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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三~二十五篇)

2023-08-27 09:08:18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无形资产评估

【#实用文#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三~二十五篇)#】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毕业踏上工作岗位以后。我们时常会使用到报告,写报告时要注意报告的对象,有针对性的作报告。为了方便您我整理了以下信息:“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收藏备用更佳!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篇1)

经营范围:对本集团授权范围内的资产进行经营管理;果菜汁饮料、矿泉水、纯净水、花岗石制品及荒料、塑料制品、罐头食品、服装及其它缝纫品制造、销 售、出口;日用百货、日用杂品、鞋帽、体育用品、现代办公用品、工艺品(不 含金银饰品)、饮料、营养麦片、马口铁包装罐制造、销售;广告:进口生产所需 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配件(国家规定一类商品除外);限分公司经营:马口铁

露露集团的前身是热河省蛋品有限公司,始建于 1950 年,1979 年 3 月变更为 承德市罐头食品总厂,1993 年组建为河北露露企业集团公司, 年更名为河北 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 2 月再次更名为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公 司总部设在河北承德。

集团现有全资子公司 3 个,控股子公司 3 个(包括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露露股份),另外有参股公司 6 个,境外控股公司 2 个。

1997 年露露股份成立,集团作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授权露露股份无偿使用“露 露”商标生产销售饮料。露露股份的主营业务是利用当地丰富的自然野生杏仁资 源,生产和销售“露露”杏仁露系列饮料产品。露露股份总股本为 31,110 万元, 其中集团公司持有 12,101.40 万股,占总股本的 38.90%;万向三农有限公司持有 8,088.60 万股,占总股本的 26.00%;其余的 10,920 万股为社会公众股,占总 股本的 35.10%。公司总资产 11 亿元,净资产 7 亿元。露露股份是中国最大 10 家 饮料企业之一。公司产品品种 16 种,包括露露杏仁露、露露纯净水、露露茶饮料、露露果汁饮料、米奥渴乳饮料等,主要饮料生产能力达 36 万吨。

公司主导产品-露露牌杏仁露,获得国家专利,在杏仁露市场上,占有率达

90%以上,市场覆盖全国,但主要集中在华北、东北、华东地区。自 94 年以来, 连续在全国市场竞争力排行榜上名列前二名,由国家绿委认定为绿色食品,中国 消费者协会定为

根据与露露集团签订的评估业务委托书,北京中证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受露露集团的委托,对露露集团委托评估的与“露露”产品有关的商标、专利、域名及条形码等无形资产进行评定估算,为露露集团提供该等无形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公允价值。

三、评估范围与对象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包括:露露集团注册的系列“露露”商标共 127件;专利 73 项,其中“一种罐装饮料的杀菌方法”及“果实中植物蛋白酶钝化方法”发明专利 2 项,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等专利 71 项;各类域名共 74 个;企业 及商品条形码 205 种;(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本经济行为的评估基准日是 年 6 月 1 日。 评估中采用的计价标准均为基

准日的是由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XX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商议确定的。

(一)遵循独立性原则。作为独立的社会公正性机构,评估工作始终坚持独立的第三者立场,不受外界干扰和委托者意图的影响;

(二)遵循客观性原则。评估人员从实际出发,通过现场勘察,在掌握详实可靠资料的基础上,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运用科学的方法,使得评估结果具备充分的事实依据;

(三)遵循科学性原则。结合本次评估的特点,同时结合无形资产的特点确定了科学的评估方法,使资产评估结果科学合理;

(四)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即以委评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假设前提,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的现行公允价值;

(五)遵循资产持续经营的'原则。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确定相应的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六)遵循替代性原则。评估作价时,如果同一资产或同种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际存在的价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则选用以较低的价格为基准。不充分考虑由于特殊交易行为、交易背景对交易价格的影响;

(七)遵循公开市场原则。即评估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

(八)维护资产所有者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我们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在评估中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

1、国务院 1991 年 91 号令《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 行细则》;

3、原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03 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财政部财评字91 号文《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5、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02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 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6、财政部财企80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 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企801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评估项目 核准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财企803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资产 评估项目抽查办法〉的通知》;

8、财政部第 14 号令《国有资产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

10、《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业务委托书;

1、商标注册证;

2、专利证书;

1、现行金融机构国债利率;

2、中国统计年鉴(、);

3、Bloomberg 上统计公布的信息;

1、北京科技出版社《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2、评估人员现场勘查记录和市场调查资料;

3、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有关财务和行业资料;

本次对露露集团委托评估的与“露露”产品有关的商标、专利、域名及条形码等无形资产评估主要采用收益现值法。采用收益现值法对无形资产评估是通过测算被评估的整体企业在收益期内的预期净收益,选择适当的收益率作为折现率将其折为净现值,以各年净现值之和与企业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之差额即为无形资产的价值,这种方法也称为割差法。

n × (1+ r ) − N r(1+ r)i n+1−n i

其中: 200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允价值; P ——委估无形资产于

Ri——企业第 i 年净收益;

本次评估收益预测是建立在以下假设条件前下:

(1)假设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社会政治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2)假设企业将保持持续性经营,并在经营范围、方式上无重大变化;

(3)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贷款利率、汇率、税赋基准及税率,以及政策性收费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4)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的重大影响。

(5)假设本次评估的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后按现有用途持续使用;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篇2)

一、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简介

委托方:百和超市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山区成立日期:20xx年12月6日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65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食品饮料、酒及其他副食品、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针纺织品、服装、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音像制品、出版物及电子出版物等。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是根据评估机构与委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委托约定书,对委估的百和超市无形资产商标权价值进行评估,确定其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资产重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百和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权,评估范围为以百和超市商标。具体以资产占有方评估申报表为准。

四、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资产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五、价值类型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委估资产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六、评估报告的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及与本次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

七、评估原则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评估人员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评估:

(一)坚持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

(二)坚持预期和公开市场的操作原则

本次资产评估过程中,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要求,遵循以上基本原则,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以保证客观、公正地反映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市场价值。

八、评估依据

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遵循的具体行为依据、法规依据、产权依据、取价依据和参考资料有:

(一)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第36号);

3、《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4、《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6年5月7日发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二)行为依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三)产权依据

1、开元投资法人营业执照;2、"出资(无形资产)确认书"。

九、商标权评估的基本概况

百和超市主营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食品饮料、酒及其他副食品、零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针纺织品、服装、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音像制品、出版物及电子出版物等。

经营十年来,质量稳定,货真价实,在当地百和超市已树立了信誉,销量日增,深受顾客的信赖。为了进一步扩大业务,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与应变能力,百和超市于年末资产重组,将原属于百和超市的“百和”牌商标评估作价,作为原五家股东所有的无形资产,共同投入新公司作为各自入资的一部分。经我公司评估,该商标以评估值作价投入新公司已被新股东接受,现增资扩股工作已经完成,新的合资公司已正式营业,由于资金实力较前雄厚,新公司扩大了生产规模。“百和”商标的知名度与美誉度也有所提高。

超市发展前景:空间巨大,广阔的消费群体。独特的百和模式:

(1)产品结构:集聚客流、差异化竞争

(2)直采为主的采购体系:价格优势、产品品质

(3)自营为主的盈利模式:使公司的发展更稳健、持续、可复制。

核心竞争力:

(1)优秀的供应链管理能力,体现在强大的“买手”团队、高效的库存管理、日益完善的配送体系、标准化的门店管理以及不断优化的信息系统建设等各个环节;

(2)先发优势,议价能力以及品牌。

核心竞争力是公司长期以来不断总结、创新形成的,是具备一定的门槛要求,需要长期的经验积累以及巨额投入才能实现的未来业绩增长点:

(1)门店的外延扩张

(2)门店的内生增长:开业第3-5年,每年30%左右的增长;开业第6-8年,每年15%左右的增长;开业8年以后,每年5%-8%的增长;

(3)毛利率提升:做大销售规模、调整商品结构、开拓新品类。

风险主要包括

(1)内部风险;

(2)门店扩张、新店培育不及预期;

(3)租金风险。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百和超市所以能持续畅销,不断发展,是与其重视技术、严格管理,一贯把质量和信誉放在首位的结果,因此可以认为“百和”牌商标的价值是百和公司技术、经营、管理、信誉等所有无形资产的总的体现。

十、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进行。收益法是指通过预测被评估无形资产经济寿命期内各年的预期收益,并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求和,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格的一种方法。收益法的基本原理是资产的购买者为购买资产而愿意支付的货币量不会超过该项资产未来所能带来的期望收益的折现值。收益法的适用前提条件为:

(1)被评估资产必须是能够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期望收益的单项或整体资产;

(2)产权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也必须是能用货币来衡量的。衡量无形资产价值最重要的标准是其获利能力,故本次评估采用收益现值法。根据委托方本次评估目的、范围以及委托评估资产的现状,我们采取收益法进行评估。具体评估该无形资产价格的步骤如下:

(1)预测未来产销量以及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2)依据销售收入计算销售成本和税金;

(3)计算所得税,确定税后利润;

(4)按适用折现率进行折现,确定无形资产评估现值。无限年期收益法计算公式式中:P: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

iR:未来第i年资产的预期收益;i:年序号r:折现率;n:预期收益年限;A:年金

成立条件:纯收益在n年(含第n年)以前有变化,纯收益在n年(不含第n年)以后保持不变,收益年期无限;r大于零。

十一、评估假设

(1)在评估中所采用的主要假设为:

(2)现有的政治、经济环境将不发生大的变化;

(3)当前的税收法律将不发生大的变化,主要税种及税率保持不变,所有有效的法律法规将被遵守;

(4)资产按照规划用途开发经营;

(5)资产未来收益是可以预测的,各项收入、成本、费用预测能够如期实现;

(6)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它无法预测的突发事件,不作为预测企业未来情况的相关因素。

十二、评估过程

此次评估,评估人员与委托方就商标权资产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交流,并实地进行了考察,其过程是:

(1)在明确其评估目的的基础上,确定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签

署资产评估业务委托约定书;

(2)指导委托方填报、搜集资产评估相关资料;

(3)组成资产评估项目组,对委托方所提供资料进行整理、分析;

(4)调研相关行业信息资料;

(5)设计评估模型,并对评估模型中参数选取进行论证与分析;

(6)对资产评估项目实施三级审核;

(7)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8)整理资产评估资料归档。

十三、资产评估

1预测期的确定

商标权具有时间性、地域性,在有效期内,商标权受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为核准注册日起的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按照上述规定,通常认为商标专用权的寿命期限是无限年期。

2利润分成率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超额利润率测算无形资产商标权的资产收益额。其中:超额利润率=(标的公司净利润率-行业平均净利润率)/行业平均净利润率。分析百和超市的情况,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注册资金65万元,在添置了一些设备和办公用品之后,只有55万的流动资金用于进货。近年来品牌效应获得了当地市场认可,在乌鲁木齐市占据一定的份额。另外,可以根据商标许可使用费确定商标权的利润分成率。最终综合确定分成率取23%。

3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选取在评估基准日近期财政部发行的中长期国债利率。根据近几年5年期国债可知,其年平均利率为3.5%,按年付息,因此本次无风险报酬率取3.5%。

无论是投资还是经营,都面临诸多风险,承担的风险越高,要求补偿的金额也就越大,经济学中把得到的补偿相对于风险投资额的比

例称之为风险报酬率。

对风险报酬率一般采用累加法估算,即把面临的各种风险对风险报酬率的要求加以量化并予以累加,其公式为: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经营风险报酬率+财务风险报酬率

(1)行业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是针对特定的行业所面临的风险补偿,主要与企业生产经营所在行业的市场发育程度、行业景气度、行业市场特点、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有关。本次咨询中,考虑到旅游行业是投资回报率高,发展速度较快的行业,其行业风险报酬率相对较高。

(2)经营风险报酬率:经营风险指企业因经营上的原因而导致收益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影响经营风险的因素包括产品需求、产品售价、产品成本、企业调整价格的能力等。经营风险具体表现在企业对经济周期的敏感性,企业产品需求与产品价格的变异性,企业的竞争能力和开拓能力,经营状况或环境变化的变动性越大,经营风险也越大。

(3)财务风险报酬率:财务风险是指全部资本中债务资本比率变化带来收益减少以及由此引发的债务偿还危机的可能性。财务风险报酬率主要与企业经营过程中资金周转、资金调度及企业外部融资能力等因素有关。企业经营业务的扩大有赖于资本的大量投入,在自有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需要通过融资解决资金问题。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篇3)

根据国家财政部有关法规,评估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公允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评估工作中,一切从实际出发,认真进行调查研究,采取符合实际的评估标准和方法,得出合理、可信、客观、公正的评估结果。

(二)坚持独立的原则:在评估工作中,排除一切干扰,确保资产评估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坚持科学性的原则: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采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依照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中的基本原理,指导评估操作,科学、合理地进行资产评定和估算。

本次资产评估,我们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要求,严格遵循以上基本原则,对项目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维护资产相关各方合法权益。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篇4)

A公司:

珠海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进行了评估。我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受托评估的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A公司,A公司于5年前自行研发了该项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并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专利的保护期为。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专利技术转让相对应的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根据评估委托协议的约定,A公司拟将其拥有的专有技术“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出售给B公司合作,本次评估目的为对上述专有技术于评估基准日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评估,以对A公司的出售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委托评估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在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委托方拟进行出售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预期收益价值,具体包含大功率电热转换体设计、制造、工艺方面的技术,以及生产产品销售的收入预测和收益预测。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价值类型为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11年11月1日,这样与实际现场勘察、评估信息资料分析以及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较为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持续经营价值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 号(1991 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第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 号令( 年)《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4)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1)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3)中评协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4)中注协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5)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1)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有关财务凭证等;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为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方法。

评估时间从2011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17日,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定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1、接受委托:2011年11月1日,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项目委托、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和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2、资产清查:2011年11月1日—17日,评估人员首先指导委托方收集准备资料,并与委托方工作人员一起清查核实委托评估的资产,验证有关资料。

A公司是出售该专利技术,转让的是该专利技术的所有权。

该项技术已申请专利权,其所具备的基本功能可以从相关的专家鉴定书中获悉。此外,A公司已经使用了该项专利技术5年时间,产品已进入市场,市场的潜力较大。因此,该项专利技术的获利能力预期较强。

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更新周期以及市场上产品更新周期的分析,确认该专利技术的剩余使用年限6年。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交易实例的分析,以及该类专利技术对产品生产的贡献率的分析,确定销售收入分成率为5%,所得税的税率确定为30%。

以过去的经验绩效以及市场的未来需求为基础,评估人员对未来6年的销售收入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根据市场的投资收益率,确定该专利技术评估时所产用的折现率为10%。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篇5)

浙江环球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北京万成天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委托方委估的转受让的汽车节油器专利使用权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工作。

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勘察、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 8月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经营范围:节油器,尾气净化器,节油装置,柴油节油器,柴油净化器,积碳清理器,动力增强器,强力节油器,船用节油器,出租节油器,汽车节油器,汽车净化器

北京万成天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初的民营公司。

注册于北京望京产业开发区,是一家专业研发和生产内燃机节油和减排产品的公司。

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

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始终秉承“以市场为向导,以科技为基础”,优先开发社会最急需产品的方针,积极参与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

在机动车尾气治理方面取得了在辽宁本溪和山西长治等地市的政府机动车尾气治理标兵。

目前拥有职工25人(包括研发人员5名)。

北京万成天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该专利使用权给宁波绿色快车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评估目的是对该经济行为涉及的无形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为北京万成天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汽车节油器。

委估无形资产的专利号为ZL 2 0172899.6,申请该专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

本专利权期限为,专利剩余法律保护期为5年。

本评估项目基准日是208月1日。

资产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考虑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本次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加快转让工作等因素,经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为年8月1日,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能准确反映资产本身的价值。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评估人员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过程中,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要求,遵循以上基本原则,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合理确定资产的技术状态和参数,以保证客观、公正地反映评估对象的现时公允价值。

1、《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03号”文颁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3、《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暂行规定》和财企20号《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及《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委托方提供的专利权证明:“ZL 2006 2 0172899.6”;

6、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和资产占有方法人营业执照;

以被评估资产继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或假设前提,根据被评估资产状况、资产评估目的、委估资产类型和市场状况以及评估人员掌握的价格资料,针对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于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7日,包括接受委托、现场调查、评定估算、评估汇总、提交报告等全过程。

主要步骤为:

1、接受委托:我公司于2011年8月1日接受北京万成天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正式受理了该项资产评估业务。

解委托评估资产的构成、产权界定、经营状况、评估范围、评估目的,与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共同商定评估基准日、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并签订“资产评估业务委托约定书”,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义务和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2、现场调查:在资产占有方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评估人员根据其填制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资料,调查专利技术成熟、进展状况、设备齐全、市场适应情况和技术创新点等各项指标,并对其专利权证明文件等资料进行检查、核实、验证。

3、评定估算:评估人员针对资产类型,依据评估现场勘察等情况,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评定估算委托评估资产的评估值。

4、提交报告:评估人员对待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得出评估结果,撰写评估报告。

本公司按公司内部的审核程序对报告做全面的复核审查。

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项目负责人对报告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1、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特殊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2、本次评估结果,未考虑现在或将来委估资产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抵押对评估值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1、在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以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2、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提交之间,未有对本次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评估资产在现有不变并继续经营或转换用途继续使用,以及在评估基准日的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即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的假设条件下,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估价意见。

2、本报告的附件是构成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评估结论按现行规定有效期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可以此评估结果作为底价或作价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4、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

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5、本次评估是在独立、公开、科学、客观的原则下作出的,我公司参加评估人员与委托方无任何利害关系,评估工作置于法律监督之下,评估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

6、报告所涉及的有关法律证明文件,由委托方提供,其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

7、本报告仅用于为委托方对外投资提供价值依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也不视为对被评估单位日后偿债能力作出的保证。

委托人或其他第三者因使用评估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评估师及评估机构无关。

专利技术是一项无形资产,它必须与其生产要素相结合才能体现出其价值,而生产要素比例是一个变量,因此专利技术的价值评估具有较大的弹性。

根据未来收益额预测,北京万成天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无形资产——汽车节油器专利技术评估值为人民币273万元整(¥2,730,000元)。

7、委估专利权证(复印件)“ZL 2006 2 0172899.6”

汽车节油器的产品原理是:本装置在工作时产生大量臭氧,臭氧通过进气管进入汽缸,遇高温反应,产生巨大推力,臭氧反应后迅速还原成氧气,氧气即助燃节油又可以与燃油混合,使得燃油的燃烧更加完全更加彻底,达到了净化尾气中有害物的排放和节油的功能。

由于无形资产的使用价值主要是通过其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体现出来的,因此运用收益法来衡量它的价值高低是比较合适的。

约当投资分析法下:

成本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成本利润率受让方投入重置成本100% 成本利润率

①该专利技术是五年前自行研制的,账面成本为60万元,三年间物价累计上升了30%,经专业人员测试,该专利技术的成本利润率为400%。

②宁波绿色快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的重置成本为1000万元,该公司成本利润率为10%。

④无形资产利润分成率=312/(312+1100)≈22.1%

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以其剩余经济寿命与法律保护年限(或合同年限)中

较短的一个为准。

①根据我们的综合判断,本项目的收益年限取为5年。

无形资产折现率无风险利率无形资产的风险报酬率通货膨胀率 ①根据本项目所处行业、项目本身风险等情况,予以确定。

我们确定本项目的折现率取10.00%。

Pa

i1Ri i1r

Ri——第i年的预期超额收益或收益分成额;

r——折现率;

n——持续收益年限数;

a——社会贡献率(一般取5%——30%)。

①经过预测该企业未来5年该专利产品的净收益分别为:300万元、320万元、330万元、350万元、340万元。

(该数据来源与北京万成天泰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汽车节油器的可行性分析,结合了油价市场的分析,节油器市场的分析,节油器的优势及经济效益分析等。

③根据以上表格中的数据可知, 5年收益现值合计为1235.2630万元。

④已知无形资产的利润分成率为22.1%,则无形资产的评估值为:

无形资产的评估值=1235.2630x22.1%=272.993123万元≈273万元

采用上述收益现值法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明专利——“汽车节油器”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73万元。

附件:

一、专利“汽车节油器”产品实物图:

二、委估专利权证(复印件)“ZL 2006 2 0172899.6”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篇6)

XX评报字(20XX)第003号

XX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以该项专利技术出售为目的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我们的评估表达了我们认为上述“专有技术所有权”,在“特定使用目的”前提下,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XX月1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买卖双方对委估资产及市场,以及影响委估资产价值的相关因素均有合理的知识背景。相关交易方将在不受任何外在压力、胁迫下,自主、独立地决定其交易行为。

“特定使用目的”是指本次交易的技术受让方将按其约定的目的和用途使用上述专有技术,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本次评估的技术的使用目的是研制、生产大功率电热转换体。所谓“专有技术所有权”包括对专有技术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等权利。

所谓使用权是指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盈利或非盈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实施委估技术;所谓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是指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使用权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并收取报酬的权利;转让权是指可以向他人转让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的权利。

委估技术所有权转让将意味出让方转让上述技术后将不再享有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转让方转让上述技术后也将不再拥有上述技术的使用权。

我们于20XX年XX月间,根据委估资产的特性采用收益法对委估技术进行了评估。根据公认的产权界定原则,我们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必要的产权核实,包括对所提供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对评估所涉及的各项数据实施了市场调查与咨询,以及其他我们认为必要的评估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上述评估目的,我们对委估专利技术所有权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XX月1日时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评估的价值为:

人民币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我们需要在此声明:

1、本次评估是建立在假设上述技术的转让和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2、本次评估的专有技术所有人为A公司。

3、为了本次评估,我们采用了一些上市公司的有关财务报告和股票交易数据。我们的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报告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我们的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数据的事实,并不代表我们表达任何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也不表达我们保证该资料没有其他前提要求与我们使用该数据有冲突。

根据委托协议要求,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所设定的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本评估报告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以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超出有效期限,则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XX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报字(20XX)003号,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本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摘要供委托方简要了解评估有关情况。

A公司拟出售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

资产评估报告书

XX评报字(20XX)第003号

A公司:

XX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进行了评估。我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受托评估的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二 XX年十一月一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资产持有方及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A公司,A公司于5年前自行研发了该项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并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专利技术转让相对应的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二、评估目的

根据评估委托协议的约定,A公司拟将其拥有的专有技术“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出售给B公司合作,本次评估目的为对上述专有技术于评估基准日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评估,以对A公司的出售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委托评估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在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委托方拟进行出售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预期收益价值,具体包含大功率电热转换体设计、制造、工艺方面的技术,以及生产产品销售的收入预测和收益预测。

四、价值类型及定义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价值类型为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XX年XX月1日,这样与实际现场勘察、评估信息资料分析以及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较为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持续经营价值标准。

六、评估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 号(1991 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2]第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 号令(2005 年)《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4)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2、评估准则依据

(1)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3)中评协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4)中注协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5)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3、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1)企业于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

(2)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有关财务凭证等;

(4)企业提供的有关事项说明。

七、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为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方法。

八、评估过程

评估时间从20XX年XX月1日至20XX年XX月17日,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定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1、接受委托:20XX年XX月1日,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项目委托、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和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2、资产清查:20XX年XX月1日-17日,评估人员首先指导委托方收集准备资料,并与委托方工作人员一起清查核实委托评估的资产,验证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本次专利技术评估采用收益法

(1)、转让条件

A公司是出售该专利技术,转让的是该专利技术的所有权。

(2)、专利现状

该项技术已申请专利权,其所具备的基本功能可以从相关的专家鉴定书中获悉。此外,A公司已经使用了该项专利技术5年时间,产品已进入市场,市场的潜力较大。因此,该项专利技术的获利能力预期较强。

(3)、相关参数

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更新周期以及市场上产品更新周期的分析,确认该专利技术的剩余使用年限6年。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交易实例的分析,以及该类专利技术对产品生产的贡献率的分析,确定销售收入分成率为5%,所得税的税率确定为30%。

以过去的经验绩效以及市场的未来需求为基础,评估人员对未来6年的销售收入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附表 销售收入预测结果 单位:万元

根据市场的投资收益率,确定该专利技术评估时所产用的折现率为10%。

(4)评定估算

经过分析,按四分法为依据确定的专利技术分成率为5%,专利技术评估数学公式为:

九、评估假设

本项目的前提假设为:

1、我们假设委估技术的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

2、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市场情况,不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等因素。

3、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银行利率等政策,不考虑今后的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

十、评估结果

按收益法中的评估思路估算,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为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的评估步骤为:

(1)计算未来6年(2012-2017)专利技术每年的税后利润、折现值:(单位:万元)

(2)计算各年专利技术收益分成及专利技术评估价值:(单位:万元)

经分成法,按照专利技术分成率5%,专利技术评估值的计算如下:

P=38.182+43.386+47.332+44.224+43.463+42.479=259.066(万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技术预期收益评估价值为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本评估结论系对基于评估基准日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的反映。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以及委托方所提供的所有原始文件都是真实与合法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果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有关法规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报告有效期以内,专利技术相关内容若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参数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值类型或价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有效期从20XX年XX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 本次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的一年内有效,但如果本次评估前提发生变化,则可能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委托方应根据本次评估中使用的评估方法对资产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或重新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 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的公允价格,在评估中,我们没有考查委估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对其转让价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化以及遇有不可预测的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3. 各有关方面应该了解并意识到,我们的评估工作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在进行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依据评估有关规范意见的规定对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评估对象产权权属证明文件、资料进行关注和必要的查验,但我们不是法定的资产权属鉴证机构,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鉴证工作超出评估工作的范围,我们不能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

4. 本次评估是建立在假设上述技术的转让和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5. 本次评估的专有技术所有人为A公司。

6. 本次评估结果是为本次评估目的,根据公开市场原则和一些假设前提下对评估对象的公平市场价值的评估。本次评估所涉及的委估技术产品的未来销售预测是建立在委托方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我们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对象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则会影响上述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我们愿意在此提醒委托方和其他有关方面,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设的义务。并且,我们愿意提请有关方面注意,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很可能会出现,因此有关方面在使用我们的评估结论前应该明确设定的假设前提,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做出交易决策。

7. 本次专利技术评估中,我们仅考虑上述专利技术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价值,没有考虑由于上述专利技术转让、实施等可能使受让方以上述技术或上述技术中的某些部分为技术平台,进一步开发出其他技术所可能产生的附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没有考虑上述技术转让所可能促使受让方技术进步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8. 评估报告陈述的事项是真实和准确的,评估人员对评估所依据的信息来源进行了验证,并确信其是可靠和适当的;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仅在假设和限定条件下成立。

十二、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篇7)

电网故障信息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是采集继电保护、录波器、安全自动装置等变电站内智能装置的实时/非实时的运行、配置和故障信息,对这些装置进行运行状态监视、配置信息管理和动作行为分析,在电网故障时则/进行快速的故障分析,为运行人员提供处理提示,提高继保系统管理和故障信息处理的自动化水平。目前电力系统正向着高电压、大电网的方向发展,运行方式也更加复杂,这对继电保护运行水平和在系统故障时及时准确地处理和分析事故提出了更高要求。继电保护和故障录波器微机化程度正在不断提高,但由于变电站没有很好的信息管理和统一时钟的手段,未能发挥微机装置在事件记录和波形存储方面的优势,也不能给事故处理提供全面真实的数据,这就给事故分析带来很大不便。目前对于微机保护和录波器信息的网络化管理正处在探索阶段,国家电力公司还没有统一的技术规范和实施办法。故障信息系统现有市场容量预计为1.5亿元,容量微量减小。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篇8)

二、审计目的:检查资金的安全性,资金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资金情况及会计核算的真实、合规、有效性.

三、.审计范围:1-12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会计凭证及相关财务资料. 四、审计项目实施情况

本年度我们对下列经营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实施了持续跟踪:应收账款动态关注;生产成本异动关注;各项费用对比与异动关注.

1.由于20的.销售业务较多,生产线相对较少,出现了赶工现象,产品质量控制不严.

2.资金的使用没有做好计划,投资效益不高.

3.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方面:固定资产投资没有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欠缺对投资的成本与效益,量本利,投资回收期的分析与评价,手续不完备.

1.做好销售进度与相关设备配备的管理.找出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异,制定对策措施,落实整改方案,减少赶工和延误工期的情况.

2.按时间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通过资金使用计划的严格执行,尽量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投资效益,最大限度地节约投资.

3.针对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方面的审计情况,我们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1)规范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投资程序,加强内部控制.对每一项100万元以上的投资,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立项,并附详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签署意见;评审通过后由动力设备部和基建部门组织实施招标采购,签订采购合同,并经采购小组评估确认,设备到达后,由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和登记.

(2)在建工程完工后,由基建部门组织相关进行验收,出具决算报告,3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验收报告送评审小组和财务部备案.

七、审计评价:

全年A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工作认真负责,较好地执行了公司内部财务制度,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支付款项,进行账务处理.对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能及时进行纠正. A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篇9)

浙江环球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北京万成天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委托方委估的转受让的汽车节油器专利使用权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实施了勘察、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在 2011年8月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经营范围:节油器,尾气净化器,节油装置,柴油节油器,柴油净化器,积碳清理器,动力增强器,强力节油器,船用节油器,出租节油器,汽车节油器,汽车净化器

北京万成天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4年初的民营公司。注册于北京望京产业开发区,是一家专业研发和生产内燃机节油和减排产品的公司。公司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公司的发展过程中始终秉承“以市场为向导,以科技为基础”,优先开发社会最急需产品的方针,积极参与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在机动车尾气治理方面取得了在辽宁本溪和山西长治等地市的政府机动车尾气治理标兵。目前拥有职工25人(包括研发人员5名)。

北京万成天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该专利使用权给宁波绿色快车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评估目的是对该经济行为涉及的无形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为北京万成天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汽车节油器。委估无形资产的专利号为ZL 2006 2 0172899.6,申请该专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

本专利权期限为10年,专利剩余法律保护期为5年。

本评估项目基准日是2011年8月1日。资产评估中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考虑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本次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加快转让工作等因素,经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8月1日,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能准确反映资产本身的价值。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评估人员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评估:

本次资产评估过程中,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要求,遵循以上基本原则,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合理确定资产的技术状态和参数,以保证客观、公正地反映评估对象的现时公允价值。

1、《无形资产评估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2010修订);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1996)03号”文颁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3、《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暂行规定》和财企20号《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及《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5、委托方提供的专利权证明:“ZL 2006 2 0172899.6”;

6、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和资产占有方法人营业执照;

以被评估资产继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或假设前提,根据被评估资产状况、资产评估目的、委估资产类型和市场状况以及评估人员掌握的价格资料,针对本次评估的特定目的,采用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

本次评估于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7日,包括接受委托、现场调查、评定估算、评估汇总、提交报告等全过程。主要步骤为:

1、接受委托:我公司于2011年8月1日接受北京万成天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正式受理了该项资产评估业务。在接受评估后,由项目负责人先行了

解委托评估资产的`构成、产权界定、经营状况、评估范围、评估目的,与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共同商定评估基准日、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并签订“资产评估业务委托约定书”,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义务和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2、现场调查:在资产占有方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评估人员根据其填制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资料,调查专利技术成熟、进展状况、设备齐全、市场适应情况和技术创新点等各项指标,并对其专利权证明文件等资料进行检查、核实、验证。

3、评定估算:评估人员针对资产类型,依据评估现场勘察等情况,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评定估算委托评估资产的评估值。

4、提交报告:评估人员对待评资产进行评定估算,得出评估结果,撰写评估报告。本公司按公司内部的审核程序对报告做全面的复核审查。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后,项目负责人对报告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1、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特殊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2、本次评估结果,未考虑现在或将来委估资产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抵押对评估值的影响,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1、在评估基准日后、有效期以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2、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提交之间,未有对本次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1、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评估资产在现有不变并继续经营或转换用途继续使用,以及在评估基准日的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即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的假设条件下,为本报告书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估价意见。

2、本报告的附件是构成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评估结论按现行规定有效期为一年,即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可以此评估结果作为底价或作价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4、本评估结论仅供委托方为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财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

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5、本次评估是在独立、公开、科学、客观的原则下作出的,我公司参加评估人员与委托方无任何利害关系,评估工作置于法律监督之下,评估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和规范。

6、报告所涉及的有关法律证明文件,由委托方提供,其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

7、本报告仅用于为委托方对外投资提供价值依据,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也不视为对被评估单位日后偿债能力作出的保证。委托人或其他第三者因使用评估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评估师及评估机构无关。

专利技术是一项无形资产,它必须与其生产要素相结合才能体现出其价值,而生产要素比例是一个变量,因此专利技术的价值评估具有较大的弹性。根据未来收益额预测,北京万成天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无形资产——汽车节油器专利技术评估值为人民币273万元整(¥2,730,000元)。

7、委估专利权证(复印件)“ZL 2006 2 0172899.6”

汽车节油器的产品原理是:本装置在工作时产生大量臭氧,臭氧通过进气管进入汽缸,遇高温反应,产生巨大推力,臭氧反应后迅速还原成氧气,氧气即助燃节油又可以与燃油混合,使得燃油的燃烧更加完全更加彻底,达到了净化尾气中有害物的排放和节油的功能。

由于无形资产的使用价值主要是通过其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体现出来的,因此运用收益法来衡量它的价值高低是比较合适的。这种方法有三个基本参数:预期超额收益、收益期限和折现率。

约当投资分析法下:

成本无形资产重置成本成本利润率受让方投入重置成本100% 成本利润率

①该专利技术是五年前自行研制的,账面成本为60万元,三年间物价累计上升了30%,经专业人员测试,该专利技术的成本利润率为400%。

②宁波绿色快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的重置成本为1000万元,该公司成本利润率为10%。

④无形资产利润分成率=312/(312+1100)≈22.1%

无形资产的收益期限以其剩余经济寿命与法律保护年限(或合同年限)中

较短的一个为准。

①根据我们的综合判断,本项目的收益年限取为5年。

无形资产折现率无风险利率无形资产的风险报酬率通货膨胀率 ①根据本项目所处行业、项目本身风险等情况,予以确定。我们确定本项目的折现率取10.00%。

Pa

i1Ri i1r

无形资产评估报告(篇10)

本次评估结果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报告特定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无形资产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无形资产出现的抵押、担保及“或有负债”等情况,以及特殊交易方式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若因市场原因,委托评估资产价格发生了变化,并对资产评估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无形资产持续经营原则等情况发生变化时,本评估结果一般失效,用于其他目的,该评估结果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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