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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的日记收藏九篇

2024-04-01 12:26:52 看书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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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的日记 篇1

今天晚上等我把所有的作业都写完后,就剩下一个周记了,我就坐在那看《UFO与外星人未解之谜》。

上面有很多很多UFO和外星人的图像,我就想:我先看UFO和外星人的图像吧,后看文字,最后写周记。写什么题目呢?喔!就写看书吧,哈哈!我真聪明!

我拿起书看了起来......我越看越害怕,越看越害怕......最后我害怕的上床发抖。

妈妈过来问:“儿子,你在干嘛?”我说:“书......书......”妈妈急忙问:“书上写了什么?”我害怕的说:“书上说......书上说有外星人......有外星人在地球上。”妈妈说:“怎么可能,出了飞碟在空中飞之外就没有了。”“真的,没妈妈什么时候骗过你!”我信了妈妈的话。

我想:“这本书太不好看了。”

看书的日记 篇2

今日“天公不作美”,阴着脸,半点阳光也没有。我10点多钟才从床上爬起来,狂扒一碗饭之后,就立马拉上爸妈奔至书店去买一本我“垂涎已久”的书。

刚进书店,我一眼就看到了那本书——美国最闻名脱销书作家丹布朗最新小说《失掉的秘符》。小说说的哈佛大学标记学家罗伯特兰登意料之外受到邀请,于当晚前去华盛顿美国国会大厦做一个讲座。就在兰登到达的几分钟内,事情诡异的有了变化。

国会大厦里竟然发现了一只活生生的人手,那只手三根手指成握拳状,伸直的拇指和食指直指着天空,每根手指上都有具有特别意义的诡异刺青。兰登凭据戒指认出这是他最敬爱的导师彼得所罗门——一位闻名的共济会会员和善士的手,也辨识出这个手势与其上的刺青联合在一起是表示一种标记,旨在将受邀者引入一个掉已久的玄妙天下。兰登意识到彼得所罗门已被人暴虐地绑架,他若想救出导师,就必须担当这个重担。

这本书深深吸引了我,让我爱不释手。我津津有味得看着……咦?什么叫?哎,原来是那调皮的肚子。哎!只好买回家逐步看了。回家我看书到晚饭来不及吃,这大概便是一本好书的魅力吧。

看书的日记 篇3

今天我借啦好几本书,我决定两天看完。但是,这些书必须在明天早上还。所以,我使出了杀手锏:快速阅读。

我先开始看了三毛,三毛这本书,上半部分是图画,下半部分是文字。我先扫一眼图画,然后再看文字。就这样,三毛这一本书,很快就看完啦。

接着便拿起来同学借我看的《神厨小福贵》看起来。《神厨小福贵》这本书。有人物介绍,我先看了人物介绍,然后便阅读起来。这本书,是每一句话配一个图画。十分有意思。我用出来我的最佳速度。刷、刷、刷、刷、刷。一会儿,这本书也被我看完啦。

今天,我看完两本书。收获还不少呢。

看书的日记 篇4

今天我才刚踏入室内,一阵书香扑鼻而来,我喜欢这个味道,然而我更喜爱这里,这个令我魂牵梦萦的地方——图书馆。这里大小适中、桌椅整齐、馆藏丰富,它是可以让我徜徉于学海的好地方。

图书室内清晰的灯光,照在一排排井然有序的书架上,彷彿打上了镁光灯般,那样的迷人,让我不禁深陷其中。比起图书室的新书,我更喜欢陈年的旧书,泛黄的书页,像是在述说着它过去的历程,淡淡的霉味,使我更想深入了解书中的真性情。

我享受找书的时光,能悠闲地来回穿梭在林立的书柜中探险,慢慢的、慢慢的,一点一滴的挖掘出图书室里珍藏的宝贝,这里是知识的宝库,那些是我所发现的宝藏,我可以学到老师没教的事,更可以了解自己不懂的词,不只这样,这儿还有许许多多的书等着我们去品尝。

我喜欢这里,我喜欢图书馆的气息,我喜欢听翻书的沙沙声,更喜欢享受阅读时的宁静片刻,我喜欢这里的所有物品,也很喜欢自己在这里所做的每件事,在这里,对我来说是个无忧无虑的快乐天堂,在我心目中,这里是校园中最宁静,也是最有知识的地方。

看书的日记 篇5

今天天气真热,我想去新华书店看看书,还可以感受一下里面的凉爽。于是我就和爸爸兴高采烈的来到书店。

书店里的人真多呀!书店里的书一定很多,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人被吸引过来呢?我来到三楼的少儿天地,找到我最喜欢看的《笑猫日记》,找个安静的地方开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一个黑色的下午两点二十八分发生了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笑猫在地震后寻找自己的孩子和虎皮猫。在寻找的路程中他遇到了新的朋友:黑骑士和公爵。他们舍己为人,在救人的时候不幸被钉子划破了肚子,最后还是和笑猫一起找到了自己的孩子和虎皮猫,但黑骑士和公爵最后牺牲了。故事内容不仅精彩里面还有很多的好词好句,让我大开眼界。

书店真是一个知识的宝库,我们可以在里面尽情地学习,我爱看书。

看书的日记 篇6

今天,小明在华中书店买了一本《我的爸爸是吸血鬼》,一听就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小明放学走在路上看书,他边走边看,前面有一个电线杆,小明的头咚一下撞到了电线杆,撞得小明眼冒金星。

回到家,小明也在看书,妈妈喊了几遍小明吃饭,小明都没动。当妈妈快生气时,小明才来吃饭。小明一边看书一边吃饭,妈妈说:吃饭的时候是不可以看书的,对眼睛不好。小明不高兴地说:我就要看。

晚上,到了该睡觉的时候,小明躺在床上也舍不得把书放下,还看得哈哈大笑呢。

过了一段时间,小明发现自己看不清黑板上老师写字了,心里非常害怕,小明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妈妈带小明看眼睛,连03的也看不清楚,没有办法小明只得带上了眼镜。

小明心想:真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看书时也要养成良好的习惯。

看书的日记 篇7

一天,妈妈说带我去少儿图书馆,我高兴极了。妈妈带我进了一个小巷子,像走迷宫一样左拐右拐,终于,我看见的一个高大的四层楼,哇。终于到了。刚进大门,我就看见有好几个小朋友抱着一大袋子的书往回走,嗯。看来这里的书肯定很好看。

妈妈在服务台给我办理了借书证,一次可以借四本书。我迫不及待的走进大楼,来到了少儿借阅一室。刚进门,就被琳琅满目图书看的眼花缭乱。四周安静极了,大家都在安静的看着自己喜欢的书。我也找到了一个位置,找到了一本书《木偶的森林》翻开一页,我就被书的情节所吸引,时而大笑,时而感动,时而生气。直到图书馆下班,我才放下书。这本书很好看,我把他借走了,还借了《小淘气尼古拉》和《会打猎的猫》。

今天去图书馆真开心,我以后还要来这里看书。

看书的日记 篇8

突然,我看到了一个感人的片段忍不住,呜呜的哭了起来,让我慢慢告诉你是怎么一回事吧。

寒假中,我看了一本书名称叫《虎娃金叶子》,我刚看完一篇故事就忍不住哭了起来,书中的故事是在是太感人了,主要讲:村庄中一位妇女生了一个小孩,却长了六个指头。别全村誉为是不好的象征,要用火烧死,阿妈和他一起逃了出来,他慢慢长大了,他无意中捡到了一只老虎,从此和老虎相依为命一起生活。可是好景不长,没过多少天,遇到了莫爷的手下把虎娃带走了,六指头冒着生命危险救了出来,可是最后,莫爷的手下把他送回村子,金叶子用生命救了。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这让我明白了不是所有的动物都是无情无意的。我还看过沈石溪的好多书譬如:《狼王梦》,《双面猎犬》……好多好多,都让我大开眼见了。

孩子们,热爱看书吧,书籍是你们的第一位老师,你们可以先去读他。孩子们,热爱看书吧,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孩子们,热爱看书吧,在书中可以找到一个真正的自己。孩子们,热爱看书吧,没有一个名人不热爱看书。

看书的日记 篇9

我与妈妈有个约定,就是暑假第一天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已8点多了,我把在洗衣服的妈妈叫出来,让她先带我去书城。

因为第一次一个人单独呆在书城,妈妈一直在车上唠叨个不停跟我说:“不能跟陌生人讲话,不要走出去……”但此时的我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心里想着我等会要看那一本书,过了几分钟终于到了。

刚进大厅,我就直奔三楼少儿区。一看,哇,看书的人可真多,到处都是小朋友。瞧,左边几个妈妈正带着孩子在挑书呢,右边有数不清的小朋友在看书,他们有的坐在小板凳上,有的靠在书柜旁,有的干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顾不得地上有多脏……,没有一个不沉浸在书的海洋里,我急忙跟妈妈说了声再见,就直奔书柜旁,找了我最爱的《查理九世》里的《幽灵列车》迫不及待地翻到第一页,我马上进入了他们惊险而欢乐的世界里,破解了一个又一个的谜团,真相终于水落石出。渐渐地,我忘记了周围的一切,小孩的谈话声、书本翻动的声音、走路的响声……我沉浸在属于自己的欢乐小岛中。

不知过了多久,走廊中响起了妈妈叫我的声音:“妮妮,快回去了,都11点多了!”啊,不知不觉地时间过过好快呀,要是时间老人走慢点就好了,我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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