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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旧书的作文(篇1)
小主人欢欢:你好!你还记得我吗?我是那本被你丢弃在角落里的旧书――《红楼梦》。或许你会奇怪:一本旧书怎么会写信呢?是的,旧书也有情感,也会写信,而且这封信是我鼓起勇气才写的,所以希望你能认真看一下。
记得那年你16岁生日,你的父母把我从书店陈列得整整齐齐的柜台最底层奋力地抽出来,擦去了我身上久积的厚厚的灰尘,并为我穿上华丽的外衣;在同伴们羡慕的目光中,我被带出书店。在去往你家的路上,我兴奋地看着胸前那个被服务员打得十分精致的大红蝴蝶结,感受着你母亲柔软的双手的抚摸,听着你父亲激动的话语:“咱们欢欢看了《红楼梦》啊,作文水平一定会提高,从今往后,她可不会一有空就出去疯玩喽……”
我以为自己那段被遗忘的日子就要成为过去,迎接我的将是一个完全不同于过往的幸福生活,我的文学价值将被充分体现出来,不像以前被关在书店里那样:一天天寂寞地等待着一个好心人的爱抚;一次次嫉妒地看着身边的武侠、言情被带出书店;一遍遍虔诚地祈祷新生活的到来,却又一回回地被无尽的失望所包围,折磨着我那受伤的心。而今后,我会被我的主人,也就是你,爱怜地捧在手心……
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当我看到你满脸的兴奋之情随包装纸一层层打开而渐渐地转为失望时,我火热的心凉了。可你也给了我一线希望,因为你曾笑嘻嘻地对父母说:“谢谢爸爸妈妈,生日礼物棒极了,我真喜欢。”我想你至少会翻翻我,而一翻开我,就一定会感受到其中丰富的艺术价值。但是,你却把我扔在这个角落,而不是将我慎重地放进精致的书橱里。当你丢下我时,我清楚地听到你充满不屑的话语:“都什么年代了,谁还看这种老土书,莫名其妙!跟他们说要一双新的溜冰鞋……”我的心被刺痛了,在书店里,虽然没人注意我,但也没有人如此侮辱过我。小主人啊,你是否听到我悲伤的哭泣?你是否听到我不平的呼唤?你是否听到我无助的呻吟?不,你没有听到,你甚至丝毫也没感觉到,因为你正捧着一本日本漫画,边吃巧克力边津津有味地看着,还不时地发出一些似乎是在嘲笑我的声音,我真的快要绝望了。
但是我没有彻底失去信心,所以给你写了这封信,希望你看了这封信会有所感触。放下手中的漫画书,翻开我读一读,也翻开那些和我一样被遗忘在角落的旧书,好好读一回吧。这便是我――一本旧书,最后的愿望了。此致
敬礼!
不放在书橱里的旧书
2011年6月7日
写旧书的作文(篇2)
当我终于翻开旧书,看着那相识的话语,望见那点缀于其间的笔画,也给我以性灵的迷醉。有些章节我也注解的密密麻麻,让我也顿时豪气一生,直欲与文章比一比,看谁的字更多一些。正是一个人,启开书。只细望那些写下的字,回首当年的时刻,许久不见,仍带有那几分犀利;再细细品味当初写下的话语,有的似乎我已不大同意,略显幼稚,不成熟,那是如今成长的标志。我拿起笔来,不时地勾画涂抹着什么。
有时它们也会给我以启示,当初的某些观点,我或已忘记,今日又重拾,大有茅塞顿开之感,好不痛快。重读旧书,特别是一本好书,在我看来,与其说是记忆的回归,毋宁说是对于情感的再一次冲击,这种情感的冲击一般是第一次读最为强烈,但每一次重读都会有不同的新的感觉。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话绝非空穴来风。手握一本旧书,就好像抓住一个幸福。而今,这个幸福感还在不断的扩大:在墙角书橱里,翻旧的书还在不断的加入,溢满整个空间,直至“流”了出来。
直到有一天,有人问我:“你有什么财富?”我有旧书,满屋。
写旧书的作文(篇3)
窗外,秋风袅袅,落叶飘潇。他坐在火车的窗口,看见一缕金色的阳光轻轻洒在两旁金色的树叶上,落下细细密密的斑驳光影,幻化出一片真实而又缥缈的桐叶。他惬意地眯起眼,让布满胡渣的脸,覆满一片久违的温暖阳光。快了,快了,疲于赶路的人儿,就快,到家了。
北京的夜里,冷的瘆人。“鬼天气,”他被刺骨的寒意冻醒,冷得直哆嗦。窗口的寒风一阵一阵地刮了进来,带着几分从明月寄来的萧瑟与悲凉,却也使得人格外地清醒,而又格外地感性,仿佛是一支从沙漠上空的孤独明月寄来的悲苦羌笛。他望向尚在沉睡中的窗外,真是奇了,没有一点点的雾霾,那明月是那么皎洁、那么明亮,清清楚楚的。它又是那么的近呦!好像伸一伸手,就能碰到似的。他仰起头,注视着那一轮月,好像要把它的模样一丝一丝、分毫不差地记住。
忽然、有什么东西轻轻地飘落下来,原来是一片被风卷下的桐叶,不偏不倚,落在他的手背,看着那一片桐叶,他的思绪飘得很远很远,飘到那一个被时光湮没的,过于久远的曾经。
他的童年,有满树满树的梧桐叶子,有满夜满夜的清冷月光。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分开了,而他,跟着酗酒的父亲一起过活。他很怕回家,因为一回家,父亲就会发起脾气来,用啤酒瓶子,使劲儿打着他,打出身上一条一条的红痕,默默流泪哭泣。他总是一个人,悄悄地蜷起身子,悄悄地躲在角落里哭。后来他考上了全市最好的中学,那里的路两旁栽满了法国梧桐,那里的夜有满天皎洁的月光。于是他晚上就在梧桐树底下,借着皎洁的月光看书。那时他就拿着几本破破烂烂的二手书籍,津津有味地读着。月亮的清晖洒落下来,照着这个刻苦的少年,满树的桐叶沙沙作响,成为了他童年的伴奏乐。
写旧书的作文(篇4)
旧书的高一作文
旧书,安静地躺在我回眸便能看见书柜里,那些陈旧的纸张上映下斑驳字迹,铅墨交织构筑的篇章,成为了历史行迹匆匆中留下的带有味道的情节,静默地陈述着。岁月静好,总有一些东西承载着一段情感,不离不弃,不增不减。
你便是那一本旧书,静置在我心头的旧书。
在6年前的九月天,你像一阵微醺的风,吹进我的生命,些许醉意,些许欢愉还有其他的心头不知名的悸动,复杂又暗暗雀跃的'感受让我一时不知所措。后来我回忆,才发现原来与你的遇见,书写下了旧书最美的篇章。
6年里,你用陪伴丰富了整本书的内容。在晴空万里的日子里,你拉着我坐在单杠上,感受夏日里热浪的温度,蝉鸣声很响,天空蓝的那样不真实,嘴角隐隐浮现满足的微笑。
最深刻的是那份在盛夏里收到的生日礼物,两只陶捏的长脚兔,那是我xx年里第一个来自于友情的生日礼物,你有太多的理由,值得我回味,就像旧书读过千百次,感动仍被重温。
页码向后,转眼又是一个秋,似是心境里某一部分,颓唐又荒凉。
家里的一些不愉快,不知怎么的便成了我语出伤人的理由,在那段伤害你的日子里,我心底滋生而出的伤感说不清有多么酸楚,我们背对背,成为彼此生命里最熟悉的陌生人。
人家都说经历过分分合合,方晓真情为何。我们在一起的时光,是旧书最主干的剧情,跌宕起伏。
我本以为,可能自己又要独身一人,捱过严冬。最清晰的那场雨,下在冬至之后。父母外出,我一人奔波在择校招生的考场,打着伞,迎面飘来凉丝丝的雨,嘴里热乎乎的红豆饼被囫囵吞枣的咽下。
我麻木地进考场,答题,出考场,程序化地进行一系列步骤。我几乎能想到接下来将发生的事,拖着沉重的步伐坐上公交,挑灯夜战到最后疲惫的倒下,又是一天。然而这时,你作为旧书的转机,从背后双手圈住我的脖子,大声怨念道:“等你一句对不起,还不如掐死你来得更快。”怀揣着按耐不住的兴奋,一转头就看见你笑靥如花。明明离春天还有很远,我的世界因你刹那间冬去春来。
翻阅完一本旧书,总让人从指尖到心灵都感到意犹未尽,就像我和你的故事,在选择了各自不同的学校后,未完待续。
你是一本旧书,在我生命中弥足珍贵的一本旧书。封存了我青春不可磨灭的记忆,永远安静的注视着我,不增不减,纵使如今天各一方,但依旧感觉你萦绕于心,不离不弃。
写旧书的作文(篇5)
我走进了旧书店。
刹那间,古董的气味扑鼻而来,驱走了刚才清新的雨味,眼前的昏暗代替了户外的阴天,我仿佛回到了曾经那个复古的时代。书罗列在架子上,页面焦黄,时不时散出一种摆放多时的古旧气息,混杂着霉味、书虫味、文字味,在昏暗的黄色灯光下缓缓飘动。
我朝里走去,只见棕色的书橱上有许多破痕,光滑的表皮脱落,深色的朽木散发着老去树木沉重、奄奄一息的气味。几处的玻璃碎了,走到那儿,凝望着里面横七竖八的书,我能感到一股旧味曾被闷在橱里,在玻璃碎的那一刹那迸发出来,就如笼中之鸟获得自由似的。多少书封面破烂不堪,彩色的外皮一块一块消失,灰色像纸板味送入鼻孔。
我坐在凳子上,望着整个旧书店。眼前突然昏暗了许多,小灯泡被几根歪七扭八的电线吊着,苟延残喘地忽闪忽闪,书店忽明忽暗,书橱上的蜘蛛网忽隐忽现。这时,一位胖胖的绅士映入眼帘。他头发卷着,昂首挺胸地走进来,坐在一个破旧的椅子上,从口袋里摸出烟盒,取出一支雪茄,享受地点燃,靠在椅子上,无所事事。雪茄飞出一串串袅袅白烟,在书香之中荡漾。那股烟夹杂着整个书店的气味,简直无法形容。我使劲一嗅,只觉心也似乎化作一缕缕白烟,跟着雪茄的烟雾一起腾飞,一起在一片温馨中打着旋儿——飘进魔法小说中,似乎看到哈利·波特骑着扫帚在沥青的天幕中遨游,魔法划亮了整个夜空;飘进剧本书中,又仿佛感受到莎士比亚描绘的每一场悲欢离合,在翩翩翻动的书页中一一展现……突然,一股浓烈的可可粉味插入鼻腔,眼前一恍惚,绅士不见了,雪茄的白烟不见了。“您好,这是您的咖啡。”服务员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咖啡向我走来。
我端起咖啡,热气如雪茄烟雾般飘逸。
写旧书的作文(篇6)
旧书难舍的心情日记
清理电脑上的文件,只要轻松的一键还原。清理家中的书橱就没有那么轻松了。
多年来书橱就像一个大杂铺,自己喜欢淘来的书,单位统一发的书,教师培训的书,自学考试书,教学辅导书,以及儿子的高考书,统统塞进里面。以致这个铺子东西越来越多,越来越杂。要想从铺子里找出心仪的“货”,要翻上半天。清理书柜,成了当务之急的事。
其实书橱原先也清理过,那很早的纸张发黄的书,就像被岁月淘洗得面黄色衰而失宠的嫔妃,我也将她冷落在书柜的最深处。可新书源源不断地添加,三个橱子已塞满,再添“新人”已无立锥之地了。
我不得不弃旧换新了。我把那些过时的辅导书,发黄变霉的'自学考试书,还有那些认为看不上的书从橱中请将出来,要将它们的身价缩水卖给那些吆喝着不能让你午睡的收废品的人。说实话,卖这些书我还是有点舍不得的,尤其是自学的书,能让我拾起过去挑灯夜战的回忆。可看到卷曲的书角,黄皱的纸张,晕散的笔迹,几十年都不碰一回了,我留它还有何用呢?与其藏在深闱,不如让它重获新生。
妻说:“家无长物,尽是书了。全部卖掉也不损失什么。”从功得计,妻子说得不错。如今在互联网上,什么资料查不到?但我不会全卖的,不仅仅是贵买贱卖我心里接受不了,更重要的是读书人,将最后的一点书香气都交与了收废品的小贩,我很惶恐。
这种想法与一编辑朋友不谋而合。她说,在冬日暖阳中,泡一杯茶,听一曲乐,捧一卷书,那心境是在电脑前找不到的。看样子高科技产品能满足人的感官刺激,还不能真正征服人的心。
我喜欢买书,尽管我很少有看完,都是在三分之一处终结,有时跳读其中的精彩部分。就如登基的皇帝,搜罗天下美女在三宫六院中,宠幸的只有那么几个人。
写到这,好像总不自觉的将书比做女人。这让我想起有些书痴,爱书如爱女人。据说某钱姓先生,在他的书房中贴有这样的条幅:“书与老婆恕不外借。”将书与老婆等量齐观,可见爱书之深。
我没有缘分对书如此痴爱,但看到书橱上的书整肃如兵,尤其是书脊上的书名,像一双双眼睛,我与他们对视时,心里有无比的惬意。
我将新书摆上了书橱,不觉眼前耳目一新。不经意一回首,看到被我从橱中清理下来的旧书,横七竖八,仆满于地,就像边关老将,带着曾经的辉煌,无奈的血卧沙场。我顿生怜惜之情。
我还是打开一个物柜,清去杂物,把旧书放入其中。
写旧书的作文(篇7)
房间里的某个角落,黑暗与尘埃交错的深处,发黄的纸张皱皱褶褶,早已没有了封面,但它的名字我却依稀记得——《格林童话》,那是一本旧书,一本至今也舍不得丢弃的旧书。
轻轻拂去封面的一抹灰尘,小时候所憧憬的童话世界又重新跃动在手中的旧书上。岁月的`年轮刻画在这本曾经放在床头伴我入睡的童话书里,清楚地刻录着每个生动活泼的故事。黑暗的夜里,床头亮起了暗黄的灯光,偶尔一阵风吹来,仿佛又听到虫鸣蛙叫的声音,心里格外平静。每当我捧起那本书,我老是迫不及待地翻开。看到快乐的故事,会在床上活蹦乱跳;看到悲惨的故事,心情就会变得凝重。有时候大概是太过于投入,以致关灯以后还久久不能入睡。也许是看太久眼睛累了,情不自禁的闭上,而在左手掌下仍不舍地压着那本旧书,把我牵向每个斑斓的美梦。
轻轻翻开内页,有些字体已经恍惚不清了,然而那些涂鸦却仍俱在。我不喜欢皇后的狠毒,所以我在魔镜旁边写上“:狠毒的老女人”,好让她知道自己的丑恶;我觉得丑小鸭的翅膀不够绚丽,所以我在翅膀上又做了润饰;我担心小红帽会被大灰狼吃掉,所以在树林里设了好多陷阱;我向往扫帚和飞毯的魔法,于是整天骑着扫把或者地毯在家里横冲直撞,直到“狼烟四起”;我喜欢古灵精怪的米奇老鼠,所以晚上的时候把奶酪放在碟子里给小老鼠,却不知早上起来的时候,家里的电线几乎全中断了……厚厚的内页,每一页都曾是我夸姣的憧憬,每一种色彩都来自我最本真的情感,每个文字都记载着我童年懵懂而有趣的糊口。
轻轻翻到封底,又想起了我当年读完这本书时已是个小少先队员了。在红围巾迎风飘扬的每一天里,我的视野再也不局限于一本小小的童话书。我的床边换上了科普类书籍,在每个夜晚里独自的品读。
每当我灰心丧气的时候,只要轻轻打开这本书,我疲劳不堪的精神得到润泽津润,洗涤我精神上的污垢,给予我莫大的心理安慰,充盈我精神上的虚脱。
合上这本旧书,心中激起的涟漪久久不能平复。时隔多年,每当我再次回味这本书时,却从中品味出了一类别样的味道,那是一种留恋,对“老友”的留恋。这本旧书陪伴我至今,对我影响至深!
你呢?我的朋友。
写旧书的作文(篇8)
初秋的街上,漫步于公路边,瞥见满地落叶无意间掠过脚下,然后目送这片落叶被冰冷的机器扫走,望着整洁的地面,觉得凄凉又美好,我深吸一口气,向前挪动脚步,走在这条陌生的街。
就好像路边整齐的刺眼的树,地铁里一张张陌生又相似的面孔在拥挤的2号线上争吵,扭曲。我有点无奈,只好顺从着被挤下地铁,下了车。双脚踏在公路上,至少有落叶的地方,让人安静许多。我贪婪地呼吸树叶间洒过阳光的空气,或许几年后,它们就不复存在了,只是永远地留在回忆中,记载于书册上,给人留下无限的遐想。
漫步在人群外的静处真是轻松呢,我这样想着,脚步越放越慢,希望自己从金属碰撞的纷杂之中解脱出来。灰色的砖块与鞋与之间碰撞了一会儿,我在一堆放在敞开的玻璃案上的旧书前驻足,书架上泛黄的书页吸引着双眼,令人浮想联翩。这使我想起纪实片中的树木,旧书给人的感觉有点像古树,如同书页泛黄的树叶、树皮总给人新书加工出来雪白刺眼的另样之感,令人动容。我喜欢有些自然味道的旧书,所以我驻足了。
伴着沙沙的树叶声,我走上前去:“这旧书卖吗?”说着,随手翻看起来,淡黄色的书页真是令人赏心悦目。旧时的书没有现代的科技化,我清晰地看出纸间木材的痕迹,真美。反过来瞧,一九八六年出版于黑龙江,大概那时还有些森林吧,连书籍都保存了淡黄的颜色。现在的书越白越觉得残酷,砍树制书本非坏事,还加入漂白剂,而人们却从不节约,造纸还将环境污染的如此不堪。纸与书,越精致就越残酷。
“喜欢吗?”,我愣了一下,停止联想,点点头。开口的是如书一样的中年男人,看上去是我父辈的人了。他身着白蓝条纹衫,西裤,头发些许稀少,眼神却锐利明晰,给人清新而又庄重的感觉。身材并不高大的他,使我走下一级台阶进入店内,以便与他平视。环顾四周,我这才发现,原来店里有好多书柜都塞满了书,本来就窄小的门面因此而拥挤起来,却不杂乱。复古的玻璃门木书架,明显不是卖书的。“你给多少钱都行”,我惊异:“叔叔,你开这店做什么的?”“哦—我是给人家写字的”,我有些疑惑,但还是拿着挑出的几本书问起价钱。一共四本,“十元吧”,我更加惊讶,“您卖这么便宜—”,“哦,我是研究文字的,搞古文研究专业的书不会少的。”他指指那些书柜,原来是这么回事。“我这些是以前的旧书了,看完了用不着。”他拿起其中的一本古文书,“你喜欢这些?”我点头,他在与我交谈中了解我喜欢古文与旧书后,将四本书装进袋子,又挑了几本古文与小说送给我,说:“这些都是好书”。我捧着用极少的钱买来的书,再次问:“您为什么卖给我这么便宜?”他道出了令我惊讶的话,“因为你是学生才卖你便宜,而且这个社会的事不止我一人,我便宜卖给你书,以后你也会善待别人,这样才是社会,如果没人奉献了,就好比环境中的树枯萎了,人类也无法存活,给予是相互的。”我记不大清他的具体的话,只记得脑中的不可思议与钦佩,还有更多的思考。
给予是相互的,没有树,人无法存活。我抚摸着这些发黄的纸页,心中竟不知不觉认可了他的话。回忆起那些树被人砍伐的可怕数据,真是残酷,而我们还在麻木地制造机器,在树木的血泪上打印杂志,不良书刊,或者书籍,而却被青少年们认为是阻碍他们玩乐的存在,撕毁,浪费,甚至直接破坏树木。或是大批量地砍伐,给人们带来利益。我们在做些什么?书籍可以传承文化,在这样的苍白的高科技时代,我们还有多少树可以砍伐,还有多少树可以传承文化,还有多少树可以造房子?还有多少树来保持我们最基本的呼吸?他们是生命啊!鲜活着的生命!不是苍白的可以无限复制的金属或电子产品!我们需要它们!需要他们呼吸,需要他们生活,需要他们传承永久保存的文化,这些是金属、科技做不到的!
想到这,我的心如刀绞般的痛,回忆中年人的背影,我竟觉得高大又单薄,难道只有他一人在奉献吗?
站在树下,我望着一排排整齐凄美的树思考,如果我们每个人节约用纸,或许会少砍伐一片森林。如果投资商不发行不良刊物,我们未来的空气会更洁净。树给予我们,我们也爱护它们,那么环境会美好如初。
我再次踮起脚,仰面呼吸四周树木的味道,微笑着享受风的沐浴。金属的碰擦声仿佛离我愈来愈远。“爱护,节约,奉献”已然在我心中叩响心门。我相信,将有更多人打开这心扉,而在未来,我身边的树木的气息也将一直直在我周围绽放。
仿佛看见有绿色的枝叶从手中的旧书中缓缓伸展,我望着它,微笑了。
写旧书的作文(篇9)
只翻开第一页,便知字里行间都写了些什么。——题记
有这样一种称谓叫做记忆,有这样一种群体名字叫做旧书。我绝非什么珍藏家,也绝非集邮那般的兴趣者。
我只是纯粹的喜欢书,因此离不开书。喜欢书,自有那满架的书橱可以例证。喜欢书,喜欢在字里行间品味,捉摸。喜欢书,也天然喜欢买书,可不管有多少书,在书橱最不起眼的一角,始终都放着几本并不起眼的旧书。
书已经很老了,纸张也已经开始有些微微发黄,连封皮上的出版日期也已有些斑驳,只是知道,这里面“春秋”最小的一本也决计不会比我年青。可那的确不是我的书,我又未尝去过旧书摊淘宝,或许,那里今后会成为我一个顶重要的去处。
那些书,都是上一辈的人留给我的,承载着他们那一代人的心灵寄托。我的书,就在那几本书的旁边,比那些稍稍年青了十几年韶光,它们是我长大后自己买的。我的旧书,老是翻旧的。
当我终于翻开旧书,看着那相识的话语,望见那点缀于其间的笔画,也给我以性灵的迷醉。有些章节我也注解的密密麻麻,让我也整理时英气一生,直欲与文章比一比,看谁的字更多一些。恰是一个人,启开书。只细望那些写下的字,回顾回头当年的时刻,许久不见,仍带有那几分犀利;再细细品味当初写下的话语,有的好像我已不大同意,略显幼稚,不成熟,那是如今成长的标志。我拿起笔来,不时地勾勒涂抹着什么。
有时它们也会给我以启示,当初的某些观点,我或已健忘,本日又重拾,大有茅塞整理开之感,好不愉快。重读旧书,特别是一本好书,在我看来,与其说是记忆的回归,毋宁说是对于情感的再一次冲击,这种情感的冲击一般是第一次读最为强烈,但每一次重读都会有不同的新的感觉。读书百遍,其义自见。这话绝非空穴来风。手握一本旧书,就似乎捉住一个幸福。而今,这个幸福感还在不中断的扩大:在墙角书橱里,翻旧的书还在不中断的加入,溢满整个空间,直至“流”了出来。
直到有一天,有人问我:“你有什么财富?”我有旧书,满屋。
写旧书的作文(篇10)
我从书架上拿下了一本旧书,我拂了拂灰尘,看到这本书,我笑了笑,这本书变得很破了,书角都翻了,“皱纹”多了许多,在也没有当初的光滑,固然它“老”了,但我对它的喜爱之情始终都没有涓滴没有改变。
它的名字叫《阿衰》,这本书固然是漫画,但是每一个故事中都有一个道理,下面我来先容一下阿衰等人吧。
阿衰,弱智,初一,爱面子,爱吃臭豆腐,讨厌造作业,讨厌大脸妹,自认为很智慧,所以经常做出各种糗事。
大脸妹,高智商,跟阿衰同班,同桌,讨厌阿衰,脸很大,瞧不起阿衰。
这篇漫画讲阿衰各种各样的糗事,不受大家喜欢,所以常常恶作剧,引起别人的留意譬如:他的同桌大脸妹出去买吃的,阿衰看见大脸妹那里有一瓶巧克力奶,趁她没回来,便咕噜咕噜地喝完了,没想到那是辣椒水,辣得阿衰嘴直喷火,此时阿衰的嘴以成腊肠嘴了。大脸妹回来了,看见阿衰中计了,捧腹大笑,结果大脸妹笑得不止,送去病院。这告诉我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该拿,而存心害别人的也不会有好下场。
假如你看我这篇作文,你肯定觉得我写得一派胡言,书应该是那种名人写的,好比:《西纪行》《水浒传》之内的,你竟然写漫画,真是荒谬好笑。但我有充分的理由来反驳你:岂非这不是书吗?岂非这不是一本旧书吗?并且标题问题也只说是一本旧书,又没说不能写漫画漫画也是书啊,你们大人肯定说漫画是铺张时间的书,不,你错了,即使是漫画,也有漫画中的道理,假如你不相信,你也可以找来看看,是不是一中不值得推广的书。
《阿衰》你就是我人生中的启蒙老师,固然你在书中是个弱智儿童,但你也有生命,不应该被人歧视,阿衰,加油,我挺你。
《阿衰》你固然没有《论语》深奥,也没有《西纪行》那样富有探索精神,但你在我心中永远是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