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国考通知七篇#】在我们所处的社会里,公告通知就像我们的“熟人”。通过微信群、QQ群、口头形式传递公告通知的方式,给人感觉方便快捷,经过我们的精心挑选和编辑我们终于呈现了最新的“国考通知”,为了方便未来阅读建议您收藏本页的网址!
国考通知 篇1
2016国考工业和信息化部面试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5:1的面试比例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与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考生逐一确认,并对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递补,对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进行调剂,确定221人进入面试(具体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1月26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人事教育司;邮政编码:100804;电话:010-68205929):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照片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从高中学历填起,详细到月,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供参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确有困难暂时无法开具的,请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并签字)。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供参考),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报考时有工作但目前处于待业状态的需提供离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报考职位“其他条件”项要求的英语水平、工作经历、文字能力(发表文章)、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考生所提交材料请按照上述顺序摆放,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概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材料已收到。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逾期未寄送材料的,或材料不全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2月25至27日。
地点:理工国际教育交流大厦(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66号,北京理工大学北门内)。
分职位面试安排如下: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和面试成绩各占50%。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将于2月29日对外发布,考生可通过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体检将于2月28日上午进行,届时统一集合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体检费用由我们承担。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1张一寸彩色证件照,并在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及报考职位。考生参加面试当晚22:00前,我们将电话通知当天面试职位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并告知相关要求,当天未接到电话的考生即未进入体检范围。体检或考察不通过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时参加面试,于面试当日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候考室,8:30仍未报到的考生将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会进行考生身份确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和候考时严禁使用通讯设备,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地点,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带走或损毁考试材料,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2.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相关资格确认材料的原件(即寄送材料的原件)。考生对本人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将取消面试资格。
3.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国家公务员局、工业和信息化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同时保证手机畅通,经常查阅报名时所留的电子信箱。
特此公告。
国考通知 篇2
2016年国考青海储备物资管理局面试公告
导语:2016年青海储备物资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上午9:00。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具体内容请看通知:
青海储备物资管理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青海储备物资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15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18809712598@,并同时传真到0971-6136505。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青海储备物资管理局××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15日24时前传真至0971-6136505或发送扫描件至18809712598@。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24日下午2时至4时到青海储备物资管理局机关办公楼2楼劳动人事处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6年2月25日上午9:00开始,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青海储备物资管理局2楼劳动人事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胜利路40号青海储备物资管理局,考生可从西宁火车站乘坐1路公交车至“西宁浴池”站下车,向西20米路北即到。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于2月26日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点在青海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 0971-6155979(电话)
0971-6136505(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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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 待业证明(样式)
4.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青海储备物资管理局
2016年2月4日
国考通知 篇3
2016国考国家旅游局面试公告
国家旅游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国家旅游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15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wchen@cnta.,并同时传真到010-65201900。
2.标题统一按“XXX确认参加国家旅游局XXX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15日24时前传真至010-65201900或发送扫描件至wchen@cnta.。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2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干部处收,电话010-65201926,邮编100740。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6年2月29日上午和下午进行。
1、2月29日上午
报考0401001001旅游促进与国际合作司国际关系处副主任科员职位和0401002001规划财务司产业促进处(科技与信息化处)主任科员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2月29日下午
报考0401003001监督管理司旅行社与导游管理处副主任科员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分别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家旅游局503会议室(先在国家旅游局北门传达室集中等候,工作人员统一领入)。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后,我局将电话通知考生,未入选者不再通知。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于当天上午7点30分在国家旅游局北门传达室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当天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国家旅游局承担。
(三)考察
我局将组成专门考察组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安排拟录用人员在我局相关部门见习1个月(见习期内我局负责安排住宿,给予适当补助)。考察有不适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不予录用。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通知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应对所提供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隐瞒影响录用病史行为的报考者,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请按照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考生不得使用手机、电子记事本、计算器、字词典等工具和设备,违反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联系方式:010-65201926、65201910(电话)
010-65201900(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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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人事司
2016年1月21日
国考通知 篇4
2016年国考司法部面试公告
导语:2016年司法部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26日、27日进行,每日上午9∶00,下午13∶30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2∶3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具体内容请看通知:
司法部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司法部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18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sfbjgc@,并同时传真到010-65153634。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司法部××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方式、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6年2月18日17时前传真至010-65153634或发送扫描件至sfbjgc@(原件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6年2月1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2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背面注明姓名)。
7.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三、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于2016年2月25日、26日、27日进行,每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00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2∶3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面试报到地点:司法部机关南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参考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特2路、特12路、44路朝阳门南站下。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1。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2.2月27日21:00之前将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有关体检事项,体检时间拟定于2月28日上午7:30。届时统一前往,请合理安排行程。体检费用由我部承担。
联系电话:010-65153631 传真:010-65153634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点击下载>>>
1.2016年度司法部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a.xls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aq.doc
3.同意报考证明(样式)ed.doc
3.同意报考证明(样式)ed.doc
司法部政治部
2016年2月4日
国考通知 篇5
2016年国考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面试公告
导语:2016年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上午9:00。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具体内容请看通知:
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14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1078131661@ ,并同时传真到0431-85575113。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XXX(单位)××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14日24时前传真至0431-85575113或发送扫描件至1078131661@。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一)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月14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上午集中进行,即2016年2月24日上午9:00—11:30在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6楼小会议室进行,请考生提交以下材料原件:
1. 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原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原件。
4. 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原件。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原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6.奖励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审查结果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6年2月25日上午9:00进行,请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长春市朝阳区自由大路1270号吉储大厦)6楼会议室。
乘车路线:在长春火车站乘6路、66路或306路公交车到自由大路站下车,新友谊商场后侧吉储大厦即到。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我局规定的6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参加面试考生严禁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
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交指定人员统一管理。考生面试后即离开考场。
(三)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遵守保密要求,有作弊行为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同时招录机关对违纪人员情况做好记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备案。
(四)考生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单位负担,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联系方式: 0431-85575113(电话、传真)
0431-85575006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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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2. 同意报考证明
3. 待业证明
4.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吉林储备物资管理局
2016年2月4日
国考通知 篇6
2016国考国家文物局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国家文物局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1月21日24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gwy@sach.,并同时传真到010-56792135。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国家文物局××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1月21日24时前传真至010-56792135或发送扫描件至gwy@sach.。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1月24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 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83号国家文物局人事司(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100009。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16年2月25日上午和2月26日上午进行。
1、2016年2月25日上午
报考0401001001(政策法规司新闻与宣传处)职位和报考0401002001(文物保护与考古司文物保护处)的考生进行面试。
2、2016年2月26日上午
报考0401003001(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社会文物处)职位和报考0401003002(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科技与信息处)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于当日上午9:00开始,请考生于当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六层6003号房间。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可乘地铁5号线在惠新西街北口站下,由B出口出站后往东走1000米即到。附近公交站包括:育慧里站,可乘坐408路、409路、427路、660路、696路、740路等到达;惠新东桥东站,可乘坐119路、361路、594路、983路、特9内环、运通101快线、运通101线、运通102线到达。
五、考察和体检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我们将组织纳入考察范围的考生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联系方式: 010-56792121(电话)
010-56792135(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原标题:国家文物局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附件:
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rar
2.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rar
3. 待业证明(样式).rar
国家文物局人事司
2016年1月14日
国考通知 篇7
2016年国考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面试公告
导语: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2016年录用公务员面试时间为2016年2月27日上午9:00,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报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具体内容请看公告:
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2016年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2016年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2月22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sfbmgjzzc@,并同时传真到010-64016625。
2.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司法部××职位面试”。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方式、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016年2月22日17时前传真至010-64016625或发送扫描件至sfbmgjzzc@。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面试当天(2016年2月27日)上午8:00到司法部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2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背面注明姓名)。
7.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8.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需同时出示以上材料原件。
三、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2016年2月27日上午9:00,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报到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报到地点:司法部机关南门(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参考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站,特2路、特12路、44路朝阳门南站下。
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四、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2月27日21:00之前将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有关体检事项,体检时间拟定于2月28日上午7:30。届时统一前往,请合理安排行程。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4016625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点击下载>>>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附件1-4.rar
1.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待业证明(样式)
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
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