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范文# #2024打动消费者的心得体会推荐8篇#】有了一些收获以后,写8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但是心得体会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费者行为分析的心得体会,欢迎阅读与收藏。
打动消费者的心得体会 篇1
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越来越方便。在通讯方面,从大哥大到智能手机;在交通方面,从马车到飞机、高铁;在购物方面,从千里迢迢去商场到网上购物,足不出户就能买到放心产品……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消费时只要打开微信或支付宝,就能快速付款。
相较于现金支付,用微信支付有更多的优点,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商家。对消费者来说,手机支付有不定期的优惠活动,还不用数钱;对商家来说,微信支付不会收到假币,还不用回找零钱,如果自家有公众号,顾客支付时会默认关注,有活动能及时推送,建立良好的口碑。
记得一次我住在姑姑家,与姑姑和表弟一起去商场购物,结账时,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就能即刻付款。就连在菜市场买菜,只要带了手机,就不用再花现金了,姑姑对我感叹道:“现在可真方便啊!出门只带手机、不带现金的时代已经到了,生活越来越方便了!以前成天拿着钱,找个零钱也不方便,手里拿着一堆东西,有时候也顾不上数钱……”满足的笑容漾上了姑姑的脸。“就是,现在太方便了!钱都不用带了,也不怕丢失啦,就是手机可不要丢了哦,哈哈哈”调皮的表弟补充道。这下姑姑愣住了,“是哦,要是手机丢了,那不就麻烦了,钱都被别人用了”“姑姑,不担心,要是手机丢了,马上就可以通过电脑操作冻结微信账户,等买了新手机再重新申请就可以了,捡拾到手机的'人是没法使用微信里的钱的。更何况我们还有支付密码呢……”我胸有成竹地说着。姑姑高兴地搂住我跟表弟,直夸赞:“国家越富强,科技越进步,我们的生活也更便捷了,老百姓的生活越来越好了。”
是的,现在的生活实在太方便了,到处都可以“扫一扫”,二维码充斥着生活的方方面面。当我们享受着便捷的操作时,也要警醒自己:事物都有两面性,微信红包和支付宝虽然使我们的消费更方便,但也有弊端。正因为微信红包,使越来越多的人沉迷手机,只专注于手机里的事物,成了名副其实的“低头族”,“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我在你身旁而你却在看手机”这句话很残酷,但又是事实。
我们作为祖国的花朵、新时代的接班人,要发奋学习刻苦锻炼,像钱学森这些前辈一样,为祖国作出贡献。现在我们享受高科技时,要学会控制自己,不沉迷网络,趋利避害才能发挥出科技的最大用处。
打动消费者的心得体会 篇2
我想围绕着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这个主题以及企业品牌形象的提升,企业的健康发展,谈一谈自己的一点认识。也许能为家居企业创新营销之道打开一些思路。
第一、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的理念,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根本保障。
大家都知道著名的古典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在国父论里面指出,消费是生产的唯一目的,生产者的利益只有在促进消费者利益时才应加以注意。市场经济是消费导向型经济,经营者只有关注和尊重消费者权益才能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树立消费者权益至上理念,说起来容易,但要落实到行动上却并非易事。近年来,每年都会有一些品牌的产品因为各种的原因发生问题,()但在对待消费者方面各个企业却差异很大。有的比较冷漠百般狡辩,拖延处理。在座的都是消费者,我想大家都会有不同的体会。有的企业一再拖延,使事态一再扩大,最终引发全面的危机。也有的企业正视问题,积极表态,及时与消费者和消费者组织沟通,积极有效的推出合理解决措施,最终合理的化解了矛盾。之所以产生这种差异,关键在于理念不同,我们希望众多企业能够真正树立保护消费者的理念,时刻从消费者本位思考和处理问题,惟有如此才能在市场竞争的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二、健全消费维权机制,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的重要渠道。
近年来,全国各地消协相继在企业推动建立了一批消协联络站,这些企业自愿接受消协组织领导,健全处理消费纠纷的机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做了积极的贡献。最近中消协召开了全国消协企业联络站工作会议,在这个会上大家交流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验和体会,其中不少做法值得借鉴。比如说在企业内部建立消费维权专门机构,明确职责、定期培训、组织比赛、提升水平,制定有利于消费维权的制度、规则,推行质量担保、先行赔付,建立消费者维权保障基金,引进冷静期制度,实行无理由退换货,发生消费纠纷用买家申诉卖家举证的制度等。综合各个企业介绍,强化消费维权机制,是赢得消费者信任和支持的共同法宝。我们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企业在这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绩,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家居企业在这方面不断创新,作出更大的成绩。
打动消费者的心得体会 篇3
大当今社会正面向多元化发展,新知识的爆炸式增长、新技术的迅速推广对日常生活的深入影响,使时尚的形成和流行更快捷,同时具有更鲜明的主题和更人性化的表现形式,并因而成为大学生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具有象征性和大众化的色彩和基调。“今朝有酒今朝醉”,似乎日渐成为一种时尚。“负翁”、“月光族”随之大批涌来。在我们的校园中,昔日的“风声、雨声、读书声”中,又夹杂进了“手机声声”。为了解我校在校大学生目前的消费状况,为我们班做了这次调查,心里也有了许多感想。
学生的消费来源无非就是来自家庭、亲友资助、打工、学校的贷款和贫困补助等四个方面。当然家依然是大学生经济的最主要的来源。经过调查,在所调查的211位同学中,有197个同学选择的上学花销主要来自家庭。只有7个人选择用打工的方式来解决花销,只占到了总人数的3%,而这其中只有6个人是女生。通过此次调查,我们发现大学生的消费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而消费相对来说也更趋于理性化。但也不能掩饰其中的许多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学校和我们自身的努力。比如勤工俭学,去校外做兼职来减轻父母的负担。 价格、质量、潮流是吸引大学生消费的主要因素。从调查结果来看,讲求实际、理性消费仍是当前大学生主要的消费观念。据了解,在购买商品时,大学生们首先考虑的因素是价格和质量。这是因为中国的大学生与国外的不同,其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的资助,自己兼职挣钱的不多,这使他们每月可支配的钱是固定的,大约在400-1500元之间,而这笔钱主要是用来支付饮食和日常生活用品开销的。由于消费能力有限,大学生们在花钱时往往十分谨慎,力求“花得值”,他们会尽量搜索那些价廉物美的商品。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当今大学生的各种社会活动都较以前增多,加上城市生活氛围、开始谈恋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他们不会考虑那些尽管价廉但不美的商品,相反,他们比较注重自己的形象,追求品位和档次,虽然不一定买名牌,但质量显然是他们非常关注的内容。 学校要继续教育引导学生的消费观念、消费方向和理财能力。学生自己,要端正自己的消费观念,自律自省,积极培养自己的独立意识和能力,建立积极向上的健康地消费观和科学的价值观。
在调查中大多数学生在学习中的花费甚少,常常有同学会花近百元购买服饰,却很少有同学会花费百元去购买书籍或者其他文具用品等。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正确定位自我,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同时,消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都应该得到正确的引导,留下合理的消费方式父母的钱也是来之不易的,抛开盲目的,过于追求名牌等现象,只有这样才能使大学生消费逐步走向合理化。
我也会时常想到父母在家挣钱的艰辛,可是一旦跟同学出去逛街,看到别人大手大脚的消费,就管不住自己了。”我们系大二的小胡这样告诉我们。小胡说,她每月除了吃饭、交手机费等生活必需,大头的花销还是买衣服,每月基本也得三、四百元。“看好了就想买,有时候为了买件自己喜欢的衣服,宁可在吃上多省点,少则几十块钱一件,多则一、二百元的不等。”小胡说,吃饭跟买衣服的花销比例基本是1:3,身边的女同学基本上都跟她差不多,虽然有些衣服穿不了几天就后悔当初的冲动购物了。
相对于女生爱打扮的花销,男生则更注重于课外的娱乐生活。来自江苏的小远现在就读园林系,小远说暑假留在武汉打工没回家,并不是因为家里困难,而是因为平日花销太大,不好意思总跟家里要钱。“手机、电脑,跟朋友出去吃饭、娱乐,哪样不需要花钱?”小远认为,大学就是半个社会,为了锻炼自己能力,为以后的就业早做打算,交际花钱是难免的。吃顿饭、打场台球、唱次KTV,几百块钱就这样进去了。交谈中,小远的消费理念俨然一位工薪族。
高校学生的消费状况是社会消费状况的缩影。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国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广大在校大学生罗不同观念、家庭条件和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其消费的内容、结构和方式都出现了许多新特点,同时也暴露出一些深刻的问题,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规模已居全球第一位‘¨,大学生作为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急需完备的消费教育引导其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高校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理应在大学生消费教育领域承担更多的`责任。
通过这次调查感觉到父母赚钱的艰辛和自己及同学没有合理利用现在我们做为在校大学生应该好好学习文化知识尽可能的拓展自己的知识面,为以后真正的迈向社会做好准备,才不会被这竞争激烈的社会所淘汰,发现自己的不足用最大的热情来接触这个社会,充实自己,不要有慵懒,自狂自傲的心理,学以致用。 这次调查也充分的让我们体验了团队精神的力量,其中有艰辛也有困难,但我们做完后是丰收的喜悦,让我们学到了很多上课时学不到的东西,也让我们做到了自己感觉做不到的事,自己要有充分的自信才能做好每件事。
打动消费者的心得体会 篇4
消费心理学是心理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它研究消费者在消费活动中的心理现象和行为规律。它的目的是研究人们在生活消费过程中,在日常购买行为中的心理活动规律及个性心理特征。在学习了消费心理学这门课程,了解了关于消费心理的专业知识以后,我的消费行为有了专业的指导,获益匪浅。
消费心理是指人作为消费者时的所思所想。消费行为是指从市场流通角度观察的,人作为消费者时对于商品或服务的消费需要,以及使商品或服务从市场上转移到消费者手里的活动。任何一种消费活动,都是既包含了消费者的心理活动又包含了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准确把握消费者的心理活动,是准确理解消费行为的前提。
公众的主要消费心理类型大致有以下几种:
一、从众心理
二、求美心理
三、同步心理
四、求名心理
五、求异心理
六、好奇心理
七、偏好心理
八、便利心理
九、选价心理
研究消费心理有助于形成正确的消费观,使自己的消费行为更加合理,更加理智。青年人的消费心理具有以下几种特点:
一、追求时尚和新颖
二、表观自我和体现个性
三、容易冲动,注重情感
商家往往会利用青年人的这些消费心理特征,诱导消费者消费。拿我自己举例,在没有学习这门课程以前,每次在淘宝上或者在商场里看到有一些时尚新颖,独特个性,
非常吸引眼球的东西总会忍不住得驻足关注,即使我暂时并不需要这种产品,但我仍会产生消费的冲动。还有,有的时候我明知不合理还要进行消费。比如,情人节的时候,明知道这一天的玫瑰花是平时的几倍的价格,但我仍然会买;跟女朋友逛街的时候,如果她看上了什么喜欢的东西,即使没有必要,我也会尽量买下来。我的房间里现在还放着很多以前一时冲动买来而至今都没有用到的东西。
男性的消费心理特征:
一、动机形成迅速、果断,具有较强的自信性
二、购买动机具有被动性
三、购买动机感情色彩比较淡薄
作为一名男性,我的消费有时具有很明显的性别色彩。比如,在购买商品的时候,往往对于商品的细节关注不够,也不愿与商家对于价格有过多的纠缠,往往看中以后很快就会决定买下来。还有,有的时候,即使我的经济比较紧张,但是有哥们找我出去喝酒,我仍然会去,因为我觉得兄弟情谊很重要,不好拂了兄弟面子。这些都是在学习这门课之前我的消费行为中不合理的地方。
商家为了让消费者产生消费行为,往往会采用一些策略吸引消费者,比如各种定价策略:
一、零头定价策略
二、撇脂定价策略
三、分级定价策略
商家的这些定价策略,往往能够对我们的消费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形成正确的消费心理,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一、量入为出,适度消费
二、避免盲从,理性消费
三、保护环境,绿色消费
四、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学习了这门课以后,我的消费观有了很大的纠正,我的消费变得更加合理,更加理性。比如,之前上映的泰坦尼克号3D,不管是互联网上还是校园里,都是大家热谈的话题,感觉如果不去看的话就是跟不上潮流,于是产生了想要去电影院观看的想法,这便是从众消费心理。然而,当时我正好在学习这门课,我知道我们要避免盲从,理性消费。于是我在反复考虑,并且听说了大量的反馈信息以后,决定放弃观影的计划。后来听他们去看过泰坦尼克号3D的人说,这部3D版本的与15年前上映的版本没有多大却别,只是进行了一些3D效果的处理,而且做的还不是很好。我很庆幸我当时没有一时冲动,盲从跟风消费。之前的互联网舆论只是商家为了宣传影片吸引票房所进行的宣传策略,目的就是造成一种看该片的社会流行风气,诱导消费者去观看影片。
再有,我在网站上看到了我们学校旁边一家咖啡馆的团购券,非常便宜,优惠额度非常大,让我产生了想要消费的冲动。然而我想到了我们要树立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消费观,并且要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当时我的经济并不宽裕,而且我也没找到合适的陪我去的人选,所以我就克制住了自己的消费冲动,没有进行团购。
消费心理学这门课程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在我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用到我在这门课上学到的知识,可以说,只要产生消费,就有消费心理学应用的地方。学习了这门课程以后,我的消费观产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了解了商家利用消费者心理进行吸引消费的一些手段,就能够更好地控制自己的消费行为,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简而言之,这门课程让我获益匪浅。
打动消费者的心得体会 篇5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xx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从19xx年以来,每年3月15日,全球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的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做哪些工作;通过报纸、刊物、电台和电视节目进行宣传,在学校发放宣传材料或消费者刊物。组织消费者权利的演说,努力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有的国家的消费者组织在这一天向公众征集“消费权益歌”,有的组织演讲比赛、保护消费者知识竞赛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奖励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作出贡献的人;举办各种展览;举办消费教育讲座;有些国家的消费者组织还开展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举行集会、演出、现场宣传咨询投诉和义务服务等活动。
我国自19xx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全国各地消费者组织都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隆重的纪念活动,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促进全社会都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活动已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影响、意义深远的社会性活动。
打动消费者的心得体会 篇6
近年来,伴随着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个人化,围绕着银行服务收费、理财产品等各类金融消费纠纷不断攀升,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权益日渐突出,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话题也变得炙手可热。
消费者的利益与银行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息息相关,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从消费者利益本身出发,以改进银行业服务质量,提高金融稳定性,赢得社会尊重为目标。通过严格的监管行为,建立和维护消费则的合法权益。
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行从上到下,从机关到营业室,每一位领导和同事都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切实把消费者的权益放在了一个高度重要的地位上,从自身工作的点点滴滴做起,发扬了为消费者着想的精神,做出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也收获了很多心得体会与工作经验。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利,事前预防是重中之重,只有把工作的责任心放在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才能做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不管是在营销过程中还是在内控管理上都要进行服务质量优化,保证我们每一位员工努力自觉的做好服务意识,为此,我行做到了让大众消费者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和教育,以提升社会公共金融性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与能力为目标,消除消费者对金融产品、金融市场的误解与矛盾,因此通过消费者进行宣传,能够大大的提升我行的信誉度。
打动消费者的心得体会 篇7
新世纪的重大变化充分体现为全社会在互联网平台上的运作和发展,这对传统营销产生了剧烈的冲击,并在一些发达国家的先驱公司中引发出逆向营销的概念和实例。逆向营销的表现特征是:顾客主导一切。其起因和关键在于消费者行为的日趋成熟。本文拟就逆向营销过程中消费者行为主动性的体现和重要性略陈管见。
一、消费者行为的发展趋势
牐犗费者行为的发展和变化是促进营销发展变化的重要因素之一。事实上,社会和时代最重要的变化不仅在于科技,还在于消费者因科技而拥有更高的能力和知识。他们的行为正向着以下几个方面发展:
首先,注重价值导向。由于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不仅考虑产品或服务的功能,还追求其附加价值。同时,他们强调物有所值,不盲目地追求品牌和档次。其特征集中表现为“交叉购买”。其次,信息索取趋于多、捷、便。互联网的运用和发展,正逐步减少和消除因信息不对称和高昂的信息成本给消费者带来的困扰和不便。
①消费者几乎足不出户便可以最快、最便、最便宜的方式,获得所需的大量资料。第三,追求个性化、独特化。个性化已逐渐成为现代人性格的一大特征。“人们通过自己所拥有的去寻求、表达、确认并且肯定一种存在的感觉。”
②目前,许多消费者已进入明显的个性消费阶段,过去那种“忠诚度同质化”的状况正逐步淡化。第四,积极主动,并更加内行和自信。由于消费者能接触到更多的信息和有更多的选择机会,他们不再被动地接受他人的观点和信息,不再消极地购买和消费,而要求参与、掌握主动权,需要终极关注以及被倾听。第五,主张创新而不是单纯选择。不断发展的IT技术及数字媒体给消费者建造了全新的创新舞台。他们不会仅满足于对现有产品或服务做出选择,创新才是追求的永恒目标。最后,关注和重视社会利益。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使消费者在满足个体消费需求的同时,更注重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节省及再利用资源。
二、逆向营销中消费者决策的主动性
牐牬统的消费者行为学中消费者决策的含义为“消费者谨慎地评价某一产品、品牌或服务的属性,并进行理性的选择,即用最少的成本购买能满足某一特定需求的产品的过程。”
这表明,无论消费者决策属于哪种类型,无论消费者处于决策过程中的哪一环节,其行为过程都是从市场上现有产品或服务中,依自己的需求做出选择的过程。而最终消费问题的解决,亦依赖于现有产品或服务。然而,逆向营销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模式,它始于消费者的需求,由他们自己提出设想或构思,或参与产品的设计。并以现代技术水平为背景,评估与试用厂家提供的样品、参考结果来决定是否购买。对购买的满意度和对决策合理化的肯定则取决于购买后的消费状况,以及厂家的跟踪服务和对产品或服务的追加改进。依据这种思路,消费者的决策完全处于主动状态,不受购物环境的影响,超越现有产品或服务的限制,排除过多的信息和宣传的干扰,从而使消费问题在更高的层面上得以解决。
在逆向营销状态下的消费决策过程中,为使决策更为合理化,消费者需要进行逆向市场研究。这种研究主要表现为消费者借助于互联网对当前社会科技水平的了解,对市场上现有的产品或服务的搜寻、对比和评判研究。在此基础上,扩展、充实和改进自己的需求思路和设想,再将其直接借网络传播,以寻求更理想的供货商。由于逆向市场研究要求消费者高水平运作,他们的主动态度和能力将是关键所在。因此,消费者虽然是逆向市场研究的主导者,但若他们在某些方面能力不足,为发掘他们的潜力,帮助他们实现需求,生产企业或商家应不遗余力地起到配合、辅助以及促进的作用。
三、逆向营销引发的思考
消费者自始至终都是逆向营销活动的主导者。他们的行为将对整个营销活动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可将逆向营销的运作水平视为消费者行为主动性的函数,消费者行为的主动性是自变量之一。其数学模型可表达为:
L=F(B,M,C)(式中L为逆向营销的运作水平,B为消费者行为的主动性,M代表市场的成熟度,C反映企业的相应运作。)
面对新型的消费者,过去那种利用族群代码及人口统计方法来从事营销的模式已日渐失效,取而代之的将是一对一营销。而这并不表示大众营销不再有任何可行的市场组合。事实上,新市场有着另一种特殊秩序,即个人的秩序,它部分覆盖而并非抹灭大众模式。值得注意的是,逆向营销不是倒退到最初的手艺人为顾客量体裁衣的低水平生产上。它是建立在高度发展的科学技术水平和高度信息化的数据库和营销管理之上,为具有高度文明的消费者服务,具有信息的广泛性,细分市场的极限性,顾客数据库的优越性,运作的快捷和协调性,以及顾客的参与性等一系列高水平和高层次的特性。
逆向营销并不意味着营销诸环节的所有任务都落到消费者身上,消费者往往提出的'仅是一种需求或者设想,并非一种实际产品,而将此种需求或设想转变成产品或者服务,仍需制造者付出巨大和艰辛的努力。要做到这点,制造者需深入了解新型消费者的心理和行为,提高科技水平,合理制定企业资源计划,加强价值链各环节的全面管理,精心建立和发展顾客关系,为消费者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以配合消费者在营销全过程中的主动运作。
逆向营销是消费者和企业的互动行为。它的目标是与每位顾客建立互动的关系并满足他们的需要。从产品设计到消费,各个环节都需要消费者和企业之间紧密和高度的互动关系。所以,这种互动行为的效率和流畅与否,直接影响到整个营销的进程和质量。当消费者的行为表现出不成熟时,营销者的责任不仅通过发展各种产品来帮助消费者解决问题,还必须启发他们认知各种消费问题,提供多方信息,发展新思路,借助互动手段来确保逆向营销各环节的畅通无阻。
逆向营销有别于销售驱动型、市场驱动型和驱动市场型的营销。它属于顾客驱动型营销的范畴。它的营销战略是关系营销;它的市场区隔战略是分隔市场至每位顾客;它的市场研究基于顾客感觉和顾客的声音;它的销售管理基于解决销售问题的答案和方法,而不是销售产品;它的分销渠道管理基于灵活多变、多功能的系统;它的品牌管理基于与消费者就企业的公正评价问题的对话;它的产品发展仍基于产品或服务集合的平台之上;而对顾客的服务是其战略武器。与之相比,驱动市场式营销则借助于独特的商业体系(根本性的变革)以提供顾客价值的飞跃(超越顾客所期望的价值)来获得更为具有支持力的竞争优势。①从此意义上说,逆向营销虽然可以引导创造和增加顾客的终身价值,但尚不能提供这种顾客价值的飞跃。
逆向营销将大众市场转变为专属个体的微型和针对性市场。它建立在高度成熟的市场条件基础上,即:
(1)消费者创新的意识、高度的知识和文明程度、积极主动的态度和行为以及获取并处理信息的较高能力;
(2)企业顾客至上的理念与文化、价值链全过程的灵活运作和高水平的协调管理;
(3)市场金融系统的健全、物流链的完善等等。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市场条件和环境尚达不到上述水平。而我国消费者就总体而言才开始从商品消费转向品牌消费,尚未进入个体化消费阶段,市场发育也不成熟,所以,我国的大部分企业在现阶段仅可将逆向营销作为企业发展的前瞻性思考或小面积的试行,而不可盲目或贸然追随之。
打动消费者的心得体会 篇8
周四,又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这几天,全国人民都在关注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央视也会一如既往的举办"3.15"晚会,曝光一些没有良心、没有公德心的企业和事件。经营者这两天也很注意,也在尽力避免自己被投诉,避免自己的商品上了工商局的黑榜单。当然,各地工商局及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这两天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很重视,也在加强市场检查力度,避免自己的辖区出现大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当然,每一位工商执法人员都知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仅靠工商局单干很难做到。昨天和一位同事谈起此事,同事说:不知道消费者如何想。
在平时,除了工商局,有哪个单位会想到消费者?消费者投诉时,谁会看到他们?"3.15"到了,突然会冒出很多单位,他们都在抢着宣传自己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的职能,大有高过工商局之势。同事的话反映了当前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部分现状。消费者投诉时,除了想到工商局,恐怕想到的就剩下到法院提起诉讼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到的到"有关行政部门申诉",除了工商局在不折不扣的落实,不知道还会有那个部门也在落实。
我也希望自己的认识是片面的`,毕竟,处理消费者投诉的部门越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更大的保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不是只能靠处理投诉来实现?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想,处理消费者投诉,是一种被动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更应该主动。实际上,工商部门、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只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就是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的最大的贡献。
法律法规宣传、打击商标违法行为,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等工作,有哪一项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无关?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市场经营行为合法有序,经营者与消费者消费纠纷会减少,消费者投诉事件也会减少。一旦遇到投诉,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和解、能够依法作出赔偿或者补偿,工商局的处理投诉工作量也会减少,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如果各个负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都能依法履行职责,会是怎样的情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