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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土方申请书11篇

2024-09-22 14:54:37 拉土方申请书

【#实用文# #拉土方申请书11篇#】在一步步向前发展的社会中,申请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请注意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大家知道申请书的格式吗?以下是好工具范文网小编精心整理的城管转正申请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拉土方申请书 篇1

姓名:88888,性别:男,出生年月:1974年8月,参加工作时间:1995年8月。学历:大专;现任职务:科长,获得现任资格时间:20xx年12月,聘任该职称(中级农艺师)时间:20xx年1月。获得高级职称资格时间:20xx年4月,申请职称级别:高级农艺师。

本人自1995年8月在海南省农村环保能源站工作到20xx年11月,在农村能源推广和农业产地环境保护方面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圆满地完成了单位和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20xx年1月通过竞岗的方式来到海南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农业产地环境监测科,在现在的岗位上认真尽责地配合中心领导工作,和同事们团结一致地推进单位工作,现总结如下: 政治思想方面:能够始终如一地遵守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注重政治学习,积极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积极参加厅党组和本中心的党课和各项政治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的政治素质。 专业技术方面:本人自任职中级农艺师以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到20xx年底本人培训了沼气生产工4500名,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有4300名,在全省推广沼气42万户,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环境效益和农村经济效益。无公害产地认证面积246万亩,认定无公害瓜菜生产基地299个;全省有256家企业的290个产品被农业部批准允许使用无公害产品标志。积极参与开展农产品产地安全状况普查工作,先后在屯昌、东方和定安等市县开展普查和样品采集工作,采集土壤、农灌水和瓜果蔬菜样品30个,普查面积达2.4万亩。20xx年8月和农业厅质量处的'领导一起到青岛学习绿色食品课程,并通过考试获得绿色食品基地检查员证书。20xx年7月份和农业厅质量处绿色办公室的领导去临高、儋州、澄迈和文昌等地开展8个绿色食品基地的续展和换证工作。从20xx年5月以来作为中心农产品采样速测检测组的两个组长之一,协同同事到全省18个市县采样检测的样品有15000个。本人近几年来的工作得到中心领导和同事的认可。 按照我中心职称等级聘任要求,本人认为完全能够胜任海南省现代农业检验检测预警防控中心高级农艺师的岗位工作,殷切期望中心给予批准聘任。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拉土方申请书 篇2

敬爱的党组织:

我是20xx年1月24日经岱岳区分局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上级党委批准,成为了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的。一年来,在组织的培养教育下,我认真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政治、工作和学习上都取得了进步。预备期已满,我郑重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现将自己一年来的情况向组织作如下汇报:

一年以来,我在分局党支部的培养教育下,在广大党员的帮助教育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并通过一系列的理论知识学习和活动,使我的政治思想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更增强了自身的党性修养,进一步认识到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不仅要解决组织上入党的问题,更要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我一直按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加强自我学习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和生活。对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在各方面都发挥了一名共产党员应有的作用。

在思想上,预备期里,我一直在岱岳区分局工作,我深知自己是组织培养出来的共产党员,要有党员的奉献精神还要保持一名城管队员良好形象。所以我不忘组织对我的教育,在各方面以一名正式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特别是通过学习党章党纪和参加组织生活、党内活动,进一步端正了理想信念、增强了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增强了党性修养。

在工作上,作为一名城管队员,我深知自己身负重任。首先立足于学习城市管理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其次在日常工作中,虚心向老党员学习,树立群众观念、服务观念、法制观念,深刻认识到自己的权利来自人民,应该用之于人民;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态度,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用心做好每一件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完成各项任务。另外,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要

求自己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进行公正、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新形象。

在生活上,关心、爱护、团结同事,尊重领导,热心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注意从平时做起,从小事做起,不怕苦、不怕累,脚踏实地,认真工作。经常向老党员和同事学习经验、交流心得,关心国家大事,在日常生活中处处以一名正式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和激励自己。

一年来,在各级党组织的教育培养下,个人的综合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仍存在缺点和不足:一方面,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由于平时忙于业务,忽视了政治理论学习;另一方面,在处理解决问题时,还不能做到全面周到。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我一定会在党组织的关怀下,在各位党组成员及同事的帮助下,通过自己的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克服缺点,不断积累经验,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使自己真正成为一个能经受任何考验的真正的共产党员。我热切地期盼着早日成为一名正式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请党组织批准我的请求。

申请人:王xx

拉土方申请书 篇3

再审申请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民族______,职业______,工作单位______,住所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再审被申请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民族______,职业______,工作单位______,住所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申请再审的事由:

再审申请人不服______人民法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______)______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______项、第______项规定的、及等“应当再审”的事由,提出如下再审申请。

再审请求:

一、撤销XX人民法院(______)______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书;

二、本案产生的一审、二审和再审诉讼费用全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十二)项规定“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应当再审。

XX中院作出的二审判决超出了上诉请求事项。

二、《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四)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应当再审。

鉴定人没有出庭接受质询,鉴定结论未经质证,不应采纳。

三、《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应当再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再审。

再审申请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XX中院的二审判决。

五、《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2款规定“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______中院在审理该案时有以下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影响了案件的正确判决。

综上所述,请贵院站在“司法为民”“有错必纠”的公正立场上,依法再审,纠正错误,维护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拉土方申请书 篇4

申请人:刘金龙,男,1974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内乡县夏馆镇葛条爬村许窑沟组。

被申请人:周晓申,男,1971年6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内乡县城关镇诸阳大街52号附5号。

申请人因不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1月11日(20xx)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现依法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内乡县人民法院(20xx)内法民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和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重新审理,公正判决。

2、驳回被申请人原诉讼请求。

3、依法判决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原一、二审判决事实不清,所采信的证据自相矛盾。

请注意原一、二审判决所认定的以下事件:

(一)XX年3月11日

刘金龙向周晓申出具收条一张:“收条,今收到周晓申现金贰拾伍万元(250000元)。刘金龙,XX年3月11日。”

(二)XX年7月至9月

原一审中,张玉香(周晓申之妻)出庭证实:XX年7月至9月份多次找刘金龙索要借款25万元;

(三)XX年9月12日

原二审中,周晓申提交股份协议一份:“股份协议,今收到周晓申现金叁拾伍万元,占豪门洗浴股份50%,刘金龙占50%,投资30万元?刘金龙,XX年9月12日。”

(四)XX年11月份

原一审中,刘天柱、尹建中到庭证实:其同原告周晓申于XX年11月份到郑州问被告刘金龙索要25万元借款。

从以上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矛盾和有违常理之处:如果认定第(一)项中,也即本案所争讼的25元为借款性质,那么第(二)项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在第(一)、(二)项事件的背景下,又发生了第(三)项事件,也即在周晓申在明知刘金龙欠其25万元钱款,而且经其妻子张玉香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仍然向刘金龙支付35万元,作为合伙出资。这些违背常理之处不得不让人怀疑上述事件的真实性。另外,再加上第(四)项事件,周晓申于第(三)项事件之后继续向刘金龙索要本案争讼25万元借款!

这四项事件之间相互矛盾,违背常理,实在难以自圆其说!基于此,我们不难认定,将本案所争讼25万元认定为借款,于事实严重不符。

二、本案应为合伙纠纷性质,申请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错误认定。

事实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年合伙经营“豪门洗浴人家”,本案所争讼25万元,正是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款。关于该事实,申请人在(20xx)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作出后,有证人段芳明、赵利刚的`证言证实。

同时,被申请人在原二审中提交的XX年9月12日的“股份协议”,其内容进一步印证了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合伙关系存续的事实。

唯有如此,整个案件才能自圆其说,也即将前述中的第(一)项事件中,即本案争讼的25万元认定为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而非借款,才会合情合理地发生第(三)项当中,被申请人后续为合伙增加出资35万元的事实。而对第(二)项和第(四)项事件,鉴于其与第(一)、(三)项事件的相互矛盾,申请人也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怀疑张玉香、刘天柱以及尹建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三、原审判决判令申请人支付利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申请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手印)

**年**月**日

拉土方申请书 篇5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XX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此处应当准确列明再审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电话:邮编: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XX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电话:邮编:(必须写明电话,以便法院通知对方。)

再审申请人因不服XX省人民法院院于XXXX年X月XX日作出的(XXXX)民一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特向贵院提出申诉。(此处应注明原审判文书的案号。)

再审事由:

XX省人民法院(XXXX)民一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认定事实的基本证据缺乏证据支持,且适用法律错误,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XX款之规定,请求再审。(必须列明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79条每几款的`规定。)

再审请求:

1。撤销XX省人民法法院(XXX)民一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第XX项;(可以要求撤销全部判决,也可要求撤销判决中的某一项或几项。)

2。依法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提出的下列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即要求再审被申请人向再审申请人立即支付XX款XX元及XX款利息XXXX元;(必须写清再审的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许多申请人疏忽这一点。)

3。本案一、二审及再审诉讼费用全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

此致最高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XXX

法定代表人:XXX

XX年XX月XX日

拉土方申请书 篇6

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王某,男,汉族,1947年出生,住海口市南沙路,联系电话:。

申请人不服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海中法民一终字第1195号民事判决,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请求撤销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海中法民一终字第1195号民事判决;

二、改判驳回被申请人关于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工资及其经济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三、判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原一、二审及再审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王某于20xx年7月1日起到申请人处从事冲压工工作,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工资为750元/月。申请人为王某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王某于同年9月5日发生工伤事件,经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五级。

本案经海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并作出了琼劳仲裁字[20xx]第227号仲裁裁决书。王某不服该裁决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起诉,该院作出了(20xx)龙民一初字第159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申请人向王某支付护理费4333.31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9099元、伤残就业补助金25477.2元、工资5426及经济补偿金1356元,共计45691.51元。二、向王某支付残疾赔偿金8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共计11万元。三、驳回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均不服该判决,上诉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于20xx年12月23日作出了(20xx)海中法民一终字第11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维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xx)龙民一初字第1598号民事判决的第一项;二、撤销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xx)龙民一初字第1598号民事判决的第三项;三、变更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xx)龙民一初字第1598号民事判决的第二项为:海南某金属工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内,向王某支付残疾赔偿金8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及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为64875.07元,共计174875.07元;四、驳回上诉人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五、驳回上诉人海南某金属工业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

现申请人不服上述一、二审判决,申请再审,理由为:

一、关于王某提出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诉讼请求,二审判决依据《安全生产法》第48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的相关规定判令支持是错误的,依法应予驳回

《解释》第12第1款规定明确了职工因工伤而产生的损失只能通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项目及标准进行处理,从而否定了职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请求权,即排斥了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在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时,大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不能通过工伤保险转移风险,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就会失去实际意义。因此,该规定完全符合创设工伤保险制度是为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分散用人单位风险、减轻负担的目的,在审判实践中理应得到适用。

具体到本案中,申请人与王某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王某受伤的情形经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厅认定为工伤。根据《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双方就工伤保险赔偿事宜产生纠纷应属于劳动争议范畴,根据《解释》第12第1款规定,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理。而《工伤保险条例》关于五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待遇中,并没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规定。根据原《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3项之规定,对于王某提出上述诉讼请求,法院应不予受理。因此,二审依据《安全生产法》第48条及《解释》的相关规定支持王某的上述诉讼请求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另外,对于残疾辅助器具费,二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规定不予支持。但对于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二审却排斥《工伤保险条例》及《解释》12第1款的适用,依据《解释》第18、25、28条规定予以支持。据此表明,二审法院在适用法律上是相互矛盾的,完全与《解释》12第1款的规定相悖。

退一步讲,即使适用《安全生产法》第48条规定来处理工伤保险与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竞合问题,也应采取补充模式而不是兼得模式,即不能重复赔偿。本案中,王某是工伤伤残五级且与申请人解除了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规定,王某能够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此处的“三金”是对王某因残疾而导致的收入减少及生活来源部分丧失而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其本质上与《解释》规定的侵权法意义上的残疾赔偿金是相同的。因此,二审判决在支持王某上述“三金”的基础上又支持残疾赔偿金,采取的是兼得模式即双赔,这显然与《安全生产法》第48条规定的补充模式相悖。

因此,二审判令申请人向王某支付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属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驳回该诉讼请求。

二、二审判令支付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属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

(一)、关于残疾赔偿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

工伤保险与侵权损害赔偿分属不同法律法规调整,据此得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能等同于侵权法上的法医学伤残鉴定结论。理由有,其一,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劳动能力鉴定是职工因工致残后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而法医学伤残鉴定是对人身损害程度的等级鉴定。其二,依据的鉴定标准不同。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等部门制定的标准,法医学伤残鉴定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来对人身器官损伤程度进行等级鉴定。其三,鉴定主体不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法医学伤残鉴定结论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出。

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根据《解释》第25、28条规定,要求支付残疾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前提是赔偿权利人须证明其伤残等级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可从王某提交的证据材料看,并没有证明其伤残等级为五级的法医学鉴定结论。其提交的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海南省从业人员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表》是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属于工伤保险范畴,不能据此认定王某伤情为法医学伤残等级五级。另外,王某在一审时并没有提交任何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证据,二审询问过后,王某才提交户口簿、东方公安局四更边防派出所证明书,这显然不是新的证据,法院依法不应采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王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再者,从一、二审判决关于残疾赔偿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说理内容看,其得出的赔偿数额并没有按照《解释》第25、28条所规定的“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来计算,而是按一级伤残或者死亡的标准进行计算。据此而得出的赔偿数额显然是错误的。

因此,二审法院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同于法医学伤残等级,并据此而不分伤残等级地判令申请人向王某支付残疾赔偿金与被扶养人生活费,实属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

(二)、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王某提交的证据材料中,并没有证明其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所规定 “存在精神损害”及“伤害后果严重”的证据材料。另外,根据该解释第10条规定看,即使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其赔偿数额也应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而从受诉的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往的判例看,其判令申请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显然过高。

因此,二审判决在没有事实依据、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判令支付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是错误的。

三、二审认定王某工资标准为1011元/月并据此判令申请人向王某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是错误的

一审时,申请人出示了聘用员工登记表、试用同意书、试用期满考核表、员工培训及试用期满薪资调整考核实施办法、薪资结算表等证据,证明了王某在试用期满后的工资为850元/月及通过银行转帐发放工资的事实。另外,在劳动仲裁期间,为了查清王某的工资标准,海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对申请人的一名员工陈某(与王某同一工种)做了一个调查笔录,该笔录证实了陈某在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是850元/月以及通过银行转帐发放员工工资。但该委不准许申请人及代理律师复制,为此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内向一审提交了调取该笔录的申请,但一审并没有依法调取。在二审期间,申请人也依法申请二审法院调取,该院同样没有调取。而根据《劳动法》第46条有关“同工同酬”的规定,上述证据足以证明王某转正后的工资标准为850元/月的事实。但二审法院却断章取义地以申请人出示的工资表没有王某的签名进而全盘否定了王某工资标准为850元/月的事实。从《海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可知,申请人以1011元为基数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由地税机关核定的,据此不能证明王某的的实际工资就是1011元/月。

因此,二审判决认定王某工资标准为1011元/月并进而判令向王某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是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的。

综上所述,原一、二审判决适用法律及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再审申请,望依法裁判。

此致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拉土方申请书 篇7

尊敬的公司领导:

你们好!本人于20xx年5月任职于中国联通唐山分公司信息部,一直工作至今。任职期间分别从事计费系统测试开发,G网计费日常工作以及G网硬件网络维护等工作。工作至今,虽然谈不上为公司创造多少实质利润,但也自认能胜任公司的各种工作任务,并一直勤勤恳恳,一直努力熟悉公司最新业务,一直以公司为家努力为公司奉献仅有的一点能力。

辞职原因主要还是个人问题,由于自始至终我都属于公司的所谓派遣员工,以至于拿着基本上全公司最微薄的工资,以至于做着跟自己岗位极不协调的工作,以至于公司的各种奖金福利都跟我擦肩而过,比如说平白无故的年中绩效奖金,难道我的`工作没有绩效?只能这么理解吧。

也可能是自己能力确实有限,在公司看来以我这种人就不能胜任公司里的工作,所以一直都在公司‘无所事事’,一直都是白天做不完的工作晚上做,一直都是工作日做不完的工作节假日做,这就极大地降低了公司的工作效率。这点请公司谅解,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离职的员工,请公司领导给与您应有的包容。

至于这个月的工资公司也可以自行处理,我将没有任何反对意见,全部按公司处理意见执行,这也是我几年来一直遵守的工作准则。需要提醒公司的是我6月份有7天的年休假期,由于事情比较急(应邀参加婚礼),也不很了解公司的请假制度。总之望公司能够早日批准吧。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XX年XX月XX日

拉土方申请书 篇8

再审申请人:

再审被申请人:

申请再审的请求:

1、撤销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再审被申请人A的全部诉讼请求。

2、再审申请人的上诉及申诉费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再审事实与理由首先,原审法院与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有重大错误。再审申请人不是轿车所有人,该车所有人为再审被申请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普兰店人民法院下达的普刑初字第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认定轿车所有人为再审被申请人,且该车因发生交通事故所得赔偿支付给被申请人。

但二审法院对此事实视而不见,强行认定:再审申请人允许再审被申请人B购买的车辆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从登记生效的这一刻起,再审申请人与该车的权利义务不可分割。权利与义务统一,利益与风险共享是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哪有法院判车辆所有人只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的这是二审法院错误之一。

其次,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主体的认定,尽管我国法律尚无统一规定,但从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中可以解读:对肇事车辆的运行起控制支配作用、享有运行利益并符合交通事故侵权构成要件者才是赔偿义务主体。按照二审法院认定的“登记生效之日起,再审申请人与该车权利义务不可分割”,那么被盗车辆肇事的赔偿义务主体,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何只认定是驾驶被盗机动肇事者而不认定是该车登记者还有在没办理机动车买卖过户登记的手续,买方驾车肇事案,最高人民法院为何只认定买方为赔偿义务主体,而不认定登记的机动车车主为赔偿义务主体原因只有一个,赔偿义务主体应是具有对肇事车辆运行起支配作用,享有运行利益,而不能简单认定登记的车主。故二审法院认定再审申请人为赔偿义务主体是错误的。

再次,二审判决程序违法,没有通知对本案负有主要赔偿责任的主体到庭,违反民事诉讼法程序规定。

综上,再审申请人特提起申请,请求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立案再审,并依法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XX省高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拉土方申请书 篇9

尊敬的局领导:

我是xx,男,汉族,xx岁,xx年毕业于四川理工学院计算机软件工程专业,xx年8月考入绵阳市涪城区城管局,现3个月的试用期已转正申请书格式满,特申请转为单位正式员工。

作为一个新加入城管局工作人员,由于城管工作经验不足,曾经担心能否把工作申请书怎么写家庭困难补助做好,该怎么与老百姓沟通,该怎么与上级和同事默契相处,但是单转正述职报告ppt位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工作环境,让转正申请书简短100字我很快融入了群体中来,完成了一个普通社会人员向城市管理者的质变的飞跃。

在三个月的试用期间,我积极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认真贯彻执行区局、大队、申请书怎么写中队布臵的相关工作,不断积累经验,为城管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回首来局报道的时间恰逢绵转正工作总结简短50字阳市全国文明城市复检之际,绵阳市文明城市复检是绵阳市的一件大事,也是我们城管局的头等要事,更关系着我局的社会形象,所以工作期转正述职报告范文间我就绷紧了这根弦,每天提前赶到中队办公室,服从中队领导每天的工作安排,始终转正工作总结简短范文把自己臵于工作的前线,多于老百姓转正述职沟通,把每一个工作细节都当成一个锻炼自己成长的机会。

如我们创建工作中最难做的工作也许就是清明节祭拜亲人、烧钱纸的事,这是中国民俗传统的祭拜节日,上可追溯几百上千的历史,每个老百姓都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我个人也觉得无可厚非,但是老百姓不明白的转正述职是我们的节日也许几千年都没有变,可城市的面貌却在悄然的发生变化,为了有一个美好的生活环境,是需要我们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胡乱地占申请书怎么写家庭困难补助用地盘:到处乱烧钱纸,我们的行为举止都应该与时俱进、符合社会大环境的要求呢。

每当遇到这种情况我都会上前申请书怎么写家庭困难补助耐心的与老百姓解释,告诉他们为什么不能在这些地方烧,告诉他们维护我们城市秩序人人有责!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转正工作总结简短三次不行就再继转正述职报告ppt案例欣赏续,就这样始终如一地重复着。这也让我明白:城管工作就是一个这样重复的不厌其烦转正申请书格式的过程,尽管机动车、路面上的小摊贩永远不可能一次就规范好,它是需要我们用心与心沟通、情与情交流的.,唯有耐心地工作,才是我们城管局和城管队员肩护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根据工作需要,现在我被安排参与御安街示范街的打造工程,由于我积累了以前在11转正述职ppt怎么写0工作的经验,加之有之前积累的工作教训,所以,在与商家的沟通中也顺畅多了,我能根据负责的街面路段的掌握情况,把不好沟通的商家做好登记,积极向老同申请书志请教学习,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中队负责人上报。在领导的指示下,在同志们的帮助中,通过自己的“蚂蚁啃骨头”精神,最终工作中的一些难题得已完美解决了。

当然,作为一个刚刚加入转正申请书的新队员,难免出现一些小差小错。但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些经历催促了我不断成熟,在处转正申请书党员20xx理各种问题时也考虑得更全面,很好地避免了工作中的一些失误,较好地维护申请书的正确格式图片了单位的在社会上的形象和声誉。

在此,我要特地感谢单位的领导和同事对我进入工作岗位以来的正确指引和热情帮助。尊敬的转正工作总结范文模板大全局领导:我在这三转正述职报告ppt案例欣赏个月的试用里,能服从领导转正申请书20xx年最新版的工作安排,能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并相处融洽,能与老百姓愉快沟通申请书的样板。现已成长为能够独立地、有效地处理市、局、中队下申请书的样板发的派单任务,熟悉中队的业务区域,能妥善处理相关投诉工作等。我有这些成长变化,内心深感骄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转正述职报告开场白怎么说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员工的身份坚守这份神圣工作岗位,去实现自己的奋斗目转正申请书简短100字标,体现自己的人转正申请书20xx年最新版生价值。在此我慎重地向组织(单位)提出转正申请,恳请领导广开方便之道给我继续锻炼自己、实现人生理想的机会!不胜感激之至转正申请书党员格式!

此致

敬礼!

拉土方申请书 篇10

一、再审申请书需要几份?

除提交申请书正本一份外,还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书需要的材料:

(1)再审申请书;(向法院提交一份,根据对方被申请人人数增加份数。)

(2)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5)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6)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7)送达地址确认书。

三、再审申请书的范本:

再审申请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民族______,职业______,工作单位______,住所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再审被申请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民族______,职业______,工作单位______,住所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申请再审的事由:

再审申请人不服______人民法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的业已发生法律效力的(______)______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______项、第______项规定的、及等“应当再审”的事由,提出如下再审申请。

再审请求:

1、撤销XX人民法院(______)______字第______号民事判决书;

2、本案产生的一审、二审和再审诉讼费用全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1、《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十二)项规定“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应当再审。XX中院作出的二审判决超出了上诉请求事项。

2、《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四)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应当再审。鉴定人没有出庭接受质询,鉴定结论未经质证,不应采纳。

3、《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二)项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应当再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再审。再审申请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XX中院的二审判决。

5、《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2款规定“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______中院在审理该案时有以下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影响了案件的正确判决。

根据相关规定,所谓再审就是原判决、裁定缺乏足够的证据,然而对于再审的申请书,首先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份,其他的就根据被申请人的人数具体情况而定,其次,还需要相关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证据材料的复印件等等。

拉土方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x,男,汉族,1974年10月30日生,现住xx县x镇x村

联系电话:13514842829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xx县xxxx公司 住所地:xx县x镇

法定代表人:xxx,公司董事长

申请人认为x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10月21日作出的(20xx)x民终字第367号民事判决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等事由,特提出再审申请。

请求事项:

一、请求撤销x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x民终字第367号民事判决;

二、判令驳回被申请人的上诉,维持原一审判决;

三、判令被申请人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第二审生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1、xx是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她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应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被申请人公司属于中国境内的企业,两审法院也都已查明xx是被申请人公司的员工(原告即便不是被申请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但在被申请人处定期领取报酬,与被告形成人身隶属关系,也当然构成事实劳动关系。),xx无疑是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此,xx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应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三款的规定,被申请人公司不能适用该条一款的规定行使追偿权。

因此,二审法院仅仅以被申请人与xx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工伤保险为由,就否认xx所受伤害属于《工伤保险条

例》调整范围,进而支持被申请人单位行使追偿权是错误的,是对法律规定的断章取义和错误解读。

二、二审法院支持被申请人的追偿权,剥夺申请人作为最终责任承担者的质证权和辩论权。

在xx诉被申请人单位人事损害赔偿纠纷(该案判决书确定的案由)案中,因xx没有将申请人作为被告一同起诉,xx县法院也没有追加申请人一同参加诉讼,该案定案的主要证据如住院病历、司法鉴定意见等,都没有经过申请人质证,xx受伤与申请人行为的因果关系也没有经申请人参与辩论,现在要求申请人承担最终赔偿责任,事实上,剥夺申请人的质证权和辩论权。

此外,二审判决以xx县法院作出的'“雇主”承担责任的(20xx)镶民初字第6号判决书为依据,将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58708.24元直接转嫁到申请人身上,是极其错误的。我们知道工伤责任是无过错责任,是不问劳动者过错的;而一般侵权责任是过错责任,是按过错划分责任的。申请人即便对xx承担责任,也是承担一般侵权责任,是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承担的。xx受伤,自身是有相当过错的,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况且,当时申请人夫妻也受伤,双方在新宝拉格镇派出所民警主持下签调解协议,双方决定各自看病,互不追究。二审法院却将用人单位应担的责任,直接转嫁于申请人身上,显然是不公平的。

三、申请人并没有打xx,原判决认定的该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xx县xx镇派出所民警形成的笔录材料显示,申请人并没有打xx,xx的伤情并非申请人行为导致,要求申请人承担最终赔偿责任没有事实根据。

综上,原二审生效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申请人质证,剥夺申请人的辩论权利,原判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故提出再审申请,请求撤销x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x民终字第367号民事判决,判令驳回被申请人的上诉,维持原一审判决。

此致

X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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