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总结汇报 篇1
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根据《宁波区奉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政办发[20XX]24号)和《奉化区公立医院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奉卫[20xx]120号)精神,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工作要求,现对20xx年度公立医院补助项目进行绩效核对,并自评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1、落实公立医院经济补助政策,建立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公立医院是区域医疗卫生服务网络龙头,承担着全区70%人口以上的医疗服务任务。通过政府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彰显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保障公立医院的可持续发展。
2、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儿童医疗服务能力。发挥区人民医院、区妇保医院承担儿童医疗服务主体作用,加强基层儿科医务人员的培训指导、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强化儿科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与创新等综合举措,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儿童健康目标实现。增加儿科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建立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3、继续加强公共卫生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提升区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资源效益。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治、人口、出生死因慢监测、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工作、疫情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以及完善各个“中心”的建设任务。由各级财政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定项定额补助。
4、切实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推进中医“三名”战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实施中医优势病程拓展计划,参照宁波市遴选和推广应用的疗效确切、技术规范、水平先进的中医优势病种及其制定的诊疗规范,充分发挥诊疗优势,促进中医药临床特色优势标准化建设。
5、根据甬政发〔20XX〕94号《关于完善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经济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精神,对已经发生以及尚在发生的债务,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合理的债务消化方案,采取政府贴息、逐年安排经费等措施,使其债务予以消化。
6、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大疫情防控设备设备建设。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公立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病房、重症病房等设施设备应急能力。按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的工作要求,拟对区级公立医院实施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建设改造项目。项目包括CPR实验室改造、发热门诊设施设备改造、疫情防控院内智能化设施改造、隔离病房改造、重症病房改造、体检中心改造、内镜中心改造、消毒供应中心改造等项目。
7、与宁波市安康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安康医院承担奉化区精神卫生工作,开设门诊部,方便奉化区精神病人门诊;单独设置病床150张,必要时可以增加床位,专用于收住奉化区精神病人(非强制病人);负责对社区精卫工作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和精神病人处方调整。承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开展奉化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承担社区戒毒医疗机构工作。根据禁毒法、戒毒条例规定,承担奉化区社区戒毒康复治疗工作,对奉化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心理咨询和戒毒康复治疗。
二、资金使用和管理
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对公立医院项目资金专项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准确。
三、项目完成情况
1、20xx年公立医院总收入112741.8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0494.55万元,业务收入90420.17万元;总支出115175.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4024.35万元,商品和服务费用51581.54万元;亏损2433.88万元。每门急诊人次平均收费水平(不含体检)182.95元,其中:药品费77.53元;门急诊均次费用7601.76元;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26.55%;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139.55元;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不含中药饮片)24.07%;检查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24.75%;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不含药品收入)21.34%。经过各公立医院的共同努力,我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年度目标任务指标有所改善,但与全省同级公立医院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尤其存在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普遍偏低、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偏高、检验检查收入占比持续上升、住院均次费用不合理增长和收支不平衡等问题,还需各区级公立医院深入剖析原因,攻坚克难,破除顽疾,狠抓落实,为开创20XX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局面夯实基础。
2、儿童医疗服务情况。奉化区人民医院门诊人次64129人,出院床日数7373床;奉化区中医医院门诊人次50451人,出院床日数177床;奉化区溪口医院门诊人次18606人,出院床日数1207床;奉化区妇幼保健院门诊人次127504人。
3、公共卫生服务完成情况。人民医院完成了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治、人口、出生死因慢监测、健康教育、精神卫生工作、疫情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完善建设了六个中心。中医医院完成了经考核,通过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防治、人口、出生死因慢监测、健康教育、疫情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工作任,完善了2个中心及犬伤门诊任务。溪口医院完成了人口、出生死因慢监测、健康教育、疫情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完成了妇儿保五星级门诊创建。妇保院完成了人口、出生死因慢监测、健康教育、疫情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公共卫生工作任务。以上工作任务经公卫科考核通过。
4、20xx年各单位门诊人次、住院床日统计如下: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处方数24004张,中医治疗人次数(含针灸擒拿康复贴敷)14575人次;中医医院中药饮片处方数299986张,中医治疗人次数(含针灸擒拿康复贴敷)56596人次,住院床日45292床日;溪口医院中药饮片处方数26166张,中医治疗人次数(含针灸擒拿康复贴敷)63531人次;妇保院中药饮片处方数1346张,中医治疗人次数(含针灸擒拿康复贴敷)14640人次;残联医疗康复中心(宁波爱伊美医院)中药饮片处方数3940张,中医治疗人次数(含针灸擒拿康复贴敷)70381人次。
5、溪口医院消债:年内消化区溪口医院基建债务90万元,至此,区溪口医院历史沉积的450万元基本建设债务提前1年消化,为溪口医院发展消除债务障碍。
6、公立医院疫情防控设备设备建设情况:20xx年共计投入3000万元对公立医院疫情防控设施设备进行建设改造,其中PCR实验室建设改造385万元,发热门诊建设投入900万元,疫情防控智能化改造488万元,隔离病房改造110万元,重症病房改造320万元,体检中心改造350万元,内镜中心改造350万元,消毒中心改造97万元。通过一系列改造建设,达到“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目标,为进下完善疫情防控应急体系打下了基础。
7、奉化区精神病院(宁波市安康医院)派结对精神科医生至各镇(街道)精神科门诊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处方调整工作66次,到场人数708人,处方调整人数181人。开展家属培训8次,进行了精神卫生相关知识和精神卫生法的宣传,使家属及患者掌握更多疾病防治知识,能及时发现病情复发征兆,并充分认识到规律服药的重要性,督促管理患者服药。共有253名家属及患者参加了家属培训。患者及家属纷纷表示受益颇多。奉化区精神病院(宁波市安康医院)在《奉化区精神障碍专项补助即时结报系统》中,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890人享受门诊一站式服务,62人享受住院补助。
8、继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医共体建设。按照浙江省县级强院标准,深化推进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中医诊疗中心6大诊疗中心的标准化建设。梳理区域外转诊病人的疾病谱,重点加强转诊率较高的病种专科建设,提升区域内疑难重症的诊疗水平和就诊率。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1、公立医院经济运行财务状况继续下行。20xx年公立医院总收入112741.8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0494.55万元,事业收入90420.17万元;总支出115175.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4024.35万元,商品和服务费用51581.54万元;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支出17.79%;亏损2433.88万元。资产负债率51.51%,流动比率为88.41%。财务指标反映出医院处于流动性极度紧张、财务状况恶化的现状。
2、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建设仍需加强。自20XX年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公立医院投入3000万元加强防控能力建设,院内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从疫情防控的全局视角,仍存在着一定差距,如区域独立感染楼建设、核酸检测基地建设、发热门诊规范建设等方面尚需继续加大投入,防控体系仍需完善。
3、儿科和中医药医疗服务任重道远。政府出台儿童医疗服务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旨在提高儿童医疗服务和中医药服务水平,但在实际成效分析,两者同目标尚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适宜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等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4、医共体建设尚有差距。自我区成立三个医共体以来,医共体管理模式和制度建设成效明显,但医疗资源下沉实际取得效果有限,从基层医疗服务收入的占比来看,收入结构优化未达预期,分级诊疗体系和6大诊疗中心建设转化效益能力还有较大潜力。
5、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区妇保院承担全区妇幼保健工作,目前补助水平处于较低水平,对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促进有限。各公立医院承担的传染病服务、公共卫生监测等任务都处于补而不足、有而不强的状态,在医院学科和能力建设中处于弱势环境,不利于医院综合发展能力提升。
绩效考核总结汇报 篇2
今年,我局根据《县20xx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县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xx年全县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评方案》精神,按照、县政府统一布署,结合本局实际,切实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开展了发展提升年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效。近日,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对20xx年上半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就有关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领导重视方面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方面。
一是对年度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一方面,召开会议传达了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县民政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方案》和《县民政局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绩效考核方案》,成立了局机关发展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另一方面,落实本单位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办公场所和人员,制定落实了“三项制度”。同时,认真填写了“首问责任登记单”和“限时办结单”。二是落实了发展提升年重点工作。对照重点工作方案开展了阶段性的`工作,形成了半年工作总结,落实了发展提升年结对帮扶责任制度。今年我局与盛方材料包装有限公司成了结对帮扶对子。三是抓了宣传工作。今年已在《县报》上稿2篇,被《井冈山报》采用有关信息8篇。
二、在机关工作作风方面。
一是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四条禁令”和“八项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全局人员没有出现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是民主评议评价排位靠前。今年我局在全县县直重点单位第一次民主测评排名第4名。
三是内设机构测评情况良好。今年我局优抚安置股、城市低保股和农村低保股等3个股被列为全县重点股室测评对象,在最近全县38个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内设股室,第一次集中测评中分别排名为第5名、第10名和第16名。
四是优化发展环境监测方面没有不良反映。
三、在制度落实、产业发展和政务公开工作方面。
一是完善落实了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填写了“首问责任登记”并和“限时办结单”。
二是抓了产业发展。
三是抓好党务政务公开,在局机关开辟了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栏,制定了党务政务公开方案和政务公开年度计划,建立了政务公开档案。
四、在单位效能督查及内部处理和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运转方面。
一是开展了效能督查。坚持对机关效能情况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活动,并做到有记录。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运作,推行了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及电子监察工作。
五、在效能投诉办理方面。
按程序认真办理了县里交办件和本单位受理的投诉件,做到有反馈和归档处理。今年到目前为止,我局没有出现违反机关效能有关规定的投诉件。
六、在特色工作方面。
20xx年我局在局机关积极开展了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活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创建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等措施,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提供了一种很新鲜的方式来写演讲稿。对我的启发真是很大的。
绩效考核总结汇报 篇3
关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的自查报告区财政局:根据《关于做好迎接全市开展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xx 人社发[20xx]162 号)《关于印发xx 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xx 人社发〔20xx〕157 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施办法
(一)绩效工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水平与职工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为 1.2:1。
(二)绩效工资分配情况
1.固定发放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70%,其中基础性绩效的 90%(70%×90%=63%)为固定部分,该部分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每月发放。基础性绩效的 10%与考核挂钩,占绩效总量的7%(70%×10%=7%)。
2.考核发放绩效工资考核部分占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0%(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 30%,与基础性绩效考核部分拉通考核(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7%),简称为考核性绩效工资,根据每考核周期工作人员得分结果核算发放。
(三)考核细则
结合局属事业单位实际,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及其工作人员采取按月考核和按年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第一个周期的结果应与第二个周期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部分)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挂钩,按月兑现,以此类推。
(四)考核方法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考核小组部署和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2.全局目前只有旅游执法大队属于事业单位,随着旅游营销中心(事业单位)的成立,未来将局所属两个单位共同考核。
3.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在召开的考核会上进行口头汇报履职情况和公开承诺事项完成情况,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员实际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4.采取督察、抽查、民主测评与出勤记载、目标考核等有关资料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考核。
二、实际发放情况
我局 20xx 年绩效工资已全额按照考核办法发放。20xx 年以来,我镇坚持每月足额发放固定部分即基础性绩效的'90%(70%× 90%=63%);考核绩效工资(37%)将在年终发放。目前尚未收到职工的反映和建议。我局将干部职工的绩效工资分配与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直接挂钩,向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结合半年度、年度考核和平时表现,决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法,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绩效考核总结汇报 篇4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确保医院可持续发展,满足广大患者的诊治需求,加快诊治效率,提高诊疗准确性,开展新医疗项目,医院购置部分医疗设备显得势在必行。在此基础上,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市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99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51号)以及《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155号)、《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结算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xx﹞171号)文件精神,核定我院20xx年用于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偿资金467.90万元。四笔款项用款额度分别于20xx年10月、11月下达我院。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成立领导小组,培训相关人员,认真组织对20xx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开展检查自评,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比分析项目完成情况。按要求进行填报。报绩效自评领导小组审核,按时上报。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xx年10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20xx年市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偿资金305.40万元(保财社﹝20xx﹞99号);20xx年11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10万元(保财社﹝20xx﹞51号);20xx年11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万元(保财社﹝20xx﹞155号);20xx年11月收到财政项目拨款-20xx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第二批结算补助资金37.50万元(保财社﹝20xx﹞171号)。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医疗设备是建设现代化研究型医院的物质基础,我院为充分发挥现有大型仪器、设备作用,提高检测准确率及检测速度,减少患者等候时间,实行设备专管共用,加强维修和管理。根据需要和可能,更新和添置必要的检测治疗仪器设备等,20xx年我院使用项目资金467.90万元全部用于购置设备,已全部使用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医院财务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30分。
①数量指标,得分10分。20xx年为充分发挥现有大型仪器、设备作用,提高检测准确率及检测速度,减少患者等候时间,购置设备467.90万元,对原有部分设备进行维护得分10分。
②时效指标,得分10分。新购医疗设备,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降低药占比。
③成本指标,得分10分。项目预算控制数467.90万元,项目实施467.9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8分。
①经济效益指标,得分15分。医疗设备更新,医疗技术提高,使20xx年固定资产增长率29.42%。
②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13分。提高医疗技术,更新医疗设备,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救治。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体系得分18分。医院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底,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使用467.90万元,医院按预算购置和更新医疗设备,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检查手段以及更为精准的检查数据。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状况,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这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需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医院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我院将充分发挥现有大型仪器、设备作用,提高检测准确率及检测速度,减少患者等候时间,实行设备专管共用,加强维修和管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使就医秩序得到改善,更好的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使用绩效自评得分96分,扣4分,原因为:
1、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状况,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这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需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故在本次绩效自评中可持续影响指标处扣2分。
2、医院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好评。但整体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就医等候时间等方面与患者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患者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故在本次绩效自评中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处扣2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本次部门预算项目自评报告、自评表由主管部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为公开。
应用打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安排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医院各部门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这次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特别是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定期召集各部门召开绩效评价讨论会议,积极引导各部门增强绩效评价意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考核性。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监管,督促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考核依据不够充分,量化指标细化不够,不能充分反映项目开展的过程及成效。
2、制度建设方面还有所欠缺,尚未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对项目资金绩效的跟踪管理还没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对这些问题进一步完善,根据要求及需要,进一步将预算进行细化,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完善经费开支管理,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
建议:希望能多开展绩效评价培训,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使以后的项目绩效评价更能充分的反应项目成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绩效考核总结汇报 篇5
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受常德市武陵区财政局委托,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20xx年-20xx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xx〕405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410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问题,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于20xx年12月颁布了《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xx〕7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现资助政策在各类教育的全覆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省的客观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效手段,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通知》对建立学前教育的原则及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对资助制度的实施提出了工作要求。
为做好学生教育资助工作,20xx年武陵区设立了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专项资金,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承担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工作,项目主管单位为武陵区教育局。
2.项目主要内容
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入园补助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实施范围为武陵区内公办幼儿园和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每生每期500元。
3.项目实施情况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认定分为直接认定和审核认定两种情形。
①直接认定
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原扶贫部门认定)、农村或城市低保(民政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联认定)、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民政部门认定)、边缘户子女(原扶贫部门认定)五类幼儿(以下简称“五类幼儿”)提供相关部门认定证明资料交幼儿园进行直接认定;
②审核认定
对上述五类幼儿以外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照个人或监护人到所在幼儿园申请,经幼儿园认定、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单按要求格式汇总造册,上报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同时将困难幼儿申报、评议、认定等资料建档造册。
(2)资助资金的发放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每生每期500元。20xx-20xx年度发放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①20xx年春季,区教育局审核各幼儿园上报的资助名单后提交至武陵区财政局,由武陵区财政局直接发放至各幼儿园;
②20xx年秋季至20xx年春季,区教育局审核各幼儿园上报的资助名单后提交至武陵区财政局,武陵区财政局将一般困难补助发放至各幼儿园,建档立卡补助发放至乡财政中心专户;
③20xx年秋季,区教育局审核各幼儿园上报的资助名单后发放,分三种情况:一是武陵区芦荻山乡、丹州乡、河洑镇三乡镇户籍的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金由区财政局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二是公立幼儿园由财政直接拨付给幼儿园,由幼儿园发放;三是其他由教育局拨付到幼儿园,再由幼儿园发放。
20xx年-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明细如下表:
略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xx年-20xx年预算安排380.60万元,各年度预算安排及资金来源情况如下表:
略
20xx年-20xx年实际到位资金375.10万元,共计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375.10万元。
详见附件1:专项资金使用明细表。
(二)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经济幼儿实现“应补尽补”,及时发放入园补贴,帮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解决入园困难问题。
2.20xx-20xx年度目标
(1)产出数量
学前教育阶段五类贫困家庭幼儿覆盖率100%,应补尽补。
对受助幼儿人数按在园总数的7.5%进行动态管理,增减控制在10%以内。
(2)产出质量
补助的申请、认定、发放符合文件规定,发放合规率100%。
(3)产出时效
春季、秋季两期均在本学期内发放,资助经费发放及时率100%。
(4)产出成本
资助标准500元/人/期,按春季、秋季分别发放。
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偏离度控制±10%以内。
(5)社会效益
受助幼儿家长政策知晓率100%。
因贫未入园幼儿人数为0。
(6)可持续影响指标
学生教育资助年限≤3年。
(7)满意度
受助幼儿家长满意度≥9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到武陵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的特点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根据拟定方案,评价小组于20xx年8月至10月进行了现场评价。现场评价过程中,实施了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和核实相关资料、核查财务会计记录等程序,按幼儿园规模、受助人数及区域等因素选取了24家幼儿园,涉及经济困难幼儿补助3033人次,抽查比例在40%以上,对补助对象进行了档案核查和电话调查。经综合分析并与区教育局沟通交流后,形成本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1.34分,评价等级为“良”,扣(得)分明细如下:
(一)决策指标
总分20.00分,实得18分,扣2分,扣分明细:
未设置资助人数或资助比例、补助发放合规率等核心指标,扣2分。
(二)过程指标
总分20.00分,实得14分,扣6分,扣分明细:
申报表填列不完整,发放佐证资料不齐全,评分标准不统一,扣2分;
资料不齐全且未整理归档,扣2分;
项目实施人员条件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形,扣2分。
(三)产出指标
总分30.00分,实得20.34分,扣9.66分,扣分明细:
20xx年资助比例增减率超过20%,扣1分,20xx、20xx年增减率在10-20%,各扣0.33分,合计扣1.66分。
补助发放合规率100%未完成,存在申请表填写不完整、部分幼儿园未入户核实、未经民主评议及幼儿园审核认定等情形扣6分。
经核查教育局延期发放共35人,经核实主要为其他部门摸排数据滞后所致,酌情扣2分。
(四)效益指标
总分30.00分,实得29分,扣1分,扣分明细:
电话调查受助家庭,3位受访者表示不清楚政策,政策知晓率94%,未完成政策知晓率100%的目标,扣1分。
详见附件2: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该专项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及相关规定设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属于部门履职所需,立项依据充分。
2.绩效目标
20xx年-20xx年区教育局填报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但绩效目标设置欠完整,未设置资助人数或资助比例及补助发放合规率等核心指标,绩效指标欠细化量化。
3.资金投入
20xx年-20xx年度预算按上年平均在册幼儿园人数的7.5%确定,预算测算依据充分,按标准编制。
(二)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
项目20xx-20xx年三年预算合计380.60万元,实际到位375.10万元,三年综合资金到位率99%,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偏离度在10%以内,目标完成。
(2)预算执行率
三年应到位资金375.10万元,实际到位375.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2.项目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xx〕16号)要求,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对项目进行管理。每学期下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规范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健全。
(2)制度执行有效性
根据现场核查,存在部分申请表填列不完整,发放佐证资料不齐全,评分标准不统一、档案资料归集不完整,部分幼儿园受助幼儿资料缺失情况。
(三)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止,资助家庭困难经济幼儿7502人,其中20xx年2420人、20xx年2572人、20xx年2510人,春、秋两期受资助人数占在园总人数7.5%,增减控制在10%以内。20xx年-20xx年资助比例均超过指标值7.5%,且增减比率未控制在10%以内,三年均未完成目标
五类生家庭幼儿实现资助全覆盖,目标完成。
2.产出质量
现场核查发现,有部分幼儿园未入户核实幼儿家庭的经济情况;部分申请表未经民主评议、学校初审意见;《一般困难家庭幼儿申请表》部分幼儿园填写不完整;补助发放的合规率100%目标未完成。
3.产出时效
经统计,20xx年-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支出中延期发放35人,经核实主要为其他部门摸排数据滞后所致,发放及时率100%目标未完成。
4.产出成本
人均资助标准为1000元/年,分为春季、秋季每学期发放500元,目标完成。
20xx年-20xx年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偏离度分别为-5%、3%、-3%,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偏离度均在±10%以内,目标完成。
(四)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根据调查问卷统计,受助幼儿家长政策知晓率为94 %,目标未完成。
20xx年-20xx年共发放了7502人次幼儿入园补助,通过发放幼儿入园补助有利于促进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及时接受学前教育,切实保障了幼儿受教育权,未发现因贫未入园幼儿,促进了社会的文明、和谐与稳定。
2.可持续影响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受资助年限均在3年以内。目标完成。
3.满意度
项目调查分幼儿园随机抽查资助幼儿65名,以给幼儿家长打电话的方式进行问卷,取得有效调查问卷50份,经统计分析,资助幼儿家长满意度为91.6%,目标完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健全机构,资助工作常态化
武陵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为资助中心配足了3名工作人员,有专门的办公场地,设备齐全,资助宣传、系统管理、档案管理、大学生源地贷款、高中、职中、幼儿入园补助的发放均有专人负责。
武陵区内各幼儿园均设有资助专干。全区上下形成了“贫困学生有人爱、助学工作有人抓、助学活动有人管”的工作格局,幼儿资助管理逐渐工作迈上了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2.强化宣传、资助工作阳光化
资助中心通过会议、文件、微信群等渠道,把国家及省市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及时贯彻到各幼儿园,各幼儿园及时在园宣传资助政策,公布资助标准,按规定公示受助名单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管理待加强
绩效指标设置与总体目标的`匹配性存在一定偏差。单位填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主要设置了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幼儿资助覆盖面、平均每生每年资助金额、资助经费及时发放、预算偏离度等指标,未设置资助人数或资助比例、补助发放合规率及受助学生家长政策知晓率等核心指标。
原因分析:区教育局对绩效管理重视不够,对绩效管理方面的培训不到位。
2.资助对象认定程序不规范
家庭困难幼儿的认定工作是项目的核心程序,项目管理在个人申请、幼儿园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方面都存在不规范的情形:
(1)申请表填写不规范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申请表》普遍填列不完整,佐证资料缺失,家庭成员职业、年收入、健康状况及家庭人均年收入未填列,已填列的存在逻辑错误,勾选的类型与台账不符,抽查的24家幼儿园均存在申请表填列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形。如天才幼儿园曹祉睿20xx年春季申请表中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填列无,职业、年收入、健康状况均未填列,在家庭人均年收入中填列30000元;新雅培幼儿园严可馨20xx年春季申请表中除填列姓名与性别外,其他均未填列,且无任何佐证资料。
(2)幼儿园认定程序不到位
部分幼儿园认定未入户调查,无民主评议和学校初定意见,且打分随意。如希望幼儿园肖雪菡、孙若冉、丁书琪,小哈佛幼稚园陈思妙、陈松麟,荷塘月色幼儿园李欣妍、高浩然等申请表中民主评议意见和学校初定意见均未填列;丹砂幼儿园20xx年只有张智翔、周长入户走访,其余为受助幼儿家长提供照片;丹州荷花幼儿园入户照片由幼儿自行提供;20xx年爱心幼稚园资助幼儿20人,困难程度测评得分均在90分以上,按常德市学前教育幼儿家庭经济困难程序测评标准,普遍得分90分以上,既不可能也不可行,打分随意,流于形式;芦山多乐幼儿园20xx年春季补助沿用20xx年资料,未入户调查和重新测评。
(3)结果公示未拍照留存
荷花幼儿园、荷塘月色等幼儿园结果公示未拍照留存。
(4)建档备案资料缺失
皂果、荷花等幼儿园未对家庭困难幼儿申报、评议、认定等资料建档造册。
原因分析:各幼儿园对资助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心缺失。
3、资助中心档案管理待完善
资助中心未按资助工作要求,对家庭困难幼儿申报、评议、认定等资料建档造册,并分年、分学期进行管理。
4、资助款发放不规范
20xx年秋季教育局将春蕾幼儿园资助款17500元转入陈建英个人账户、北方之子幼儿园资助款2500元转入严丽花个人账户,付款时未注明幼儿园名称,幼儿园未出具付款委托函。
5、产出目标未达成
资助比例、补助发放的合规率、资助经费及时发放率、受助幼儿家长政策知晓度四项绩效目标未完成。
20xx-20xx年应补尽补五类幼儿按学期补助为1122人次,仅占资助总人次的15%,占在园总人数的1.28%,而20xx年资助比例为8.26%,20xx年资助比例为9.05%,20xx年资助比例8.4%,均超过了目标值(文件和预算中均规定为7.5%),且偏差在10%以上。
原因分析:资助中心对资助工作重支出轻管理,审核把关过于依赖幼儿园。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建议根据项目特点,补充设置业务管理过程中的资助比例或人数、补助发放合规率、政策知晓率等指标,提高业务人员的绩效管理水平,不断完善绩效管理。
(二)加强对幼儿园辅导与培训
组织幼儿园进行资助工作的培训,督促幼儿家长如实、正确填写家庭状况,幼儿园按程序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严格把关经济困难幼儿的认定工作,并加强档案管理。
公告公示时,应注意保护幼儿隐私,建议对幼儿姓名中一个字用字母或符号代替,维护幼儿人格尊严,更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
(三)严格审核把关幼儿园报送的资料
加强资助中心审核把关意识,让资助款帮助到真正有实际困难的幼儿。
(四)多部门联动,加强动态核查工作
资助中心统筹指导所属幼儿园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基础信息库,并与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对接共享。
加强动态核查工作,资助中心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困难幼儿,通过函询、走访等多种渠道核实其家庭状况,如发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一经查实,要及时取消该幼儿的认定资格,并追回其已获得的相关资助资金。
(五)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查阅流程
加强档案管理,为保证幼儿资助信息准确、完整和连续,资助中心建立资助档案专柜,将幼儿资助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建档造册,分年、分学期进行保存。
规范幼儿资助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工作流程,严格规定资助信息的使用权限,不得泄露幼儿资助信息。
(六)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
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资助政策进行公示解读,含资助范围、比例、标准、程序等,提高政策知晓度。
绩效考核总结汇报 篇6
根据《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美财督〔20xx〕3号)要求,我局扎实认真地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重点评价20xx年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的项目,现自评如下:
一、项目决策情况
(一)项目目标
对全区具备海口市常住户籍,符合计生政策并在合规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让学龄前儿童人人入得起“园”,让百姓享受到教育实惠。
(二)决策过程
依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xx]405号),及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府办〔20xx〕349号文精神,切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三)资金分配
根据发放实施办法,助学券发放对象为具有海口市常住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具备兑现助学券资格的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培训机构等除外)。
助学券兑券资格则需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及中小学依办学许可内设的幼儿部(班);具有编制的公办幼儿园等,且当年度年检合格。此外,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也具备兑券资格。
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每人每年400元。助学券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45比例共同承担,以区为主发放实施。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市财政安排208.692万元,本级预算安排170.748万元。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
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项目资金共计379.44万元,到位率100%,及时拨付到各幼儿园。
(二)资金管理
20xx年我区共有168家9486名适龄幼儿符合条件享受助学券,共发放资金379.44万。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局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和我局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严把助学券发放对象审批关,杜绝虚报、多报现象发生,不存在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为了确保项目高效有序实施,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业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基教股、计财股、教育督导室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目实施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定《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细则》、《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资金使用规定》等制度,规范项目的实施。
三、项目绩效情况
我局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总体评价为优。具体如下:
1、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使每一位幼儿家长得到实惠,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2、社会效益:发放“助学券”的政策符合我国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也与我国解决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大政方针协调一致,是一件惠民利民的大好事,百姓一致欢迎
3、可持续性:虽然“助学券”会增加市区两级的财政支出,但是学前教育是义务教育的基础,抓好学前教育可以从起点上使孩子健康地成长,打好基础。
4、服务对象满意度:项目实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且项目实施公正、公开,阳光操作,受到群众认可,满意度极高
四、项目综合自评
通过项目的实施落实,减轻家长经济压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为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活力。项目综合评价为:优
五、经验及问题
(一)经验
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才能使项目真正惠及百姓。
(二)存在问题
由于项目涉及的幼儿园及适龄幼儿较多,申报助学券条件的审核费时费力,人员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