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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选

2023-11-06 16:33:37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消防安全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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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1)

XX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切实抓好我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现将我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主要是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等高层工业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高层公共建筑(含商住楼);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含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及建筑外立面设置的灯箱、广告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燃烧性能为B3、B2级的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3.建筑外墙违规使用易然可燃材料进行装饰、装修,违规设置未经防火阻燃处理的灯箱、广告。

(二)建筑消防设施

1.高层建筑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2.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3.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设施

1.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数量、疏散楼梯间设置形式不符合标准;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避难区内穿越通风风管、排烟风管、电缆桥架和采用可燃材料包覆管道。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的设置位置、数量、照度等不符合标准。

3.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标准。

4.高层建筑内设置的人员密集场所在其外墙门窗或消防救援窗口处违规设置影响建筑防火排烟性能和火灾救援行动的障碍物。

(四)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五)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或安装不规范。

2.消防用电负荷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未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安全保障措施。

3.使用燃气的场所、部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4.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5.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六)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聘任具有职业资格的自动消防系统值班操作人员,未确定自动消防系统值班操作人员或值班操作人员数量配备不足,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

2.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3.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单位未按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未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5.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6.物业管理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对高层住宅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7.消防车通道施划标准、警示标牌是否划线、设置,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8.电动自行车车棚是否满足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上楼停放、充电现象。

9.消防控制室是否按照《山西省消防控制室管理标准》进行规范设置。

10.每处高层公共建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实行履职承诺制度,在建筑显著位置公示其姓名、职务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每栋高层住宅建筑是否明确了消防安全楼长,在显著位置公示其姓名、联系电话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等信息。

二、整治措施

(一)严格管控外墙外保温材料。

对高层建筑逐栋进行外墙保温材料的现场检查,查验其种类、燃烧性能检验报告是否与现场使用的材料一致;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结合改建、扩建和外墙保温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拆除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更换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外保温材料;未拆除前,在外墙醒目位置标注“严禁烟火”等禁止性标识,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严密包覆裸露的保温材料;严禁在建筑外墙违规动火用电,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汽车、电动车停放与建筑外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二)完善建筑消防设施。

缺失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督促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结合改建、扩建工程,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增补;对消防设施损坏的,责令限期整改修复,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检测制度,督促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对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的,采取增设室外疏散楼梯等措施;对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以及电缆桥架封堵缺失或不严密的,使用防火封堵材料严密封堵。

(三)畅通安全疏散生命通道。

每个单元门口内外张贴警示性标识,全面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高层住宅建筑设有通向屋面出口的,出口上的门或窗应能从内向外开启;疏散楼梯间的防火门上应设置“保持常闭、禁止上锁”的标识,如损坏或拆除的,应及时维修安装,确保达到防火防烟功能;疏散走道、楼梯间内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火灾状态下引导人员安全疏散;消防车通道要划线、设置警示标志,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不被占用。

(四)严格执法铁腕整治。

对排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应严格依法实施责令“三停”、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和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在供货、检测、施工等环节弄虚作假、降低标准,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或降低外保温系统安全性能的,一律依法严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提请县政府要挂牌督办,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

(五)提升物防技防水平。

推动老旧高层住宅在建筑公共区域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在配电箱、电缆井内推广设置新型报警灭火装置,在居民家庭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结合老旧高层住宅改造工程推动安装简易喷淋设施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提高初起火灾预警和处置能力。要加快推进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建成后将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联入系统。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主动利用智慧用电安全管理、智能燃气管理、智慧用水管理等信息系统,加强数据搜集、分析和应用,实行智能监测、动态管控,确保用电用气安全可控、消防供水正常可靠。

(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高层公共建筑各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协议,依法明确各自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责任,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高层住宅建筑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高层建筑应全面纳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认真落实“户籍化”管理。对火灾荷载较大、人员密集的高层建筑,确定为火灾高危单位,实行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高层公共建筑推行专职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由物业管理单位面向社会选聘消防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或本单位消防安全“明白人”担任消防安全经理人;在高层住宅建筑推行“楼长”制度,由社区网格员、消防宣传大使或住户中推选出的代表担任楼长,负责本单位、本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建强微型消防站。

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应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与消防救援站开展联勤联训,达到“三知四会一联通”(即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消防救援站与微型消防站、消防控制室与微型消防站队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要求,提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八)加强消防宣传培训。

在高层建筑外强醒目位置逐栋张贴治理通告和自查检查标准,广泛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微博微信以及LED屏、橱窗、板报、大型固定户外消防宣传栏等媒介,提示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宣传普及高层建筑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示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危害和防范措施,提高居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应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引导居民配备防烟面罩、缓降器、逃生绳索等器材,提高应急疏散逃生能力。

(九)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在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对排查整治的高层建筑应向社会公开。设立曝光平台,曝光久拖不改、政府挂牌督办的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隐患、跟踪报道整改信息。对隐患严重、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列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范畴,并通报有关部门。视情采取约谈产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在单位醒目位置张贴火险警示牌等方式,推动隐患整改。

三、整治时间及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7月9日至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前)。

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整治工作职责,掌握检查自查要求,组织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迅速开展工作。

(二)全面排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31日)。

组织村委、消防救援机构、镇派出所和其他行业部门,成立专门摸排队伍,按照本方案要求逐个区域、逐栋建筑摸清所属辖区高层建筑底数,逐一明确消防监管责任人,统一登记造册,并上报领导组办公室。组织高层建筑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召开自查自纠动员会议,向其发放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督促其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各村委、各相关站所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同步开展排查。重点对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或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详细登记,建立台账,督促整改。

(三)重点整治阶段(9月1日至12月20日)。

对排查发现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的整改难易程度以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对整改难度不大的火灾隐患,督促尽快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督促单位和业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治理期间,要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集中曝光一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单位,集中挂牌督办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

(四)工作总结阶段(12月21日至31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村委、各相关站所要认真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制定、修订、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高层建筑火灾防控长效工作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高层建筑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四、组织领导与任务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XX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XX(党委书记)

XX(政府镇长)

副组长:XX(副镇长)

XX(党委副书记)

XX(副镇长)

XX(主任科员)

XX(XX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各村委支书、主任、各相关站所主要负责人

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办公室,对全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XX兼任,承担领导组日常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并定期通报各村委、各相关站所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研究协调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二)任务分工。

1.强化公安派出所认真履行高层建筑的消防监管职责,督促公安派出所依法负责高层居住建筑的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宣传教育,对高层居住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督促高层居住建筑的物业管理单位和高层居住建筑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职责。牵头做好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对高层建筑的摸底和监督抽查力度,督促单位在“户籍化”系统逐栋录入高层建筑数据,实行“户籍化”管理;对火灾荷载较大、人员密集的高层建筑,要列为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管严控措施;加大对建筑外墙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和灯箱广告等影响建筑防火排烟性能和火灾救援行动的障碍物的查处力度;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制其使用。要制定高层公共建筑灭火预案并组织实施,联合住建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指导单位开展高层建筑火灾预防、灭火扑救和应急疏散方案的制定和演练。组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攻坚专业队伍,指导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进行高层建筑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责任领导:XX;责任站所:镇派出所)

2.牵头对高层住宅小区的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对已投入使用高层建筑,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治理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严厉打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或降低外保温系统安全性能的非法施工、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行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审批外墙保温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工程,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现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对于高层建筑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以及对《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实施之前修建的外墙采用聚氨酯材料保温的高层建筑,发现外墙保温材料覆盖、封堵的可靠性存在问题的,应进行维修改造;已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高层住宅可申请专项维修资金,要及时予以审批,尽快拨付维修费用,当消防设施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启动“应急程序”,先使用后审批,确保设施完整好用。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考评内容,组织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管理区域内的公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并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事项,定期开展消防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责任领导:XX;责任站所:镇村镇站)

3.督促指导非煤矿山经营场所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领导:XX;责任站所:镇安监站)

4.根据各自的职责督促供电企业及用户结合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对高层建筑进行电气安全检查,规范安装电气设施和线路,降低电气火灾风险。(责任领导:XX;责任站所:镇电管站)

5.牵头对学校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整治,同时要做好高层建筑内设置的托儿所、幼儿园、学生培训机构等各类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排查和管理工作。(责任领导:XX;责任站所:镇教办)

6.督促指导医院等设有高层门诊楼、住院部和综合楼等高层建筑的各类医疗机构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建立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责任领导:XX;责任站所:镇卫生院)

7.督促指导通信、商贸行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领导:XX)

8.对在高层建筑外墙上发布的违法广告,依法进行查处;加大对非法销售不合格外保温材料企业的打击力度。(责任领导:XX;责任站所:镇工商所、综合执法队)

无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层建筑,由属地村委牵头负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五、整治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村委、各相关站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是防止火灾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单位、本行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有关部门、单位治理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

(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各村委、各相关站所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有效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镇政府成立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明查暗访各村委、各相关站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村委和站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限期整改。

各村委、各相关站所请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部署情况,请于7月15日前报送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同时报一名联络人及联络方式。7月起,每月25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2月25日报送工作总结。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近年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安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商场、超市、酒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细化安全责任清单,压实安全责任,集中整治突出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消防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机制,完善制度。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规范消防安全例会,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和培训,用火用电管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档案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宣传以及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等方面的工作措施。

(二)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商场、超市、酒店负责人务必要认真执行“五不”(1.不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

2.不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3.不违规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不违规安装、使用电气设施和燃气具;

5.不违规进行建筑内部装修)、“五保证”(1.保证消防扑救条件符合要求;

2.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3.保证消防值班巡查到位;

4.保证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保证员工“三懂四会”)的基础上,将创建消防标准化活动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

(一)动员部署与自查自改。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对消防安全进行梳理研判,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攻坚。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逐条逐项落实排查,跟踪督查、一盯到底。

(三)巩固提升。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持续推动各项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导,严格问责。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严格实行跟踪督办制度,对排查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责任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3)

为做好20xx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加强我镇工业集聚区火灾防控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就“创建消防安全村(居)”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份至20xx年3月底

二、活动对象

包括全镇所有村(居),为便于相关指标的考核,创建工作以每个村(居)民警的警务责任区为单元。

三、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要求

1、工业集聚区、住宅楼消防管理单位明确,岗位消防责任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

2、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得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及其敷设的桥架防火封堵严密到位。

3、公共区域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电动自行车棚要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

4、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

5、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活动,每个社区不少于2名社区消防宣传大使,组织居民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入户宣传活动,利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运用“一短两微”(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示。

6、每个设有管理部门、物业服务的居民住宅区,要建立微型消防站,并达到创建要求(附件1),结合值班安排,明确每班次不少于3名专(兼)职消防队员在岗在位,保证24小时值班,尤其是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专兼职队员开展必要的集中训练,达到会处置初起火灾、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引导人员安全疏散,一旦发生火灾,做到“1分钟响应、3分钟到场处置”。

7、推进设置电动车专用停车区域,并应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四、创建措施

1、由镇政府牵头,村(居)“两委”具体实施,派出所、社区警务室进行指导,推动各居民社区、居民楼院达到《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要求》。

2、11月底前镇政府将组织安全、村建、综治、派出所及村(居)“两委”召开一次会议,明确“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要求,发动村(居)“两委”、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创建活动。

3、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村(居)“两委”开展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并组织对辖区居民社区、居民楼院逐一进行验收。

4、12月5日前各村(居)要收集上报名单,全镇提供至少培育1个典型样板,带动创建工作,并上报联络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

5、年底前,派出所要对小区消防车通道是否被占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律查处。

五、评定时间

由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综治办、派出所相关人员分两次进行评定,并进行备案。

20xx年底前,对60%的居民社区、居民楼院进行评定,达标率不低于50%,20xx年3月底前,对第一批不达标的单位和剩余的40%的居民社区、居民楼院进行评定,确保100%达到建设要求。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4)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榕东绕路安办转发的【2018】140号文关于转发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发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榕交建工【2018】140号)的通知与【2018】148号文关于转发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转发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榕交建工【2018】95号)的通知的要求,我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监理工程师,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检查工作日常事物。

二、检查时间和安排

总监办领导小组将在每月不定期对所辖土建合同段按照文件要求对施工现场、职民工驻地、沥青、水稳拌合站等进行全面的大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死角。针对检查存在的隐患,及时下发检查通报,提出明确整改要求,要求将检查中存在的隐患进行彻底整改完善报送总监办。总监办将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总结。

三、检查和盯防的重点

1、全面掌握所辖合同段火灾隐患情况,找准消防安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

2、对检查的消防隐患,要求施工单位要建立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督促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3、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火灾隐患的,要督促落实整改方案,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四、整治措施

对在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监理整改通知,要求项目部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的将按照《管理办法》进行违约处理并上报业主及有关部门。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篇5)

船舶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彻底消除司属船舶消防安全隐患,提高船舶防控火灾能力,让公司船舶成为最安全,旅客最放心的旅游载体,按照公司安全管理文件以及游轮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要求,公司决定在船舶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船舶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司属船舶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培训教育”的能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船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我司船舶消防安全。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司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海务主管

成 员:指定人员、安监室主任、机务部经理、保卫部主任

三、排查治理重点

1、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泵、管系、消防栓、水带箱、水龙带、水枪、国际通岸接头;

2、气体灭火系统:CO2站系、灭火管系、CO2钢瓶;

3、自动探火和失火报警系统:电源、报警显示屏、探测器、手操作报警按钮、应急操作工具;

4、防火应急设施:风油应急切断、应急电源、主辅机排气管、油柜燃油管系、脱险通道、防火门、防火结构、油舱(柜)、孔、管、防火网、电器设备、用电器具绝缘值、排水装臵;

5、移动式消防器材:放臵环境、外观、保养、压力、配臵数量;

6、可携式泡沫装臵:贮液容器、连接装臵、泡沫枪;

7、消防员装备:气瓶呼吸器、耐火救生绳、安全灯、消防员手斧、安全带、安全钩、防护服;

8、消防安全管理:防火组织、防火安全制度、消防演练、防火控制图、应变部署表、床头卡、船员消防常识;

9、安全通道管理:保持各安全通道畅通,严禁埋压圈占遮挡消防器材;

10、消防资料文件:防火档案、《航行日志》(有关消防内容)、有关证书、消防系统检测报告(记录)、有关电器设备检测记录、燃料、燃气设备检测记录、应急设备检测记录、防火检查记录、消防培训、防火安全例会活动记录、明火作业记录。

四、工作方法

公司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4月11日,分三个阶段开展:

1、自查整治阶段。各船舶制定具体的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对船舶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排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治,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2、集中整治阶段。积极配合消防安全联合大检查行动,全面开展联合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以联合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本船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本船的火灾防范能力。

3、总结阶段。排查后各游轮对本船的排查情况进行总结,查漏补缺。确保本船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1、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对船舶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对本船前期消防检查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回头查,防止问题的重复发生;坚决消除各类致火隐患,提高船舶消防安全系数。

3、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船舶宣传栏、消防标语板报张贴,强化消防知识普及培训,达到使广大船员对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三懂四会”及应急应变职责的熟悉掌握;

冠达游轮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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