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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专项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保障人民群众乘用电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全面落实电梯安全责任为核心,实施电梯质量安全分类监管,建立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形成监管机制完善、安全责任明晰、安全管理到位、社会共同参与、应急救援及时的电梯安全工作体系,构建“党政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齐抓共管、市场有效调节、社会广泛参与”的电梯安全多元共治格局,推动电梯安全监管从问题式管理向预防式管理、从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从经验式管理向智能化管理的科学转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电梯故障和事故,确保电梯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责任分工
(一)各区县(市)政府对本辖区内电梯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市安监局负责指导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电梯安全行业管理工作。
(三)市住建委负责对管辖范围内已办理施工许可的建筑工程电梯梯位配置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电梯安装的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督促房屋建设单位对电梯依附设施的设置和土建质量负责,保证电梯选型配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与建筑物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配合市市场监管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履行电梯安全管理义务;协调解决电梯修理、更新、改造所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事宜。
(四)市工信委负责支持电梯安全相关重点项目建设,推动相关企业加快关键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研发与产业化;推动电梯制造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产品质量。
(五)市财政局负责保障有关部门履行电梯安全监管职责所需必要经费。
(六)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实施电梯安全监管,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区县(市)政府并协调解决;对涉及其他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监督管理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
(七)教育、交通运输、规划、公安、消防、卫生、旅游等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
1、开展电梯质量提升行动。鼓励和支持电梯企业提供高于国家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提升核心竞争力。督促电梯企业建立完善的电梯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生产和施工,保证产品质量。以市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每年组织电梯制造质量监督抽查,对电梯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安全质量进行一致性核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采取公开曝光、约谈企业负责人等措施,促进电梯制造企业持续提升产品质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2、强化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制定电梯检验工作规范,明确检验程序和内容,严格检验标准和要求,规范电梯检验行为,督促检验机构依据规范严格实施检验,确保检验过程严谨,检验结果客观、公正。(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3、提升新装电梯质量安全水平。规范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行为,监督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企业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施工,确保新装电梯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4、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遵循安全、便民、简化程序的原则,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明确适用范围、审批条件、建筑间距、管理主体、审批程序、资金筹措等内容。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出台相关激励政策,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牵头单位:市住建委;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二)加强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
1、强化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无物业管理、无维护保养、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电梯,通过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和资金,多措并举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开展“三无电梯”专项整治,以乡(镇)、街道为区域进行摸底排查并登记造册。对无物业管理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落实物业管理单位。对无维保单位的,由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当地维保单位名单,并督促物业管理单位落实维保。对无维修资金的,一方面,可由电梯所有权人成立相应管理组织,通过向业主筹集资金的方式解决;另一方面,紧急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或由政府补贴部分资金。(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委按职责分别牵头;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2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各区县(市)政府要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xxx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xxxx〕xx号)等规定,制定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有关政策,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牵头单位:市住建委;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底前)
3、建立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机制。对于使用期超过xx年,或运行故障率明显偏高、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老旧住宅电梯,使用单位可以提出申请,委托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或者电梯制造单位等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大修、改造或更新。(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三)改进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模式
1、推行电梯一体化采购模式。推广“全生命周期安全最大化和成本最优化”理念,在电梯设备采购招标、安装改造维修、维护保养等过程中,推行“电梯设备+维保服务”一体化采购模式。(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2、推动维护保养模式转变。依法推进按需维保,争取国家和省市市场监管局的支持,在x开展电梯按需维保试点。推广“全包维保”“物联网+维保”等新模式,约定故障率指标,保证老化磨损严重的零部件及时更换,实现预防性维修,减少电梯“带病运行”导致的电梯困人故障和事故,提高电梯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四)科学调整检验检测方式
1、有针对性地拓展电梯检验项目。将在事故、故障、举报、投诉等中发现影响电梯质量而检验规则未纳入的安全项目纳入检验范围,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技术监督水平。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可在检验规则规定项目的基础上新增委托检验项目,提高电梯安全可靠性。(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2、组织电梯检验工作监督抽查。每年组织一次,重点查处无资质检验、出具虚假报告、鉴定结论或者检验检测结果严重失实等违法违规检验行为。督促电梯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检测人员依法依规开展检验检测,为电梯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撑服务。纠正检验机构仅注重完成电梯检验数量,但不按规定实施检验的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五)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建立全市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平台,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加快完善以电梯使用单位为主体、电梯维保单位为主力、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各区、县(市)政府要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本辖区应急救援体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六)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通过强化许可准入、监督抽查和现场检查等,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特种设备监管服务平台、电梯追溯体系管理平台、电梯应急救援处置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全市电梯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电梯精准化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七)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督促电梯生产企业落实相关责任。结合电梯检验工作监督抽查,重点检查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制造单位委托安装后是否按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是否在电梯控制系统中设置技术障碍等;重点查处非法转包、分包、转委托或者变相转委托、挂靠或以其他持证单位名义施工的行为。督促电梯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保证产品质量。(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2、督促房屋建设有关单位落实相关责任。监督房屋建设有关单位对电梯依附设施的设置和土建质量负责,保证电梯选型和配置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确保电梯使用独立电源,严禁将楼体亮化等其他用电设备与电梯共用配电箱。加大执法力度,对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房屋建设有关单位依法给予处罚。(牵头单位:市住建委;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
3、督促使用单位落实相关责任。督促电梯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管理人落实电梯安全责任,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维保监督、应急处置,保障电梯使用安全。建立对物业公司的联合检查机制,将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和电梯维保质量作为对物业公司的重要考核内容。制定并执行电梯现场监督检查计划,做好电梯使用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牵头单位:市住建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4、实施电梯生产和使用单位分类监管。进一步完善分类监管办法,建立电梯生产和使用单位分类监管信息库,实施分类监管。每年组织开展电梯生产和使用单位分类评价,根据管理状况和水平等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类别的单位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对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委,各区县市政府)
(八)加强企业自律与诚信建设
1、加强企业诚信自律建设。在全市推行电梯企业“自我声明+信用管理”模式,推动电梯企业进行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支持相关电梯协会建立自愿性符合性评价标准,鼓励开展以团体标准为基础的自愿性、符合性评价。(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2、开展电梯安全信息公示。建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管理、维修保养等相关信息公示制度。督促制造单位公示电梯型式试验信息,维保单位公示电梯维保情况,使用单位公示电梯安全管理责任信息和电梯费用使用情况。(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委,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3、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电梯从业(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维保、使用、检验检测、安全评估等)单位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服务质量等诚信记录,通过信用中国(x)等政务网站对外公布相关信息,推动电梯信用监管信息共享。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约束作用,监督和规范电梯从业单位和人员的行为,逐步形成集政府、市场、社会为一体的“三位一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20xx年年底前)
4、实施联合惩戒。按照国家关于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的相关要求,对严重违法失信电梯企业予以联合惩戒。将发生电梯安全责任事故、有严重违法违规等情况的单位纳入“黑名单”,采取重点检查、政策制约、舆论监督、依法撤销资质等措施进行监督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和相关部门通报,逐步淘汰不良信用单位。(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委,各区县市政府)
(九)推广“保险+服务”新模式
鼓励保险机构发挥风险管理方面专业优势,加强风险管理资源投入,提高风险事故的应急处理和理赔服务水平,助力完善电梯安全管控和事故赔偿体系。创新保险机制,推动商业责任保险与电梯安全工作有效结合,逐步建立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利益保障等工作机制,形成制造、使用、维保等单位持续投保、保险机构持续经营、社会公众长期受益的良性循环,促进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水平不断提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十)促进产业创新发展
1、推动电梯生产企业转型发展。支持和鼓励在哈电梯生产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提升企业科技研发和维保服务能力,推动电梯生产企业由制造型企业向创新型、服务型企业转型。引导维保企业进行资源整合,促进维保企业向连锁化、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委按职责分别牵头)
2、开展电梯品牌创建活动。推动在哈电梯行业进步,督促企业重视电梯产品质量,发展智能绿色电梯产品。鼓励在哈电梯企业“走出去”,通过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打开市场,全面提升电梯品牌知名度和竞争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委按职责分别牵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强对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电梯安全监管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2、建立考核机制。各区县(市)政府要将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纳入政府质量和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建立考核标准,对下一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考核,并监督指导所属部门及派出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牵头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3、发挥基层政府的社会管理作用。建立健全由乡(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牵头协调处置,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参与的电梯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妥善解决因电梯事故、运行故障、修理改造更新资金不落实等问题可能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牵头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二)完善政策保障
1、制定电梯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规划。各区县(市)政府要组织编制电梯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规划,加强电梯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明确监管人员和车辆等装备配备标准,保障电梯安全监管执法需要。(牵头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2、制定电梯安全监管权责清单。编制并公布各级电梯安全监管权责清单,明确工作职责,为全面推进电梯安全监管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实现依照清单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3、加强队伍建设。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强电梯安全监察、技术检查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人员保障,充实电梯专业监管力量,确保电梯安全监管岗位工作人员专业精通、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牵头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建立电梯安全专家库,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开展电梯招投标评审、技术鉴定、监督检查、事故调查等工作。(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4、加强装备和经费保障。加强对装备和经费保障的投入,确保电梯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分类监管、风险监测等安全监管工作有效开展。加强对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农转居公寓房等三类住宅小区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资金支持。畅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渠道,明确紧急动用专项维修资金程序和维修资金缺失情况下资金筹措机制,为落实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及大修工作提供保障。(牵头单位:各区县市政府;20xx年年底前)
(三)加强宣传教育
1、加强中小学电梯安全教育。将电梯安全教育纳入幼儿园、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普及电梯安全知识,让中小学生树立安全乘梯意识,学会安全乘梯知识,养成安全乘梯良好习惯。(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别牵头;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2、加强电梯从业人员专业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引导电梯企业加强人才培养,强化电梯安装、维保人员职业教育,广泛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竞赛,组织电梯安装、维保人员参加电梯法律法规、运行常识、隐患排查、应急救援等方面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电梯安装、维保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各区县市政府)
3、强化宣传培训和舆论监督。加大电梯安全知识公益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电梯安全“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进医院”教育活动,倡导安全文明乘梯,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加强对消防部门相关人员电梯应急救援专业培训,为保障救援过程中施救人员及被救人员安全打牢知识基础。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电梯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消防支队,各区县市政府;完成时限:20xx年年底前)
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x月之内,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计划和措施,并报送市市场监管局。
质量专项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内涵发展、质量提升战略的实施,不断巩固本科教学工作在全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学校拟于20XX年5月5日至6月6日开展第二届“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深化改革、强化发展、优化保障”的建设思路,主动适应社会需求,自觉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采取有效举措,重点聚焦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对各项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以及本学期各学院(部)基本教学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检查促建设、促发展。以视频课程建设为抓手,大力推动教学方式改革,加快学校本科教学资源的网络化、信息化,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为便捷有效的途径。进一步加强师生交流,努力形成教师主动关心学生,学生主动求教的优良教风、学风。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教学质量提升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张进、孙月琴、杨抚生
成员:曹克、姚学峰、许建平、张春法、陆华良、戈晓毅、段伟伟、周继良及各学院分管教学领导。
领导小组的工作任务是统筹协调“教学质量提升月”的各项活动,指导学院的活动方案,检查活动的进展情况,总结活动的实施成效。
四、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
“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5日——5月9日)
1、召开教学委员会会议。深入贯彻《南京财经大学关于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学校20XX年教学工作要点要求,结合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与建设目标,召开学校教学委员会会议,全面布置“教学质量提升月”各项活动。
2、各学院拟定“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方案。然后各学院针对学校“教学质量提升月”的工作要求,结合各学院的特点和师生实际情况,制定各学院“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方案。要求各学院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鲜明对策,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学生参与教学质量提升活动的积极性,开展多角度研讨,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对学校教学改革、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学生对学校、学院(部)和教师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各学院需将各自的《“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方案》于5月9日将电子稿和纸质稿交至教务处。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9日——5月30日)
1、开展“十二五”省重点专业建设情况中期检查工作。根据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情况中期检查的通知》(苏教办高〔20XX〕5号),然后对我校经济学院、国际经贸学院、金融学院、会计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和法学院等6个学院中获20XX年立项建设的省重点专业(类)开展中期检查。
2、开展首批校级视频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度校级视频课程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南财教字〔20XX〕27号)的要求,及《关于公布首批校级视频课程建设项目遴选结果的通知》(南财教字〔20XX〕2号)中校级视频课程建设周期原则上为一年的有关规定,对我校首批校级视频课程建设项目开展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视频课程建设任务进展情况、网络资源建设情况、标志性成果的阶段目标完成情况以及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存在的困难或问题等。
首批获立项的14门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应于5月30日前将各自负责的《校级视频课程建设情况中期检查报告表》交教务处。
3、开展课堂教学检查活动。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织校、院、系领导及督导组深入课堂教学一线,对各项教学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各学院(部)需组织教师教学观摩,然后重点组织新教师参与听课。
活动期间,全面落实《学校领导干部听课管理办法》,每位校领导听课1次(每次1学时,下同)。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听课2次,其他成员听课2次。
校督导组成员按照督导工作任务和学院教学考核的相关要求听课。
各学院至少举办1次新老教师交流会,聘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老教师给青年教师,尤其是在教学检查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新教师传授教学经验、指点教学方法,协助青年教师成长。
听课记录应做到有反馈,有通报,有汇总。各学院应在5月30日将听课记录情况汇总送教务处。
4、健全本科生导师制度。建立健全程序化的本科生导师工作制度,然后强化本科生导师对学生学习和生活的指导作用。各设有本科生导师制的学院应根据学院不同专业的特点制定操作性较强的本科生导师制具体实施方案,对指导时间、过程、场所等方面进行较为详细的规定和支持,使本科生导师制的指导过程有据可依,提高师生对本科生导师制的认识及其参与师生交流积极性。
各学院应初步拟定各自的《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法》,并在活动期间积极开展试点。《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法》及试点活动开展情况及纳入学院“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总结,然后于6月6日前将电子版及纸制稿交教务处。
5、开展教授答疑活动。鼓励学生主动求问,积极探索。每位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授至少安排1次时间供学生预约答疑解惑。各学院(部)应向学生公布《教授答疑时间安排表》(各教授主要研究领域、选定时间、联系方式、办公地点等),并形成相关制度,让学业上有困惑的学生能够在明确的时间、地点找到指导老师给予正确的解答。
《教授答疑时间安排表》,于5月9日之前送教务处。
6、召开师生座谈会。各学院(部)根据教师人数组织1—2次教师座谈会,然后分析各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或建议。各学院(部)应对教师指出的问题或提出的改进方案做好重点记录。
各学院(部)至少召开1次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本班级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将针对各学院反馈情况召开1次由全体“教学质量提升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全校师生代表座谈会。
每位校领导参加1次教师或学生座谈会。
各学院需于6月10日前将师生座谈会记录电子稿及纸质稿交至教务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1日——6月10日)
1、各学院(部)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和相关案例,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然后于6月10日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汇报,学校将进行“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总结。
2、教务处在汇总各学院(部)的活动总结报告及其它材料的基础上,形成我校《第二届“教学质量提升月”活动总结》,向全校通报各项检查工作结果,对活动中先进的案例进行表彰宣传、扩大影响,对师生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给予及时反馈、积极改进。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深入细致地做好“教学质量提升月”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努力形成全校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广大教职员工人人关心教学,全体学生全心投入学习的良好氛围,真正使“教学质量提升月”的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整体水平。
质量专项方案 篇3
质量是教育永恒的主题,是教育的生命线。为落实上级精神,实施“质量提升工程”,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全面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切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以开展“教学质量提升”活动为载体,以狠抓教学质量为主线,以提高教师素质和落实教学常规管理为保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均衡、快速发展。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组长负责全校“教学质量提升”活动全面协调、监控工作;副组长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活动的动员、活动过程的指导、评价工作;成员负责本校活动的具体实施,认真操作,努力使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主要工作目标
1.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建立提高教学质量的导向、激励和保障机制,各处室明确职能职责,提高教学管理效益,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2.强化教学管理,加强对教学常规的过程检查与督导,落实奖惩和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奖优罚劣。
3.以课堂为主渠道,提高教学质量。打造高效课堂,创新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学生学习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开展教研活动,加强教研组建设,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发挥群体优势,使各科教研活动开展丰富有效,促进共研共享、共同成长。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保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1.加强课程管理,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齐科目、开足课时、开好课程,加强校本、综合实践、及音体美等课程的开发与管理。教导处严格巡课制度,督促教师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切实上好每一节课,发现问题,及时指出。
2.健全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促进教学工作规范化。
(1)细化教育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严格备课、上课、作业管理。每一个教师要根据课标的要求,并结合学科教材特点,制定本学期教学计划。坚持先周备课,加强集体备课,倡导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认真备好每一节课,杜绝不备课上课现象,同组教师应相互听课、研讨,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备课、上课指导。对于作业设计、批改,力求科学、客观、有效,作业批改要严格执行的有关规定,做到精选、先做、批改、反馈。
(2)常规教学教研活动常态化。建立健全教研活动制度、集体备课制度、听评课制度、教研成果奖励制度、教科研活动保障制度等。
(3)定期开好教学工作专题分析会、研讨会。
(4)强化以班主任为核心的班级教学管理责任。认真抓好班主任建设工作,定期召开学生会、家长会。
3.加强教学督导,提高过程管理效能。
教导处对教师的备讲批辅等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加强检查与指导。继续坚持听课制度,加强随堂听课力度,教导处将从第三周开始进行随堂听课活动,了解掌握教师教学动态、学生的学习常态,进行有效的指导,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率和学生学习效果。每学期举行一次“教学开放周”活动,邀请学生家长及社会人士进课堂听课,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教学常规检查评价制度、反馈制度。教导处将在严格各项常规教学检查的同时,加强对各年级各班级教学进度、教学质量的跟踪、评价。每学期教导处进行两次以上大型教学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总结,限期整改到位,帮助指导教师提高自己的教学管理水平。对每次教学检查的结果及评价结论将及时通报。并将各种检查结果做为教师学期绩效考核的依据。
(二)加强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教研的实效性
1.完善教研组建设,优化集体备课,强化校本培训。。
加强教研组建设,是提升教师业务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效率的一项有效措施。教研组努力做到教研活动的经常化、专题化、系列化。各教研组要制订好切实可行的教研工作计划,活动过程要具体,体现全过程,有重点,有专题,注重资料积累。健全以校为本的课题研究制度,实行“周三研究日”制,根据本校实际,组织开展校本集中培训,有目的按步骤地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教研组每周开展教研活动时间不少于 2 小时,保证集体备课至少两次(语数各一次)。集体备课时,要研究教材重点、难点和疑点,探讨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研究教学目标的有效达成,教研组长通过集体备课,掌握本组教师教学计划落实情况。
2.扎实开展教学活动,用活动推动教学。
开展好校内研讨课、观摩课、公开课、示范课、教学讲座等教学活动,学校领导要深入其中并组织教师做好听课、评课和导课,注重活动的质量,充分体现活动的效果。通过活动让教师全员互动,主动参与,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学能力和质量的提高。把教学活动与教学常规检查相结合,以检评为载体,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使广大教师在活动中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
3.加强课题研究,促进教学改革与创新。
要求全体教师增强教研意识,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学校要求所有授课教师必须写出一篇高质量的教学论文,并在教研组内进行交流。学校领导要积极深入教学一线,主动参与到教研活动中,了解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率。
坚持以学定教,先学后教的教学思想,遵循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的原则,打造高效课堂,形成”轻负、高效、优质“为共同特征的不同学科的新授课、讲评课、复习课课堂教学结构模式。
5.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实施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新秀上示范课、研讨课制度,发挥骨干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带动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
(三)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提升学生学习品质与能力
1.加强对学生学习常规管理,培养学生的学习品质和习惯、学习方法与能力。重点抓好两头:一、二年级重习惯培养,六年级主抓教学质量。关注学生学习差异,做好学困生的辅导与转化工作。每个班级要针对本学期出现的个别学困生,建立档案,制定学困生转化方案。使转化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目标,有效果。
2.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注重学生个性特长的培养,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
继续深化学校课程改革,扎实抓好综合活动课、兴趣活动课、班级读书会及学生社团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做好节日课程,适时组织活动成果展评。继续开展丰富多彩的队组活动,组织学生社团开展各项活动,加强文学社、田径、合唱、书法等社团小组的管理及各项活动的开展。继续开展班级读书会活动,各年级列出每学期必读书目,完善必读书目阅读的检查、考评制度。通过丰富学生的学习生活,让学生的知识和技能得到创造性的应用和主动发展。
(四)加强质量监测与评价,加强考核,落实奖惩和激励机制,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提高
检查、考核是一个工作链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它对于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保证质量有着重要作用,可以这么说没有考核就没有落实。所以本期要加强考核工作,提高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导向性。学校要健全教学质量监测、评价、激励制度,加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1、加强各学科质量验收工作。每学期每个月进行一次质量调研。教导处对学科质量检测结果进行认真分析,从中找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出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促进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
2、建立健全教学常规管理的各项有效的制度,规范教学行为,寻求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管理方法。坚持推门听课制度,教案实行周检查制度,作业实行月末普查制度。对教学常规定期检查,量化通报。
3、学校将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学科竞赛和单元竞赛,激发学生的学习激情,给学生展示自我的机会。每次竞赛后,对表现突出的学生及时进行表彰。
质量专项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方案。
一、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1、施工准备阶段。自20XX年6月30日至7月10日,重点是设备、材料进场,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工作重点是:
(1)修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措施、办法,制作安全牌匾、旗帜等。
(2)办理开工安全手续,按规程搞好临建安装。
2、预制、喷砂除锈、钻孔打桩阶段,时间7月5日-7月20日,此阶段主要是吊车吊运钢管,钻机钻孔,卷扬打桩机打桩钢管,拦污栅预制。主要安全重点是防止起重伤害、触电、设备伤人及粉尘污染。
3、拦污栅安装阶段和收尾阶段:时间7月20日-8月15日,安全工作重点是防止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等。
二、保证计划实施的措施
为了保证泵站翻建工程的施工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把不安全因素降低到零,特制定安全保证措施如下:
1、成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安全工作当做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科学安排。
三、安全措施
1、安全生产方针
本工程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2、安全生产目标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主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本工程施工期间,我们的安全生产目标是: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杜绝重大交通、火灾事故;一般安全责任事故不超过2起。
3、安全管理机构
为确保安全生产,我们将把施工安全管理作为项目经营管理的核心,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为现场安全管理直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质安部为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各施工队设专、兼职安全员,各班组长为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机构在施工过程中抓好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生产安全运行。
4、安全措施
(1)在工程施工中,我们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生产的一切规定,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做到预防为主,消灭一切事故隐患,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2)建立强有力的安全保证体系,依据安全保证措施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前编制安全防护手册上报到监理部,发到基层班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级生产机构配齐专职安全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把安全生产纳入承包内容,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作到齐抓共管。抓管理、抓制度、抓队伍素质,盯住现场,跟班作业,抓住关键。
(3)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本工程的特点,进行岗位培训,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遵章守纪和标准化作业的教育,并认真学习施工技术、安全规则、企业施工安全标准,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须经考核通过后,持证上岗。
(4)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距地面3m以上作业设防护栏杆,栏杆柱间距不在于2m,并设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按规定使用,定期检查,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5)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施工现场做到布局合理,施工规范,防护严密,并悬挂施工安全标语,设立醒目警示牌,土石方机械施工时,设专人进行现场指挥、调度,确保车辆机械行走有序规范。
(6)施工供电线路要经常检查维护,确保施工用电安全,混凝土浇筑仓面布设的电线应用专用木杆支撑,架设稳固,不采用裸线或麻皮线,电气设备绝缘良好,并设有开关或漏电保护器。
(7)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通道应牢固、平整、无障碍、无积水,宽度不小于10m,并设指挥进行交通疏导,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色警示灯。
(8)汽车运输线路应保持畅通无阻,载重汽车的转弯半径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小于10m,道路纵坡不大于8%。
(9)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具、设备、材料、构件、设施等按要求堆放、布置,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
(10)施工地点如果临近高压线路,应有安全隔离设施,如邻近易燃易爆、有素有害区域,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生产车间及施工现场要设消火栓,备有足够的、有效的灭火器材。
(11)施工现场应设临时防护设施并设有门卫和更夫。
(12)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高处应采用低压安全灯,电气设备必须接零,并有避雷设施,非电气维护及操作人员禁止维修及操作电器设备。
(13)搞好营地及工厂的治安工作,积极与发包人、当地地方政府、公安部门联系,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场设安全管理部门,与当地政府搞好治安联防,做好治安防范工作。
(14)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保卫工程建设的自觉性。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和大型设备,要加强管理,严格有关制度,设置防护设施和报警设备,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和破坏。
(15)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为中心的安全在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限期整改。
(16)严格执行消防规定,工地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定期检查,随时准备,及时消灭可能发生的火险。
(17)加强车辆设备的管理,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严禁违章操作,加强车辆设备的保养维修,严禁带病作业,作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18)根据季节变化作好防暑降温工作,配齐防署防冻药品,做好医疗急救工作,配备有经验的医务人员,并备有必须的医疗器械和药品。
(19)冬季施工做好人员、设备的取暖、防寒、保温工作,在道路沿线事先备足炉渣、风化砂等防滑材料,安排专人、配备专用设备做好施工道路的养护工作。
四、文明施工、消防、环保技术措施
1、组织措施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和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管为成员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全面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关于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统一领导、管理检查和监督。
2、制度措施
(1)根据国家有关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法令法规及地方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切合实际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制度,贯彻到每位施工人员。
(2)制定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教育制度,在进行职工培训的同时进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教育,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交底。
(3)制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落实岗位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责任,与考核、评定相结合,促进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
3、保证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明施工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我单位《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2)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在岗位责任制中明确文明施工责任,每个岗位都有文明施工要求,并与岗位考核、评定相结合,做到奖惩分明,使“讲文明、树新风”成为每个施工人员的自觉行为,做到合理、有序、文明施工。
(3)加强与业主、监理单位及当地政府的联系,尊重业主、尊重监理、尊重地方民族习惯,与当地群众和睦相处。
(4)加强施工人员法律法纪教育、思想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思想觉悟。
(5)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附近居民休息时间尽可能不安排影响居民休息的作业,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6)使用性能良好的机械设备,车辆驶进居民区时,要减速慢行,并禁鸣喇叭,降低机械噪声污染。
(7)生产、生活设施布置,按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的方案进行,尽可能减少对道路、耕地、绿地的占用。对工地范围的原有植被、树木、耕地、水利设施做好保护工作,不改变原有的生态环境。如确因施工需要使用征地范围以外的土地,须征得当事人或管理部门的同意后方可使用。因施工需要使用当地公共设施时,以不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为原则。
(8)协助当地公安部门做好施工现场和工地附近的治安保卫工作,施工期间,开展与当地群众联防活动。
(9)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现场设备、材料堆放合理整齐,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开展经常性文明施工大检查和文明施工评比活动,奖励先进、惩罚落后,促进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
(10)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宣传,现场各坑、沟、电源点设置安全防护围栏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施工期间开展声势浩大的“安全周”、“文明周”活动,将安全、文明施工推向高潮。
(11)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文明驾驶,不超载、不酒后驾驶,积极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交通法规宣传教育。
(12)经常对施工道路维修、养护,保证施工道路畅通、完好,夏季晴天施工道路洒水保湿,以防灰尘污染空气。
(13)保持生活区内环境卫生,生活垃圾运到指定场所掩埋或焚烧,生产、生活废水按规定排放。
(14)对开挖的边坡进行必要的防护,防止水土流失。
(15)保护本工程附近建筑物、农田及地上或地下的管线设施、栅栏、道路、水渠、树木免遭破坏。需拆迁的建筑设施,需经业主或监理批准,尽可能在产权代理人在场时实施。
(16)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文物保护教育,使其懂得文物保护法的基本规定,施工中,一经发现,立即报告监理和业主,同时做好现场保卫工作,防止损坏。
(17)施工结束后,按发包人要求尽快清理施工现场,除业主同意外,拆除其它一切临时设施,清除建筑垃圾,恢复原来的地形地貌。
五、消防保证措施
1、认真执行国家和当地政府社会治安消防防范责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指导思想,严格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项目经理部治安消防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分片包干、协同作战,层层签订治安消防责任状。
2、严格执行现场的防火规定,仓库、生活区按规定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包括防火砂、消防水桶、水龙带、防火钩、防火锹等工具,并定期检查配备情况,确保消防水源充足和供水系统工作正常及消防通道的畅通。消防设备的型号和功率应满足消防任务的需要,消防队员应熟悉消防业务,训练有素,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和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的审批制度,动用明火时,防火监护人在场方可动用。施工区域内严禁使用电炉,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灯头。木工间严禁吸烟和燃烧刨花,当天的刨花要及时清理。
4、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并设专人看守,建立严格的使用制度。
5、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为中心的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如发现隐患,立即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6、对管理不善、执法不严,防范措施不利而发生火灾、盗灾、破坏机械设备等重大案件,影响工程建设的追究主管人员的责任,并根据情况予以罚款,违反法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个人要追究刑事责任。
7、焚烧清除料时,应有足够的消防人员和设备在现场,以防止火势蔓延和失控,焚烧时不应烧毁工地的财产、树木和社会公用设施。
六、从人、机、环境三个方面充分考虑相关的安全要求。
一是加强人员管理,严把人员进入关,对年龄偏大、身体状况不好、有耳聋、色盲等疾病或有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的人员严格控制进入施工现场,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不识字的文化素质较低的人员不予录用,对患有感冒等疾病的人员不予安排工作,对不服从管理及有严重违章作业的人员坚决清除出工地,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及违章作业人员予以适当的经济处罚,同时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二是加强机具管理,对行走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禁止带病作业;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及配电箱、开关箱、电焊机等做好接地保护;禁止非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设备,凡用电设施的接线一律由电工操作,其它人员一律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三是加强施工环境管理,保持作业现场场地整洁,作业面下方的杂物及时清理干净;洞口及临边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作业现场的电缆线只要能埋地的要作埋地处理,不能埋地的要采用架设方式,避免用电线路零乱,防止事故发生。
七、安全备品
配备救生衣、安全绳,夜班人员配备手电筒,现场安装照明电器,机械设备配备灭火器,住区配备灭火器、防火钩、防火桶、消防水泵等器材。
八、设立警示牌,设专人看护
在基坑周边设立警示牌,标有“施工现场禁止入内”等安全标语,重要场所设职工执勤看护,昼夜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九、问题处理
应事先将可能发生的问题考虑全面,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如伤人等问题,应及时报相关部门处理。
火警拨打119,匪警110,急救中心120。
质量专项方案 篇5
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商务部、公安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市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同时着力解决当前我市猪肉产品质量存在的一些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专项整治方案。一、组织领导
为了使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落到实处,成立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奇雷任组长,市经贸局局长吉中君、市公安局局长陈云栋、市畜牧局局长文洪宾、市卫生局局长杨宗海、市工商局局长蒲建平、市质检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黄克平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由局长吉中君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猪肉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重大活动。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加强对生猪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环节全过程监管和集中整治,强化生猪检疫制度,根除私屠滥宰现象,杜绝非法肉品交易,确保肉品质量和消费安全。(一)畜牧局要要确保落实生猪检疫制度,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售出、不转运。农业部门负责组织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严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严厉打击生猪养殖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和“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行为。(二)经贸局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取缔私屠滥宰,推进猪肉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严肃查处屠宰加工病死猪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猪肉出厂。建立猪肉产品质量可追溯和召回制度。对屠宰环节发现的病害肉要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肉品的质量安全。(三)工商局要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帐制度,保证销售经定点屠宰企业检疫检验合格的猪肉,依法查处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超市销售的猪肉100%定点屠宰企业。(四)质检局负责完善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检查验收制度,对肉食品加工企业进行监管,确保加工企业使用的猪肉100%定点屠宰企业。(五)卫生局负责完善进货索证制度和验收制度,确保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猪肉100%定点屠宰企业。(六)公安局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各相关部门执法。三、专项整治时间步骤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8月到12月底结束,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制订具体方案进行整治。经贸局将集中四个多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对生猪屠宰环节和私屠滥宰行为进行整治。第一阶段(8月31日前)宣传动员。由专项整治小组领导带领各相关股室成员到各定点屠场、猪肉销售市场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并把各屠场负责人召集到一起,召开一次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向他们讲解此次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并把此次活动的思想向其他屠商进行宣传,通过宣传,既使广大消费者明白此次专项行动的意义,又可以让清屠商们增强法律意识。第二阶段(9月1日—11月15日)组织实施。一是各相关股室要开展地毯式的排查,摸清各定点屠场的基本情况、分类建档;二是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各定点屠场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各定点屠场要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要求认真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各相关股室要严格履行职责,依法查处、端掉一批私屠滥宰窝点,确保我市猪肉产品质量;四是相关股室要经常深入到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对销售注水猪、病害猪、背篼屠商下乡销售猪肉等不法行为要严格《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严肃查处,确保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各职能部门在12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市经贸局汇总上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和谐,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扎实推进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2、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各定点屠场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教育屠场主、屠商、各餐饮企业、超市、集体食堂守法诚信、依法经营的意识。
二○○七年九月四日>>>>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