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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应急预案四篇

2023-10-17 08:45:14 应急预案

【#实用文# #简单应急预案四篇#】考虑到您的需求我们编辑了“简单应急预案”,灾害之前早预防,灾害来了少伤亡,紧急事故无法预防但是有效的应急预案可以及时获得突破口。应急预案需要重视风险稳健和投资成本的平衡问题,感恩成长献身成就让我们都变得更加优秀!

简单应急预案(篇1)

为确保学生安全,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教学楼和宿舍楼紧急疏散预案。

一、预防

1、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各处室主任及年级组长和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应急疏散领导小组。在需紧急疏散时随时发挥作用。

2、召开师生动员会,对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进行细致分工,使之责任明确。

3、班主任和宿管科要对学生讲明疏散应注意的事项以及疏散的详细路线。

4、上课期间,门卫要将所有楼门打开,使之始终保持畅通无阻。晚自习时门卫要打开教学楼两侧前门,值班教师和领导要组织好晚自习。宿管科要随时有人。

5、保卫科要经常检查应急灯和灭火器材完好情况,使之随时可用,有备无患。

二、遇险

(一)教学楼学生疏散

1、遇火灾、地震等险情,需疏散时,领导小组成员要在就近位置组织疏散。是否疏散,由在校领导决定。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按疏散路线有序疏导撤离。不得组织学生灭火或抢救伤员。总务主任率领后勤工人负责保护财产。

3、保卫科或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及时拨打119、110或120,所有教职员工要协助学生疏散或协助医务人员抢救伤员,不得与学生争抢逃生通道。

4、疏散结束后,班主任要清点本班学生人数,并向政教处报告疏散情况。保卫科要保护好现场,

5、班主任对没及时撒离的同学,要及时向保卫科和公安人员提供具体方位,以便及时营救。

6、具体疏散路线:教学区、宿舍、餐厅的疏散路线及程序

1、教学区(教学楼、综合楼)

(1)西首二班从西楼梯口疏散,疏散到操场。

(2)东首二班从东楼梯口疏散,疏散到操场

(3)办公楼教师从楼梯口疏散,疏散到操场。

(4)听到紧急信号后,所有离教学楼楼梯最近的当堂任课老师,站到边角上指挥疏散,其他当堂老师在教室内指挥疏散,当堂任课老师最后离开教室。

2、宿舍

(1)男生宿舍:各楼层住校生从相应楼梯疏散,经西大走道快速跑入升旗仪式指定位置。

(2)女生宿舍:前楼各楼层住校生从相应楼梯疏散,经西大走道快速跑入升旗仪式指定位置;后楼各楼层住校生从相应楼梯疏散,经东大走道快速跑入升旗仪式指定位置。

(3)听到紧急信号,宿舍管理员立即打开疏散通道,指挥学生按要求疏散,管理员最后离开宿舍。

3、餐厅

(1)在餐厅就餐的所有学生从西门出口处疏散,疏散到升旗仪式指定位置。

(2)听到紧急信号,餐厅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立即指挥学生按要求疏散,餐厅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最后离开餐厅。

(二)晚自习学生疏散:

1、遇火灾、地震等险情或较长时间的停电,需疏散时,晚自习值班教师要先请示带班领导;情况特别紧急时,值班教师可根据实情当机立断,迅速组织学生疏散。

2、值班教师和领导要组织学生按疏散路线有序疏导学生撤离。不得组织学生灭火或抢救伤员。所有在场人员都要协助学生疏散或协助抢救伤员,不得迟疑或与学生争抢逃生通道。

3、通知门卫报警,及时拨打119、110或120;并向宿管科长和学校领导报告突发事件及其疏散情况。

4、疏散结束后,值班教师和宿管科值班人员要清点上晚自习学生人数,并向学校有关人员报告疏散情况。

5、保卫科长要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要保护好现场,了解没及时撒离的同学,了解具体方位,以便会同公安人员实施营救。

晚自习具体疏散路线:从教学楼东、西、中三道楼梯疏散至楼外。

(三)、宿舍楼住校生疏散

1、遇火灾、地震等险情需疏散时,宿舍值班教师要先电话请示宿管科长或学校领导;情况特别紧急时,宿舍值班教师可根据实情当机立断,喊醒所有学生,通知学生迅速疏散。

2、值班教师要组织学生按疏散路线疏导学生有序撤离。不得组织学生灭火或抢救伤员。不得迟疑或与学生争抢逃生通道。

3、通知门卫报警,及时拨打119、110或120;并向宿管科长和学校领导报告突发事件及其疏散情况。

4、疏散结束后,宿管科值班人员要清点住宿学生人数,并向学校有关人员报告疏散情况。

5、保卫科长要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要保护好现场,了解没及时撒离的同学,了解具体方位,以便会同公安人员实施营救。

三、善后事宜

1、对受伤学生宿管科及学校领导、班主任要及时慰问,稳定情绪,保证校园秩序稳定。

2、成立相关组织,接待受伤同学家属并做好认真细致的解释工作。

3、协助公安干警,查明事故原因和处理善后工作。

4、按有关规定,积极上报事故原因、伤亡情况和财产损失情况。

宿舍楼具体疏散路线:以楼道中门为界从两侧疏散至楼外。

此预案要求全校教职员工共同遵照执行,并积极行动起来,努力为学生创建一个安全、舒适、健康、向上的学习环境。

简单应急预案(篇2)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新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成员有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带地段责任划分:原片区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社区、社区及先锋、菜园、村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原吊岩片区及片区由王东负责组织实施扑救工作;指挥长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抓住预防和扑救两个关键环节,采取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突出“一场两村”(即先锋果园场、村、村)及火情多发地带重点区域,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防火关键时段,制定出针对性的措施,提早布置,严防死守,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率,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严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头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要进一步宣传到林区的各村各户及全镇中、小学校,提高广大干群、师生对森林火灾危害的认识,防止在林区吸烟、烧荒、野炊等随意用火的违章行为的发生。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从而减少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进入防火期,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区野外用火必须实行《生产用火许可证》(林业站办理)制度和用火现场监督制度(村委指派专人监督燃烧);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戒严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装备工作

各村、社区要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开展联席工作,进行灭火技能、灭火安全及体能训练,提高灭火能力,扑火工具存于镇派出所,保证扑火队伍在任何时候都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宣传、培训

(一)公众宣传教育

公布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林技中心电话,向林木种植户、护林员及广大群众发放森林防火技术资料,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意识。

(二)培训

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应加强森林防火专业知识的学习,聘请专家对县林技中心工作人员及森林防火应急处理预备队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能力和水平,加大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力度。

简单应急预案(篇3)

1.接警与通知

当发生煤磨系统火灾事故时,首先发现的人员应向中控用对讲机报警,同时向当值车间领导汇报,必要时向消防队(119)报警。

报警人应做到迅速准确地报告事故的以下信息:

(1)说明起火地点的准确位置;

(2)燃烧物和大约数量;

(3)火势大小;

(4)是否有人员伤亡或被困;

(5)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应对措施;

(6)正确简明的回答接警人的提问。

中控接到报警后,对报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安全部和向有关领导进行汇报。

2.指挥与控制

由当值领导负责现场指挥与控制。

由运行、安全、保卫、检修等现场人员组成现场指挥部,指挥部设在中控室;

由当值运行值班人员对制粉系统火灾事故发展势态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

根据火灾事故的具体情况,调配事故应急体系中的各级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求助上级部门及郏县消防支队。

3.报告与公告

事故发生后当值领导立即向公司生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汇报。

4.事态监测与评估

由当值运行值班人员对制粉系统火灾事故发展势态及影响进行动态的监测,并对火灾情况做出初步判断和评估,将判断和评估的结果快速反馈给应急指挥部,为整体的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5.应急人员安全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首先要保证应急人员的人身安全,当人身安全与设备安全、灭火发生冲突时,首先要保证人身安全。参加应急人员要正确佩带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相关安监人员要做好安全监督工作,以确保应急人员的安全。

制粉系统火灾事故扑救时应重点注意:

(1)要注意防止被火烧伤;

(2) 注意被燃烧物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息;

(3)防止燃烧物爆炸;

(4)附近有电气设备灭火时还应防止触电;

(5)正压呼吸器只能用于中控室运行操作人员防止烟熏和有毒气体中毒,不能在火灾现场使用;

(6)在火情已无法控制,可能危及抢险人员安全时,抢险人员有紧急避险的权利。

6.抢险

应急力量的部署、职责和任务

(1)应急指挥部在中控室进行全面指挥和决策、协调各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的调配;

(2)运行人员在中控室和现场进行系统隔离或磨机启停操作、巡视检查设备、监视设备;

(3) 保卫科专职消防员、相关生产车间义务消防员等应急人员在现场进行应急处置。

7.应急抢险

火灾

(1)发现初起火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使用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2)当发生制粉系统火灾时,除必需的应急人员,其他人员应在应急指挥指定的负责人指挥下立即撤离现场,撤至安全地点后由负责人进行人员清点。

(3)制粉系统火灾,可使用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消防水和固定的蒸汽、二氧化碳灭火装置灭火;使用二氧化碳灭火时应防止人员窒息,使用消防水灭火时注意不得用水直接冲击积粉,防止着火的煤粉飞溅导致火势蔓延;

(4)扑救时应密切监视风向和火势蔓延情况,应急人员应尽可能避免在下风处扑救;

(5)如果预计初起火情依靠本单位无法扑灭,应立即拨打119向消防队求援;当消防队员到达现场,应急指挥应向消防队指挥人员讲明有关情况,将现场的指挥权移交,听从消防人员指挥进行扑救;

煤粉仓、收尘器爆炸

(1)当发现煤粉仓内温度异常升高或确认粉仓内有煤粉自燃的现象时,应及时投入二氧化碳灭火系统,防止因自燃引起粉仓爆炸;

(2)严格控制煤粉仓温度,严禁在煤粉仓内火源未消除前,向煤粉仓内送粉;

(3)检修中对煤粉仓进行清仓过程中发现仓内残余煤粉有自燃现象时,清扫人员应立即退到仓外,将煤粉仓严密封闭,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进行灭火;

(4)煤粉仓发生着火,不宜使用消防水枪向煤粉仓直接进行喷射;

(5)当发现煤粉仓漏粉时,及时消除漏粉点,清除漏出的煤粉,发现积粉自燃时,采用雾状水灭火。

8.警戒与治安

当事故影响区域及严重程度需要对现场进行隔离和警戒时,由保卫部根据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建立警戒线和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应急现场。

9.人群疏散与安置

当发生煤磨系统火灾时,除必需的应急人员,其他人员应在应急指挥指定的负责人指挥下立即撤离现场,撤至安全地点后由负责人进行人员清点。

10.医疗与卫生

在煤磨系统火灾事故中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主要为:烧、烫伤及燃烧产生的烟雾、有毒气体造成的窒息、中毒等。

(1)烧、烫伤的现场急救:

烧、烫伤均应保持伤口清洁;

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

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

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清洁布片或消毒纱布覆盖送医院。

(2)气体中毒:

当应急人员气体中毒症状时,应立即将中毒人员撤离现场,转移到通风良好处休息;

抢救人员进入险区必须戴防毒面具;

呼吸心跳停止者,按心肺复苏法抢救,并联系医院救治。

11.现场恢复

火灾扑灭后对现场进行恢复,对失火的损失情况进行检查,确定设备损坏情况和抢修方案;对事故抢险人员、器材进行清点,并撤离现场;安排专人监视火场,防止余烬复燃。如果火灾现场仍存受损的建筑物、构筑物倒塌的可能等异常情况,应安排专人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造成人身伤害。

12.应急结束

事故处理完毕后,运行人员做好事故处理记录,并向现场应急指挥汇报。应急指挥宣布事故应急结束。

13.预案管理

(1)备案

本预案由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备案。

(2)维护和更新

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修改、更新本预案,由郏县中联天广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负责对本预案每年评审一次,并提出修订意见。

(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xx年X月X日起开始实施。

简单应急预案(篇4)

根据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制定本专项预案。

一、建立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指挥部)

(一)市局指挥部指挥网络机构

1、指 挥:建设局局长

2、副指挥:建设局副局长

3、成 员:办公室、质安处、城建处、建筑业处、规划设计处、综合计划处等处室负责人,安监站、质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质安处、建筑业处、综合计划处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指挥兼组长,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现场抢险组:由质安处、城建处、规划设计处、质监站、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质安处处长为联络员。

善后处理组:由质安处、安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安监站站长为联络员。

应急救援专家库:从“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家库名单”中抽取选用。

(二)各市、区建设局根据各自的特点设立管辖区内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各施工单位根据企业规模、项目特点,按照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的精神,分别建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不断完善预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组织。

二、职责

(—)指挥部

1、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施救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具体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质;

4、制订抢险救援方案(包括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占用场地),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报市总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5、负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抢险队伍;

6、负责统一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转送,物质转移;

7、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8、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导各市、区应急救援工作;

10、办理市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各应急救援组

综合协调组:组织制订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报总指挥部审定;搜集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事故信息,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告给指挥部负责人;负责与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的对内联络;负责向总指挥部汇报情况,与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各指挥部(或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对外联系。

现场抢险组:

参与制订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抢险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技术专家掌握事故动态,控制和减少损失;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群众撤离、伤员救治转送和物资转移。

善后处理组:

负责搜集事故现场有关的物证、资料,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现场摄影摄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协助市善后处理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本预案适用范围、施救程序与要求

1、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伤1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单位或项目部应以最快速度立即上报,局各处室、单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刻向局长和分管局长报告(局值班电话:0512~65230932),并迅速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0512~68612115)、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0512~68610608)和省建设主管部门(值班电话:025~4209015,4209005)。

3、在接到总指挥部启动预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马上开展工作,由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联络员通知有关组成成员和技术专家立即赶赴现场,按本方案履行职责、组织施救。

4、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应全力以赴,配合指挥部工作,并提供全部资料和后勤保障条件。

5、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担负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6、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支持的事宜,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

四、本专项预案是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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