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1)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5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对于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现实性。现借用三个典故,谈谈学习贯彻《条例》的心得体会。
典故一:解放战争中,中国人民解放军以少胜多,用60万兵力战胜了国民党80万优势兵力,取得淮海战役伟大胜利。在这看似不可能的奇迹背后,有一个细节引人思考:中国人民解放中虽然只有60万人,但支前运粮食、送弹药、抬伤员的群众就达500万,平均每个战士身后就有8名群众!因此,战役结束时,陈毅司令员曾经深情地说道:淮海战役的胜利,是老百姓用小推车推出来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永远是党的力量之源和胜利之本。信访干部是人民群众中的一员,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的本质属性永远不能变。因此,我们要在聚力为民办实事上开新局、求突破。信访工作被称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在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中,不能不顾群众所需、不理群众所盼,更不可盲目“开干”;信访干部要深入基层调研,真诚地向群众问计,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期盼,从而理清发展思路;要充分尊重和保护群众的信访权利,认真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办理群众来信,不断畅通和拓宽群众信访渠道。
另外,我们的信访工作要特别注重调动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信访部门要每年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报告”,强调信访部门要主动作为,锐意进取,赢得党委政府更多的支持和关注;第二十四条也规定:“受理有争议且没有共同的上一级机关、单位的,由共同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强调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在协调矛盾、化解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可结合单位实际补充相关事实)典故二:历史上有个神医叫扁鹊,医术高超、妙手回春,深得世人敬仰,可他还有两个医术不凡的哥哥鲜为人知。相传魏文王曾问扁鹊:你们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谁的医术最好呢?扁鹊答:大哥最好,二哥差些,我最差。大哥治病,是在病情发作之前,就下药铲除了病根;二哥是在病初起之时,症状尚不明显,就能药到病除;而我治病是在病情十分严重时才对症下药。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源头防范,事半功倍。“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医疗领域的经验移植到信访工作中同样适用。因此,我们要在聚力提升初信初访质效上开新局、求突破。我区曾有过一个比较成功的探索,叫做“信访月度例会制度”,即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每月到各镇(街道)召开信访工作月度例会,辖区的各社区书记参加,由每个社区书记汇报各自信访工作情况,共同会商存在的疑难复杂问题,从而能够第一时间了解社会稳定情况,筑牢基层信访工作“第一道防线”。
在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进入“快车道”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矛盾纠纷。这样的大背景下,做好信访工作更加责任重大,更显使命光荣。在遇到艰巨任务时,我们的信访干部要不怕事、不捂事、不躲事,做到挺身而出、主动承担,千方百计抓好落实;在碰到难题时,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绝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同时,信访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服务发展是应有之义、应尽之责。信访干部要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努力做到信访工作与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产业投资同频共振、相互呼应,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典故三:清朝康熙年间,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张英的老家人与邻居吴家在宅基地问题上发生争执,家人写信到让张英出面打招呼“摆平”吴家。张英在接到家人书信后,提笔写了一首诗: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接到回信后,马上让出了三尺;邻居看到张家行为后非常感动,也主动让出三尺。两家之间就空出一条六尺宽的巷子,成就一段脍炙人口的历史佳话。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打铁还需自身硬,铁肩才能担道义。一名机关干部只有自己行得正、坐得端,才能传递给群众更多的“正能量”,促使人们乐善、向善、行善。因此,我们要在聚力打造过硬队伍上开新局、求突破。干事创业,关键在人。村(社区)书记工作生活在最基层,对世情冷暖、社会现实等感受最真切、最直接、最深刻,也最有发言权;实践证明,他们应成为信访战线的“精兵强将”。为此,从2022年起,我区创新开展“村(社区)书记为群众诉求代言人制度”,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到群众少跑腿,干部多跑路,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信访干部如果不注重学习积累,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性,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其次要加强群众工作方法学习,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作为转变作风的重要途径,在解民忧、化民怨、护民安中砥砺品行、增长才干。此外,还要做到学以致用、用有所成。古人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信访干部要使自己学习提高的过程,变成一个提升工作能力、广纳群众智慧、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过程。
此外,还要注重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信访部门虽是“清水衙门”,但同样拥有一定的权力和资源,信访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坚持阳光公正,看问题、办事情公道正派,程序规范,主动将热点问题、敏感事务置于聚光灯下。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2)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条例明确信访办理流程,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
(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
(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
(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办理时限,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中,没有良好的工作方法,必将举步维艰,只有科学健全的工作制度,才能形成整体联动,有效运转,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维护好一方的和谐稳定。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3)
条例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基本要求,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从我做起,走街串巷向群众广泛宣传,在信访过程中,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明确告知权利和法律责任,引导群众合法、理性、逐级上访。对待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善待上访群众,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遇到一些棘手的信访事项,一时得不到解决,信访户变成了老访户,容易造成不良影响,我们不仅要规范办理流程,更要注重时效,在办理的过程中,及时跟踪进度,反馈结果,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多学、多做、多思,在实际工作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国梦的实现,献出一份满意答卷。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4)
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信访工作也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深入研究和把握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内在规律的基础上,自觉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才能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水平。
1.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从源头上预防信访问题发生。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政策不够健全完善、政策宣传解释不到位等因素,较容易引发信访问题。因此,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必须前移工作重心,从规范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抓起。一是注重强化源头风险管控。完善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容易引发社会和工作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特别是研究收入分配、评先评优、异地职工调动、干部提拔任免等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时,把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决策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未经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项目、事项,不得出台实施。二是注重防范决策过程风险。规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决策前充分调查研究,研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三是注重强化决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因重大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充分发挥主管领导、信访部门、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深入排查矛盾纠纷,包保落实信访重点事项。
2.积极拓宽信访渠道,引导职工群众依规逐级反映诉求。依规逐级信访是职工群众应有的权利,必须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坚持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办、单位各负其责、各级组织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巩固以XX为龙头、XX为纽带、XX为前哨的三级信访稳定责任体系,把信访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每个单元。建立完善谈心谈话和职工思想动态分析等制度,保证信访事项逐级有人接、信访问题逐级有人管。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把涉及社保医保、工资待遇、评先评优等事项的业务部门电话“广而告之”;建立完善电话来访办理制度,规范来电登记、接谈、处理、反馈等全流程工作程序,确保职工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和干部下访工作制度,主动深入到职工群众当中,面对面地谈心交流,“一对一”地解惑释疑。建立信访工作日报告、周提示、月通报、季考核、年总评工作机制,坚持“逐项落实、逐件反馈”,切实做到小事及时办、难事限期办、复杂问题按期办结,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3.依法合规解决问题,努力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依法合规解决问题是做好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把解决问题、不推诿、不拖拉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切实将工作重心放在依法合规维护职工权益、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上。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严格信访首办责任,通过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措施,将职工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解决到位,对诉求不合理的,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教育疏导;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采取定领导、定方案、定专人、定要求、定时限的“五定”措施,领导牵头,逐案突破,限期解决。要建立信息快报制度,加强信息的收集研判,做到特事特报、大事快报,使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妥善解决。要把职工群众的呼声意愿作为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维护职工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第一责任,多做职工群众期盼和急需的事,多做职工群众受益和得实惠的事,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充分发挥党政工团各级组织优势,积极开展春节慰问、夏送清凉、秋有助学、冬有温暖的暖心活动,想方设法为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把组织关怀送到职工群众的心坎上,努力化解矛盾、增进和谐、强化稳定。
4.增进职工群众感情,提高做好信访工作的本领。“情”字在心头,万事好沟通。只有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能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要坚持真情实感抓好信访工作,把来访职工群众当家人,把职工群众来信当家书,把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把职工群众工作当家业,对职工群众信访始终做到口中有德、目中有人、心中有爱、行中有善。要认真倾听职工群众的心声,真心感受职工群众的疾苦,对职工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职工群众关切关注的事“零懈怠”,对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早解决”,不留后遗症。要勤于学习,做到知晓政策法规,通达世俗人情,熟悉群众生活,具备专业知识,注重从实践中把握群众工作规律,总结信访工作经验,增强履职本领。要胸怀大局,要有敢于担当的气度,对待矛盾和问题不推不躲、迎难而上、全力化解,努力成为信访工作的定盘星、职工群众的贴心人。
信访条例心得体会(篇5)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31号令,颁布了新修改的《国务院信访条例》。新《信访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
《信访条例》规定了3个方面的重要制度。这几项制度具有严密的逻辑联系:信访渠道——信访事项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
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
信访渠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老百姓说,信访不通,上层耳聋;信访不复,百姓在哭;信访不查,贪官不怕。条例规定了五条信访渠道:1.书信;2.电子邮件;3.传真;4.电话;5.走访。新条例规定,利用现有各级政府政务网络信息系统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并实现上下级政府互联互通,既有利于信访人查询信访信息,也有利于上级政府信访机构及时了解、指导和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二、信访事项的提出制度。
1.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人主要有7项权利和5项义务。权利:1.信访事项提出权(信访权);2.不受报复权(要求保密权);3.请求复查权;4.了解权(要求答复权);5.申述权(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6.反映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权。7.接受奖励权(提出的建议对党和国家有重大贡献)。义务:1.遵守提出程序的义务;2.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3.遵守禁止性行为的义务;4.遵守上访程序的义务;5.执行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义务。
2.信访人的信访对象和信访内容。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对信访人对下列组织或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信访对象是五类组织或工作人员: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信访内容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主要是指信访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信访人的信访方式。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
第一、明确受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确职责要求。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过去信访的弊端大都是“不规范”所致。如:层层批转,以致“把秦香莲的申诉批转给陈世美阅处”。致使信访人受到打击报复。
第三、紧急信访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信访条例学习心得
信访条例学习心得内容显示中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各级各类信访机构如果互不通气,以致一个信访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个部门信访,十个部门可以对同一件事给当事人作出十个不同答复;有关负责同志批阅信访无一定标准,一个批示可以吊起千万人的胃口,解决一件信访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访。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必将对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起到良好作用。《信访条例学习心得》信访条例学习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