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节水宣传活动应急预案热门11篇#】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预先编制一份完整的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饮用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节水宣传活动应急预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我校防汛防洪工作在教育局、教管组的统一领导下,以减轻学校财产损失,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为目标,积极有效地预防和救援,确保汛期学校安全。
二、防汛防洪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局防汛防洪指挥部门指示精神,全面指挥学校防汛防洪工作。实行防汛防洪责任学校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为防汛防洪安全第一责任人,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防洪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学校,坚持自保、自救,防大灾、保安全,确保全校师生汛期安全。
2、组织足够的防汛物资,根据出现的险情,提出排险、抢险方案。及时分析汇总汛期中水情和灾情,为学校防汛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3、负责检查、监督学校防汛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检查、监督学校防汛防洪物品的准备;负责做好学校防汛防洪的'指导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杜绝人员伤亡。
三、防汛防洪工作要求及措施:
1、防汛防洪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渡汛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2、及时关注和通知雨情、汛情等情报。做好防汛防洪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汛防洪意识,确保师生无伤亡。
3、防汛期间要保障通讯畅通,班子成员和值班人员做到二十四小时电话畅通。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离岗、脱岗。
4、物资准备:根据本校实际情况,要储备一定量的防洪抗灾物资,如:编织袋、沙石、锹、手电等。
5、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组长的指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四、具体应急预案
当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时,学校防汛防洪工作领导组成员全部到位。及时向老师通知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学校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洪应急措施,组建防汛防洪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当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校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监督学校有关人员到位、到岗,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校应及时把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节水宣传活动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省村镇供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村镇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范围内村镇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水利厅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建立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当地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县级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上一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二、等级划分
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三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
(一)Ⅰ级(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含48小时,下同)或严重缺水(指人均日饮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集镇5000人以上或分散农户1万人以上(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5000人以上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二)Ⅱ级(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集镇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不含5000人,下同)或分散农户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2人死亡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三)Ⅲ级(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或严重缺水72小时以上,影响范围为集镇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或分散农户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2公里范围内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质不达标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5人以上30人以下集体中毒事件发生;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农村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突发性停水事件。
三、应急预案体系
(一)应急预案体系划分
全省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分为四级:
1、全省应急预案:省水利厅负责编制完成全省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2、市(州)应急预案: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完成本地区内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县(市、区)应急预案: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完成本地区内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供水单位应急预案。供水规模较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省、市(州)、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有关供水单位应设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单位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1、省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与职责
设立四川省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水利厅主管副厅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省农田水利局,省水利厅办公室、规划计划处、水政水资源处,省防汛抗旱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办公室设在省农田水利局,联系电话:xx,传真:xx,电子邮箱:xx。
(1)领导小组职责:
①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②及时了解掌握村镇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省政府和水利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③审定全省村镇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④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⑤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省村镇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村镇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省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3)专家组职责
领导小组专家组由供水规划、设计,大专院校,水环境监测,卫生防疫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持工作。其职责是:参加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领导小组的指派,对地方给予技术支持。
2、地方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相应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内供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地区村镇供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地区供水安全信息,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抢险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村镇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测、检查、预警工作,要设立并公开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本地区相关供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二)监测信息
1、旱情信息
参见《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
2、水污染信息
参见《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
3、水库工程信息
参见《四川省水库应急预案》的有关内容。
供水单位、群众发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垮塌或人为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上一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五、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应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理;各级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对应全省村镇供水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三级。省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省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挥调度。地方各级村镇供水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村镇供水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Ⅰ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级)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
1、省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省政府应急办公室。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市(州)级应急机构派出工作组,协助配合省级工作组和当地政府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县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省、市(州)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级)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1、市(州)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政府及省应急指挥机构。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县级有关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州)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由市(州)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省领导小组备案。
(四)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级)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1、县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应急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县政府及市(州)应急指挥机构。并立即派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应急事件发生后,农村供水单位应立即向县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在县级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由县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省、市(州)村镇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备案。
(五)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
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
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具体按照《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
3、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5、应急结束
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当地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六、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成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三)资金保障
各级地方政府要设立村镇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本级政府,申请调用村镇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四)物资保障
各级领导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村镇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五)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当地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七)治安维护
当地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八)技术保障
要建立村镇供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供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七、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供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县、市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需要省、市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逐级上报。省、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卫生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对参加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节水宣传活动应急预案 篇3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应对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信息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一领导,分级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机构,制订当地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作的关系。各有关部门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以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冈遭到破坏。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二、基本情况
我乡供水方式以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为主,水源主要为地表水和地下水,现有规模千人以上万人以下供水1处;规模千人以下供水36处。
三、应急机构设立与职责
乡、村均应设立相应的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内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各供水单位应设立供水安全应急机构,负责本单位供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一)乡级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设立东泗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乡政府分管水利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水利站站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乡政府党政办、安办、派出所、财政所、自然资源所、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城建中队、工业办、卫生院、环保站、河长办、水利站、农村农业报务中心、供电所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地点设在东泗水利工作站,办公室主任由水利站副负责人担任,联系电话:xx
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全乡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上级政府和水利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
(3)审定全乡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4)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教育、派出所、水利、生态环境、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修订全乡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乡、村供水突发性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指导事发地应急领导机构组织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教育、派出所、水利、环保站、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市、党委政府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信息发布工作。
3.成员单位职责。
(1)乡党政办:参与抢险救援方案研究,协调乡有关部门及相关村做好抢险、救助和技术指导工作;
(2) 乡经发办:落实后期处置恢复重建项目的立项、计划安排和上级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3) 乡派出所:负责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交通秩序、消防、危险品保护及指导危险地区人员撤离工作;
(4)乡财政所:落实乡级供水工程抢险、灾后恢复等经费保障工作;
(5)乡自然资源所: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地质勘查,为打水源井提供技术支撑;
(6)乡公路站:负责供水工程事故抢险救援物资及人员的运输车辆征用保障工作;
(7)乡水利站:负责统计核查农村饮水工程的受损情况;组织本系统技术人员研究抢险救援方案;负责指导落实事发后供水工程的抢修和维护;应急结束后,组织相关单位做好事故的调查评估工作,应急保障所需资金按规定程序上报乡政府审批列入财政预算。
(8)乡卫生院:负责相应的医疗救治和防疫工作;
(9)乡应急办(安办):负责全乡抗旱工作、协调做好抢险救援工作,调用消防车辆为供水困难区域紧急供水,监督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参与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
(10)乡环保站:监督指导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参与水源地污染事故的调查;
(11)供电所:负责灾区抢险用电保障工作。
(二)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及职责
村级成立相应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区域内饮水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村级饮水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抢修队伍;掌握本辖区饮水安全信息,及时向东泗乡人民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辖区饮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供水单位应急机构及职责
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应急预案,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1.信息监测及收集、水利站、卫生院、环保站共同对全乡范围的饮水安全事故进行监测、检查、预警,多渠道获取本地区相关饮水安全信息,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
2.信息报告。各级饮水安全组织机构是饮水安全日常监测信息和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险情。
(二)预警
1.预警分级。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信息监测和收集,认真组织讨论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并确定预警级别。预警级别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和发展事态等因素,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1) Ⅰ级(特别严重):突发事件造成2万人以上饮水不安全的。
(2)Ⅱ级(严重):突发事件造成1至2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3)Ⅲ级(较重):突发事件造成0.5至1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4) Ⅳ级(一般):突发事件造成0.1至0.5万人饮水不安全的。
2.预警发布。预警信息应标明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3.指挥体系。
(1)全乡应急预案。水利站负责编制、调整全乡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并报党委政府批准。
(2)村级应急预案。各村负责编制完成本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报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供水单位应急抢险预案。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供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党委政府、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预警控制
1.在预警状态下,乡、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饮水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2.当供水存在连续不足,供水单位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手段,并有可能危及供水安全时,应及时向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水方案。
3.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供水单位值班调度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并告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防上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报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水质、管网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利用消防、洒水车向所涉及的群众送水。
4.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经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組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出现饮水安全事故时,事故供水单位或村委会应首先启动应急预案,在半小时内向所在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置;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在获取信息后,应在1小时内向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事故处理完毕,相关调查结果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 Ⅰ级应急响应
当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分析确定为特别严重饮水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组长,由组长宣布启动Ⅰ级应急啊应预案、并赶赴现场指挥。
1.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位,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当地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乡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村委会或供水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协助配合市工作组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相关调查结果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分析确定为严重饮水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组长,由组长宣布启动Ⅱ应急响应预案,由副组长赶赴现场指挥。
1.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
核实,指导事故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2.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村委会或供水单位应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里和抢险救援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后,相关调查结果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四)Ⅲ级应急响应
当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分析确定为较重饮水安全事故时,应立即报告组长,由组长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由副组长带领工作组赶赴现场指挥。
1.所在村委会和供水单位应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并在市工作组、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派出工作组,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和先期处置工作,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事故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相关调查结果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报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五) Ⅳ级应急响应
当发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Ⅳ级)时,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布置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带领工作组到场指挥。
1.所在村委会和供水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先期进行处置,并在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抵达事发地后,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由副组长统一指挥,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査、核实,指导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3.事故处理完毕,相关调查结果由村级或供水单位报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在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卫生院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防疫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宣传动员。出现应急事件后,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应与党委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尽早恢复供水。乡政府除适时报道有关进展情况和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中的典型经验、事迹外,要重点做好严重缺水紧急状态的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管制和配给及节水限水措施的宣传报道。
4.信息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5.应急结束。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村级或供水单位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
六、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各级要尽快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三)资金保障
乡政府要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保障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事故等级划分及实际需要,由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报请党委政府,调用饮水安全应急保障资金。
(四)物资保障
各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储备、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由当地政府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供水规模在1万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应当建设适度规模的应急备用水源。
(五)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要在党委政府协调下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七)治安维护
派出所要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八)技术保障
建立饮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供水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分散供水户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九)应急抢修队伍保障
乡区域内供水(舍管网延伸)抢修队伍由供水单位负责组建;乡抢修队伍由乡政府牵头组建;村级抢修队伍由村委会牵头组建。当饮水安全事发生后,各抢修队伍要互相支援,服从乡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配,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指定地点参与抢修任务。
七、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饮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供水单位和村级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上级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党委政府负责,需要市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地政府提出请求。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卫生院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参加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节水宣传活动应急预案 篇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指导全镇各村(社区)供水应对工作,建立健全供水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全镇供水情况,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 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快速反应、有效解决的原则,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各村因发生供水水源出现季节性缺水、村民操办红白喜事需水量增加、突发性供水事件等造成的一定范围或一段时间不能正常供水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木引镇供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镇供水的`应急工作。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镇水务站办公室,由杨月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联系各村(社区)供水保障工作。
(二)供水应急指挥部职责
(1)及时了解掌握全镇各村(社区)供水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应急工作。
(2)审定全镇供水应急工作预案。
(3)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镇供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镇饮水专班、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镇农村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起草全镇供水应急预案。
(2)负责全镇供水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应急 指挥部报告。
(3)对需应急供水的组作具体分析后先组织采取应急供水车拉水供应或分时供水等措施。
三、农村供水事件分类
(一)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水荒”的供水问题。
(二)由于其它原因,造成大范围或全部停水。
(三)饮用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四、应急预案体系
全镇应急预案:村(社区)负责饮水工作的同志负责编制完成本村(社区)供水应急预案,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五、预防和预警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六、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村供水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凡镇上应急预案启动,村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应急响应
当发生农村缺水问题时,要启动相应预案。
(1)供水应急领导机构在接到各组报告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作出应急工作部署,同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协助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2)供水应急领导机构派出工作组,指导各村做好缺水供水工作。
(3)各级应急领导机构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先期进行处置, 并在镇工作组抵达时配合做好应急供水工作。
(三)应急处理
当农村供水事件发生,造成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购买蓄水设备,组织技术人员对饮水设施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村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七、应急处置
(一)因持续干旱引起的水源水量不足的农村供水。
1.启用备用水源;
2.通知村民做好储水准备,控制好调蓄设施工况等方便用户储水;
3.关停部分取水设施,按“先生活后生产”原则,采取分时段、应急供水车送水、分区域等方式调度供水,确保群众生活用水正常;
4.利用启闭管网中阀门等手段,实行限时、限量、定点供水,确保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用水。
(二)地下水位突然变化,造成水资源紧缺,不能正常供水, 由镇应急领导机构统一指挥,积极采取其他相应的办法恢复供 水。
八、应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农村供水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要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应急指挥部与各有关部门及现场各应急抢险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
(三)物资保障
供水应急指挥机构根据供水应急需要,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发生事故时,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四)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五)治安维护
村警要负责做好受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节水宣传活动应急预案 篇5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校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与控制学校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
1、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
2、迅速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时报疾病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报告内容: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例发生时间,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3、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记并通知家长。
4、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5、配合建设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四、做好预防工作
1、切实加强饮用水的.日常监测。经常对饮用水卫生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加强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①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②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饮用水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节水宣传活动应急预案 篇6
今年以来,我区的防汛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与正确领导下,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汛抗旱并举,加快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坚持“以防为主,蓄泄结合,科学调度,全力抢险,保安全、多蓄水”的工作方针,坚持“有限保证、无限责任”的抗洪原则,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
我们紧紧围绕防汛工作的重点,抓住“防汛责任制、工程建设、防汛预案、抢险队伍、抢险物料”五个关键环节,做到六个突出。同时,我们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做到了防汛保安全,抗旱夺丰收。保证了全区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了全区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提高认识,超前谋划,防汛准备工作提前到位
根据国家气象局预测,今年我区又处于中央气象台预报的北部多雨带范围之内的实际情况,我们更新观念、调整思路,确定了今年防汛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除害兴利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汛抗旱并举,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贯彻“建重于防,防重于抢,抢重于救”的工作方针,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备汛,做到遇有设计标准以内的洪水保安全,确保主要河道堤防不决口,遇超标洪水有措施,确保蓄滞洪区不死人,竭尽全力把灾害降到最低限度。
一是自今年4月初开始,水务局就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区“四河”、“四堤”、十六条骨干渠道、26座闸涵泵站及1座橡胶坝、115座桥梁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将查出的问题分河道、分乡镇进行了登记造册,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提出了解决方案。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绘制了我区有史以来第一张防汛工程图。二是在5月份初,调整了防汛指挥部领导机构,为提前召开全区防汛工作会议做好了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召开了全区各乡镇办、区直部门参加的全区防汛工作会议,对今年的防汛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对今年防汛工作的严峻形势有了充分的认识和了解,为搞好全区防大汛、抗大灾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二、详细安排,周密部署,防汛预案修订到位
我们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为了确保把防汛预案做细、做实,使其更具可操作性。一是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参考省、市有关资料,重新修订完善了我区《防汛预案》,对全区境内各主要河道、低洼易涝区及城区基本情况、防洪任务、存在问题逐一进行了分析和明确。二是制定了各河道及滏东滞洪区各种状态下的抗洪实施方案,明确了各种洪水状态下的防御措施。三是制定了对分洪时滞洪区及滏西区防洪措施。四是对各种状态下的抢险队伍、抢险物料进行了定点、定段、定线安排,将任务及职责逐级落实到人,做到防有准备、抢有措施、驻有地点、吃有供应、退有路线。
三、除险加固、精心施工、防汛工程建设到位
为确保度汛工程发挥效益,我区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一批水利工程建设。一是按照市防指要求,主汛期到来之前高质量地如期完成了河右堤复堤除险加固工程,消除了该段的防洪隐患;二是对区管座闸涵泵站等机械设备进行了检修、上油工作;三是对担负市区主要排沥任务的东滏阳排涝站进行了试车运行;投资60余万元对损毁严重、直接危及市区安全的闸进行了维修和更换,对设备进行了维修;五是对“三河”、“四堤”,十六条骨干渠道各种明疾暗患进行了处理。
其中,滏阳新河左右堤道口坡道处理42处,填平86处狼窝、鼠洞,滏阳河左右堤险工险段43处,6850米,滏阳河左右堤填平顺堤垄沟16处,处理道口坡道8处,总共动土方19368立方。按照《防洪法》“谁设障、谁清除”的规定,共清除麦秸垛396个。
对来不及处理的险工、险段等都采取了应急措施。在施工过程中,省长、副省长等亲临施工现场督查、指导,并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以上这些工程的完成,为我区防洪保安提供了可靠的工程保证。
四、团结合作,协调联动,抢险队伍组建到位
为了确保汛情紧急时堤防不决口,我们安排了9万人的防汛抢险队伍,其中8个抢险队1.6万人,8个常备队6.8万人,2个后备队0.4万人,常备汛工280人。另外区直还组织了一支20xx人的机动队伍,武装部组织了一支200人的抢险突击队和500人的后备队承担重点河段的工程抢护。确保一旦发生汛情,都能够拉得出、冲得上、顶得住、战得胜,确保全区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五、多方筹措、狠抓落实,防汛物资储备到位
我们在去年物料准备的基础上,今年又对抢险物料的品种数量等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和提高。为保证防汛物料落到实处,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均按分配任务逐项落实到位,并逐项登记,划价造册,实现定数量、定地点、定专人负责的“三定”责任制,全区共储备木桩2.4万根、麦秸400吨、编织袋、草袋、麻袋60万条、苫布60块、苇席9300领、铁丝26吨、木板或门板2万块、树2万棵、砖石5000方、柴油100吨、大小车辆9000台(套)、船105艘、照明设备8950套,电缆、电线2.8万米及充足的生活、医疗用品等,确保防汛抢险时都能及时足量地运输到抢险地点。
六、加强领导,健全组织,防汛责任制落实到位
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了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负责全区防汛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工作。区委书记任政委,区长任指挥长,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区委、区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指挥部成员。
各乡镇办、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防汛指挥机构,并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四种责任制:一是全区按行政辖区实行党政一把手分级负总责,层层签订责任状,哪一级出了问题,追究哪一级党政一把手的责任;二是区级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带领区直部门包乡镇责任制;三是区级主要领导干部包河、包堤、包防线责任制;四是区政府各副区长按政府分工包线、包系统、包单位责任制,真正做到令行禁止,任务明确、责任到位。
七、审时度势,积极抗旱,夺取防汛抗旱全面胜利
我区今年汛期降水量进入9月份降雨量明显减少,面对旱情我们早谋划、早动工,及时制定有力措施,组织技术人员分析旱情和雨情,引导农民充分利用管道输水、小畦灌溉、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增强防旱能力。同时,审时度势,相机蓄水,在及时掌握当地及上游汛情、雨情的情况下,调度各河道闸所关闸蓄水。目前,各河道共蓄水1300余万立方,为农民提供了充足的灌溉水源,使旱灾降低到了最低限度。
节水宣传活动应急预案 篇7
为了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我镇突发性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保护生态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有效应对我镇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处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区域内发生影响集中饮用水源的严重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镇政府成立饮用水水源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镇饮用水源污染的处置工作。镇长任指挥长,分管环保的班子成员、派出所长任副指挥长,各村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处理专业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事故的各种信息。联系电话:xxxx
(二)发生一般或较大饮用水源安全事故时,由镇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处理和组织调查。发生重特大饮用水源安全事故时,应由镇指挥部及县人民政府处理环境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影响集中饮水水源安全的报告
(一)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后致使饮用水源安全得不到保证时,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向镇党政办报告,镇政府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接到环境污染报告与破坏事故报告的部门应及时动员受到污染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疏散。
(二)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报县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三)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四、突发污染饮用水水源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一)发生集中饮用水水源安全危险时,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决定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按指挥机构的指令实施事故处理。
(二)指挥部下设9个专业组,各有关部门和专业组必须按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作出应急处理,完成各专业组的任务:
1.环境污染现场处置专业组:由镇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2.现场保卫警戒组:由派出所、武装部组成,主要负责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疏散撤离险区人员和实施重要财产的抢救工作。
3.卫生医疗救护专业组:由卫生院及就近医院等单位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抢救受伤人员,保障医疗器械、血液和药品的供给。
4.交通运输保障组:由派出所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运输车辆的组织和现场专业人员、设备的运送;保障道路的畅通,确保应急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必要时对道路依法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等措施。
5.基础设施保障组:由供电、电信、社会事务和服务保障中心、镇相关人员组成,保障事故处理现场的供电、供水和通讯畅通。
6.后勤物资保障组:由党政办、财政所等组成,主要负责提供抢险救援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负责参加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
7.事故善后处理组:由镇指挥部、镇维稳办、镇信访办负责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镇信访办组成,负责调查事故原因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9.宣传报告组:由文化、广播等单位参加,统一报道饮用水水源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情况。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故的技术特点和事故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4.根据事故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展开必要的环境监测等技术检验、监测工作,必要时,应果断迅速地划定污染灾害的范围或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质安全撤离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
5.清理事故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现实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善后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提供后备饮用水。在饮用水源停止供水的情况下,积极组织运送其他饮用水,保障群众生活必要饮用水。
7.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五、应急处理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强化责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动作、责任到人,高效有序实施饮用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环境安全。
(二)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各成员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门饮用水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并按各个专业组的分工,组织落实本部门专业人员和必备有专业设备、器材、物资清单。报镇指挥部备案。
(三)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熟悉本预案,使其明确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并组织训练和演练。
(四)各部门组成的各专业组要做到人员落实,装备落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将污染与破坏事故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严肃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对不听从指挥,拒绝、推诿、拖延执行指挥命令,导致贻误事故处理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节水宣传活动应急预案 篇8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科学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供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农村饮用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3.1 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1.3.2 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受到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1.3.3 洪灾、滑坡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设施遭到破坏;
1.3.4 采矿、钻探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1.3.5 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困难的;
1.3.6 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中断的突发事件。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查找供水工程短板弱项,落实各项抢险措施,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供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处置可能导致饮水不安全的隐患。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县、镇、村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1.4.3 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县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置好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1.4.4 快速反应,有效控制。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蔓延。
2、应急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2.1 指挥体系
县政府成立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财政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环保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电力局等有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饮水工作的水利局副局长兼任。各镇及村(社区)成立相应的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2.2 饮水安全应急机构的职责
2.2.1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2.2.1.1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2.1.2 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农村饮水安全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安全饮水事故的应急工作,根据需要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及应急措施;
2.2.1.3 审定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
2.2.1.4 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公安、水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饮水安全事故抢险排险、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
2.2.2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全县农村饮水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负责农村饮水突发性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指导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水利、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组织救援工作;协助专家组的有关工作;负责对存在隐患的工程进行不定期检查;负责传达和执行省、市、县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新闻发布工作。
2.2.3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政府办:负责农村饮水应急信息的统一审核、起草上报和发布;负责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
发革科技局:负责重大农村供水安全工程计划下达和应急物资储备。
财政局: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工作经费、恢复重建费用的安排和调拨,负责农村供水安全应急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解决应急备用水源的建设资金。
水利局:负责全县农村供水安全工程的建设;提供农村供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负责恢复农村供水安全工程所需经费的申报和计划编制。
卫健局:负责组织协调事件中的医疗救治、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医疗救护工作及农村供水工程的取水、制水、供水的卫生监测和卫生保障。
环保局:负责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做好对农村供水水源周边及上游工业企业的监管,制止向河流、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负责事件事发地及周边地区环境监测和实时报告,应急处理水污染事件。
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农药、肥料等农业可能污染物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事故工作;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导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公安局:负责事件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组织指挥案件侦破等工作,负责现场区域内的道路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工作,负责保障抢险救援人员、车辆的通行,严厉打击破坏水源工程、污染水源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供水工程设施安全。
电力局:负责农村供水设施应急的电力供应。
2.2.4 专家组职责
专家组由水利、环保、资源、卫健、电力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应急领导小组的技术支撑工作。应急响应时,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3、预防和预警
3.1 预防
3.1.1 监控机构
各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负责掌握本辖区相关饮水安全信息,公开农村饮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对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1.2 信息监测和收集
各镇对本辖区内水源短缺、水质污染、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危害及趋势等进行全面监测,及时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重大及以上情况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分析后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3.1.3 信息报告
各镇农村饮水安全机构是本区域农村饮水安全日常监测、突发性事件信息受理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报告突发性事件。各级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遵循快速、准确、真实。
3.1.4 预防工作
各镇要加强水源地保护,水源井周围50米内,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禁止堆放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开展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各镇要建立完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人员健康档案,加强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3.2 预警
3.2.1 预警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收集信息,组织研判,根据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和发展态势决定,划分为四级:Ⅰ级预警(特别严重)、Ⅱ级预警(严重)、Ⅲ级预警(较重)、Ⅳ级预警(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信号表示。
3.2.2 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由县农村饮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编后,经领导小组批准,由县农村饮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内容包括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及应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3.2.3 预案编制
3.2.3.1 县水利局负责编制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3.2.3.2 各镇政府负责编制本镇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农村饮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2.3.3 供水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单位,要制定本单位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报县农村饮水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3 预警控制
3.3.1 在预警状态下,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各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3.3.2 当供水连续不足,各镇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应及时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研究决定应急供水方案。
3.3.3 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及时通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逐级上报。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卫健、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水质、管网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并合理调配消防、洒水车等车辆为受影响区域送水。
3.3.4 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4、应急响应
4.1 总体要求
出现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要在1小时内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先期进行处置;各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在获取信息后,要在1小时内向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对应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预防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四级。发生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预警的同时,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县农村饮水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饮水安全事件的指挥调度。各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处置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事故应急、抢修、排险、救护、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置。
凡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4.2 Ⅰ级应急响应
4.2.1 Ⅰ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4.2.1.1 因供水工程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3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因水质污染影响4个镇以上。
4.2.1.2 因供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4个以上镇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4.2.1.3 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4个以上镇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当发生上列饮水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发布Ⅰ级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预案,启动以下工作程序:
4.2.2 工作会商
Ⅰ级应急响应会商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安排应急供水计划,动员力量投入饮水安全应急工作,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并形成会议纪要。
4.2.3 工作部署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按照工作会商会议纪要,应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开展工作,作出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在半小时内将突发情况上报县政府,并立即派出现场工作组,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镇政府做好抢险救援、事件调查和处置工作。启用备用水源和运输车辆,动员镇村干部,组织群众,全力投入工作,确保群众尽快用上安全饮用水。
4.2.4 部门联动
按照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需要,明确各单位具体任务和要求。在县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4.2.5 方案启动
4.2.5.1 抢险救灾
当饮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采取向受影响区域派出送水车,协调应急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受灾居民尽快使用生活用水。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社会力量实行对口帮扶,集中为群众拉水送水,确保农村人畜饮水供应。
4.2.5.2 医疗救护
县卫健、环保部门要及时对事发地加强水质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事发地应急机构应积极配合医疗救护队开展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4.2.5.3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出现应急事件后,各级应急机构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及早恢复供水。
4.2.6 宣传动员
在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后,新闻媒体要及时准确报道事故处理工作。各级应急机构应做好宣传工作,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发生恐慌,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 Ⅱ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4.3.1.1 因供水工程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3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因水质污染影响2个至4个镇。
4.3.1.2 因供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2个以上至4个镇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4.3.1.3 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2个以上至4个镇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当发生Ⅱ级饮水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发布Ⅱ级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预案。
工作会商、工作部署、部门联动、方案启动、宣传动员程序同Ⅰ级应急响应。
4.4 Ⅲ级应急响应
4.4.1 Ⅲ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4.4.1.1 因供水工程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25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质污染影响1个至2个镇。
4.4.1.2 因供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1个至2个镇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4.4.1.3 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造成1个至2个镇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当发生Ⅲ级饮水安全事件情况时,应立即发布Ⅲ级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预案。
Ⅲ级应急响应会商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参加人员包括县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会商方式采用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应包括调查、核实工作内容、指导方案、处置方案、救援方式等。
工作部署、部门联动、方案启动、宣传动员程序同Ⅰ级应急响应。
4.5 Ⅳ级应急响应
4.5.1 Ⅳ级饮水安全事件包括:
4.5.1.1 因供水工程水质不达标或人为破坏等原因致使25人以下中毒,或因水质污染影响1个镇内多个行政村。
4.5.1.2 因供水工程水源不足造成1个镇内多个行政村上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4.5.1.3 因自然灾害或水源地水质污染造成1个镇内多个行政村供水中断48小时以上。
当发生Ⅳ级饮水安全事件情况时,应立即发布Ⅳ级预警,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预案。
工作会商、工作部署、部门联动、方案启动、宣传动员程序同Ⅲ级应急响应。
4.6 应急响应结束
4.6.1 解除应急响应的`条件
当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受影响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恢复正常后,该相应等级应急响应结束。
4.6.2 解除应急响应的发布程序
解除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的发布,经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解除命令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
解除Ⅲ级、Ⅳ级应急响应的发布,经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发布解除命令并在新闻媒体上发布。
5、应急保障
5.1 组织保障
各镇政府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要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保障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5.2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饮水安全应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5.3 资金保障
县政府设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由县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政府审批,申请调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5.4 物资保障
发生应急事件时,各级应急机构制定抢险、救援物资调配方案。公安、应急、交通部门制定应急送水及车辆调配方案,为农村居民解决临时性吃水困难。由县政府统一调配物资,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5.5 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5.6 治安维护
当地公安部门要负责做好受影响区域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5.7 技术保障
建立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咨询和服务,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集有关专家和技术队伍,支持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员的技术和应急处置培训,并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受益群众的技术指导和宣传。
6、后期处置
6.1 调查与评估
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事件终止后1周内,发生区域镇级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构应向县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处置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6.2 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县水利部门负责技术支持。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县卫健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事发地农村饮水水质的监测,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方能恢复供水。
6.3 奖励与责任追究
县、镇政府对参加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附则
7.1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或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本预案,并报请县政府审定后印发至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实施。
7.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3 名词解释
本预案确定受影响镇的数量以各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上报的正式文件确定。
节水宣传活动应急预案 篇9
20xx年是丰雨年,防洪度汛工作任务重。葛洲坝苗尾项目部按照分公司防洪度汛工作要求及苗尾水电站工程建管局关于年度防洪度汛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年度防洪度汛方案,成立了防汛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各项防汛工作措施,顺利完成年度防洪度汛目标,现将本年度防洪度汛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制定防洪度汛方案,明确防汛工作目标
三月份,项目部根据分公司“防大汛、防早汛、抗大洪、抢大险”的防汛工作指导思想,以及建管局对苗尾工程防洪度汛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厂房施工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20xx年度防洪度汛施工措施及超标洪水应急预案》、《20xx年防洪度汛应急预案》和《20xx年防洪应急演练实施方案》,报监理、建管局审批后实施。措施预案中明确了“保证汛期厂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年度防汛目标,制定了详尽的防汛措施计划和现场应急处臵方案,防汛方案的及时出台,为年度防洪度汛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落实防洪度汛责任
为保证年度防洪度汛目标实现,项目部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洪度汛领导小组,防洪度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施工管理部,负责日常防汛工
作的组织落实及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政令”四个统一,既:统一安排、统一指挥、统一布署、统一协调。为将防汛工作责任落到实处,项目部与22个部门、厂队主要负责人签订了《20xx年防汛工作责任书》,将防汛目标进行分解,层层落实责任。管理机构及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为年度防洪度汛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与制度保障。
三、认真开展防汛工作,全面完成防汛任务
为保证汛期厂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项目部按照防洪度汛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重点抓了以下几点工作:
(一)召开防汛动员会,布臵工作任务
20xx年5月31日,项目部组织部门、厂队负责人及机关人员80多人召开了防洪度汛动员大会,会上,主管生产副经理重点强调了年度防汛工作对厂房工程施工任务完成的重要性,统一了全员思想认识,并就防汛方案中的工作计划做具体部署,从排水沟渠、边坡挡护等防汛设施施工,到排水设备维护保养和铁锹沙袋等防汛物资的采购储备,详尽安排到各责任单位,做好防大洪、抗大汛的准备。
(二)加强防汛设施建设,开展日常防汛检查
从四月份开始,项目部就开始组织人力和物力,陆续完成了尾水渠纵向围堰钢筋石笼加固,压力钢管厂、拌合厂及左岸加工厂一线边坡挡护设施及排水沟渠设施的施工;对施工现场各部位排水沟、渠等排水设施予以疏通、修补,加强基坑排水设备与管路检修,防止因边坡滑坡及坍塌导致管路损坏,影响厂房施工排水作业。进入汛期以来,项目部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定期牵头督促开展防汛专项检查,总计检查5次,查出防汛隐患18项,落实整改18项,整改率100%。
(三)投入足额防汛资金,组织设备物资到位
五月初,依据防汛计划安排,项目部投入防汛资金30万元购臵防汛物资,对防洪度汛所需的备用电源、抽水泵等机具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将主要设备机具布臵在尾水工作面,做好随时投入使用的准备。整个汛期,项目部根据2013年防洪度汛工作的实际需要,兼顾施工生产合理利用资源,在防汛期间进行了防汛物资、设备储备,总计有反铲4台、装载机2台、自卸汽车15台、汽车吊2台、救护车1台、钢筋石笼200个、编织袋3000条、各类水泵12台、铁锹40把、十字镐20把、救生衣20件、柴油发电机组4台等。
(四)实行领导值班制度,督促防汛措施落实
20xx年3月20日,根据苗尾水电站建管局安排苗尾水电站工程施工部进入汛期施工阶段,项目部积极响应实行领导每天24小时防汛值班,负责督促当班防汛工作落实,协调解决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左岸洞室群、左岸加工车间、压力钢管厂、拌合厂及物资仓库等防汛重点部位排水沟渠、边坡稳定及基坑抽排水设备运行情况,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领导防汛值班制度的实行,对防洪度汛工作顺利开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五)进行防洪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臵能力
根据防汛措施要求,项目部成立了以施工管理部牵头,各作业队一线施工人员为骨干的防洪应急抢险突击队(60人)。按照建管局防汛应急演练总体安排,项目部结合自身防汛工作特点,分别于20xx年6月15日和20xx年8月30日在苗尾工程C3标施工现场举行了超标洪水应急演练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应急疏散演练。演练中完成了厂房、安装间、尾水工作面人员、车辆、自行设备撤离,机具、材料转运,备用电源启动及基坑抽排水,抢险突击队集结围堰堵缺等科目。通过此次联合演练,明确了项目部在龙苗尾工程防洪度汛应急救援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检验了各单位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对外衔接的反应速度,验证了防汛预案的有效性,提高了队伍应急响应的能力,演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六)积极应对地质灾害和恶劣天气带来的影响
20xx年6月份,苗尾工地降雨量逐渐增大,项目部通过对工区各部位地质条件及以往发生事故等情况进行中和分析与评估,确定了鲁羌沟及左岸营地两处为地质灾害的重点部位,立即采取措施在此两处合适位臵设立了预警观察室,配备通讯设施,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做好暴雨等恶劣天气中、后的巡视检查工作,及时进行预警通报。7月底至9月份,工区连续强降雨造成左岸物资仓库、加工车间等部位公路上边坡局部坍塌形成泥石流,预警人员及时通报了险情,项目部领导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组织钢筋加工厂、拱架加工厂等人员撤离,由于撤离的及时,未造成人员伤害。事后项目部总结经验,又编制了左岸仓库及加工车间泥石流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臵方案下发相关单位。整个汛期,为降低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带来风险,项目部左岸危险部位所有人员全部撤离至左岸营地内居住,并派人值守警戒,安全监督员夜班加强巡视检查,在危险路段两侧设臵了“上方滚石、观察通行”警示标牌,由于各项防范措施得当,落实到位,整个汛期未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20xx年,项目部防洪度汛工作启动早、落实快,组织得力,做到了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预案到位四到位,并根据地质灾害情况适时调整应对措施,并严格落实,保证了今年防洪度汛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节水宣传活动应急预案 篇10
一、目的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所指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是指生物性、化学性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生活饮用水,导致水质不达标,造成生活饮用水无法饮用,或发生化学性中毒和(或)介水传染病流行,或影响公众健康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
(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范围: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出现突发化学毒物污染事件、急性传染病疫情,以及不明病因急性传染病疫情。
2、在饮用水生产环节使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所致污染事件或生产区出现传染病疫情时。例如因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出现的化学品物品污染水质:饮水生产等相关人员患有急性传染病。
3、饮用水输送环节和使用环节发生突发事件,如新铺设自来水管道、改管、并管等工程造成对水质的污染,自来水输水干管爆管造成对水质的污染。
4、二次供水使用环节发生突发事件造成对水质的污染。
(三)本预案适用于郓城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预防和处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
三、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饮用水源安全与保护优先”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规范和强化区直相关部门应对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本区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和应对准备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可能引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因素及时进行监测、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卫生健康局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要按照本预案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完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后勤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及时、有效地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进行监督、监测、预警、报告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四)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技术保障。与县疾病控制机构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预防和处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
四、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分级
根据人体危害、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Ⅰ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30人,下同),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的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
2、供水中断或造成2万户以上居民停水24小时以上的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
(二)重大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不含30人,下同),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
2、供水中断或造成1万户以上居民停水24小时以上的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
3、因环境污染造成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突发饮水污染事件;
(三)较大重大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Ⅲ级)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区级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四)一般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Ⅳ级)
1、发生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伤)1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区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五、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县卫生自然灾害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理工作。自然灾害发生后,按照县卫生健康局的统一指挥和部署,制定救灾防病应急预案、措施,开展各项卫生应急处理工作。
(1)有关规定和指令,启动卫生应急预案。
(2)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原则,依法统一组织、指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3)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灾情、疫情以及应急处置情况。
(4)对各医疗卫生单位、乡镇、社区的救灾防病应急工作和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指导意见。
(5)加强与县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沟通。
(6)组织演练;组织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二)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建卫生应急综合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等三个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处置小组,受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实行24小时负责制(手机24小时开机)。当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预案时,立即按各自职责分工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各科队要明确一位信息员,负责各科队的信息报告,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领导小组办公室,必要时小组间直接联系。
1、卫生应急综合协调组职责:
(1)负责值班电话的值守,保证领导小组与应急专项处置小组间信息畅通,及时传递有关信息,传达有关决定和指示。
(2)负责对各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3)负责对各专项监督小组人力资源的统一调配。
(4)负责与医疗机构及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工作。
(5)负责单位所有信息和信息员的管理工作,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和网络报告情况,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报告。
(6)及时对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
2、现场处置组
2.1饮用水卫生应急处置一组主要职责:
(1)对现场进行调查,开展对发病情况、分布特点的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1.1)负责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落实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工作和预防控制动物源性、虫媒传染病工作的卫生措施的卫生监督,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组织和制度是否健全、运转是否正常(包括:是否开展肠道传染病、动物源性、虫媒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
(1.2)对流调资料进行监督检查;是否对可疑人群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1.3)是否对疫点、灾区现场进行粪便管理、监督检查其消、杀、灭处理的范围、时间、次数、用药量等是否符合要求,对消杀灭处理进行效果评估。
(1.4)是否对肠道传染病菌种、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标本的采集、保藏、携带、运输、使用采取了安全措施。对传染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
(2)对收治病人的医疗机构预防、控制肠道传染病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2.2饮用水卫生应急处置二组主要职责:
(1)到达现场后首先应及时抢救受害者或妥善处理病人,保护好现场,负责证据收集,对事件发展采取控制措施。
(1.1)详细询问灾情及事故发生的情况,包括“发生地点、时间、主要病征、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记录报告时间、报告人、联系电话等。
(1.2)围绕公共场所卫生应急处置,开展灾区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卫生的卫生监督检查,负责对各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条件、个人防护等预防、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1.3)及时协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查明污染源的所在,掌握污染对居民健康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危害趋势(污染物来源及污染事实经过,污染物主要理化及生物学性状,污染物波及范围,污染程度及其暴露人群,暴露人群中健康损害的病征、病种、人群数量及人群分布等)。综合各方面的资料,分析可能引起疾病、中毒、污染的因素,采样送检,制定预防措施,防制事故再次发生。
(1.4)针对不同的污染原因进行现场处置。加强公共场所的空气流通,迅速排除污染空气。对因化学性污染造成的突发事故,应针对具体的污染源,尽快切断、疏散人群;对因微生物造成的污染应选用化学消毒药物进行消毒处理。疑似传染病的要早隔离、早治疗,对于密切接触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人员(从业人员、旅伴、同房间居住的人员),应作医学观察或留验,进行必要的医疗诊查。
(1.5)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和上级卫生监督机构通报事件处理情况,事件处理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写出业务总结和处理报告。资料整理及时归档。
(2)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2.3饮用水卫生应急处置三组主要职责:
(1)到达现场后首先了解事件的情况,根据事件的类别、性质作具体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参与现场污染事故的控制处理。
(1.1)做好现场调查,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来源、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波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及分布,以及事件发生后当地处理情况;形成初步印象,制定水质实施方案,及时掌握水质污染范围趋势和动态。如发现病人,立即督促相关组织人员及时救治病人,如有必要时进行隔离,暴露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
(1.2)负责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对被污染的食品进行销毁,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及时上报上级部门采取停止供水等行政措施。监督落实被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及相关物品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毒。
(1.3)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水消毒。在做好集中式供水消毒的同时着重做好分散式饮用水消毒。推行用漂白粉和漂精片等进行缸、桶水消毒,消毒措施必须落实到每家每户。宣传教育群众“喝开水不喝生水”。在水源受污染的地方划定临时饮用水水源区域,做好水源保护工作,定期监测饮用水的消毒效果。
(1.4)对供水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现场调查取证,事故原因分析,提出具体意见,制作相关执法文书,并监督其实施。通知有关供水单位迅速采取措施和临时供饮用水措施,并向居民通告,在污染事故未解除前,不得擅自饮用污染的水。
(1.5)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结果确定污染源调整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对污染范围广、危害重的事故,要及时通知有关临近地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水源、除四害处理,同时填写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调查处理表。
(1.6)整个处理过程中及时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卫生健康局汇报事件的调查经过与处理结果,提出相关建议。
(1.7)根据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污染原因消除,水质经检测合格后,及时解除控制。
(2)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3、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认真实施应急处置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监督执法所需经费、及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健全饮用水储备机制。负责交通工具、工具书等方面的物资准备和车辆调配等后勤保障工作,配合相关科室完成临时任务。
六、监测、预警与报告
(一)监测
建立统一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预警和报告体系,包括:监测计划、预警方法、报告程序。
(二)预警
根据生活饮用水监测等有关信息,分析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特点及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三)报告
1、报告时限
相关业务科队或值班人员在接到饮用水源污染事故报告后,应上报单位主要领导,立即向县卫生健康局报告,由县卫生健康局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并进行网络直报。
2、报告内容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
报告的主要内容: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时间、地点、单位、污染范围、受影响的供水人群、中毒(患病)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可疑污染物、事件原因的判定、危害程度及采取的主要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和要求等。
3、报告方式
通过传真、电话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
七、应急响应
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时,迅速启动卫生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报送。同时,根据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分级和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提请相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资支持。经排查,针对不同原因,提出合理建议:如属于水源水污染,则提请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水源水污染进行应急处置;如属于法定传染病,则按相关卫生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如怀疑是投毒事件,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参与处置。
1、接报和应急准备
(1)接到责任报告单位和个人生活饮用水水源污染、或因生活饮用水污染出现化学性中毒和(或)介水传染病病例,以及发生可能造成生活饮用水污染的事件时,应详细记录和核实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和事件的影响情况;罹患者的主要症状和表现;发病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救治情况;报告者姓名、地址、单位、联系方式等。详细记录和核实后,及时报告。
(2)做好应急采样检测器材、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现场笔录、监督意见书、询问笔录、调取证据清单等)、调查取证器材、取证工具、水质快检箱。及时通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疾控中心互通信息。
2、现场调查
⑴到达现场后,应迅速调查了解现场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过程、产生的后果以及已采取的措施,根据事件的发生发展情况,开展现场调查,采取控制措施。
⑵现场调查内容:
①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过程以及当事人。
②污染物的来源、品名、种类、性状、数量、污染途径、范围及程度,以及污染的扩散趋势。
③根据污染物的特性和污染范围,调查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和分布。
④对事件地区影响人群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包括个案调查、采集水样、人体排泄物及生物材料、粪便、血液等,以确定中毒原因和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程度。
⑶对可疑污染的生活饮用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和二次供水进行水质检测,结合现场调查的相关情况,以确定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⑷做好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规范制作各类执法文书,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3、控制与处置
⑴经现场调查和监测,初步分析确定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时,应提请县政府并协助有关部门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减少、控制、消除污染物污染的.范围、程度,如停止排放、关闭闸门、打捞污染物、引水冲洗等,必要时通知下游水厂和居民停止取用水。同时,制定水质应急监测方案,及时掌握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污染趋势和动态变化。
⑵当确定生活饮用水水源和水质污染时,应通知供水单位迅速采取措施,及时调整水处理工艺,强化水处理工艺的净化效果。如水源水污染以现有净化工艺不能控制时,及时上报建议停止供水,启动临时供水措施,提请县政府通过各种媒体通告居民在事故未解除前,不得饮用污染的水。
⑶在启用应急储备水源或采取临时送供生活饮用水时,对送供的生活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做好输送水管道、送水车、储水容器的清洗消毒,以及送供水人员的健康管理。对送供水过程进行全程监控,防止水质污染。
⑷根据生活饮用水污染情况,增加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二次供水或分散式供水的监测样本和监测频次,加大监测力度,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
⑸为防止可能出现的继发性介水传染病,尤其是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发生,加强肠道传染病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中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⑹在生活饮用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供水单位恢复取水时,应指导供水单位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经对出厂水、末梢水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供水。
4、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把握正面引导原则,消除公众恐慌心理,维持社会正常秩序,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八、应急响应的终止
(一)终止条件
生活饮用水污染物已消除,水污染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未出现新的中毒患者且原有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
(二)终止程序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响应的终止坚持“谁启动,谁终止”的原则。
重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省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向卫生部报告。
较大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由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上级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向省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县人民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实施,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九、善后处置
(一)后期评估总结
在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处置完毕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置情况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总结,评估内容包括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种类和性质、事件对社会、经济和公众心理及健康的影响、应急响应过程、调查步骤和方法、调查结论、有关经验和教训的总结等。
(二)资料收集整理
参与调查处置人员应将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有关卫生学调查、取证、控制、查处等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建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档案。
(三)责任追究
对造成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十、保障措施
要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监测报告控制体系,保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技术保障
要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机制;要改善卫生应急处置基础设施;要加强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现场调查处置能力;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
(二)物资保障
要建立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的各类物资储备(包括水处理剂、消毒药械和水质现场快速检验设备等)。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用应急储备物资,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应得到及时补充,以确保应急所需。
(三)经费保障
要保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监测预警、人员培训、应急演练、物资储备、快速检测等应急处置的各项经费。
(四)宣传教育
要加强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培训,预防和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发生。要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广泛开展预防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
节水宣传活动应急预案 篇11
一、编制背景、目的
由于我乡主要饮水工程基础较薄弱,农村群众供水方式主要以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为主,水源主要为地表水,水量受季节影响较大。季节性缺水主要集中在春冬两季。分布在全乡各村、社水源相对匮乏的地方,较为分散。农村饮水安全是“两不愁、三保障”“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关乎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健康,是脱贫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乡实际,为助推全乡脱贫攻坚“整市摘帽”,保证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结合溪口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强化领导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总体要求,乡村两级联动,分级负责,确保缺水农户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在党委政府统一指挥下,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长由乡长邹粟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领导陈小俊担任,成员由乡河长办和各村村主任担任,下设办公室在乡河长办,陈小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孟宇贤同志协助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电话:。
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全乡饮水基本情况,及时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重大问题,提出应急措施建议,具体指挥、调度、协调处理,确保第一时间掌握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确保群众饮水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四、主要措施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出现饮水不安全时,应急处置指挥部值班制度与乡干部值班制度合并,实行乡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及时收集农村饮水安全信息。
2.实行信息报送制度。对农村出现饮水问题,各村能够解决的,应在当天内上报处理结果;
各村不能解决的,需要应急处置指挥部出面调度,应在发现问题半小时内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确定应急备用水源。对于可能出现季节性缺水的村社,要确定应急备用水源,以备急时所需。同时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畅通工作,保障应急所需。(应急备用水源地分布情况:后坝沟村应急备用水源地:王家沟;
楼坝河村应急水源地:楼坝河;
向家岩村应急备用水源地:柏家沟,朱家沟;
喻家梁村应急水源地:杜家沟、王家沟;
双龙庙村应急备用水源地:党家沟、王家沟、许家沟;
4.应急措施
①针对少数偏远吊脚户存在季节性缺水,不能满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备有送水车辆,及时送水应急,确保群众生活用水不受影响。可利用附近区域水池或其它储水设施设备(水缸、水桶等)缓解季节性缺水。(适用村包括向家岩村)
②针对山洪、地质、暴雨灾害的采取补充维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进行处理。
③针对水质污染的.发布紧急通知,通知到户到人并组织运送应急用水,及时采取措施补充水源。
④针对水量不足的,采取增加管道、补充水源、应急送水等多种措施予以解决。
⑤针对水质不达标(集中供水、分散供水)采取絮凝、沉淀、消毒药物等措施进行处理。
⑥预备应急车辆准备一台,应急人员20名(民兵预备役)。
5.应急信息和维稳工作由乡办公室统筹。
五、应急响应
1.乡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各村报告后,应立即向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同志报告。
2.应急会商。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应急处置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会商,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3.启动应急预案。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传迅速达有关单位执行。
4.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处置全过程进行管控,及时掌握基层情况,报告新出现的问题,确保指挥部有力有序指挥,确保应急达到预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
乡财政应编制应急工作经费,保证应急措施所需的物资、监测、工程建设等费用。
2.通讯与信息
保证应急信息报送所必需的通讯设备,做到渠道畅通、快捷,充分利用电话、网络、传真等现代通讯手段。
3.宣传动员
组织应急演习,并及时总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在应急事件期间,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助做好群众工作,保持社会稳定,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
七、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农村供水管理制度和饮水安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