划,与学校整体教学安排相协调,专门开设法治课。同时,结合教学需要,在语文、历史、地理等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渗透法治教育的内容。三是有优秀的法治教育的师资队伍。各地各学校选用具有良好法律知识基础的教师充实到法治教师队伍中来,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通过法治讲座、专家辅导、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和法治教师的培训,不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教学水平。四是保证法治工作经费。为开设法治课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法治课教材订购、法治课教师培训以及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等方面的必要支出。
三是积极开辟形式多样体验教育活动。秋季开学的第一周确定为“法治宣传教育周”,各学校组织广大师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现有校外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积极开辟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在法治教育实践中提高法治意识和观念。充分利用下午四点半课堂通过举办法治文艺晚会、模拟法庭、法治讲座、学法兴趣小组、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征文、图片展览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使青少年学生接触和参与社会法治实践,了解社会法治的进程。“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市教育体育局专门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并于12月1日上午在荆州理工职业学院组织“宪法宣誓暨全市教育体育系统‘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全市各类学校都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确保国家宪法日的法治宣传效果。
四是广泛宣传,积极营造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社会环境。各地宣传、团委、关工委、普法部门都紧密结合各自部门职责,发挥优势,运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的法治专栏、专题节目和法治知识系列讲座等形式,依托文化惠民工程和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在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公共场所和法治宣传电子屏等阵地中重点置入有关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内容,大力宣扬和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报道青少年学生普法典型和依法治校成功做法,推动我市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四)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审批效能
一是依法公示,打造“便民窗口”。为方便申请人查阅,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展示标准化要求,坚持直观、易懂和便于操作的原则,紧紧围绕“找谁办事”、“怎么办事”、“方便办事”、“廉洁办事”四个方面,不断创新公开的形式。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依据法规,我们组织专人编辑《教育体育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同时,对受理、审查、公示、决定、办结等工作环节在办公场所及局域网上进行了全面公示,得到行政相对人的好评。
二是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精简高效、充分授权的原则,结合教育体育工作实际,按照“只做减法、不做加法、更不允许人为复杂化”的原则,理顺了行政审批及服务性事项办理流程,以直观的方式编制了新的审批流程图,全年对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实施了全项目流程再造,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一次办好”率达到83.3%。
四是大力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们相继出台政务服务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及评议考核等一系列制度,明确审批权限、责任和义务。在工作作风上,我们不断加强党性和职业道德修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服务态度上,我们文明用语,礼貌接待;在日常工作中,强化纪律意识,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追求廉洁优质高效服务。
(五)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加强监管,净化教育体育市场
全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教育体育市场的监管力度,全面履行教育体育市场行政执法职能,大力整顿和规范教育体育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活动。5月下旬,局体育经济科牵头,法规科配合举办全市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与监管培训。7月中旬,我局联合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委等部门组成四个联合工作组,对市中心城区所有游泳馆(池)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安全大排查,对违规不达标的下达了整改通知,并在媒体上进行了曝光。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
全年来我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工学矛盾突出,由于单位人少事多,导致法治学习时间不能得到充分保证。二普法工作有待完善,研究开展有新特色的普法活动有待加强,创新工作思路、方法不够。
三、2018年工作思路
(一)继续深化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建设工作。严格执行局机关法治学习制度,不断提高全体人员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的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普法活动。
(三)继续强化考核各项工作落实。把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法治宣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教育体育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7)
2018年法治建设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紧扣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目标任务,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大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XX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组织领导工作有效强化
法治XX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法治XX建设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职责。一是强化工作责任。3月23日,时任省委书记鹿心社主持召开法治XX建设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XX建设工作。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落实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其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内容和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各地和省直部门普遍制定了实施细则,确保实施办法的落实。省编办、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等单位实行法治建设目标管理。吉安市建立法治建设“三清单一通报”(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情况通报)机制,且“每季度一督查、一通报”。宜春市组织全市政法机关和信访部门开展“一对一”对标竞赛活动,两两结对,每月进行统计对标。二是开展督导调研。8月28日至9月12日,省法建办对11个设区市和32个省直部门的法治XX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督导调研,重点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推进情况,特别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督导调研采用书面自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督查了4个设区市和4个省直部门,总结了崇仁县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等24个法治建设典型,有效推动了法治XX建设任务的落实。三是开展年度考核评价。制定201X年法治XX建设考评细则和方案,采用实地考评和书面考评两种形式集中考评。省法建办组织五个考评组,于12月下旬对11个设区市和34个承担201X年法治XX建设牵头任务的省直部门(单位)进行实地考评,共抽查考察县(市、区)、市直部门、基层单位和法治文化基地等76个;对其他71个省直部门进行书面考评,为了解和掌握我省法治建设情况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各地注重法治建设考核结果的运用,普遍把考核结果纳入了科学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四是营造法治氛围。在全省主流媒体开辟法治栏目(专栏)、专版188个,运用多种形式扩大法治XX建设成果宣传。积极发挥法治XX网、法治XX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法治专业网站和新媒体优势,营造法治建设浓厚舆论氛围,法治XX网总浏览量达305万,居全国省级法建办官网第3位。各地加大法治宣传资源融合,宜春市创办广播电视台法治频道等,推动形成法治宣传合力。
二、依法执政能力明显提高
各级党委(党组)加强依法执政能力建设,完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各项议事决策制度。建立省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完成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458件,其中对3件明显存在不适当问题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纠正,对15件可能在执行中出现偏差的党内规范性文件给予了提醒,有力维护了全省党内法规制度的协调统一。加强法治建设政绩考评,将法治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在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6年度考核中同时进行述法。萍乡市建立领导干部“凡晋必考法”制度,对拟提拔重用的206名县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全省189名县(市、区)党政正职中,有法学类专业教育背景的共38人,占20.1%。
三、地方立法工作成效显著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省人大常委会出台《XX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XX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XX省征兵工作条例》(修改)《XX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XX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XX省道路运输条例》(修订)《XX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XX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XX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修订)等地方性法规9部;完成《XX省禁毒条例》《XX省湖泊保护条例》等2件法规一审;审查批准设区市法规13件。注重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坚持法规案提前介入,密切与起草部门、政府法制机构、人大有关专委的联系;法规草案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开辟“人大立法在进行”栏目,组织引导公众广泛参与立法;改进立法调研方式,创新运用体验式调研、“暗访”、随机访谈等多种方式,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了解实情,为立法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立法后评估,推动法规清理常态化,全年受理备案规范性文件140件,全面清理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85件,有效维护了法制的统一和权威。加强对设区市立法工作指导,督促各设区市健全立法工作机构,培训立法工作人员,前置审查工作,切实提高设区市的立法质量。省政府开展了我省首次性别平等第三方评估,审议通过《XX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开展了全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备案审查工作。
四、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
印发了《XX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首次对11个设区市和43个省政府部门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减权放权,201X年省本级再取消行政审批16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7项,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3项。行政审批、行政权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实行动态调整。大力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制定下发108项规范指导版本。建成全国首个省市县三级共同使用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平台。启动南昌县、瑞金市、吉安市吉州区、资溪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实现“一颗印章管审批”。推广新余市、樟树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做法,推进南昌市、赣州市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
五、司法体制改革进展顺利
完成全省员额法官、检察官集中遴选工作,共遴选出员额法官3293名、员额检察官2524名,分别占两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数的32.4%、34.7%。严格落实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提升办案质效,完成试点的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量上升66.9%。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三项规程”(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试点工作。推进行政诉讼管辖制度改革,实现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全覆盖。省法院首创“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可视化管理平台”,以推进基层基础工作为指向,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以“可视化管理”为理念,将基层法院、人民法庭的基本情况、人员(员额)情况、案件质效等信息深度整合,实现对基层法院、人民法庭“人、案、事”的实时监测、智能管理。全省法院构建“四大机制”强力破解执行难,全年收案16.4万件,实际执结7.7万件,执行到位572.8亿元。打造“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已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XX样本”,被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银监会向全国推广。
六、社会治理机制不断完善
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全省“雪亮工程”,加快省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在市、县两级全面推开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省总工会在全国首创“三师一室”服务模式,以“沙龙茶叙”方式深入工业园区开展涉企劳动争议调处工作,累计受理劳动纠纷2095起,成功化解1925起,涉及金额总计1.33亿元。省安委会在全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建立安全生产宣誓承诺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执法能力三项建设,探索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一体化,将职业卫生要求纳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条件和监督执法检查内容,与安全生产同时同步检查、治理和培训。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及相关实施细则,逐步完善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及信息发布,推动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不断规范全省诚信体系建设。省人社厅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工作,将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情况通过信用平台,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联合惩戒。
七、全民法治素质稳步提升
在全省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建设富裕美丽幸福XX”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开展“学法送票游XX”大型旅游普法等“六个一”活动。在全省公民中重点宣传普及《民法总则》等“四法一准则二条例”。编写出版《XX省201X年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读本》和《青少年以案释法读本》。开展201X年度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201X年国家工作人员分类学法考试,24.8万人参考,参考率和合格率近100%。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会同省委宣传部、省住建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出台《XX省法治文化建设行动计划(201X—2020年)》,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制定任务书、明确路线图、绘好时间表。全省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和综合性法治文化基地445个。我省先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和“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19件作品获奖,其中《干预》获漫画类一等奖。连续7年举办“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201X年参与人数达240多万人次。命名首批11个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全省首批“法治文化示范基地”评选活动。深化法治创建活动,以法治创建推进学法用法,推荐17个县(市、区)、24个村(社区)分别申报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会同省民政厅命名表彰104个第五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省5个设区市、95个县(市、区)、1100个乡镇(街道)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上平台实现咨询、申请、办理、查询“一站式”服务,办理法律服务事项20.87万件。
八、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初见成效
出台《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XX)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入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XX)实施方案的意见》,重点“开展六大行动、实施六大工程、推进二十项制度”,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和制度建设,出台《XX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及《XX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压实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严格责任追究。省环保厅会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对2016年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4个设区市和201X年空气质量改善不力的新余市政府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对空气质量改善严重不力的萍乡市下发环评限批预警通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执法和司法,省法院出台司法服务和保障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意见,公布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或巡回法庭,建立一批专业审判队伍和环境资源专家库。省检察院设立派驻省林业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检察室,建立生态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纳入公益诉讼重点。省水利厅以“河长制”为平台,开展生态流域综合治理试点,打造“河长制”升级版。
201X年法治XX建设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建设工作措施不够得力。有些地方和单位对法治建设认识不清、重视不足、落实不到位,法治建设考核及结果运用未完全落实。二是法治建设工作机构不够健全。各地法建办无专门的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法治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职责难以履行到位。三是法治建设的运行机制不够完善。部分地方和单位抓法治建设的意识和责任不强,工作进展缓慢。四是法治建设的氛围不够浓厚。有些地方和部门的工作思维未完全跟上形势变化,未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日常性工作抓实抓好,法治建设的氛围不浓。今后,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针对问题认真加以整改,求实创新、担当实干,全面推进法治XX建设,奋力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XX篇章。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8)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我委积极落实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研究法治建设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律2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我们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将各科室责任具体化、项目化,层层签订责任状,压实责任,形成法治建设合力。今年上半年,我们进一步夯实政策法规科力量,增加至3人,制定了xxxx年法治工作总结,保证法治机关建设的参与性、针对性、有效性,确保用责任落实推进创建工作的落实,确保用制度落实促进创建效果的落实,做到统分结合、协同配合。
(二)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决策规范化和行政服务法治化水平
我委着力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五大必经程序,进一步规范我委行政决策行为。对xxxx年至xxxx年文件进行清理,决定继续有效10件,予以废止2件,宣布失效41件,并建立继续有效文件清单制度,每年进行动态更新一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进一步提高行政办事服务效率,切实把职能转变到经济运行和企业服务上来,更好地服务于基层、服务于企业、服务于项目。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避免选择执法。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快完善经信委网站建设,将委内工作动态、经信要闻、通知公告类等政务信息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三)开展普法学习,积极参与法治培训,落实聘用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行政队伍建设水平
为全面推进我委“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今年上半年我委开展了一系列法律学习宣传活动。3月15日,市经信委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联合电子电器产品维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分别赴市区国美电器、通信广场、工贸家电开展电子电器产品法律宣传活动,向电子电器营业场所相关员工宣讲电子电器产品法律法规,并向来往群众发放《湖北省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条例》宣传单,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为认真做好新修订宪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增强全委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加强学法、带头守法、依法行政,我们制定了宪法学习宣传“六个一”的活动实施方案。4月10日,市经信委举行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暨宪法研讨会,市经信委政策法规科科长领学宪法修正案,三名干部职工做了交流发言。结合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监察法》学习讨论。根据市政府推进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安排,制定了《市经委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齐安律师事务所黄福军为经信委法律顾问,为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发挥法律参谋作用。
(四)开展法治惠民活动,加大服务企业力度
为深入推进法治惠民工程建设,让法治建设的成果惠及广大工业企业,增强工业企业的获得感,今年我委制定了法治惠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确立了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一网通项目。对涉及工业企业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清单,通过市经信委门户网站,开办专栏,全面公开,一网打尽。通过实施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一网通,使工业企业及时全面掌握涉企法规和惠企政策,引导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用好用足惠企政策,做大做强,转型升级,为XX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5月28日,市经信委、市司法局联合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市普法办主任周晓华和市经信委副主任田晓明分别带领服务企业法治宣传专班、专业律师及政协委员走访了伊利乳业、稳健医疗、兴和电力等市直重点龙头企业,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并现场赠送新修订宪法读本和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书籍。5月29日,针对走访中企业反馈的法律问题,市经信委、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开展全市法律进企业知识讲座,全市80余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由齐安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秋元授课,会后,企业代表们反响热烈,均表示宣讲内容很丰富、易懂、实用。湖北普法公众号、XX日报等多家媒体均报道了我委开展法治学习宣传的情况。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9)
一、2020年度税收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营改增”全面实施以及国家连续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措施等因素影响,攻坚克难,积极开展税源调查,不断强化税收征管,采取多种有效手段组织收入,全力完成税收任务,保持了税收收入稳中向好的势头。2020年全年共组织入库全口径预算内收入5.1亿元,同时征收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亿元,圆满完成了各项收入任务。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积极推进“三项制度”建设。2020年,按照上级局的要求,
认真开展了“三项制度”建设工作,将市局编印的《税务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手册》发放到每位执法人员手中,并认真组织了全员培训。按照推进方案要求开展好相关工作,特别是在执法公示方面,我们积极公开税收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进一步对税收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依据、权限、程序、时限进行梳理,并向社会、纳税人公布。为提高受理效率,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同时认真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更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办事流程。
2.优化纳税服务。把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作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制、“一窗式”服务、绿色通道、预约服务等服务模式,建立内部运转协调机制,由综合受理岗工作人员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承诺,避免纳税人来回奔波,最大限度的方便纳税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效。
3.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措施。2020年,能够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普惠性优惠措施和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等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共计减免税费5300万元。通过户外宣传板(屏、条幅)、电视、微信、短信进行广泛宣传,并结合上门服务、送达《致纳税人的一封信》、办税服务厅现场讲解、纳税人学堂、纳税人座谈会、发放《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手册》和《减税降费政策选编》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纳税宣传辅导,让广大纳税人及时知晓并享受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同时,在上门帮助办理涉税事项以及对企业的日常巡查过程中,注重收集纳税咨询的热点问题,全面总结小微企业的纳税服务需求,提出有效处理办法。对于因政策出台时间等原因造成部分纳税人没能享受减税降费优惠的情况,积极联系纳税人为其办理退税或抵税手续,使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水平,防控决策风险,提升决策效能,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实施办法。一是规范了决策内容,二是规范了决策原则,三是规范了决策程序。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能够牢固树立了正确的税收法治观,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持证执法制度,强化税收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税收执法行为日益规范,税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1.组织税收收入。坚持经常召开组织收入工作会议,积极客观分析税收形势,摸清税源现状,充分认识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组织收入工作,大力压缩陈欠,防止发生新欠。与此同时,针对征管体制改革后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基金的新形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能够积极深入基层单位,认真开展督导调研,及时解决实际征收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了按时完成收入目标。
2.强化办税服务厅建设。一是对办税服务厅硬件进行改造,营造良好办税环境。二是全面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按照市局要求和安排,我们不断加快软硬件建设,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了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专题调研,借鉴学习了兄弟局办税服务厅的经验,在摸清自身基本情况的前提下,对比分析办税服务厅整合调整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在具体建设上的要求,实现了办税服务更加规范化。三是按照我市政府的要求,2020年下半年,及时将办税服务厅迁入到政务大厅内,并做到了业务办理不断档,服务质量不降低,持续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办税服务。
3.认真落实了税收工作规范。2020年,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管规范(2.0版)》和《税收服务规范(3.0版)》,按要求简化了相关征管业务程序,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征收管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优惠办理等工作依据新的规范有序开展。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全面公开机构和职责。充分利用公示板、电子显示屏和网站公示平台等形式对机构、人员、职责等政务信息进行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认真开展执法督察。能够结合上级局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督察领导小组,认真开展执法督察工作,对税收执法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对于督察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充分发挥了执法督察“保健医”的功能。同时,不断完善执法流程,对各类执法文书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及时进行指导,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化。
3.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2020年,能够积极向所在地党委政府、审计和监委等党政部门汇报减税降费等税收工作落实情况,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听取各部门好的建议,不断完善税收工作。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2020年,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工作。
在行政诉讼方面,能够积极回应纳税人的关切和相关诉求,与法律顾问认真研究分析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中所涉及到的问题,按照规定认真落实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20年,能够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加大对税务行政权力的公开力度,积极接受社会监督。按规定通过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及时将税务行政审批、税务行政处罚等事项进行了公示;定期采用纸质和电子信息方式公布公开各项办税流程、办税时限、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通过纳税人服务QQ群,外部网站,微信群、办税服务厅公告等不同渠道向纳税人及时宣传涉税政策、办税事项等流程,满足纳税人的办税需求,并接受社会监督。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不断提升税务干部法治观念。持续加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并将宪法法律列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班子领导集中学习政策法律知识每年不少于2次以上,并且班子年度述职报告必须报告依法行政学习情况。加强税务人员学法力度,将依法行政知识列入税务人员年度培训的必修课程,每年税务网络大学累计学习时间达到规定要求。
2.增强纳税人税法遵从意识。积极开展信用评价并注重结果应用、落实奖惩措施,对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应用,严格按照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各条款规定执行。
3.开展面向社会的税法宣传活动。按照有关要求和“七五”普法规划,利用12.4和税法宣传月广泛宣传税法,特别是对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认真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全员培训,同时将内容学习和实际业务操作紧密结合起来,力争人人都能熟练运用。加强宣传报道,通过门户网站、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向纳税人开展宣传。面向社会,开展税法进社区、进校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不断增进社会各界的税收法制观念。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建立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对工作任务的责任分解和督促落实;二是研究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三是创造有利条件大力支持政策法规部门开展工作。
2.健全法制机构。能不断健全法制工作机构,充分发挥现有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开展好税收法治建设工作。
3.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始终坚持把法制培训作为税务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坚持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培训活动。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积极坚持将党委书记、局长述职述廉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每年,由主要负责人在工作会议上进行述职述廉述法,向全体干部通报该年度的依法行政、党风廉政、税收法治等工作情况。
按要求建立了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完善议事规则,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二、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落实方面。由于主观及客观等不同原因使个别政策落实方面会有一定程度的偏差。从2020年情况看,由于减税降费政策出台较多,产生了一些误征的情况,经过核查后按规定办理了退抵税手续。
(二)税法宣传方面。针对社会大众的宣传活动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宣传内容不够全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有关减税降费政策的宣传还需要进一步做实做细。
三、2020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2020年,税收法治建设,坚持以党的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法、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力促形成税务人依法行政、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良好局面。
(一)继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1.提高对依法治税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把依法治税作为新时代税收工作的灵魂,贯穿于各项实际工作中。
2.规范内部执法这个重点,在“治内”“治权”上抓实做细。做到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责。
3.深化外部监督的作用,敢于接受来自外部的监督,采取有效措施来规范和约束税务人员用好手中权力。
(二)继续深化税收行政执法内控机制建设
1.进一步健全税收执法监督的内控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多部门参与,形成多环节协调、多层次监督的税收执法内控机制。
2.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加强管理与稽查、监察等部门的联动和配合,突出重点、注重整改。
3.深化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研究运用行政处理、正向激励等有效方式,增强执法考核动力和激励作用。
(三)继续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制度管根本,管稳定,管长远。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分类分级管理和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按照税务机关工作规范的规定办理涉税业务。发挥好法治基地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持续深入推进依法治税。
在未来的工作中,市税务局将继续以法治建设工作为中心,构建和谐税务,加大法治宣传、法治培训、执法监督力度,把税收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10)
20xx年以来,xx十字会深入贯彻落实《xxxx20xx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文件指导精神,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工作计划,落实相关人员,现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我会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善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机制,完善了宣传教育内容和重点,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义务,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全力配合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
二、加强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制定xx红十字会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20xx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加快红十字会法治建设,切实增强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明确需要学习的法律法规。二是积极学法用法,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法治素养。将新时代法治思想渗入到日常工作中。
三、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
我会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依托党务公开信息平台,切实抓好党务、政务公开特别是“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以落实民主集中制促进公开。在重大事项的提出、酝酿、决定过程中,主要领导能够准确充分发扬民主,在听取大家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适时做出决定。
四、聘任法律顾问推进依法决策
我会以法治政府建设为契机,聘请责任心强、专业能力突出的律师做为单位法律顾问,积极参与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等的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咨询论证、审核把关作用,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保障决策事项于法有据、决策内容依法合规、决策程序依法履行,有效防控法律风险。
五、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在第75个“世界红十字日”和“5.12防灾减灾日”到来之前,我会携相关单位走进企业开展生命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对《民法典》、国家安全、保密教育等知识进行宣传,发放资料500余份。
二是在“5.8红十字博爱周”,我会联合相关单位走进社区和旗区内各小学、中学进行应急救护和防灾避险等活动的同时,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反对邪教法等内容,累计发放资料700余份。
三是从6月份至8月份,我会连续开展应急救护知识进乡镇、应急救护知识进校园活动,在宣传急救知识的同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法治思想。截止目前已累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5000余份。
此外,我会还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台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新时代法治思想、宪法宣誓制度等一系列内容,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一年来,我会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强化权力监督,着力提升法治建设的日常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红十字会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治建设工作总结(篇11)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XX市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XX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法治建设年”活动为牵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高质量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强化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法治保障。
一、强化顶层设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坚持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市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行整体谋划、统筹推进。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坚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按照“规定动作再细化,自选工作有特色”的基本思路,印发了《XX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强化县级政府58项核查任务和其他单位50项核查任务落实,在强化日常考核评价同时,又通过看资料、查案卷、登网站等方式,对10个县(市)区政府和市直65家单位进行了考核。二是扎实开展活动推动落实。按照要求印发了《关于落实“法治建设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明确了14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和44项的具体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工,确定完成时限,圆满完成了省督导迎检工作。三是强化问题整改推动落实。按照省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整改要求,从摸清案件底数、逐项分析原因、建立问题清单等具体措施入手,进一步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持续督促责任单位按整改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向纵深推进。
二、深化政府改革,着力提高行政效率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权力、简化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一是推进减政放权。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决定,调整行政权力161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7项、下放2项、承接35项。二是优化审批流程。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行业许可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新注册企业审批时限减至30分钟,全市新增市场主体2.7万个、网上注册企业增长81.9%。三是强化“互联网+”服务。按照打造与百姓和企业互动的政府在线服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一屏妥”手机APP审批软件的使用和推广,不见面APP审批达到20%,全年网上和“一屏妥”手机客户端办理审批业务4153件。四是加快流程再造工作。对全市1172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减少环节369个、精简材料388件、累计压减时限4525天。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马上办”事项337项、“网上办”事项366项、“就近办”事项90项、“一次办”事项765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
三、聚焦重点领域,扎实推进立法工作
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探索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一是坚持科学论证要求。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实行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严格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及专家论证程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2018年度立法项目建议的通告》,印发《关于征集2018年立法项目的函》向县级政府、市直部门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组织市人大、市政协、专家学者、政府法律顾问召开立法项目专家论证会,会同项目提报单位对征集的立法项目进行论证,经过充分论证形成列入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项目共计2部,其中年内提报项目1部,调研项目1部。二是广泛听取民众意见。组织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和单位食堂代表、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XX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调研座谈会,充分听取相关单位特别是餐饮服务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让行政相对人积极参与到立法过程中,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三是完成年度立法任务。《XX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草案)》于2018年9月12日经XX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18年10月26日经XX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四、完善制度机制,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严格按照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一是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2018年,市政府共召开1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市长办公会议10次,市政府专题会议58次,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出具了会议纪要,并对相关要件进行了存档,切实做到程序严谨、资料齐全、合法合规。开展会前学法7次,不断提升市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二是严格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对未经法制机构审核的事项,一律不允许提交会议讨论。严格程序关,对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的事项,会前先征求市级领导、有关部门意见后,再经由市法制办把关并出具审查意见,最后提交会议讨论。市政府专题会议原则上邀请市法制办派工作人员全程听会,并对其会议纪要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三是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镜泊湖游船实行特许经营的行政决策时,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对游船实行特许经营的合法性等争议问题进行论证,为政府决策提供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前认真执行风险评估规定,制定《XX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过程中,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五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制发规范性文件均严格履行规定的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全年共印发规范性文件45件,100%符合法定要求和程序,县级政府及市直部门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213件,均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全面清理不适应我市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废止规范性文件26件,应予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6件,保留规范性文件112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保留、应予重新制定、废止的市本级规范性文件目录。
五、强化行政监督,推动权力规范运行
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完善落实“四张清单”。调整权力事项58项,调整要素信息14项,从制度上保障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时效性和规范化。我市保留权力事项3524项,明确责任事项3573项。对应上级衔接取消我市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围绕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实施台账制度基础上建立了流程管理、预警预报、信息反馈、动态绩效考核等审批工作机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印制成册向企业发放。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将行政执法行为列入我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内容,正式启用“XX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市县两级300多家单位的平台管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录入市场主体147704家,执法人员4477名,抽查清单1178项,全市共通过监管平台抽取195次,抽取市场主体1168家,占市场主体总数的0.67%。三是开展失信违诺清理。制定《2018年全市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面向市场主体出台的政策、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全面排查,逐条逐项列出清单。对全市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两轮现场督办,推进有关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办理复议案件,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全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3件,已审结153件,其中驳回6件,维持98件,撤销12件,责令履行6件,终止31件。
六、依法履行职责,强化行政执法工作
突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问题,扎实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开展垄断行业专项整治。制定印发《2018年全市开展垄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设立垄断企业专项抽查数据库。向相关企业送达《行政指导告知书》,并实施行政约谈,对拒不整改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和曝光。二是抓好重点领域市场监管。药品批发企业、连锁总部、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及市管医院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检查覆盖面达到100%。扎实开展“五毛食品”、饮料、罐头、食品添加剂和冷冻饮品产品专项整治,检查市场主体20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三是强化环境保护领域执法。实施环境违法企业和信息公开情况“红黄牌”制度,对140家企业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每月及时向省环保厅报送污染源超标信息定期公开调度情况和汇总上月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相关情况,按照污染源超标信息定期公开的相关要求,确定公布超标排污企业“红黄牌”种类。全年在市环保部门官网公开市区“黄牌”企业4家,外县1家,并执行到位。
七、加强社会治理,全力维护和谐稳定
依法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权益,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纵向联动、横向延展,实体、网络并行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在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婚姻家庭等8个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4个,配有专兼职调解员249名。采取多种方式对全市专兼职调解员进行轮训,不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二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积极通过法定途径处理信访问题,化解疑难信访案件121件,全省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专项整治积案全部办结,解决了一批遗留多年的回迁难、办证难问题,8354户逾期未回迁居民回迁,9472户居民房产办证难问题得到解决。三是全力抓好安全稳定。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下降6.25%。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6起、打掉“保护伞”7个,刑事、治安案件分别下降1.8%和9%。四是加快社会诚信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信用XX”链接,可及时查询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相关信用信息。公布企业“红黑名单”,税务部门发布纳税A级企业红名单586户;工商部门发布企业吊销信息1459户;行政审批局对失信被执行人实行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限制16人次。
2019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继续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高质量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一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扎实做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各方面工作。二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务实、管用、“真需要”原则,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三是坚持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的标准,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按照《XX省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和《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五是继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六是抓实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和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对2018年度考核发现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制定2019年度考核工作细则,有效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