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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论自由读后感

2024-10-17 13:51:37 论自由读后感

【#实用文# #2025论自由读后感#】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何不写11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好工具范文网小编整理的《爱和自由》读后感范文(精选1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论自由读后感 篇1

人,生来为什么一定要有什么目标,为什么一定要给自己下这么多的跳跳框框的定义,只是为了区别与动物不同么,还是为了划分等级的高贵低贱,这本身就是一种歧视,一种不和谐,一种自私,所以所谓的什么高尚,伟大等等一切的定义都是扯淡,都只是为了告诉我们看看那谁是多么的伟大,我们应该怎样怎样,我们为什么一定要怎么样呢,一定要有所谓的榜样呢,谁规定说这样或那样做就不好呢,衡量的标尺是谁定的,是哪一位超脱了人体,归为与神的“人”所规定的呢,为什么一定要说谁谁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呢,所谓的优秀是真的优秀么,人啊,总是喜欢给自己下一些定义,或是给别人下什么定义,就是喜欢自己跟自己玩游戏,还玩的不亦乐乎。

我们这一代都是被奴化的人类,被从小规定告诫的说,谁谁不好,这么做不好,你要怎么怎么样,你的以后什么什么……我们从小被逼迫着学习我们不喜欢的东西,而喜欢的东西确不被重视,好像有个莫名的指使者告诉我们必须要怎样,否则我们就学不到东西,不能出人头地,结果呢,我们被教育的如同罐头一样,毫无个性所言,所谓的什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你见过有才华的人都是样样在行么,所有的一切都喜欢么,这对我们是残酷的,我们生来就在一个看不见的大手下,剥夺了我们的自由,奴役着我们的思想,我们自由、高傲、飞翔的灵魂,最终垂头折翅,屈服在这看不见得制度下,成为社会的工具,我并不看好什么文明的社会,发达的社会,任何一件事物走向顶峰,就是走向灭亡,历史上的事实都已经证实了,物极必反,就是这样,所谓的完美就是不伦不类,所以我们最终都是不伦不类。

“人生应该是一场散步,而不是一次长跑,更不是什么百米冲刺。”这是我在一本散文上看到的,让我一瞬间有了共鸣感,我们拼了命的为了到达别人都说好的'目的地,在别人的掌声和喝彩中骄傲着,但是静静地想想,这是你所喜欢的么?也许此时你会觉得更落寞与孤单吧,没有人会体会你的心情,去分享它。你完成了在别人眼中的目标,满足了你此时的虚荣心,但接下来要做什么,你不可能一直生活在别人的想法中吧,这种生活是多么的无趣,就如马克思所说“我们的使命决不是求得一个最足以炫耀的职业,因为它不是那种使我们长期从事而始终不会情绪低落的职业,相反,我们很快就会觉得,我们的愿望没有得到满足,我们理想没有实现,我们就将怨天尤人。”事实就是如此,但是所谓的“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或许这会是快乐的,但在现在这个畸形的社会,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类会洒下热泪么。真的很值得思考,谁将会这么伟大?我们生活在竞争的社会,黑暗,欺骗看多了,宁愿选择平庸,不愿与肮脏同流合污。平庸一样可以活的很精彩,不一定要有多么的星光闪耀,活着就是为了自己而活,让自己快乐,有的时候我更宁愿自己是一个孤独症患者,善良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单纯而干净的表达自己的情感。

我们的选择是自由的,每个人都有思考的权利,所以我们也没有什么权力去说怎样是自私的,人性本来就有弱点,完美本来就是不可能,但是我认为,自己的选择尽量让自己快乐,为什么一定要争名夺利呢。希望有一天,我能够做到,倾尽所有,不在有任何负担,想法,安静的生活。

论自由读后感 篇2

看了孙瑞雪的《爱和自由》感受很多,这是我第一次接触蒙氏理论的书,拿到书后才一翻,就立刻被吸引住了,一边看一边打心眼里认同,合上书本,内心充满了接触到真理的激动。

都说仅有切身感受的事物才会异常认同,此刻却已经想不起来到底是书里哪些案例和说法触动了自己,只明白一边翻阅一边忍不住幻想:如果自己从小能在

爱和自由的教育理念下成长是多么的幸福,甚至有一种冲动,恨不得把书上的文字腾印到父母的脑子里,告诉他们当年那种传统的教育方法是怎样伤害和扼杀了孩子的自尊和自信。总之,由此爱和自由的理念已经深深扎根在心里,看着孩子们无邪的笑脸,作为教师的神圣使命感再次升华,看着孩子的脸,在心里对她们说我也要让我的爱象阳光一样包围着你们,而又给你们光辉灿烂的自由。

爱是什么呢?爱是忍耐,爱是慈祥,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无礼不求益,不动怒只喜欢真理凡是包容,凡事相信,凡是盼望,凡是忍耐爱是永不止息的等待。书中是这样的定义爱的。不动怒、相信、盼望、永无止息的等待是打动我最深的字眼。

在爱孩子的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以现有的经验对待孩子,因为现有的经验早已过时。以往,我也认同一个家庭里的.孩子至少要怕一个人,要有个人镇得住他;认同孩子小的时候讲不通道理的时候,至于道理,长大了就会懂了;认同一个凌厉的眼色使过去,孩子就噤若寒蝉的威严因为,我们就是在这样的教育中成长的,我们从小按着乖孩子的模式去听话、不惹事、好好学习、不贪玩,就是好孩子。

我们从来没有或者有过却没有答案去问自己:我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人生?眼前这些就是我想要的吗?我们的身体已经成熟,我们的心智却停滞不前,应对纷扰的社会,我们内心的惶恐不安远远大于自尊自信,这就是传统教育带来的后果。为什么一代一代的父母都对自己的处境不满意,拼命把期望寄托在孩子身上,要孩子按我说的去做,但不要学我?为什么父母以自身的经历和教训教导孩子却不能使孩子走上一条属于自己的自强自立的人生道路?我们了解自己开始,了解生命的意义,了解成长的规律,认识到并尊重每一个新的独立的个体,蹲下来,时刻关注自己和她的成长,用真正的、无限的、无条件的爱滋润彼此的心灵,让内心的小孩和现实的孩子一起欢乐、自由地成长!

论自由读后感 篇3

不少人认为,孩子调皮捣蛋、胡思乱想既是孩子有个性,实在是个误解,《爱和自由》强调的是个性与创造力。何为个性?说到根本既是一个人对世界的感受是独特的,思维状态是独特的。所以心理学界有个共识:个性等于创造力。

作为家长,面对自己孩子的时候应该清楚,你孩子的生命高贵就高贵在与其他任何一个生命都不相同,对世界万物的感受也不相同。看看下面两个实例:

实例一:孩子在玩玩具火车,没有把火车放在轨道上,家长立即过去告诉他,你错了,应该把火车放在轨道上……

实例二:把孩子集中在一起学习同一个知识,一起画画,一起数数,一起唱歌…..

上述两个实例,是我们的教育常态,没有人怀疑那是错误的,然而这也许是我们教育的败笔!因为我们在不知不觉中扼杀着孩子的个性。实例一,我们犯的错误是用成人的思维强制孩子,火车必须在轨道上行驶,剥夺了孩子自己感知火车在没有轨道的情况下行驶状态的机会,事实上,生活中类似的情形太多了,我们家长总是喜欢做孩子的上帝,强制孩子按着成人的思维做事,告诉孩子你该这样,不该那样做。实例二,强制孩子(这里指6岁以前的孩子)在同一时间学习同一个内容的知识,事实这个年龄的孩子根本不可能在同一个时间对同一件事情感兴趣,这就是大多数家长不断地给孩子抱各种班,而孩子的收益甚少的原因。

我们都知道爱迪生的故事,这个伟大的发明家小时候曾经被周围的人认为患有孤独症、弱智,不会有出息,而在他那貌似弱智的外表下却蕴藏着一颗好奇的心,他对周围事物有一种独特的.感受,正是基于这种感受,才有了那些伟大的发明。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几乎是所有家长的心愿,为了使孩子在将来激烈的竞争中能有一席立足之地,家长纷纷跟风式给孩子报各种班,尽量提前多塞给孩子各种知识,持着一份爱心却扼杀孩子的个性,这就是家长以爱的名义做的最糟糕的事情。其后果是什么?对国家而言,教育机构将培养出一批又一批相同的人来,他们没有思想,不独立,更没有创造力。对每个家庭而言,你也许断送了孩子的前程,剥夺了孩子自己成长的机会,甚至剥夺了孩子一生的幸福。

作为一位母亲,满怀希望地把孩子迎接到这个世界,不仅要做好物质上的充分准备,更要做好与孩子共同成长的精神准备,变我要教孩子为我要助孩子。让孩子的成长回归自然(遵循自己内部的程序——精神胚胎),母亲要做的是,陪孩子一起玩,让孩子多接触大自然,当孩子感受某件事物时,不要随意打断他,在孩子对某个事物有感觉时及时给他相应的概念,让孩子做自己的主人,家长仅仅是孩子成长的帮助者。在孩子内在成长需求的驱动下,家长帮助孩子建立概念,连接概念,强化概念,发展思维。这才是我们家长该做的,也只有这样做才能让孩子的个性得到良好发展。

不管你是家长或是教育者,请给孩子自由的机会,这样他们才会有你意想不到的、奇迹般的独立,不要因为你的爱而抹杀孩子的个性与创造力。

论自由读后感 篇4

自然本身给动物规定了它应该遵循的活动范围,动物也就安分地在这个范围内活动,不试图越出这个范围,甚至不考虑有其他什么范围的存在。神也给人指定了共同的目标——使人类和他自己趋于高尚,但是,神要人自己去寻找可以达到这个目标的手段;神让人在社会上选择一个最适合于他、最能使他和社会都得到提高的地位。

能有这样的选择是人比其他生物远为优越的地方,但是这同时也是可能毁灭人的一生、破坏他的一切计划并使他陷于不幸的行为。因此,认真地考虑这种选择——这无疑是开始走上生活道路而又不愿拿自己最重要的事业去碰运气的青年的首要责任。

每个人眼前都有一个目标,这个目标至少在他本人看来是伟大的,而且如果最深刻的信念,即内心深处的声音,认为这个目标是伟大的,那他实际上也是伟大的,因为神决不会使世人完全没有引导,神总是轻声而坚定地作启示。

但是,这声音很容易被淹没;我们认为是灵感的东西可能须臾而生,同样可能须臾而逝。也许,我们的幻想油然而生,我们的感情激动起来,我们的眼前浮想联翩,我们狂热地追求我们以为是神本身给我们指出的目标;但是,我们梦寐以求的东西很快就使我们厌恶——于是我们的整个存在也就毁灭了。

因此,我们应当认真考虑:所选择的职业是不是真正使我们受到鼓舞?我们的内心是不是同意?我们受到的鼓舞是不是一种迷误?我们认为是神的召唤的东西是不是一种自欺?但是,不找出鼓舞的来源本身,我们怎么能认清这些呢?

伟大的东西是光辉的,光辉则引起虚荣心,而虚荣心容易给人鼓舞或者是一种我们觉得是鼓舞的东西;但是,被名利弄得鬼迷心窍的人,理智已无法支配他,于是他一头栽进那不可抗拒的`欲念驱使他去的地方;他已经不再自己选择他在社会上的地位,而听任偶然机会和幻想去决定它。

我们的使命决不是求得一个最足以炫耀的职业,因为它不是那种使我们长期从事而始终不会情绪低落的职业,相反,我们很快就会觉得,我们的愿望没有得到满足,我们理想没有实现,我们就将怨天尤人。

但是,不只是虚荣心能够引起对这种或那种职业突然的热情。也许,我们自己也会用幻想把这种职业美化,把它美化成人生所能提供的至高无上的东西。我们没有仔细分析它,没有衡量它的全部份量,即它让我们承担的重大责任;我们只是从远处观察它,然而从远处观察是靠不住的。

在这里,我们自己的理智不能给我们充当顾问,因为它既不是依靠经验,也不是依靠深入的观察,而是被感情欺骗,受幻想蒙蔽。然而,我们的目光应该投向哪里呢?在我们丧失理智的地方,谁来支持我们呢?

是我们的父母,他们走过了漫长的生活道路,饱尝了人世的辛酸。——我们的心这样提醒我们。

论自由读后感 篇5

暑假读了孙瑞雪的《爱和自由》一书,认识了孙瑞雪和她的蒙特梭利教育,书中观点提倡孩子的早期教育中要给孩子足够的自由去探索,去尝试。书中认为:“儿童是精神存在物,儿童将按照预定好的内在蕴藏着一种强大的精神能量和潜能,他的发展不需要成人给他增加什么新的内容,只需提供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孩子6岁前,其成长更倚靠自我教育,而不是来自成人。成人更多的,就是给孩子营造一个积极的信息环境,让孩子接收积极信号。在6岁前,给孩子充分的自由,孩子并不会因为这些自由而变得毫无组织与纪律,相反,自由到极致,他就变得自律与顺从。孩子在一个充分自由与爱的环境里,认知的是真理,而不是畏惧强权,迷失真正的自我。

而迷失了真正的自我,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幸福。但现代教育背景下的儿童,往往失去了本身属于他们的时间与自由,大人们对于孩子的一些“专制”与“越权”,使得孩子不得不“被逼”着去做自己不喜欢甚至讨厌做的事情,只是为了达到家长的虚荣心。家长认为,孩子就是孩子,必须要按照自己的要求去做,才能达到自己理想中的效果。然而,他们却不知道,这样做恰恰违背了孩子发展的程序和心理。

作为一个孩子的妈妈,这不得不让我对自己教育孩子的方式产生反思,虽然我没有像一些夸张的父母让孩子学这学那,兴趣班也安全按照孩子的意愿,孩子的周末也是轻松度过的,但在孩子的生活方面,我更多的是“干预”,当儿子做事动作很慢时,我没有足够的耐心让孩子自己去体验,相反我会全力包办。正是因为没有给他足够的“自由”,错误地理解对孩子的”爱”,所以儿子虽然很有礼貌、很懂事,做事认真、静心,但儿子还不太会系鞋带、剪指甲……

而作为一位教师的我,往往也会“剥夺”孩子们的“自由”,对孩子有太多过分的“呵护”,我怕沙子会伤眼睛而不让孩子们去沙坑玩,怕孩子不会扫地而每天不辞辛苦自己搞卫生,怕孩子们意外受伤而禁止他们奔跑……

那么我们该如何正确的爱孩子,理解孩子,给孩子自由呢?

首先,我觉得不论家长还是老师一定要改变“控制”孩子的想法,要设身处地站在孩子的角度去考虑孩子的行为。尤其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因为孩子很爱模仿,他就像一面镜子,会毫不保留地将父母和老师的`样子在他人面前折射出来。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和老师不仅仅要重视孩子的学习教育,也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不要让自己的言行影响孩子。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看到一个在爱和自由里健康成长的孩子。

其次,给孩子犯错的自由空间,比如:孩子由于粗心考试不理想,有的家长见状就会一味批评孩子,指责他,有了这些经验,孩子可能一到考试就担心,担心考差就会遭到父母的批评。这样,孩子一直生活在提心吊胆中,他失去了犯错的自由,这样的孩子还能学好吗?作为家长和教师,我们应该正确的引导孩子,与他分析原因,告诉他,在今后怎样避免再发生类似的错误,这样,孩子的内心得到了很好的教育,孩子不会自卑,也得到了自由。

爱是什么?爱是忍耐,爱是慈祥,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无礼的事,不求己益,不动怒……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无止息的等待。一位教师或家长如果用爱的行为和态度来对待和理解孩子,这个孩子一定会快乐、自信、勇敢和充满爱意的,更会依据这种爱在未来创造一个新的世界和生活。

论自由读后感 篇6

读到“从爱走向独立”这一章,说到成人不独立就没有力量承担生活的重压,孩子不独立便容易被外在的力量奴役,他整天察言观色,谨小慎微,在长久的压抑下,孩子逐渐丧失了自我。

想想我们平时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常常是迫使孩子去察言观色,以我们的情绪来主导孩子的言行。久而久之,孩子天生的'个性就会随着我们的情绪变化被泯灭,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啊!

当初我们在等待宝宝出生的时候,心想只要孩子健康、平安、快乐地成长,就是为人父母最大的心愿。初生的孩子就像一张白纸,由父母任意规划蓝图,随着他慢慢地长大,我们的要求随之逐渐地增多,已不仅仅是快乐平安地成长,还要培养不同的兴趣爱好,参加各种特长培训,奥数学习,孩子已完全失去了自我。多数的父母随波逐流,早已忘记了初心。

孩子逐渐长大之后,作为父母,总想把最好的给到孩子,想让孩子各方面都好、都优秀,可是现实往往是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总要有所取舍,在取舍之间,家长很难把握好尺度,但是要尽可能地不把自己的思想灌给孩子,让孩子自己去选择,毕竟,那是孩子自己的人生。

论自由读后感 篇7

“当给儿童自由时”是《爱和自由》这本书自序的第一句话,看完全书后,回头再看这句话有很多感想。

本书以爱和自由为全书的立足点,强调给孩子的爱要有科学的方式,即在对儿童成长规律的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利用蒙氏的各种训练方法,并给孩子充分的自由的选择。作者相信这样孩子就可以全面发展,这就是蒙氏思想的本意。作者用各种事例充分讲解了“爱和自由”对培养人格健全的孩子的重要性。同时,作者在全书的快结束部分,也简要地提到了约束孩子不良行为的方法。总体来讲,作者比较审慎地遵照蒙氏的方法在实践着儿童教育,并总结出一些经验。但作者没有对蒙氏思想提出创造和提升,也没有结合时代和国情做一些深入的思考和实践,还是停留在对蒙氏思想基本技巧的尊崇和仿效上。

“当给儿童自由时”,这句话真的很好地概括了全书的立意。作者所谓的“爱和自由”是成人施舍给孩子的,主角还是成人,孩子是被施舍的对象。作者要求成人尽可能地了解自己的孩子,给他们科学的爱,给他们尽可能充分的自由。但无论加上什么样的修饰词,这种施予和授予的关系没有变,孩子是被动的,是从属地位的。这意味着,成人有权力决定给什么样的爱,给什么样的自由。给什么,怎样给,取决于成人认为怎样有利于孩子的“健康发展”。这种施舍的“爱和自由”是功利主义的,并且会因社会的压力而不断修正、变化,最终就是妥协和放弃。

读完这本书,我们可能会记住一些叮嘱,会改善你的一些行为,给孩子“爱和自由”。但如果内心深处,可能还是把这些作为望子成龙的手段,而不是从本质上放弃功利的想法,充分尊重孩子作为一个生命,有权利做自己的决定,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并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那么这些改良能坚持多久呢?当升学的压力和诱惑摆在你面前,能给孩子多少真正的选择自由呢? 而蒙氏原著中,也大量谈到了爱,自由,但是,这并不是蒙氏思想的基础和本质。“尊严和独立”,生命的'尊严和个体的独立才是蒙氏思想真正的核心。蒙氏主张,这种尊严和独立是天授的,是自然赋予人类的,而不是孩子的父母。蒙氏极力想说明,如果你认识不到,不尊重这种天赋人权,你就会给孩子造成巨大的伤害。而爱、自由不是成人施舍给孩子的,而是孩子生而就有的权利,是从“尊严和独立”生发出来的。如果不认识到这点,所谓的“爱和自由”就是技巧性的,伪善的,也是善变的。

仅仅“爱和自由”,并不能使生命真正做到有“尊严和独立”地发展,他需要责任,需要平等。不背负责任,很难谈到尊严;没有平等,独立也是不完全的。而缺少真正的尊严和独立,孩子在被施舍的环境中成长,很难期望他人格的健全。孩子当然需要爱和自由,但不是施舍的,而是彼此尊重,相互平等,担负各自的责任。这样,人格才能健康发展,并走向成熟。

蒙氏在尊重生命和人权的基础上创造出一套教育方法体系。理解蒙氏,首先要理解她的思想基础。如果只追求技巧、方法性的东西,舍本逐末,在纷扰的社会中,最终还是会迷失和放弃。从商业的角度,“爱和自由”是一个很动听的口号,哪怕是表面的。但作为读者应当慎思明辨,在“爱和自由”的背后,孩子真正需要的是“尊严和独立”。

论自由读后感 篇8

在《爱和自由》这本书中,作者孙瑞雪通过实际例子叙述了观点:只要给孩子充分的爱、给孩子充分的自由,才能使孩子按照自己的内心发展成为一个专注、坚强、完整的人。

孙瑞雪园长的这一观点,我是赞同的。这本书里的“爱”和“自由”中首先爱孩子我们身为教师最重要的就是爱孩子,家长更是爱自己的孩子。但爱不是溺爱,也不是盲目的爱,这一点我相信大家都是理解的。其次是自由,自由不是随波逐流,也不是控制他让他去完成承认心里认为的自由。爱和自由密不可分。

我们成人总是觉得爱孩子,就是去管他,让他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和做事。因为有了这个想法才“干涉”的太多,总认为孩子就是孩子,我们总是让孩子去认真的听从成人的安排,可不知道这样其实违背了孩子发展的过程和心理,因此我很欣赏书名中的“自由”两个字,之前我认为自由是让孩子随心所欲,它不能和纪律自律相提并论。但是读了这本书,再去结合我和孩子相处的'经历,我深受感触。我认为无论是老师还是家长一定不能去“把控”孩子,孩子是有自己的想法的,而且他所有的行为都是有自己的原因的。我们要试图去设身处地的去理解他。

第二,我们要细心去观察孩子,倾听和沟通是最有效的了解他们的方式,和孩子成为好朋友,这样的相处也有利于孩子的心理发展,我们也可以拉近和孩子的距离。

第三,成人的榜样作用,俗话说:“言传不如身教”,我们的言谈举止对孩子很重要,他们会潜意识的去学习和模仿。作为老师来说,我觉得我身上的担子很重,但是也必须要去肩负。

爱与自由同样重要,我们要将满满的爱给孩子,同时,也要将自由还给孩子们,对待他们要多些引导、宽容和理解,我相信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孩子,肯定也会快乐、坚强、充满创造力和勇气。

论自由读后感 篇9

爱,是什么?无数人试图寻找这个答案,可每个人是心灵对爱的认识都是不一样的,所以答案也都是不一样的,无法用语言说清,爱是生命的秘密。父母对于孩子的爱那更是世界上最无私最伟大的爱,这种爱更需要的是一种正确的表达方式,让埋葬在孩子内心深处的种子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自由,又是什么?人人都在追求自由,可是对“自由”的定义和“爱”是一样的,是没有确切答案的。翻看字典,自由是一种免于恐惧、免于奴役、免于伤害和满足自身欲望、实现自我价值的一种舒适和谐的心理状态。简单地说在心理学上,自由是按照自我的意愿做事,就是人能够按照自我的意愿决定自我的行为。在我看来自由是人类智慧的根源,自由能够说是人类生存的一种最高境界了,很向往自由!在《爱和自由》这本书中,自由能够说是一种尊重。尊重生命原本的样貌,不给孩子过多的`束缚,不把自我的意愿强加给孩子,要说实话应对孩子,有时候我却很难把握“自由”和“原则”的尺度,估计这也是困扰很多家长的问题吧?因为这个尺度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难上加难。

这本书表达了蒙氏教育的核心理念:对孩子的爱和尊重。中国很多父母都喜欢把自我许多的观念强加给自我的孩子身上,把自我的遗憾和未能实现的梦想都寄托给孩子,期望孩子有朝一日能成为自我梦想中的那一个。孩子背负着父母深重的寄托,生活的很累很累。真的理解孙教师曾说过的“同情儿童的苦难!”我们凡是应当从孩子的立场为孩子着想,从容的应对发生在孩子身上的每一件事情,从而更理解他们的想法,理解是沟通的最直接的桥梁。

书中说到其实教的整个目的就是为了发展人自身的潜力,“我们总是把掌握某种技能作为智力发展的标准,实际上技能不重要,六岁之前儿童不用急着学习任何一门技能,他要学的是掌握技能的智力,有那种感觉就行了。对此观点我表示赞同。孩子就像是一张白纸,他们的感觉来源于内部,他不需要大人往纸张上去做好规划,因为你给他什么他就会理解什么。不要妄想让自我的孩子成为“神童”,小小年纪就要求他们会背很多的诗词歌赋、数学计算等,这样的孩子虽说知识广博,但他的心智发展并不好,缺乏洞察力、不会去思考,只会一味的死记硬背,毫无自我的创新性,整个创造思维被你们给抹杀掉了,试问这样的孩子会有好的发展前景吗?

“人的成长过程实际上是一个心理的成长过程,而不是一个智力的成长是附着在心理成长的”。我认为在我们生命的过程中克服一个又一个的困难与挑战,从而走向成熟和优秀再迈向卓越!尤其是刚入园的新孩子,他们需要学会自我调整心态,让自我慢慢的去适应幼儿园里的一切,逐渐心智发展的就会很顺畅。所以家长也要配合好我们教师的工作,要保证自我的心态正常,孩子才会不那么恐惶,俗话说的母子连心,大概也就是这样的吧。

孩子在幼儿园时,其成长倚靠自我教育,而不是来自成人。成人更多的就是给孩子营造一个进取的充满爱和自由的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中让孩子的潜能得以发挥。在六岁之前,给孩子充分的自由,孩子并不会一味这些自由而变得毫无组织与纪律,相反,在自由中他们就变得自律与顺从。而不是我们一味的压制和束缚孩子,这个不能做,那个不能做,久而久之,孩子就会胆怯,不明白到底什么是能做的,就不再有自我的思维,一味的听从大人的指示,完全的迷失了自我,那么他的人生也不会是欢乐幸福的!

只要给孩子充分的爱,充分的自由,这样才能激发孩子的内在潜能,促进孩子的心智发展,才会成为一个专注、宽容、坚强和完整的人!

论自由读后感 篇10

“法是源于事物性质的必然联系。”读《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开篇的第一句话。世间万物都有自己要遵循的法则,也都有属于自己的法律。上帝创造世界,保护世界,熟悉世界,是因为他制定了规则,是因为他有智慧和权力。而“造物主”是人类的信仰,是希冀。所以,在这个世界之外如果要创造另一个世界,那这个世界不是永恒不变,就是灭亡。创造看上去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但是永恒不变的规律和法则则是维持它运作的基本条件。

规律无处不在,如果没有规则,这个世界将无法继续存在。在法律创制之前,就有了公平的关系。如果说人被成文法所规定的外,就没有公正了,那就是说,在圆还没有被画出之前,所有的半径都不相等。人在制定公正的法律之前,公正就已经存在并以确定了关系。但是不是说只能世界和物质世界管理的一样。同时,在兽类和植物相比较,兽类由于生理快感的诱惑,保持了它们的个性。所以,它们并不是完全地遵守自然法律。兽类没有人类的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优点。兽类没有人类所拥有的希望,也就不存在有期望。没有期望就失望,就不会有忧虑和恐惧,也没有烦恼。同时,没有欲望,它们就能很好的保护自己,对它们来说欲望只是为了繁衍。

自然法,顾名思义是在人类出现之前就有的法则。不是人类而经营,是源自生命的本质。自然法使得人类的脑海里树立起“造物主”的概念。是让人类获取知识而不是有多少现成的知识。在远古时期,人类会出去觅食,是自然法的原则;遇到危险想要逃脱,是自然法的规则;畏惧大自然,是自然法的规则;诱捕小动物,逃避大动物,是自然法的规则。而有了社会以后,人类置身于社会,彼此平等的观念逐渐消失,争斗开始。每一个国家拥有自身的力量,而国与国之间又想要得到彼此的东西,这样战争就出现了。战争出现,伤害的不只是人,还有基础设施。然而战争总要被规避,总要完结。就这样,为了减少伤害,人类制定了法律,规定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行为准则,与其在伤害中疗伤,还不如一开始就没有伤害。

在这其中,意志是很重要的连接方式。意志的一致性使得个体力量得以联合。法律的力量得以连接。而支配人类的行为的的法律就是人的理性。只要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是否有危害他人的行为,能够替人着想。就能真的做到守法。而国家的法律还应该和自然状况相连接。但是他们彼此的联系又是密不可分的。而政治法和民事法也没有分开的必要。法律的精神不在于它在哪一个领域,而在于他说产生的影响是否能够够真正的使各个事物涉及其中。使得其互相相依,互相联系,而又互相制约人的行为。

论自由读后感 篇11

在《论法的精神》这部巨著中,孟德斯鸠认为公民自由分为两种:哲学上的自由和政治上的自由。哲学上的自由是意志的自由,而政治上的自由则是与法密切相关的。确保政治上的自由即是“法的精神”所探讨的问题。

“公民的自由主要依靠良好的刑法”,这是孟德斯鸠对自由与刑法关系的.科学概括。而事实上,“刑法是为保障自由而存在的”,则是他对刑法的价值定位。刑法从专制与镇压的工具,到公民自由的保障,是一个巨大的变化,也是古代及中世纪刑法与近代及现代刑法的根本分野。

刑法应该为保障自由而存在,但刑法本身却并不能创造自由,而仅仅是保障自由存在的一个工具而已。然而在不同的政治制度架构中,公民自由程度不同,刑法性质也就因而有别:在专制政体下,刑法的原则是制造恐怖;在君主政体下,刑法则对荣誉的捍卫;而在共和政体下,无论是民主政治或是贵族政治,品德和节制是刑法原则,也是其政体的原则。

因此,不论是在何种政体之下,都需要罪行法定原则来防止立法权与司法权的滥用,保障公民的自由。如果刑法的每一种刑罚都是依据犯罪的特殊性质去规定,就是自由的胜利。这样,刑罚就不是人对人的暴行了。实现刑法的效力不是在于刑罚的严酷与否,而是在于公民对刑罚的畏惧,哪怕只是一种口头惩罚。所以,要实现刑法效力的最大化,就必须强化公民的荣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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