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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应急预案

2025-06-05 11:35:00 物业应急预案 浏览:31450

【#实用文# #物业盗窃应急预案(集合十二篇)#】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是必不可少的。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好查范文网小编整理的物业公司应急预案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物业盗窃应急预案 篇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平稳和设备运行稳定度夏,根据公司下发的<20xx春季安全大检查策划书>文件精神,物业从3月5日起在部门内部开展了春季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春季安全大检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xx年春季安全大检查,我部门共查出问题45项,其中上报公司39项,复查6项;针对所查出的45项问题,我们积极组织人员进行了整改,截止到4月10日已完成整改41项,其中有2项列入部门5月份计划实施,1项取消,1项整改中(待工程部备品备件到货),另外1项因工程部近期零星工程较多于延期整改。

二、统一部署、突出重点

根据公司春季安全检查工作的策划要求,物业管理部对春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统一安排,成立了以部门经理为组长,班组领班为副组长的检查小组。根据物业管理部实际情况制定分解方案并组织学习,积极参加公司春季安全考试,员工考试参加100%,合格率100%,全员通过公司考试。按照公司春检策划方案,部门进行分解,制定了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查思想;

(2)查管理、查制度;

(3)查“反事故”、“反违章”情况;

(4)查设备缺陷和隐患;

(5)查设备过夏措施的落实;

(6)查防汛工作的落实;

(7)查星级班组开展情况等等。

三、自查整改情况

根据公司春季安全大检查的策划书要求,物业管理部结合自身特点,确定了检查重点,其中对七星水站设备、食品卫生、绿化养护、防台防汛、防火、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员工防暑降温、安全工器具等进行分类分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重点突出春季防火、迎峰度夏和防台防汛措施。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1)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明确了各级和班组安全责任人,促使其加大对行政楼保洁、七星水站生产、以及绿化养护工作中“三违”现象的.检查力度。

(2)各班组及部门管理人员提高了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对自己管辖的工作认真负责,确保本部门全年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各班组每周召开一次安全活动学习,部门定期检查各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同时引导员工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对绿化新聘临时工,部门严格落实了三级安全培训制度,绿化班组在加强对新员工操作技能培训的同时,还重点对岗位上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进行培训。

(4)对发现的各类不规范现象,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积极进行整改,通过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制定出相关整改措施予以完善。同时,也充分收集各班组的意见、建议和存在问题,部门积极协调进行解决。

2、设备隐患治理和设备安全度夏措施的执行情况

(1)缺陷的及时发现和排除是设备安全运行的第一保障。为做好隐患治理,绿化班对所有绿化机械进行排查,检查设备转动部件是否可靠牢固,皮带是否老化,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完善,检查记录是否健全,同时对剪草机、剪草车、打药机、绿篱机、汽油机水泵等设备定点外送进行专业的全面保养;七星水站针对安全生产和食品卫生开展排查,对纯净水生产、灌装设备一一排查,加大生产车间卫生管理,明确分工,详细记录。对库房备品堆放较乱进行整改,采购大号收纳箱盛放瓶盖,对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定置,完善货架标识牌,改善了以往乱堆乱放,保障了帐物卡相符,提升了水站环境质量。

(2)各班组结合自身情况,协同工程管理部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设备过夏整改措施,并提前对设备进行了换季检修、保养,同时针对夏季可能出现的情况,讨论事故预想和安全学习。与工程管理部一同对所辖区域空调设备、排风扇、照明系统进行检查和整改,加强了对供排水水管路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杜绝了因跑冒滴漏现象存在的风险。

3、安全工器具校验

4月份对绿化班在用的2条安全带逐一进行了校验,对1条校验不合格的安全带进行了报废处理。

四、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公司2月27日下发的《20xx春季安全大检查策划书》的时间安排,部门组织领班人员并要求各班组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形式对策划书要求进行了贯彻学习,并认真开展了不同形式的自查整改。通过部门自查和复查,共发现问题45项,其中41项已全部得到了整改和闭环。

通过春季安全大检查的开展,进一步增加了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夯实了安全管理的基础。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管理中的不足之处,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更好的为公司的发展和后勤服务提供安全保障。

物业盗窃应急预案 篇2

结合住建系统实际工作,为有效控制和应对疫情扩散蔓延,及时阻断和消除疫情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有序推进住建领域各项工作平稳、安全、持续运行,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住建局疫情防控应对准备与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筹安排、联防联控,属地管理、行业配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有序、快速反应的原则,开展住建系统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主要任务

按照行业监管工作职能,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分类指导,分类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做好住建系统行业管控和处置,持续平稳保障住建领域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物业管理方面

1.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各旗县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情况。

2.旗县区住房和建设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辖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做好外地来呼人员的排查、登记工作,加强对疫区来呼、返呼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工作;加强对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重合人员的排查和管控工作,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快速响应,认真落实辖区政府对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制定的各项措施,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会有效联动,筑牢物业小区“防疫墙”。切实保障广大业主和全体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4.科学合理制定应急预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全面细致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处置措施、流程,建立疫情防控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5.提前做好物资储备工作。进行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储备,确保能按需求及时调配。重视防疫工作组织领导,压实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的责任,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畅通沟通联系渠道。

6.做好健康信息核查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配合所在街道、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小区进入人员登记管理、测量体温及核查健康码等工作,实行“亮码”通行。

7.严格开展公共区域消毒消杀工作。

8.强化日常消毒消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接受当地街道、社区和卫生防疫部门指导,服从安排,积极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卫生清洁和环境消杀工作。成立消毒消杀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为主要负责人,相关主管、具体操作人员为成员,主管和操作人员要参加消毒消杀培训,掌握基本的消毒剂配比、消毒器械使用、防护服穿脱等知识,常态化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消毒消杀。

9.压实消毒消杀责任。对辖区内采取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方式进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各旗县区住建局要主动与社区、社会组织、居民代表对接,压实消毒消杀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人将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消毒消杀的要求落实到位。发现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疫情防控指挥部。

10.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管理公共场所,对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要每日及时组织清运,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住宅小区内废弃防护用品收集点的管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11.提醒佩戴口罩。物业服务企业发现小区居民外出未佩戴口罩应立即提醒。

12.严格落实从业人员防护措施。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从业人员的自身防护,按照“应接尽接”的要求,积极组织动员从业人员做好疫苗接种;尽量通过信息化手段召开会议布置工作和开展培训,检查督促在岗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勤洗手常消毒。

13.加强宣传引导。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强化宣传引导,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相关信息,及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发布官方疫情防控资讯。提醒广大业主学习疫情防控常识,不聚集、不聚餐,尽量避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14.应急处理。

14.1.强化出入登记,防止人员聚集。增加登记管理人员,防止出现人员和车辆的拥堵现象,对所有进入小区人员、车辆逐人逐车核查登记,非居住本小区的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发现公共区域人员聚集,应耐心劝散聚集人员。

14.2.积极配合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做好活动轨迹排查、流调等工作。若发现疑似症状的,第一时间报告社区居委会并按防控规定进行处置。

14.3.封控小区主要以预防性消毒为主,管控小区主要以管理、通风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封控小区每天自行开展2次预防性消毒工作,管控小区每天自行开展1次预防性消毒工作。重点对公共区域表面(如单元门、楼道、电梯、步梯扶手、地面、墙面、窗台、垃圾桶、公共卫生间、污水井和化粪池周围等)喷洒消毒。常用含氯消毒剂的浓度为250-500mg/L,消毒喷药量为100-300ml/m,消毒后作用时间30min就可达到消毒效果。封控小区按照消毒剂浓度和喷药量的上限实施,管控小区按照下限实施。

15.资料保存。疫情期间各旗县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妥善保存工作相关的各类登记表、消杀记录表、药剂配置记录表等资料和电子声像档案,市住建局将定期进行抽查。

(二)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领域方面

1.完善指挥部人员。各项目疫情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包括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各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内设专职联络员、卫生员,专职联络员负责对接属地社区(村)、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将项目疫情防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等相关材料报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各项要求,专职卫生员要做好施工现场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完善现场人员健康台账。

2.完善指挥管理体系。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由建设单位统筹管理。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现场各参建单位,明确各参建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职责,明确疫情防控岗位及人员,完善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全面细致做好疫情预防、应对及善后工作。

3.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复工前应及时向工程所在社区(村)报到,建立疫情防控信息报送机制,确保施工现场各类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准确报送。

4.强化项目复工防控。各项目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严格落实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项目达到复工条件后方可进行复工。

4.1、严格控制开复工。各项目要制定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和复工方案,明确开工、复工计划、范围、时间节点、自查自纠内容、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员,确保防疫措施及安全生产条件达标,方可组织复工。

4.2、加强人员信息排查。各建设、施工、监理、劳务等各参建主体要及时摸排返呼人员基本信息,提前对工人来源地、数量、来呼方式、途径地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真实采集全部用工人员的到呼时间、14天以内往来史、接触史、有无发热症状等详细信息,进场施工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算证明。

4.3.严格落实中高风险人员隔离措施。各项目要时刻关注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各项公告,及时了解全国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名单,强化信息报送机制,加强对中高风险疫情地区人员的重点监控,按照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设置单独的隔离观察室进行观察。

4.4.严格执行“三不准”原则。各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招录劳务人员要做到“三不准”,不准私招乱雇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准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劳务人员,最大限度减少施工项目之间人员流动;不准使用按照有关规定仍在隔离观察期内的劳务人员。

5.加强现场封闭管理。严格执行管控措施,密切掌握施工人员日常情况。

5.1.加强工地人员管理。各项目要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通过实名制平台采集全部入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疫情防控期间,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外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时,应当实行严格的出入登记管理,做好防疫防护措施。

5.2.加强现场人员监测。各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卫生员,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配备体温检测设备和防疫防护用品,建立人员健康台账,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每天不少于两次的体温检测,督促从业人员作业过程中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并协助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属地卫生防疫部门。

6.加强防控培训教育。积极指导和引导从业人员正确面对疫情,有序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6.1.加大宣传力度。各项目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公告栏、微信群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防治知识健康宣讲,使从业人员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2.加强培训教育。各项目要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疫教育纳入人员入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创新教育和交底活动方式,减少集中式教育,减少人员聚集。指导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勤洗手、多饮水,保持衣物干净整洁,保持宿舍卫生清洁,正确使用和储存消毒液、消毒设备、酒精等防疫物资,防止意外吞食中毒或引发火灾。

6.3.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各项目要持续加强施工工地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力度和正向引导,提升施工工地人员疫苗接种意愿,确保施工工地人员“应接尽接,应接必接”。

7.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细致排查整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并进行整改,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各级质安中心要对管理范围内的项目进行逐一排查,严格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设备安全状况和现场安全防护情况,对于“冒险施工”、“违规作业”予以坚决打击,防止疫情期间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8.各项目要科学精准防疫,查漏洞抓落实,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不折不扣履行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办公区域、人员宿舍、食堂、公共厕所、公共盥洗区域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和消毒通风,有条件的应聘请专业队伍开展消杀工作,做好现场人员管控,加强工地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9.强化现场消毒消杀工作。

9.1.消毒消杀程序。消毒消杀优先对病家、病例集中暴发场所、隔离场所阳性房间及公共区域、病例工作场所、病例转运车辆开展终末消毒工作,其次对病例活动过的重点场所、使用过的车辆开展终末消毒工作,再次对使用结束后的隔离场所开展终末消毒工作,最后按照复工复产要求开展预防性消毒,根据疫情情况,各项工作可以穿插进行;

9.2.病家消毒内容。病家消毒比较复杂,主要包括用3%的过氧化氢对空气进行消毒;对病人所住卧室被褥、枕头和被污染的衣物等进行处置。用1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病家的物体表面(如把手、扶手、地面、墙面、台面、桌面、柜体、卫生间等)进行喷洒消毒。

9.3.隔离场所消毒内容。在关闭门窗的情况下,消毒人员持超低容量喷雾器,用3%过氧化氢,按20-40ml/m3药量喷雾消毒.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从外到内均匀喷雾,作用1小时。对每个物体表面(如把手、扶手、地面、墙面、台面、桌面、床头、柜体、卫生间等)喷洒消毒。

9.4.重点场所消毒内容。可根据污染情况划定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按照优先消毒处理污染重的区域、部位的原则,先对重点区域中污染严重的重点部位/房间开展空气消毒,逐步向污染轻的区域推进。消毒人员持超低容量喷雾器,用3%过氧化氢,按20-40ml/m3药量喷雾消毒。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从外到内均匀喷雾,作用1小时。对每个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扶手、地面、墙面、台面、桌面、柜体、卫生间等)喷洒消毒。喷药过程中要控制喷雾器的喷头,切忌将药液喷洒在衣服、纺织品、壁纸(布)、设备、仪器、电子产品、食品等上面。特殊设备、仪器、电脑、打印机、电子仪器等用75%医用酒精仔细擦拭。

9.5.重点车辆消毒内容。消毒人员持超低容量喷雾器,用3%过氧化氢,按20-40ml/m3的药量对车辆内部空气进行喷雾消毒。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从外到内均匀喷雾,作用1小时。持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药液(1000mg/L含氯消毒液),先从外到内,对车内表面、车所有物体表面(如把手、扶手、车窗等)喷洒后,再从内到外对车内每个表面持续消毒。

9.6.集中隔离场预防性消毒。消毒人员持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药液(500mg/L含氯消毒液),对公共区域物体表面(如隔离场所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窗台、垃圾桶、公共卫生间等)喷洒消毒。喷药量为100-300ml/m2,作用时间30min。

9.7.施工现场预防性消毒。疫情期间,主要以预防性消毒为主,每天自行开展2次预防性消毒工作,重点对公共区域物体表面(如实名制出入门、楼道、宿舍、食堂、楼梯、地面、墙面、窗台、垃圾桶、公共卫生间、公共盥洗室、污水井和化粪池周围等)喷洒消毒。常用含氯消毒剂的浓度为250-500mg/L,消毒喷药量为100-300ml/m2,消毒后作用时间30min就可达到消毒效果。

10.加强食堂管理工作。各项目要严把食品安全,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采购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持有合法来源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出仓证明及消毒证明,并做好进货及销货台账登记。

11.应急处置。

11.1.制定应急预案。各项目要制定全面细致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处置措施、流程与人员,建立疫情防控施工现场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各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建立与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畅通的联络机制,有关情况由现场专职卫生员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

11.2.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各项目要保证防疫物资储备到位,应储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应急物品。

11.3.设置隔离场所。各项目应设立隔离观察区域,隔离场所应独立设置,单独设立厕所,避免隔离人员与他人混用。房间内应体温计、手消、口罩、黄色医用垃圾袋、消毒液/片、配备物品使用说明书等。

11.4.启动应急处置。当施工现场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及宿舍区,及时到隔离观察区域进行暂时隔离,项目部立即安排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就医,并向社区(村)和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配合社区(村)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就医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在医院内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11.5.做好疫情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后,各项目应立即中止施工,封锁病人到过的所有场所,在属地防疫指挥部专业人员指导下对其工作活动场所及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处理,严禁人员进出工地,配合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排查,对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调查登记,按照卫生防疫部门意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1.6.做好心理疏导。各项目单位要积极做好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排除恐慌心理,服从和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治工作,杜绝私自外出或不服从管理的现象发生。

12.应急处置流程。

12.1.一般发热人员的处置流程。

12.1.1.当发现施工现场人员有发热(两次体温检测中间间隔5分钟,体温均超过37.3℃的)、干咳、咽痛等症状时,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由专人专车送往附近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就医。经医疗机构排除新型冠状病毒可能的,配合医疗机构做好住院治疗或带回施工现场做好观察治疗。

12.1.2.发热人员应安排单独居住,妥善安排好人员的生活,恢复正常后应继续单独居住观察14天,并进行健康监测,期间可适当安排工作。

12.1.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发热人员情况,每日进行动态跟踪上报。

12.2.疑似人员的处置流程。

12.2.1.发热人员经医疗机构检查认定为疑似人员的,应立即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疑似人员的转运和隔离相关工作。

12.2.2.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立即安排人员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疑似人员居住场所、活动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处理。

12.2.3.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全封闭,禁止所有人员进出,等待疑似病例确诊情况及属地防疫部门意见。

12.2.4.疑似人员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12.2.5.应积极做好疑似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其排除恐慌心理,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做好治疗工作。

12.3.确诊人员的处置流程。

12.3.1.疑似人员经医疗机构正式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应立即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

12.3.2.立即对施工现场进行全封闭,禁止所有人员进出,等待卫生防疫部门的评估处理意见。

12.3.3.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施工现场所有区域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12.3.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确诊人员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全面筛查,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12.3.5.施工现场发现疫情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应立即停止一切施工作业活动,封闭施工现场,严禁人员进出施工现场。

12.4.密切接触人员的处理流程。

12.4.1.经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流行病学调查确认后的密切接触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应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将人员转运至属地指定的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统一的医学集中观察。

12.4.2.密切接触人员在集中观察期间应随时保持手卫生,在集中观察点公共区域活动应佩戴口罩,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应主动配合医学观察,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12.4.3.施工总承包单位在接到解除观察的通知后,应派专人专车将集中观察人员接回施工现场,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应安排其独自住宿和生活,根据其身体恢复状况安排工作,对离场人员做好去向信息登记等工作并及时上报属地社区。

(三)供热保障方面

1.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全市供热企业在日常疫情防控中的员工测温、登记、查看健康码等工作以及日常办公戴口罩的宣传工作;督导供热企业建立员工日常防疫工作台账,员工身体异常报备台账,外来办事人员信息登记台账等疫情防控台账。

2.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全市供热企业关于疫情防控、突发疫情处置、突发疫情供气保障、突发疫情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3.督导供热企业在供热管理人员被封闭管理后的应急燃气接管工作,督导供热企业配备不少于本项工作内容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应急供热接管人员,在供热管理人员被封闭管理后进行应急接管。

4.针对因疫情需求实施封闭管理的区域,督导供热企业积极主动对接社区办事处和物业公司,通过业主微信群及时了解和反馈供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居民可自行解决的供热问题,通过远程指挥等方式指导居民自行解决;必须进行上门服务的问题,经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按照相关审批程序进行上门服务。

5.配合市政府做好与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以及沿线运煤专线的各疫情防控检测点建立沟通协调工作,保障运煤专线畅通和用煤储备充足。

6.成立应急保障队伍。抽调各地区和供热企业力量组织,形成后勤保障人员,保障全市供热工作安全稳定运行。

(四)燃气保障方面

1.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全市燃气企业在日常疫情防控中的员工测温、登记、查看健康码等工作以及日常办公戴口罩的宣传工作;督导燃气企业建立员工日常防疫工作台账,员工身体异常报备台账,外来办事人员信息登记台账等疫情防控台账。

2.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全市燃气企业关于疫情防控、突发疫情处置、突发疫情供气保障、突发疫情人员管理等方面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3.督导燃气企业在燃气管理人员被封闭管理后的应急燃气接管工作,督导燃气企业配备不少于本项工作内容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应急燃气接管人员,在燃气管理人员被封闭管理后进行应急接管。

4.针对因疫情需求实施封闭管理的区域,督导燃气企业积极主动对接社区办事处和物业公司,通过业主微信群及时了解和反馈燃气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居民可自行解决的燃气问题,通过远程指挥等方式指导居民自行解决;必须进行上门服务的问题,经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按照相关审批程序进行上门服务。

5.督导燃气企业对暂时无法入户进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的封闭小区,定期对小区及周边燃气管线加大隐患排查,确保出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消除。

6.督导燃气企业与上游供气单位进行紧密对接,保障城市燃气供应充足稳定。如遇燃气限气情况,必须优先保障疫情防控救治医院、疫情隔离场所和供热锅炉的用气。

7.成立应急保障队伍。从各地区和燃气企业组织抽调人员,形成后勤保障人员,保障全市供气工作安全稳定运行。

(五)市政道路路灯维护方面

1.组织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市政基础运营保障和维修养护进、出场实名制考勤,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并严格按照实名制考勤考核进出。

2.组织市政基础运营保障和维修养护工地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已经消毒杀菌处理。

3.保障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和维修养护疫情防控期间物资保障工作。

4.科学、合理、规范组织落实防疫工作,同步开展复工准备工作。

5.应急处置措施。

5.1.疫情排查。

5.1.1.严防疫情输入性传播。对疫情未解除前返回呼和浩特市或途经中高分险地区尚未返回的员工,需动员其留在当地,暂时不返回。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接触的已返回员工,应主动向疫情防控专员报告,由疫情防控专员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按规定进行隔离。

5.1.2.严防疫情扩散性传播。对14天内去过中高分险地区、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要求其暂不返回岗位,并督促其按要求自最后一次接触相关人员之日或抵达项目所在地起,居家观察14天,身体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方可返岗;隔离期间,所在项目要及时给予关心关爱,以及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5.1.3.严格建档管理。对所有员工建立健康档案,检测记录其健康状况,并作专档管理。

6.应急处置。

6.1.紧急调配防护物资。调配口罩、手套、消毒液等物资,努力保障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一线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加强作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强对作业人员的正规防疫防护教育,注意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要求作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体温测量和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安排就医,暂停服务。及时掌握各行业作业人员情况,落实隔离观察要求,避免交叉感染。加强作业防护。要求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要求为医院、确诊病例或疑似隔离的用户提供服务保障的特殊岗位作业人员,有针对性地采取强化防护措施。上岗前和作业后要及时洗手、更换口罩和防护服。在完成服务保障任务的同时,避免自身受到传染,做好服务人员防护。

7.应急响应。

7.1.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应立即向局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7.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时,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8.应急处置。

8.1.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时以内报告,并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8.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8.3.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

8.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8.5.照顾患者时应佩戴口罩防护服等,口罩用后应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8.6.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7.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随时对各养护处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8.8.对健康的未受感染的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9.成立应急保障队伍。

9.1.队伍及装备保障。全市各级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路灯照明等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应组建一支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路灯照明等市政设施事件应急抢险处置队伍,明确突发疫情抢险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对疫情抢险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人员调整和补充。应选择素质较高、技能优秀的人员进入应急处置队伍,根据不同的处置内容,配备足额、优良、适用的各种应急处置装备,并对应急处置装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9.2.物资保障。全市各级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路灯照明等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应储备相应的各种应急防疫物资,确保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路灯照明等市政设施事件应急处置时所需的物资供应。

(六)供排水方面

1.组织落实供排水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传达上级领导有关指示;

2.负责供排水疫情防控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应急指挥部的指令;

3.负责及时传递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供排水疫情防控处置情况信息;

4.负责对供排水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5.负责各供排水企业应急抢险专业队与其他成员单位及供排水施工单位之间的日常沟通和应急协调工作;

6.负责其他与供排水疫情防控相关的应急管理工作。

7.细化现场各企业履行相关职责。保障供排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密切协作,力求反应及时、处置果断;坚持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全力保障城区供排水安全。

7.1.协调供水企业和排水运营单位抢修、恢复因突发事故受到影响的供水、排水设施,保障供水安全。

7.2.组织水情汛情监测以及事故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工作。

7.3.及时协调清除路面垃圾杂物,协助检查清理市政排水管网进水口,防止堵塞。

7.4.对市区市政配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及引黄输水管线、大青山原水管线的抢修维护工作,包括供水管道、各类闸阀、消火栓、排气阀的抢修维护及其他维修。

7.5.对抢修、维护工作所需的备品备件及抢修车辆、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7.6.对供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检修及维护工作,确保期间供水设施正常运行。

7.7.加强市区供水管网及引黄63公里供水管线的巡查力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进行抢修。

7.8.加强对市内污水厂厂区及设备车间消毒、消杀工作。

7.9针对因疫情需求实施封闭管理的区域,各供排水企业积极主动对接社区办事处和物业公司,通过业主微信群及时了解和反馈供排水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居民可自行解决的供排水问题,通过远程指挥等方式指导居民自行解决;必须进行上门服务的问题,经市区两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按照相关审批程序进行上门服务。

8.加强对水源井安全的排查,保障水源井安全运行,提前对水源井进行大检查,保持井室内外卫生清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天天有巡查、日日有记录,确保水源井的安全及正常运行,并全力配合应急供水做好应急供水任务。

9.建立应急供水保障队伍,做好应急水车及发电车的调度管理,保障应急供水安全,做好供水安全保障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非值班人员全天开机,随时待命,应对突发事件。

10.对泵房内电气设备进行应急抢修工作;对泵房内供水设备,如水箱、水泵、臭氧发生器等设备进行应急抢修工作;对泵房内自控、安防系统进行简单的应急抢修;在加压泵房应急抢修过程中,及时书面通知小区居民。

11.组织应急抢修人员对事故管网进行排查,落实抢修方案;组织应急抢修人员对事发二次供水管网进行快速抢修;保障管网施工及抢修过程中的安全。

12.对突发事故现场提供物资保障,对突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人员的服务保障。

13.做好生产环节的科学调度,防止发生低压供水造成水量不足及高压供水造成管道破裂的情况。

14.加强对生产运行中的协调平衡工作和各水厂调度间的组织联系,随时掌握运行动态,观测管网压力以及各水厂供水压力变化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度。

15.统筹调度疫情防控期间计划性停电、停水和临时停电、停水的审批受理工作。遇突发状况,协调制水分公司、供水管网维护分公司、应急供水分公司做好供水安全保障调度工作。

16.建立应急专家组。根据工作需要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中选取供排水等相关专业的专家建立专家咨询组,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16.1.对突发事故发展趋势、抢险方案、处置办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应急行动的决策、指挥提供技术支持。

16.2.对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评估。

16.3.参与应急演练及事故调查。

17.应急处置流程。

17.1.一般发热人员的处置流程。

17.1.1当发现各厂网现场工作人员有发热(两次体温检测中间间隔5分钟,病体温均超过37.3℃的)、干咳、咽痛等症状时,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由专人专车送往附近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就医。经医疗机构排除新型冠状毒可能的,配合医疗机构做好住院治疗或带回隔离场做好观察治疗。

17.1.2.发热人员应安排单独居住,妥善安排好人员的生活,恢复正常后应继续单独居住观察14天,期间可适当安排工作。

17.1.3.各厂网企业应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发热人员情况,每日进行动态跟踪上报。

18.疑似人员的处置流程。

18.1.发热人员经医疗机构检查认定为疑似人员的,应立即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疑似人员的转运和隔离相关工作。

18.2.各厂网企业应立即安排人员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对疑似人员居住场所、活动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处理。

18.3.疑似人员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18.4.应积极做好疑似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其排除恐慌心理,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做好治疗工作。

19.确诊人员的处置流程。

19.1.疑似人员经医疗机构正式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应立即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乡镇)、社区(村)报告。

19.2.对各厂进行全封闭,禁止所有人员进出,等待卫生防疫部门的评估处理意见。

19.3.按照重点场所出现阳性病例后进行终末消毒,根据场所的类别、阳性病例的分布情况、人员性质、聚集情况、污染范围、污染程度等进行综合研判,划定出重点区域、重点楼层、重点房间,分类管理,精准施策,重点区域、重点楼层、重点房间要优先重点消毒和处置,既得开展空气消毒、也得开展物体表面消毒,同时对病例污染过的不宜消毒的物品进行处置,对一些可以用消毒方法进行消毒的物品进行全面消毒。空气消毒:先对重点区域中污染严重的重点部位/房间开展空气消毒,逐步向污染轻的区域推进。消毒人员持超低容量喷雾器,用3%过氧化氢,按20-40ml/m3药量喷雾消毒.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从外到内均匀喷雾,作用1小时。表面消毒:消毒人员持常量喷雾器(1000mg/L含氯消毒液)对每个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扶手、地面、墙面、台面、桌面、柜体、卫生间等)喷洒消毒.喷药量为100-300ml/m2,作用时间30min。喷药过程中要控制喷雾器的喷头,切忌将药液喷洒在衣服、纺织品、壁纸(布)、设备、仪器、电子产品、食品等上面。特殊设备、仪器、电脑、打印机、电子仪器等用75%医用酒精仔细擦拭。集中空调消毒:需对整个集中空调系统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需分阶段进行。即先对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重点场所开展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消毒,对集中空调送风口和回风口格栅用酒精喷洒消毒。告知重点场所负责人,在复工复产前请专业公司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后方可投入运行。

19.4.空气消毒。先对重点区域中污染严重的重点部位/房间开展空气消毒,逐步向污染轻的区域推进。消毒人员持超低容量喷雾器,用3%过氧化氢,按20-40ml/m3药量喷雾消毒.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从外到内均匀喷雾,作用1小时。

19.5.表面消毒。消毒人员持常量喷雾器(1000mg/L含氯消毒液)对每个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扶手、地面、墙面、台面、桌面、柜体、卫生间等)喷洒消毒。喷药量为100-300ml/m2,作用时间30min。喷药过程中要控制喷雾器的喷头,切忌将药液喷洒在衣服、纺织品、壁纸(布)、设备、仪器、电子产品、食品等上面。特殊设备、仪器、电脑、打印机、电子仪器等用75%医用酒精仔细擦拭。

19.6.集中空调消毒:需对整个集中空调系统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需分阶段进行。即先对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重点场所开展空气消毒和物体表面消毒,对集中空调送风口和回风口格栅用酒精喷洒消毒。告知重点场所负责人,在复工复产前请专业公司对集中空调系统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后方可投入运行。

19.7.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确诊人员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全面筛查,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20.密切接触人员的处理流程。

20.1.经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流行病学调查确认后的密切接触人员,各厂网单位应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将人员转运至属地指定的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统一的医学集中观察。

20.2.密切接触人员在集中观察期间应随时保持手卫生,在集中观察点公共区域活动应佩戴口罩,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应主动配合医学观察,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20.3.各厂网单位在接到解除观察的通知后,应派专人专车将集中观察人员接回指定住所,安排好人员的住宿和生活,根据其身体恢复状况安排工作。

(七)房地产市场领域方面

1.员工管控。

1.1持续开展新冠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学习新冠预防控制指南等文件,并传达公司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切实提高员工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1.2.对售楼处、中介门店所有员工逐一排查,对去过或接触过中高风险区域及人员,做好相关记录并及时上报:

1.3.建立员工健康台账,每日填报。工作人员上班前自查健康码和测体温,上班期间口罩必须随时佩戴,接待前后用消毒洗手液洗手,上班营业期间非必要不出售楼处。若发生体温异常(超过37.3摄氏度)或健康码变黄或红,则立即启动处置预案,做好防护措施并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处理。

1.4.减少不必要的线下会议,尽量使用视频、电话会议等方式。若确需开会,所有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控制会议时间,注意开窗通风。会议结束后,立即对场地、家具进行消毒,茶具用品需开水浸泡消毒。

1.5.疫情解除前,工作餐实行分时分餐制,不集体就餐。

2.现场防疫和温馨提示。

2.1.上班营业期间售楼处、中介门店每日隔2小时进行消毒一次。售楼处、中介门店现场配备充足的口罩、消毒酒精、消毒洗手液、体温检测器具、一次性手套、口罩回收专桶等防疫用品。

2.2.在售楼处、中介门店显要位置设置疫情防范温馨提示和进出流程、本市门诊医疗信息、核酸检测点、防疫措施等,做好宣传工作,提醒群众佩戴口罩,进门需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检查,洗手消毒,实名登记以及实施到访人数限流。

2.3.设立应急隔离室。在售楼处、中介门店临时划定区域设置为应急隔离室,用于处理疫情应急突发事件,并放好体温计、消毒剂、消毒酒精等应急物资。

3.来访客户管理工作。

3.1.售楼处、中介门店开通线上预约,每天分批次接待预约到访客户,同一时段人流量不超过10人。进场前对客户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检查、信息询问登记,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并对客户进行消毒工作。如果发现体温异常者,婉拒其进入销售现场,并提示就近到指定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就诊,立即上报现场负责人及相关政府部门。

3.2.建立客户到访台账并每日更新。对拒不配合测温和登记工作的客户,应及时报告负责人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并拒绝其进入销售现场。

3.3.售楼处、中介门店内资料领取、问题咨询、业务办理等区域实现人员单向流动,不交叉,少往返,内部保持人员之间适度距离,无聚集。

4.应急措施。

4.1.应急响应。当售楼处、中介门店出现疫情预警时,不随意向外制造任何无根据的言论,应立即向疫情防控工作小组领导汇报,并由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成员将病人护送至相应的临时隔离区。各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小组领导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4.2.应急处置措施。在岗员工或到访客户若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摄氏度)、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到访或接触过政府部门通知的时间和中高风险区域及人员的情况,应立即告知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第一时间通知卫生防疫部门安排防疫专人专车送其去定点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4.3.如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第一时间上报售楼处所属辖区社区、街办及住建局;如为疑似病例,所接触的所有员工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对营销中心进行全方位消杀,解除隔离后再进行返岗上班;如为确诊病例,所接触的所有员工将在定点医院做医学隔离观察14天并对营销中心进行全方位消杀,解除医学隔离后再进行返岗上班。

4.4.立即封锁疑似或确诊病例所在区域,禁止与外界往来,等待卫生部门和上级部门的处理。对疑似或确诊病例经过的公共场所及接触的物品立即进行全面消毒,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同时,按市住建局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采取部分或全部停工的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各部门,各相关企业,要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以生命至上,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严防疫情蔓延。

(二)要严格执行应急处置流程,按照疫情信息报告的要求,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不得迟报、瞒报、谎报、漏报。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造成疫情扩散传播、产生社会影响的,将按有关规定倒查责任,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物业盗窃应急预案 篇3

为了提升小区应对电梯运行使用中各类意外伤人和困人大事的力量,规范小区应急救援预案的详细实施,建立健全乘客事故应急体系,规范小区对伤人和困人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准时掌握和消退电梯伤人和困人事故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1、任一员工接到业主报警或发觉有乘客被困在电梯内,应马上通知安保消防监控室,同时记录接报和发觉时间。

2、安保消防监控室接报后应一方面通过监控系统或对讲机了解电梯困人发生地点、被困人数、人员状况、以及电梯所在楼层,另一方面通过对讲机向秩序维护部经理或当班领班汇报,恳求派人或联系工程部前往解救。

3、秩序维护部或当班领班接报后,马上亲自到场或派员到场与被困乘客取得联系,劝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静,急躁等待救援。尤其当被困乘客惊恐担心或特别急躁,试图采纳撬门等特别措施逃命时,要急躁告诫乘客不要慌张和急躁,不要盲目实行无谓的行动,以免使故障扩大,发生危急。留意在这一过程中,现场始终不能离人,要不断与被困人员对话,准时了解被困人员的心情和健康状况,同时准时将状况向公司总经理或值班领导汇报。

4、工程部或值班人员接报后,应马上派人前往现场解救,必要时电话通知电梯修理公司前来抢修。若自己无法解救,应设法实行措施,确保被困乘客的.平安,等待电梯修理公司技工前来解救。

5、若工程部和电梯修理公司都无力量解救或短期时间内解救不了,应视状况向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求助(应说明求助缘由和状况)。向公安、消防部门求助前应征得公司总经理或值班领导的同意。

6、在解救过程中,若发觉被困乘客中有人晕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应马上通知医护人员到场,以便被困人员救出后即可进行抢救。

7、被困者救出后,秩序维护部长或当班领班应当马上向他们表示慰问,并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需要,同时请他们供应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到本小区事由。如被困者不合作自行离去,应记录下来存档备案。

8、被困者救出后,工程部应马上请电梯修理公司查明故障缘由,修复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9、秩序维护部或当班领班应具体记录大事经过状况,包括接报时间、秩序维护员和修理人员到达现场时间、电梯修理公司通知和到达时间、被困人员的解救时间、被困人员的基本状况、电梯恢复正常运行时间。若有公安、消防、医护人员到场,还应分别记录到场和离开时间、车辆号码;被困人员有伤者的,应记录伤者状况和被送往的医院。

10、工程部或值班人员应具体记录故障发生时间、缘由、解救方法和修复时间。

物业盗窃应急预案 篇4

1 目的

提高对突发冰冻、暴风雪灾害的应对能力,确保在突发灾害发生时,能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地预防、控制和减轻冰冻、暴风雪对区域内物资、财产安全所造成的灾害影响,确保正常的服务环境和秩序。

2 范围

适用于发生的各级冰冻、暴风雪灾害。

3 职责

3.1物业社区微信:管理处经理负责指挥、协调防雪、防冻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及监督、检查工作。

3.2管理人员负责落实本岗位应急处理方案的相关措施。

4 工作程序

4.1 发生冰冻、暴风雪灾害前

4.1.1管理处在得到天气突变信息后,必须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网络及气象咨询等多种手段确认信息的准确、可靠性。并在确认属实后,及时把相关信息通报职能班组。

4.1.2管理处经理迅速召集管理人员碰面,细化研究应急方案,布置落实准备措施,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

4.1.3管理处工程领班迅速对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及机房设施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抢修,确保发生冰冻、暴风雪灾害期间内供水、供电正常。

4.1.4管理人员迅速检查区域路灯、泛光、标识等室外设施是否牢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措施进行加固,防止下雪天积雪导致倒、落、砸等险情发生,及时消除隐患。

4.1.5管理人员迅速检查室外区域树木有无死、枯、烂、蛀等倾、倒现象,对茎冠较大、叉枝较多的绿化督促绿化外包单位进行修剪,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防护。

4.1.6管理人员迅速组织外聘保安人员对所区域的所有通道、门、窗进行检查,对需封闭的门及时上锁,并做好加固、防护等临时措施。同时配合管理人员做好各类应急处理工作。

4.1.7管理人员做好防雪、防冻应急处理物资的储备工作,确保灾害到来前,各项物资、设备一应俱全。应急物资、设备存放在邻里中心保安值班室旁备用间内,主要包括雨衣2套、雨鞋2双、纱手套10副、铁铲2把、竹丝扫帚2把、工业盐50斤。

4.2 发生冰冻、暴风雪灾害期间

4.2.1物业社区微信:管理处经理安排人员在必要时段进行值班,负责综合信息收集和各类应急事件的处理,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处经理汇报。 4.2.1.1注意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加强各类安全措施,确保管理区域内人身及设施设备安全。

4.2.1.2管理处经理对人员进行统筹安排,组织进行扫雪、去除冰冻等工作,确保区域主干道的.畅通无阻;重要地点应设置临时警示标识,防止车辆打滑、行人摔伤。

4.2.2 管理处工程领班留守现场,定时对公共区域及机房设施设备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抢修,确保小区发生冰冻、暴风雪灾害期间内供水、供电正常。

4.2.3 外聘保安人员负责管理区域的整体巡查工作,加强巡逻力度,避免积雪过多导致倒、落、砸等险情发生,协助管理人员做好临时突击抢险工作。

4.3 冰冻、暴风雪灾害后

4.3.1管理处工程领班及时检查区域内窗户、门有无破损;检查室外区域灯具、标识是否存在倾倒、侧斜、破损,内部电气装置是否外露,并及时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理。

4.3.2管理人员对剩余的防雪、防冻应急处理物资、设备进行归拢、入库,检查应急设备是否齐全、完好,以备来年使用;同时检查室外区域道路两侧树木是否有倾倒、侧斜、断枝等现象,及时处理或联系外包单位进行处理。

4.3.3管理人员组织外聘保安人员对管理区域进行检查,拆除临时设施;配合做好受影响部分的清理恢复工作。

5 记录

对防雪、防冻应急处理的相关过程及处理情况应详细记录于当天的值班日记及交接班记录中,通过管理处例会对相应对策及结果进行评估,决定是否修改,以确保其适用、有效。

物业盗窃应急预案 篇5

一、社区基本情况

xx社区位于xx街道办事入东2公里,辖区有企事业单位8个,4个家属院落,2个物业小区及1个城中村,另有学校1所,辖区共有常驻居民2187户,4000余人。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我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指挥、组织、协调、监管。

组长:xx(社区主任)

副组长:xx(社区党支部书记)

成员:xx(副主任)xx(委员)xx(委员)xx(委员)xx

下设办公室,负责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2、职责分工:

(1)组长:分管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自然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自然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灾情报告,在强降雨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并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2)副组长负责组织抢险小分队及其人员分工;组织自然灾害临灾抢险、排险。

(3)小组成员负责发布本辖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资料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4)小组组长:负责组织本辖区居民小组范围自然灾害点监测和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巡查;负责临灾时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负责及时向应急工作组组长报告自然灾害灾情。

(5)应急工作组其他小组成员:负责物质保障、灾民安置、救护和汛期值班等项工作。

2、社区巡查小组:社区两委会、社区居民小组、社区志愿者组成社区巡查小组。

三、防灾抢险

1、自然灾害点监测、易发地段巡查防灾避险。

2、预警及抢险救灾措施。

当遇强降雨和上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立即加强自然灾害点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巡查。发现险情征兆,立即组织受影响群众撤离,并及时上报。疏散安置地点必须在汛期前实际调查选点,确保安全。划定临时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界设置境界,同时明确具体监测人。在强降雨过后,根据自然灾害点具体情况,采取修建地表排水沟、埋实裂缝等简易治理措施。

3、监测、巡查要求

旱季每月监测、巡查一次。汛期8月1日—10月15日每15天巡查一次,若发现监测自然灾害点有异常变化和暴雨天气前后,应增加观测次数,每日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灾害体处快速异变状态的,应每1-2小时监测一次;易发地质灾害地段巡查不少于2次,并通知受影响社区居民加强观察、巡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监测、巡查必须做好数据记录、归档。

4、灾后处理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急工作组将与上级部门一道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定群众情绪,并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组织灾区群众开展自救。

四、保障措施

1、组织到位。做到机构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不断把社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工作组小组成员、抢险小分队小组成员、社区巡查小组小组成员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调查补充,修改本预案,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2、宣传到位。向社区居民宣传自然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公布本预案,充分认识防御自然灾害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提高社区民有自我防范意识。

3、措施到位。自然灾害点监测到位、易发自然灾害地段巡查到位;汛期前组织对避险路线、临时安置点进行勘查,并向社区居民公布。

4、物质到位。每个社区居民小组购雨衣、手电、应急灯(具体数量由社区组具体实际确定)等必备物质设备,并由俞厚祥保管。

物业盗窃应急预案 篇6

一、编制目的

规范全市春节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科学、高效、有序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莱芜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莱芜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辖区内春节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

1.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2.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

3.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4.冶金行业生产安全事故;

5.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四、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上述安全生产事故,启动相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五、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要严格遵守值班工作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遇有生产安全事故紧急信息时要及时按规定报告,杜绝迟报现象发生;对事故性质以及伤亡情况等暂时不清的,要按照与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相同的要求第一时间先报送事故信息。不管是否属于生产安全事故,须先报告后再严格按规定和程序核销,绝不允许假借刑事犯罪或属非生产安全事故名义迟报甚至瞒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要按照“打电话、减环节、赴现场”的要求提高信息报送效率,切实做到第一时间报送信息。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安监部门或者市安监局相关科室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市安监局办公室、应急事故调查科;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书面续报事件的起因、背景、发展、处置、后果、影响和舆情等详细情况(特殊情况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1小时内未书面报送的,一律按迟报处理,并将追究责任。

六、联动响应

(一)事故发生后,事发企业和所在地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先期应急救援处置,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避免事态扩大。要明确并落实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直接处置权和指挥权,在险情扩大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二)市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市政府应急办汇报,并启动应急响应,通过市政府应急办向联动单位下达指令。各联动单位接到指令后,按照部门职责和各自的行业规范,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和救援。对未构成较大及以上事故但属于敏感事故的救援处置,也要坚决快速执行市政府应急办或市安委会办公室下达的指令。

(三)建立职责明确的事故救援指挥体系,做到统一指挥、属地为主、协调联动、科学施救。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指挥部可设现场救援、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社会稳定、新闻宣传等专业小组。指挥部要充分发挥专家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及救援队伍指挥员的`作用,实施科学决策。根据事故救援需要划定警戒区域,及时疏散和安置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周边居民和群众,疏导劝离与救援无关的人员。必要时,对事故现场隔离保护,尤其是矿井井口、危险化学品处置区域、火灾灾区入口等重要部位要实行专人值守。

(四)各联动单位要在接到指令后快速赶赴事故现场,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按要求和职责参与指挥部和各专业小组的工作。联动单位之间要做好信息沟通,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物业盗窃应急预案 篇7

一、突发停电应急处理

1、停电后,运行人员分成两组,一组查看配电房,并按2或3条处理,另一组应马上前往停电区域,与秩序维护部共同查看电梯,发觉或接报电梯困人,即按(电梯困人救援规程)条处理。同时通知工程维护部修理主任和客户服务中心。若为外线停电,工程维护部修理主任或客服中心立即通过电话和供电局联系,询问停电缘由和来电时间。

2、外线停电主供停电,备供(发电机)自动投入使用。当外线故障导致主供的电源停电时,值班人员工要检查凹凸压断路器断开,检查电压和指示灯,当断电失压后,将主供电源进断路器退出,挂“禁止合闸”警示牌。合上发电机联系开关,并每隔15分钟检查一次发电机运行状况(燃油,水温等)。

3、检查低压配电柜,备供送电是否正常。

4、监视市电进线电压,向供电局报告并了解外线停电状况。一旦市电恢复,立即退动身电电源,恢复市电供电。

5、做好记录,准时向各部门通报状况。

二、内部故障停电应急处理

1、将故障柜的负荷开关退出(若引起火警立即向消防中心报警,并用手提式灭火器灭火)。

2、如低压配电柜生活用电断路器故障1台,将低压母联合闸,由另一台变压器带两段负荷运行,保证小区设施用电。

3、向工程维护部修理主任和领班报告处理过程和故障状况。

4、作好记录,准时向各部门通报状况。

5、工程维护部召开事故分析会,邀请供电局,施工方及有关方面参与分析事故发生缘由和处理措施,并书面总结报告有关部门。

物业盗窃应急预案 篇8

成都市物业管理事故灾害中的应急预案

第一节 治安事故应急预案

第五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常见的治安事故主要有:打架斗殴,抢劫,盗窃,非法携带、存放弹药,携带、存放或生产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故意破坏公用设施或市政设施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治安事故的处置,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治安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应由公安机关或政府其他机构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法制教育,在处置治安事故时,不能有违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 治安事故的预防: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受聘提供服务的建筑区划所在地派出所建立良好的关系,保持信息互通,建立治安事件报警联动机制;

(二)经常在建筑区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制意识,营造文明守法的社区环境;

(三)加强对建筑区划公共秩序的维护,严格执行凭证出入、来访人员登记制度。

(四)提高警惕,发现有可疑人员或迹象,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追查到底;

(五)加强对秩序维护员的法制教育,使其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治安事故有一定的认识,在合法的情况下履行公共秩序维护职责;

(六)经常对秩序维护员进行防卫技能训练,锻炼身体的协调性和灵活性,增强攻防击打的能力。

第五十六条 打架斗殴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打架斗殴事件发生后,秩序维护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并劝阻斗殴双方离开现场,缓解矛盾;

(二)如当事人不听劝阻,或势态严重,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甚至有犯罪倾向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当事人采取合法的手段进行控制;

(三)控制中心应通过监控系统对当事人进行监控,并通知巡逻秩序维护人员注意其动向,防止当事人逃逸,并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

(六)疏散围观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进行保护,以便公安机关对事故进行调查;

(七)打架斗殴事件造成人身伤害的,应立即通知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治;

(八)现场人员应如实反映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事故进行调查;

(九)在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后,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十)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并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五十七条 盗窃事件应急预案:

(一)若发现犯罪分子正在实施盗窃,应当立即当场抓获,采取合法手段对犯罪分子进行控制,并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二)如果盗窃行为已经发生,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对建筑区划各出入口、通道进行严格控制,防止犯罪分子逃逸;

(三)对可疑人员,可采取暗中监视或设法约束,并报告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盗窃事件发生后,应在现场设置警戒线,疏散围观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进行保护,重点是保护犯罪分子经过的通道、翻越的窗户台阶等,以便公安机关对盗窃事件进行调查;

(五)如是入室盗窃,室内无人,应立即通知业主赶到现场;

(六)现场目击人员应如实反映现场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对事故进行调查。

(七)在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后,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八)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五十八条 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一)若发现犯罪分子正在实施抢劫时,应迅速制止。在制止犯罪的同时,应注意自身安全,当犯罪分子手持凶器时,应高声呼喊,呼叫附近秩序维护员和群众前来协助,抓获犯罪分子并立即报警;

(二) 如犯罪分子已逃离现场,应向目击者或当事人问清劫匪的人数、体貌特征、衣着颜色和逃逸的方向,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堵截和报警, 同时呼叫控制中心,通过监控闭路电视追踪监视犯罪分子;如是驾车逃跑,应记下车牌号码并立即报警;

(三)对建筑区划各出入口、通道进行严格控制,防止犯罪分子逃逸,并制止无关人员进入;

(四) 在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疏散围观人员,劫匪留下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五)抢劫事件造成人身伤害的,应立即通知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治;

(六)警方未勘查现场或现场勘察未完毕,当班执勤秩序维护员不能离开现场。在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后,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十)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五十九条 故意伤(杀)人事件应急预案:

(一)如发现歹徒正在作案的,应设法制服、阻拦歹徒,并召集各岗位秩序维护员配合。同时,迅速报警和报告项目经理或物业服务负责人。

(二)造成人身伤害的,应立即通知附近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治;

(三)设置警戒线,保护案发现场,疏散围观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歹徒留下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保护抢劫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等待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四)对建筑区划各出入口、通道进行严格控制,防止歹徒逃逸,并通知监控中心密切监控各个区域,监视歹徒行踪;

(五)登记目击者和事主的情况,及时向目击者和周围群众了解案件发生、发现经过,并做好记录;

(六)现场人员应如实向警方汇报案发现场情况,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七)警方未勘查现场或现场勘察未完毕,当班执勤秩序维护员不能离开现场。在得到公安机关的许可后,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八)对此次事故进行详细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六十条 建筑区划内其他常见治安事件及处理措施:

(一)在建筑区划内游荡或借口找人却说不出被访人姓名和详细住址,或接二连三敲住户房门,或一个个楼道按住户电子门。

处理措施:密切注意其举止,必要时可采取监视、盘问以及劝其离开等方式。

(二)发现身上携带有管制刀具、钳子、螺丝刀、铁棒等工具。

处理措施:核查其携带工具的用途,如用途不明的,约束起来并送所在辖区派出所。

(三)携带物品繁多(如电视、音响等贵重物品),又无任何证明。

处理措施:暂时将人、物扣留,待其出具可靠证明后放行。如无法出具任何证明,即送交派出所。

(四)在偏僻、隐蔽处清理皮包或钱包。

处理措施:立即设法拦截,询问验证,如属盗窃、抢劫财物的,送交警方处理。

(五)自行车、摩托车无牌、无行驶证、无钢印、有撬损痕迹或将未开锁的自行车背走或提走。

处理措施:暂扣留人、车,待查明后放行,反之,送警方查处。

(六)机动车拿不出行驶证,说不出车牌号,没有停车证。

处理措施:暂扣人、车,待查明后放行,反之,送警方查处。

(七)遇到秩序维护员即转身远离或逃跑的人。

处理措施:设法阻截,用对讲机通知有关的大门岗、巡逻岗执勤人员协助将其擒获。

(八)低价出售物品,与实际价值相差较大。

处理措施:暂时扣留人、物,待查明后放行,反之,送警方查处。

(九)长时间一个人独处不离开。

处理措施:询问是否需要帮助,若非业主劝其离开,如有作案嫌疑要详细盘查。

(十)发现天台隔热层、消防栓箱内或自行车棚内等隐蔽地方藏有刀具、钳子、铁棒等工具。

处理措施:不动隐蔽的工具,采取伏击的方法,监视嫌疑人的行动,如发现作案,则将其擒获并扭送警方处理。

第二节 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十一条 建筑区划最常见的灾害是火灾,火灾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是最普遍地威胁公众安全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灾害之一。火,给人类带来文明进步、光明和温暖。但是,失去控制的火,就会给人类造成灾难。人们在用火的同时,不断总结火灾发生的规律,尽可能地减少火灾及其对人类造成的危害。

燃烧的三要素: 可燃物、助燃物及着火源。

防火的主要措施: 控制可燃物、隔绝助燃物、消除着火源。

第六十二条 火灾依据物质燃烧特性,可划分为A、B、C、D、E五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质性质,一般在燃烧时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煤、棉、毛、麻、纸张等火灾;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等火灾;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火灾;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铝镁合金等火灾;

E类火灾:指带电物体和精密仪器等物质的火灾。

第六十三条 根据公安部20xx年6月26日下发的《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火灾等级标准分为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火灾,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六十四条 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在预防和处置消防安全事故的主要工作是协组公安消防监督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消防队伍建设等。

第六十五条 消防安全事故的预防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建筑区划防火工作负责人、责任人,对相关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组织各岗位做好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使岗位员工明确自己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掌握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应急措施;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根据各建筑区划实际情况设置配备消防器材设施,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定点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四)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秩序维护。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相关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负责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在建筑区划开展丰富多彩的消防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提高业主、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演练,使员工熟悉火灾发生的原理、灭火和伤员急救等知识,提高员工的防火、灭火技能,(八)定期组织安全防火工作大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建立完整的消防工作台帐;

(九)协组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对建筑区划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

第六十六条 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的紧急措施:

(一)当接到火警信号时,控制中心应立即通知就近巡逻秩序维护员前往查看,确认属实后,立即拨打"119"报告消防部门,并上报物业服务项目经理或公司负责人,同时,安排人员到路口或建筑区划入口对消防部门的车辆、人员进行引导。报警人员应向消防部门详细报告火灾现场的情况,包括火场的单位名称和具体位置、燃烧物资、人员围困情况、联系电话和姓名等信息;

(二)打开所有通道,启动广播通知事故区域人员撤离,组织秩序维护人员到达各通道口,做好火灾现场秩序维护和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三)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立即把电梯迫降到底层,保证各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转,并对起火区域的天然气、电源等进行关闭,防止火灾引发其他次生事故;

(四)对相关区域进行警戒隔离,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五)在消防部门赶到前,火灾现场总指挥(项目经理或物业服务负责人)根据现场的情况对参与消防扑救的人员进行初步分工,分别成立灭火组、抢救组、供水组、后勤组等,做好消防队到来之前的辅助性工作:如火灾情况的调查、人员受困情况的初步估计、各消防设备的准备就绪、救灾道路的畅通等,并随时与消防部门保持联系以及时汇报现场情况;

(六)在消防部门赶到前,组织秩序维护人员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扑灭火源,灭火时应注意:

1、灭火人员应配备必要的自我防务工具,如防火服、或用水将自身淋湿等,要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对火灾进行扑救;

2、针对不同的着火物质,正确选用灭火装置;

3、先控制、后消灭,即首先制止住火势蔓延,在扼制火势发展的基础上,集中优势兵力,迅速扑灭火灾。控制火势与扑灭燃烧是同时进行的,即在控制火势时灭火;在扑灭燃烧中控制火势发展,互相配合,互为补充,取得最佳灭火效果;

4、事故现场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时,应立即转移,防止火势扩大或发生爆炸。

七)救人第一,出现人员伤亡时候,应立即通知医疗救护机构,对伤员进行抢救;

(八)消防部门赶到后,现场总指挥(项目经理或物业服务负责人)应立即向消防队员详细汇报火灾情况,包括燃烧物资、人员围困情况以及前期扑救情况,协助消防队制订灭火扑救方案,以便消防部门迅速采取合理的扑救措施;

(九)积极协组消防部门灭火,随时为消防队员提供火灾现场的具体情况,为火灾扑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议,并随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调度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中去,并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受伤人员进行急救护理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第六十七条 消防安全事故善后措施:

(一)协组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现场进行警戒封锁,保持现场和相关证据不被破坏;

(二)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事故原因及受灾情况进行调查和统计,相关在场人员应如实汇报事故现场情况;

(三)在得到公安消防部门的允许后,方可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

(四)环境维护人员应对现场进行清理,扫除积水、清除损毁物;

(五)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对现场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特别是水、电、气等设施;

(六)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存档,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六十八条 火灾发生时的疏散自救方法:

(一) 熟悉环境,临危不乱:每个人应对生活、工作的`建筑物结构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时应做到了然于胸,当身处陌生环境也应当养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的习惯,便于关键时刻逃生自救;

(二)保持镇定,明辨方向:

突遇火灾时应保持镇定,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尽量往空旷或明亮的地方和楼层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通过阳台,气窗等往室外逃生;

(三)不入险地,不贪财:不要因为顾及贵重物品,浪费宝贵的逃生时间,紧记生命最重要;

(四)简易防护,掩鼻匍匐:通过有烟雾的路线,可采用湿毛巾或湿毯子掩鼻匍匐撤离;

(五)善用通道,莫入电梯:发生火灾尽量使用楼梯,或利用阳台、窗台、屋顶等攀到安全地点,或利用下水管道滑下楼脱险。不可使用电梯逃生;

(六)避难场所,固守待援:如身处房内,应侧手摸房门,感到烫手,千万不能开门,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窗门,用湿毛巾塞住门缝,不停用水淋湿防止烟火渗入,固守房间,等待救援;

(七)传递信号,寻求援助:被烟火围困时尽量在阳台、窗口(白天可用鲜艳的衣物在窗口晃动,晚上可用手电等物闪动或敲击物品发出声音求救)传递信号求救;

八)火已近身,切勿惊跑:如果身上着火,切勿惊跑和用手拍打,惊跑和拍打只会形成风势,加速氧气补充,促旺火势。正确的做法是,立即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住火苗,能及时跳入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更有效;

(九)缓降逃生,滑绳自救:高层楼层起火后,应迅速利用身边的绳索、床单、窗帘等制成简易绳并用水打湿后,从窗户或阳台沿绳滑至下面楼层逃生。即使跳楼应在消防员准备好逃生气垫并且要求楼层在四层以下才考虑这一方式。还可选择水池、软雨蓬、草地等,如有可能应先丢下大量棉被,沙发垫或打开大伞跳下。

第三节 设施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十九条 建筑区划内设施设备事故主要是由于对设施设备年久失修,造成设施设备老化,或因操作不当,造成设施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

第七十条 建筑区划内设施设备事故常见的有:给排水系统故障、供配电系统故障、燃气输送系统故障、电梯系统故障、消防系统故障事故等。其特点主要有:具有极大的偶然性和突发性;发生原因的复杂性和发展变化的多样性;可能造成极大的危害性;可以采取科学的手段降低损失和危害。

第七十一条 设施设备事故的预防:

(一)设施设备在使用期限内,在经过合理有效的维修保养和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出现安全事故;

(二)把好物业承接验收关,把质量验收作为物业设施设备的重要内容,认真、谨慎地进行查验工作,把物业项目在建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在物业的使用之前;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建筑区划内的设施设备进行系统的、科学的维修保养,建立科学的维保计划。对特种设施设备,应聘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专业维保机构提供维保服务;

(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设施设备台账,对建筑建筑区划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登记造册,并随时记录使用、检查、维修、保养情况;

(四)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上岗证、操作证、岗位培训合格证等,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继续教育。

(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建筑区划设施设备管理工作负责人、责任人,对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岗位员工明确自己的岗位责任,掌握科学熟练的操作技能,提高警惕,杜绝麻痹大意,树立设施设备安全管理观念;

(六)应当配备必要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故障抢险器具、材料;制定设施设备故障事故处置预案;

(七)有计划地开展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八)定期在建筑区划内开展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及正确使用电梯使用等知识的宣传,使业主、使用人掌握科学的设施设备使用知识,培养物业使用人的风险意识;

(九)适当引入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购买共用设施设备保险、财产保险、公共责任险等。

第七十二条 设施设备事故的处置应注意:

(一)设施设备安全事故可能造成或已经造成人员被困或人身伤害的,坚持"解救人员第一,保障财产安全第二"的原则,立即解救被困人员,并通知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抢救;

(二)排除设施设备故障事故时,应注意证据保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取证,以便事后确定事故责任方;

(三)对电梯、消防等特种设施设备故障事故的处理应在专业维保单位的指导下进行,当专业维保机构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向其叙述事故的起因、严重程度、危害范围、紧急处置过程等详细信息,并积极协助其进行处理;

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停水的应急预案

(一)市政管网计划停水

1、当接到停水通知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使用人停水信息,告之内容包括:实施停水的单位、停水的原因、时间和范围及恢复供水时间等;

2、提请业主、使用人提前储备用水;

3、如果停水时间太长,联系自来水公司送水。

(二)建筑区划内故障停水

1、接到停水信息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与自来水公司联系确认是否是市政管网的原因;

2、停水原因查明后,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3、如维修时间较长,应立即在建筑区划内显着位置张贴通告,告知相关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告之内容包括:停水原因、范围、预计恢复供水时间等;

4、若停水时间太长,联系自来水公司送水;

5、事后查明有关停水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负责人。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停电的应急预案

(一)市政管网计划停电

1、在收到供电部门发布的停电通知后,应在停电前三天在显着位置张贴通告,告知停电相关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告知内容包括:实施停电的单位、停电的原因、时间和范围及恢复供电时间等。并提请业主、使用人停电期间关闭所有电器;

2、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准备突发故障的排除及配合进行设备养护,并在停电前关闭相关设施的电源;

3、停电前提前停止电梯运行,并提请业主、使用人暂时不要使用电梯;

4、停电后,迅速启动电机供电;

5、停电期间加强建筑区划内的公共秩序维护,防止不法之徒浑水摸鱼;

6、电力恢复后,检查建筑区划内的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二)建筑区划内故障停电

1、接到停电信息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与供电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是市政管网的原因;

2、控制中心及时查看电梯内是否困人,如有,依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处置;

3、停电原因查明后,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4、通知秩序维护人员加强停电区域的巡逻和各出入口的控制;

5、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关闭相关设备电源开关;

6、如抢修时间较长,应立即在建筑区划内显着位置张贴通告,告知相关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告之内容包括:停电原因、范围、预计修复时间等;

7、供电恢复后立即开启相关设备,并检查共用电器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8、事后查明有关停水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负责人。

第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停气的应急预案

(一)市政管网计划停气

1、在收到供气部门发布的停气通知后,应在显着位置张贴通告,告知相关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告知内容包括:实施停气的单位、停气的原因、时间和范围及恢复供气时间等。并提请业主、使用人停气期间关闭所有燃气具;

2、停气期间建筑区划将转向集中用电,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加强对供电设施设备的检查,避免超负荷;

3、供气恢复后,加强建筑区划的巡查,如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闭相应气阀并进行处理。

(二)建筑区划内故障停气

1、接到停气信息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到现场查看,同时与燃气公司联系确认是否是市政管网的原因;

2、停气原因查明后,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3、如是因管网破裂导致停气,应立即关闭阀门,疏散相关区域人员,禁止使用明火,用水稀释燃气浓度。并及时通知燃气公司前来处理;

4、如维修时间较长,应立即在建筑区划内显着位置张贴通告,告知相关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告之内容包括:停气原因、范围、预计修复时间等;

5、停气期间建筑区划将转向集中用电,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加强对供电设施设备的检查,避免超负荷;

6、供气恢复后,加强建筑区划的巡查,如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闭相应气阀并进行处理。

7、事后查明有关停气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负责人。

第七十六条 电梯故障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客户服务中心或控制中心在接到电梯故障信息后,应首先确认电梯是否困人,并通知相关维保单位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理事故;

(二)若有乘客被困电梯,有闭路电视及电梯对讲机的,应把镜头移至该困人电梯,观察电梯内情况,并详细询问被困人有关情形,保持与被困人的联系,特别是老人、小孩、孕妇和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者要密切关注其身体状况;

(三)通过与被困人的联系及现场查看,确定电梯故障停留楼层,立即组织进行人员施救:

1、故障电梯轿厢地面距门槛小于500MM时,可打开厅门和轿厢门解救被困人员;

2、故障电梯轿厢地面距门槛大于500MM时,抢修人员迅速到达电梯机房实施盘车救援。

3、遇有其他复杂情况,如安全钳已动作或者钢丝绳移位等,应由电梯公司专门人员处理;

(四)对救出的被困人员进行安抚,并了解其身体状况,对身体不适或受伤者要及时进行救治;

(五)救出被困人员后,设置停止使用标识并进行故障的抢修;

(六)如电梯的修复耗时较长,应在建筑区划内显着位置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业主、使用人,并禁止使用故障电梯;

(七)故障排除后,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分析总结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告相关负责人。

第七十七条 浸水、漏水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当接到浸水、漏水报修信号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前往现场勘查确认浸水、漏水状况及原因;

(二)立即关闭供水总阀或采取相应方案制止;

(三)通知环境维护人员用吸水机、疏通、烘干机等排除积水;

(四)浸水、漏水影响重要设备使用的,应立即关闭相关设施设备或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势态扩大;

(五)组织人员对浸水、漏水故障进行处理;

(六)处理完毕后,对事故现场相关证据进行保全,通知环境维护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并恢复供水;

(七)如无法及时恢复供水的,在建筑区划显着位置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区域业主、使用人。并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八)浸水、漏水事故处理完毕后,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分析总结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告相关负责人。

(九)突发浸水、漏水事故时要注意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

1、及时将电梯升至不受水浸的安全楼层;

2、防止配电室及其他电器设备受浸。首先应切断或堵塞水源,并关闭相关电器设备的电源开关。

第七十八条 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接到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报修信息后,立即通知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维护员到位进行检查;

(二)检查堵塞原因,确定堵塞的位置;

(三)打开检查口,清理堵塞,并放水冲洗,直至能正常使用;

(四)处理事故时注意设立告示牌,提请过往的人员注意安全;

(五)处理完毕后,通知环境维护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

(五)如无法及时恢复的,在建筑区划显着位置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区域业主、使用人;

(六)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事故处理完毕后,对事故进行详细记录,分析总结原因,以书面形式报告相关负责人。

第七十九条 消防系统故障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消防警钟误鸣

1、接到消防警钟鸣响信号时,应立即确认消防警钟鸣响的具体位置;

2、通知就近巡逻秩序维护员前往查看,确定是否发生火灾或警钟误鸣;

3、若确认是有效消防报警,按照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

4、若确认是消防警钟误鸣,通知控制中心重新设置警钟,并做好相关区域人员的安抚和解释工作;

5、通知消防设备维保单位检查和维修。

(二)消防花洒头爆裂

1、若发现消防花洒头爆裂渗水,应立即通知控制中心;

2、就近巡逻秩序维护人员迅速赶往现场查看,确认爆裂原因;

3、若是因为火警而爆裂,按照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置;

4、若是意外爆裂,通知控制中心静止警钟,并通知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关闭阀门,到场协助处理;

5、记录事故现场情况,保全相关证据,并拍照存案;

6、通知环境维护人员到场处理积水;

7、通知消防设备维保单位检查和维修。

第八十条 燃气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

(一)接到有燃气泄漏或疑似燃气泄漏事故信息后,迅速通知就近秩序维护人员前往查看;

(二)现场人员应注意:

1、关闭对讲机、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

2、切不可按(疑似)燃气泄漏的单位或房间的门铃;

3、切不可开启(疑似)燃气泄漏的单位或房间内的任何电器及使用室内电话;

(三)尽量开启相关区域的门窗,使空气流通;

(四)通知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关闭相关区域的燃气阀门;

(五)疏散撤离相关区域内的人员,对相关区域实施通道控制;

(六)发现煤气中毒者,立即施救,将其移至户外,呼吸新鲜空气,并通知医疗机构前往救治;

(七)必要时可采取用水冲等方式稀释燃气浓度;

(八)通知燃气公司对管网进行维修。

第四节 其他事故灾害应急预案

第八十一条 建筑区划事故灾害还包括:交通事故、触犯国家法律的刑事事件等。

第八十二条 其他事故灾害应急预案,物业服务企业可参照的参照本章第一、二、三节制定;

第八十三条 其他事故灾害预防和处置,应以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

第八十四条 对涉及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事故灾害的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靠政府相关部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

物业盗窃应急预案 篇9

春节即将到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特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由安监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春节期间安全保障措施的组织、协调、督查等工作。

二、时间节点:

20xx年1月1日至2月22日

三、具体保障措施

1、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形势,严格按照排定的值班、跟班表进行值班、跟班。值班时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做好地面“冬季四防”安全巡查和查岗工作;跟班时要与工人同下同上,全力以赴抓好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2、严格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科(队)长及以上管理人员有事必须请假,经分管矿领导批准后,还必须报矿长审批同意(或电话请假),请假单交调度室存档备查,返矿后到调度室销号,同时向分管矿领导和矿长销假。对于未请假私自离矿人员处罚200元/天。

3、抓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开好班前会,安排工作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落实责任人、落实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特殊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安全;谁安排工作,谁落实安全措施;谁签字,谁负责。”,实现安全防范工作无盲区、无死角。做好职工思想稳定工作,严禁疲劳上岗,严禁带有思想包袱或酒后入井,单位负责人要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杜绝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4、加大安全小分队巡查、突查力度。每天不定时对地面各作业场所进行巡查,查人员在岗情况,是否执行操作规程;每天检查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执行情况和工作是否尽职尽责;下井突查两天不得少于一次,重点放在四点班和零点班的突击检查。其他管理人员下井后要查“三违”、查隐患、查漏洞,提高下井质量。

5、开展春节前后安全隐患大排查。春节放假前和节后复工前,由安全副矿长牵头各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按“三定”原则落实跟踪整改闭合。

6、抓好冬季四防工作。春节放假前和节后复工前,由办公室负责各组织一次地面冬季四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地面办公场所、职工宿舍、库房的用电、用油、用火、取暖和防盗保卫情况,严防发生火灾和煤气中毒事件。

7、加大反“三违”力度。管理人员元月份少一个反“三违”指标罚款200元,所有“三违”人员在处罚的基础上,必须写出书面检查交安监科后方可上班,严重“三违”人员驻“三违”学习班,停班学习5天,经考试合格后再上班。

8、加强地面保卫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卫科每天安排人员对全矿区开展面安全巡逻,重点加强夜间、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的安全检查,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做好出入矿区人员和车辆的登记工作;各单位充分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工作。

9、加强机电设备检修管理。春节放假设备检修必须制定详细的.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机电部门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监督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10、扎实抓好春节放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由安监科负责在放假前制定春节放假期间安全保障实施方案,并严格监管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对安全不到位,重视不够,不负责任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将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二)搞好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召开各类会议,教育广大职工强化安全意识,按章作业,杜绝“三违”,加强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节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一定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决不允许值班人员脱岗,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调度室和分管矿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物业盗窃应急预案 篇10

我部根据社区下发的《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信访、维稳工作要求,我部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做好春节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确保高尔夫花园全体业主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区域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要根据应急预案妥善安排值班人员夯实责任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领班要结合各自分管区域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落实防范应急处理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2、加强值班,严明纪律。安防部总值班室设在办公室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安排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各应急小组要分别落实带班领导和备勤人员责任坚持24小时备勤接当值经理、负责人和值班电话后备勤人员必须在10分钟内抵达现场进行应急处理。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关闭通讯工具确保信息畅通。

3、加强请示汇报,妥善处理紧急情况。节日期间发生突发情况和重大问题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应急小组并向领班汇报要采取紧急措施果断处理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信息报送不及时工作不力以至影响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提高认识

充分认识到做好春节期间安保工作的.重要性。项目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安保工作,同时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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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真正负起责任,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工作到位、保障到位。

三、成立工作小组

强化组织领导,项目部成立了春节期间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抢险分队,项目经理任组长各主管、副职按照职责分抓好各自分管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确保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1、成立应急指挥小组和抢险分队。

xxx

副组长:xxx

组成人员:xxx

抢险一队:

队长xx

队员:30名工人

抢险二队

队长xxx

队员:20名工人

2人员职责

(1组长职责

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全面负责,发生突发事件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指挥抢险救援以及与外界联系。

(2副组长职责:

①现场指挥抢险队落实应急处理方案,防止发生次生灾害或事故进一步扩大。

②根据现场情况,会同相关方确定处理方案。

③负责组织后勤保障、对外接待及伤员处理工作。

(3工区长职责

①根据现场情况,提出抢险抢救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

物业盗窃应急预案 篇11

(一)交通意外事故可一般分为两种

1、事故中无人受伤,但其驾驶车辆或本物业财物受损;

2、意外事故中有人受伤;

无论意外事故的.性质如何,本物业管理区域管理人员赶到事发现场时,首要工作是要防止再有意外事件发生及继续恶化,正确的处理步骤如下:

(二)无人受伤之交通意外:

1、维持秩序,疏导车辆,疏散围观群众,使现场交通恢复畅顺。

2、纪录事件,包括文字及拍照以作存档备案。

3、如本物业设施因意外受到损坏可能危及其他人员安全,应将该范围封锁。

4、如有需要,通知本物业公司工程维修人员到现场采取行动

5、应设立明显的警告标志。

6、通知安防队长,服务中心负责人有必要通知物业部经理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7、协同专业人员(交通警察、保险公司)解决事故。

8、安防队长以书面形式写出事故报告。

(三)交通意外引致有人受伤:

1、维持秩序,保护好现场,疏导车辆,疏散围观群众,使现场交通恢复畅顺。

2、纪录事件,包括文字及拍照以作存档备案。

3、将受伤者移离危险位置进行必要救治。

4、通知安防队长、服务中心负责人及交通事故报警台(122)

5、协助交通民警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6、安防队长以书面形式写出报告。

物业盗窃应急预案 篇12

成都市物业管理自然灾害中的应急预案

第一节 地震灾害应急预案

第三十三条 地震灾害是群灾之首,它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以及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对社会也会产生很大影响等特点。地震还可能直接造成建筑物破坏以及山崩、滑坡、泥石流、地裂、地陷等地表的破坏和海啸。因地震的破坏还可能引起的一系列其它次生灾害,包括火灾、水灾和有毒气体泄漏,细菌、放射物扩散、瘟疫等对生命财产造成的灾害。

第三十四条 地震按照其破坏性可分为:一般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

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发生6级及以上的地震或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地震。

第三十五条 地震灾害的预防注意事项:

(一)危险物品不要放置在高架上,吊灯及吊起来的盛物架,要尽量增强强度,玻璃容器或器皿应放置在盛物架下面;

(二)燃气炉要牢牢固定,并注意检查是否漏气,燃气开关及燃气器具开关,不使用时或下班前应确认关闭;

(三)厨房等用火区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火种附近,不得放置易燃物;

(四)应养成拔掉插头的习惯,在不使用的电器具(如电视机、电饭煲、电炉、烤箱等)时,应切断电源;

(五)楼梯及走廊等通道上,不可堆放物品,随时保障安全通道、出入口的通畅;

(六)随时关注国家预测机构发布的权威信息,做好防范措施;

(七)注意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的保养;

第三十六条 地震灾害发生时的紧急措施:

(一)地震灾害发生时,项目负责人或物业服务负责人应立即赶往建筑区划,成立应急小组,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二)控制中心应立即启动报警装置,并通过广播呼叫,告知建筑区划内的所有人员地震灾害发生,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和紧急自救措施:

1、请大家保持冷静并尽快熄灭火源;

2、地震时不要随意跑动,不要使用电梯逃生;

3、应立即用软物体(如:枕头、厚衣物、棉被等)护住头部等身体的重要部位;

4、建筑物内的人员应就近寻找建筑物坚固的部位(如:卫生间、承重墙拐角处等)进行躲避;

(三)秩序维护员应立即赶往各出入口、通道,进行通道控制,对人员进行有序疏导,维护公共秩序,按照"只出不进"的原则,防止不法之徒乘乱滋事、浑水摸鱼;

(四)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员应立即关闭水、电、气等阀门,停止电梯等设备的运行;

(五)地震稍微平息后,控制中心应立即通过广播通知建筑物内人员马上撤离。秩序维护员组织建筑物内的人员有序疏散到空旷地带(如广场、马路等地方),不要靠近建筑物、广告招牌、电线杆等的附近。并逐一排查有无人员滞留建筑物内或被困电梯内。

第三十七条 地震灾害发生后的紧急措施:

(一)地震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抗灾救援相关工作;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对人员伤亡情况和建筑区划受灾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上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应立即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紧急援助请求;

(三)应立即组织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对受损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震损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使用人;

(四)应立即设立警戒岗,对建筑物(特别是受损的)进行隔离,在未经政府权威部门发布有关的安全信息前,尽量劝阻任何人试图返回建筑物内;

(五)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收集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并及时向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发布,防止谣言传播;

(六)发生严重破坏性地震时,应增加设施设备检查、环境维护、消杀灭害等工作的频率,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七)积极安抚业主、使用人的情绪,密切关注人员的身体状况,特别是老人、小孩、孕妇、伤残人士、以及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者;

(八)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通常会出现一系列社会问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防范。

第三十八条 余震期的紧急措施

(一)通过网络、电台、电视等渠道,收集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常识和政府发布的余震预测信息,并及时以书面和广播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的业主;

(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指定建筑区划内空旷区域为临时安置区,搭建避难帐篷,供业主、使用人及员工使用。在选择临时安置区位置时,应尽量考虑不要占用通道、出入口;

(三)在临时安置区,设置零时服务点,由秩序维护、客户服务、环境维护人员组成,为业主、使用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安抚业主情绪,维护人员集中区域的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以减轻大众的恐慌;

(四)做好次生灾害的防治,建筑区划内常见的地震次生灾害主要有:

1、有毒气体、液体泄漏;

2、水电气供给管路断裂;

3、传染病疫情;

4、公共秩序短时间内失控;

5、盗窃、抢劫等事件多发。

第二节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第三十九条 气象灾害,一般包括天气、气候灾害和气象次生、衍生灾害:

天气、气候灾害,是指因台风、暴雨(雪)、雷暴、冰雹、大风、沙尘、龙卷、大(浓)雾、高温、低温、冻雨、霜冻、结(积)冰、寒潮、干旱、干热风、热浪、洪涝、积涝等因素直接造成的灾害。

气象次生、衍生灾害,是指因气象因素引起的山体滑坡、泥石流、风暴潮、森林火灾、酸雨、空气污染等灾害。

第四十条 气象灾害的预防:

(一)应注意定期排除灾害天气时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加强对建筑物外立面的监控巡查,加固或移除高处可移动物体和悬挂物(如广告牌、店招等),对高大树木等进行加固;

(二)提请业主、使用人注意关好门窗,检查门窗玻璃、空调外机等是否牢固,不要将花盆等可移动物品放置在阳台或窗台上;

(三)夏季等雷雨多发季节,应加大对屋面、地

下车库等区域的排水设施的疏通频率,清除排水沟、排水管、水渠内的垃圾,保证排水畅通;

(四)定期检查避雷设施,室外供电线路等;

(五)储备足够的沙袋、防风胶纸、雨靴、雨衣、照明工具等工具;

(六)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和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根据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做好防范措施。

第四十一条 雷雨、暴雨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雷雨、暴雨灾害发生时,项目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应立即赶往建筑区划,成立应急小组,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二)控制中心应立即通过广播呼叫,告知建筑区划内的所有人员,并提请大家关好窗户,尽量不要在室外活动,不要在靠近建筑物或大树下的区域活动等相关注意事项;

(三)组织人员对建筑区划内地势低洼的区域(如:地下停车场等)用沙袋等物资进行加筑处理,防止雨水灌入;

(四)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员应密切监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秩序维护员应加强对各出入后、通道口的控制,防止不法之徒乘乱滋事、浑水摸鱼,并加强对公共区域的巡查,排除安全隐患;

(六)雷雨、暴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组织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对受损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受损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使用人;

(七)立即组织环境维护人员对积水、沙土、树枝(叶)、玻璃碎片等垃圾进行清理,对排污设施进行疏通;

(八)雷雨、暴雨灾害造成洪涝、积涝等的,在积水退去后,应对建筑区划各区域进行消杀灭害,防止疫情发生;

(九)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收集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并及时向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发布,防止谣言传播;组织人员对受聘提供物业服务的建筑区划受灾情况进行统计,出现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应立即向相关政府部门求助;

第四十二条 大风、沙尘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大风、沙尘灾害发生时,项目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应立即赶往建筑区划,成立应急小组,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二)控制中心应立即并通过广播呼叫,告知建筑区划内的所有人员,并提请大家关好窗户,尽量不要在室外活动,不要在靠近建筑物或大树下等区域活动等相关注意事项。

(三)组织人员对建筑区划内高空悬挂物、可移动物进行拆除或加固,对树木进行加固;

(四)秩序维护员应加强建筑区划的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应立即进行隔离,禁止人员靠近;

(五)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员应密切监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灾害发生后,应立即组织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对受损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震损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使用人;

(七)组织环境维护员对沙尘、树枝(叶)、玻璃碎片等垃圾及时进行清理;

(八)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收集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并及时向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发布,防止谣言传播;组织人员对受聘提供物业服务的建筑区划受灾情况进行统计,出现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应立即向相关政府部门求助;

第四十三条 大(浓)雾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发生大(浓)雾灾害时,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立即开启公共区域照明装置,增加公共区域、路面的能见度;

(二)提请业主、使用人注意出行安全;

(三)加强建筑区划内道路的交通疏导,提请车辆慢行,在建筑区划出入口,十字路口等区域增加人员或设立警示、指示标志;

(四)秩序维护员应加强对各出入后、通道口的控制,防止不法之徒乘乱滋事、浑水摸鱼;

(五)加强对公共区域的巡查和公共秩序的维护,排除安全隐患。

第四十四条 高温、干旱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发生高温、干旱灾害时,应在建筑区划内显着位置张贴温馨提示,提请业主、使用人注意防暑降温;

(二)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加强对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检查,特别是外墙玻璃、瓷砖,供配电系统,防止应高温造成外墙玻璃、瓷砖爆裂脱落而伤人及供配电系统过热短路起火等次生事故;

三)客户服务中心贮备必要的防暑降温药物,供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及公司员工使用;

(四)对不耐高温的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采取降温措施,防止损坏。加强对绿化带的浇灌养护,防止植物干涸枯死;

(五)高温天气利于细菌滋生,应加强对建筑区划的消杀工作,防止疾病、疫情传播;

第四十五条 雨雪冰冻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发生雨雪冰冻灾害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在建筑区划内显着位置张贴温馨提示,提请业主、使用人注意防寒抗冻;

(二)设施设备维护人员应加强对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检查,特别是屋面、给排水管、室外供配电系统等;

(三)客户服务中心贮备必要的放冻伤药物,供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及公司员工使用;

(四)加强建筑区划内道路交通的疏导,提请车辆、行人小心慢行,重点区域增设岗位或安全警示标志;

(五)对不耐低温冰冻的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采取解冻处理。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热水、蒸汽措施,防止损坏。必要时,相关设施设备可暂停运行使用;

(六)加强建筑物、树木、室外设施的扫雪除冰工作,防止建筑物、树木、室外设施因积雪、结冰过重而垮塌等事故;

(七)雨雪冰冻期结束后,应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节 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第四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的生物灾害,一般是由于有害生物(如老鼠、蟑螂、白蚁、红火蚁、蝗虫、蚊虫、须舌蝇、粘虫等)的大面积出现或迅速繁殖,造成人身伤害、建筑物或植物破坏。

第四十七条 因生物灾害的预防和处置专业性较强,建筑区划内生物灾害的预防和处理应以政府相关机构为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生物灾害的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第四十八条 生物灾害的预防:

(一)随时保持建筑区划内的环境卫生,定期对阴沟、排污管道、化粪池、垃圾中转站及其他卫生死角进行消杀灭害;

(二)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白蚁防治力度;

(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聘请专业的生物灾害防治机构提供相关防治服务;

(四)加强对建筑区划内常见有害生物的灭杀工作,灭害药品投放注意事项:

1、投放灭害药品前,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提请照看好小孩和宠物;

2、投放回收灭害药品时,应有记录,并在投放处贴出明显的提示,防止人畜误食;

3、应及时回收和妥善处理有害生物的遗体。

(四)在夏季或其他闷热潮湿的气候条件下,增加消杀频率,同时加强对建筑区划的监控,发现有害生物,立即处理,并上报政府相关机构;

(五)加强生物灾害的防治知识宣传,使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对生物灾害有一定的了解,从而达到"群防群治"的效果。

第四十九条 生物灾害发生后的紧急措施:

(一)生物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项目负责人或企业负责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应急小组,组织灭害救灾工作;

(二)建筑区划内局部出现有害生物、发生生物灾害时,应立即对该区域进行隔离,禁止人员进入,防止灾害扩散,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业主、使用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已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应立通知政府相关卫生防疫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治;

(四)生物灾害已对或可能对建筑物造成破坏的,应立即对建筑物内人员进行疏散,并对疏散人员进行有效隔离,防治疫情扩散;

(五)杀灭有害生物后,应立即在相关机构的指导下对有害生物遗体进行妥善处理,并对环境进行消杀灭菌处理。

(六)灾害发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政府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收集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并及时向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发布,防止谣言传播。

第四节 其他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第五十条 自然灾害还包括: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

第五十一条 其他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物业服务企业可参照的参照本章第一、二、三节制定;

第五十二条 自然灾害有许多重要的特征,它们突然、有力,无法控制,引起破坏和混乱,通常很短暂,有最低点,有时可以预报。因此物业服务企业在其他自然灾害预防和处置上,应以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以政府相关部门为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自然灾害预防和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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