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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条例心得体会推荐

2023-07-18 13:53:26 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准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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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条例心得体会(篇1)

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后,迅速引发广大党员干部热议。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扛起责任,让《准则》和《条例》尽快落地生根。

启示一: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各级党委责无旁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党规党纪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注重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纳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委自觉把贯彻落实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启示二:查摆纪律突出问题,明确树立标杆戒尺。抓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促使每一位党员干部明确高标准、坚守纪律底线。以《准则》和《条例》为标杆和戒尺,既突出重点,严管领导人员这个关键少数,又盯住大多数,防止党员脱管。对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条例》进行查处问责,以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为契机,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体现在行动上。

启示三:贯穿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管党治党铁笼。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要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维护《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使其真正成为管党治党铁笼。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等违纪条款,从而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启示四: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要严格责任追究,以问责传导压力,确保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让《准则》和《条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站在执纪者角度,要在学深学透《准则》和《条例》的基础上,将其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根本指导和遵循,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启示五:培养健康向上情趣,党规党纪印在心上。每一名党员都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廉洁自律不是领导干部的squo;专利squo;,作为普通党员干部,也要自觉摒弃自己squo;一无权力,二无地位,不可能与腐败沾边squo;或squo;拿点、占点,问题不大squo;的错误认识,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对照《准则》和《条例》,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不打squo;擦边球squo;,不碰squo;高压线squo;。党员干部不仅要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还要对工作做到零懈怠,对群众做到零距离,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同时,对照《准则》确立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提升党性修养作为一辈子的精神追求,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

启示六:既要关注行为被动,更要关注灵魂主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squo;红线squo;在哪里、怎样才能不踩squo;红线squo;,更多思考的应该是如何向高标准看齐。从行为的被动,到灵魂的主动,这才是党员应有的内心自觉和道德自律。

准则条例心得体会(篇2)

近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下发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通过11月24日部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和之后对照原文逐字逐句的个人自学,我进一步了解了新《准则》和《条例》修订背景、目的意义,熟悉了《准则》、《条例》修订前后内容删减,增强了廉政意识和纪律意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这里,结合个人学习谈谈几点心得体会。

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两项重要基础性法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准则》和《条例》,一正一反,相辅相成。《准则》从宏观上提出要求,坚持正面倡导,列出正面清单,重在立德;《条例》从具体上列出负面清单,清晰明了,重在立规,画出了党员领导干部不可碰触的红线。我们必须要深刻认识《准则》和《条例》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法纪意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在新的历史时期,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与之前的相比有很多不同之处,需要我们逐字逐句认真研读,才能读懂读深读透,才能模范遵守不犯错误。新修订的《准则》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在内容上进行“减法”,把原先与其他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进行删减,在对象上进行“加法”,把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新修订的《条例》和原先的相比也可以用焕然一新来形容,最突出的就是违法分开,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在分则中分别对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等六大纪律做了明确的规定,有利于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对照自己,反省自己,约束自己,达到学习教育目的。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一定要带头将《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用《准则》《条例》为标尺丈量自己,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自觉争当遵守《准则》《条例》的模范。

准则条例心得体会(篇3)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近日,河南省纪委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部署开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自2月21日起至5月31日,分为组织动员、集中学习、实践总结三个阶段进行。省纪委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抓好“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集中学习教育。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创新学习形式,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集中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具体措施,实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入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是一个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的过程,必须经常学、持续学,持之以恒、学懂弄通、融会贯通。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全面从严的新要求,是监督执纪的新守则,每条每款都有深刻的内涵和明确的指向,必须反复学习,反复思考,反复对照,全面掌握。

准则条例心得体会(篇4)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颁布后,要在贯彻实施上狠下功夫,不能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上必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是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的生动实践。抓好两项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是各级党委的重要政治责任。两项法规颁布后,湖南省委及时召开常委会议进行学习,并以省委名义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以高度政治自觉,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中,切实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担当组织领导之责,种好“责任田”

党章第37条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如何履行好党章赋予的重大职责,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紧跟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权威树起来、把纪律执行严起来,是摆在各级党委面前的一项庄严使命。当务之急,就是按照中央的要求,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一项常态长效的重要工作来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与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完成中心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正用正风肃纪、促进发展的实际成果来检验学习贯彻成效。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工作纳入对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的考核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检查,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着力营造自觉尊崇、严格执行、坚决捍卫《准则》和《条例》的浓厚氛围。通过学习贯彻两项法规,进一步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促进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自律和他律、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推动形成“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担当学习教育之责,打好“预防针”

纪律和规矩意识的养成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做到“木鱼鼓”天天敲、“警示钟”时时鸣。明年,将在全省开展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为重点的“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活动,把两项法规作为党内法规教育的主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教育教学重要课程。两项法规,既有从严治党依规管党的“负面清单”,也有全体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全体党员干部必须精读原文、深悟原理,通过学习明纪律、守规矩、知敬畏。尤其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自觉坚守《准则》树立的高标准,不越《条例》规定的底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学纪,带头学、深入学、系统学、持久学,既做守纪的模范,又做护纪的先锋。学习《准则》《条例》,重在记于心、践于行,贵在联系实际、解决问题。尤其是针对公款吃喝、收受红包、大操大办、领导干部亲属子女经商、“雁过拔毛”式腐败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逐一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增强学习贯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担当明规挺纪之责,念好“紧箍咒”

坚决贯彻落实两项法规,是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和实际行动。必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教育管理干部,常抓不懈、紧抓不放、实抓不虚,把严的要求贯穿干部日常管理全过程,真抓真管、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管党没有管到位、治党没有严到份,是目前“四风”问题、党内和社会上潜规则盛行以及政治生态受到污染的总根子。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失职就要追责。党委(党组)书记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是主责、首责、要责,必须牢记严是爱、宽是害,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切实当好《准则》和《条例》的自觉践行者、有力维护者。必须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维护纪律和规矩的神圣职责,让纪委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牢把握《准则》这个执政党道德宣示的高标准,充分运用《条例》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找准职责定位,进一步深化“三转”,着力把工作思路、方式和重点从管少数转向管多数,以纪律为杠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围绕“六大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必须创新巡视方式方法,紧扣党的“六大纪律”开展巡视监督,把巡视的过程作为推进纪律建设的过程,作为推动和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过程,真正让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小毛病、小问题,要及时提提领子、扯扯袖子,不以问题小而放过、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必须坚持“零容忍”,对违纪违规现象露头就打、发现就抓,决不留“暗门”、开“天窗”,决不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决不搞众怒难犯、法不责众。严明纪律规矩,首先要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起来。党员干部党性是否坚强、能不能做到绝对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规矩是重要的检验、根本的标准。对“五个必须”等要求,要十分明确地强调、坚定不移地执行,不能语焉不详、闪烁其词,不能思想麻木、意识淡漠,更不能口是心非、阳奉阴违。

担当以上率下之责,当好“领头雁”

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嘴上说说、墙上挂挂,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落细落小、落实落地。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带头深学,既学习两项法规文本,更领会其中蕴含的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带头细照,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为自己“对好表”、“画好像”,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带头笃行,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带头树立良好家风,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准则条例心得体会(篇5)

党的后,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这几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为强化《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近期以来,在供应支部的组织引导下,我参与了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讨论,感受颇多。6月15日,又再次聆听了公司党委何书记和供应党支部李书记等领导同志“两学一做”专题党课,对《准则》和《条例》的内涵有了更深的认识,现根据学习情况,结合具体工作谈几点学习体会。

一、《准则》、《条例》是永葆党的先进性的重要行为规范。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都作了较大修改,特别是《准则》全文只有短短8条280余字,但内涵丰富、意义深刻,且言简意赅。归纳起来,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变化;一是范围扩大了,以前的廉政准则侧重于领导干部,而新准则扩大到全体党员。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 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内容更精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

新《准则》突出了廉洁主题,给出了立德向善的正面清单。新《条例》将纪律分六大纪律,着重列出负面清单,且内容清晰,层次分明,一目了然。三是首次提出了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六大纪律中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是首次提出,确保了规范领域的全覆盖。

总体来看,新《准则》和《条例》是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规范,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示,对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承诺,必将使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得到明显促进。

二、《准则》、《条例》与“三严三实”要求高度契合。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党员的行为规范,特别是《条例》划定了党员的高压线,任何党员特别领导干部必须在《准则》和《条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而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同样是在新时期为我们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新《准则》、《条例》和的“三严三实”要求是有机统一的。这可以从两个方面体现:一是从内容来看到,都是立德向善,是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明确党员应该怎么做,能够怎么做。二是从效果来看,都要求党员强化道德修养,坚持廉洁从政。只不过《准则》、《条例》内容更广泛,对“三严三实”要求更具体。应该说“三严三实”是对条例的具体化,立体化,要真正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就必须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做到“严”,做到“实”。

三、贯彻落实《准则》、《条例》必须从三个方面做起。 一是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对共产主义的坚定信仰、深厚感情和为共产主义理想奋斗的坚定意志和集中表现,它作为一种价值追求和精神意志,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化传统的延续和升华,共产党人只有心中树立了这种信念,才能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才能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才能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才能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理想信念不坚定,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就会发生扭曲,在金钱和名利的诱惑下,就会放松对自身的要求,导致腐化堕落,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真正贯彻好执行好《准则》和《条例》,就必须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点,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谋群众所需,只有把群众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心中时刻装着群众,坚持群众路线,才能摒弃杂念,一心工作,才能如《准则》要求,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三是要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工作是我们党对每个党员的一贯要求,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现实体现。要立足本职工作,创造一流业绩,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切实发挥先

锋模范作用。具体做好三点:第一点是要勇挑重担。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特别对别人不愿做或“费力不讨好”的事,我们要主动承担,不埋怨,不抱怨,这是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的具体体现。第二点是要有责任心。责任是人性的坚守,是人品的升华,责任是一种担当,更是一种素质。在工作中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不仅是工作的最高准则,也是做人的起码要求。只有每个人都具有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才能形成工作的合力,才能推动工作的快速发展、和谐发展。第三点要增强自身的工作本领。本领是做好工作的首要前提,要勤学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对待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把握一个好字、一个高字:即工作质量要比其他职工好,工作效率要比其他职工高。这两个方面做好了,职工信服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更加突出了,这是贯彻落实《准则》、《条例》最有效方式。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严格按照《准则》、《条例》要求,坚持“四个”必须,从严律己,扎实工作,老实做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推动供应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准则条例心得体会(篇6)

财政系统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一)提高自身修养 不触党纪规矩 确保廉洁自律

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以后,财政局、镇党委政府包括所内先后组织了多次学习。越是学习深刻细致,越是感受颇多。

一、学准则,修身养德,树立自律意识。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四个坚持""四个廉洁".四个必须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四个坚持强调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四个廉洁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提高要求。《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某种程度上也就是古人所云的修好身立好德齐好家然后方能治国理政。学习《准则》就是要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心怀虔诚,熟读准则,牢记准则,深刻领会,决不能浅学辄止、浮光掠影。就是要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心存敬畏,提高自身修养,树立道德高线,强调自律意识, 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决不能学习余音尚飘耳边,准则的要求丢之脑后,或是我行我素,妄顾规章;或是表面正经,背后不堪。

二、学《条例》,慎权慎行,不犯党纪规矩。《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明"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为所有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党员领导干部要防腐拒变,必须奉《条例》为操行宝典,在日常行为中严于律己,守住底线。戒贪欲,重小节,慎用权,择好友,齐好家,担好责。管好手脚,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管好嘴巴,不该吃的不吃,不该议的不妄议;管好权力,不能用的慎用,不该特殊的不擅权;管好朋友家人,不该结交的圈子朋友不进不交,不该纵容的行为不纵容。

三、抓落实,结合本职,确保廉洁奉公。一是以身作则,带好队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本所范围内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认真组织学习《准则》和《条例》,领会精神,把握内涵,提高全所人员党风廉政意识。二是认真履行职责,创新工作方法。通过完善各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抓好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推动财政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法治化,提高财政工作适应新常态水平,促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认真学习《准则》《条例》做好基层财政干部

按照上级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的思想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心灵上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洗礼,体会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学习,突出党性教育。我是一个有近二十年党龄的基层财政干部,从事财政工作有三十多年了,在工作中往往注重抓工作任务完成,对学习重视不够,特别是党纪、条规方面的学习尤其不足,导致党性不够强。***指出,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因此,今后要更加突出党性教育,把党性教育贯穿于平时的学习之中,使之常态化、规范化。加强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加强《准则》、《条例》学习,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一心一意听党的话,跟党走,永不叛党。

二、做好工作,坚守个人干净。为政清廉是我们党赢得民心的重要法宝。***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基层财政干部,多多少少手里握着一定权力,面对各种诱惑,要坚持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把廉洁自律作为为官从政的人生信条和终身尊崇。要把好金钱、美色和名利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做到"手净",不义之财坚决不取;做到"嘴净",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做到"腿净",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要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镜,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多积尺寸之功,时常修枝剪叶,防微杜渐,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三、为民谋利,勇于担当。作为一名基层财政干部,我们所做的工作都是与农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比如涉农补贴的发放,涉农项目的实施,农村环境的整治等等。我们要尽力做好,要勇于担当,要保持一种舍我其谁的魄力,坚持一种争创一流的标准,具有一种奋发有为的状态,要敢于正视"最坏情况",善于解决"最难问题",积极争取"最好结果",把全部智慧和心力用在谋事干事上,做到凡是有利于党和人民事业的,就坚决干、加油干、一刻不停歇地干。要始终保持一股知难而进、攻坚克难的闯劲、冲劲、韧劲,竭忠尽智地多办一些让老百姓拍手称快、真心点赞的实事、好事、正事,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

(三)新《准则》、《条例》学习心得

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是树立党章全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新《准则》、《条例》必将对我党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通过自己的研读、所务会的集中学习、多场所的认真倾听,让我对新《准则》、《条例》有了更深的理解。

主动学习,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戒。通过逐字逐句深读,将新《准则》、《条例》学深学透,切实掌握其精神实质。新修订的《准则》为党员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要深刻领会《准则》是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新修订的《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是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要深刻领会《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脑中有纪,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对照《准则》昭示的"高线"和《条例》列举的"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一是坚决维护政治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不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党和国家领*人,不组织不参加迷信活动。二是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党组织做出的重大决定,服从组织的调动、交流,个人重大事项如实向组织汇报,遇组织函询时,如实回答,在选举活动中不拉票、不助选。三是依法执行廉洁纪律。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配偶、子女等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不买卖股票;不占用公私财物;不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四是维护保障群众纪律。坚决执行中央涉农政策,维护群众利益,按时发放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资金;不借农桥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不刁难群众,不吃拿卡要;依照政策及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五是认真落实工作纪律。正确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如实向上级检查单位汇报;不插手政府采购;不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宜。六是从严要求生活纪律。勤俭节约,不生活奢靡、不贪图享受、不追求低级趣味;维护社会公德、尊重社会公序良俗,管好自己在公共场所的言行。

(四)学习准则条例体会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现就本人学习新《准则》《条例》谈几点体会:

1、加强学习,要知纪。新《准则》共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条例》共有3编11章133条,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11月2日,局党组组织中层干部进行了全文学习,并要求局各科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这就要求我们党员必须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精神实质,熟知其内容。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因此,每位党员一定要熟知纪律,常把党的纪律放在心中,平时也就知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

2、时刻谨慎,要畏纪。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党组织和党员应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员在日常言行中,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把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员干部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党员要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明白不该做的做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分,有什么样的结果,算好经济账、政治账、亲情账,才能防微杜渐。

三、严于律己,要守纪。要自觉自愿、时时刻刻牢记并遵守《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做一个纪律面前的明白人、清醒人,把纪律真正当作碰不得的红线和带电的高压线,始终做到慎独、慎初、慎微。作为一名财政干部,在日常工作中,手中多少有点"小权",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把党的纪律牢记心中。生活上,要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努力做到洁身自好。工作上,凡涉及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等事事项,一切按程序、规定、制度办理。同时,正确处理对亲人、朋友等的感情,不做只讲亲情、友情,而忘了原则、法纪事。

(五)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

新修订的两部党内法规,坚持立德立规结合、一正一反配合、自律他律并重、高线底线互补,是党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财政部门广大党员立足工作岗位、全面规范言行的重要依据。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从正面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提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为全党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情操。《条例》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把党章党规的纪律要求细化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为党组织和党员划出了不可逾越的纪律底线。

作为一名基层支部书记,一要带头学习,学深学透。深刻理解"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六大纪律"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自觉做到知纪、敬纪、守纪,切实做到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用实际行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二要认真安排,组织学习。要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带领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摒弃自己"一无权力,二无地位,不可能与腐败沾边"的错误认识,自觉对照《准则》和《条例》,不碰"高压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三要带头执行,规范言行。要把落实好这两个党内法规贯穿到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坚持纪严于法、纪先于法、纪法分开,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守住《准则》和《条例》底线,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无论是做本职工作还是当社会公民,都要当好党的纪律的坚定拥护者、模范执行者和有力监督者,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紧紧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四要狠抓落实,加强监督。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与落实"两个责任"结合起来,作为党建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内容,加强贯彻执行两个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完善党内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决策上来,结合日常财政工作,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用党章党纪党规管住干部,着力解决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抓早抓小,落细落小,防微杜渐。

(六)《准则》《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央印发了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新《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引导,重在立德,树立了必须遵循的道德"高线".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重在立规,划出了不能触碰的行为"底线".通过仔细学习研读新的《准则》、《条例》,本人深刻感到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不断强化党性意识,敢于责任担当,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也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对标",找准不足,立行立改,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将党规党纪时刻铭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努力争当一名无愧于共产党员光荣称号的合格党员。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养。全文通读精读《准则》、《条例》,带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到深学悟透,入脑入心。坚持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要坚持依法行政、实事求是,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常态;加强理论武装,在知党、爱党、信党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忠于党的信仰,坚定理想信念,时刻在灵魂深处反躬自省。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认真学习实践的表率、坚持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弘扬优良作风的表率,真正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思想上坚信不疑、意志上坚韧不拔、行动上坚定不移。

二、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格遵守者。要始终牢记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为民服务,第一选择是对党绝对忠诚,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切实增强组织意识、程序意识、原则意识,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要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面对问题和矛盾,无私无畏、不退缩、不避让,牢记责任、迎难而上、积极应对;面对挫折和过失,不粉饰、不诿过,吸取教训、百折不挠、奋勇向前;面对阻力和挑战,不畏惧、不茫然,铁肩担重任、妙手破难题、奋力促发展,切实肩负起历史赋予的职责和使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增强"底线"意识,自觉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上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头顶有戒、胸中有尺、脚下有度。保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财政稽查形象。在执法检查工作中,始终把优化创建要求贯穿于全过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树立公正、文明、高效的执法形象,工作中规范言行,廉洁自律。

三、依法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是服务经济大局,强化政策落实工作检查。选择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精心编制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要求,结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三公"经费、公务卡使用等情况和问题的监督检查,鼓励节约,整治浪费。二是注重预算监督,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大预算监督力度,强化预算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资产、财务的监督检查力度。通过细化部门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推行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预防我县在财经纪律和"小金库"等方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七)遵守财经纪律争做一名合格财政党员

近期中央印发了新修定的《准则》和《条例》,为全国从严治党重新树立了道德高线和法律底线,本人通过认真学习,联系财政工作实际,谈点体会:

作为一名基层财政党员要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恳工作,将清正廉洁贯串于正常的思想和行为,联系财政工作实际,要以高度使命感和责任感管好财务,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各项事业发展资金需求。首先必须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认真学习和领会新时期各项财政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方式,规范财务行为,不断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其次切实转变观念,建立法制财政意识。要切实加强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执行财政制度的自觉性,建立遵守财经纪律,依法理财的观念,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再次坚持廉洁奉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财政工作与钱紧密相关,这就要求财政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必须时刻以国家法规、财经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一丝不苟按财务制度办事,坚持原则,依法理财,忠实履行财政监管职能,管好用好各项财政资金。

(八)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准则》和《条例》的出台,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也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进一步强调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一名基层单位的负责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带头学习、贯彻和执行,把纪律挺在前面,维护纪律权威,确保政令畅通。我所于11月2日召开专门的所务学习会,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下面谈谈自己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新《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通过学习提高遵纪守章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做到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学习《准则》和《条例》,就是要在执行上不折不扣,要坚决履责。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用两个制度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决不留口子、开口子,决不放松要求,用纪律管住管好财政队伍,维护《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一方面要把纪律融入到各项财政工作和队伍管理建设中,将财政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与《准则》和《条例》相结合,进一步梳理财政资金监管的思路方法。另一方面将"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在执行中对工作严格要求和对干部关心爱护,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无风险,财政工作不出纰漏,财政队伍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三、学习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坚持监督执纪,要严肃问责。新《条例》充分借鉴吸收近年来监督执纪问责的丰富实践,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党员不管职位高低,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动辄则咎,违者必处。要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从问责内容、形式、主体、方式等各方面进行细化,注重具体性、操作性、实用性。特别是对"两个责任"问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权责对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加大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责力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防止主体缺失,监督乏力。

(九)做人民满意的财政干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一名财政干部更要认真学习掌握新《准则》和《条例》,把学习贯彻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现将本人的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深刻理解《条例》和《准则》的深刻内涵。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导语部分,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二、自觉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要站在财政事业全局的高度,把学习落实《准则》和《条例》与自身各项财政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科学内涵,准确把握各项规定,不断增强学习执行的自觉性。把《准则》和《条例》作为行动指南,以身作则,认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做好新《条例》和《准则》的贯彻落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规矩确立后,关键在落实。要从严执纪,敢于担当,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践行《准则》要求,对《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牢记于心,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做到"学、思、践、悟",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按照徐局长在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准则》和《条例》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过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和体系,加大对内控制度执行的检查力度,加强财政内部监督检查,筑牢反腐倡廉防线,着力使党规党纪法律的权威性在财政系统得到有效维护,做一名人民满意的财政干部。

(十)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别从自律和他律两个角度明确了全体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坚强决心。作为一名财政干部,要认真加强学习,深刻领会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一、加强学习,筑牢防线。要结合本次学习《准则》和《条例》的契机,系统全面地学习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廉洁从政思想,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修身养德,坚持高线。"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古代先贤们一直就把修身养德作为人生第一大事。新修订的《准则》也以"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形式,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是全体党员都必须遵循的道德"高线".作为新时期的共产党员,要注重个人思想道德品质的提高,以高尚的情操、优良的品德,影响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来。只有这样,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遵章守纪,远离红线。新修订的《条例》分别对违反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六个方面纪律的行为列出了"负面清单",这也是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必须要远离的一条条"红线".作为一名财政所长,首先必须带头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其次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坚决与违纪行为作斗争;三是要加强廉洁自律,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情不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十一)学习新《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意义重大。本人按照局及支部统一部署,认真研读了准则和条例全文,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知道了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读后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准则共八条三百余字,简洁明了,易知易行。前四条是针对所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后四条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下,财政经建工作既要积极用好当前宽松的财政金融政策,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政府投资,促进宝应经济发展,更要讲纪律、守规矩,确保财政资金和干部"双安全".

二、严格遵纪,提高拒腐防变。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动作、小利益开始,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有"怕"的意识,对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财政经建工作,接触面广、项目众多、资金量大,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日常工作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已,防微杜渐,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接受监督,保持党员先进性。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要虚心接受领导、同事、特别是服务单位的批评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机关服务基层、党员服务群众,使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新时期财政干部。

(十二)学《准则》《条例》心得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修订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实践成果,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新的《准则》和《条例》的出台,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是把从严治党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的现实体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

局中心党组要求各党支和全体党员深入开展学习,并将此作为局大办公会集中学习内容,再由各科科长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准则》和《条例》的宣传工作,这也是共产党更加开放、更方便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的一种途径。本人也借此机会认真学习《准则》、《条例》,一是感受到我党在执政过程中的高标准,严要求,修订后的《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条例》重在立规,《准则》重在立德,立规惩恶,立德向善。二是感受到党纪抓早抓小作用更突出,修订后的《条例》的突出特点是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不让党纪严于国法*为空话,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三是感受到当前违纪的新型腐败问题。修订后的《纪律处分条例》新增一条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处分规定,在违反工作纪律方面新增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就是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问题,把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要求细化、具体化。

虽然《准则》、《条例》是针对党员干部提出的高标准,严要求,但身为一名非党干部,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守纪律、讲规矩,在工作中以《准则》所列的标准作为引领,不触碰《条例》所列底线,自觉维护共产党的权威,仍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历史已经为我们证明: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也只有共产党才能率领中华民族实现中国梦。鉴于此,我将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坚定理想信念,补精神之"钙".一个人只有理想信念坚定,政治上才能经得起风浪考验,关键时刻才能信得过、靠得住、顶得上。作为一名财政干部,要保持一定的政治定力,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大事大非面前头脑清醒,针对意识形态领域的歪理斜说,针对社会小道消息和网络负面信息,旗帜鲜明地批驳、戳穿,做到补台不拆台,帮忙不添乱。

二、扎实练好内功,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查找自己可能存在的问题,更新理念,改进作风,提升能力,以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一是强化法治理念,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内化为日常工作制度和流程。二是增强服务意识,对符合改革发展方向,看清看准的事,大胆推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善于宏观思维,围绕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观察形势,分析问题,当好参谋,提出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三、懂得守规矩,坚持按制度办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是党纪、国法,还是财经法律法规、制度,都是我们每位财政干部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在资金支付过程中,加强资金监管,严格预算约束,做到坚持原则,依法办事,秉公用权。

(十三)学习《准则》、《条例》心得

本月13日,我们XX镇财政所支部集中全体人员逐字逐条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使我们充分认真到了两项法规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彰显了党从严治党、从严管党的强大决心。现就本人学习情况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

一、做好法规的拥护者。新的《准则》和《条例》是党要求从严治党、从严管党,切实保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核心法规,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贩斗争的强有力武器。对于扎紧管党治党的制度" 笼子 ",真正树立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首先要以党员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热烈拥护新法规的颁布实施,自觉维护法规的权威性。

二、做好法规的践行者。法规讲求的是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只有坚决执行到位才能彰显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新的法规条目分明,详实具体,对于党员的每件事、每项工作、每个岗位都可一一对应,有章可循。这就为我们在日常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按照法规行事提供了看得见摸得着的规则归绳。从财政系统的党员来研读法规,我认为新法规进一步关注了民生,关注了群众。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八条规定,几乎每条都涉及我们财政工作范畴,尤其是我们基层财政工作直接面对的是基层群众。这就进一步要求我们在为群众服务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工作行为增强服务意识,严格自我约束,切实做好法规的践行着。

三、做好法规的推动者。《准则》和《条例》是每个党组织以及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基本准则,是党从严管党的重要基础,作为一名党支部书记和单位负责人,在自身认真学习和执行的同时,要带领和组织全支部党员积极投入到两条法规的学习中来,通过召开支部会相互交流学习体会,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提高学习层次,增强学习效果。使得新法规在支部成员中真正牢记在心,执行到位。

(十四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是我党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准则》共8条,坚持正面倡导,是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共133条,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通过学习新《准则》、《条例》,本人有以下体会:

一、强化学习,深刻理解《准则》、《条例》精神实质。最近一段时间,学习《准则》、《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一名普通党员,要坚持自学,通读《准则》、《条例》全文,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准则》、《条例》中心组学习。通过学习,深刻理解《准则》、《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学习、把握《条例》的六大纪律具体要求。如:政治纪律,不能有妄议中央等行为;组织纪律,不能有违反民主集中制等行为;廉洁纪律,不能有收受下属或服务对象礼品礼金等问题;群众纪律,不能有为民服务中吃拿卡要等问题;工作纪律,不能有干预市场经济等问题;生活纪律,不能有生活腐化堕落等问题。只有深刻理解《准则》、《条例》精神实质,才能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严格自律,严格执行《准则》、《条例》各项规定。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党员。作为一名财政干部,要时刻牢记"六大纪律"的各项规定,主动接受监督,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要重点执行好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不能有收受下属或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和为民服务中吃拿卡要等行为,执行好财经纪律和财经法规,不断提高科学理财水平。

三、加强管理,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在做好财政业务工作的同时,落实好廉政建设的责任。经常组织本科室和本支部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建设。平时加强对《准则》和《条例》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检查,严格按党规党纪办事,在履行职责上敢担当、敢较真,不折不扣把 "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不断推进财政工作的科学发展。

(十五)财政局长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新修订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充分认识到两部党内法规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作为县财政部门的当家人,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好、贯彻好《准则》和《条例》,对于保持全县财政工作廉洁本色,确保财政系统党员干部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学以知义。只有深入学习,才能熟知《准则》《条例》要义,才能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作为县财政局负责人,我将带头学习,将平时言行与《准则》《条例》进行对照、反思,明确知道哪些应该起带头作用、哪些不能为。积极推动全系统开展好学习贯彻活动,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各支部、各科所开展集中学习,局领导和各支部书记、科所长发挥带头作用先学一步,逐字逐句将《准则》《条例》学深学透,切实掌握其精神要义;将全系统每一名党员纳入学习活动范围,同时带动非党员干部积极学习;结合财政实际,组织全体财政干部进行《准则》《条例》知识培训,让每个人都能学到、学好;成立督导组对学习贯彻工作进行督查督促督导,全面确保学习质量,促进全系统上下明规矩、守规范,为规范廉洁财政建设扎紧思想的篱笆。

学以践廉。作为财政部门的"当家人",我将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始终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模范遵守《准则》的高标准,坚定守住《条例》的基本底线,以实际行动引领全系统党员干部自觉落实党规党纪要求;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严格遵守相关工作规定,带头执行组织人事纪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主动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对政府采购、农桥招标、决算审计等相关事项决不插手干预;坚持原则,在预算编制、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严格按照法治财政标准化要求,不为人情编预算、拨资金,切实维护财政系统廉政形象;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加强党性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系统形成争当廉洁"财政人"的良好氛围。

学以尽责。《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我将带领局党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通过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抓住这个纲,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抓早抓小,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要以《准则》《条例》的贯彻实施,促进财政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坚持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规则。要求局纪检组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对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处理,使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党员干部因小失大,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加强对全系统财务收支情况检查,加强内控执行情况检查。要求各支部书记、各科所长既做好业务,更要抓好党务和纪律教育,全力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党纪法规约束之下,自觉接受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明明白白做事,干干净净做人,努力做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财政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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