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养老院消防应急预案4篇#】预防灾害从头抓,大难临头不用怕,应急预案的完善需要考虑不同地域的特殊抢险条件和情况。应急预案不仅仅是纸上计划更是实践出真知的过程,您在寻找好文章吗一定要看看“养老院消防应急预案”,感谢您的阅读同时也请收藏本文以便后续查阅!
养老院消防应急预案 篇1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院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工作组组长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院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等工作。
(一)通讯联络组:
组长:
成员:
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院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广播告知全体在院人员,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
组长:
成员:
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院各办公室、宿舍、厨房、活动室、医务室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人员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楼层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人员紧急疏散中的安全;负责逃生途径与办法的培训与指导;宿舍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告知老人,负责老人疏散与逃生。
养老院消防应急预案 篇2
为依法依规、科学有效、规范有序地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老年人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延扩散,保护老人和职工健康和维护服务秩序。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防控指引》、《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二版)、《零星散发区域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三版)等为依据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养老机构服务区域内出现确诊病例、无症状病例、密接、次密接等情况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2.启动条件
养老机构应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养老机构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1地方政府已经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立即启动本预案;
2.2新冠肺炎疫情:
2.2.1机构内有在院老年人或在岗员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送指定医疗机构诊断或请指定医疗机构上门诊断后显示异常,医生建议转诊治疗;
2.2.2转诊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或者疑似病例;
2.3其它相关突发事件:养老机构封闭后,入住老人或工作人员与当地阳性病例、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或次密接情况;任何不服从机构封闭管理制度的外来人员强行进入;在院老年人或在职员工群聚式恐慌情绪;集体食品安全事件。
3.处置措施
本预案启动后,养老机构按照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机制,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边处理,边上报,留存处理记录,一同报上级主管部门。不得迟报、瞒报、漏报;老年人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由专业机构开展全面消毒。在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指导下对全体老年人及工作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排查和14天隔离观察。对密切接触者按规定隔离观察;老年人治愈后需返院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老年人被确定为密接或次密接的,应立即对其进行封闭隔离,并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做好后续工作;工作人员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属于疑似病例或感染确诊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立即根据疫情监测要求报告相关部门,在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集中医学观察,协助开展全面消杀。治愈后需返岗的,应经14天隔离观察并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重新进入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中出现密接或次密接的,也应立即对其进行封闭隔离,及时上报当地政府或卫生部门,并做好后续工作。
3.1员工管理
3.1.1组织开展员工进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3.1.2要求做好自身防护,每日监测员工体温和相关症状,每日通报监测报表,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情况,员工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或按医嘱自行隔离。
3.1.3工作人员应在养老机构内居住或安排在集中独立场所居住,且尽量安排分散居住在不同房间,出现疑似症状者立即送指定机构就诊。安排在集中独立场所居住的,上下班应保障专门用车,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对于养老机构内从事物业、保洁、陪护、餐饮、运营维护等工作的第三方外包服务人员,落实与养老机构其他工作人员同样的封闭管理措施,同要求同封闭同管理。
3.1.4工作人员暂不实行轮班换岗。如机构封闭管理已满三周时间且本地区新增本土病例连续5天每天少于5例的,养老机构根据实际需求可按规范实行工作人员轮班。轮班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绿码、必须提供近15日内未在中高风险地区逗留的行程轨迹、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在养老机构隔离区域健康观察3天且3天内再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上岗。养老机构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可到当地政府联防联控指定集中隔离点观察3天,之后养老机构保障专用车辆接入院内。
3.1.5养老机构出现突发疫情后准备不足、应对乏力等情况,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报告,由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协调组建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应急预备队伍帮助维护正常运营管理。
3.1.6不信谣、不传谣、相信政府、相信科学。
3.2入住老年人管理
3.2.1每日居室巡查,早晚测量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体温(接触式体温计要做到个人专用。非接触式体温枪应当按照使用要求定期消毒),并做好健康记录,对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人员立即送指定医疗机构诊断或请指定医疗机构上门诊断。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观察。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等指标监测,规律用药,做好慢性病防控。
3.2.2谢绝家属来访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协助老年人进行网上视频探视。
3.2.3送餐、快递、送药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机构内部,与门房交接并由护理员领取。
3.2.4停止组织一切集体活动,并要求在院老年人之间不搞串访。
3.2.5在院老年人原则不许接回家,监护人强烈要求接回家者,原则上等政府权威部门发布解除疫情后方可回院,回院后应继续做好监测工作。
3.3消毒隔离
3.3.1办公区域、服务场所(包括不限于)的地面、桌椅、物体表面、门把手、水龙头、各种开关按钮、扶手等每日擦拭消毒2-3次;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存放点)及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2次。每周晾晒老年人被褥衣服;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老年人打喷嚏、咳嗽、吐痰后,应第一时间对相关区域喷消毒剂杀菌。
3.3.2如有发热病人送医,立刻做好房间消毒隔离工作。
3.3.3做好餐具、用具的消毒工作,严格操作规程,防止病从口入。
3.3.4养老机构要设置医疗隔离观察(室)区、预备用于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医疗隔离观察(室)区,隔离(室)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厕所的单人房间,并处于养老机构下风向;医疗隔离观察(室)区的防疫物资按二级、三级防护配置。
3.4技术培训:对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和入住老年人开展防范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管理服务人员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增强老年人健康防范意识。
3.5资料整理归档
3.5.1报告记录;
3.5.2应急处理机构组织形式及成员名单;
3.5.3工作方案;
3.5.4调查及检验、诊断记录和结果材料;
4.事件的确认、终止及改进
4.1事件的确认: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学观察病例、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依法依规确认。
4.2事件的终止: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规定程序,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4.3事件的改进: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5.保障措施
5.1技术保障:依托当地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者协议医疗机构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小组,负责对防控培训、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案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养老护理员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5.2后勤保障
5.2.1物资设备供应:建立处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医药器械、消杀用品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应包括: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5.2.2通讯信息保障: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突发疫情报告要求,实行零报告制度。
东丰县民政局
养老院消防应急预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围绕“零事故、无伤亡、保平安”的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养老机构安全隐患等突发事件的发生,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各项权益。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老年人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
(二)坚持属地管理,协同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设立全区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全区民政系统的养老服务机构防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对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区民政局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成员:
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区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传达、贯彻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配合上级开展工作,指导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的救援处置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三个应急工作小组:
1、抢险救援应急协调组:
组长:
副组长:
负责民政系统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发生后的抢险救援工作,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协调镇(街)及有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的救援处置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负责因防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损失统计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
2、疏导疏散安置组
组长:
副组长:
负责养老服务机构养人员的疏导疏散和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镇(街)及养老服务机构做好公共财产和抢险物资的安全保卫,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后勤保障督导宣传组
组长:
副组长:
负责救援救助资金和物资的筹集、管理、分配工作,确保养老服务机构人员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病能医、有安全住所;负责对外联系和信息发布工作。
四、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1、接到养老机构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后,民政局系统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局进入紧急状态,取消在职人员休假、双休日、假日和公务出差,全力抢险救援工作。
2、民政局防安全应急工作小组接到领导小组命令后,按照各自职责要求,立即前往事发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救援救助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区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迅速收集汇总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并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汇报。
4、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
5、落实上级领导对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防安全事件处置工作的指示、批示。
6、加强与区政府应急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及时发布工作进展和事件处置信息。
五、组织纪律
民政局机关全体人员和直属单位应有“安全工作一盘棋”的全局意识,服从局防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配。各组工作由组长负责召集人员、分配工作任务,各小组人员应服从组长的领导,并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组织分配下达的任务。不服从领导以及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后果或严重影响的,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预案发布之日起生效。
养老院消防应急预案 篇4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各级政府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老人等工作。
(一)通讯组:组长:,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及时告知全体院民,逃离现场)。
(二)灭火组:组长:,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院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驻院区医生),成员:,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院民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成员:,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栋居住院民的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