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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版劳动合同(系列十篇)

2023-12-30 10:51:07 劳动合同

【#实用文# #常用版劳动合同(系列十篇)#】当人们生活在法治社会中时,合同具有保障我们应有权利的正当性和合理性。一份规范的合同应当注意以下要素:合同主体的明确和合法性、合同目的的明确和合法性、合同内容的明确和合法性、合同约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合同约定的公平合理原则等等。为了满足您的需求,栏目小编特别为您选取了这份称为“常用版劳动合同”的合同,希望您对此满意,并且在追求卓越、共同实现梦想的道路上获得成功!

常用版劳动合同 篇1

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劳动者)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前天。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报酬:

甲方于每月日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为:元月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甲方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地方有关规定乙方缴纳社会保险。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

七、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确,按新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常用版劳动合同 篇2

1.劳动合同期满之前,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下列情况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上岗条件的。

②职工不履行劳动合同,经企业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③职工被除名、开除、辞退、以及被劳动教养、判刑的。

④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具有劳动能力,企业分配适当工作,本人不服从的。

⑤经有关部门批准企业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5.下列情况企业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有关规定的。

②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符合评残等级的。

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况职工可以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①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企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②企业不能按照劳 动合同规定,保证支付劳动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以上的。

③企业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

④经批准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⑤经企业同意自费考入大中专院校学习的。

7.下列情况职工不得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①由企业公费培训没有达到协商规定服务期限的。

②在企业中担任重要生产经营、科研任务,任务未完成的。

8.劳动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10.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一方,违反劳动合同,对厂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常用版劳动合同 篇3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每一份劳动合同都是劳动者享有合法权益的保障,也是用人单位确保正常经营的重要法律文书。本文将详细探讨劳动合同的定义、重要性以及其内容和要素等方面的内容。

首先,劳动合同的定义是什么?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一种法律关系。它是用人单位依法聘用劳动者,约定劳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一种重要法律文书。

其次,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它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定文书。劳动合同作为一份法律约束双方行为的协议,可以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工资、工时、休假等基本权益,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实现。其次,劳动合同有利于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工作期限等要素,为用人单位的正常经营提供法律保障。另外,劳动合同也有助于规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要点呢?首先,必须明确约定双方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需要提供自身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劳动者需要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性别等。其次,劳动合同应该明确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条件。这包括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方面的约定。此外,劳动合同还需要明确约定劳动者的报酬和福利待遇,如工资、绩效奖金、社保、补贴等条款。最后,劳动合同也要涵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约定双方在合同期限内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具备哪些要素?首先,合同双方应当是具备相应的法定资格的主体。用人单位需要是合法注册并具备进口资质的企业,而劳动者需要是具备合法劳动能力的公民。其次,劳动合同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即劳动双方需自愿达成协议,并且没有被迫或欺骗的情形。再次,劳动合同要求具备明确的约定内容。劳动双方应当对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有明确的约定,避免引起争议和纠纷。最后,劳动合同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的订立、执行以及解除等都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总之,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法律文书。在劳动双方的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的原则,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劳动合同的具体细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约定,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公正。只有以诚信和法律为基础,劳动合同才能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常用版劳动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对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变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劳动合同变更内容:

2、本协议签订后,原劳动合同仍继续履行,但变更条款按照本协议执行。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

合同变更的要件合同变更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

(二)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我国《合同法》第胁迫的方式来欺骗或强制他方当事人变更合同。如果变更合同的协议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则当事人仍然应按原合同的内容履行。①如果当事人对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应视为未变更。此外,合同变更还可以依据法律直接规定而发生。例如,根据《合同法》第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遵守规定

我国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同时在劳动合同中也会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在经过双方的协商后,也是可以变更合同的具体内容,那么在变更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时,双方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的。

常用版劳动合同 篇5

43岁的车女士18年前就到四川泸州市公交总公司从事售票等工作,她对公司也寄予了深厚的感情,可是,刚刚发生的一件事却使她觉得这份感情打了折扣。

20xx年11月20日上午,她在25路公交车售票时,因为失误,收了5张票的钱,却给了乘客4张票,被公司以“票务违纪”解除了劳动关系。她不服,就把企业告上了泸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得到的结果是:维持被诉人泸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对申诉人车女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

记者就此事走访了有关人士,他们的观点是:劳动合同的附件是不容忽视的。因为,在法律上,带有附件的劳动合同是被认可的。依照我国劳动政策相关规定,这些附件也可以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有效证据。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认真研究这些附件。

在这一事件中,哪些是劳动合同的附件呢?

据记者了解,,在其第六章中规定,售票员收钱不撕票或少撕票,收售废票(回笼票)、假票是侵占行为,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关系。

车女士与泸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凡达到《劳动法》中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条款的,可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同时,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应解除劳动关系的条款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这里,泸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管理规定》就是车女士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附件。

可以看出,车女士没有认真研究劳动合同的具体约定,没有吃透劳动合同的附件精神。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由此看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一经签订就要履行,谁违约谁要承担后果。即使是劳动合同的附件,也可以成为双方维权的有效证据。

求职指导:邮件发送简历注意4大潜规则

1。千万不要把只作为附件发出去

首先要提醒求职者的,就是千万不要把简历只放在附件里发出去,因为这在很多时候,都相当 于自己给自己的求职成功率上打了一个折扣。一个职位的招聘信息发出去后,会有大量的应聘邮件塞进邮箱,这对于HR来说简直是对耐心的巨大考验。当他好不容 易熬到打开你的邮件,居然发现还要再打开附件才能看到简历。要知道,打开附件又需要一段“漫长”的时间,很可能就在这段时间里,HR终于不耐烦了,轻点鼠 标“删除”了。

2。对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写简历

如今教写简历技巧的书很多,其实,有一个最简单的窍门,就是对照着用人 单位刊登的职位招聘要求写简历。很多求职者都忽视了这一点,罗罗嗦嗦写了很多,但其中对上用人单位胃口的却很少。用人单位要的是什么,不就是招聘广告上的 那几点吗?所以,研究他的招聘要求是很重要的。

3。用私人邮箱发主题鲜明的应聘邮件

确实,每天都有大量的应聘信件, 放眼望去,满目的“应聘”字眼。要在第一眼就和HR对上,建议在邮件主题上做点文章,突出自己的应聘优势。如要应聘的是市场部经理,对方要求是最好有4A 广告公司经验,而你正好有,那么在邮件主题上就写上“具有5年4A广告公司市场部管理经验”。当然这种邮件是针对用私人邮箱发送的,如果是直接通过招聘网 站上的系统发送,那么对方收到的只能是统一的“应聘**”的字样。所以建议应聘者,如果非常中意对方公司,不妨用自己的邮箱发送简历。

4。在招聘网站填写资料时姓名一栏加上简短的特长自述

如果是用招聘网站系统发送,建议求职者在填写招聘网站的资料,在姓名一栏加上非常简短的特长自述,因为他们是有字符限制的,所以只能是很简短的几个词。所以最好还是用自己的邮箱,发送的时候,可以不用附件形式。

求职指导: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也得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要求员工改为“派遣”身份遭到拒绝,遂在一个月后辞退职工。近日,湖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此案作出裁决,要求被诉公司支付申诉人经济补偿金4500元。

20xx年10月,司机杨某到一家公司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20xx年9月30日合同到期,该公司要求杨某与一家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再由该中心“派遣”至公司工作,杨某不同意,但仍在该公司工作。公司遂于11月提出终止劳动关系,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杨某不服,便提起劳动仲裁。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仲裁处负责人解释,根据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满,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由于该公司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样受劳动法调整。

根据劳动保障部去年下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协商规定。协商不一致,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据此,该公司终止与杨某的劳动关系,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仲裁部门表示,许多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为这样就能在解除劳动关系时“规避”经济补偿金,实际上是徒劳的。

求职指导:劳动者一年最多时签四次劳动合同!

近日哈市公布了统计部门与劳动部门对道外区、阿城区和宾县等区(县)企业开展的劳动保障状况调查情况。结果显示,哈市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青春期的现象比较突出,大多都是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短期劳动合同最严重的甚至一年要签四次。

据介绍,本次共调查了一年的短期劳动合同,用完职工年轻时的黄金年龄段,即行辞退。

对于劳动合同“短期化”的原因,数据分析显示,按照现有的劳动法规,单位在合同期限内辞退员工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而除了在同一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签合同时有具体规定外,法规并没有对签订合同的期限做出具体规定。因此,不少单位为了既方便用人,又不用承担补偿责任,采取了这种“灵活”的办法。

对此,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法制监察处相关人士介绍,哈市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职工的职业稳定感和对企业的归属感,影响了其为企业长期服务的工作热情和职业规划。此外,劳动力流动性较强,劳动者没有长期的职业发展规划,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本人都不愿在人才培训上进行过多的投资,不能形成一批具有专门职业技能的人才,造成了对劳动力的掠夺性使用。而且,劳动者过了“黄金年龄”无保障,必将加剧劳动力市场的失衡,导致“4050”就业人员的增多。

求职指导:签劳动合同“不得结婚”约定无效

律师同志:

我于20xx年6月被某宾馆招收为服务员。在我开始工作时,某宾馆要求我与其签订一份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其中有一条约定我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某宾馆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当时我打工心切,对这一条约定没有太在意,就在合同上签字了。20xx年3月,我与男朋友登记结婚。宾馆负责人得知后,以我违反劳动合同为由,做出解除与我所订劳动合同的决定。请问:某宾馆的这一做法合法吗?

读者:林女士

林女士:

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来看,某宾馆的做法是错误的。

婚姻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出于自愿,就有权结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加以干涉。

我国《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因此,你与某宾馆约定合同期内不得结婚的条款因违反《宪法》和《婚姻法》的规定而无效,对合同双方均没有法律约束力,某宾馆也自然不能以你违反此条约定为由,解除与你所签订的劳动合同。

求职指导: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细微区别分析

一、劳务合同中劳动者不享有社会保险待遇

北京青年报:宋某在北京工作已经3年了,一直在某公司做销售员。公司和她签订劳动合同时说,由于她没有北京户口,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料,她突然患病住院,医药费用去了几万元。这时她才想到自己还没有办理社会医疗保险。她找公司要求按医疗保险的相应标准报销医药费,公司却回答说,你与公司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公司不承担医药费。

点评:

在建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看清与单位建立的是什么关系,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一字之差,在性质上却是相差很大的。劳动合同才受《劳动法》的保护,劳动者才能享有劳保待遇;劳务合同却是一种民事合同,是受《民法通则》与《合同法》调整的,劳动者是不能享受劳保待遇的。

二、国外公司办事处与中籍职工只能签订劳务合同

案例:刘小姐是新加坡某公司驻京办事处员工,月薪四千元。当时刘小姐进公司时,是看到该公司在网上公布的招聘广告才去的。工作四年后,此办事处又招进了一批年轻的员工,这些员工的月薪只有两千多元。为了减少开支,公司解聘了刘小姐。刘小姐不服,向海淀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结果被告知不予受理。

点评:

国外公司办事处在国内没有用人权利,不能与中籍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办事处想招聘职工,必须通过外服公司才行。所以,在此关系中,职工必须先与外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外服公司与国外公司办事处签订劳务输出合同。如果职工没有通过外服公司而是直接与国外公司办事处建立了“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本身是无效的,在实践中劳动仲裁机关不受理此类纠纷,在法院诉讼阶段,法院把这种关系认定为一种劳务关系,而劳务关系是得不到经济补偿的。

三、退休后只能成立劳务关系

案例:

李师傅退休后又被单位返聘,但是他发现这一次单位不再给他上各种劳动保险了,对此他十分不理解,于是就去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认为李与单位之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一种劳务关系,于是驳回了李师傅的仲裁请求;他不服,开始起诉,一审二审都被驳回。此案被中央电视台报道。

同时,也发生相似的一个案例:王师傅退休后被某公司聘用,当时约定的是月薪8000元,20xx年4月至8月这五个月的工资报酬公司一直拖欠不给。于是王师傅就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单位提出了管辖权异议,认为公司与王师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劳动关系,应该先经仲裁才能诉讼,所以请求法院驳回王师傅的诉讼请求。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师傅已经退休,退休后与单位就不能再形成劳动关系,而应是一种劳务关系。所以法院驳回了单位的管辖权异议,依法进行了案件的审理。

点评:

在我国现行实践中,退休后的职工再与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一律以劳务关系对待。虽然这一点在理论上还有争议,但是目前仍然是实践中的惯常做法。

四、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转化为劳务关系

案例:

李先生与北京某有限公司维持了三年的劳动关系,但是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此期间,李先生的月薪是海民初字第599*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被告的管辖异议。

点评:

事实劳动关系本来是一种劳动关系,但是由于它没有书面合同,所以劳动关系中的很多权利义务无法确定,这固然对单位有很多好处,可同时对单位也有很多弊端。对此种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终止,同时由于没有书面合同,单位同时也无法证明两者之间的.具体的关系性质。如果劳动者要求以劳务关系的性质来对待的话,用人单位将会很被动的。

以上四点,仅仅是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在实践中的一点点比较典型突出的区别。其实两者之间还存在有很多相互包容相互转化的关系。这些以后有机会再来谈。

常用版劳动合同 篇6

用人单位(甲方):

员 工(乙方):

本着互相信任、互相监督、互惠互利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就甲方聘用乙方为广州安祺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职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

一、乙方工作部门及职能

1、 在甲方任命的直属领导下尽力尽责地展开工作。

2、 乙方工作部门。

外部市场、协助提升业绩、创造业绩等工作任务,均为乙方的工作职责。

工种或职务)。

二、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

办公用品等。

2、 因市场业务需要,乙方自愿放弃节假日休息,乙方可以调休,或者甲方提供加班补贴。

3、 乙方自愿放弃购买社会医疗保险,由甲方在结构工资中补贴。

三、劳动报酬

岗位津贴餐费补贴 元、住房补贴 元、电话补贴 元、加班补贴 元组成,绩效 元、以上结构工资合计 元。

2、 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3、 甲方每月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可提前或推后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 乙方提成工资:按甲方统一规定的提成比率按月核算,并计入乙方下月工资总额中发放。

四、劳动纪律

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司的《员工守则》,

金济等损失的,须赔偿公司金济损失。

3、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五、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六、 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和义务:

1、 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形象或者利益造成损失;

(乙方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以下情况乙方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

乙双方无论哪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4、乙方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必须考虑甲方的工作状况,推荐或者培养接班手人员,并作好一切事务移交手续;

经济责任的权利;

6、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基本工资结算到聘用终止之日,但红利提成只结算至乙方提出辞职的当天;

任何方式拒绝兑付乙方的工资;

8、由于乙方个人过错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追偿权。

七、违反劳动合同责任:

1、乙方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合同终止,甲方有权扣发乙方当月的工资和当月的提成。

2、甲方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合同终止,甲方无条件结算乙方工资与红利。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辖区劳动管理部门仲裁。

九、本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由乙方入职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附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常用版劳动合同 篇7

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用工关系建立或变更时签订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用人单位的合法利益。劳动合同是劳动法规定的必备条件,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用工关系稳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和工作时间等。

1. 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劳动合同的首要内容是明确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名称和地址。这可以避免合同争议时无法找到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发生。

2. 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劳动关系的时间范围,分为固定期限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两种类型。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双方明确规定了工作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没有明确规定工作期限,劳动关系持续至双方一方提出解除合同。

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的明确可以避免用人单位在工作过程中超出劳动合同规定的范围,确保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工作地点的明确可以避免劳动者被调动至其他地点修改合同内容。

4. 劳动报酬和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等,应按规定支付,避免因劳动报酬问题引发的劳资纠纷。工作时间包括每日、每周的工作时长和调休制度,需要明确规定以避免超时工作和非法加班。

二、劳动合同的形式与签订方式

劳动合同可以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订立。然而,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利益,法律规定特定情况下劳动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1. 书面形式劳动合同

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具备法定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在劳动关系建立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双方当事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2. 口头形式劳动合同

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但容易引发不必要的争议。为了避免纠纷,法律规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应急劳动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依法进行,需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履行法律程序。

1. 变更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确认。变更的内容可以涉及劳动报酬、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等。变更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关系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应通过协商一致或者依法解除,双方当事人应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在到期、双方协商解除、一方提前通知解除等条件下解除。

总结

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和保持劳动关系的基石。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和工作时间等基本内容。劳动合同可以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订立,但为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法律规定特定情况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遵循法律程序,通过协商一致或依法解除,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在劳动合同的保障下,劳动者才能享受到合法的劳动权益,用人单位才能有效管理和维护员工的工作秩序。

常用版劳动合同 篇8

近日,景德镇某国营企业一职工来电反映:大学毕业到该企业工作已半年,负责人以该职工在毕业之初曾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书”为由,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用什么字体。他的很多同学也遇到同样的情况,有的甚至连“就业协议书”也没有。

纠纷多源于缺少一纸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许多劳动纠纷的产生都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最近,熊女士很头疼,财经大学毕业到某单位的广告部负责广告设计,当时老板口头承诺底薪800元,奖金另算,但现在工作不到三个月,老板就溜了。三个月的工资只拿到500元,连档案都不知道该到哪里去要。遭遇同样情况的还有同事7人,另外30多名业务员,既没有底薪,更没有奖金,情况更糟。1月24日,熊女士和同事第三次来到南昌市劳动局仲裁委员会,但是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拿不出有力证据,仲裁委员会认为即使打官司,胜算的概率也很小。

仲裁委员会科长张自立说,目前社会上许多单位都没有按规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少纠纷由此而生,仅南昌市仲裁委员会平均每周都会受理3件以上这样的案件。但是由于拿不出有力的证据,只能忍气吞声,更多的受害人根本连告状的勇气都没有。

劳动合同是把“双刃剑”目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因有三种:一是劳动者文化程度不高,对《劳动法》和劳动合同知道得不多,甚至一无所知;二是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还有一些人不敢向老板提出签约要求。

作为用人单位,因没有签订用人合同而导致的人才流失现象已不容忽视。景德镇一家科研单位近年来就为此颇感头痛,他们每年都会因各种原因“出走”工资单等同样可以证明。

常用版劳动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单位)全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单位地址: 户籍所在地: 省(自治区、市)

委托代理人: 市 县(区) 乡(镇) 村(街)

委托代理人办公地址: 本市(县、区)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陕西省劳动合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为:

A、无试用期;

B、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劳动岗位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和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第三条 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

(从下列A、B、C中选择;无论采用何种标准,每月工资总额均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A、按月工资标准计算劳动报酬,每月工资为? 元 (人民币大写: );

B、按工日工资标准(、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劳动报酬,每工日工资为? 元(人民币大写: );

C、根据乙方完成工作量计算劳动报酬,具体标准为:

等在记工考勤卡上予以记录;甲方项目部应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对记工考勤卡上的记录进行审核、确认。

的标准计算误工费,列入当月工资支付给乙方。

A、每月 日前结算付清上月工资;

B、每月 日前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 ),余款按如下约定结算支付:

A、银行代发:甲方为乙方在银行开立工资结算账户,工资发放均通过此帐户进行;

B、现金发放:甲方直接向乙方发放现金,乙方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并签名确认。

第四条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为 (从下列A、B中选择):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2天。

法规和我省有关规定,合同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甲方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以及双方约定执行,具体如下:

第六条 劳动保护

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甲方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七条 劳动纪律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乙方实行管理,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及时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八条 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⑴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⑵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资格证、上岗证、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⑶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⑷乙方有偷窃、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⑸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⑹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⑴在试用期内的;

⑵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⑶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⑷甲方不能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确保劳动条件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续订的;

⑵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完成的。

5、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5日内,甲方要与乙方进行工资结算,并一次性付清所有未发工资。

第九条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规定如下: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自本合同第三条第。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其他:

第十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双方约定: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它事项

本省规定有抵触的内容,按法律法规和本省规定执行。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常用版劳动合同 篇10

劳动合同法恰恰使得那些富有竞争力的大企业的生存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由此可见,中小企业的大规模没落未必就是中国未来转型改革的困局。

“摸着石头过河”的中国经济正在驶向“深水区”。如果说,前30年的改革动力来自于资本稀缺与劳动力无限供给之间的紧张关系,那么接下去的改革瓶颈很有可能是来自于内、外因夹击下劳动力数量和质量的缺失。劳资关系及其之间的冲突将毫无争议地成为下一阶段的关键问题。

很显然,原先依靠“量大利薄”的企业生存空间将继续受到大幅打压,资方可能会将这些损失转移到相对弱势的劳方身上,使得出卖廉价劳动力的劳方的生存环境更加恶化。一旦突破最低生存保障线,那么原先经济增长的社会安定前提就受到严重挑战。从世界经济各国的发展史来看,这是个转型发展的“坎”。劳资冲突的频繁是改革成功的关键期,也是一次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但是,每个国家会根据自身的历史情况和现实能力采用不同的制度解决方案,比如英美模式、德日模式、瑞典模式等,从而形成了多样化的市场制度模式。

因此,处于转型关键期的中国同样需要选择走什么样的'渡河路线,选择改革的最终“彼岸”模式。这就是《劳动合同法》出台的中国社会制度大背景。只有了解此背景,我们才能明白劳动合同法的必要性和深远意义。

从短期看,这一严厉的劳动法变革会让那些在生存边缘的中小企业走向没落,的确损失了一定的经济增长率,但从长期来看却得到了有利于国家发展的社会稳定。而且,这些中小企业间长期以来无序的混乱竞争,在相当程度上引导中国企业走向低利润和低竞争力的恶劣生存环境中。但是,在全球化竞争的大背景下,需要培育一大批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而劳动合同法恰恰使得那些富有竞争力的大企业的生存环境得到极大改善。良好的制度环境可激发优秀的企业走向卓越,从而真正凸显出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这也意味着,随之而来的中小企业的大规模没落未必就是中国未来转型改革的困局。

哈佛大学教授马克·罗伊认为,尽管最近一个世纪以来,美国经济在全球经济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但由此得出英美模式要优于德日模式这一结论并不一定正确。理由很简单,每一种治理模式都是在各自特殊的历史和政治环境中做出的最优反应,都能达到所谓的“最优效率”。如今大行其道的英美公司治理模式,强调的是拥有大量分散的、大规模的公众企业,但在政治经济利益错综复杂的欧洲大陆和日本未必可行,强大的社会民主力量迫使管理者稳定雇用的工人,为此也不得不放弃那些颇具市场机会的风险性投资。那么,增加规模就成为抵抗市场波动的有效途径之一,只有那些大企业才有可能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中生存下来。很显然,一个国家的经济受到国内政治以及地缘政治环境的选择性影响,但反过来经济的适应性反馈也加剧了政治改革的进程。

这些对于正在转型改革发展中的中国来说,同样富有启发意义。在改革初期过分地强调市场的作用,认为只要启动市场改革的巨轮,就能理所当然地达到彼岸。但市场也存有很多失灵之处,更何况效率还不是改革的全部内容。因此,政府的适度干预仍是必要的,也是有可能的。而且,正是由于政府不同程度的干预,形成长期制度演进的分叉以及不同的彼岸地点。从罗伊的比较公司治理研究,到诺斯的理解经济变迁再思考,都可以看到不同的彼岸模式并不能给予孰优孰劣的简单评价,而关键还在于是否能适应本国、本地区特质性的制度环境。单纯地照搬美国或者日本所谓的先进制度框架,都很有可能面临破产的尴尬境地。

由此可见,站在河中央的现阶段改革真正关键的是彼岸模式的选择问题,而劳动合同法正是在这一转折点的重要事件,这才是《劳动合同法》实施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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