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最新保险方案(精华九篇)#】任何一个方案都是为了实现某种目的而制定的,无论是解决问题还是产生某种作用,目的都是为了确保下一阶段工作的质量。通常情况下,我们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编写方案呢?根据您的需求,小编已经为您精心整理了与“保险方案”相关的内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的阅读和关注,也请不吝分享给您身边的朋友,共同成长!
保险方案(篇1)
一、对于老客户,和固定客户,要经常保持联系,在有时间有条件的情况下,送一些小礼物或宴请客户,好稳定与客户关系。
二、在拥有老客户的同时还要不断从各种媒体获得客户信息。
三、要有好业绩就得加强业务学习,开拓视野,丰富知识,采取多样化形式,把学业务与交流技能向结合。
四、今年对自己有以下要求
1、每周要增加__个以上的新客户,还要有个潜在客户。
2、一周一小结,每月一大结,看看有哪些工作上的失误,及时改正下次不要再犯。
3、见客户之前要多了解客户的状态和需求,再做好准备工作有可能不会丢失这个客户。
4、对客户不能有隐瞒和欺骗,这样不会有忠诚的客户。在有些问题上你和客户是一直。
6、对所有客户的工作态度都要一样,但不能太低三下气。给客户一好印象,为公司树立更好的形象。
7、客户遇到问题,不能置之不理一定要尽全力帮助他们解决。要先做人再做生意,让客户相信我们的工作实力,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务。
8、自信是非常重要的。要经常对自己说你是的,你是一无二的。拥有健康乐观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才能更好的完成任务。
9、和公司其他员工要有良好的沟通,有团队意识,多交流,多探讨,才能不断增长业务技能。
10、为了今年的销售任务每月我要努力完成到万元的任务额,为公司创造利润。
保险方案(篇2)
佛子山镇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计生协七代会、省计生协四届五次理事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计划生育家庭利益保障为重,切实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抵抗风险能力及福利保障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家庭的安全感,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经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并共同开发的险种。旨在关怀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体现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将承保对象从个人扩展到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有成员,保费和保险金额给予优惠,最大限度地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让他们尽可能多获得实惠。
(1)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其夫妇及子女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及1周岁以上者,本人自愿,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保险。
(2)投保费为每年每份30元,每个家庭一份,保险金额每份38000 元,其中意外伤害保险金额3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8000元。
三、补助标准及办理方式
一户一份,投保金额30元,市计划生育协会对每户投保对象
补助10元,计划生育家庭每户缴纳投保费20元。保险业务按辖区由各乡镇计生协会负责联合保险公司办理。
四、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佛子山镇计生办成立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 杨花平;副组长:毛名榜;成员:陈君兰、陈汉阳、董维、胡杨涛。
附:佛子山镇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各村任务分配表
二0一二年二月八日
保险方案(篇3)
阳光财险志丹支公司
关于为我县农业人口办理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实施方案
根据2008年5月6日《志丹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5号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为途径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建设生态文明、富裕和谐新志丹”的要求,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达到共同富裕、全面发展、和谐共享的目标,进一步缩小城乡人民群众之间的差距。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宗旨
为提高广大农民应对灾害事故的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杜绝或减少广大群众因病致贫、因灾返贫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保险在社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通过农村合疗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相互配合、相互补充,进一步健全我县的多层次保障体系,解除广大群众在致富奔小康道路上的后顾之忧。
二、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农业总人口10.5万人。全部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只保障农民的疾病,且大病保险最高给付有限额,缺少对意外事故的保障。据了解,我县每年发生各类死亡致伤意外事故约200余起,由此导致因灾-1-
返贫现象屡有发生,成为制约农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因素。
三、具体方案
1、保险对象:志丹县的所有农业人口。
2、投保方式:全辖所有农业人口10.5万人,承保计费人数以7万人为准,不计名承保,从二00八年五月六日到二00九年五月五日,全县所有农业人口每人投保一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总保险金额7亿元
3、缴费方式:由县财政统一一次划拨。
4、阳光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管理机构——意外险部,由一名副经理主管,设立24小时报案电话,并配备专车,由两名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及理赔工作,为本项业务提供全程优质服务。
5、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致死、致残、致伤,保险公司依照条款,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犯罪、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殴斗、醉酒、服用毒品,酒后或无证驾车,流产、分娩等情形,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具体以阳光财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3、配合部门:为确保发生意外事故后及时得到补偿,提请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农业局、公安局、交警队、各乡镇和街道办为配合部门。个乡镇和街道办指定一名联络员。
5、保险金申请:发生保险事故后,各乡镇和街道办联络员应尽快通知保险公司进行查勘拍照。由被保险人的受益人凭下列证明、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死者的死亡证明、户籍证明,交警队、派出所或相关单位出具的事故证明;伤残者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残疾程度鉴定证、医院诊断证明,交警队、派出所或相关单位出具的事故证明。
6、服务承诺:
24小时全天候接受报案咨询服务,报案电话:0911—6633135;***。
阳光财险志丹支公司
二00八年五月六日
保险方案(篇4)
2017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社会团体单位,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县级预算管理单位,为独立核算机构,独立编制机构。核定编制6个,现有在职干部4人。资产管理部门(岗位)设置以办公室为牵头,各股室和财务人员配合。预算收支平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
根据《漳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漳平市生育关怀-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漳计生领[2017]3号),我单位申请项目资金用于开展计生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2.项目涉及范围
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对农村计生家庭的意外伤害进行投保。
3.主要内容
计生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资金主要针对农村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计生对象进行投保,包括农村二女户、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生子女户的家庭成员;低保困难户中计生户的家庭成员;失独家庭的家庭成员;以及符合国家计生政策的其他计生户。
4.总体目标
计生意外伤害险的实施,让出现意外伤害的计生家庭获得理赔,减轻了计生家庭的一些经济负担,提高计生家庭防范风险的能力。
二、专项支出项目实施基本情况(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
2017年5月5日我会召集全市各乡镇(街道)秘书长、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漳平支公司的相关人员参加2017年计生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会议,布置2017计生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下达任务指导数10240户。2017年6月全市各乡镇累计投保10426户,项目执行完成。
2.采取的纠偏措施
项目严格按照《漳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漳平市生育关怀-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漳计生领[2017]3号)文件执行,未发现项目目标偏离预定目标。
3.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严格根据具体的报销制度,常发生的、经常性的、金额较小的费用类报销时,一律使用“费用报销单”进行报销,经本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字后由会计审核。
4.项目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我会与保险公司印制宣传单,开展入户宣传;同时加大对乡镇投保进度的跟踪,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指导数。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项目总投入情况
2017年我市计生意外伤害保险完成投保户数10426户,投保总金额52.495万元,其中漳平市本级投入资金10.623万元。
2.财政预算和资金拨付/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10.623万元,实际到位10.623万元,到位率100%;实际支出10.623万元,资金使用率率100%。
3.资金分配办法
全市各乡镇(街道)完成的投保名单和户数汇总到保险公司和市协会,再由保险公司和市协会核算后将市本级需支付的资金拨付给保险公司。
4.资金安排标准
对于农村计生户每份保费50元,漳平市级财政补助10.623万元。
5.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的执行按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拨付,实行专款专用。
三、专项支出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我会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特点,我们选用的评价类型是项目事后评价,选用的评价方法是成本效益分析法。对2017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情况,经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向服务对象询问满意度,核实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指标采用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使用投入、过程和产出与效益3个一级指标,时效情况、项目立项等10个二级指标,项目实施事件与计划时间的差异情况、绩效目标合理性等19个三级指标,经评价,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经评价核验,2017年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经费的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具体如下:
时效目标:2017年资金及时到位,到位率100%,实际到位率100%,该目标完成。
成本目标:经费投入10.623万元,实际投入10.623万元,该目标完成。
产出数量目标:计生意外险投保10240户,实际投保10426户,该目标完成。
产出质量目标:增强了投保计生户抵御风险能力,实际得到增强,该目标完成。
社会效益目标:减轻投保户家庭经济负担,让出现意外的计生家庭获得理赔,实际已完成,该目标完成。
可持续影响目标:帮助计生家庭户规避和化解风险,解决计生家庭户的后顾之忧,实际已完成,该目标完成。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计生意外险投保户满意,实际满意,该目标完成。
(三)项目绩效分析
1.项目投入类指标30分,通过分析得30分。其中时效情况得3分,项目立项得15分,资金落实得12分。
2.项目过程类指标30分,通过分析得30分。其中业务管理得15分,资金使用管理的15分。
3.产出与效益类指标40分,通过分析得40分。其中产出数量8分,产出质量8分,社会效益得8分,可持续效益得8分,服务对象满意度得8分。
自评总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秀。
四、工作成效
项目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均投入到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中,申请配套资金10.623万元,实际支出10.623万元,资金使用率100%。2017年龙岩市计生协会下达投保任务指导数10240户,实际完成10426户,目标任务完成。通过入户核实情况,向投保的计生意外险群众询问满意度,满意率达100%,增强了投保计生户抵御风险的能力。
五、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在项目工作的开展中发现计生意外险宣传不够到位,部分干部、群众对计生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认识也还不尽人意,部分乡镇投保的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二)项目改进措施
2018年我会将以丰富多彩,群众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积极做好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宣传动员和咨询服务工作。将开展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目的、意义、参保范围、保险利益和上理赔案例等相关内容,印制成宣传单,依托协会组织优势,发放到村到户,普及保险知识,增强保险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保。
六、相关意见建议
进一步提高对绩效工作的认识,强化责任意识,重视绩效管理工作,积极参与绩效自评工作,保证自评结果的客观公正性。
漳平市计生协会 2018年8月14日
2017计生贫困家庭安居工程配套经费
使用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社会团体单位,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县级预算管理单位,为独立核算机构,独立编制机构。核定编制6个,现有在职干部4人。资产管理部门(岗位)设置以办公室为牵头,各股室和财务人员配合。预算收支平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
根据《2017省级计生小额贴息帮扶和生育关怀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意见》(闽计生协〔2017〕23号)、《关于做好2017计生漳平市计划生育协会关于下拨第一批安居工程补助款的通知》(漳计生协〔2017〕20号),我单位申请2017年计生贫困家庭安居工程项目经费。
2.项目涉及范围
此项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对无房或者危房,当年新建房屋且享受低保的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开展安居补助。
3.主要内容
依据《2017省级计生小额贴息帮扶和生育关怀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意见》(闽计生协〔2017〕23号),对我市当年确定的安居工程受助户开展补助,每户帮扶资金6万元,其中省、龙岩市、漳平市各出资2万元。
4.总体目标
安居工程项目的实施,让贫困计生家庭住房条件改善情况,住进新居,生活上得到保障。
二、专项支出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
2017年3月我会组织人员对乡镇上报的安居工程摸底对象进行现场查看,2017年5月经市协会研究确定永福镇陈长川为今年安居工程受助户。2017年9月下拨漳平市级补助款2万元,2017年春节前夕该受助户入住新居,项目执行完成。
2.采取的纠偏措施
项目严格按照《2017省级计生小额贴息帮扶和生育关怀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意见》(闽计生协〔2017〕23号)文件执行,未发现项目目标偏离预定目标。
3.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严格根据具体的报销制度,常发生的、经常性的、金额较小的费用类报销时,一律使用“费用报销单”进行报销,经本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字后由会计审核。
4.项目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我会组织项目工作人员现场查看建设进度,并根据建设进度分批次发放省、龙岩市和漳平市配套资金。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项目总投入情况
2017年我市确定安居工程受助户为永福镇陈长川,补助总金额6万元,其中漳平市本级投入资金2万元,省、龙岩市资金各2万元。
2.财政预算和资金拨付/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预算2万元,实际到位2万元,到位率100%;实际支出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3.资金分配办法
根据《2017省级计生小额贴息帮扶和生育关怀行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意见》(闽计生协〔2017〕23号)。
4.资金安排标准
确定为省安居工程受助户的,每户安居工程受助户补助6万元,其中省、龙岩市、漳平市各出资2万元。
5.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的执行按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拨付,实行专款专用。
三、专项支出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我会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特点,我们选用的评价类型是项目事后评价,选用的评价方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对2017计生贫困家庭安居工程配套经费实施情况,经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向服务对象询问满意度,核实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指标采用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使用投入、过程和产出与效益3个一级指标,时效情况、项目立项等9个二级指标,项目实施事件与计划时间的差异情况、绩效目标合理性等19个三级指标,经评价,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经评价核验,2017年的计生贫困家庭安居工程配套经费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具体如下:
时效目标: 2017年资金及时到位,到位率100%,实际到位率100%,该目标完成。
成本目标:安居工程经费投入2万元,实际投入2万元。该目标完成。
产出数量目标:安居工程经费惠及1户,实际1户,该目标完成。
产出质量目标:安居工程帮扶对象的新房在年底竣工并入住,实际已竣工入住,该目标完成。
社会效益目标:让符合条件的无房或危房的二女户、独女户及伤残户入住新居,保障安居工程工作顺利完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际已完成,该目标完成。
可持续影响目标:安居工程帮扶对象的生活质量水平提高,实际提高,该目标完成。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安居工程帮扶对象满意,实际满意,该目标完成。
(三)项目绩效分析
1.项目投入类指标30分,通过分析得30分。其中时效情况得3分,项目立项得15分,资金落实得12分。
2.项目过程类指标30分,通过分析得30分。其中业务管理得15分,资金使用管理的15分。
3.产出与效益类指标40分,通过分析得40分。其中产出数量8分,产出质量8分,社会效益得8分,可持续效益得8分,服务对象满意度得8分。
自评总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秀。
四、工作成效
项目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均投入到安居工程项目中,申请配套资金2万元,实际支出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2017年我市安居工程的目标是确保让安居工程受助户陈长
川在春节前夕住进新居,经现场查看,该户在春节前夕已入住,目标任务完成。通过对安居工程受助户入户核实情况,向受助户询问满意度,满意率达100%,让符合条件的无房或危房的二女户、独女户及伤残户入住新居,提高了生活质量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由于该项目每年上级给的名额有限,并且每户需要省、龙岩市、漳平市三级财政各配套两万,漳平市财政资金有限,无法做到每户符合要求的对象都能申请到项目补助资金,因此受助对象的选择需要进行多方面的比较才能挑选上报。
(二)改进措施
对于符合条件的上报对象,经过市计生协会现场查看并与村、乡镇领导沟通后,由市计生协会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上报对象。
六、相关意见建议
加强项目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管理,提高各项工作水平。
漳平市计划生育协会
2018年8月14日
2017生育关怀资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社会团体单位,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县级预算管理单位,为独立核算机构,独立编制机构。核定编制6个,现有在职干部4人。资产管理部门(岗位)设置以办公室为牵头,各股室和财务人员配合。预算收支平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
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2013]28号,我单位申请2017年漳平市生育关怀项目资金。
2.项目涉及范围
此项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对贫困计生家庭的帮扶慰问。3.主要内容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每人3000元;开展不孕不育补助活动,每人3000元(龙岩2000元,漳平1000元);开展大病救助活动,每人1000元;开展春节慰问活动,每人300-500元。
4.总体目标
生育关怀项目的实施,减轻了计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解决了计划生育家庭的一些实际困难,生活上得到了保障。
二、专项支出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
2017年8月开展金秋助学活动,资助二女户或独女户考上本一院校的学生5人,每人3000元,合计1.5万元;2017年11月对3对不孕不育补助患者开展补助活动,每对3000元(龙岩2000元,漳平1000元),漳平市本级出资0.3万元;2017年12月对7名农村二女户、独女户家庭开展大病救助活动,每人1000元,合计0.7万元;2018年春季前夕共对60名计生困难群众、协会退休老干部、失独家庭开展春节慰问活动,每人300-500元,合计2.5万元。生育关怀项目支出累计帮扶75人(户),支出资金5万元,项目执行完成。
2.采取的纠偏措施
项目的开展严格按照村级摸底公示、乡镇上报、市协会集体研究讨论的流程进行,未发现项目目标偏离预定目标。
3.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严格根据具体的报销制度,常发生的、经常性的、金额较小的费用类报销时,一律使用“费用报销单”进行报销,经本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字后由会计审核。
4.项目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我会对所选取的对象要求提供申请表、计生证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疾病证明书)等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对于除慰问之外的生育关怀资金采取直接转账打卡的方式。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项目总投入情况
2017年我市生育关怀资金投入5万元。2.财政预算和资金拨付/支出情况
2017年项目财政预算5万元,实际到位5万元,到位率100%;实际支出53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3.资金分配办法
根据全市各乡镇(街道)摸底上报的对象进行审核、集体研究后确定具体的发放名单。
4.资金安排标准
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每人补助3000元;开展不孕不育补助活动,每人补助3000元(龙岩2000元,漳平1000元);开展大病救助活动,每人补助1000元;开展春节慰问活动,每人300-500元。
5.资金使用合规性
项目的执行按项目资金的管理办法执行,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的审批拨付,实行专款专用。
三、专项支出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我会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特点,我们选用的评价类型是项目事后评价,选用的评价方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对2017生育关怀资金实施情况,经过收集资料,核实情况,向服务对象询问满意度,核实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指标采用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使用投入、过程和产出与效益3个一级指标,时效情况、项目立项等9个二级指标,项目实施事件与计划时间的差异情况、绩效目标合理性等19个三级指标,经评价,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经评价核验,2017年生育关怀资金的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具体如下:
时效目标: 2017年资金及时到位。到位率100%,实际到位率100%,该目标完成。
成本目标:生育关怀资金投入5万元,实际投入5万元,该目标完成。
产出数量目标:惠及计生困难家庭65户,实际75户,该目标完成。
产出质量目标:扶持计生贫困家庭、改善生活条件,实际已完成,该目标完成。
社会效益目标:解决计生困难家庭户生活难题,缓解困难群众生活压力,实际已完成,该目标完成。
可持续影响目标:提高了计生户生活质量水平,实际已完成,该目标完成。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计生家庭户满意,实际满意,该目标完成。
(三)项目绩效分析
1.项目投入类指标30分,通过分析得30分。其中时效情况得3分,项目立项得15分,资金落实得12分。
2.项目过程类指标30分,通过分析得30分。其中业务管理得15分,资金使用管理的15分。
3.产出与效益类指标40分,通过分析得40分。其中产出数量8分,产出质量8分,社会效益得8分,可持续效益得8分,服务对象满意度得8分。
自评总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秀。
四、工作成效
项目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均投入到生育关怀项目中,申请项目资金5万元,实际支出5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2017年我市生育的目标是根据项目经费开展相关生育关怀项目,实际完成金秋助学帮扶5人,每人3000元;不孕不育补助3人,每人3000元(龙岩2000元,漳平1000元);大病救助7人,每人1000元;春节慰问50人,每人300-500元,目标任务完成。通过对生育关怀受助户入户核实情况,向受助户询问满意度,满意率达100%,解决计生困难家庭户部分生活难题,从而改善了计生家庭户的生活条件,提高了生活质量。
五、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由于该项目每年本级财政资金有限,无法做到每户符合要求的对象都能申请到项目补助资金,因此受助对象的选择需要进行多方面的比较才能挑选上报。
(二)改进措施
对于符合条件的上报对象,经过市计生协会现场查看并与村、乡镇领导沟通后,由市计生协会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上报对象。
六、相关意见建议
建议适当增加生育关怀资金,提高生育关怀的受助面。
漳平市计划生育协会
2018年8月14日
2017幸福工程基金使用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社会团体单位,执行的是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县级预算管理单位,为独立核算机构,独立编制机构。核定编制6个,现有在职干部4人。资产管理部门(岗位)设置以办公室为牵头,各股室和财务人员配合。预算收支平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立项申报情况
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关于做好2017计生漳平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专项经费,我单位申请2017年幸福工程专项经费10万元。
2.项目涉及范围
此项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对低收入计生家庭的开展资金帮扶。
3.主要内容
以计生贫困母亲为救助对象,根据全国幸福工程确定的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方针,通过项目活动使计生贫困母亲参与经济和社会活动,通过劳动增加收入,到期后回收资金。
4.总体目标
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有效促进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增收和基层稳定,通过项目的帮扶,减轻了计生家庭的创业经济负担,解决了计划生育家庭的一些实际困难,生活上得到了部分保障。
二、专项支出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执行情况
2017年11月开展第十二轮幸福工程救助活动,共帮扶5户计生低收入家庭,每户帮扶资金2万元,合计支出10万元。项目执行完成。
2.采取的纠偏措施
项目的开展严格按照《福建省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即根据村级摸底公示、乡镇上报、市协会集体研究讨论的流程进行,未发现项目目标偏离预定目标。
3.项目管理制度
项目严格根据具体的报销制度,常发生的、经常性的、金额较小的费用类报销时,一律使用“费用报销单”进行报销,经本部门负责人复核并签字后由会计审核。
4.项目的保障措施
为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我会对所选取的对象要求提供申请表、计生证明、身份证、担保人、村级公示表等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出台《关于开展2017年第十二轮幸福工程工作的通知》(漳计生协〔2017〕23号),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项目资金使用状况
2017年市财政预算批复业务经费10万元,2017年实际支付10万元。该项目资金拨付程序规范,资金到位及时,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单位实行专款专用。会计核算做到真实、完整、及时,支出审批程序严谨,经费支出与预算批复用途相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及项目资金管理等规定。
三、专项支出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我会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特点,我们选用的评价类型是项目事后评价,选用的评价方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对2017幸福工程专项经费实施情况,经过收集资料,核
实情况,向服务对象询问满意度,核实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指标采用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使用投入、过程和产出与效益3个一级指标,时效情况、项目立项等11个二级指标,项目实施事件与计划时间的差异情况、绩效目标合理性等20个三级指标,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经评价核验,2017年幸福工程基金的绩效目标全部完成,具体如下:
时效目标: 2017年资金及时到位,到位率100 %,实际到位率100%,该目标完成。
成本目标:投入资金10万元,实际投入10万元,该目标完成。
产出数量目标:帮扶5户,实际帮扶5户,该目标完成。产出质量目标:扶持计生贫困母亲家庭发展,帮扶计生贫困母亲增收,实际已完成,该目标完成。
经济效益目标:计生贫困母亲家庭收入改善情况,每户增加收入2500元,实际已完成,该目标完成。
社会效益目标:计生贫困母亲通过幸福工程借款,开展生产,脱贫致富,实际已完成,该目标完成。
可持续影响目标:提高受助母亲生活质量水平,大力宣传计生政策,实际已完成,该目标完成。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计生贫困母亲满意,实际满意。该目标完成。
(三)项目绩效分析
1.项目投入类指标30分,通过分析得30分。其中时效情况得4分,项目立项得14分,资金落实得12分。
2.项目过程类指标30分,通过分析得30分。其中业务管理得15分,资金使用管理15分。
3.产出与效益类指标40分,通过分析得40分。其中产出数量8分,产出质量8分,经济效益得6分,社会效益得6分,可持续效益得6分,服务对象满意度得6分。
自评总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优秀。
四、工作成效
项目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均投入到幸福工程项目中,申请配套资金10万元,实际支出1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2017年我市幸福工程的目标是帮扶5户计生低收入家庭,实际完成帮扶5户计生低收入家庭,目标任务完成。通过对幸福工程受助户入户核实情况,向受助户询问满意度,满意率达100%,促进了计生贫困母亲家庭经济收入的增收,提高了生活质量水平。
五、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问题
幸福工程的对象由于要求要有公职人员进行担保,在目
前的经济环境下,存在部分有资金需求的计生困难户找不到担保人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为确保资金的安全回收,县、乡两级计生协会对幸福工程的对象进行认真摸底,确保有项目、有担保人的情况才发放幸福工程资金。
六、相关意见建议
一是加强幸福工程资金对象的选择,由村、乡、市三级计生协会对幸福工程对象进行审核,对于有项目有担保人的情况发放幸福工程资金。
二是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对于幸福工程对象,要求乡镇协会工作人员每季度走访一次,市计生协会工作人员每年走访一次。
漳平市计划生育协会
2018年8月14日
保险方案(篇5)
加快养殖业保险体系建设,为了全面推进我县养殖业保险工作。助推农户万元增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扩大生猪保险保费补贴范围的通知》渝农发〔20xx〕174号)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生猪保险的目的意义和基本原则
(一)目的意义:通过合理的保险产品设置。通过生猪保险得到实惠,从而有效转移、分散、降低养殖户因疫病事故带来的风险,保障养殖户不因疫病事故而减收,促进其规模化经营而增收,消除养殖户实行规模化养殖的风险顾虑,促进生猪养殖业向规模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加快农户万元增收进程。
(二)保险原则:政府引导原则。自主自愿原则,协同推进原则。
(三)工作目标:按照市上的指导意见和养殖业经济特色。
二、保险内容
(一)保险标的
有相对完整的档案资料,1.凡符合产业规划。对粪污处理已达到环保要求的养殖场或养殖户。
均可参保。2.体重达到10公斤(含)以上的存栏生猪在100头(含)以上的规模养殖业主。
体重达到10公斤(含)以上的企业生产基地成员、合作社社员统一参加生猪保险。3.农业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可组织存栏生猪5头以上。
(二)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
(三)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内。保险经办机构不负责赔偿:
1.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饲养人员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管理不善;人恶意破坏行为;保险责任开始前已有疫病和伤害等原因造成死亡的
2.保险生猪在疫病观察期内患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
3.违反防疫规定或发病后不及时治疗。
4.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费用、损失。
(四)保险期限:生猪保险期限为5个月。
(五)保险费率及赔偿处理
1.保险金额为500元/头。
县财政补贴6.3元/头,2.保险费为30元/头。其中:市财政补贴14.7元/头。养殖户自缴9元/头。
每年的12月10日前将所有的保险补贴资金划拨到位。3.补贴资金的划拨:县财政及相关部门在每次生猪保险工作结束后的30天内将补贴资金划拨到保险公司帐户上。
(六)承保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为我县生猪保险经办机构。
三、承保理赔要求
(一)承保要求
保险生猪要挂有耳标,1.坚持验标承保。保险机构要实地验标。并对其拍照。
实行一户(场、社)一单。投保人必须将符合条件的标的全部投保,2.坚持保全原则。按头(只)参保。杜绝部分承保及选择性投保,避免道德风险及逆选择的发生。
形成保险清单,3.逐户建立档案。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准确采集标的详细信息。对每个投保养殖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分发保险凭证。
保险公司出具有效保单。4.见费出单参保户(场、社)缴清保单规定的自缴部分保费后。
(二)投保面要求:达到100%
(三)理赔要求
确定出险日期、出险地点、出险数量,1.各乡镇畜牧兽医站受保险公司委托负责现场查勘核损工作。要认真比对出险标的承保信息。认真实核实出险原因,确定保险责任;保险公司要按照5%量对死亡生猪进行抽查和复查。
2.严格无害化处理。督促养殖户对病死牲畜严格执行四不一处理即不准屠宰、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无害化处理)赔案中须附有无害化处理照片或无害化处理证明(保险对象因病死亡后必须由养殖户将死猪送交当地兽医站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
督促乡镇畜牧兽医站采取张榜公示、理赔回访等方式,3.实行张榜公示。保险公司定期将保险标的死亡报案、查勘、理赔情况及时向当地村委会反馈。发动地方政府和群众进行监督。对骗赔案件举报属实者,可给予适当的奖励。
(四)保险承保及查勘理赔费用的支付方式
经保险公司核实后,乡镇畜牧兽医站兽医人员的承保及查勘理赔费用由畜牧兽医部门出据行政事业性收据。按规定的标准及科目列支,任何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承保及查勘理赔费用的
(五)特别约定
1.死亡生猪没有佩戴耳标或死亡后才佩戴耳标的耳标与猪只身份不符的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应24小时以内拨打保险公司热线电话95518报案,2.养殖户在生猪死亡后。否则造成事故无法认定或损失无法确定,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该部分或全部生猪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3.保险生猪中途部分或全部出售、宰杀或调离保险单中约定的养殖地点。
(六)赔偿比例
1.赔偿比例表
略
2.保险机构在与养殖户达成有关赔偿协议后十日内履行义务。
保险公司履行赔偿义务后,3.保险生猪死亡。保险责任终止。
并附保险标的明细表,4.参保养殖户必须按约定如期支付保险费。对于养殖户个人负担部分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实施步骤
6月底前必须完成任务的50%第二次从20xx年10月1日开始,本次生猪保险工作分两次开展。第一次从20xx年6月1日开始。11月底前必须完成全年任务的100%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按时按量地完成好这项生猪保险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委、万元办、畜牧兽医局、财政局、财险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生猪保险的组织领导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配合协作,共同推进生猪保险工作。
(二)广泛宣传。财险公司要加强业务指导,畜牧兽医部门要强化技术服务,做好生猪保险的宣传发动、查勘定损等工作。
(三)明确目标。落实人员配合抓好本辖区内的生猪保险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生猪保险补贴资金的落实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财险公司要认真做好保险各个环节的服务工作,简化养殖业保险理赔手续,提供明确的索赔程序,专人负责、热情服务,准确、及时、合理地做好承保理赔工作。
(四)强化考核。生猪保险工作结束后,由县生猪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对乡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严格奖惩。
保险方案(篇6)
保险宣导方案主持稿
尊敬的领导,各位业务员和来宾朋友们: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本次保险宣导方案的主持团队向大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感谢大家能够抽出宝贵的时间参加我们的活动,相信今天的宣传活动能够为大家带来健康、幸福、美好的未来。
作为一个有关人民生活的方案,保险宣传活动显得特别重要。因为保险不能仅仅是一份数据,不能仅仅是一种规范。它实际上是一种社会责任和一种生命保障。今天,我们的主题是保险,让我们一起深入探讨、交流和分享。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化,人们对于保险的需求也不断提高。保险一度被认为是一项“奢侈品”,但现在,保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保险,其实就是将个人的个体风险转化为整体社会的风险。为了减小个人风险,保障个体和家庭的生活,社会需要保险的共同保障。保险不仅是一种安全措施,也是一项金融投资。保险中的投资环节,对于人们的个人理财和家庭理财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影响。
然而,保险市场是一个非常复杂和混乱的市场。市场竞争激烈,各家保险公司都在通过各种方式来推销其产品,在这不断变化的市场上,我们身处其中,如何找到合适的保险产品,成为了每个人关注的问题。在这个时代,“信任”是最重要的一个词。因此,我们不仅需要了解保险公司的各项政策和服务,还需要了解保险产品的选择和投资环节,加强风险意识,增加投资收益。
值得一提的是,保险并不是一件事只有在事故、遭受损失时才需要考虑。在事故、遭受损失之前的预防和防务,才是保险的核心目的。保险宣导活动除了传达“买保险”这个基础信息之外,更要传达保险的思维方式和保险的风险管理能力。让人们从灾难风险和家庭理财的角度出发,了解保险的本质,了解保险对于个人、家庭和社会的重要性,并助力他们掌握保险的主动性。
在本次保险宣导方案活动中,我们会从多个角度出发,结合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政策和服务,为大家详细解读保险的含义、作用和应用。同时,我们还会邀请多位业内专家,对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投资理念、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解答,让大家能够进一步深入了解保险市场和保险产品。
最后,我再次感谢大家的到来,预祝我们的宣传活动圆满成功!
保险方案(篇7)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基金保障能力,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关于提高我省社会保险区域统筹层次的通知》(粤府〔200l〕59号)和市府办公室《印发江门市社会保险市级统筹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04〕145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江门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基金保障能力,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目标。
2010年,全市实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建立健全市和各市、区两级责任分担机制,统一政策、统一调剂、统一管理,进一步完善待遇政策,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基金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强化基金监督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待遇足额发放,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安全网”功能,为构建和谐新侨乡作出新的贡献。
二、统筹内容
(一)统筹的范围和机构。
江门市所辖各市、区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纳入市级统筹管理,实行统一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统一待遇享受项目、标准和计发办法,统一基金核算,统一业务操作规范,统一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经办机构。
市和各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工作。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依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具体承办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业务。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行政管理办法待政府机构改革后另行研究制定。
(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的征缴。
1.征缴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国家公务员和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职工的失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以被保险人上年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计算,被保险人上年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月平均数超过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征;低于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计征。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1%,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45%,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3.征缴办法:
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由单位属地地方税务机关按月全责征收。单位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及其利息或者滞纳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征收个人所得税前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需要的。
(2)失业保险金:统一按全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月发放。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以下简称领取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为1个月;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每次失业核定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3)医疗保险待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继续参加当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原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改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原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从其失业保险金中代扣代缴。
(4)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失业人员死亡后失业保险金停发,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由其家属领取。
(5)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单位已为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其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0%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以后每多缴纳一个月的失业保险费加发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
(6)其它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减免费的职业介绍服务,并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一期免费的职业培训;各项促进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待遇按省、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7)待遇资格验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月对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进行资格验证,经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确认符合条件的,将失业保险金划入其银行账户。
(8)失业保险金发放:失业保险金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银行代发。在本市统筹区域内,失业人员可以选择在原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原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地区,且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转入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规定发放。
2.工伤保险。
(1)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伤亡的,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的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发放,市对各市、区的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补缴后基金不予补发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参保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由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职工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工作由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各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复查工作由江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3.生育保险。
(1)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生育或终止妊娠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终止妊娠时,其生育保险费在统筹区内累计缴费满1年(含1年)以上,且申办待遇时单位继续为其缴费。
(2)生育医疗费: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治疗费和终止妊娠(不含政策外怀孕而采取的补救措施)的费用等,其费用实行定额包干,并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按如下标准发放:
①产道分娩2000元;
②剖宫产3000元(含产道分娩多胞胎);
③终止妊娠400元;
④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职工,可按规定享受10天看护假假期津贴,看护假假期津贴按每人每天60元标准定额计发。
(3)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符合本方案生育保险待遇发放标准第①②③项的生育保险待遇由女职工单位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持女职工本人身份证,向所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申报办理,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符合发放标准第①②项的需同时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证(或死亡证明)、剖宫产证明;符合发放标准第③项的`需同时提供职工本人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计生部门证明、终止妊娠的医学证明材料。符合发放标准第④项的,由男职工单位在男职工配偶生育后1年内,持男职工本人身份证、职工本人结婚证、婴儿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向所属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申办待遇。
职工所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没有为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的职工办理待遇申报手续的,由职工所在单位负责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5)单位必须按规定期限缴纳生育保险费。因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的,期间所发生符合条件的生育保险待遇,均由单位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给职工。对欠缴补缴的,不补发已发生的待遇。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而职工又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待遇由单位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6)在本方案实施前所发生符合条件的生育保险待遇,按原规定执行。在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发生符合条件的生育保险待遇,按本方案执行。
(四)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核算和管理。
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行基金统一核算,分账管理,基金缺口统一调剂的管理模式。实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前各市、区历年结余的基金经审计后全部划转市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由市财政部门进行分账统一管理。各市、区地税部门每月按实际征收到账的三项基金,于次月5日前全额划入同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由各级财政于该月8日前划入市财政局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并附三项基金划款明细表。各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每月10日前,将本地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请款报告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核,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核汇总后,向市财政局申请拨款,由市财政局根据请款报告按月划拨周转金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支出账户,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划拨给各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支出账户,再由其按规定足额发放待遇。工伤调查取证费、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预防及工伤康复费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国家、省、市的现行规定由市统一提取,按现行办法返还,使用管理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另行制定。
(五)建立储备金制度。
1.市级储备金。各市、区失业保险基金按征收总额1%的比例,工伤保险基金按征收总额10%的比例,生育保险基金按征收总额10%的比例,每年由市财政在各市、区基金管理分账中统一扣缴,并按险种分账设立市级储备金。市级储备金用于各市、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时调剂使用。所属市、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出现收支缺口的,先由所属市、区历年累计结余的基金支付。对完成市政府下达当年基金征缴任务的市、区,历年累计结余不足支付基金收支缺口的,不足部分在市级储备金中给予调剂解决,储备金不足以解决的,由市和各市、区按财政管理体制比例分担。对没有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当年基金征缴任务,或没有按规定缴纳储备金,以及未执行本方案有关规定的市、区,其历年累计结余不足支付基金收支缺口的,由各市、区财政自行承担。
2.省级调剂金、储备金。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按失业保险基金征收总额3%的比例,省级工伤保险储备金按工伤保险基金征收总额5%的比例,由市财政局按照各市、区上解任务统一从各地管理分账划解到省。省下拨我市的调剂金、储备金统一划入市级储备金。
(六)健全基金预、决算制度。
按照政策性、可靠性、完整性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每年由各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会同同级劳动保障、财政、地税等部门根据上年度的基金决算情况和当地的工作计划编制下年度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能编制赤字预算),经当地政府同意后,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分析汇总,形成全市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经市级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审核,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基金预算调整需由各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出,按照上述程序申报批准后执行。
每个会计年度,各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按规定编制社会保险基金年度决算报表和分析报告,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同级政府。如发现问题的,各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针对基金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提出具体解决方案和办法,提高基金的运行水平。
(七)统一业务经办规程。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统一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经办规程和经办管理制度,规范社会保险业务规程,实现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八)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和维护。
由市承担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市级集中管理全市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相关数据标准、业务系统开发流程和数据中心。在2010年内,市财政安排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市级统筹开发升级经费,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完成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市级统筹的开发升级工作。
市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升级、运行维护经费由市财政解决。各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信息化建设所需的设备经费、维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九)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制。
各市、区政府是当地社会保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欠费清理、回收处置挤占挪用基金、落实“两个确保”等一系列工作。市政府每年下达扩面征缴年度责任目标任务,并作为当地政府主要考核目标,每年由市政府组织考核。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较好的市、区,由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经费在扩面增收奖励经费中列支。对未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区,由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
三、工作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制定市级统筹方案(2009年10月至11月)。
1.制定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2.成立市级统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3.召开全市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会议。
(二)第二阶段:做好统筹筹备工作(2009年11月)。
1.制定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市级统筹核算工作方案。
2.市财政建立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市级统筹财政专户。
3.完成全市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市级统筹升级调整。
4.各市、区根据市级统筹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进度安排推进有关工作开展,落实市级统筹各项制度的衔接准备工作。
(三)第三阶段:实施市级统筹(2009年12月)。
1.各市、区审计局对各市、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前的基金数据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报江门市审计局。
2.各市、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含历年结余)划入市级统筹财政专户,并实行分账管理。
3.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按市级统筹核算工作方案试运行。
4.2010年1月1日起,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全面实行市级统筹。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市成立市级统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和各市、区政府,以及市劳动保障、人事(编制)、财政、地税、审计、资产管理、监察等部门领导组成,负责市级统筹的组织协调工作。市级统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各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订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市级统筹各项具体工作。
(二)加强督查和指导。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按计划、依时推进落实市级统筹工作。市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市、区,各部门开展市级统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市级统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五、其它
(一)本方案自2010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二)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遵其执行。
(三)本方案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解释。
保险方案(篇8)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总结2011年,全州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计生协会的具体指导及州人口计生委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通力合作,在认真总结2010年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层层落实目标任务等措施在全州范围内扎实开展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利益保障,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全州2011年计划生育家庭投保9129户,投保金额达311575元。较2010年增加112250元。其中:++县投保金额为114600元,++县投保金额为92025元,++县投保金额为52725元。++县投保金额为52225元;2011年已赔付17户,赔付金额78319.16元。
一、工作回顾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2011年,我们把“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作为落实“生育关怀行动”、为提高广大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切实解除计划生育家庭后顾之忧和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列入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指导意见,做到工作有目标,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及时调整充实了州、县、乡计划生育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把责任心强、素质高的干部调整充实到此项工作中;加强对村级保险宣传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
(二)层层召开总结表彰会,落实目标责任8月召开了全州2011年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暨2010年保险工作总结表彰会议。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省计生协会秘书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州计生协会会长、名誉会长、人口计生委主任、中国人寿**支公司总经理及州计生协会常务理事、各县计生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州直机关人口计生宣传员参加会议。会议总结了2010保险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了2011年工作任务,州计生协会秘书长与各县秘书长签订了2011年计划生育保险目标责任书;表彰了2010计生保险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国人寿**支公司就计生家庭保险的参保、理赔等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州总结表彰会议结束后,四县及时召开总结表彰会议,将2011年目标任务进行层分解到各乡(镇)。
(三)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环境为了使群众真正明白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的好处和重大现实意义,各级计生协会以丰富多彩的,群众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方式,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和咨询服务工作。州计划生育协会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知识纳入2011年人口计生宣传挂历,全州发放量达46000份;州、县电视台、《**报》等宣传媒体就计生保险会议、培训、理赔工作等进行了宣传报道。各县还将开展计划生育保险的目的、意义、参保范围、保险利益等内容印制成宣传品,发放给群众,普及了保险知识,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保险意识和参保积极性。全州各县先后4次举办业务培训,使基层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保险的运作方式,入保手续、理赔程序、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四)转变观念,突出创新全州县、乡(镇)村协会干部在具体工作中注重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上的转变,将群众需、群众愿、群众想与保险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人文化、情感化的工作理念始终贯穿于保险工作,提高了保险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渗透力度,树立并维护了人口计生部门诚实守信的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五)因地制宜,突出保险工作的深刻内涵为切实加强基层计生干部安全保障,**县开展了“送一份保险、送一份平安活动”,为基层计生干部家庭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县计生协会开展了“关爱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活动,为全县3000多个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送给计划生育家庭和基层计划生育干部,让他们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二、存在问题2011年虽然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推动计划,但工作依然存在较多问题:
(一)双方配合不够到位。由于计划生育家庭伤害保险收取的保费低,加之我州山高坡陡,群众居住分散,造成工作量大,效益低,因而部分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工作主动性不强,加之参不参保是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部分乡村没有做细致的宣传工作,导致全州仅有9129户参保,占应参保家庭的10%左右。
(二)保险公司队伍不稳定,工作衔接、政策解释口径不
一、赔付工作不及时,导致基层计生干部及群众意见较大。
(三)由于我州属贫困地州,虽然已多次向州政府争取财政投入,但至今仍未得到解决,以政投入为主,社会资助为辅,个人出资为补的长效保险机制尚未建立。以上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今后打算
(一)积极争取各级政府重视和支持,实现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资助为辅,个人出资为补的保费来源模式,保证计划生育家庭在知情的情况下自愿投保,逐步扩大被保人群。
(二)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要精诚合作,不断完善保险条款;二要积极宣传保险知识,努力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保险意识和参保积极性;三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四要加快理赔,提高干部群众的满意度。五要开展经常性调查研究,及时汇总、分析各项数据,做好信息通报工作,不断总结交流经验,创新方式方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工作。
保险方案(篇9)
保险方案设计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能够为企业以及个人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包括财产损失、人身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旅游意外、车辆事故等各个方面。但是,如何设计一个合理且足够的保险方案也许对很多人来说是一项极为棘手的任务。下面,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进行保险方案设计。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保险方案。这主要涉及到对风险的评估和管理,通过对自己以及家庭、企业的风险情况进行评估,以及同时对不同的保险产品进行了解,从而选择出最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不同保险产品之间的差异和区别,这有助于我们在选择方案时从大量不同的产品中筛选出最合适的那一个。比如,一些财产保险可能只是针对某个区域或者某个类型的物品,这意味着有些保险产品比其他的更适合我们。
接着,在进行保险方案设计时,我们需要考虑所有的风险因素,并确定每个因素可能带来的损失额度。这有助于我们在选择保险方案时确保足够的保险金额。需要注意的是,理想的保险方案应该能够完全覆盖所涉及的所有风险,而且保险金额应该与风险程度相对应。
最后,我们需要参考专业的保险专家的意见,尤其是当要选择比较高端的产品,比如高端医疗保险、私人财产保险时,商业保险公司会有更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另外,在保险方案设计中,保险合同的了解也是非常重要的。领取保险需要签署合同,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我们需要仔细地阅读并确保自己能够理解其中的所有规定,比如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理赔的条件等等。
总之,保险方案的设计需要我们在选择保险前考虑风险的大小,从而选择符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每个人的保险需求都不一样,因此保险方案的设计应该注重个性化,在选择保险产品时,我们同样需要考虑全面,深入了解保险合同内容,最终选择最适合的保险方案,为自己及家人、企业提供全面而周到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