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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消防应急预案2500字

2024-03-15 16:36:04 养老院消防应急预案 养老院消防应急 养老院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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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院消防应急预案【篇1】

一、镇民政办成立敬老院安全事故协调处理应急小组,负责协调处理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社会事务办

二、预案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急性中毒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以及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责任及处理程序

1、安全事故实行敬老院院长负责制。

2、乡镇人民政府为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主体。

3、敬老院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县敬老院安全事故协调处理应急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根据需要向公安、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敬老院本着“先控制、后处理、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在院老人及职工离开危险地区,迅速转移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安全事故

1、敬老院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并及时报告。

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或托人拨打119报警电话。

4、迅速疏散在院老人及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6、发生火灾情形时,敬老院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二)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应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3、发现在院老人及职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

4、有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5、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向乡镇人民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三)煤烟中毒安全事故

1、烧煤取暖的敬老院要改变传统习惯,专职工作人员要等煤燃烧尽再睡觉,不要烧湿煤。

2、加强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3、选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定点进行巡查,尤其是夜间,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4、发现有中毒现象应立即呼救,并打开门窗通风,及时拨打120请求援助。

5、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向xx镇人民政府报告。

(四)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4、事故发生时,应迅速向xx镇人民政府报告。

五、工作要求和纪律

1、xx镇中心镇敬老院遇到突发安全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向镇人民政府和市敬老院安全事故协调处理应急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形严重的,要同时报告平度市市人民政府。

2、xx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其他突发性安全事故按照本预案第三条规定。

养老院消防应急预案【篇2】

为依法依规、科学有效、规范有序地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老人和职工健康和维护服务秩序。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防控指引》、《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等为依据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养老机构服务区域内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病例、密接、次密接等情况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2.启动条件

养老机构应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养老机构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1地方政府已经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立即启动本预案;

2.2新冠肺炎疫情:

2.2.1机构内有在院老年人或在岗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送指定医疗机构诊断或请指定医疗机构上门诊断后显示异常,医生建议转诊治疗;

2.2.2转诊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者疑似病例;

2.3其它相关突发事件:养老机构封闭后,入住老人或工作人员与当地阳性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或次密接情况;任何不服从机构封闭管理制度的外来人员强行进入;在院老年人或在职员工群聚式恐慌情绪;集体食品安全事件。

3.处置措施

本预案启动后,养老机构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机制,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边处理,边上报,留存处理记录,一同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由专业机构开展全面消毒。在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指导下对全体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排查和14天隔离观察。对密切接触者按规定隔离观察;老年人治愈后需返院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老年人被确定为密接或次密接的,应立即对其进行封闭隔离,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做好后续工作;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属于疑似病例或感染确诊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治愈后需返岗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中出现密接或次密接的,也应立即对其进行封闭隔离,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并做好后续工作。

3.1员工管理

3.1.1组织开展员工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3.1.2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相关症状,每日通报监测报表,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情况,员工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或按医嘱自行隔离。

3.1.3工作人员应在养老机构内居住或安排在集中独立场所居住,且尽量安排分散居住在不同房间,出现疑似症状者立即送指定机构就诊。安排在集中独立场所居住的,上下班应保障专门用车,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对于养老机构内从事物业、保洁、陪护、餐饮、运营维护等工作的第三方外包服务人员,落实与养老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同样的封闭管理措施,同要求同封闭同管理。

3.1.4工作人员暂不实行轮班换岗。如机构封闭管理已满三周时间且本地区新增本土病例连续5天每天少于5例的,养老机构根据实际需求可按规范实行工作人员轮班。轮班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绿码、必须提供近15日内未在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的行程轨迹、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在养老机构隔离区域健康观察3天且3天内再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上岗。养老机构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可到当地政府联防联控指定集中隔离点观察3天,之后养老机构保障专用车辆接入院内。

3.1.5养老机构出现突发疫情后准备不足、应对乏力等情况,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报告,由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协调组建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备队伍帮助维护正常运营管理。

3.1.6不信谣、不传谣、相信政府、相信科学。

3.2入住老年人管理

3.2.1每日居室巡查,早晚测量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体温(接触式体温计要做到个人专用。非接触式体温枪应当按照使用要求定期消毒),并做好健康记录,对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立即送指定医疗机构诊断或请指定医疗机构上门诊断。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观察。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等指标监测,规律用药,做好慢性病防控。

3.2.2谢绝家属来访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协助老年人进行网上视频探视。

3.2.3送餐、快递、送药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机构内部,与门房交接并由护理员领取。

3.2.4停止组织一切集体活动,并要求在院老年人之间不搞串访。

3.2.5在院老年人原则不许接回家,监护人强烈要求接回家者,原则上等政府权威部门发布解除疫情后方可回院,回院后应继续做好监测工作。

3.3消毒隔离

3.3.1办公区域、服务场所(包括不限于)的地面、桌椅、物体表面、门把手、水龙头、各种开关按钮、扶手等每日擦拭消毒2-3次;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存放点)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2次。每周晾晒老年人被褥衣服;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老年人打喷嚏、咳嗽、吐痰后,应第一时间对相关区域喷消毒剂杀菌。

3.3.2如有发热病人送医,立刻做好房间消毒隔离工作。

3.3.3做好餐具、用具的消毒工作,严格操作规程,防止病从口入。

3.3.4养老机构要设置医疗隔离观察(室)区、预备用于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医疗隔离观察(室)区,隔离(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下风向;医疗隔离观察(室)区的防疫物资按二级、三级防护配置。

3.4技术培训:对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和入住老年人开展防范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管理服务人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增强老年人健康防范意识。

3.5资料整理归档

3.5.1报告记录;

3.5.2应急处理机构组织形式及成员名单;

3.5.3工作方案;

3.5.4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材料;

4.事件的确认、终止及改进

4.1事件的确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学观察病例、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依法依规确认。

4.2事件的终止: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4.3事件的改进: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5.保障措施

5.1技术保障:依托当地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者协议医疗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小组,负责对防控培训、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养老护理员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5.2后勤保障

5.2.1物资设备供应:建立处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药器械、消杀用品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应包括: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5.2.2通讯信息保障: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突发疫情报告要求,实行零报告制度。

东丰县民政局

养老院消防应急预案【篇3】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做好突发性水旱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2.制定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安徽省抗旱条例》、《安徽省实施办法》、《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主要包括:洪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雨、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地震、恐怖活动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4.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公众参与,军民结合。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防汛抗旱,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二、组织指挥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机制)

1.镇组织机构(防汛抗旱指挥部)

政委:马少剑

指挥长:刘驿

常务副指挥长:张莉

副指挥长:刘佼佼李涛谢佳佳魏晓茜廉清舒贵斌刘志明杜世平茆云龙邵波

成员:陈来军陈新和范国祥关珂邵尉杨劲松陶鹏吴宏新张勇石海基张园园尹双全李瑞傅世超李龙国叶冬梅陈诚张磊邵良宽张广能项德祥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所、镇水利站,由杜世平兼任办公室主任,邵波、陈诚、邵良宽、张广能、项德祥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2.村(居)组织机构(领导组)

成立以村(居)书记为组长,其他“两委”成员和振兴专干为成员的防汛抗旱领导组。

3.实行领导联系指导村(居)防汛抗旱机制

(二)工作职责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职责

(1)政委、指挥长负责全镇防汛抗旱领导和统一指挥工作。

(2)贯彻落实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指令,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险情、灾情并组织实施防汛抗旱、抗洪抢险和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设施的水量,灾前灾后各种应急抢险、工程实施修复、生产救灾等工作,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指挥本镇防汛抗旱调度和协调工作;根据预警需要,发布人员撤离命令;出现汛情、旱情、险情、灾情立即召集指挥部成员制定处置对策,调集抢险救援物资器材,请示上级政府和防汛防旱指挥部调用抢险救援队伍及物资支援。

(4)指挥日常防汛抗旱值班、巡查检查等工作,指挥镇、村两级抢险救援队伍应急突发情况处置,指挥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防汛抗旱工作。

2.镇领导分工负责村(居)机构职责

指挥负责的村(居)防汛抗旱、应急抢险、转移安置、救援等工作。

3.村(居)工作职责

(1)汛(旱)前开展检查,检查水库水塘河流、防汛抗旱救援人员队伍、物资储备,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时整改。要求建立防汛、抗旱台账:分辖区建立涉及全镇:30座小(II)型水库,5条河流(张家店河、思古潭河、张母桥河、洪石河、杭淠主干渠),4个山区村(将军山、高山、长冲、陈河)山坡住户,小(II)型水库主坝下游毗邻住户,沿河5条河流两边的村(居)极易内涝和围困的`住户,辖区内严重居住危房(特别五保户、困难户、留守老人危房)和散乱污小企业危房,农业领域有人居住的简易搭建板房和危房,建筑工地简易板房和高空广告牌及杆线、围挡等公共设施,农业大棚、圈舍等基础设施。

(2)各村(居)会同镇应急、水利、自然资源、住建、民政、农技、畜牧、交通、电力等部门针对辖区内涉及的危险区域类型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

(3)负责汛前汛期隐患排查、巡查和涉及危险区域的重点人群第一时间转移安置(集中安置在村部、学校、卫生室等安置点)。

(4)各村(居)针对辖区内危险区域类型明确责任人负责。

4.镇直相关单位职责

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队伍参加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水利站:负责协同村(居)和镇领导分工负责村级30座小(II)型水库落实“三措施(监测预报、调度方案、应急预案)一要害(行政责任人、巡查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河长行政责任人做好隐患排查、巡查、应对隐患处置、水位监测、指挥部办公室等防汛抗旱工作。

自然资源中心所:负责并协同4个重点山区村(将军山、高山、长冲、陈河)山坡住户排查和防山体滑坡转移安置工作。

规建办:负责并协同村(居)建筑工地简易板房住人安全和转移及高空广告牌、公共设施隐患整改、警示标识工作;负责指导灾后房屋鉴定、重建规划等工作。

农技、畜牧、林业:负责统计掌握农业洪涝、旱灾情况;负责农业生产救灾指导和技术服务,做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和生产恢复工作;负责并协同汛期村(居)在经果林、稻田养虾、养殖场、木材加工厂等农业领域住人简易板房、危房转移安置;及时做好防汛抗洪所需毛竹、杉木等的调拨和供应工作。

应急所:负责并协同村(居)涉及工业企业住人简易板房人员安置转移、防汛救灾工作;监督、指导和协调汛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汛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及时负责受灾统计上报。

民政办:负责并协同村(居)针对五保户、低保户危房排查及人员安置转移,汛期涉及敬老院、民营养老院、幸福院老人安全工作;对受灾群众实施救助安置。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党政办:负责协助指挥长、常务副指挥长协调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抗旱工作,并做好后勤保障。

中心学校: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在汛期学生上学、校车、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群租房防汛安全工作。

供电所:负责汛期电力设施隐患排查和损毁抢修工作,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交通:负责并协同村(居)在汛期重点危险区域桥梁、路段警示标示和恢复畅通工作。

三、物资准备

(一)镇政府

1、重大防汛物资:与安徽天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国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3台挖机、3台铲车和5辆运输车,确保汛期应急抢险和救援。

2、一般防汛抗旱物资:镇政府投入约5万元集中采购:铁锹40把、铁镐20把、雨衣40套、胶鞋40双、救生衣40套、手电筒50盏、绝缘手套10副、编织袋1000条、救生绳200米、机动橡皮艇1只。确保物资专室存放,及时开展应急抢险和救援。

3、生活物资:镇政府日常储备生活必需物资矿泉水100箱,方便面30箱,并与镇世纪联华一百超市签订意向协议书,保障应急期间生活物资供应。

(二)村(居)

准备常规物资:雨衣、胶鞋、手电筒、救生绳等其他必要防汛抗旱生活物资,确保物资专室存放。租用转移车辆,设置临时安置点(村部、学校、卫生室等场所),明确10人以上抢险或人员转移队伍。

四、组建应急队伍

1、群众抢险队(50人):与六安市鸿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意向合同组成群众抢险队伍在重点领域发生险情时由政委或指挥长统一调遣。

2、镇村干部抢险队(62人):分片指挥,以工作片片长为队长。组建由工作片领导、联村干部和村(居)干部构成的应急队伍,共同开展工作片辖村在汛(旱)期重点村重点领域抢险救援工作。(陈河工作片19人、埠塔寺工作片25人、施桥工作片18人。分片名单及手机号码附后)

3、机动抢险队(18人):组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机动队伍,由政委和指挥长统一调遣。(名单、手机号码附后)。

五、成立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组

(一)人员转移组:按照政委和指挥长统一指挥,分片分村转移沿河内涝人员、山区山坡防滑坡住户人员和涉及农村居住严重危房、农业领域设施居住严重危房、散乱污小企业居住严重危房的人员。施桥片:(组长:李涛,成员:施桥工作片队伍);陈河片:(组长:刘佼佼,成员:陈河工作片队伍);埠塔寺片:(组长:张莉,成员:埠塔寺工作片队伍)。

(二)水利及交通设施抢险组:按照政委和指挥长统一指挥,组织抢修全镇辖区内30座小(II)型水库的溃坝、4条河流2条干渠的溃堤和交通领域桥梁、重点路段的冲毁及山体的滑坡。组长:李涛、杜世平、刘志明,成员:专业队和安徽天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国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相关人员。

(三)现场管控组:负责人员转移过程中、以及安置点现场秩序管控。组长:廉清、陈来军,成员:派出所民警和城管工作人员。

(四)医疗卫生保障组:负责汛期卫生防御和突发性医疗救助工作。组长:张莉、茆云龙,成员:卫生院、计生办、村(居)卫生室工作人员。

(五)灾情统计组:负责全镇因汛(旱)受灾情况统计上报。组长:舒贵斌、邵波,成员:应急所、镇直相关单位负责人、村(居)负责人。

(六)信息收集、宣传组:负责防汛抗旱信息收集上报和宣传工作。组长:魏晓茜,成员:李昂、耿良婷、张园园、李苗苗。

(七)后勤保障组:负责安排被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和所有参与防汛抗旱人员生活保障。组长:杜世平,成员:党政办、村(居)相关人员。

(八)安置点服务组:负责在镇内易受灾村的安置点工作(陈河村陈家河学校、栗树村村部、岗店村岗店小学、河口村老村部),并做好安置点的生活保障、卫生服务等工作。组长:邵波,成员:党政办、民政办、村(居)相关人员。

六、监测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监测预警。易发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山区的行政村,镇自然资源中心所必须确定村(居)相关责任人监测预警,一旦可能发生险情,立即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相关责任人落实转移人员。

(二)水利工程监测预警。水利站和相关行政责任人对30座小(II)型水库和4条河流2条干渠等防洪工程管理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三)沿河住户内涝监测预警。村(居)对4条河流2条干渠沿线极易内涝村庄和住户明确相关责任人落实监测预警,一旦可能发生险情,立即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和相关责任人落实转移人员。

(四)危旧房屋监测预警。村(居)对有人居住的危旧房屋必须确定相关责任人监测预警,一旦可能发生险情,由相关责任人落实转移人员。

(五)台风灾害监测预警。镇防指办根据区水文、气象部门的台风预报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

(六)干旱灾情预警。镇水利站、各村(居)根据辖区内水库、水塘、河流储水情况及气象情况,掌握实时旱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影响范围及程度,采取分段供水、调拨用水等措施。

七、应急响应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和Ⅳ级(蓝色)应急响应行动。

(一)Ⅰ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特别重大灾害(接到强台风警报,强降雨和超汛情警报、发生特大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透墒雨)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1、镇、村干部深入工作一线,重点安排好转移人员及生活;组织强化抗旱工作,统一调度和管理现有水资源,特殊情况下采取送水方式保障群众用水;

2、抢险队伍快速反应抢险;

3、对各类住人危房、沿河内涝村庄、防山体滑坡住户进行“联防”巡查和转移;

4、及时上报汛情、旱情、工情、灾情、民情等防汛抗旱动态信息。

5、镇村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及时宣布汛(旱)灾情,维护社会秩序。

镇政委和指挥长部署防汛抗旱抢险工作,根据有关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水库、重要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旧房巡查,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调拨供水方式,调拨防汛抗旱物资。

(二)Ⅱ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重大灾害(接到进入紧急防汛防台指令和发布暴雨或台风警报、发生严重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透墒雨)时,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1、抢险应急队伍集结待命,抢险物料、机具等准备就绪;

2、开展建筑工地、易涝点安全排查,适时停工和撤离人员;

3、汇总上报汛(旱)受灾情况、人员转移,抢险队组织、防汛抗旱物资、避灾场所使用等情况。

镇政委和指挥长部署防汛抗旱抢险工作,根据有关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水库、重要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旧房巡查,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调拨供水方式,调拨防汛抗旱物资。

(三)Ⅲ级应急响应行动。当出现较大灾害(接到上级防汛指挥部发布防汛防台指令和正式发布暴雨或台风消息;发生中度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时,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1、广泛告知气象信息,提醒群众和有关企业做好防汛抗旱准备;

2、各水库巡查责任人将洪涝灾害可能明显影响地区的水库水位降到规定水位以下;

3、做好各类危房、小(II)型水库、河流、山体滑坡、户外设施的检查巡查和加固措施,并做好人员转移撤离准备工作。

镇政委和指挥长部署防汛抗旱抢险工作,根据有关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水库、重要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旧房的巡查;调拨供水方式,调拨防汛抗旱物资。

(四)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当气象通告可能有大暴雨或台风影响、发生轻度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时,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1、密切关注台风、降雨天气动态;

2、组织对水库、河流巡查防守,疏通渠道并对各类危房、山体易滑坡点等进行检查;

3、对有关农业生产进行合理安排,做好作物抢收、自提供水、落实农业大棚防汛抗旱措施。

Ⅳ级可视同Ⅲ级预警。

八、预警解除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当接到上级有关部门的预警信息或立足本镇实际,及时发布解除预警和人员撤退信息。未接到解除预警和人员撤退信息确保在岗在位。

九、后期处置

镇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部门配合参加防办日常工作。

(一)善后工作。发生水旱灾害后,由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做到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毁损房屋的恢复重建补助,切实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由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疗防疫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疫区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传播、蔓延;由水利站负责在汛期结束或洪水退去后,组织人员做好水毁修复前期工作,提出水毁修复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力争在下一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由应急所负责受灾情况统计上报以及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由农综站、中心学校、国土所、建设所等相关部门做好恢复生产、校园复课、房屋重建等工作,确保在灾情后群众生产生活有序进行。

(二)总结评估。镇防办应针对当年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提高防汛抗旱工作水平。

养老院消防应急预案【篇4】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各级政府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老人等工作。

(一)通讯组:组长:,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及时告知全体院民,逃离现场)。

(二)灭火组:组长:,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院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驻院区医生),成员:,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院民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成员:,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栋居住院民的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

养老院消防应急预案【篇5】

为有效降低我区养老机构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切实加强对养老机构的安全管理,结合我区养老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精神,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的思想,防范于未然;切实保障养老机构老人们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遇到安全突发事件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助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责的原则;坚持依靠群众,预防为主,果断处理,积极处置的原则;坚持积极主动和及时、合理处置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是通过对养老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对象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人员和供养及服务老人的安全防护能力;二是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定时定期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养老机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防范措施

(一)排查危险源,建立安全突发事件事故资料数据库

针对易发生安全突发事件事故的养老服务供养机构要逐一进行排查,排除安全隐患,根据养老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地质状况,院内供电线路布设、生活设施等情况,重点建立有关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

(二)掌握老人动态,加强疏导和教育

各养老机构,特别是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平时要对老人进行心理疏导和加强安全常识教育,使他们掌握应对安全突发事故的基本常识和防范意识。

(三)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注重防范于未然

1、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

2、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3、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格把好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不购买变质和不卫生食品,以防食物中毒,做到卫生、安全、可靠。

4、冬季要加强供养和服务对象的`取暖安全,检查取暖设备是否正常,有无违规使用取暖设备。

5、保持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6、指定工作人员定时对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尤其在夜间,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

7、坚持岗位目标责任制,落实管理人员带班和入住老人轮班制度,遇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8、勤洗勤晒衣被,防止病毒侵身。

9、禁止乱拉乱接电源,堆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在床上吸烟等。

10、加强厨房的管理,做到人走火灭,禁止在不安全地方生火取暖,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11、如发生老人争吵,应及时规劝教育,防止发生打架斗殴。

12、遇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不要让老人外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13、加强对菜刀、镰刀、锄头等利器工具以及农药、消毒液等物品的管理,防止发生伤害及中毒事故。

14、建立和完善请假制度,管理人员每天要清点人数,防止老人走失现象发生;加强来访人员登记工作,防止外来暴力侵害和偷盗事故的发生。

15、建立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台账,安全检查台账需明确记载检查日期、参加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或计划整改方式、整改或计划整改完成时间。

五、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养老服务机构应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并迅速向乡镇、街道及区民政局报告;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2、在火灾事故中要做到“熟练掌握“三知、四会”即:

(1)知道单位内部消防设施位置;

(2)知道疏通道和出口;

(3)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

(4)会组织疏散人员;

(5)会扑救初起火;

(6)会穿戴防护装备;

(7)会操作消防器材。

3、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使用方法:

(1)拔销子;

(2)握管子;

(3)压把子;

(4)左右喷。

(二)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或传染病现象,养老机构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应迅速拨打120救助电话,食物中毒可先送就近医院抢救,危重人员转送上级医院治疗,尽最大努力保障他们的生命安全。

2、迅速向乡镇、街道及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区民政局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市场监督部门检验。如是食用养老机构外食物所致,也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传染或致毒食物人员的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有人触电应马上赶到现场并切断电源。

2、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人体或导电物体接触伤者,应用绝缘的物体挑开线头。

3、立即进行人工急救,并通知医务人员马上进行抢救或送医院急救。

4、查明事故原因并记录。

(四)治安案件应急预案

如发生治安案件,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老年人之间或者老年人与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发生争吵、斗殴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如有养老机构以外的人员介入,应及时报110处理,并保护好现场。

2、迅速向乡镇、街道及区民政局报告,由乡镇、街道指派相关人员协助调解。

3、工作人员在制止争吵、斗殴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劝。

4、养老机构应积极协助有关单位查清事件原因并记录,必要时通知家属协助处理。

(五)老人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如老年人发生意外事故,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最快时间赶到老人所在现场,判断老年人实时状态,第一时间做好救护和保护,避免老年人受到二次伤害。

2、立即通知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视情况紧急处理。

3、尽快通知老年人的家属。

4、若情况危急速打急救电话120。

5、及时对此事件进行分析,如有养老机构自身原因,应及时进行改进,避免造成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六)养老机构防汛应急预案

如养老机构在汛期发生被淹事件,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以最快的时间赶到老人所在房间或现场,判断被淹的状态,了解周边和汛期发展状况,采取措施,避免老人受到财产损失和人生伤害。

2、迅速向乡镇、街道及区民政局报告。

3、及时对防汛情况进行分析,如养老机构无法继续居住,尽快通知老人家属,并联系防汛安置部门。

4、妥善转移老人,有条件的老人当面转交至家属,由家属进行安置,无法联系家属的将老人转移至政府安置点,并派专人对老人进行跟踪服务,确保老人安全渡过汛期。

(七)其它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其他事故,养老机构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如发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乡镇、街道及区民政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相关材料备案。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

5、妥善处理事故。

六、主要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内突发事件发生,应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向乡镇、街道和区民政局以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事故发生30分钟以内),并做好稳定工作。

3、及时成立事件调查小组,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乡镇、街道和区民政局以及相关部门。

4、召开老年人以及相关人员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稳定老年人情绪,做好事故后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5、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6、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以及所产生的后果,对照目前养老机构的基本情况,进行必要整改,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养老院消防应急预案【篇6】

一、指导思想

围绕“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各项权益。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老年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属地管理,协同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设立全区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全区民政系统的养老服务机构防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区民政局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成员:

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区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传达、贯彻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配合上级开展工作,指导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的救援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三个应急工作小组:

1、抢险救援应急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负责民政系统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发生后的抢险救援工作,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协调镇(街)及有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的救援处置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负责因防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损失统计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

2、疏导疏散安置组

组长:

副组长:

负责养老服务机构养人员的疏导疏散和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镇(街)及养老服务机构做好公共财产和抢险物资的安全保卫,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后勤保障督导宣传组

组长:

副组长:

负责救援救助资金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分配工作,确保养老服务机构人员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医、有安全住所;负责对外联系和信息发布工作。

四、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1、接到养老机构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后,民政局系统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局进入紧急状态,取消在职人员休假、双休日、假日和公务出差,全力抢险救援工作。

2、民政局防安全应急工作小组接到领导小组命令后,按照各自职责要求,立即前往事发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救援救助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区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迅速收集汇总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并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汇报。

4、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

5、落实上级领导对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防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的指示、批示。

6、加强与区政府应急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及时发布工作进展和事件处置信息。

五、组织纪律

民政局机关全体人员和直属单位应有“安全工作一盘棋”的全局意识,服从局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配。各组工作由组长负责召集人员、分配工作任务,各小组人员应服从组长的领导,并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组织分配下达的任务。不服从领导以及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或严重影响的,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预案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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