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我喜欢的日记汇总十四篇#】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对应试人运用普通话的规范程度、熟练程度的口语考试。考试形式为口试。接下来由好工具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普通话水平测试说话《我喜欢的书刊》(通用1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的日记 篇1
我喜爱阅读书刊,无论是纸质书刊,还是电子书刊,都已成为我的知心朋友。这朋友与我知心相交,无论何时何地,不离不弃,不怨不疑。阅读书刊可以获得营养、陶冶情操。书刊中浓缩了各种知识精华,汇聚了众多人的智慧,阅读书刊就好比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之上,站得高,望得远,几乎所有的难题都可以借助书刊的帮助迎刃而解。我喜爱的书刊有很多,包括长篇巨著,也有短小精悍的杂文。今天我要介绍的是影响我成长的两本杂志:《读者》和《演讲与口才》。
好像是从初中时候起吧,我读到了《读者文摘》(《读者》的前身)和《演讲与口才》。一开始是断断续续地读,然后到了高中就比较经常地买,而到了大学之后有很长的一个时期我是每期不落地阅读这两本杂志。一般是自己买来看,有时也上阅览室去看。
喜爱《读者》的理由就是她的每一篇文章都充满着生活的智慧和人性善的光辉,阅读《读者》,就好像是与智慧而高尚的朋友为伴,在苦闷时可以得到开解,在退却时可以获得前进的勇气,无论何时都能够获得支持和力量。阅读《读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自己的个人修养,同时还为写作提供了很多营养和原料。我喜爱《读者》,她陪伴我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我想我今天能够做到淡泊名利,心境坦然,不为外界所左右,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读者》对我的影响。即便是现在,读到一篇篇优雅或诚实的文字仍然会在我心中泛起一阵阵涟漪,涌起一份份感动。感谢《读者》,我永远的朋友!
喜爱《演讲与口才》的最主要理由就是她能够培养口才、提高口才,同时还能够获得一些知识。杂志中一个个生动的例子教会我在什么场合讲什么样的话和怎样讲话,每一个场景的描述都使得我在遇到类似的场景时能够迅速找到角色定位并做出恰当的表现。比如同学吵架了怎么劝,比如面对不公平待遇时怎么办,等等。总之,《演讲与口才》给了我许多书本之外的社会交往方面的实用知识,就好比一位聪明的社会学老师,从不会拿些枯燥的理论来填鸭。我喜爱《演讲与口才》。朋友,开卷有益,您喜欢什么样的书刊呢?
我喜欢的日记 篇2
“嗡嗡嗡……”,你听,我的冤家又来了。哼,都秋天了,你个小不点儿居然还敢到俺家来撒野,胆儿可真够大的`,小命直接不想要了。好,今天我就将你碎尸万段,送你下地狱。
人蚊大作战开始了。火眼金睛的我发现衣柜上有一只蚊子,便蹑手蹑脚地向蚊子奔去,使出吃奶的劲,一巴掌打在了衣柜上。“啊。”我仿佛被抽了一根筋一样痛叫起来,死蚊子,太精了,竟然飞了,害的我手打得疼死了。蚊子见我没打着它,立马又“嗡嗡嗡”地叫了起来,仿佛在笑话我:“哈哈。笨蛋一个。”我气得火冒三丈,拿起一条裤子就往蚊子身上抽,结果不但没打着蚊子,反而还被拖下来的裤子给跘了一大跤。我强忍着泪水,跌跌撞撞地站了起来,愤怒地大吼一声:“啊。小宇宙爆发啦。”随手抓起一个枕头就往蚊子身上砸,蚊子这下被我杀了个措手不及,“嗡”,随着一声惨叫声后,蚊子终于out了。“耶。”我兴奋地大叫道:“太好啦。我杀死蚊子啦,我干掉我的冤家啦。万岁。”
爸爸妈妈听到我的尖叫声,还以为出了什么事,急忙赶过来,一看我在里面大闹天宫,把房间搞得惨不忍睹,便气急败坏地问我:“杨澍昕,你在干什么?把房间搞成什么死样子。”我美滋滋地说:“哈哈。我为民造福,杀死了一只蚊子,是不是很厉害?”本以为他们会掌声鼓励夸赞,没想到他们却说:“小小年纪就喜欢撒谎,秋天哪来什么蚊子?给我赶紧做作业去。”
唉。可恶的蚊子呀,你真不愧是我的冤家,死了还在地狱诅咒我,让我不得安稳,我真是佩服你呀。哇……
我喜欢的日记 篇3
闲时我喜欢读各种各样的杂志。比如《读者》《青年文摘》《故事会》《演讲与口才》等。我最喜欢的是《读者》。
《读者》是一种文摘性质的杂志。它朴实无华,充满了睿智和浓郁的人情味。人性美和人性丑在这里都可以得到展现。
早期的《读者》称之为《读者文摘》,后来听说和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不得不改称为《读者》。我更喜欢《读者》这个名字。因为它实在是一本为读者而想而设,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这里有揭示人情人性的优美杂文,比如2006第11期的《玛菲尔的秘密》。善良的小姑娘玛菲尔为了不揭穿母亲的秘密,忍受着父亲是个囚犯的残酷打击,帮母亲做家务,照顾好弟妹。用自己的行为感动了周围的人,帮助出狱后的父亲找到了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找到了重新做人的自信。读罢文章,我为小姑娘的勇敢喝采。
《读者》里还有让你认识世界的社会之窗,有令你增长知识的知识之窗,有令你增添睿智的人生,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美散文,也有令你释怀一笑的幽默小品。每一篇都是精品。如果你觉得这一期里有一哪一篇令你久久难忘,你还可以投上你的一票,让编者知道什么样的文章能令你感动。当然,如果你不喜欢其中的哪一篇,你也可以把你的不满向编者诉说。
我喜欢《读者》,这是一个真正为读者而办的杂志。
我喜欢的日记 篇4
我今年的暑假是在老家淮阳度过的,淮阳有万亩龙湖。夏天正是荷花争相开放的季节,各色的荷花争相开放,色彩绚丽。最有意义的是我的练字生活,一开始我并不喜欢练字,后来写着写着就喜欢上了练字,我知道练字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长期坚持才行,我一定会好好的坚持练下去。
我喜欢的日记 篇5
我最喜欢的书要数《西游记》了。它是明代作家吴承恩的著作,是根据唐代的玄奘到遥远的古印度天竺去讲述佛教的事而改编的。里面又加上了机智灵巧,能七十二变的.孙悟空;懒惰贪吃、忠心耿耿的猪八戒;任劳任怨、一心向佛的沙和尚。他们共同保护他们的师傅—唐僧去印度取得真经,在我国佛教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
他们取得真经靠的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慈大悲的胸襟,才能到达遥远的古印度。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他们只有依靠这种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越过陡峭的大山,跨过宽广的大河。
只因为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具有高超的武功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在辨别什么是妖怪,什么是普通的凡人,孙悟空与唐僧彼此间产生了许多矛盾和误解。
有一次,己经是怏九点的肘候了。这是我睡觉的时间,但是,我却不敢上楼睡觉。因为我怕黑。当我走上楼梯囗时,我绝定上到楼梯的第一步我就想走下一步当我走到中间的间隔以后,我就看到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这时我的心开始乱了。但是我只要想起这一句话,没有黑暗的地方就没有光明。还想起了孙悟空,他什么都不怕。我为什么会怕呢?我一边想一边走,不知不觉就走到了我自已的房间。我终于上床睡觉了。
我领悟到,只要勇往直前,不怕困难。你走到哪里都昰光明的。
我喜欢的日记 篇6
时间过得很快,整个暑假的生活早已逝去了,现在,我已经在教室中,进行新的学习生活。
回忆整个暑假,日子过得非常平淡,只知道日子匆匆地过去,又匆匆地来到,暑假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用在了作业上,然而,这剩下的三分之二呢,除掉一天我去了常州恐龙园,其它的日子,我又在干什么呢?在平淡无聊的暑假里,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我只是在重复着睡觉、看书、看电视。每天,我只是呆在家里,因为我实在是没有什么事情好干的',除了一星期一次的萨克斯课,几乎足不出户。
从早上醒来开始,就进入了一种可以说是无所事事的状态,我感到了时间过去得匆忙,我便突然想抓住时间了,于是,我开始了整半天整半天地看书,然而,当第二天的太阳再一次射在了我的床上时,我回忆着昨天我干的事情,但是,在我因昨天什么事都没干而沉默时,时间又一次一分一秒地跑过了,我无发追赶跑过的时间,也无法抓住跑来的时间,因为我所过的日子太平淡了,我没能布置好每一天,再回想整个七月,我到底干了哪些事情,然而,所有的事情都很模糊。
八月的第一天如期而至,让我感到幸运的是,八月的下旬,我要萨克斯考级,因为这是我整个暑假中,有意义的盼头,我每天终于多了一件事,练习吹萨克斯。
但是,日子还是匆匆地过着,我只是每天坐在家中看着屋外景物的影子由长到短,又由短到长,直到最后,完全沉入了黑幕之中,然后,是第二天太阳的升起和落下,就这样整个八月也在成天的虚无中逝去了。
虽然暑假十分平淡地过去了,但我不得不对整个八年级的学习生活挥手告别了,我只有在九年级中抓紧时间去追赶时间了。
我喜欢的日记 篇7
这个暑假过的跟愉快。在暑假里我终于可以让我的睡细胞得到了满足,可以睡个天昏地暗,无忧无虑对我来说,这可是最大的`快乐了。
暑假的时间自由宽松,不像上学时更打仗是的,我可以随时到某个亲戚家小住几天,也可以带上一本名著黄昏的时侯,走到田野上看着碧绿的烟苗。
暑假就要结束了,我恋恋不舍。
我喜欢的日记 篇8
我最喜爱的书刊是小说。小说有趣、好看、吸引人,许多人都很爱看,我也很爱看小说,因为它能以细致而鲜明的人物、完整而多变的情节、细腻而丰富的感情,完整地向人们展示一个既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复杂世界。
首先说细致而鲜明的人物描写吧。小说中的人物不仅有神态、语言和行为的外在表现,而且有思维、意识和心理的内在活动。小说的特点之一就是作者能对各种各样的人物作细致而鲜明的描写。就拿曹雪芹写的<红楼梦>来说吧,书中描写的人物,个个性格各异,细腻鲜明,像柔情似水的贾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泼辣的王熙凤等等。
第二就是小说中情节的描写是完整而多变的。小说的情节一般按照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这四大步骤来编写的,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小说的情节又是多变的,它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偶尔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出乎意料,扣人心弦,总想方设法吸引住你,让你爱不释手地把小说从头看到尾。
第三就是小说中感情的描写丰富而细腻。小说中对感情的诉说有时细腻得让你感同身受,如同亲临其境一般;其主人公的遭遇有悲有喜,有时会让你哭得死去活来,有时会让你笑得肚子直发痛,有时还会让你哭笑不得,心里憋着直难受,真可谓感情丰富也。
世界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现实的人是多种多样的,我可以通过小说去了解丰富多彩的世界生活,可以透过小说去洞悉现实中各种各样的人,这就是我爱看小说的最好理由吧。
我喜欢的日记 篇9
说起我的阅读经历要从我上幼儿园开始,那时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幼儿画报。当时我还有许多的字不认识,所以还得由妈妈在旁边看着,有不会的问题随时问。
幼儿画报主要是以寓言故事和小常识为主。最使我记忆犹新的就是寓言:班门弄斧。
有个愣头青,名叫宋小五。来到鲁班家,手拎一把斧,说你手艺高,我偏不信服,从小玩斧头,技艺比你熟,说完的抢斧,苍蝇正飞舞,砍成两片片,四周起欢呼。鲁班微微笑,也把苍蝇逐,小五仔细看,翅膀全剔除,心里好佩服,拜行大礼,无人再弄斧。
再后来我5~6岁的时候喜欢上了《小故事大道理》。他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比如前美国总统肯林,当时美国的大参议院出身望族,而总统是一个卑微的鞋匠,所以就有参议员计划要侮辱他。我明白了一个人的身世不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决定命运的职能是奋斗和能力。
而现在我喜欢阅读历史故事和动物小说。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说过的名言。“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也正是这个道理。我以后还要多读书,读好书。
我喜欢的日记 篇10
当我们第一遍读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们仿佛觉得找到了一个朋友;当我们再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而我,有很多的老朋友。我是一个喜欢读书的小姑娘。
从我上幼儿园时,我就喜欢上了读书,那时的我只能看懂一些《幼儿画报》、《启蒙教育》等含有丰富色彩涂画的书,大多时候都是爸爸妈妈在给我读《睡前故事》《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每天我都是在读书声中进入睡眠,做着一个个香甜的梦。
上小学后,我认得字慢慢地多了起来,我也从听爸爸妈妈给我读书逐渐转变成了爸爸妈妈陪我读书,我自己读书。我读的书有很多,《猜猜我有多爱你》《神奇校车》《石头汤》《神笔马良》《笑猫日记》《作文书》那一本本书上的文字无一不吸引着我,我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读书。特别是我们班主任杨娜老师为了让全班同学都爱上读书,给我们发了阅读存折,读一分钟就相当于在阅读存折上存入了一毛钱!我就更加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读书。有一次,为了能在一周内攒够购买自己喜欢的《笑猫日记》这本书的钱,我坚持每天至少读3块钱的目标,哪怕写作业到了晚上九点多,我还依然坚持读了3块钱的!嘿嘿我厉害吧!
我喜欢读书,读书丰富了我的知识;我喜欢读书,读书开阔了我的视野;我喜欢读书,读书净化了我的心灵;我喜欢读书,读书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多姿多彩;我喜欢读书,读书让我变得更加聪慧我愿一生与书为伴,让书伴随我度过有意义的人生!
我喜欢的日记 篇11
今天,爸爸妈妈要带我回老家。我们路过呼和浩特的时候,我们碰到了阿尔太游乐场,哪里有好多好玩的有:激流涌进、摩天轮、鬼屋、开汽车、水艇、捞鱼。玩的就是摩天轮个,摩天轮 转的`时候越来越快,转的我都快晕倒了。
中午我去了大青山野生动物园,那里可真大呀!动物可真多呀!有狮子、老虎、豹子、长颈鹿、狗熊、兰角兽、羚羊、斑马。还有好多说不出名字的动物正在等着你看呢!
我喜欢的日记 篇12
不知从什么时候,读书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事情,大概就是从江都的第一家二十四小时城市书房开始吧。
那时还在上幼儿园的我来自在公园玩滑滑梯,无意间瞥见旁边有一座古色古香的两层小木屋。咦,这里面是什么?我带着疑问走了进去,只见大大小小的架子上整整齐齐地放满了书,就连楼道都是用书铺制而成的。零乱的几把椅子摆放在墙旁边。哦,原来是一个小图书馆啊。我的目光立刻被儿童区那一本本幼儿绘本吸引了,随意挑选了几本,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不知不觉大半天就过去了。可是这儿太小,人又多,我只好央求妈妈帮我把绘本借回家。大概就是这一本本绘本,打开了我爱上阅读的大门。从那以后,每周一次的借阅便成为了习惯。
没过多久,又听说龙川广场对外开放了一家二十四小时的城市书房。刚落成那天,我按捺不住兴奋的心情,拉着妈妈来到那儿。走进一看,窗明几净,灯光明亮,书的种类繁多,尤其是专门为我们开设了儿童阅读区,还配置了更多的桌椅。我来到儿童区,在历史类的架子上拿了几本历史书,认真地看了起来。大概就是这一本本历史书,开拓了我的视野,也让我做事更加专注。从那以后,每周一次到这儿来阅读,成为我最期盼的事情。
今年,源头公园那儿又开了一家二十四小时城市书房,这个暑假我几乎有小半时光都浸泡在那儿。看书之余,抬眼便见书架上一摞摞错落有致的书本,窗外一根根修长的竹子随风摆动,让我不禁沉醉其中,更加喜欢来这儿读书。
自从两年前的无意一瞥,你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谢谢你带领我找到阅读的乐趣,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五彩斑斓!
我喜欢的日记 篇13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读过许多的课外书,比如我们同学们最喜欢的:语文书,寓言故事等等这些书。这些书可以带给我们许多的知识。那同学们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呢?今天,让我来说说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并告诉大家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和这本书带给我什么吧!
我最喜欢的书是伍美珍的阳光姐姐的'小书房的其中以本书《巧克力味的暑假》。《巧克力味的暑假》内容是:主角是项心仪外号:瓜子脸女霸王。毕业考好过关,但毕业时心理这道坎却难过关一一对于小学毕业生项心仪来说,这个暑假她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她又遇了新的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带给了我快乐。当我一身烦恼时,我一看这本书,那我的烦恼都不见了,还带给我主角的项心仪的暑假是怎样过的,还有告诉我她的暑假是巧克力味的,多可爱啊!如果我是六年级将要毕业的话,那我那时的暑假,我想有可能和主角项心仪一样哦。因为我爱我亲密想处了六年的同学和亲密相处了的老师,还爱我的母校(学校:小学)。
《巧克力味的暑假》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你们也来看看这本书,我想你们也一定会喜欢这本书的。喜欢的同学一定要看完哦!它会带给你快乐的。来吧,看一看吧!
我喜欢的日记 篇14
在这个漫长的暑假里,要完成一篇见闻很容易,但是,要想发现见闻还是需要很好的观察力,我的见闻是与做菜有关,你的呢?快把你的见闻写出来,给大家看一看、听一听吧!
我不是太懂做菜,但我经常去看爸爸妈妈做菜,有一些菜的步骤我还是知道的`,就是不敢去尝试如何做菜。表姐与我不同,有时候经常去看舅舅做菜,有时候很少去看舅舅做菜,让我们看看下面,就知道表姐的学习成果了。
有一次,爸爸、舅舅、芬芬都不回来吃午饭,家里只有外婆、表姐、华华和我,因为外婆年纪大了,我们三个有不会做菜,芬芬早晨的时候就先做好了菜,留给我们中午吃。
到了中午,把所有菜都端上桌后,表姐发现所有的菜里面竟然没有汤,对于表姐来说,那可不行,表姐一日两餐前都要喝汤水,所以表姐决定亲自下厨。
进了厨房,表姐先把已经洗好的菜直接放进锅里,她本来想放盐的,我说:“表姐,你还没有放油呢!”表姐一听,赶紧把油倒在锅里,后来才放的盐。这个时候,传来一股糊味,显然,是从表姐煮出来的菜里面传出来的,然后,表姐赶紧放了一些水,煮了一小会儿,就放到碗里,端出去了。煮的过程中,我告诉表姐,应该先把水烧开先,然后放油,再放菜,最后放盐。她不听我讲,端出去之后,我尝了尝青菜的味道,真的有一股糊味,尝过之后,我甚至都害怕表姐煮的汤水了。
通过这次煮菜,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什么事都要事先把过程了解清楚,不能只知道其一,不知其二。像表姐一样,别人做菜的时候只是偶尔看一眼,没有把一道菜煮的全过程了解,没有亲自动过手,又怎么会做得出一盘色香味俱全的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