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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总结(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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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区司法纪检监察2005年工 作 要 点
2005年,召陵区司法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省纪委五次全会、司法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意预防”的战备方针,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统揽,加大监督、办案和预防力度,开拓创新,突出重点,求真务实,为新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一、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规要加强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立完善由纪检监察部门带头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以权力观教育为重点,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大力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认真践行省委作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强化纪律观念,增强廉政、勤政、良政意识。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十二条规定即:1、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送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的,要坚决拒收,无法拒收的,要立即上交组织。对违反规定送钱收钱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2、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3、不许干预和插手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市场经济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进行组织处理或给予纪律处分;4、不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馈赠,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5、不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者亲属应由个人支会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支付、报销,违反规定的,给予纪律处分;6、不许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招商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不得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违反规定的,给予纪律处分;7、不许在分配、购买、建造住宅中侵犯国家、集体和人上利益,违反规定的,给予纪律处分;8、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敛钱财或侵犯国家、集体利益,违反规定的,给予纪律处分;9、不许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10、不许观看淫秽影视书画及表演,不许接受色情服务,违反规定的,要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领导干部参与财博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11、不许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对跑官要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并由组织部门记录在案,两年内不予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对行贿买官的要一律先免职,再规定处理。对受贿卖官的,要依法依纪严惩不贷。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和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12、不许在民主推荐中搞拉选票等非法组织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要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的治理。一是狠抓各项规定的落实,要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凡是违反要求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要进一步重视股级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要把它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作为党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二是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的规定。对于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的,不论多少,必须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对于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会凭证、贵重物品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三是狠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歪风。要严格执行公务活动接待标准,实行定点接待,招待费支出情况定期公开等制度,严禁用公款进行高档娱东消费和健身活动。二、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司法行政系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认真执行,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同其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要制定年内的廉政教育计划,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尤其是一把手的全面领导责任,全年要做至少两次的廉政教育报告,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要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并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按照一级管一级的原则,实行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要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的管理制度,要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的;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至于发生重大问题的;对选拔任用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用人失察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职权、职务上的影响从事非法活动、获得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对不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责任追究制度该追究不追究的或追究不及时不到位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确保各项责任目标落实到位。三、突出重点,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事件局党组、纪检组要把查处案件作为从严治警的重要手段和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廉政建设的关键一环来抓。对阳奉阴违,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派行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公开发表反对党的基本路线和参与与非法组织活动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查处,要认真查处法律服务队伍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中违反有关规定和职业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要做到有案必查必究,对有案不报,瞒案不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局党组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重大案件由局长亲自抓。纪检组织在查办案工作中,要集中人力、物力,集中时间,快查快结快报。要加强案件的报告、备案、登记、统计等方面的工作。要定期分析发案的特点,从中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为党组提出决策性建议。四、继续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知法犯法、贪赃枉法、滥用权力等与法律、纪律相悖的思想和行为。要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律师、公证、基层等部门,要真正负起责任,把这项工作列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责任目标,抓出成效。一是要坚决纠正法律服务行业中的乱收费、服务质量差、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滥用权力的不正之风;二是要坚决制止不正当竞争和办人情案(证)、关系案(证)的行为;三是要重点治理少数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向当事人索贿受贿吃请问题;四是要坚持安排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本部门本行业的纠风工作真正管起来,切实抓起来,要把纠正和制止私自办案、私自收费、越职越权办事等,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抓出成效;五是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参与对法律服务的监督工作,切实执行“三公开一监督”等行之有效的制度,不断总结经验,加以完善。五、切实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信访工作是关系到大局稳定,局党组、纪检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对待信访工作。1、要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要把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部署、指导、督促和检查,一把手要坚持亲自批阅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方,及进解决好有关问题。2、抓好信息反馈,遏制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要通过来信来访和预测检查,及时为本单位领导同志提供重要信仿信息,并及时向上级信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发挥全系统信访工作的整体优势,共同做好信访工作,坚决制止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3、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信访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信访条例》和司法部门《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实行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处理来信来访的政策水平和能力,发现苗头,提前介入,努力做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二○○五年三月三十日主题词:司法 纪检 监察 工作要点召陵区司法局办公室 2005年3月30日印发(共印 份)
司法局工作总结(篇2)
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xx县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精神,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加强自身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治本安全观的重要举措,把专项斗争列入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作到常态化部署、常态化督导、常态化落实。现将专项斗争工作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部署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保障。2018年元月以来,我局多次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深入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安徽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xx办发[2018]8号)和中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等精神,并按照有关精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局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挂帅,局领导班子带头参与、带头督导,各职能股室协调配合。结合实际制定《xx县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在公示栏张贴《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和地址,指定专人负责收集线索和信息,定期进行信息研判,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到实处。
二是注重配合,形成合力。在县扫黑办的正确指导下,我局顾全大局、积极配合,作为领导组成员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需要,积极协助开展全县扫黑除恶工作。
(二)发挥职能作用,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发动强大宣传攻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加强工作保障。根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把《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列入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和重点普法目录。召开专门会议,明确扫黑除恶法治宣传的责任主体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综治办等紧密型部门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定扫黑除恶普法责任清单,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开展活动丰富。以“江淮普法行”、“法律六进”、法治家庭创建等重要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来,一是开展扫黑除恶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100余次,其中,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对广大青少年学生进行扫黑除恶法治教育80多场次。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发放宣传海报150套,共600张。二是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以案释法巡展活动,参展人数达1.5万余人。向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20家单位征集典型案例,制作“扫黑除恶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展板40块,在全县各单位及中小学巡展。通过案例释解,向社会公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扫黑除恶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充分发挥村法治联络员队伍、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村(社区)法律顾问、专(兼职)调解员及法治宣传志愿者等法律人的作用,在各自辖区内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工作重点、工作措施、重点打击对象、举报奖惩办法、联系方式等内容。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走村串户开展法律宣讲600余人次。
3.创新工作举措。依托法治宣传平台,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宣传职能,利用宣传展板、悬挂标语、LED显示屏等传统宣传手段,以及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在县电视台《法在身边》节目、《绿色xx县》专栏,“xx川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xx县普法网站、微博等媒体平台开辟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开通手机短信宣传平台等多个新型法治宣传阵地常态化宣传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截至目前,累计制作扫黑除恶以案释法专题5期,网站、微信、微博发布典型案例58例,短信推送6期,发送短信8000余条。
二是汇聚一线调解资源,深入摸排涉黑线索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集中基层司法所、乡镇人民调委会等调解资源,深化社会矛盾“一线调解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利用元旦、春节假日期间,聚焦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等行业领域,加大对社会面涉黑涉恶高危人群、事项的摸排力度,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进一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大环境。
1.全面开展走访排查活动。开展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摸排工作。结合省厅、市局开展的社区服刑人员婚姻家庭矛盾、情感及其他民事纠纷排查调解专项活动为契机,对全县在册矫正对象积极开展摸排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定期向纪委移送社区服刑人员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法、涉诉、涉访等问题线索。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涉黑涉恶”信息摸排工作。2018年3月,根据市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人员管理帮扶工作的通知》(宣司[2018]26号)文件要求,我局拟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人员管理帮扶工作的通知》(xx司发[2018]10号),由县基层股牵头,组织基层司法所开展为期2个月的安置帮教人员走访摸排工作,共摸排出刑释解矫人员599人,重点人员71人。对评估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老弱病残以及“三无、三假”及即将出监所的刑释人员,及时建立帮教小组,制定管理教育帮扶工作方案,落实帮教责任,严防被黑恶势力诱惑拉拢和重新违法犯罪。
2.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制度。要求社区矫正中心、各司法所积极健全完善和认真落实报到登记、谈心谈话、结对帮扶、走访考察、例会分析、信息报告、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分析存在问题与不足,做好整改补缺工作。对在帮教期内的安置帮教对象,按照重点帮教对象、一般帮教对象进行分类造册,落实帮教措施。对评估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老弱病残以及“三无、三假”即将出监所的刑释人员,做好衔接工作,严格落实帮教责任,严防被黑恶势力诱惑拉拢和重新违法犯罪。
3.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工作。对排查出的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人员,协调民政等部门为困难对象提供帮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按政策规定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帮扶救济措施。加大安置帮教政策宣传,利用人才市场招聘旺季,积极为刑释人员的就业安置提供相关政策和信息。组织心理咨询师加强对刑释人员心理矫治,纠正刑释人员自悲心理;开展相关政策宣传活动,努力消除周边群众对刑释人员的歧视和偏见,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和重新违法犯罪。
三是利用多种监管手段,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管控
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服刑人员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实行“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突出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管控,确保社区服刑人员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预防阻止刑释人员被黑恶势力引诱、拉拢,和重新违法犯罪。
严格资格审查,为村组织换届工作把好资格关。指定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对村两委换届名单进行仔细审核,确保候选人名单中无判处刑罚或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人员,保障“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坚持严肃执法、规范执法、从严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全力维护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安全。经过排查,截至目前,我县共摸排150名社区服刑人员,经查阅法律文书、走访谈话等方式进行仔细排查、综合甄别,我县暂无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
四是引导律师参与辩护,依法提供法律帮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对律师的指导监督管理职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力推进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引导律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5月中旬,我局召开了由全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学习传达有关了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全国律协、省律协有关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并对我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部署和要求,要求全县律师要充分认识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树立正确的执业理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尽职尽责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出庭辩护等工作,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2.加大业务培训研讨。专门开展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题培训,使广大律师准确把握相关涉黑涉恶犯罪构成的规定,准确掌握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深入学习两高两部相关刑事司法政策,形成法律政策理解把握的共识,提升律师刑事辩护代理业务水平及办理涉黑恶案件业务能力,协助司法机关把好案件质量关,充分发挥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专业作用。7月份,结合全市律师刑事法律研讨沙龙,探讨研究涉黑类案件的把握。
3.建立健全专项工作制度。根据省司法厅和市扫黑办的部署要求,根据市局《xx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通知》精神,就我县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辩护代理工作制定了具体方案。明确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律师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接案审查、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检查督导制度的要求。指导律师依法依规辩护代理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律师辩护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惩戒。公律股加强管控监督,全面掌握律师接受案件代理信息和律师辩护代理工作情况,并及时上报市司法局备案。
4.加强对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监督指导。指导监督律师依法辩护、代理,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对于有发表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律师,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涉黑恶案件的辩护代理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查看受理程序是否规范、业务集体讨论是否充分,辩护代理是否履职到位,案件是否按时进行报备,对律师辩护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现场指导监督。
截至2018年10月, 6家律师事务所34名执业律师(专职律师25人、公职律师7人、法援2人)共代理各类案件713件,其中代理涉黑涉恶案件2起,全部报备,开展听庭2起。目前全县共收理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代理 2起,全县律师参与扫黑专项工作得到稳控。同时,邀请县扫黑办开展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专项督导,及时听取对律师执业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发现违规执业的律师,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领会上级文件精神还不够透彻,对涉黑涉恶人员还不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衔接不畅,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理解存在差异。一般对案件准确定性的机关为人民法院,多数案件在侦查、起诉阶段,对扫黑除恶类案件定性模糊,导致律师及司法行政机关不能准确判断是否适用案件报备等程序,导致工作存在差异,也导致公检法司在相关数据统计上存在差异。
3.律师依法履行代理职责“左右为难”。按照中央及省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律师事务所在接受此类案件委托后,认为案件疑难、复杂的要召开律所案件分析会,共同把关审核。而该类案件多为团伙性作案,被告人数多,往往多人同时委托一家律所,律所开展案件分析,会造成代替被羁押委托人“窜供”现象。
4.人员不足。社区矫正中心、基层股工作力量不足,实际工作人员仅有4人,且至今仍合署办公。司法所大都是“一人所”,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走访摸排难以做到全员覆盖,难以保证工作成效。
5.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氛围还不浓,“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创新方式不够,新媒体使用程度不高。在街道摆台子发传单多,利用网络媒体、“两微一端”宣传力度不够。
三、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始终将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原则,做到学习深一步、谋划早一步、工作前一步,扎实有序地推进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律师政治站位。引导律师做好扫黑除恶专案辩护工作,督促建立健全接案管理、请示报告、集体研究、档案管理四项制度。并结合实际下发工作方案,明确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和工作步骤,以此层层压实责任,严格工作纪律,确保扫黑除恶高风险隐患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建立部门联动,实现数据适时联通。以公安入口数据作为初始标准,及时告知司法行政机关,以便主动掌握律师参与工作情况。
明确细化操作指引,加强指导监督。定期对律师事务所、法援中心涉黑恶案件的辩护代理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更好地为全县城乡居民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建议由政法委牵头,细化操作指引,便于案件及早定性区别报备程序等,加强案件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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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工作总结(篇3)
中共xx县委员会:
2021年,xx县司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为新时代履行政法职能,树立政法队伍新形象奠定思想根基。现将我局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全面落实责任,加强统筹部署,凝聚思想共识,奠定意识形态从严从实主基调。一是健全组织。成立xx县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协调小组,由办公室承担意识形态日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专人专责,为推进我局意识形态工作序时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二是统筹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要内容,纳入到党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评,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党建述职报告内容,纳入执行党的纪律的监督检查范围,与司法行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三是落实责任。局党组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分析研判、学习宣讲、会议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上半年,组织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专题开展意识形态学习2次,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9次,局领导干部上党课2次、宣讲6次。
(二)加强学习教育,奠定思想根基。紧扣“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推动干部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一是学习内容丰富化。扎实开展“3+2”专题学习教育,制定集中学习教育安排表,梳理学习清单,内容囊括“三项教育”所有指定学习书目,确保学习内容全覆盖。此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素质提升教育,有针对性地梳理个人学习资料,因人、因需、因时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制定个性化学习清单,提高学习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学习时间常态化。严格按照学习教育计划表,积极克服工学矛盾和条块矛盾,科学规划时间,统筹利用“白+黑”“工作日+双休日”“集体+个人”的时间,实现学习与工作无缝衔接,有力保障学习时长。进入查纠整改整改环节后,固定每周至少开展集中学习1场次,组织应知应会测试1场次,个人学习不得少于2个篇目,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查纠整改成果。三是学习手段多样化。为提高学习教育成效,不断扩宽学习载体,创新学习方式,通过“课堂教学+现场教学”“专题+研讨”“学习+测试”“技能+轮训”“线上+线下”等方式,加深干部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全方位激发干部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从理论学习中汲取精神之钙,筑牢信仰之基。今年来,累计组织集中学习x场次,收听收看主题党课x场次,开展专题研讨x次;组织党纪党规培训x场次,召开、收听警示教育大会6场次;学习先进典型5场次;举办党史学习教育x场次;开展业务技能轮训x期,应知应会测试x场次;组织5人主动说明问题的干部现身说法;组织x名先进典型讲政法故事,全局x名在编在岗干部全部参加学习教育,参学率100%。
(三)加强思想转化,为群众办实事。结合“三再”、党史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把意识领域工作成效转化为为民办实事的强大动力,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加强法治供给,用“四新”换“四心”,提高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一是新举措便民利民暖民心。创新推出便利民7项新举措(开通微信客服功能、法律援助预约上门服务、扩宽线上法律咨询载体、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公布办事指南、受理省内异地法律援助申请并优先办理,优先指派涉及农民工讨薪及工伤等案件,强化数字赋能,实现“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二是新渠道广征民意顺民心。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网上征求意见活动,群众可线上匿名提出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顺应民心。三是新思路化解纠纷定民心。健全完善“评理室”机制,通过“氏大人”“评理+调解”矛盾化解模式,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3月份以来,司法行政干部成功调解纠纷55件,无民转刑、无新增信访积案、无重复上访。四是新作为办好实事得民心。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切实为老百姓解决急难愁盼问题。3月份以来,共开展为民办实事x件,开展“法律六进”x场次,接受法律咨询x人次,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x万元,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x万元。
(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加大意识形态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控引导,扩大宣传覆盖面,维护政法队伍形象。一是舆论监控。按照“依法处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制定舆情监控“三同步”工作方案,加强舆情监控和引导,做好信息发布台账,为意识形态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阵地管理。按照《xx县司法局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加强对“xx司法”官方微信公众号管理,严格落实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每条信息每篇文章发布前都报分管领导审批,确保网络阵地管理无漏洞。同时落实每日自查,并向县数字办反馈。上半年,依托“xx司法”发布信息x条,被市级以上官方媒体网站采用x条,未因管理工作不当而引发负面舆情。三是扩大宣传。通过开展集中宣传、LED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标语、拉横幅、悬挂展板等方式,大力宣传意识形态,将意识形态触角延伸到社区、企业、学校、乡村,提高群众对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截至目前,开展集中宣传x场次,发放宣传单近x份;悬挂横幅x条,LED屏播放宣传标语x条,粘贴宣传展板x块。
二、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上半年,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
1.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抓意识形态的学习力、思考力、鉴别力有所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充分。个别干部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软任务,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倾向,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
2.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习形式比较单一,主要采取集中学习研讨、讲座等方式,较少开展现场教学或者现身说法等,吸引力不足,以致个别干部学习政治理论主动性不够,有时浮于表面。同时,由于教育整顿期间时间和条块出现冲突,存在“时间服从质量”,学习停留在做笔记,写心得,思考不深,领悟不透,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不够有力。
3.舆论宣传效果不够明显。由于经费有限,宣传手段主要局限于采取摆摊发放宣传材料等传统宣传形式,动漫、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鲜活生动、通俗易懂的宣传产品比较少,群众多样化、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难以达到预定的宣传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1.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在全局年度绩效管理考评权重,倒逼党员干部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同推进同落实。
2.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健全学习教育制度,推进学习常态化;不断丰富学习方式和内容,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热情,切实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3.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发挥多媒体功能,多开展网络知识问答等小成本大效能的宣传活动,扩大意识形态宣传影响力。统筹全县司法行政宣传力量,加大司法行政正面宣传,展现司法行政新形象。
司法局工作总结(篇4)
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亲切关怀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勇于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强化基础建设,加大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等项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认识,健全组织,夯实基础。 1、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是基层,基础在司法所,司法所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一件大事。一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司法所规划和建设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把握历史机遇,与时俱进,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目前,我市结合实际,已为司法所购置了新办公用楼房,面积均为平方米以上,并购置了新办公桌椅,为司法所、司法所配备了摩托车,为镇司法所配备了一台电脑。局机关在原有办公设备的前提下,又购置了数码摄像机和照像机,逐步实现了办公自动化。二是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等十项工作制度,完善了日常工作程序;推行了“收费标准”、“服务范围”、“主要职责”等为内容的政务公开公示制度,做到了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结果三公开;建立健全了定期考评、勤政廉政、奖勤罚懒等人事制度和激励机制,达到了管理机制责任化、科学化。三是加强了软件建设,实现了簿、表、册统一规范,档案管理标准化,业务工作程序化,目标管理制度化,我市、司法所先后被省厅评为“全省规范化建设司法所”。 2、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加强调解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充实了司法调解中心、村调委会,健全了村调委会、民调小组、调解员、信息员组成的“金字塔”式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目前,我市已构筑起以个司法调解中心,个村(居)调委会为框架的,覆盖全市的民调网络体系,基层调解员、信息员人,形成了网络科学、群防群调、基础牢固的人民调解局面。二是加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抓好了“”工程,目前,我市有的调委会达到了规范化目标,实现了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加强调解业务建设。我们认真贯彻人民调解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紧紧围绕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调解民间纠纷和防止民间纠纷激化的工作重点,深入实际,指导监督。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骋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老调解员、老司法助理员、法庭干部进行讲课,向广大人民调解员传授法律、文化等有关调解知识和调解工作技巧,不断提高民间纠纷的调解率,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我局定期组织调解员进行业务考试,合格者发给《人民调解员资格证》,目前,我们共给名调解主任颁发了人民调解员资格证书,做到了持证上岗。四是发挥作用,积极民调。在调解工作中,我们牢牢把握排查、调处、治理、回访四个工作环节,全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今年,我市共调处各类纠纷件,调解成功率为%。防止民转刑案件件,涉及人,防止群众上访次,未发生因调解不当使矛盾激化事件,控制矛盾激化率在‰以内。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我们以强化管理,科学管理为手段,进一步健全了收、结案审批,过错赔偿、档案管理、业务收费、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提高了基层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发挥职能作用。全市各法律服务所为镇、企事业单位收回陈欠万余元;办理各类法律事务件,代理诉讼件,非诉讼案件件,代写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人次,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场次;为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农村承包户担当法律顾问家,为法律顾问单位和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 4、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加快了安置帮教工作的网络化体系建设,实现了“帮教有组织、帮教有人管、帮教有措施”的三到位,并达到了思想上有人帮、就业有人管、生活上有人问。二是在落实安置帮教实体企业的同时,加大与劳动部门协调,培训“两劳”释放人员。共举办培训班期,培训“两劳”释放人员人。三是积极与工商局、税务部门协调,落实优惠政策,今年,我们共帮助个“两劳”释放人员搞个体经营,落实了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对“两放”人员落实了帮教措施,全部进行了安置。 (二)以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已任,在法律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上有所突破。 今年,全市共办理各项公证件,其中国内经济件,国内民事件,涉外民事公证件,涉外经济公证件,业务收费万元,办证合格率达到%,一类卷宗达以上。 1、公证工作。一是拓宽业务领域为市域经济服务。公证处继续开办了汽车买卖、典当契约、房产抵押、
司法局工作总结(篇5)
左右逢源的一年,转眼间,又到了司法局年度考核的时刻。作为司法局的一名工作人员,我深感责任重大。今天,我要向大家详细具体且生动地总结一下自己在过去一年中的工作。
首先,我要感谢我的上司和同事们对我的支持和信任。正是他们的鼓励和指导,使得我能够发挥出自己的最大潜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今年的工作中,我积极参与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完成每项任务,始终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
在日常工作中,我以高度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我始终将公正、廉洁、高效作为自己的工作准则,尽力保障司法局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我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合作,确保了案件的顺利推进和有效解决。并且,我也主动参与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
在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我还积极参与了一些社会服务活动。例如,我组织了一次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普及了一些法律常识,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能力。此外,我还利用业余时间参加了一些公益法律援助活动,为那些无法承担法律费用的无助人士提供了法律援助。这些活动不仅使我更加了解社会的真实需求,也让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司法工作对社会稳定和公正的重要性。
同时,我也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团队合作。我与同事们相互支持,互帮互助,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在处理复杂案件时,我始终与同事们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了团队的力量。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成功解决了一系列疑难问题,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当然,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也面临了一些挑战和困难。但是,我相信只要热爱自己的工作并全心全意投入其中,就能够克服一切困难。我会一直保持积极进取的态度,不断完善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以便更好地为司法局服务。
总而言之,我在过去一年中努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也知道自己还有许多需要改进和提升的地方。我会继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断学习和进步,为司法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会成为一名更加出色的司法工作人员。
这就是我在司法局一年的工作总结,希望我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能够取得更大的成绩,为司法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司法局工作总结(篇6)
按照《2005年全省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开展,认真贯彻传达市、县会议精神,带领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有关文件,规定及制度,经过半年的努力,此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促进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领导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县里召开会议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首先,召开了班子会议,认真学习县里会议精神及鲁县长和李书记的重要讲话,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目的。其次,我们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王志军为组长,支部委员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分工负责、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三名局分别做好廉政承诺并与分管的处、所、室签订责任状。第三,召开全系统大会组织个人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重新修订的《XX县司法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及实施办法,中纪委提出的“五项规定”、“四项纪律”和“八项要求”。 县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利用前两天的时间对半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总的来说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 1、从总的方面看,班子成员还存在陪吃陪喝的现象。比如,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的时候,有时为了让上级行领导满意,有一客多陪的现象,形成了比必要的浪费。 2、从班子成员来看 ,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的问题。有时光考虑团结,在一定程度上,有不得罪人的思想,所以往往忽略原则,一团和气的结果是老好人的思想在作怪,这样,对个别同志的进步不利。 3、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不够严格。总认为同志们都有自觉性,工作纪律靠自己,结果形成了个别的同志工作的纪律比较慢。 4、受政治观念模糊的影响,队伍中一部分干警缺乏政治责任感,不思进取,不干实事,工作推委扯皮。 5、个别干警作风漂浮,公仆意识淡化,服务意识差,错误地认为咨询、打官司就是有求于我,办了就是施恩于民,颠倒了公平关系,导致们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6、个别基层单位一切向钱看,业务收费不入账,坐收坐支,对收费低的调解项目不重视,致使个别纠纷调解不及时。 7、个别单位中经济效益、轻管理,在办案办证质量上疏于经常性的检查和有效的监督,导致案卷归档不及时。 8、个别基层干警在调解工作中不遵章办事,对当事人缺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作风简单粗暴,致使个别当事人到县局告状。 二、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8个方面的问题,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进行了两查一清,即查办案、办证、查机关纪律,清收费。查办案、办证,就是看在执法活动中是否忠于事实和法律,有无自私办案、办证,是否坚持原则、廉洁从政、方便群众。清收费,就是看有无超标准收费、乱收、收费不入账现象。 结合“两查一清”对公证处、律师所及九个法律服务所财务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账目设置不符合要求的重新建帐,下账不及时的,督促其及时处理下账。对票价使用不合理的进行及时纠正,收费打白条的责令其补开了正式票据,并对部分法律服务所具体落实了财务人员和财务制度。
司法局工作总结(篇7)
2005年以来,永清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会议和盛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积极履行好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作用,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和创建“平安永清”发挥了积极作用。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司法局软硬环境变化很大,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人民群众的好评,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初至今司法局有25个股室处所和39名个人受到国家、盛市县级表彰。司法局2005荣获省司法厅、人事厅授予“先进司法局”(全市仅此一家),并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被市文明委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司法局”司法局领导班子获得县委县政府授予的“政绩突出领导班子”称号,辛务、一堡两个村街被省评为我市仅有的两个民主法制示范村。今年法律服务行业至今未出现一例错案、错证,受到了市局好评,法律援助收到当事人锦旗9面,开创了永清县司法局执法为民的新篇章。sO100 一、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一是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在永清县委党校对新提任的70多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讲授了《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等相关内容。通过讲座的举办,增强了新任干部的法律素质,对提高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二是为了检验“四五”普法学习的效果,5月14日、15日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共有539人参加考试,及格率达到100%。此次法律知识考试是按照我县“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组织的,内容涉及邓小平理论与依法治国基本理论,行政法、刑法、民法、国家赔偿法等规划规定的内容。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举办在校学生法制宣讲活动30场次,同违法违纪青少年谈心80人次。和公、检、法、教育局联合举办了青少年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演讲比赛,受教育学生达40000余人次。四是“五一”假期到来之前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有实践经验的基层干警组成校园普法宣讲团,从4月11日开始,深入全县各学校(含私立学校)开展了为期两周的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共组织宣讲45场,受教育师生达3万余人;暑假之前,与公检法部门联合,由司法局牵头,深入全县县直和乡镇中小学讲法制课,县直共举办法制讲座24场次(司法局主讲21场次),司法所在乡镇举办讲座56场次,从而使全县37000名中小学生受到了法制教育,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五、认真准备“四五”普法验收工作。今年是“四五”普法验收年,为了搞好此项工作,我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普法验收准备工作进行了普查,在普查的基础上明确重点修正不足。使我县在9月14日的普法验收中受到了市普法办领导的好评。 (二)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是下大力狠抓乡村两级调委会的上档升级,现在全县14个乡镇386个村街调委会人民调解员证、徽章、胸卡等实现了统一,在全市率先也是唯一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三年工作任务的县级司法局,达到了乡村调委会的规范化。二是县乡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围绕春节、全国“两会”、五一节、5.18经贸洽谈会等重点时期,广泛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7次,通过深入细致排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79件,其中婚姻纠纷41件、继承纠纷25件、赡养抚养纠纷39件、邻里纠纷33件、房屋宅基地纠纷54件、债务纠纷26件、生产经营纠纷13件、损害赔偿22件、其他纠纷26件。成功化解279件。另外防止民转刑案件1件,劝阻群众上访2件12人次。所有案件和纠纷的成功化解有效维护了我县社会的稳定。今年刘街、曹家务、别古庄、韩村司法所在市局的检查验收中,被命名为“全市示范司法所”。永清县司法局提出的调解工作“十心十法”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的高度重视,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三是在去年利用国债资金新建韩村、别古庄两个司法所的基础上,今年又申报6个司法所争取国债资金33万元,5月份在省厅和市局的检查验收中,受到了两级领导的一致好评。四是狠抓了“包教育、包管理、包转化”为主要内容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全县2004年以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摸底排查,排查出的50名刑释人员逐人落实了帮教措施,并将其个人信息全部登记造册,录入微机,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二、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全县小康建设服务 紧紧围绕全县“两个率先”奋斗目标,深化法律服务改革,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狠抓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律师工作继续推行《永清县律师违纪违规记分办法》,以律师事务所规
司法局工作总结(篇8)
公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依法治企是现代企业高效管理的要求,更是依法治国原则在企业管理中的体现。公司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企业法制宣传工作,结合企业实际,开展了大量的法制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本次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2年下半年普法规划确定的任务,普法依法治企成效显著,有力地促进了企业规范经营和高速发展。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精心规划,明确目标
公司及时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党委行政统一领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普法组织网络,把普法目标任务纳入年度文明企业建设计划,纳入企业目标管理,深入持久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致力于塑造公司依法经营的良好形象。强调加强依法经营和防范风险工作,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干部员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按照依法治企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的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公司又快又好的发展,实现企业保值增值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普法对象
领导带头,分层分类,覆盖全员,夯实基础。管理人员是公司普法的重点对象。公司把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作为依法治企的首要任务来抓,在突出普法重点对象的同时又兼顾全面,深入开展面上的普
及工作,以点带面,带动全员普法,全体员工全部纳
入普法宣传对象,扩大普法工作覆盖面,区分层次,分类施教,做到全员参与,应学尽学。为促进依法治企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目标
以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安全生产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全面推进公司的法制建设。通过教育使职工全面了解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更加巩固的树立有权必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观念,熟练掌握与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更好的运用法律手段处理经济和社会事务,依法解决各种矛盾问题。
四、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与职工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体职工,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的安全意识。
2、认真学习社会职业思想道德建设理论。根据中央关于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把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理论贯穿到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之中。
3、继续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此项工作下季度完成。
与此同时,公司致力于在法律法规与实际工作开展的结合上下功夫,不论是在公司的重大决策上,还是在日常管理中,鼓励广大员工尽可能做
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但凡涉及到模棱两可的法律区域,或者是有违法律法规要求的地方,决不越雷池半步。半年来,在公司普法过程中,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实施开展工作,公司各项日常工作秩序井然,高效开展。
通过学习和宣传,公司初步形成了靠制度管事、管人、管财、管物的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转机制,依法严格规范企业生产、运营等各项经济活动,有力促进了企业规范化管理进程。养成了"遇事先问法,违法不办事"的思维习惯,自觉运用法律手段协调和解决了各种利益关系。全员法律素质的提高,夯实了企业法治的基础,为促进依法治企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2年12月25日
司法局工作总结(篇9)
司法解释,是指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两种。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司法局放管服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司法局放管服工作总结
内丘县公证处在提高窗口服务标准的同时,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动将服务职能延伸,进一步优化公证服务窗口软硬件设施,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将“零距离”服务群众常态化,双管齐下夯实公证服务为民之基。
1、规范硬件设施,打造便民、为民的公证工作环境。
今年,在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我处以巩固公证三化一建设工作为基础,以业务用房建设为契机,着力加强公证处的规范化建设。我处现有办公用房4间(包括档案室),面积达到90多平方米。在此基础上,我处对90多平方米的办公用房用途料进行了粉刷,做到办公环境明亮、整洁。同时设置了公证接待室、公证办理室、档案室、打印室。两名执业公证员均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且电脑人手一台,都能上网。我处还将公证办证程序、公证收费制度在办公区域里进行了公示。在公证接待室里,我处将诸如服务承诺制度、公证员办证规定、廉洁执业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印章使用和保管制度、重大、复杂、疑难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立卷归档及查阅办法、投诉案件处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做到逐一上墙公示。
2、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对涉及群众办事的各种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进行集中清理,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解决的一律取消,我单位现正与公安、民政部门积极协调,争取早日实现民政、户籍等信息共享。
3、服务态度上,继续推行承诺服务。要求公证员接待当事人要热情讲文明,做到笑脸相迎,主动让座,公心办事,同时要求公证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实行公证案件限时办证制度,对材料齐全的公证事项,一般应当天办结,最多不超过三天,对重大、复杂疑难的公证事项,应及时报批办结。
4、工作方式上,增强服务的主动性。一是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当事人因困难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的,公证员不推诿、不拖延,而是预约上门服务,尽力方便当事人;二是主动为低保生活户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公证处在认真核实的情况下,积极争取法律援助公证予以减免公证费用,使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今年以来我处为低保户生活等经济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公证13件。
5、强化办证程序,打造便民、为民的质量保障。
在学习和研究方面,加强全体公证人员对新的公证词格式进行学习和研究,并借鉴兄弟县公证处的公证研究成果结合新问题,进行认真讨论,力求准确理解每一格式的用途,结合当事人公证具体情况,以尽最大努力满足当事人使用公证书的目的。在办理公证程序方面,从审查、受理情况入手,注重抓好每一个环节,包括公证文书的准确性、规范性、谈话笔录表达性、证据法律适用、公证收费和档案归档的及时性等,加大对质量监控制度的落实力度,将公证质量的信誉视为公证事业的生命线。
6、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于1万元以下的遗产积极做好小额遗产继承公证。此类公证进一步简化了公证相关手续,只要一名法定继承人提出公证申请,就可以进行小额遗产的提取和保存,目前,已经办理小额继承公证20余件,极大的方便了群众。
司法局放管服工作总结
目前,我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已初见成效,现将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成效
积极动员,统一部署。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放管服”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放管服”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改革任务的落实,要做好改革经验总结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深刻认识推行“放管服”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局微信工作交流群、政务公开栏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放管服”理念,公开承诺,充分展示机关干部的崭新风貌,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理顺关系,分清职责。开展理清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权责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对本局各科室以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权责进行全面梳理。力求通过全面梳理,进一步理清司法行政职能,规范权力运行,更好履行各项职能。巴“放管服”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有机结合,加大作风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促进“放管服”工作取得实效。
立足服务,提升水平。发扬“马上就办”理念,引导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转变作风,主动作为,全面月、提升服务水平。认真对待每一个来电,对每一个寻求帮助的当事人,尽最大努力向他们解释清楚法律问题,对能当场回答的问题尽量用通俗的语言给予答复,让当事人听得明白,记得清楚。开展法律服务时,要热情、有诚意,不敷衍塞责。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业务能力不高,需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二是推行全流程“互联网+政务服务”与部分项目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部分项目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下步工作计划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有计划、有步骤的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大家对改革和法制的认知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
加强下放实权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不定期深入一线调研检查等方式,加大对局机关有关业务科室、司法所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放管服”工作落到实处。
加大规范政务运行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及各股室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岗位责任制等推行网上公开,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办事流程,公布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承诺,明确办事责任主体、条件、标准范围、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内容,坚持“该公开就公开,能公开就公开”。
司法局放管服工作总结
按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X年放管服调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高度重视,认真对201X年上半年放管服工作认真盘点,现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和简政放权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服务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大局,服务于“133战略行动,充分发挥在脱贫攻坚、大数据、大山地旅游、市场环境整治等领域,加强转变职能、法治机关建设、科学决策、文体优质服务、体制创新等方面,按照转变职能、创新管理方式、改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的工作要求,在推进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管理、改进商事制度、力推产业发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保障方面下功夫、出实招。
二、简政放权动真格,改善管理和服务方式
(一)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强
1、行政审批事项减半以上。实现了28项行政审批减少18项,保留10项;将五项便民服务事项转变为其他类。行政审批事项减少57%。
(二)提出201X年取消、下放、分级管理意见
1、下放到县市政府管理的事项的意见
一是对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审批。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
1、《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6号)第十四条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经批准的协会按照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标准,批准授予相应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
2、《省人民政府关于201X年度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38号)附件2《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二是对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机关、部队、团体、企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许可。
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五条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按照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审批。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审批。2、《**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设立广播电视台(站),须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逐级上报省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证照。
3、《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取消、下放管理层级、转变管理方式、合并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129号)附件2《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04项。三是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验收。
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22条(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工程建设和使用的广播电视技术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竣工后,由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2、《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一批取消、下放管理层级、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省政府令126号)附件2《省人民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57项。四是对二级运动员的审批。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
1、第十一条在全省实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社会体育指导员是指通过专门评审、获得国家确认的等级称号、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工作的人员。
2、《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第十条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二、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五是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建设、施工、设计方案的许可。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八条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被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机构负责管理。根据《**省文物保护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因而,对此三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下放,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使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更能结合实际,依法做好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相关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六是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修缮的许可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同上(第五项)。七是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所属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其他用途的许可。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同上(第五项)。八是对调取、借用国有二级以下馆藏文物的许可。下放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县级文物收藏单位根据馆藏文物的保护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报主管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后,为更好服务社会,经批准可调取、借用国有二级以下馆藏文物。
2、对下列行政管理事项实行分级管理的建议
对临时改变体育设施的审批和对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审核(州政府审批事项),我们建议实行分级管理,对县级的临时改变体育设施的审批和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审批事项,由县市人民政府管理;对临时改变体育设施的审批和对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审核由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体育方面资料及应办理业务事项,报州政府审批行文。
分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依据及理由:
一要对临时改变体育设施的审批。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省体育条例》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场地的,须经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批准并限期归还;需要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须经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不低于原面积、原标准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二要对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审核(州政府审批事项)。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六条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省体育条例》第二十九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场地的,须经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批准并限期归还;需要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须经县级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不低于原面积、原标准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实行分级管理的理由:一是方便县市政府统筹其相关部门管理;二是更有利于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职能,提升服务
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坚持一手抓文化市场繁荣,一手抓文化市场管理的方针,全面放开文化市场,用大数据重新定义文化创造方式、扩展文化资源内容;用大平台创造出新的文化生态、改变文化管理方式;将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推向数据化,为大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奠定了现代化管理与服务基础。
文化行政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强全国文化市场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积极配合文化部、**省文化厅,全面完成了人才培训、基础数据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用大数据将公共文化服务范围、方式、手段、模式进行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增值,采用大平台管理,转变政府文化部门职能。依托信息网络技术推动信息化应用,通过信息化促进行政执法流程规范、业务衔接,通过网络化实现管理协同和信息共享,建立诚信文化市场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平台数据共享,加强部门联动,让所有操作都公开、阳光、透明;所有人都是按一个平台标准操作走流程,到达标准就自动通过,没达到标准就自己补充通过条件,减少了人为干扰,更好服务群众办事,达到公平公正。
文化行政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文化市场监管用技术对“技术”的手段,将平台建设成集市场准入、综合执法、动态监管、公共服务等核心应用为一体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系统和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形成涵盖部、省、市(州)、县四级,形成面向许可部门、执法机构、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等多个用户群体的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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