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一日游合同#】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好工具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日游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日游合同 篇1
承租方:
出租方:
一、车辆及费用
甲方租用乙方 一辆,载人数为 ,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每月租金为 元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乙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有的权利。
4、甲方应提供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乙方将所租车辆交付甲方。
6、甲方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7、甲方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甲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9、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或将车辆开至乙方指定维修厂,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月 日起生效,至 年月 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五、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 出租方:
年 月 日
一日游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国内旅游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旅游者)情况
(一)本合同甲方人数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签约代表人是______(委托书详见附件三)。
(二)甲方人员情况:□如下。□详见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甲方(旅游者)名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 。
(二)出发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三)结束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地点: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时间(包含在途时间)共计_____日_____晚。
(五)旅游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住宿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如遇单人房间时,差价的解决办法为:__________ 。
(八)餐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购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购物不超过_____次。
(十)自费项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费用以外另行付费的项目不超过_____个,付费金额不超过_______元人民币。
(十一)导游服务:乙方全程陪同人员_____人,旅游目的地导游员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国内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发前____日内交给甲方,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服务标准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务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此外,甲乙双方自行约定的其他服务质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旅游费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费用为:成人每人_______元人民币,儿童(_____岁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币,总计为______元人民币。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预付______元人民币,余款于旅游开始前_____日内付讫。
(三)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乙方代甲方办理旅游所需证件、手续的费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公路、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如遇交通部门票价调整,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3、《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当补交所需差额。
4、《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览费用。包括自机场、港口、车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览地的往返交通费、非甲方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5、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含导游服务)收取的费用。
(四)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非本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行程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包括本合同约定的餐饮、交通安排以外的个人交通、餐饮费用,个人医疗费费用,个人行李超重费用,个人的洗衣、通讯、饮料、酒类费用,个人寻回遗失物品的费用以及行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参与的自费项目的费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的费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条第(三)项中的其他费用。
(五)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人数约定
本次旅游成行的基准人数为______人。参加旅游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乙方可最迟于旅游开始前第3日(不含开始当日,下同)通知到甲方,双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乙方一次性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订立新的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还或由甲方补足。
第六条地接社约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视同乙方违约。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如实告知本次旅游组团形式、住宿、餐饮、交通、景点、购物、服务标准等行程安排真实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的权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内旅游行程表》记载的内容,组织安排本次旅游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的权利。
(三)自主选择合同约定行程中的自费项目、自愿购物、拒绝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权利。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的权利。
(五)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六)对乙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意见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的权利。
第八条甲方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在旅游过程中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与本团其他成员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杜绝在景点建筑上乱刻乱画、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三)如实向乙方提供有关个人身份、健康、联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资料,保证个人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护,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擅自离团活动。
(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费用。
(六)遵守团队纪律,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过程中与乙方发生纠纷时,平等协商解决,或在旅游行程结束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扩大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
(一)核实甲方提供的证件及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餐馆、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权利。
(五)拒绝甲方提出的合同约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十条乙方的义务
(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出发前向甲方如实说明本次旅游的组团形式、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和有关注意事项,提示甲方自愿选择购买旅游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个人保险。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积极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办理旅游手续所需的甲方各种证件资料。
(四)对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五)按照合同约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动。不强制甲方购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活动和自费项目,保证甲方在《国内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各景点的游览时间。
(六)收取全部旅游费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一)出发前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出发前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证旅游内容和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承担责任(甲方与其他旅行社另行签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团三分之二以上成员书面同意后,对相应合同内容予以变更。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单方变更合同。因上述合同变更而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余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
(二)除前项约定的情形外,变更本合同内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本次旅游开始时,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项约定承担责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等个人身份资料,致使乙方无法办理相关手续或已办理的相关手续无效的,承担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费用。
(三)在旅游开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四)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参加的,承担乙方为办理本次旅游已经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30%的违约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按照迟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六)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七)旅游行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过错、自身疾病以及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六)项约定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自行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代办旅游手续及旅游过程中,遗失、毁损甲方证件、手续或代办的手续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积极补办并承担相关费用;因此影响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到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全部旅游费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二)项约定承担责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不当,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擅自变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因此增加的费用,自行承担;减少旅游行程的相关费用,退还甲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乙方应负责退换;不予退换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继续履行本合同,但应支付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对其中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内容,乙方应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承担全部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误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旅游行程中弃置甲方的,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100%的违约金。
(八)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九)除上述约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务中其他违反《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规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规定赔偿。
第十六条免责条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一方延迟履行或单方变更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二)旅游行程中由于飞机、轮船、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权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相关纠纷。
第十七条避免扩大损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履行完毕。
□附件一:《国内旅游行程表》
□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
□附件三:《委托书》
甲方:(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传真或电子邮件: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日游合同 篇3
甲方(旅游者): 住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旅行社):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团号:
第一条行程安排
1、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分至当日时左右游览下列景点(写明游览景点和停留时间,安排自费景点和购物的应当在行程中注明,自费景点不得超过个,购物不得超过次。)
2、返程集合时间: 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分。
第二条旅游费用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本次旅游费用全部付清。
第三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应参加本次旅游,并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2.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3.在旅游中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旅游。
第四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对于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事宜,有义务事先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4.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5.不得强迫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和自费景点。
第五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违约金。
第六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退出的或不按时返回到集合地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
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第八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可向沈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或消协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只能选择一种)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从签订时起生效,至本次旅游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日游合同 篇4
客运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市运输管理局
XX市旅游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
XX市一日游包车客运服务合同
客运企业(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旅行社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XX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XX市旅游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包租甲方客车组织一日游活动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包车客运服务内容
单位:个、辆、元人民币/日。
车辆厂牌型号
座位数
数量
费用标准
其他要求
甲方负责将符合上述要求的客车包租给乙方用于组织一日游活动使用,并配备驾驶员提供客运服务。
二、包车客运服务期限
包车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包车客运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
(一)包车客运服务费(含驾驶员服务费)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结算期限为第_______种:
1.当日结清;
2.三日内结清;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有权按照约定收取包车客运服务费用。
(二)应当按照约定在包车客运服务期限内为乙方提供车辆,保证甲方及甲方提供的车辆均具有相应的营运资质,并为车辆投保法律规定的强制保险。
(三)应当负责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四)车辆因年检、维修、保养、故障等原因不能出车或中途不能运营时,应当负责安排车型相同或相近的车辆替换,以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
(五)应当为其提供的车辆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在发车前由该驾驶员与乙方指派的导游员对《一日游行程单》进行核对确认,并按照行程安排提供符合行业安全服务规范要求的客运服务,不得擅自改变行程。
(六)应当在车厢内明确提示乘车人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应当按照约定使用车辆组织一日游活动,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
(二)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车辆包车客运服务费用。
(三)除另有约定外,车辆使用期间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及组织一日游活动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直接支付。
(四)应当至少提前一日预定所需车辆,并同时将加盖旅行社公章的《一日游行程单》(应当与告知游客的相一致)书面告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行程。
(五)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旅游行业一日游业务规范合法经营,随车配备持有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导游证的导游员提供全程服务。
(六)不得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或强行要求驾驶员驶入危险地段。
(七)不得将甲方车辆转包或以其他形式交给第三方使用。
六、违约责任与风险负担
(一)一方违约应当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一方违约造成投诉、新闻媒体批评、提起诉讼等事件并给对方造成负面影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还应当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三)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因甲方原因发生的毁损或灭失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毁损或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不可抗力
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当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解除
(一)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_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乙方迟延____________天以上支付包车客运服务费用的;
2.乙方故意毁坏甲方车辆的;
3.乙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三)甲方
有下列行为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______________天通知甲方,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车辆和服务,造成当日旅游行程延误或取消,或经乙方催告,甲方迟延_______天以上仍未提供或未纠正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存在影响运营安全问题,经乙方要求,甲方当天不予调换的;
3.甲方的违法经营行为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一)《一日游行程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的驾驶员和乙方的导游员应当认真填写,随身携带,并由乙方向其组织的游客公示说明。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十一、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一日游行程单
日期
合同编号
旅行社名称
运输企业名称
导游员姓名
驾驶员姓名
导游证编号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编号
导游员电话
驾驶员电话
行程安排
时间安排
活动内容及地点
备注
上午
中午
下午
旅行社联系人
旅行社盖章
旅行社联系电
一日游合同 篇5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方将挂靠于沭阳县恒通出租有限公司的苏北京现代出租车交于乙方使用。
1、甲方提供手续齐全,性能合格的出租车交于乙方使用,租金为 元。
2、乙方签订使用。时间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3、乙方在使用车辆前应一次性向甲方交纳风险保金 元,取得车辆使用后应在每月(每天)号前向甲方交纳当月(当天)车辆使用费 元。
4、乙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坏修理,证件丢失补办等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所有经济损失有乙方承担。
5、在承包期间,若乙方不再承租甲方车辆,乙方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且等待甲方查明乙方无违法国家法律法规后退还风险保证金。
6、在承包期间内驾驶违规由乙方负责。乙方中途不得将车辆转包其他人。
7、乙方无条件履行以上协议,如违约将扣留风险金80%,并承担国家法律法规。
8、在承包期间内公司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租金为180元/天)。每月16号交付租金。
9、公司油补归乙方所有。
10、本协议自签字之时起生效。
11、本协一式三份,公司、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年月日
一日游合同 篇6
甲方(团体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____________市旅游局制定、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_________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以下简称“须知”)。同意遵守须知并将须知列为本合同附件。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旅行团名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线路与天数
交通工具及标准
住宿标准
用餐标准
早餐
次,正餐
次,标准
导游服务
派领队及导游服务
购物娱乐安排
预付款数额
应交纳团费总额
双方其他约定
2.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并承担赔偿责任:
(1)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2)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在特别约定条款中明确解决争议的方式。
第五条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附件略):
1._________市出境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
2.旅游发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报名表。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以下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日游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一、本合同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国内旅游。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必须以组团社名义和甲方签订合同。
四、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的.旅游行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交给甲方。
五、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合同提及有关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六、乙方提供的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七、甲方应妥善保存有关票据、证明及资料,以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证、索赔证据。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一日游合同 篇8
甲方(顾客):
联系电话:
乙方(旅行社):
经营许可证号:
公司经营地址:
甲方与乙方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国家旅游局《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办理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活动中的有关事务,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委托授权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次赴台湾地区个人旅游活动的有关事务,由乙方为其代办入台相关事宜;例如代订交通票、游览、住宿、个人入台证、饮食、购物、娱乐、导游事务或者由乙方直接提供随行工作人员等相关服务。
第二条、旅游内容
1、旅游线路名称:.
旅游活动出发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结束时间为:___年___月___日。
出发地点:
返回地点:
途经地:
按惯例,出发和返回日各按一日计算,共计____天____夜。
2、行程安排详见附件《旅游行程表》(如有),《旅游行程表》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是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委托内容,甲方应仔细阅读,不详事宜请咨询乙方接待人员。甲方签字后,视为甲方已理解知悉旅游行程表上的内容,乙方已尽合理说明义务。
第三条、委托代办旅游项目及费用
旅游项目
□渡假套餐、□机票、□高铁票、□酒店、□景点门票、□代办个人入台证、□租车、□演唱会门票、□导游、□其它事项:
详细标准见《旅游行程表》
按人数计算为:成人 元/人,儿童 元/人;
其他费用:
费用总额:___元(大写)___元
费用支付时间:
费用支付方式(打√选择):□现金、□刷卡、□其它方式:
第四条、非项目费用:
甲方按第三条约定支付的费用,不包含以下内容:
航空公司临时通知上调的燃油附加费。
旅游中发生的个人餐饮、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行李超重费、寻回个人遗失物的费用、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甲方个人保险费: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等。
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其他非第三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五条、乙方服务标准约定
乙方要勤勉地为甲方处理委托事务。
乙方为甲方直接提供的事务,应当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本合同未约定的,可以参考国家、行业标准与行业惯例。
第六条、转委托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根据旅游活动的实际情况,转委托至其他具有合格资质的第三方服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及乙方的转委托人可以根据旅游活动的具体情形,多次再转委托,直至能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务。
乙方及转委托的各受托方仅就自己选任受托人的选任和指示承担责任。
第七条、责任约定
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委托服务前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介绍其服务项目和标准,并签定本合同。
甲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甲方同意乙方代订以上内容、标准的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代办具体旅游委托服务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内容、标准要求办理。甲方必须及时如约的使用已代办服务项目。
乙方代办的服务事项均为甲方直接指定,甲方如对已代办服务项目有任何要求,直接与代办的服务项目提供方联系处理。甲方在接受委托事项服务方服务期间遭受人身、财产损失的,由甲方与提供服务方自行解决,乙方予以协助处理,但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导致无法接受委托事项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甲方在委托事项执行过程中如有不满意之时,不得以滞留境外、拒绝登机(车、船)、拒绝入住等方式对委托事项故意拖延、不得擅自取消行程,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如因甲方的自身原因或因提供材料存在问题及其他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而不能及时办理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有关部门拒发台湾通行证及签注/个人入台证不准出入境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退还相应服务费。
第八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对其承担责任;
甲方须提供担保人和大陆紧急联络人的电话、住址,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及时联系到的;
甲方应遵守台湾地区的相关规定及公共秩序,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注意言谈,举止文明;
甲方不得参与涉及赌博、色情、毒品及有损两岸关系的活动;
申请办理入台旅游手续时,甲方必须同时提交《大陆地区人民申请来台从事个人旅游行程表》,按照行程返程的时间内返回大陆。甲方在台湾的停留时间,自入境次日起不超过15天,并应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大陆,不得在台非法滞留。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在台逾期停留的,应及时通过台方旅游热线电话报告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并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自行返回。如无正当理由在台湾非法逾期停留且情节严重的,将被遣返并自行负担相关费用,还将由两岸相关机构依法处理;
甲方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的监管办法》及有关规定,办理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通关手续,不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由于旅游活动有一定风险性,甲方应注意自我安全保护,特别是家长应谨慎履行对随行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严格遵守游览地的安全管理要求,服从管理。遇到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时,应在尽可能采取措施自救的前提下,及时通过台方旅游热线电话寻求营救保护,服务从台湾有关方面的处置指挥,并经由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进行沟通协调;
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妥善保管个人的旅行证件,一旦发生遗失或被盗抢等意外,应立即通过台方旅游热线电话报告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
第九条、乙方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服务;
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种证件;
向甲方提供合法的旅游费用发票;
乙方应当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甲方不宜泄漏或公开的信息保密。
乙方在代办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时应按照台方提供的模本,认真审核甲方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及时与台湾的代办社确认有关手续的办理情况并通报甲方。
向甲方提供真实可靠的赴台旅游服务信息,介绍台湾地区的基本情况、相关规定和风俗习惯,提示甲方在人身和财产安全防范及文明旅游等方面的注意事项。
提示甲方不得在台参与涉及赌博、色情、毒品等内容和有损两岸关系的活动,并监督台湾代办社也不得安排和诱导甲方参与上述内容的活动。
提示甲方不得在台非法滞留,在获知甲方滞留后,及时报告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的处理工作。
乙方应提示甲方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可提供代购服务。甲方应在缴纳保费时了解相关保险条例。
甲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乙方应协助处理。
第十条、合同变更
乙方与甲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取消、放弃或改变委托事项服务的',责任自负,甲方已支付的委托事项所有费用不予以退还。如造成乙方其他直接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乙方在出发前(含出发日)30日以上(不含本数)提出解除合同的,全额退还甲方旅游费用(不得扣除已发生的代办入台相关出入境手续费用);甲方在出发前(含出发日)30日以上(不含本数)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扣除所有已实际发生的费用并退还甲方剩余旅游费用。
如乙方在出发前30日以内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出发前30日至15日,乙方须支付甲方旅游费用总额2%的违约金;出发前14日至7日,乙方须支付甲方旅游费用总额5%的违约金;出发前6日至4日,乙方须支付甲方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出发前3日至1日,乙方须支付甲方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出发当日,乙方须支付甲方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上述合同解除若由甲方提出的,所有已实际发生的费用概由甲方承担。
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对方损失。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违约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旅游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应平等协商解决,不能影响旅游行程继续进行;协商不成,待旅游行程结束后或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挟另一方满足其条件,否则应就因此而扩大的损失自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特别协助义务
甲方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所需的属于乙方管理的各种资料、信息,乙方应当及时向甲方提供。
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可以代理甲方向第三人索赔,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经乙方通知后,甲方应将款项于5日内汇入乙方帐户。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约定的,以《合同法》中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的规定为准。
乙方以甲方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或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受托事项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该合同直接约束甲方与第三人。
第十五条、本合同其他约定事项:
如甲方未准时到达约定地点集合出发,视为甲方单方解除合同。
甲方的委托代理人以甲方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与乙方签订合同的,甲方只要登上乙方受委托安排的交通工具或已接受委托事项服务的,视为甲方对其委托代理人的承认。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双方也可以向乙方所在的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