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景区活动应急预案方案(集锦7篇)#】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突发意外情况时,我们需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以避免事态恶化。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好工具范文网小编整理的景区安全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景区活动应急预案方案 篇1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景区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沐川县森林防火预案》,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景区管委会的领导下,执法大队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景区内经营单位和农户的森林防火工作。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半专业扑火队和发动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备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沐川竹海景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景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景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二)景区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联系电话:xxx
景区执法队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动态变化监测、信息统计汇报、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
(三)景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下成立义务扑救队共计20人。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附后。
(四)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在景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 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信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救援物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镇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五)景区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片区责任制,要经常性地在片区进行宣传、检查、督促。片区划分如下:
1、第一片区:北大门至陈明安屋基(包括万寿3、4组的.景区内的林区)。
负责人:xxx
2、第二片区:陈明安屋基至茶场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xxx
3、第三片区:茶场至箫洞飞虹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xxx
4、第四片区:箫洞飞虹至南大门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陈国光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知识、扑火科学知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管护人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端午节、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一)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向景区执法大队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情况,执法大队接到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出现重要火情时,执法大队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详细准确地将森林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力量及设备,现场指挥负责人及联系方法,火情动态,发生地森林资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状况,火灾现场气象情况在1小时内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和设立情况
砍刀: 20把 油锯:2台 铲子:14把 灭火拖把:10把 斧头:2把、 水桶:10个 水瓢:10把 干粉灭火器:6支。
设立森林防火警示牌、标志牌:46个,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2000余份。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为前线指挥部、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部(景区管委会)职责:制定扑救实施方案;指挥扑救火灾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做好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2、扑救组职责: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报告扑救火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线指挥部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人力部署工作。
3、后勤保障组职责: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做好临时通讯系统的组建和架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住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4、医疗救护组职责: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5、保卫组职责: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和火案嫌疑人的调查、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保障各项扑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经检查确认无火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隔离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进、驻地选择扑火和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五)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灾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原则上由景区执法大队协同镇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报县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
六、后期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镇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需要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报县级有关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灾后安置及灾后重建:火灾发生后,景区管委会协同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再建工程。
景区活动应急预案方案 篇2
为全面做好假期的疫情防控、旅游接待安全工作,为广大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快捷、有序、高效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按照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景区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顾问:吕天妮
组长:刘旭东
副组长:夏国庆、杨小丰、刘海峰
常务:陈利民、阮春阳、李安伟、吕泽南、周良嗣、肖海军
成员:张彬、陈慎校、易定兴、张莎莎、胡江源、罗可华
领导小组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加强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目、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展开各项工作,达成搞好卫生防疫的合力,共同守护河伯乡这片净土。
二、职责分工
永兴村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的重点,主要做好人员体温检测、公共场所消毒及错峰出行三项工作:每天设立哨卡值班值守,做好游客的体温检测、健康码的校验工作、餐饮场所消毒及管控工作。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要注重个人卫生。
1.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准确、及时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预防措施,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2.乡卫生院: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永兴村:做好景区区内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通过有序排队、分流分段等方式完成各项防疫工作。
三、防控措施
乡镇两级工作人员应努力提高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景区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具体措施如下:
1.号召全体工作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实行佩戴口罩的上岗制度。
2.在景区入口(河伯乡永兴村村部)设立体温检查点,入园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查和登记。
3.消毒灭菌。对景区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卫生间等公共部位每日消毒,及时清理垃圾。
4.加强餐饮单位卫生管理,实行分餐制,用餐尽量拉开距离。设置洗手点,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单独碗筷单独消毒。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持营养均衡。
5.公共卫生间做好消毒通风、清洁卫生工作。
6.全体工作人员每人每天体测3次以上,坚决杜绝体温超过正常值人员上岗。出现体温超过37.2℃人员,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进行隔离观察。
四、应急对策
1.疫情一旦发生,应马上上报疫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县直相关部门单位报告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工作人员和游客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游客、接触到的员工到乡卫生院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要以疫情的防治作为工作的重点,行政部作为安全归口部门,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财务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尽早过去。
五、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办公室设在永兴村村部,医疗救治点设在永兴村村卫生室,要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景区内安排应急车辆一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的方式进行。
六、责任追究
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村委人员为直接负责人,其余人员一岗多责。本着对游客、家人、自己的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责任、措施不当造成景区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景区游客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报警服务:110
急救中心:120
景区活动应急预案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各方责任。
一是落实餐饮服务主体责任。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加工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有效防控旅游景区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消除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盲区和空白,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游客饮食安全,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是落实景区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景区管理主体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市场、服务质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
二、整治范围
全市旅游景区内及周边、以游客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农家乐、旅游特色餐饮街区等。
三、工作内容
(一)规范许可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许可审查规范的规定,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把好餐饮服务事前准入关口。要摸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底数,认真核查餐饮服务单位状况,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是否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是否配备符合要求和取得相关资质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制作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是否按要求操作,餐厨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等。在节假日期间、旅游旺季等重要时段,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管理,防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要督促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并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强化食品的可追溯管理。要按照食品添加剂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规定,加强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的管理。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明来源食用油行为,严厉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餐饮具行为,严厉查处食品中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对因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等主观因素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在依法实施处罚的'同时应追究景区经营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引导理性消费。旅游管理部门要督促各旅行社安排旅游团队就餐应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B级以上的餐饮服务单位,对于接待安排已超过供餐能力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予安排就餐餐次。
(六)完善应急管理。各地监管部门要与园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加强配合,完善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旅游景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确保一旦发生涉及旅游景区的食品安全事故能及时有效应对处置。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4月21日至24日)。各地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4月25日至5月16日)。各地集中力量,周密部署,对辖区内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统一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查整改(5月16日至23日)。各地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建立健全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于受经济利益驱使等因素影响,省内外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从我市来看,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也存在薄弱环节和盲区。要强化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调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不断提高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注重整治实效。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走过场,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着力排除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规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市场秩序,确保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
(三)创新监管模式。各地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农家乐监督办法,探索提高农家乐餐饮安全保障能力的监管措施,促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旅游景区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为重点受众,大力宣传旅游景区食品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要组织开展“文明餐桌”、“寻找笑脸就餐”、“诚信做企业、诚信做产品”等活动,宣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成果,提高游客食品安全理性消费、自我保护意识。要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线索,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景区活动应急预案方案 篇4
一、总则
编制目的
为规范旅游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地开展旅游应急处置,提高各类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社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旅游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铜仁市万山区旅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风险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导致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包括:洪水、暴风、暴雨、大雾等气象灾害,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交通运输事故,其他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等。因突发卫生事件造成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包括:突发性重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事件,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安全健康的事件等。
因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国内游客旅游安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安全突发事件。包括:港澳台、外国游客、辖区外游客等在本乡行政区域内发生旅游安全突发事件,在大型旅游节庆活动中由于人群过度拥挤、火灾、建筑物倒塌、踩踏等造成的旅游安全突发事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行政区域内的旅游突发事件。乡人民政府在万山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领导下,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参与处置。本预案指导全乡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依法规范,科学处置。依照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规范、协调、灵敏、高效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制度和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专家队伍、专业人员的作用,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大力提高处置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乡政府是旅游突发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为加强对我乡旅游突发事件工作的领导,成立下溪乡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预测与预警
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1预测预警系统
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旅游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乡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设立统一的旅游突发事件信息接收平台,接收乡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部门报送的旅游突发事件信息。
乡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接到旅游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分析、判断,对达到一般预警级别的,依照各专项预案所确定的预警等级提出预警建议,并及时报告乡政府,由乡政府作出预警的相关决定;对达到较大预警级别的,按照“统一接警、分级处置”的原则,向县应急办报告,由县政府作出预警的相关决定。
2.2预警级别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能预警的旅游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旅游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级、较重、严重级、特别严重四个预警级别。
各旅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应依照以上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在各自制定的专项预案中对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加以细化。
2.3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旅游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涉及跨乡镇的一般性旅游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须经县政府批准。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形式进行,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办公室、旅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立即做出响应,进入相应的应急工作状态。同时,各部门应依据已发布的预警级别,立即做好适时启动相应旅游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准备,切实履行各自所承担的职责。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适时通报。
3、应急处置
对发生一般级别的旅游突发事件,乡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辖区应急处置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政府、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相应的县专项应急工作机构。
3.1善后处置
乡政府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以下善后处置工作:
(1)依法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
(2)及时归还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或者占用的房屋、土地;
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予以补偿。
(3)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在参加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期间,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不变;
没有单位的人员由乡人民政府给予适当的补助。
(4)对旅游突发事件中的人员伤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
3.2调查与评估
乡人民政府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政府作出报告;涉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旅游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材料,还要向省、市、县人民政府报告。
乡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向县政府报告。
信息发布
旅游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
4、应急保障
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相关预案做好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本预案切实做好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力资源
按照专兼结合、社会参与、规范适度、协调配合、指挥灵便、反应快速、应急有效的原则,构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派出所、医疗卫生等旅游突发事件的基本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有关指挥机构的指令,承担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本专业抢险救援任务外,应当根据需要和有关指挥机构的指令,支援其它抢险救援工作。
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其装备水平。
应当加强以乡和村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各类群众性的应急救援队伍,发挥其在应对旅游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政府的要求,对本单位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必要时,为其它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提供支援。
各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加强协调配合,互联互动,以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预备役部队、民兵、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
财力保障
乡人民政府所需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资金由乡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国际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物资保障
加强对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当依法查处并及时予以补充;对过期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新。
对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需要而本乡紧缺且无生产能力的物资,应当在保证一定数量储备的基础上,与县政府建立畅通的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便需要时,能够迅速从其它省、市、县调入所需物资。
基本生活保障
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与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联系,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
医疗卫生保障
乡卫生院组建医疗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尽快形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全面提高公共卫生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旅游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救死扶伤的原则。尽大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并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救治的不同环节和实际
景区活动应急预案方案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XX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XX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XX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防控工作要求,综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最新认识和防控经验,为有效预防、及时防控XXXX景区新冠肺炎疫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维护景区和社会稳定,结合景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XXXX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领导小组
成立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下XX镇党委书记XX,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人选XX担任组长,镇党委其他班子成员、XX、XX、XX、XX、XX等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提名人选XX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X为成员,负责协调处理景区的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和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景区游客接待中心,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教育组、交通管制组、市场监管组等4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XX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重要工作的督办,信息的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2.宣传教育组:由XX负责加强对所有工作人员及景区经营户进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景区从业人员防控意识和防范能力。充分利用微信群及景区游客中心LED屏等载体,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3.交通管制组:由XX、XX负责督促落实景区各项防控措施,劝导游客不进入景区,及时关停公共停车场,禁止游客驾驶车辆驶入景区游玩。
4.市场监管组:由XX负责加强对景区经营户的监管力度,自2020年1月27日起,暂停景区内所有农家乐、民宿、游乐场所的营运(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禁止活禽销售及现场宰杀,严厉打击非法贩运售卖各类野生动物;督促景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相关事项。
二、工作任务
(一)应对准备阶段
1.印发防控通知,制定应急预案。综合协调组负责拟定并发放景区防控通知,制定景区防控工作方案,其他各组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
2.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报告制度。宣传教育组要利用各种平台广泛宣传科普疫情相关知识,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交通管制组和市场监管组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上报和处置突发事件,实现疫情信息的动态、实时管理。
3.紧抓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部位管控。交通管制组要配合观音庵高速路出口、唐巴公路石桥村检测点做好疫情监测,及时劝返准备进入景区游玩的游客;市场监管组加强对景区餐饮行业的管理,禁止活禽销售及现场宰杀,严厉打击非法贩运售卖各类野生动物。
(二)应急响应阶段
一旦景区内发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且疫情有进一步扩散趋势,加强以下工作:
1.综合协调组:建立每日例会制度,召集各工作组会商疫情,调整完善防控策略和措施;负责向区、镇相关部门归口上报;收集、整理各组工作信息,每日上报有关领导,为做好防控工作提供工作支撑;督办重要工作落实。
2.宣传教育组:加大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力度;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处理不要情信息和谣言炒作。
3.交通管制组:在景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启动景区内住户、经营人员疫情排查工作,督促景区交通工具定期消毒,指导景区交通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引导景区内住户、经营人员在家隔离14天以上,在隔离期间,如有村民出现发热、发烧等疑似症状,按疫情防控规定处置。
4.市场监管组:加强对景区市场的管理,监督落实景区民宿、农家乐等相关场所的定期消毒、监测和管理;指导相关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协助提供密切接触人员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提前统筹谋划,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围绕防控工作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三)加强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多,镇属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力、有序地进行。
(四)坚持值班值守。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值班值守,各小组成员原则上不得外出,值班人员要严守值班纪律,到岗值班,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一旦发现疫情能够迅速处置。
景区活动应急预案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文化和旅游部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导全省稳妥推进室外开放式A级旅游景区(以下简称景区)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复开放,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总体要求
1、坚持分区分级。疫情低风险地区应恢复开放,疫情中风险地区逐步有序恢复开放。各设区市确定景区恢复开放的具体时间和数目,恢复开放情况应及时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备案。
2、坚持防疫为主。恢复开放的景区要坚持把疫情防控放在第一位,做好《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应急处置流程。景区是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单位,景区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确保景区恢复开放工作安全有序。
二、加强景区防控和公共卫生管理
1、景区应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按照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要求,全面负责景区疫情防控和恢复开放工作;要严格日常管理,不集中开会,不搞集中活动,不集中就餐。
2、景区应加强全体工作人员对《景区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等的学习培训,做到应知尽知、应会皆会,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理各种疫情防控突发事件。
3、景区应积极主动地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开放相关政策要求的宣传引导,使公众保持正常的心态和健康的心理,避免出现因景区恢复开放造成人员大量聚集,增加疫情防控风险,或引发公众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误判。
4、景区应实行严格的限流措施,按照景区日最大承载量的30%掌握,其室内部分暂不开放。鼓励实行预约制度限流措施。大型人流汇集的旅游项目(如大型演出、庙会、互动参与性项目等)暂不开放,避免人流聚集形成密切接触。
5、景区应实名购(取)票和游览,鼓励景区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各种手段全面掌握游客基本信息,以便高效追踪管控。由景区负责根据游客扫描“健康陕西二维码”生成的健康码,对不同风险人员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6、景区主入口醒目位置应设立告示牌,提醒游客遵守相关防控要求、常识和注意事项,并公布当地疫情防控中心电话。
7、景区实行入区必检,游客进入景区必须测量体温、扫码或实名登记、出示身份证,对不配合体温检测、人员信息采集的游客禁止进入景区。
8、景区应妥善安排团队游客,分时段、间隔性入园。鼓励提倡小团队游览。
9、景区内缆车车厢、游船、电瓶车、摆渡车等交通工具应尽量减少使用,如需使用,每天至少消毒3次,采取隔位就坐的方式控制乘坐人数,保持游客间距。
10、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等场所应放置中外文新冠肺炎防治宣传资料,免费向游客发放。
11、景区游客服务中心等场所应准备消毒物品,免费供游客使用,不得存放酒精;坚持每天至少消毒3次以上,放置“本中心已消毒”告示。要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做好管理使用的安全防范。
12、景区应免费为游客提供拐杖、轮椅、雨伞、语音导游等物品设备,并做到“一客一消毒”。
13、景区应做到防疫消毒制度化,定人、定时对特定区域和物品进行消毒。景区内公用设施、电子触摸屏每天用75%酒精棉球擦拭消毒不少于4次,并提供一次性阻隔物品。
14、景区医务室应配备一次性口罩、消毒液、医用体温表等物资。
15、景区应强化停车场防控工作和消毒管理,团队和自驾车辆实行分区停放,车辆隔位停放。
16、景区应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随意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要予以劝导,制止非旅游性的人员聚集或活动。设立临时隔离点,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人员,立即实行隔离,并及时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处置。
17、景区卫生间应保障通风良好、设施完善,配备洗手液、一次性擦手纸,并确保流动水正常供给和烘干机正常使用。景区内卫生间、洗手台、门把手等清洁后要用消毒水消毒,地漏每天用消毒水冲洗。
18、景区垃圾箱要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保持景区内环境整洁。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垃圾箱。
19、加强景区内动物的防疫工作,禁止游客与动物直接接触。
20、景区住宿严格落实属地防控措施,实行可控有序开放;客房落实“一日一消毒”“换人即消毒”制度,科学控制入住宾客数量,确保接待数量与防控能力相匹配。
21、景区餐厅实行游客分餐模式,禁止聚餐。加大餐厅内餐桌间距,保证人与人间距1.5米以上。
22、景区餐厅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的要求,客房、餐饮等一线工作人员,每次上岗前必须洗手和消毒,厨师全部佩戴专用防护面罩上岗,菜单、小毛巾等必须经过有效的消毒处理。
23、景区相关物资实行非接触性配送,并建立供应单位送货人员的健康登记制度。
三、加强景区员工健康检测和管理
1、景区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对全体员工进行身体健康管理,充分利用智能化工具对员工健康进行日监测,做到无遗漏、无死角。
2、景区要利用“健康陕西APP”和“健康二维码”管理员工健康状况,实行“每进必测”制度,员工每次进入景区都应测量体温并录入台账。
3、景区应加强办公场所的通风换气,中央空调和通风管道暂停使用,办公距离保持1.5米。
4、景区售票窗口、检票口服务人员、保洁员、讲解员等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并落实有效防护措施。
5、景区讲解员、导游组织游览时,与游客保持1.5米以上距离,尽量采用电子设备进行讲解。
景区活动应急预案方案 篇7
为保障龙门古镇景区旅游安全,提高处置旅游安全事故的能力,高效、有序地做好旅游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游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龙门古镇”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旅行社条例》、《四川省旅游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景区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龙门古镇景区范围内因突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而发生的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较大涉险、伤亡事件。
二、事故分级
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分为: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30人以上死亡,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10-29人死亡,50-99人重伤,或5000万元至一亿元(不含一亿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3-9人死亡,10-49人重伤,或者1000-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1-2人死亡,10人以下(不含10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要把保障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的人身安全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优先开展抢救生命的紧急行动,尽一切可能对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实施救援、救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其的伤亡,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人员自身的安全防护。
(二)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增强忧患意识,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和手段,落实措施,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把保障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领导。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在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根据需要,依法组织相关部门社会救助力量及时进行救援,对救援人员和设施设备进行统一的组织和调配。
(四)分级负责。根据旅游安全事故的性质、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应急管理责任制。
(五)依法规范。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与相关政策相衔接,妥善处理应急工作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由于龙门古镇景区采取“景镇合一”管理原则,因此成立龙门古镇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景区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景区管理局局长马xx兼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局长李xx兼任,成员龙门镇办公室、景区管理局、龙门镇各村支书,龙门溶洞,新龙门客栈,和润居,滨江客栈,康源公司、龙门方舟、龙门山庄中心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部门:
(一)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由龙门镇办公室同志兼任
职责是:负责旅游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及组织协调工作;联系区安全监察部门,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收集掌握景区安全生产相关信息,供领导决策;对各基层单位上报的旅游安全隐患及险情进行及时处置,确保景区安全有序。
(二)综合协调组
组长:由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及时掌握旅游安全事故动态,根据指挥部部署,协调救援力量,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三)现场应急救援组
组长:由各村干部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封闭事故现场及相关游览区、景区点,同时配合安监、公安、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有序开展救援行动,确保应急救援任务顺利进行。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计划财务处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负责安全应急救援中的物资器械供应、运输以及伤员的救护、后送。负责统一安排应急救援车辆,保证救援车辆的调配使用。
(五)宣传报道组
组长:由镇办公室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负责安全救援事件的实事报告以及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
(六)调查处理组
组长:由旅游管理处负责同志兼任
职责是:对旅游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损失情况展开调查,明确责任,妥善处理。
五、安全救援要求及应急程序
(一)加强值班。景区各有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主要领导以及安全救援应急联络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保持联络畅通。要切实安排好旅游旺季及节假日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足够的应急力量,以保证随时启动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做好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按要求上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三)做好应急处置。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值班人员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局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由办公室及时报告指挥部领导,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四)认真履行职责。应急处置办公室、各职能小组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调配人员、车辆以及救援物资、器械,听从指挥。
(五)做好协调组织工作。遇有其他紧急情况,由景区管理局办公室值班人员通知相关单位,对安全事故可能波及的景区或景点的游客,及时组织转移、疏散,对受伤人员及时组织施救,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六、预警和报告
(一)安全监测。景区指挥部应建立统一的旅游安全信息体系,完善旅游安全管理信息网络,加强旅游安全日常监测,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信息报告系统,实现信息快速传递和反馈,不断提高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二)信息通报。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在发现旅游安全生产隐患时应及时向旅游管理处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应对。要及时采取措施,主动、有效地进行预先整改、处置,控制旅游安全隐患的进一步扩大,将处置情况及时向旅游管理处报告。
(三)预警发布。旅游安全预警处理应遵循速度、质量、效率的原则。景区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旅游安全事故的预警工作,及时分析、整理并提出需发布的旅游安全预警信息,报景区指挥部审核后,由景区指挥部统一向社会发布。
(四)事故报告。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镇办公室负责人应立即进行核实并及时向旅游局报告,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旅游局接到旅游安全事故报告。
1、初次报告。应尽可能详尽地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死亡人数、遇险人单位、报告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2、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和变换、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及时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旅游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七、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发生或可能发生时,事发地所属单位应当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预先处置,控制事态的发展,并将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对上级布置的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地所属单位应积极贯彻落实。对于旅游安全事故,景区指挥部接到报告后,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派遣应急救援队伍,并做好启动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分级响应。
1、应对特别重大、重大事故,启动Ⅰ级、Ⅱ级响应,分别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应急领导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景区指挥部迅速到位,设立现场指挥部,立即启动龙门景区管理局旅游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在上级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应对较大事故,启动Ⅲ级响应,由芦山县应急领导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景区指挥部迅速到位,设立现场指挥部,立即启动龙门景区管理局旅游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在县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应对一般事故,启动Ⅳ级响应,由龙门景区指挥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景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处置的需要,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经龙门镇景区指挥部同意后,景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应迅速到位,在景区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旅游安全事故随着时间的发展进一步加重,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扩大蔓延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报景区指挥部或上级指挥机构审定,及时提升响应级别。
对于先期处置及时有效,事故的危害已迅速消除,不会形成进一步扩散的,经指挥机构审定后,可降低响应级别或撤销预警。
(四)响应终结。
旅游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完全消除后,旅游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特别重大、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分别由国务院和省政府应急领导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较大旅游安全事故由市应急领导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一般旅游安全事故由景区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置情况,报县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八、旅游安全事故善后及调查处理
旅游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由景区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各部门及相关单位,撤离现场,恢复旅游秩序。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明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