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最新储备房应急预案汇集#】通过好工具范文网精心整理,本文“储备房应急预案”已经面世。为了确保灾后灾区居民平稳过渡,我们将提供足够的援助。在应急预防方案中,政策宣传和教育至关重要。对于应急预案是否需要定期评估和更新,我们建议持续关注我们的网站以获取更多学习资源!
储备房应急预案(篇1)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的应急保障工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将车载电台、对讲机等通信工具纳入紧急防疫物资储备范畴,按照规定做好储备保养工作。
7.2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7.2.1应急队伍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由畜牧兽医、公安、卫生计生、市场监督、食品药监、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人员及有关专家、执业兽医组成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伍。在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后,由各级防治指挥部统一调动使用,具体实施扑杀、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处理工作。
7.2.2交通运输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紧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为政府批准的应急救灾车辆提供免费通行服务。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实施交通管制,并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开设应急处置快速通道,保证应急处置运输工具优先安排、优先放行。
7.2.3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开展重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群间监测,做好有关预防保障工作。畜牧兽医部门在做好疫情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通报疫情,积极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要协助做好疫区封锁和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资保障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应按照计划和本级政府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建立动态储备机制,所需物资与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实行动态储备。
紧急防疫物资要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养殖量和疫病控制情况,进行合理计划。
紧急防疫物资主要包括:
(1)诊断试剂。
(2)药品:疫苗、杀虫剂、消毒药品(过氧乙酸、氯制剂消毒药品,复合酚制剂、火碱、甲醛、高锰酸钾等)。
(3)消毒设备:包括高压消毒机、便携消毒机器、消毒容器等。
(4)防护用品:包括进气连体衣裤、重胶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风镜等。
(5)运输工具:封闭运输车、现场诊断车。
(6)通信工具:移动电话、对讲机、扩音器、传真机、GPS定位仪、电脑等。
(7)封闭设施设备:帐篷、行军床、警戒带、警示灯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电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强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经费保障
县级以上政府应将由本级政府承担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
各级财政在保证防疫经费及时、足额到位的同时,要加强对防疫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7.3技术储备与保障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治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动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学、野生动物学、经济、风险评估、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咨询,参与防控技术方案的策划、制定和执行。
7.4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动物防疫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动物防疫应急知识、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储备房应急预案(篇2)
4.1风险监测
4.1.1工作职责
应急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风险监测工作。负责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获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当收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警信息时应及时向上一级单位应急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疑似病例所在部门立即向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汇报,应急办公室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本部门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出现疑似病人由应急办公室联系医院进行甄别和处置。
4.1.2监测方法
4.1.2.1判定疑似病人主要通过询问其是否有以下几项接触史。
1)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而且暴露的时候未采取有效防护(如戴口罩)。
2)密切接触者是指与可疑感染者或确诊感染者有过如下接触情形之一:
3)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4)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5)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
6)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7)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8)对于密切接触者,需要在家进行医学观察。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社区医生随访。
4.1.2.2注意通过以下几项区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普通疾病: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等为主要表现,并会出现肺炎。但早期肺炎可能不发热,仅有畏寒和呼吸道感染症状,但CT会显示有肺炎现象。
2)流感以高热、咳嗽、咽痛及肌肉疼痛等为主要表现,有时也可引起肺炎,但不常见。
3)普通感冒以鼻塞、流鼻涕为主要表现,多数患者症状较轻,一般不引起肺炎症状。
4.1.2.3观察以下这些体征和症状:
1)发烧。每天两次测量的体温。
2)咳嗽。
3)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
4)其他需要注意的早期症状包括畏寒、身体疼痛、咽喉痛、头痛、腹泻、恶心/呕吐和流鼻涕。
5)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及时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报告应急办公室后,统一联系医生,到指定医疗部门进行排查、诊治。如果发热超过38.5C,同时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伴有呼吸困难、明显的胸闷气喘;
2)接触过新型肺炎或可疑新型肺炎的病人;
3)本身就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肝肺肾等基础疾病的病人。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必要时在医院隔离处理。
4.2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接到疑似病人的预警信息后,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医院诊断结果,研判可能造成的后果,综合判断情况的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由应急办公室采用电话、QQ平台、微信平台、whatAPP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事件时间、地点、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4.3预警行动
各应急救援工作组接到预警信息后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4.4预警调整和结束
应急办公室根据急性的传染病事件的变化情况,报请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通知。
储备房应急预案(篇3)
食材储备应急预案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突发事件频频发生,灾难来临时如何保障食品供应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在这个背景下,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食材储备应急预案变得尤为重要。针对这一主题,本文将详细介绍食材储备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步骤以及具体措施。
一、食材储备应急预案的制定步骤:
1.风险评估与需求调研:基于历史数据和现实情况,对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分析可能对食品供应造成影响的灾害因素,制定应急预案。同时,还要通过市场调研等方式,了解人们在灾难发生时的需求量,以便合理安排食品储备量。
2.储备食材的选择与采购:根据需求调研结果,结合适应性强、富含营养且可存储时间较长的特点,选择适合储备的食材。同时,要根据预计需求量,合理分配预算,进行食材的采购。
3.储备食材的储存与保鲜:根据不同食材的特性,选择适当的储存环境和保鲜方法,确保食材在储存期间的质量和食用安全。例如,对于干货类食材,应存放在防潮、防霉的环境中,保持通风和干燥;对于易腐食材,应冷藏或冷冻保存。
4.储备食材的定期检查与更新:食材储备应急预案不是一次性的工作,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在平时要定期对储备食材进行检查,确保其质量和保质期,及时更新食材并补充不足。同时,还要建立食材储备档案,做好记录和管理工作。
二、食材储备应急预案的具体措施:
1.建立食品储备库:根据储备量划定合适的储备库面积,对食材进行分区储存。食品储备库要具备通风、防潮、防鼠蚁等基本功能,并配备专人进行管理。
2.建立储备食材供应链: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及时供应和品质稳定。同时,要注重多元化的供应渠道,避免单一供应渠道的风险。与此同时,还要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供应的备选供应商名单,以备突发情况时调动。
3.制定食材使用计划:制定科学合理的食材使用计划,合理分配食材,并确保在储备期限内使用完毕。同时还要注重食材的轮换使用,以保证食品的更新。
4.开展食材管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食材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材储备管理意识和专业能力,熟悉各类食材的特性及保鲜储存方法,从而提高储备食材的质量和使用效率。
食材储备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对于保障食品供应具有重要意义。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而有效的食材储备可以缓解食品短缺的问题,保障人们的生活需求。然而,应急预案的制定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严格按照预案实施,加强食材储备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确保食品供应的可持续性,为灾后重建提供有力支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更好地保护人们的基本需求,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
储备房应急预案(篇4)
企业应急储备预案是指为应对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企业为其经营和生产活动做好预案的一项行动计划。这项预案主要指的是将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危机降到最低,以达到稳定的运营状态。
什么是企业应急储备预案?
企业应急储备预案是企业为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事件或突发事故而制定的一项应急响应计划。企业应急储备预案旨在降低突发事件的损失,并使企业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到正常经营状态。
为什么需要企业应急储备预案?
在现代社会中,各种风险和危机都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之中。对企业而言,突发事件的到来可能会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例如,天灾、人为事故、网络攻击、信息泄露、公共卫生事件等。
如果企业没有应对这些突发事件的计划或预案,那么在发生这些突发事件时,企业很难快速解决问题。因此,企业需要制定应急储备预案,规划好应对方案,以降低风险并保护企业的安全。
企业应急储备预案应包含哪些要素?
企业需要在制定应急储备预案时,考虑到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危机。应急储备预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应急组织机构
制定应急储备预案时,应明确应急组织机构,确定各级应急领导人员和组织形式,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快速调配人力和资源。
2.应急预警机制
应急储备预案应包括应急预警机制,通过建立合理的检测预警机制,提高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增加企业对风险的识别和预测能力。
3.应急物资储备
企业应该建立适合的应急物资储备,为突发事件及时提供所需要的资源。例如,消防器材和药品等紧急救助物品的储备,食品饮料和通讯设备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4.应急应对方案
应急储备预案应包含具体的应急措施和应对方案。这些措施和方案应覆盖企业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和等级,以保证快速、精准、有效地解决问题。
5.应急演练培训
企业应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并不断组织应急演练。这些演练可以有效地提高员工应急能力,并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总结
企业应急储备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保障企业的稳定经营和顺利发展非常重要。应急储备预案应该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和风险形势制定,并持续优化和更新,提高应急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储备房应急预案(篇5)
8.1培训和演练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对本系统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预备队成员进行培训,各级防治指挥部要对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防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开展系统内相关人员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知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个人防护知识,治安与环境保护,工作协调、配合等要求。
各级防治指挥部应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本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1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本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机构及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发展规律出现重大变化的。
(4)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5)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6)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
(7)市畜牧兽医局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制定本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报省畜牧兽医局备案。
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储备房应急预案(篇6)
为做好全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学校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和师生健康,特制订本预案。
一、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各项决策部署,压实责任、联防联控,突出重点、精准预防,做到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坚持预防为主,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迅速反应。县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把教育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防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充实力量、群防群控,迅速、有效处置学校突发疫情。
(二)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各中小学校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防范意识,完善防控方案,制定应急预案,做到“一校一案”,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统筹安排,分级负责。各单位落实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原则,做到各守其地、各负其责,层层压实防控责任。
(四)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各单位做好外地返邵返校师生摸排登记备案。要全力保障防疫人员、防疫物资到位。认真做好健康监测、教室通风、校舍消毒等重点工作。
四、重点工作
(一)教育行政部门
制定工作预案,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应对突发疫情的工作责任制度,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信息报告人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开学前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对学校(园)防控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达到要求的才能正常开学。
(二)各级各类学校
1.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网络、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告知学生要佩戴口罩、勤洗手,提醒师生员工做好返程期间个人防护措施,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入校(园)接受体温检测等防护知识。
2.落实返校措施。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继续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规定落实师生员工居家观察要求。做好本校学生错时、错区域、错层次返校安排,返校教职员工凭健康码或健康卡、返校学生凭健康卡入校报到。
3.制定应急预案。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提前组织教职员工进行培训、模拟演练。在校门口进行入校师生体温检测,划定体温检测区域和师生进校路线,包括到教室学习、食堂就餐、宿舍就寝的具体路径等,安排专人在教学楼层、食堂、宿舍等地方值守,引导学生有序通行。设立临时观察室、隔离点,发现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4.储备防控物资。按照“县政府调配一批、县教育局筹措一批、学校负责一批”原则,切实做好洗手液、口罩、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免费为师生员工提供口罩等防控物资。学校要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制度,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动态管控,科学使用,及时补充。
5.日常监测管理。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和日常监测,做好晨午检工作,寄宿生增加晚检工作,把好师生健康关、入校关和日常监测关,做到安排到位、责任到人,随时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有异常状况及时作出处理,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6.通风消毒工作。对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员聚集的场所要定时通风换气,按照每天3次、每次30分钟的标准;严格按照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南做好相关工作;对门把手、门帘、水龙头、电梯按键、楼梯扶手等细节地方注意消杀毒,每天中午和晚上各消毒一次。
7.校园环境整治。按照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案,开学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校园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持续做好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清扫和消毒工作,选用适当的消毒方式,注意避开师生在校时间。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干净、整洁、健康的校园环境。
8.食堂就餐管理。加强师生食堂管理,定期通风,采用合理、安全的方式对食堂师生餐饮具进行消毒,做好相关记录,保持储存间、操作间、就餐场所卫生清洁,实行专人负责;食堂工作人员按要求着装、带好口罩;食堂、超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安全;配餐时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合理;错峰、分盘、分段、分散就餐。
9.加强心理辅导。面向师生开展疫情相关心理疏导、危机干预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返邵教职员工、学生的人文关怀,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伤害。
10.疫情报送工作。提前指定疫情报告人,疫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健部门报告,报告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错报;疫情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疫情结束后,应将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政府。
初次报告:疫情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患病人员症状、患病人数、事件经过、可能的原因等。
进程报告:患病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疫情控制情况、造成疫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
结案报告:疫情处理结果(包括疫情发生原因)、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11.信息发布要求。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新冠肺炎突发事件的信息。
五、应急处置
1.如发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者,由专业防护人员负责引导至固定的隔离观察场所,并由学校在第一时间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及卫健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其家长,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联系定点医院,派遣专车就诊治疗,途中注意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2.教育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督促各中小学校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对患病师生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随访,做好防范措施,采取必要的医学隔离观察措施。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指定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师生或学生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3.学校在相关专业防护人员的指导下做好教室、宿舍、隔离场所等地方的通风、消毒工作,做好防护措施;暂停组织室内场所大型集体活动。对患有其他传染病的师生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对患病师生每日追踪,了解疾病转归。
4.密切关注疫情,必要时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疫情风险评估后,报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并经属地人民政府批准,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按照属地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紧急应对措施。
5.在学校适当的范围通报突发疫情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积极应对、按规定处置网络舆情。进一步完善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等制度,有必要时增加晚检工作;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师生防范意识和能力。
6.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做好对患病人员的救治工作,对学校必须采取的各项应急措施进行检查核实,解决突发疫情事件处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和困难;各学校按照新冠肺炎突发疫情事件报告要求,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政府进行报告,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加强舆论引导,稳定家长及学校师生员工情绪,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协助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对突发疫情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六、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
2.物资保障
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尤其是寄宿制中小学校建立处置新冠肺炎突发疫情的设施设备(隔离场所、观察室、防护服等)、消毒药品储备,为妥善处置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提供物资保障。
3.人员保障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各单位积极与当地卫健部门联系,请求提供人员保障和技术支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事件防控的专业知识培训。
七、其他工作
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完成后,对因疫情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疫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后并经卫生健康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新冠肺炎突发疫情损害的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突发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储备房应急预案(篇7)
2.1风险分析
本节所述内容参考了人民日报和卫生委等官网上发布的信息。
2.1.1本预案所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28日凌晨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具有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2.1.2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显示,新型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具体如下:
(1)一般症状: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部分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2)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2.1.3普通感冒和新型肺炎的区别
根据国家防疫站专家李兰娟的电视采访资料,目前二者早期的症状是非常相似的,有的发烧、有的干咳,有的呼吸道症状,发烧以后乏力,甚至有的还有点消化道的症状。医学鉴别需要咽拭子取个样,做病毒检测然后区分甲流、乙流还是新型冠状病毒。
2.1.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表现包括:
突然起病,畏寒高热,体温可达39°C~40C,多伴头痛、全身肌肉关节酸痛、极度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喉痛、干咳、鼻塞、流涕、胸骨后不适等。
2.1.5传播途径
传播方式:口腔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包括手污染导致的自我接种)结膜传染以及空气传播。
飞沫可以通过一定的距离(一般是1米)进入易感的粘膜表面。由于飞沫颗粒较大(大于5um),不会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
日常面对面说话、咳嗽、打喷嚏都可能造成飞沫传播。如果周围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患者,记得戴口罩并尽量保持1米的距离。口單使用后应当正确丢弃,与患者接触后应该用肥皂和流动水等彻底清,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
(2)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3)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2.1.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平均在7天左右,短的在2~3天,长的10~12天。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通过以上分析,该传染病隐蔽期长,发病症状和普通感冒有共同处,不易鉴别,症状变化因人而异,需要14天的观察和医学检测,综合判定风险较大。
2.2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波及分部区域,分部内有2名及以上人员被诊断患病,与其接触人员被隔离,造成大面积停工,员工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2)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分部所在地区及周边未爆发疫情,分部内出现一例确诊病例,或者雅万高铁项目部范围内出现一例确诊患者,分部人员有与其接触史;
(3)较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分部出现1人或以上疑似病例、或出现接触其他疑似病例人员;
(4)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印尼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分部现场生产、生活未受到影响;
储备房应急预案(篇8)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在校园内发生、传播,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体系
(一)成立学校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树栋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落实上级关于预防疫情工作指示精神,指挥与领导全校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及时召开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关注疫情,研究措施,督促和检查工作;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抓好宣传教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稳定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具体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组长:陈忠杰,成员:各级部主任。具体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整体统筹、协调和调度,提供必要的预防经费和物资保障;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开展、检查督促、资料收集与归档等工作。
2.医疗后勤组。组长:张学宁,成员:姜海涛、宫贵波、保安及校医。负责做好物资储备、供应工作,负责口罩、消毒液和测温仪等应急物资调配,负责各处室、各班级和公共场所的医学处置、防护、消毒清洁等工作。
3.信息数据组。组长:辛庆波,成员:全体班主任。负责统计汇总上报疫情防控处置相关数据。
4.教学调控组。组长:谭运腾成员:各学科领导。负责学校教学调整和师资调配等工作。
5.宣传教育组。组长:徐英武李玉文,成员:孙胜敏王璇。负责师生疫情防控处置的宣传教育、舆情应对、发布信息和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处置流程
一、自感不适或检测异常的处置
1.在校内任何场所,一旦自感不适或检测发现师生员工体温≥37.3℃,应由所在场所相关工作人员,立即将异常症状人员带至就近的临时留观点,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已佩戴的确认佩戴规范),并在旁陪护安抚,同时报告学校校领导。
2.异常症状人员带离后,场所其他工作人员登记现场师生员工个人信息(如果人员位置固定,也可以不用登记),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人员接触,注意观察自身状况,可继续在校学习生活。没有接到排除信息前,有关现场人员不得离校。
二、临时留观点的处置
3.在临时留观点,对有异常症状的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简单询问,如果确认体温≥37.3℃则启动应急处置;如有境外或国内重点疫区旅居史或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并上报海阳市疾控中心)和海阳市教体局。如果体温
4.学校应在校门口、教室、运动场等场所设置临时留观点,临时留观点应避开必经通道,相对远离师生集中活动场所。如多人同时出现异常,应各自单独留观。临时留观点要配备水银体温计、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口罩、一次性防护服、一次性医用手套、一次性护目镜或防护面罩、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消毒喷雾器等物品,可供等待转运人员短暂休息的椅子或床等其他物品(负责人:张学宁:)。
三、转运与诊治
5.启动应急处置后,按照联防联控机制,由学校组织转运患病人员至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治。患病人员为小学生的要通知家长。学校所在市出现本土疫情的应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其他地区可由学校专车运送。学校有关工作人员和患病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二级防护,佩戴N95口罩、手套和工作服),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6.定点医疗机构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学校要及时将排除信息通知现场登记的师生员工,提醒其仍需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责任人:)。患病人员返校时,原则上须由医院提供诊断证明,症状消失(发热患者症状消失48小时后,呕吐腹泻患者症状消失72小时后)、身体痊愈再返校,严禁带病返校(具体责任人:班主任)。
7.初筛阳性的,学校要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学校疫情报告人同时上报海阳市教体局、海阳市疾控中心以及海阳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并告知患病人员家长(家属)。
三、应急启动
当师生员工被诊断为确诊、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迅速开展以下工作(流程图见附件):
5.应急机制启动。学校第一时间按要求上报海阳市疾控中心和海阳市教体局:,学校主要负责人在校统一指挥,全面启动校园封闭,人员只进不出,全校静止,禁止流动,禁止聚集。迅速做好病例学习、生活和出入场所的封控,严禁无关人员接触和靠近。
6.流调溯源。按照卫健、疾控部门的要求,学校协助卫健、疾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范围,由市指挥部对相关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各项工作(级部主任))。
7.通风消毒。疾控机构组织专业人员)对确诊及疑似症状者活动过的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8.调整教学。出现上述患者的班级,教学调控组要根据实际立即启动教学应急预案,学校教学活动暂时转为线上教学,避免其他师生交叉感染。
9.宣传引导。宣传教育组要按照海阳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及时向师生和家长通报情况,加强心理疏导,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应对舆情。
四、有关细则
10.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注意事项。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每天早晚测体温各1次,并记录在册;若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等症状,应立即向班主任或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海阳市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2)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尽量开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被观察人员与家庭成员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至少间隔1米以上距离),有条件的独居一室,最好选择居家下风向位置的居室。日常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衣服遮掩口鼻;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被观察人员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并及时清理,清理前用有效氯浓度为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
11.返校管理事项。
(1)患病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医院或社区开具痊愈证明,复课前持医院病愈证明到卫生室复核确认登记,方可复课。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校医应与家长做好沟通解释,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海阳市教体局和海阳市疾控中心),研判后作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和家长。
(2)凡是病愈或隔离期满无症状人员返校,可安排在上午(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后从专门通道入校,由疫情报告人核查病愈证明、解除医学观察证明等。
(3)对于已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人员,凡出现咳嗽、咽痛、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待症状消失、身体痊愈后方可返校(发热患者需症状消失48小时、呕吐腹泻患者需症状消失72小时)。因过敏、哮喘等其他原因引起咳嗽症状的,需有医院提供的医学证明。
储备房应急预案(篇9)
2.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1.1市防治指挥部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畜牧兽医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畜牧兽医局、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哈尔滨铁路局、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食品药监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为成员单位的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治指挥部)。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挥部职责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市行政区域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或突发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市、县政府做好辖区内突发较大动物疫情和突发一般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制定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按照程序报告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确认疫情,依法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等建议;建立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疫苗、消毒药、防护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并负责日常管理,紧急组织调拨疫苗、消毒药品等应急防疫物资;评估疫情处理及补贴所需资金,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重大动物疫病知识、应急处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对疫情应急处理和防疫知识的宣传报道;负责及时澄清事实,公开相关信息,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重大动物疫情防疫物资贮运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安排。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重大动物疫情应急资金,并监督主管部门规范使用资金。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
市商务局负责做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市科技局负责紧急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技术储备,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课题的研究。
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封锁、疫点内染疫动物和同群动物的捕杀、动物防疫和监督检查等项工作,负责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疫区的社会秩序。
市民政局负责农村疫区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统一组织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社会捐助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疫区内人群的疫情监测、预防和诊疗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哈尔滨铁路局负责优先安排运送控制扑灭疫情的人员、防疫物资和检测样本的运输,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疫区封锁和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监局负责监管疫区内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和交易市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控制疫区相关动物及其产品的进出境管理。
省农垦总局哈尔滨分局、司法局、林业局、农委、法制办在市防治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下,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重大动物疫情处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省防治指挥部的要求,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相关工作。
2.1.4 市防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按照市防治指挥部要求,具体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扑灭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工作,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承担市防治指挥部日常工作。
2.2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组成
发生突发重大以上动物疫情时,成立由市防治指挥部副指挥长任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动物疫情性质设立疫区封锁组、扑杀处理组、消毒灭原组、疫情监测组、专家指导组、治安管理组、卫生监控组、工商管理组、物资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应急处置工作组。
2.2.2 现场指挥部职责
统一调度指挥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2.2.3 各工作组职责
疫区封锁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进行隔离、封锁,控制疫源流动。
扑杀处理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工作。
消毒灭原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疫点、疫区开展消毒灭原及车辆、人员的消毒工作。
疫情监测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区、受威胁区易感染动物的监测工作。
专家指导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疫情扑灭的技术指导和风险评估。
治安管理组由市公安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现场和疫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
卫生监控组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与疫情密切接触人员的监控、预防和诊疗工作。
工商管理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农贸市场肉类管理和封锁期间关闭畜禽交易市场工作。
物资保障组由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制定有关防控物资保障方案,并监督落实有关防控物资需求。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报道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信息,宣传科学防控知识。
2.3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市畜牧兽医局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咨询专家库,聘请专家、学者组建市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对相应级别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出应对技术措施;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提出建议;参与有关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应急预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订工作;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对有关兽医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建议;市防治指挥部及其日常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区、县(市)政府应当参照市级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成立本级防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等相应的组织机构。
3监测、预警和报告
3.1监测
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对动物疫情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市畜牧兽医局应当会同出入境检验检疫、农垦、林业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省实际,组织开展动物疫情的监测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按照国家和市监测计划,按时完成监测任务,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
乡村动物防疫组织和兽医服务组织按时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2预警
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根据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3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都应当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
3.3.2报告时限和程序
发现可疑动物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接到报告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诊断,必要时可请省级、市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派人协助进行诊断;初步认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至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畜牧兽医部门。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诊断为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后1小时内,分别向省畜牧兽医局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所属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省畜牧兽医局应在疫情确认后1小时内报政府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特别重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政府应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初步认为疑似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立即按照要求采集病料样品,送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确诊,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不能确诊的,应当立即送国家参考实验室确诊。
3.3.3报告内容
(1)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
(2)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和数量、发病数量、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流行病学和疫源追踪情况,是否有人员感染。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报告的单位、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在疫情报告期间,有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控制措施。必要时,当地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储备房应急预案(篇10)
战争应急物资储备预案
战争是人类社会中最残酷的现象之一,它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和安全带来巨大威胁,还对社会稳定和发展造成深远影响。为了能够有效应对战争爆发时的应急情况,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物资储备预案。本文将详细探讨战争应急物资储备预案的内容和重要性。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战争应急物资储备预案的目的。这个预案的核心是为了确保在战争爆发时,社会中的基本生活需求能够得到满足。在战争期间,交通受阻、供应链中断甚至战区内的生产设施被破坏,会导致物资供应紧张,价格飞涨,甚至出现断货的情况。因此,通过提前储备足够的物资,可以在战争爆发后迅速投入救灾和维持社会稳定的工作,确保人们的基本需求得以满足。
接下来,我们来详细了解战争应急物资储备预案的内容。该预案涵盖了各种基本物资,如食品、水、药品、燃料和能源、通讯设备等。其中,食品是最重要的一项,因为在战争期间,供应不稳定可能导致人们面临饥饿。因此,预案中会列出应储备的主要食品种类和数量,并规定其储藏和管理的标准。另外,水是人类生命必需的,因此预案中也会明确应储备的水量及其储存方式。药品的储备则是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伤病情况,在预案中会列出常见疾病及其对应的药品储备标准。燃料和能源的储备是确保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预案中会规定燃料和能源的储备量、储存方式以及使用顺序。此外,通讯设备的储备也至关重要,因为战争期间,通信线路可能被破坏,这时候备用的通讯设备能够维持社会秩序和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确保战争应急物资储备预案的顺利执行,各国会设立相应的机构来负责物资的储备、管理和分配工作。这些机构通常是由政府部门牵头,协同军队、行业协会、志愿组织等共同参与。他们通过收集、分析各类信息,评估战争爆发的可能性和规模,从而决定物资储备的种类和数量。同时,他们还会制定出相应的物资储存和管理标准,确保物资的储存环境安全可靠,以便在需要时顺利发放给受众。
在战争应急物资储备预案中,还应包括定期检查和更新的机制。由于各种原因,储备物资会有损耗和过期的情况发生,因此需要定期检查物资的状态,并将损坏的物资及时更换。此外,预案还应根据新的情况和需要进行更新,比如修改物资储备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储存和管理的要求,以适应社会发展和战争形势变化。
战争应急物资储备预案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通过储备足够的物资,社会能够在战争爆发时快速投入救援和恢复工作,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会稳定。它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和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综上所述,战争应急物资储备预案是应对战争爆发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充分储备各种基本物资,确保在战争期间社会能够正常运转,人们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各国政府应认识到及早制定和完善这项预案的重要性,并通过定期检查和更新来保证其有效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战争带来的挑战,保障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福祉。
储备房应急预案(篇11)
为指导托幼机构加强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托幼机构防控工作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开园准备
(一)托幼机构的准备。
1、重视开园准备。托幼机构根据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冬春季高发传染病预防工作。继续落实和完善“两案九制”,有序开园。
2、落实四方责任。配合当地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落实好单位责任和家庭责任,做到防控职责到人。托幼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开园前必须做好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并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3、坚持联防联控。在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托幼机构应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教育、卫生、托幼机构和家庭“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4、做好物资储备。做好洗手液、消毒剂、儿童口罩、体温计等防疫物资的储备。设置足够的盥洗设施,并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落实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托幼机构全面清洁消毒工作。按照标准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配备专人负责。
5、加强环境消毒。开园前应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做好垃圾清理。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的准备。
6、报备健康状况。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在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含共同生活家属),并如实上报园方,配合学校做好开学返园的健康检查。对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7、保持社交距离。开园前14天,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人员来访,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二、开园之后
(一)托幼机构管理要求。
1、重视入园排查。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做好健康观察。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入园时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方可入园。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园门口设置1米线隔离带并配备疏导工作人员。
2、做好监测预警。严格落实幼儿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在园晨午晚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
3、加强场所管理。坚持疫情常态化管理要求及不同场所的管理要求,加强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医务室、卫生间及其他场所的管理和消毒工作,定时通风换气。加强饮食饮水卫生,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和消毒工作,废弃口罩定点投放。门卫室设置快递专用区域,进行外包装消毒,快递人员不入园。
4、加强活动管理。教师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单元群体之间流动重叠,尽量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5、均衡膳食营养。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鱼、禽、肉、蛋类等动物性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严格进货渠道,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6、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开展预防新冠肺炎宣传教育。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7、做好接种查验。托幼机构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幼儿免疫预防接种证查验。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管理要求。
8、落实健康报告。家长每日应如实向班主任老师报告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亲属的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如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及时上报就诊。
9、保持手部卫生。教职员工和家长应引导幼儿尽量不用手接触口眼鼻、经常洗手和注意咳嗽礼仪。
0、积极参加锻炼。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个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个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1、落实个人防护。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戴帽子和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并定期消毒。家长应在充分保障幼儿健康的前提下接送幼儿,途中做好防护。幼儿在园期间不建议戴口罩。符合接种要求的教职员工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加强近视防控。引导幼儿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严格控制视屏时间。合理安排作息,确保足够的睡眠时间。
三、应急处置
(一)关注疫情变化。一旦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要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园内出现病例后,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二)遵守处置流程。入园前和在园期间,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若接触或食用过冷链食品,应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就医过程要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三)启动应急机制。如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托幼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等工作。对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就医。
(四)查验返园证明。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医学隔离的教职员工、幼儿或家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每日健康状况。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病愈后,返园时要提交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储备房应急预案(篇12)
一、总则
1.目的
为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有效供应物资,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秩序和社会安定,将突发公共事件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省国民经济动员办法》、《市国民经济动员办法》、《国家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初级产品、成品油料等物资严重短缺时的物资储备应急处理工作,以及应对区物资储备危险品仓库发生的突发事件。
适用范围将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
4.工作原则
(1)健全制度,科学预警。完善区级物资储备应急预案体系,为突发公共事件物资储备应急处理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制度保障。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对突发公共事件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切实做好我区物资储备应急响应工作。
(2)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区发改委根据区政府授权对储备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落实各级应急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指挥权限。
(3)常备不懈,确保供给。区级物资储备系统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确保储备物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之需。
(4)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区级物资储备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映灵敏、快速有效,保证储备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储备物资专项应急协调指挥部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由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根据应急处理需要,成立区储备物资专项应急协调指挥部(简称专项协调指挥部)并启动《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专项协调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发改委主任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财政局、区农办、区卫生局、区城建局、公安分局、区药监局等有关单位。
专项协调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委主任兼任。
(1)专项协调指挥部职责
①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②决策储备物资调动、投放等重大处置措施;
③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④提出对外新闻方案;
⑤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2)成员单位职责
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在储备物资投放过程中给予物资、财力、治安、运输等方面的保障。
(3)办公室职责
①执行专项协调指挥部的决定;
②组织信息收集、传达、通报、工作;
③检查、督导专项协调指挥部决定的执行情况;
④对应急储备物资的投放、使用、效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⑤完成专项协调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二级管理机构体系
区级物资储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依托各成员单位及其所属物资储备仓库二级管理机构体系,对应急储备物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动。
(1)区发改委生产计划科履行指挥部办公室物资储备管理职责。
(2)各成员单位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执行区专项协调指挥部的物资调动指令。依据本预案,比照区专项协调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设立本级指挥机构,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物资储备和应急响应
1.物资储备
(1)充分利用大型企业集团正常的生产经营库存,将大型企业集团作为区级物资储备系统的基础,进一步整合已有的粮食和医药等专项区级物资储备,同时建设必要的应急物资综合仓库,建立和健全区
级物资储备系统。
区发改委协调应急煤炭储备。
区农办负责应急粮食和食用油储备。
区卫生局、区药监局负责提出应急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计划和应急药品及医疗器械储备,并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
区城建局负责应急水泥和部分建筑预制件储备。
充分利用现有仓库作为区政府应急物资储备库。从本区商业部门现有空余库容中选择确定必要的仓库作为区政府应急物资仓库,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同时,选择合适的工厂车间改造为区政府应急物资储备仓库。选定交通便利现已停产的工厂或车间,由区财政拨付必要的经费,由相关单位承担改建任务,并负责日常性管理工作。
(2)区发改委负责区级储备物资的统一管理,根据应急需要制定区级物资储备计划,建设和租用区级物资储备所需仓库,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存储、调动和更新等工作。
(3)区财政应给予必要的专项经费,保障区物资储备仓库的建设和租用,应急物资的购进、储存和更新。
各有关部门、公司应按照下达的区级储备物资计划,具体落实各自的物资储备任务,并负责日常的物资保管。
(4)区级储备物资主要用于区政府对重大及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需要,经区政府批准也可用于街道(镇)或局部较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需要。区级物资储备仓库在完成区级物资储备任务的同时,也可为街道(镇)提供储备服务,支持街道(镇)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2.分级响应标准
(1)根据国家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划分(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IV级>),结合区级物资储备应急职能的特点,按照市、区两级政府分工,区级主要应对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储备物资的应急响应,并就需要做好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前期处置工作。各街道(镇)和相关部门主要应对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的储备物资的应急响应。
(2)区级物资储备系统所属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盗窃等重大事故,视危害程序按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确定级别,进行应急处置。
3.分级响应程序
(1)当发生重大或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后,由区专项协调指挥部下达处置指令,各成员单位根据指令,调动储备物资,保证调动的储备物资品种、数量、时限、地点符合专项协调指挥部的要求。专项协调指挥部应及时将处置信息上报区应急委员会。
(2)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当我区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区专项协调指挥部应及时向区应急委员会汇报,由区应急委员会向市里提出物资支援的申请,争取市里支持。突发事件发生地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相关街道(镇)可向区政府提出物资支援的申请,经区政府批准后,专项协调指挥部向各成员单位下达任务,由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物资支援,并及时将处置信息上报区专项协调指挥部。
4.响应措施和应急保障
(1)区发改委根据区政府指示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工作,保障应急救援物资及时到位,并将落实情况向区政府报告。
(2)区财政局按区政府或专项协调指挥部的要求办理有关事项,对调动区级储备物资所需资金予以保障。
(3)公安分局应当指导、监督区级物资储备系统做好应急物资调出、运输、在目的地的储存和保管、投入等实施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
(4)区级物资储备系统各级机构接到紧急动用命令,要按照本单位的具体预案做好应急物资调动准备以及储备品种与数量调整准备工作,有条不紊地执行命令,并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共同做好应急工作。
(5)区级物资储备系统各级机构要针对区级物资储备危险品仓库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突发事件建立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对发生的灾害事故、突发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救援、控制和处置措施,有关单位或部门应当全力予以协助配合。
(6)本预案启动后,区级物资储备系统各级物资储备机构应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保持区级物资储备信息网通畅。信息报送内容应准确、完整、及时,不得瞒报、谎报、报、迟报。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掌握物资流动状况,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情况,确保应急物资按要求安全送达。储备物资应急调动一般不对外新闻,确需新闻的由专项协调指挥部按《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处理。
(7)承担区级物资储备任务的各成员单位需将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报区发改委备案。
(8)区级物资储备系统依托信息中心建设物资储备信息网,及时了解和掌握本级机构储备物资库存品种、数量和储备地点,随时做好储备物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9)各成员单位物资储备机构应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建立一支能够符合储备物资紧急调动要求,训练有素的应急队伍。
四、评估与恢复
1.突发公共事件结束或暂时告一段落后,专项协调办公室应及时组织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评估委员会,对区级物资储备应对事件处置的作用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预案。
2.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专项协调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及时补办动用或收储物资手续,及时结算物资资金及费用开支,并报区财政局审批。
3.根据紧急动用储备物资情况,各成员单位应将储备物资实际调用消耗和需补充更新情况报送区发改委,区发改委应及时调整区级物资储备计划,及时补充及更新储备物资,恢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4.区发改委会同各成员单位,对在应急状态下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和奖励。对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违反本预案规定或执行不力造成工作失误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