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2024医院应急预案(推荐8篇)#】为了确保能够迅速处理自然灾害事件,我们应该加强准备工作。为此,我们需要建立常态化的应急管理机制,以应对各种紧急情况。您认为在应急预案的宏观策略中,是否需要更加明确和清晰呢?不要错过这篇绝妙的文章,“医院应急预案”,或许您会有意外的收获!
医院应急预案 篇1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以下是一路范文网分享的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全镇人民群众及医护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各级防控预案要求,现制定我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完善新冠肺炎防控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冠肺炎病例,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早报告”,提高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处置和转诊,防止医务人员感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早期排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
(三)规范病例发现、报告、标本采集及运送、医务人员防护等工作。确保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联防联控、预防为主、充分准备、依法管理、协调指挥、加强培训、快速反应、尽早上报、规范诊疗、集中收治。
三、组织管理
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治工作和领导,相关重大问题的决策,统一部署预防和控制工作和应急人员的调动。并成立医疗专家组和应急分队、消毒隔离组、后勤保障等组织。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彭凡辉院长
副组长:孙磊、朱美菊
成员:叶文婕、程丽华、王云、尤建、戚晓伟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家小组
组长:尤建
副组长:戚晓伟
医疗组成员:牛刚、孙加胜、田松、刘双城
护理组成员:梁凤、朱廖荣、谢雪华、吕敏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应急小组
组长:彭凡辉
副组长:孙磊、朱美菊
成员:叶文婕、王云、桑蕾、程丽华、李勇、赵杰、刘瑶、谢颖君
4、消毒隔离组
组长:彭凡辉
成员:孙磊、李勇、赵杰、赵梓言
5、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云
成员:桑蕾、李勇、赵杰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的相关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
五、应急准备
(一)做好物资储备。
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市(区)、县卫生健康局对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各种物资(包括抢救治疗必需的设备、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进行调查摸底,对各种专用救治设施、设备做好登记备案。各科室对缺少的医疗急救设备设施要尽快填平补齐,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储备,并处于可用状态。
(二)做好应急值班。
根据医院应急值班安排,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各科室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手机24小时通畅,切不可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应熟悉和掌握各种应急机制和流程,保障应急工作通畅开展。
(三)做好各领域的具体应急流程和应对措施。
包括医院出入口预检分诊、医院病房封闭管理、所有出入人员管理、住院患者管理、后勤保障管理等各细分领域的具体防控应对措施和发生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的应急流程等。
六、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级处理原则,逐级处理。
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在门诊通风良好的醒目位置设立预检分诊点,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和登记报告工作,填写《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病例初步筛查登记表》,同时对接触过患者的医务人员进行登记。
(二)病房实行封闭式管理。
在疫情防控期间,医院院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不接待外来人员,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利用各种信息化手段,建立与患者、患者家属的线上沟通渠道,争取其亲属的理解支持;及时对外公布院内的防控形态,以免造成患者及亲属的恐慌。疫情期间禁止探视,禁止探视人员进入住院部,以免交叉感染。疫情防控期间不接受任何家属外带食品或用具进入医院。
(三)病例发现与报告。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开展新冠肺炎病例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在新冠肺炎监测和日常诊疗过程中,应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
(四)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五)医院各病区备好隔离房间。
一旦发现有不明原因发热、干咳、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的住院病例应立即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同时同一房间的其他患者相对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进一步排查。
(六)原则上对于病情不紧急、不严重的患者不安排入院。
发热病人在入院前均应采集咽拭子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阴性并经过详细的“新冠肺炎”排查后收治入院。
(七)指定一个病区作为新入院发热患者的集中收治病区,并实行单人单房隔离治疗。
(八)发现疑似及确诊病例应按政府规定程序收入相应的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转运疑似和确诊病例前,须报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后,经拟收治的定点医院专家会诊评估,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
(九)封闭医院侧门,留医院正门作为唯一进出口,入口处设立临时预检分诊和体温监测点,所有进入院区的人员须经过体温筛查、流行病学疫情接触史评估分诊以及登记相关信息后方可进入诊区就诊。限制就诊陪同人员数量,所有进入院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十)所有诊断尚未明确的发热病人不得进入本院病房区域,如确实因病情需要进入本院就诊,需提供发热门诊重点医院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历。对于分检排查出的可疑病例,将其安置在我院的临时隔离观察室,拨打县120及时送至县发热门诊。
(十一)做好所有人员健康监测筛查和流动管理。建立早晚检测制度,每日安排专人对医院全体工作人员、住院患者和其他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做好记录。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按规定报告,进行单人隔离并开展进一步排查。
(十二)对临床科室的陪护人员要求不得外出;对医院的安保人员要求不得与来自疫区的人员接触,做好自我防护。
(十三)为减少人员流动,暂停住院病人的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外出病房的机会;进入门诊的就诊患者和亲属要求就诊后尽快离开,不得逗留以及走动到除门诊外的其他院区。
(十四)医务人员发现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就地隔离,并报告领导小组和启动科室应急预案,逐级上报。由医院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和区(市)有关专家会诊,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原则上转诊至定点收治机构隔离观察或诊治。
(十五)做好院区环境清洁消毒。认真执行通风、消毒制度,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医院每天安排专门人员对全院所有工作区域、居住区域每日定时通风、定时消毒,特别是加强对病房、门诊等重点活动场所的消毒,做好医院垃圾、污水、污物的消毒处理。加强医院饮用水的`安全管理。
七、预检分诊点设置
1、单独设立预检分诊点,不适用导医台代替预检分诊点;
2、对发热患者及陪同人员给予并教会佩带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询问流行病学史(发病前两周有市旅行或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有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详细登记。
3、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且有症状者应及时告知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同时电话报告医务部、院感科。
4、预检分诊人员应按一级防护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服、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
5、经预检分诊查出的发热病人,应由预检分诊处的工作人员陪送到发热门诊,预检人员发生异常或意外情况应及时报告。
6、实行24小时值班制(晚间设在急诊科,标识醒目)。
八、发热门诊设置
1、发热门诊和观察室要在独立区域设置,设立独立的医护人员工作区域,医护人员有专用通道;设置隔离留观室;本地区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发热门(急)诊承担接诊工作的医务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
2、应有明显的标识,与其他诊室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专用通道;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患者病情允许,应当戴外科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
3、建立接诊病人登记本。内容包括:接诊时间、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单位、联系方式、诊断、患者去向及接诊医生签名。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接诊、筛查流程,并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
4、建立终末消毒登记本。内容包括: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5、保持通风良好,落实消毒隔离措施。
6、防止人流、物流交叉,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
7、落实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制度。
8、患者转运:非必需情况,不允许患者离开隔离区域;尽可能减少与工作人员、探视者及其他患者的接触;如需转运,需使用专用的转运途径转运。
9、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10、患者产生的所有垃圾均为医疗废物,用双层医用黄色垃圾袋封扎后送医疗垃圾暂存处。
九、应急措施
(一)建立具体清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按照分类诊治、流程规范、措施适当的原则实施医疗救治,合理调整预检分诊流程,科学调配人员、设备,抽调专门的护士进行巡视,加强患者的管理。
(二)按照要求规范设立隔离病房,对发热患者进行管理。
(三)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防护。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发热门诊感染防控及医务人员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院内感染控制和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工作。加强医疗场所的通风换气与清洁消毒工作,对经常使(共)用的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电话机、电脑鼠标、手电筒等要定期消毒;采取相应措施做好院内其他患者的防护。
十、应急培训
实施分级全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科室内部培训、演练等多种形式,对全部医务人员进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控制、个人防护、就诊流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发布《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有效预防、及时防控和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危害,保障学校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压实责任、联防联控、突出重点、精准预防,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坚持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治疗,确保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校长为组长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领导组、信息联络组、安全后勤保障组、医疗保障组、消毒组、宣传和心理疏导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
四、应急措施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一)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的疑似病例时,立即引导病例到隔离室进行留观,同时上报体卫艺站和区疾控中心。如果疑似病例是学生,马上通知家长来校跟进处置,及时安排就诊。
(二)配合区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落实密切接触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工作。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配合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着一次性医用手套。
(三)各应急小组各司其职,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中午学生不得离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的建议,必要时采取班级或全校停课等措施。
1、疫情防控领导组:
(总负责)及时跟体卫艺站、区疾控中心联系,根据区疾控中心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协调各组成员、物资等。启动涉疫区域封锁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资供应下,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督导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
2、信息联络组:
(总负责)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等工作,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负责实时记录突发事件的发展过程,提供真实材料,按规定拟稿上报。
3、安全后勤保障组:
(总负责)提供所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负责保障校内餐饮、生活饮用水。在前期处置过程中,负责现场警戒、秩序维护、人员疏散等,启动半封闭式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做好在校师生生活保障。根据区疾控中心建议,在校内设置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停止校园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4、医疗保障组:
(总负责)组织配合专业救护人员救护工作,协助区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做好师生的健康监测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并及时追踪,查明缺勤原因;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指导师生做好正确防护。每天保持与区疾控中心和体卫艺站进行信息沟通,上报学校最新情况。
5、消毒组:
(总负责)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做好校园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校园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师生做好手卫生(流动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6、宣传和心理疏导组:
(总负责)负责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间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告知师生一定要正确佩戴口罩,勤用流动水洗手,咳嗽、打喷嚏时使用纸巾并妥当处理废弃纸巾;促进全体师生严格规范个人卫生行为,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五、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疾控中心评估,由学校复学复课新冠肺炎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医院新冠型肺炎应急预案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病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工作,提高新冠肺炎医院感染暴发处置能力,有效控制新冠肺炎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流行,快速切断传播途径,防范疫情的扩散蔓延,最大限度降低新冠病毒在院内交叉传播风险,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确保病区工作人员和住院患者及其家属安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国卫办医函﹝2020﹞65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我院普通病区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院感染后封闭楼层的隔离应急处置预案。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院普通病区工作人员、患者或其家属、陪护发生1例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
2、预警机制
(一)加强培训。医院和科室应加强人员新冠肺炎相关知识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避免感染扩散。
(二)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各科室感控小组应按规定对科室工作人员、病员和家属常规开展新冠肺炎监测,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处置。
(三)医院感染预警及处理。科室一旦发生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即刻按医院感染暴发启动一级预警,立即报告医务部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做好就地隔离工作,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请示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批准启动封闭楼层的隔离应急处置预案;全院内部通报同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三、封闭楼层的隔离应急处置预案
(一)处置工作原则
处置过程实行调查与控制措施同步进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新冠肺炎医院感染暴发的扩大化。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主管副院长其他副院长
成员: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部、护理部、公卫科、检验科、药学部、设备科、总务科、保卫科等负责人、发生新冠肺炎病例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职责:
①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组织、协调封闭楼层等应急处置工作。
②对新冠肺炎院内感染事件成立与否做出最终判断。
③决定本预案是否启动和是否终止。
④研究并制定新冠肺炎院感事件时的楼层封闭式隔离控制措施。
⑤负责对外信息发布。
⑥按规定向卫健局及疾控中心报告。
2、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医疗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部长
成员:新冠肺炎诊疗院内专家组、各科室主任、发生科室医生。
职责:
①负责对疑似病例进行会诊、讨论,有关的标本采集,明确诊断并积极进行救治或转运。
②负责对本预案的启动及终止提出建议。
③调度各科医疗卫生技术力量,保障发生科室其他病员救治工作开展。
④负责病人分流转运及转运途中医疗监护,做好发生科室其他病员和家属集中隔离解释和情绪疏导,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⑤根据事态发展及调查结果完善诊疗方案。
3、流调及消杀小组
组长:公卫科长
小组成员:公卫科其他成员、感染发生科室主任及护士长、消杀人员。
职责:
①负责组织或协助市疾控中心对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包括对感染病例基本信息、发病与就诊、危险因素与暴露史、密切接触者、实验室检测等信息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和报告,发现和管理密切接触者。
②指导消杀人员正确实施消杀工作。
4、院感防控小组
组长:医院感染管理科长
小组成员:医院感染管理科其他成员、各科室感控小组成员
职责:
①负责对发生新冠院内感染科室楼层(本楼层和/或相邻楼层)封闭进行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规划,使其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②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转运至集中医学观察点进行防护指导;同时对封闭病区内工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消杀人员、保洁人员等)进行防护知识培训,指导正确穿、脱防护用品,督导医疗废物、医用织物的正确处置和标本采集及运送过程中职业防护等,防范院内交叉感染。
5、消毒隔离护理小组
组长:护理部主任小组
成员:护理部其他成员、各科室护士长、物业经理
职责:负责调度护理人员完成隔离病区其他病员的正常治疗和护理工作,督导隔离病区护理人员做好环境、物表、仪器设备清洁消毒工作,以及病区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各项医疗器材、消毒物品的准备,确保护理工作高效、规范、有序的运行。
6、后勤保障组
组长:分管后勤副院长、财务总监小
组成员:药学部、设备科、总务科、保卫科等负责人、物业公司负责人
职责:
①负责病区封闭隔离时建筑布局紧急改造,提供隔离应急物资,包括药品、器械、消毒药械、个人防护物品,隔离区食品和生活用品准备,保障医院水、电正常供应等,提供保卫工作,在接到封闭楼层指示后,设备科、总务科、药剂科应在4小时内立即对医疗设备、防护用品、药品、消毒药械等进行库存检查、质量检修,根据库存状况及领导小组的进一步安排,进行紧急采购,以保障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②督导保洁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工作、医疗废物转运和标本院内转运等工作。
(三)应急处置具体措施
1、报告程序。
普通病区应提高敏感性,每天对医务人员、工勤人员、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进行体温监测,一旦发现疑似新冠肺炎感染者(医务人员、工勤人员、患者、陪护等),应立即报告医务部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并将感染人员转入科室应急隔离病室,需治疗患者应指定专人按二级防护(进行咽拭子采样或其他侵入性操作应按三级防护)要求着装后进行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患者需外出检查时提前通知检查科室相关人员穿戴防护用品,并由专人着二级防护(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隔离衣、护目镜或面屏等),按照规定线路带领到检查科室完成相关检查。医务部及时组织院内、外专家会诊,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确保“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避免出现重症患者。
2、启动预案。
经专家会诊后,一旦确定为高度疑似院内感染新冠肺炎,按照规定将感染者转至市人民医院治疗,科室负责人立即电话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医院感染管理科科长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启动本预案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病员量研究并制定所在科室楼层封闭式隔离控制措施。
(1)向社会发布公告,该科室暂停接收病员,并向所在科室其他病员及陪护、工作人员做好疏导工作,封闭隔离期间不得外出,拒绝来访,关闭楼层所有通道和电梯,仅保留一台工作人员刷卡电梯。
(2)由公卫科协助市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人数,并将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符合出院条件的患者及其陪护人员转至集中医学留观点进行隔离观察,建议对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
(3)对科室病员和家属实行分类隔离,若病员数量少,在本楼层能达到将密切接触病员和陪护安置在一侧区域,且符合单人单间(原则上不留陪护,若病情所需,则留一名与病员接触最为密切的陪护)的隔离要求,其他非密切接触的患者和家属以原病房为单位隔离在另一侧病区,则只需封闭所在科室楼层;如果病员数量多,则再腾空临近楼层,将属于密切接触的病员和陪护与非密切接触者分楼层安置,隔离观察时间根据疑似患者核酸检测结果而定,隔离期间所有病员、陪护和工作人员的食物、生活用品由医院统一配送。
(4)医院应为本区内所有工作人员提供专门的生活、休息场所,工作人员应执行单人单间居住和分餐制,直至解除隔离。
(5)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置各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确保封楼层隔离措施及时有序进行,并保证所有病员的原发病治疗、护理质量。(6)在发生的病区内启动零报告制度。由该病区值守医师每天上午11点前将当天区内患者及陪护情况(主要关注是否有发热及其他新冠症状)电话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3、消毒、隔离要求
(1)加强病区环境清洁卫生和病房通风,每日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宜30分钟。终末消毒房间可用紫外线照射1小时以上消毒。
(2)地面、物体表面消毒: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门把手、地面等每日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2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地面、物表若有明显的血渍等体液污染时,先用吸水材料沾取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完全清除污染物,再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的喷壶对准血渍等沿四周方向向中心喷洒;作用30分钟后用一次性(报废)毛巾清洁,然后将此毛巾作医疗废物处理,做好相关消毒书面记录。
(3)密切接触病人必须安置在单间,非密切接触病人尽量不要安置在多人间,若需安置,应确保床间距大于1米,加强病员及陪护手卫生和咳嗽礼仪宣教,加强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原则上不探视,病房应关门,陪护必须佩戴口罩,患者病情允许也应佩戴口罩,不得随意出门或在过道活动。
(4)病区内清洁用具严格按照分区标示使用,使用后拖布、抹布应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晾干备用。
(5)应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必须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专人专用,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双层红色垃圾袋盛装,标明“新冠”字样密闭运送至供应室消毒灭菌处理。可采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按照常规程序进行处理。
(6)留观患者外出检查应戴外科口罩,并由专人按二级防护要求着装护送从专用电梯及路线至检查室,电梯及检查室应及时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使用轮椅、平车后应及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7)疑似或确诊病例使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等医用织物由护理人员按三级防护要求床旁密闭收集,收集时动作应轻柔,收集后放入双层红色袋,袋外贴上“新冠”字样,通知洗浆房工作人员按二级防护要求着装后单独回收,先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再用热洗涤方式进行清洗消毒处理;枕芯、被褥、垫絮可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也可用床单元消毒机进行消毒,如有可见的血液体液污染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8)需采集检验标本时,医务人员应按三级防护要求着装,采集后标本按要求包装、消毒后放入生物安全转运箱密闭运送到检验科进行检测。运送人员和检验人员按二级防护穿戴防护用品。患者留观住院期间检验标本等,安排专人收送,并做好个人防护。设置专门保洁人员、专门后勤保障人员。
(9)封闭病区病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感染性废物与其产生的医疗垃圾均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分层密闭收集,袋外均匀喷洒1000mg/l含氯消毒液,袋外医疗废物标签用红色笔醒目标注“新冠”,并通知医疗废物回收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单独收集密闭转运到专用房间储存,收集转运时加套一层医疗废物袋。
(10)病区中央空调应停用。如疑有空调系统的污染,请总务科安排空调系统的消毒。
4、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1)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参与诊疗、清洁消毒、医疗废物转运等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培训和监督,使其熟练掌握新冠病毒防控措施和防护用品的正确穿脱。
(2)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a.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b.各区域制作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图,配置穿衣镜,配备院感专、兼职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4)每日对工作人员的体温和症状进行监测,如有发热或出现呼吸道症状则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5、意外防范措施
(1)病人拒绝留观:逐级向科主任、医务科、组长和卫计委报告,并通知保安,暂时单间隔离,直到病人离院。
(2)医护人员职业暴露:未做防护时发生体液暴露立即就近冲洗,使用碘伏消毒;接触疑似或确诊患者时若防护用品破损或防护不到位等情况发生暴露,应及时按照流程脱卸防护用品,并禁止与其他人接触;这两种情况都要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做好职业暴露登记,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隔离观察。发生针刺伤按相应应急处理后上报。
4、预案终止
预案终止应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疑似病人转归进行判定,原则上疑似病人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后,其密切接触者即可解除隔离;若疑似病人确诊为新冠肺炎感染,其原所在科室所有人员应封闭隔离观察14天,观察期满时,如所有人员无异常情况,可由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卫健局和市疾控中心后解除隔离(建议进行核酸检测),预案终止,病区进行终末消毒后正常接收病员。
医院应急预案 篇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障我市在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应对低温雨雪灾害天气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域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本市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按照《都江堰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按照《都江堰市卫生局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1.4.1持之以恒,常备不懈
坚持不懈地做好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医疗卫生救援措施,对我市可能发生的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做到早接警、早出警、早施救。
1.4.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市卫生局按照属地为主原则对我市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实施统一指挥,并接受市委、市政府或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
医疗卫生救援组织机构包括:市卫生局成立的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医疗卫生救援专家组和医疗卫生救援机构(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
市卫生局按照上级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要求,或者根据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的需要,成立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承担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任务,并指定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2.2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日常管理机构及职责
市卫生局医政科负责全市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不断完善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体系;指导各乡镇制定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实施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承担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
2.3医疗卫生救援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制定本单位应对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成立专业应急队伍和院内专家组,由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做到组织、人员、物资(山区医疗机构要做好道路封闭后应急准备,按不低于10天用量贮备)、装备到位。在卫生局或各级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承担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
2.3.1医疗机构
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承担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和伤病员转运。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所致伤病员的后续治疗。
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因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所致的伤病员。
2.3.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的健康教育和可能因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引发传染病流行的预防控制工作,加强对疾病的监测和预警。
2.3.3卫生监督机构
在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对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可能引发区域内的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控制,加强环境卫生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处理措施等进行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3预测、预警
建立低温雨雪灾害天气事件预测、预警机制。市气象局和卫生局在每年1月至3月开展低温雨雪灾害天气事件的预测分析,结合低温雨雪气象条件、低温雨雪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及其发展趋势,确定进行部门间预警通报;预警通报发布后,卫生、气象启动会商机制,研讨低温气象发展趋势、疾病发生状况,以及应对措施。
4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终止
4.1启动条件
根据市气象局低温雨雪灾害天气预警通报和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低温雨雪气象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健康危害,以及需要紧急转移安置引发的医疗救助。
4.2市卫生局应立即启动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工作,迅速组织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组织专家对患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析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疾病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向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在我市区域内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医疗卫生人员都要主动及时的组织起来参加医疗卫生救援;凡我市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服从应急调动,接受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调遣。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推诿接受患者。
4.3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
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解除,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完成,伤病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可宣布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并将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终止的信息报告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信息共享
5.1信息报告
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后,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必须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医疗救治信息。有关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
5.2报告时限、程序、内容和方式
5.2.1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引发群体性的事件的报告。
事件发生后,市“120”急救指挥中心立即按照急救调度原则、报告程序,通知、指挥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按照分级响应原则通知市卫生局。
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人员立即反馈信息到“120”急救指挥中心,以便调动后续医疗卫生救援队伍。
各医疗单位在接收伤病员住院后,将伤员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入院时间、目前生命体征、初步诊断、处置方案等以报表形式(见附件二)在2小时内书面报市卫生局,并每日向市卫生局报告伤员情况、医疗救治进展,重要情况随时报告。市卫生局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5.2.2报告方式包括:口头报告、电话或传真报告、网络报告、书面报告(报告卡、专题报告、报表)。口头报告后2小时内书面报告(报告形式见附件二)。
5.3信息的通报
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已经发生的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情形,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局通报。
市卫生局接到通报,应当视情况及时通知本市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情况,市卫生局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情况,向市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通报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天气医疗卫生救援情况。
6医疗卫生救援评估
突发低温雨雪灾害医疗卫生救援结束后,市卫生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突发低温雨雪灾害的医疗卫生救援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低温雨雪灾害概况、指挥协调情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医疗卫生救援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并将评估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
医院应急预案 篇3
为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卫生应急工作,预防和控制灾害天气可能引发的疾病发生、流行,及时救治伤员,最大程度地保障我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处置及时、依法管理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因雨雪凝冻灾害导致的伤员抢救、疾病发生、流行的预防控制与救治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区卫生健康局雨雪凝冻灾害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肖大强 区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主要负责组织制定雨雪凝冻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协助政府组织对雨雪凝冻灾害的卫生应急处置,包括主持灾情会商、决定是否启动预案等。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受伤人员救护、受灾群众救治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置医疗救治组、疾病防控组、综合监督组、后勤保障组、信息报告组等五个工作组。
(一)医疗救治组
组长:龚前锋区卫健局卫生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
成员:
卢小飞区卫健局医政医管股(审批服务股)股长
主要负责对应镇或街道的医疗救治工作,医疗救治组下设10个医疗小分队,实行具体分工负责。
第一医疗小分队:由区人民医院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队长:何斌。负责全区危急重受灾群众、城区流动受灾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
第二医疗小分队:由区妇计中心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队长:韦圣仪。负责全区危急重妇女儿童的医疗救治工作。
第三医疗小分队:由会深溪镇卫生院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队长:马兰。负责深溪镇的受灾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
第四医疗小分队:由金鼎山镇卫生院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队长:胡铁。负责金鼎山镇受灾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
第五医疗小分队:由海龙镇卫生院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队长:华家蓉。负责海龙镇受灾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
第六医疗小分队:由巷口镇卫生院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队长:郭仁顺。负责巷口镇受灾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
第七医疗小分队:由南关镇卫生院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队长:梅光应。会同舟水中心,负责岳舟水中心、南关镇受灾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
第八医疗小分队:由忠庄镇卫生院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队长:张朝华。负责忠庄镇受灾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
第九医疗小分队:由长征镇卫生院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队长:张雨涛。负责长征镇受灾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
第十医疗小分队:由骨科医院抽调相关人员组成,队长:杨正勇。负责北京、延安、中华街道受灾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
1.工作职责
(1)第一时间赶赴灾区抢救伤病员。
(2)指导定点诊治医院开展医疗救治等有关工作。
(3)负责伤病员病情动态的信息编报工作。
(4)在灾害多发村、居,指导医疗单位做好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应急能力。
2.配备人员及物资
医疗小分队由一名全科医生,一名护士和一名防疫专干组成。各医疗小分队针对低温雨雪凝冻灾害天气易引发呼吸道、心血管、胃肠道、骨折等疾患,备齐防雨雪凝冻灾害所需药品,并备齐2个氧气包、一个血压计、一个听诊器等器械。
(二)疾病防控组
组长:陈道彬区疾控中心主任
副组长:谭维莲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万洪霞区疾控中心副主任
成员:疾控中心应急小分队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负责灾区疫情编报工作。
2.协调、指导实施强制隔离、留验等现场控制措施。
3.做好消杀物品的分发和使用指导,确保消杀工作到位。
4.组织开展对疫区的消杀工作及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指导灾区外环境、饮用水的消杀工作。
5.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的业务培训。
(三)综合监督组
组长:曾敏区卫健局副局长
副组长:许俊区卫健局副科级领导
成员:杨露区卫健局综合监督管理股股长
林涛区卫健局卫生事业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
区卫健局综合监督管理股相关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对灾区、疫区的自来水厂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城镇居民饮水卫生。
2.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消毒、感染管理、传染病报告、转诊等工作监督检查。
3.负责灾区卫生监督信息的编报工作。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对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等有关单位的灾后防病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陈跃刚区卫健局副局长
副组长:向鹏区卫健局办公室主任
王丹区卫健局规财股股长
杨盛伟区卫健局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区卫健局办公室、规财股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安排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经费。
2.督促局属各单位做好救灾救治应急物资和药品贮备工作。
3.负责全区卫健系统卫生应急车辆的统一调配工作。
(五)信息报告组
组长:李远荣区卫健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飞翔区卫健局基层公共卫生股股长
汪国强区卫健局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区卫健局基层公共卫生股相关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督促局属各单位及时上报灾情,并及时汇总。
2.负责收集整理各工作组编报的信息。
3.负责工作信息报送和总结。
四、工作职责
(一)各镇(街道)卫健办
协调当地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成立雨雪凝冻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本辖区开展雨雪凝冻灾害卫生应急工作。
(二)红花岗区人民医院
红花岗区人民医院为全区雨雪凝冻灾害卫生应急定点救治医院,要立即成立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制订医疗救治应急工作预案,成立全区雨雪凝冻灾害卫生应急救治专家组,要求设立不少于两个梯队的后备专家组,全面落实各项救治任务和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三)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区属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要成立雨雪凝冻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制订医疗救治应急工作预案,全面落实各项救治任务和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主要职责是做好医疗救治、实验室检测、隔离消毒和疫情报告工作。
(四)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成立雨雪凝冻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承担疫情的监测、报告与预警,及时掌握、分析、报告疫情动态,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判定疫情性质。负责疫情现场处置、控制和评价,做好灾区和疫点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推行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做好消杀药物和防护用品等物资储备,对有关人员开展预防控制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
医院应急预案 篇4
为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灾后医疗救援抢救通畅和灾后无大疫,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救灾防病预案》《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预案及规范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城区或乡镇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洪涝、干旱、冰冻雨雪灾害导致河道水库漫溢或干枯、危旧房倒塌、病虫泛滥、人员伤亡以及灾害次生的饮水水源污染、传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
二、防控措施
1.加强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2.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
3.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动员广大群众与单位,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及时清除灾后的垃圾、淤泥,指导群众对受淹的住房和公共场所及时作好消毒处理。
4.开展消、杀、灭和除“四害”工作。
5.做好灾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管理工作,防止灾后食物中毒发生。
6.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做好群众的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和动员工作,促进群众自觉地提高自我防病和自我保护能力。
7.充分发挥城、乡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作用,分片负责,群防群治。
8.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疫情监测工作,防止疫情的交叉传播。
9.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制订相应预案,充分做好组织领导、队伍配备、训练、药械物资供应,随时准备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处置原则
按统一指挥、科学处置,依法监督、预防为主,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四、各阶段任务目标及工作要求
(一)事件、灾害前
1.强化防范意识,做到常备不懈。成立由于局长担任组长,局班子相关成员担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长及二级机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卫生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各专业处置小组:(具体名单和分工见每年的领导小组分工和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局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医政股、应急办、办公室及相关业务股室长组成,其职责是:负责灾害期间应急处置的调度、协调、督导检查工作。
(2)材料信息组。由县卫健局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科教股、应急办及相关业务股室长组成,其职责是:负责收集各医疗单位好人好事信息、对外介绍我局采取措施、工作进展和困难、新闻报道,使社会关注、支持防洪抗旱救灾卫生工作。
(3)疾病控制组。由县卫健局分管疾控方面的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疾控股、县疾控中心及各乡镇防保站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是: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及时清除灾后垃圾、淤泥,负责收集各种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及其他群体不明原因疾病的信息,并及时处置;负责对汛期突发的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评价;负责现场流行病学控制、现场快速检测、采样;负责饮水水质的采集和检验工作,负责监督集中式供水单位、自备水源供水单位、分散式供水单位落实饮水消毒。
(4)医疗救治组。由县卫健局分管医政医管的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医政医管股、中医管理站、妇幼保健股、县直医疗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其职责是:负责指挥灾民的现场医疗救援,保证灾民救治绿色通道畅通。
(5)执法监督组。由县卫健局分管法监股、卫计综合执法的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法监股、县卫计综合执法局和各乡镇防保组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对汛期突发事件的综合监督执法。
(6)后勤保障组。由县卫健局分管财务的副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局机关办公室、财务股人员组成。其职责是:负责资金储备、调配应急处置所需车辆、协调消毒剂、消毒器械、防护设施、药品等采购。面对可能的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洪涝、干旱、冰冻雨雪灾害、溺水,充分做好医疗救治、防疫灭病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明确各自职能,做好灾前急救培训、卫生宣传和物质储备。灾前,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信息沟通,密切注意汛期动态,针对洪旱灾预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各乡镇卫生院要及时掌握辖区传染病疫情和生活饮用水、农业生产用水的本底资料。县疾控中心应掌握全县的人口资料、健康资料、传染病发病资料、主要地方病分布资料以及主要动物宿主与媒介的分布资料情况。
2.做好人员、物质的转移。各低洼、曾被淹医疗卫生单位要根据预测水位,主动准备、有效应对。要认真排查医疗用房、职工宿舍等建筑物,及时发现隐患,切实做好在建工程和水边及低洼地等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建筑物的安全防范。前期重点做好“三转移”,一是要注意危房、护坡塌方的防护和人员、物质转移。二是要科学做好科室的设置,划分各责任区,以便洪灾仪器、药品能有序转移。三是要充分考虑洪灾后引起的交通中断,早期筛查和动员预产期临近的高危孕妇等本辖区不具备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危重病人转移。对医疗废物、垃圾也应提前做好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卫生院在灾后不能短时恢复卫生服务的要准备好临时卫生急救服务点。
3.组建应急队伍,强化人员培训。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实际,组建洪灾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和现场处置设备,强化救灾防病技术培训和演练,熟练医疗急救,全体医务人员应掌握人工呼吸、体外心脏按摩、外伤现场处置等急救方法。县级医院要组建若干支应急救护队。县疾控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局要组建由相应业务科室人员组成的疾病控制和卫计监督执法队伍。
4.建立并完善救灾防病应急物质储备。各医疗单位要备好医疗救治药品、器械等,县疾控中心要备足消、杀、灭药品、预防接种疫苗、消杀器械等,各单位汛前要对物质储备品种、数量进行检查,对储备不足和失效的,及时补充和更新。储备物资仓库位置应充分考虑洪灾水位。在接到洪灾预警信息时,应充分做好停电停水准备,如:应急灯、蜡烛、清洁水、汽(柴)油等。
(二)事件、灾害中
1.迅速开展急救处置。在洪灾冲击时期以紧急救护为主要目的,根据事件的范围大小,事件紧急程度,按我局制定的《中方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开展处置。当地医疗机构为所辖灾区现场急救的责任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员抢救,采取边急救、边报“120”和县卫健局应急办,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性质、范围、人员伤病、初步处理、到场的领导等情况。局应急办为医疗救援协调指挥机构,县级医院救援队和车辆应24小时待命,保持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2.做好事件、灾害后“三情”报告。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及时报告本单位的受损情况,是否具备医疗服务功能,了解辖区内“三情”(灾情、伤情和疫情)等信息和救灾防病工作的进展情况。按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报告内容分初报、阶段报告、总结报告。初报应在灾后24小时内网络报出,内容为国家“大疫情”网救灾防病信息中的附表,包括灾区受灾基本情况、救灾防病工作情况和疫情情况;如出现网络中断的,按其内容传真或电话报告。阶段报告每天一报,每天9点前按附表网络直报,内容为灾情和次生、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展和控制情况,并对初次报告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正。总结报告应在受灾30天左右报出,总结报告内容有灾害的发生情况,受灾基本情况,卫健系统损失情况,次生、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和控制情况,救灾防病工作情况及评估,相关卫生资源消耗和需要补充情况、经验及教训等。
(三)事件、灾害后
1.事件灾害后,应立即成立或及时调整工作指挥机构,立即启动预案,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按预案开展工作,组织检查预案工作的落实,追究未履行职责单位人员的相关责任。
3.灾后的救灾处置及各单位职责大范围的洪水、河道漫溢干旱发生后易导致霍乱、伤寒、痢疾、肝炎、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鼠疫、乙型脑炎等洪灾后多发传染病的流行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分阶段分层次有重点的抓好预防控制,把各种疫情扑灭在暴发、流行之前,确保灾后实现“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目标。各医疗卫生保健单位职责如下:
(1)各村卫生室特别是负责公共卫生职责乡村医生按属地负责原则,积极主动配合村委会做好灾后环境卫生的清理,负责本村的疾病监测和疫情报告,及时掌握全村疫情动态,向卫生院每天进行疫情“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对发现的传染病观察病人进行医疗巡查,落实灾后的预防接种或药物预防措施,负责本村环境消杀的技术指导,做好灾后的卫生宣传。
(2)各乡镇卫生院
A.做好辖区的医疗急救和巡回医疗服务,对疑似传染病患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早隔离。在重灾区要指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基层,主动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点人群如临时安置点灾民的疾病监测。
B.加强卫生应急救灾防病信息等各种信息报告。按有关规定指定专人具体开展灾后每日的救灾防病信息网络上报;对重点防控的传染病、食物中毒及主要传染病的主要症状(主要指相关传染病的前驱症状:发热及腹泻)监测实行每日电话报告制度和“零病例报告”制度;对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及重大食物中毒事故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小时内向县疾控中心和卫健局应急办报告。如无疫情流行暴发,“日报告”至报告之日起30天后结束。相关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
C.积极主动配合乡镇政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及时清除灾后垃圾、淤泥,做好乡镇爱卫办组织的环境消、杀、灭的指导工作。协助疾控中心进行饮水卫生、食品安全等卫生执法,防止水淹污染食品向农村倾销。
D.做好健康促进。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大力宣传灾后防病知识,要把简单通俗易行的科学防病卫生知识教给群众,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
E.对辖区内设置灾民临时安置点的乡镇,要重点对临时安置点灾民开展救灾防病工作,掌握具体情况,保证供水的卫生安全,指导临时厕所的安置、消毒,对外环境进行消毒,并每日进行巡回医疗,了解传染病的发病情况,每日向县卫健局应急办报“灾民临时安置点救灾防病工作情况统计表”,直至灾民安置点撤除。
(3)县级医疗单位。
做好灾后的疫情监测报告、卫生宣传、灾后巡回医疗,保证灾后疾病的治疗处置,及时主动发现灾后疫情。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援准备,随时准备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自灾情发生后,应安排应急、救治处置值班人员名单及联络电话及时交我局应急办公室。
(4)县疾控中心
A.收集并统计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上报的灾后疫情日报,对卫健局收集的全县受灾基本情况、救灾防病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由“大疫情”网上报。
B.对各医疗卫生单位上报的疑似传染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可能流行、暴发的传染病针对“三环节”进行控制;传染病发生达到《中方县卫健局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标准的,按预案进行处置。
C.指导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保障饮水卫生是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的关键措施,洪水退后要及时监督、指导对分散式、集中式供水(含二次供水)清理和消毒。灾后3周内应重点监督对集中式供水进行超氯消毒,并定期进行水质检验。对于分散式饮用水消毒,推行使用漂白粉或漂白粉精片对饮水进行消毒,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D.负责向广播、电视及相关单位提供通俗、简便、易行的灾后防病的卫生宣传资料。
E.科学指导因灾致死的人、畜尸体的处置,指导设置临时灾民安置点,并做好卫生防病、粪便管理、场所消毒、杀虫等。
(5)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组织做好灾区各项事宜的监督执法工作。
(6)爱卫股
针对灾后环境卫生,督促爱卫会成员单位把城区内灾后第一代垃圾3天内清运完毕,二代垃圾7天内清运完毕。灾后要适时组织开展和督导灾区的消、杀、灭工作,做到环境卫生清理与消杀工作同步。应对临时安置帐篷、集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实施的消杀灭工作和重灾区人群较集中的生活区域内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开展的药物喷洒消毒工作进行重点督促。及时协调、督促清理蚊蝇孳生地,根据灾后疫情需要组织大面积灭鼠。
五、预案的终止
如无相关传染病发生,灾后30天终止抗洪救灾预案,依据县里统一通知,转入常规监测。如有疫情流行暴发,在该传染病最后一例病人发现并隔离控制后两个最长潜伏期内无该传染病再发生,则终止该预案。如灾后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相应处置预案处理。
六、善后处理
(一)评估与保持。灾害处置终止后,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灾后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灾害概况、灾害卫生处置、医疗救治、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灾害处理过程存在问题和经验及改进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跟踪,继续保持或采取必要的措施巩固处置工作成果,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二)奖励与补偿。对参加救灾防病应急处理置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或报请县政府给予表彰;对参与救灾防病工作而导致本人和亲属的正常工作、学习、生活受到影响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上级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助和抚恤。
(三)责任追究。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认真履行报告职责和及时开展防洪抗旱灾害应急处置。对各类灾后疫情、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或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及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七、预案管理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卫生应急预案,上交县卫健局备案,明确单位人员各自职责。
医院应急预案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医院广大职工及就医者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突发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及医院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战争,动乱,恐怖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及正常医疗秩序的事件。
第三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强化培训、适时演练、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时应对、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科学处置、协调合作的原则。
第四条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过程中,有不负责任、不履行岗位职责、不服从指挥调度、散布谣言、扰乱医疗秩序、危害公众健康等行为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医院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医院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的科学研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调查、现场救护、传染源隔离、卫生防护、监测检验、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的储备,做到有备无患,防患未然。所需经费列入医院财务预算。
第六条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并根据其表现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地点设在医院办公室,由院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院长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医院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医院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办公室、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应急梯队。
1、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与上级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关系,确保在上级行政部门领导下,统一领导全院医疗救治工作,统一调配全院人员、物资、技术,使医疗救治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任组员。
2、应急指挥办公室:在指挥小组领导下协调好院内各科室关系,具体组织协调院内各相关部门,确保突发公共事件救治工作在我院顺利实施。主要由医务科、院办、护理部、药剂科、院感科、疾病预防控制科、设备科、后勤保障中心、物资供应管理科、保卫科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院办,挂靠医务科。为保证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医疗救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应急指挥办公室统一协调院内各部门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医务科负责安排院内外病人的收治、会诊、转诊、组织抢救及医务人员的调配工作;
(2)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的调配及病区医疗物品准备工作;
(3)物资供应管理科负责组织院内各种后勤物资的采购、储备和供应;
(4)后勤保障中心负责后勤设备(施)的维护以及院内环境、被服收集发放,医疗垃圾收集暂存;
(5)设备科负责相关医疗物资的采购、储备和供应;
(6)科教科负责组织开展相关科研工作;
(7)保卫科负责院内安全及医疗秩序的维护;
(8)药剂科负责各类药物的采购、储备和发放,保障供应;
(9)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并开展相对的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培训工作;
(10)院感科负责组织院内感染的预防及处理、培训工作。
3、医疗救护专家指导小组:在应急指挥办公室领导下,针对不同类别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应急处置队进行具体医疗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科研工作,及时提出建议和整改措施。由各临床科室负责人、流行病学专家、医院感染专家等组成。
4、应急梯队:在应急指挥办公室指挥下,参加院外及院内医疗救治工作。
第八条对突发事件进行分类管理。医院内突发事件大体可分为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两类,医务科负责对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医院感染爆发流行、核素泄漏、重大医疗事故等)的管理;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环境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水、电、医疗设施等的质量事故、水灾、火灾、台风、地震、战争、动乱、恐怖事件等)的管理。
第九条分类管理不是分开管理,各主管部门要注重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地做好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
第十条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主管部门(医务科、保障部)应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一个灵敏准确的监测体系,落实人员对监测数据及时进行科学分析与综合评价。
第十一条医院所属各科、处、室均为突发事件的监测单元,每个职工均有监测的责任及报告的义务。
第十二条根据突发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范围是局部还是全院,医院设定两个级别的预警及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仅影响医院部分地域或部分科室且危害较小的'突发事件,定为黄色预警,应急响应为相关部门及人员;影响医院整体工作或危害较大的突发事件,定为红色预警,应急响应为全院所有部门及人员。
第四章报告与信息发布
第十三条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医院职工对发生和可能发生突发事件及其潜在隐患均应在发现情况后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职能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的同志应将情况报告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并组织人员,分工明确,通讯联络,根据指挥部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或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五条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根据情况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自突发事件发生时计算1小时内向区卫计局报告。
第十六条任何科室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十七条医院建立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全面。由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指定医院新闻发言人,严禁其它人参与发布信息,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权威性。
第五章培训与演练
第十八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主管部门应认真研究各自主管范围内最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将排在前五位的突发事件作为重点,估计可能发生的情况,拟定应该采取的对策,制定培训计划,对相关人员实施培训。
第十九条培训应是全方位的全员培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主管部门应对各级各类人员(包括临时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进行涵盖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识别、报告、应急处理技术、群体防护、个体防护、现场救护等内容的培训。对特殊人员应进行特殊技能的培训,如医院新闻发言人应进行媒体沟通技巧的培训等。
第二十条模拟演练每年1-2次,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制订模拟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通过技术培训,模拟情景,实际演练,提高组织成员的应急反应能力,训练一支能打硬仗的应急团队。
第六章应急处理
第十四条突发事件发生后,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十五条启动医院应急预案,需经院务会批准,报区卫计局备案。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启动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为医院最高领导,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相关设施、设备等;必要时对人员疏散或隔离,并可依法对传染病疫区进行封锁。所有科室及个人应当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互配合,精诚协作,各司其职,集中力量保证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小。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启动后,物资供应管理科、设备科要尽一切努力充分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护设备、物资包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药剂科要保证药品的供应。
第十八条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卫生防疫及相关专业人员应当先行一步,对事件现场进行紧急处置,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及可能受到影响的人群进行分类指导,制定相应的防护控制措施,保障人员安全,在开展救治工作时应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提供突发事件防治知识的宣传资料,为应急处理指挥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预案备有若干附件。医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有权根据突发事件的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执行过程中的经验或失误及时修订、补充、调整和完善本预案。
第二十条每次突发事件处理之后,各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认真总结应急处理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及失误的教训,做好突发事件后医院的重建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应急预案 篇6
为及时发现、有效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规范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发生后的报告、诊治、调查和控制等应急处置技术,指导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的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体系及职责。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 的职责:
领导全院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制定、部署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应急各项工作;宣布启动、终止应急预案;并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理评估、总结报告。
2、医院应急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联系电话:
主 任:
成 员:
医院应急办公室职责:
在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医院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地传达领导小组的决定和协调相关责任科室做好医院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作好有关记录;及时完成突发传染病事件的调查报告;负责上下级和院内的联络及 协调工作。
3、传染病疫情事件监测办公室设在疾病预防控制科,联系电话:
XXXXXXX。
组 长:
成 员:
主要职责:
负责对传染病疫情事件的日常监测,若有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发生须及时报告医院应急办公室。
4、医院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科室职责
( 1)疾病预防控制科职责:
负责医院传染病网报管理工作和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的日常监测,根据领导小组做出的决定,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甲类及乙类中按甲类管理的疾病在 2小时内上报卫生行政部门、疾控部门;乙类、丙类在 24小时内上报,并做好相关卫生防病知识宣教及健康教育工作 。
( 2)医务科职责:
负责督导医疗救治,人员配备工作,积极实施传染病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开展临床医生的业务培训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治的技术储备工作。
( 3)临床科室职责:
负责病例(疫情)的诊断和报告,按规定及时填写传报卡,报告防保科,并开展临床救治。危重病人尽可能转送具备治疗条件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同时,主动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事件的流行病学和卫生学调查、实验室监测样本的采集等工作,落实医院内的各项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并按照可能的病因假设采取针对性的治疗措施,积极抢救危重病例,尽可能减少并发症, 降低病死率;一旦有明确的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做好病例尤其是危重病例的救治工作。
( 4)院感科职责:
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指导业务科室开展消毒隔离与个人防护工作,督查相关措施落实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有关措施整改意见,经同意后下达相关部门。
( 5)药剂科职责:
负责急救药品的储备和管理。
( 6)后勤保障科职责:
各相关科室做好医疗药械、消毒药械、个人防护用品、交通、通讯、水电、生活以及用房等方面工作,以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硬件条件的落实。
二、法定传染病分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 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共 39种传染病。甲类传染病是指:
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 H1N1流感。丙类传染病是指: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手足口病、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在我院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重大传染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发病率水平的情况。包括以下情况:
( 1)发生鼠疫、霍乱疫情及暴发疫情;
( 2)乙类、丙类传染病暴发或 多例死亡;
( 3)发生罕见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 4)发生新发传染病的疑似病例;
( 5)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传染病疫情,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临时规定的疫情。
四、监测、预警与报告
1、监测 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开展突发传染病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对重大传染病事件的资料进行收集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估,早期发现突发传染病事件的苗头。
2、预警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传染病预警,根据情况予以公布报告。
3、报告 医务人员接诊具有相似临床症状的传染病患者时,科室应以最短的时间( 2小时)内向疾控科报告(上班时间报疾控科,固话:XXXX,下班及节假日报医院总值班,电话:XXXX)。疾控科核实后向医院应急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在 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报告的范围和标准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要求】执行;报告的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受威胁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年龄、性别和职业、发病的可能原因、采取的应急措施、现状和趋势、报告人的联系电话 等。
五、应急响应和终止
1、应急响应的原则 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发展。未发生重大传染病的地方,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同时,服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支援突发传染病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响应程序
( 1)甲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处理机构负责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对医院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 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书写的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 2)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的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处理机构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应急指挥机构和感染控制科负责联络和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的无害化处置。书写的 病例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例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 3)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要确保参与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针对不同的突发传染病,特别是一些重大突发传染病,应急处理人员还应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 4)应急响应的终止 重大传染病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
重大传染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过一段时间后无新的病例出现。特别重大突发传染病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讨论证 。
医院应急预案 篇7
为进一步加强病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疫工作,提高新冠疫情医院感染暴发处置能力,有效控制新冠疫情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流行,快速切断传播途径,防范疫情的扩散蔓延,最大限度降低新冠病毒在院内交叉传播风险,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确保病区工作人员和住院患者及其家属安全,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国卫办医函﹝20__﹞65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我院普通病区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院感染后封闭楼层的隔离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院普通病区工作人员、患者或其家属、陪护发生1例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患者。
二、预警机制
(一)加强培训。医院和科室应加强人员新冠疫情相关知识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避免感染扩散。
(二)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各科室感控小组应按规定对科室工作人员、病员和家属常规开展新冠疫情监测,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告、处置。
(三)医院感染预警及处理。科室一旦发生新冠疫情确诊患者即刻按医院感染暴发启动一级预警,立即报告医务部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做好就地隔离工作,由医院感染管理科请示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批准启动封闭楼层的隔离应急处置预案;全院内部通报同时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三、封闭楼层的隔离应急处置预案
(一)处置工作原则
处置过程实行调查与控制措施同步进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新冠疫情医院感染暴发的扩大化。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
成员:医院感染管理科、医务部、护理部、公卫科、检验科、药学部、设备科、总务科、保卫科等负责人、发生新冠疫情病例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职责:
①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组织、协调封闭楼层等应急处置工作。
②对新冠疫情院内感染事件成立与否做出最终判断。
③决定本预案是否启动和是否终止。
④研究并制定新冠疫情院感事件时的楼层封闭式隔离控制措施。
⑤负责对外信息发布。
⑥按规定向卫健局及疾控中心报告。
2、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医疗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部长
成员:新冠疫情诊疗院内专家组、各科室主任、发生科室医生。
职责:
①负责对疑似病例进行会诊、讨论,有关的标本采集,明确诊断并积极进行救治或转运。
②负责对本预案的启动及终止提出建议。
③调度各科医疗卫生技术力量,保障发生科室其他病员救治工作开展。
④负责病人分流转运及转运途中医疗监护,做好发生科室其他病员和家属集中隔离解释和情绪疏导,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⑤根据事态发展及调查结果完善诊疗方案。
3、流调及消杀小组
组长:公卫科长
小组成员:公卫科其他成员、感染发生科室主任及护士长、消杀人员。
职责:
①负责组织或协助市疾控中心对新冠疫情疑似或确诊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包括对感染病例基本信息、发病与就诊、危险因素与暴露史、密切接触者、实验室检测等信息进行调查、收集、整理和报告,发现和管理密切接触者。
②指导消杀人员正确实施消杀工作。
4、院感防控小组
组长:医院感染管理科长
小组成员:医院感染管理科其他成员、各科室感控小组成员
职责:
①负责对发生新冠院内感染科室楼层(本楼层和/或相邻楼层)封闭进行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规划,使其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②负责对密切接触者转运至集中医学观察点进行防护指导;同时对封闭病区内工作人员(包括医务人员、消杀人员、保洁人员等)进行防护知识培训,指导正确穿、脱防护用品,督导医疗废物、医用织物的正确处置和标本采集及运送过程中职业防护等,防范院内交叉感染。
5、消毒隔离护理小组
组长:护理部主任小组
成员:护理部其他成员、各科室护士长、物业经理
职责:负责调度护理人员完成隔离病区其他病员的正常治疗和护理工作,督导隔离病区护理人员做好环境、物表、仪器设备清洁消毒工作,以及病区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各项医疗器材、消毒物品的准备,确保护理工作高效、规范、有序的运行。
6、后勤保障组
组长:分管后勤副院长、财务总监小
组成员:药学部、设备科、总务科、保卫科等负责人、物业公司负责人
职责:
①负责病区封闭隔离时建筑布局紧急改造,提供隔离应急物资,包括药品、器械、消毒药械、个人防护物品,隔离区食品和生活用品准备,保障医院水、电正常供应等,提供保卫工作,在接到封闭楼层指示后,设备科、总务科、药剂科应在4小时内立即对医疗设备、防护用品、药品、消毒药械等进行库存检查、质量检修,根据库存状况及领导小组的进一步安排,进行紧急采购,以保障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②督导保洁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环境清洁消毒工作、医疗废物转运和标本院内转运等工作。
(三)应急处置具体措施
1、报告程序。
普通病区应提高敏感性,每天对医务人员、工勤人员、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进行体温监测,一旦发现疑似新冠疫情感染者(医务人员、工勤人员、患者、陪护等),应立即报告医务部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并将感染人员转入科室应急隔离病室,需治疗患者应指定专人按二级防护(进行咽拭子采样或其他侵入性操作应按三级防护)要求着装后进行诊疗与护理,限制无关医务人员的出入。患者需外出检查时提前通知检查科室相关人员穿戴防护用品,并由专人着二级防护(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隔离衣、护目镜或面屏等),按照规定线路带领到检查科室完成相关检查。医务部及时组织院内、外专家会诊,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确保“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避免出现重症患者。
2、启动预案。
经专家会诊后,一旦确定为高度疑似院内感染新冠疫情,按照规定将感染者转至市人民医院治疗,科室负责人立即电话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医院感染管理科科长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启动本预案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根据病员量研究并制定所在科室楼层封闭式隔离控制措施。
(1)向社会发布公告,该科室暂停接收病员,并向所在科室其他病员及陪护、工作人员做好疏导工作,封闭隔离期间不得外出,拒绝来访,关闭楼层所有通道和电梯,仅保留一台工作人员刷卡电梯。
(2)由公卫科协助市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人数,并将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符合出院条件的患者及其陪护人员转至集中医学留观点进行隔离观察,建议对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
(3)对科室病员和家属实行分类隔离,若病员数量少,在本楼层能达到将密切接触病员和陪护安置在一侧区域,且符合单人单间(原则上不留陪护,若病情所需,则留一名与病员接触最为密切的陪护)的隔离要求,其他非密切接触的患者和家属以原病房为单位隔离在另一侧病区,则只需封闭所在科室楼层;如果病员数量多,则再腾空临近楼层,将属于密切接触的病员和陪护与非密切接触者分楼层安置,隔离观察时间根据疑似患者核酸检测结果而定,隔离期间所有病员、陪护和工作人员的食物、生活用品由医院统一配送。
(4)医院应为本区内所有工作人员提供专门的生活、休息场所,工作人员应执行单人单间居住和分餐制,直至解除隔离。
(5)预案启动后,应急处置各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确保封楼层隔离措施及时有序进行,并保证所有病员的原发病治疗、护理质量。
(6)在发生的病区内启动零报告制度。由该病区值守医师每天上午11点前将当天区内患者及陪护情况(主要关注是否有发热及其他新冠症状)电话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3、消毒、隔离要求
(1)加强病区环境清洁卫生和病房通风,每日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宜30分钟。终末消毒房间可用紫外线照射1小时以上消毒。
(2)地面、物体表面消毒: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门把手、地面等每日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2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地面、物表若有明显的血渍等体液污染时,先用吸水材料沾取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完全清除污染物,再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的喷壶对准血渍等沿四周方向向中心喷洒;作用30分钟后用一次性(报废)毛巾清洁,然后将此毛巾作医疗废物处理,做好相关消毒书面记录。
(3)密切接触病人必须安置在单间,非密切接触病人尽量不要安置在多人间,若需安置,应确保床间距大于1米,加强病员及陪护手卫生和咳嗽礼仪宣教,加强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原则上不探视,病房应关门,陪护必须佩戴口罩,患者病情允许也应佩戴口罩,不得随意出门或在过道活动。
(4)病区内清洁用具严格按照分区标示使用,使用后拖布、抹布应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洗净,晾干备用。
(5)应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必须复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专人专用,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双层红色垃圾袋盛装,标明“新冠”字样密闭运送至供应室消毒灭菌处理。可采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按照常规程序进行处理。
(6)留观患者外出检查应戴外科口罩,并由专人按二级防护要求着装护送从专用电梯及路线至检查室,电梯及检查室应及时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使用轮椅、平车后应及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7)疑似或确诊病例使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等医用织物由护理人员按三级防护要求床旁密闭收集,收集时动作应轻柔,收集后放入双层红色袋,袋外贴上“新冠”字样,通知洗浆房工作人员按二级防护要求着装后单独回收,先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再用热洗涤方式进行清洗消毒处理;枕芯、被褥、垫絮可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也可用床单元消毒机进行消毒,如有可见的血液体液污染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8)需采集检验标本时,医务人员应按三级防护要求着装,采集后标本按要求包装、消毒后放入生物安全转运箱密闭运送到检验科进行检测。运送人员和检验人员按二级防护穿戴防护用品。患者留观住院期间检验标本等,安排专人收送,并做好个人防护。设置专门保洁人员、专门后勤保障人员。
(9)封闭病区病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感染性废物与其产生的医疗垃圾均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分层密闭收集,袋外均匀喷洒1000mg/l含氯消毒液,袋外医疗废物标签用红色笔醒目标注“新冠”,并通知医疗废物回收人员按二级防护着装,单独收集密闭转运到专用房间储存,收集转运时加套一层医疗废物袋。
(10)病区中央空调应停用。如疑有空调系统的污染,请总务科安排空调系统的消毒。
4、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1)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对参与诊疗、清洁消毒、医疗废物转运等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培训和监督,使其熟练掌握新冠病毒防控措施和防护用品的正确穿脱。
(2)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具体措施包括:a.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b.各区域制作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图,配置穿衣镜,配备院感专、兼职人员督导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的穿脱,防止污染。
(3)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开展主动健康监测。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医务人员健康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4)每日对工作人员的体温和症状进行监测,如有发热或出现呼吸道症状则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5、意外防范措施
(1)病人拒绝留观:逐级向科主任、医务科、组长和卫计委报告,并通知保安,暂时单间隔离,直到病人离院。
(2)医护人员职业暴露:未做防护时发生体液暴露立即就近冲洗,使用碘伏消毒;接触疑似或确诊患者时若防护用品破损或防护不到位等情况发生暴露,应及时按照流程脱卸防护用品,并禁止与其他人接触;这两种情况都要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做好职业暴露登记,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隔离观察。
4、预案终止
预案终止应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疑似病人转归进行判定,原则上疑似病人排除新冠疫情感染后,其密切接触者即可解除隔离;若疑似病人确诊为新冠疫情感染,其原所在科室所有人员应封闭隔离观察14天,观察期满时,如所有人员无异常情况,可由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卫健局和市疾控中心后解除隔离(建议进行核酸检测),预案终止,病区进行终末消毒后正常接收病员。
医院应急预案 篇8
放射防护应急预案
1、放射防护应急启动程序:医务人员→科主任、技术组长→医务科、维修中心。
2、放射防护应急处理程序:
①机器操作出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关机及切断电源,并协助维修中心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后恢复使用。
②对机房门不能关紧或指示灯不能正常工作时,要暂停该机房的X线检查,待维修后再恢复检查。
③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血象低于正常或剂量超标,应暂停接触射线工作,并积极查找原因,待恢复正常后再恢复机器操作。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放射事故,是指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或者射线装置、放射性同位素失控而导致工作人员或者公众受到意外的、非自愿的异常照射。
1、放射事故应急启动程序:医务人员→科主任、技术组长→医务科、院办公室。
2、放射事故处理程序:
①立即关闭机器并切断电源,停止检查。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
②对可能造成放射损伤人员,迅速安排接受医学检查及应急救援措施。
③采取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排除事故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