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资健康承诺书 篇1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广州市2022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防疫须知》及相关补充通知和本市的疫情防控要求,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二、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各项防疫要求,不存在任何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况。
三、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不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
本人承诺:我如实填写上述信息,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出现,将及时向考点报告,并立即就医。如因隐瞒病情及接触史、旅居史,引起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
日期:
教资健康承诺书 篇2
2022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星期六)举行。在我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做好以下准备:
一、推迟准考证打印时间
按照《我省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因受疫情影响,考场数据需重新编排,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打印准考证的开始时间由原定的10月25日调整至10月27日。
二、考试现场提供“两证”、“一码一卡一承诺”,接受现场测温及检查
所有考生在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打印的'准考证;提交考生已签名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出示手机上的“粤(穗)康码”绿码和“行程卡”;出示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接受体温测量(正常体温<37.3℃)。
如果身份证遗失,则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带相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应考。
三、提前了解防疫政策,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符合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密切关注广州招考网及广州招考微信公众号最新通知信息,也可查询“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的《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及时了解防疫政策,提前做好考前准备,符合广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方可参加考试。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当天,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以及其他尚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二)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三)考前10天内,有国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四)考前7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五)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六)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七)考试当天不符合考点属地(区)政府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规定的;
(八)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研判后认定为不能够参加考试的其他情况。
根据省考试院考试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考前7天内有市外旅居史人员(中高风险地区除外),须完成考前“三天三检”。根据广州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省外抵穗人员抵穗后严格落实“三天三检”;7天内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级市旅居史人员,来穗后实施“三天三检”。经大数据筛查出的涉疫重点关注考生,也须完成考前“三天三检”。
当天考试结束所有考生都必须接受现场采集核酸,请考生积极配合采集核酸工作。
承诺人:
日期:
教资健康承诺书 篇3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教师资格证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
二、教师资格证报名(选课)后到考试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教师资格证报名、考试、毕业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教师资格证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教资健康承诺书 篇4
本人已知晓并理解、遵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关于考生个人(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如下承诺:
1.本人不属于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监测)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隔离(监测)期未满的人员。
2.本人在考试前天7天内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均正常。
3.本人已知晓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需提供“三天两检”阴性报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场,考点所在地另有防疫规定的,按当地规定执行。
4.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考生(签字):
日期:
教资健康承诺书 篇5
xxx:
本人承诺近1个月内无境外旅行经历,无前往疫情防控高、中风险地区旅行经历,无接触确诊病例,考前14天无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
如违反承诺,本人自愿取消当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考生签字:
xx年xx月xx日
教资健康承诺书 篇6
根据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本人承诺:
1.个人所提供信息均真实可信;
2.近期未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肌肉酸痛等不适症状;3.自觉配合所在单位和政府部门开展日常健康状况监测,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4.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主动报告发现的疫情信息,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5、返岗前14日没有到重点疫情地区(湖北省,河南信阳、南阳,安徽安庆,温州乐清)旅居史,没有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如未按规定主动如实报告个人信息以及瞒报、谎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的,本人愿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教资健康承诺书 篇7
xxx:
本人已知晓并理解、遵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关于考生个人(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如下承诺:
1.本人不属于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监测)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隔离(监测)期未满的人员。
2.本人在考试前天7天内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均正常。
3.本人已知晓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需提供“三天两检”阴性报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场,考点所在地另有防疫规定的,按当地规定执行。
4.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承诺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教资健康承诺书 篇8
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考前14天内,本人及家庭成员体温正常,没有出现过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
2.本人考前28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21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前21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3类人员密接无密切接触史;考前14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
3.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4.本人考试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
5.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本人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6.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个人主观原因漏报、瞒报、虚报造成相关后果,本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考生(签字):
日期:
教资健康承诺书 篇9
本人已知晓并理解、遵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关于考生个人(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如下承诺:
1.本人不属于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监测)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隔离(监测)期未满的人员。
2.本人在考试前天7天内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均正常。
3.本人已知晓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需提供“三天两检”阴性报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场,考点所在地另有防疫规定的,按当地规定执行。
4.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承诺人:
日期:
教资健康承诺书 篇10
广大考生:
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xx年12月25日至12月27日进行。为进一步做好今年吉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须知告知如下:
一、考生诚信考试须知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定罪处刑、办理刑事案件的法律条文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令)是国家教育考试中对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的办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20__年9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二、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广大考生在网上确认期间,应认真了解我省组考防疫要求,自觉执行相关规定,通过网上确认系统上传由本人亲自签字确认的《吉林省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与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附件1,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和《吉林省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提醒》(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考生未在确认系统上传以上文件的,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同时,广大考生应在考前14天填报《吉林省20xx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监测卡》(附件3,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记录个人身体情况、签字确认,并于12月25日第一科目考试进入考点时或按照所在考区及考点具体时间要求主动提交。
三、残疾人考生网上确认须知
残障考生应及时关注各报考点有关网上确认相关信息,做好残疾人考生合理便利申请。
考生本人签名:
日期:
教资健康承诺书 篇11
本人(姓名:xxxx,身份证号:xxxxxxx)是参加安徽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本人已阅读并理解《安徽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须知》,愿意遵守相关规定,承担社会疫情防控责任,并承诺如下:
1.本人在考前不属于疫情防控要求 14 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人群。
2.本人在考前 14 天内自行测量体温,自我监测健康状况,保证体温低于 37.3℃、个人健康情况正常。
3.如在入场前和考试中有发烧(超过 37.3℃)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健康码非绿码,本人自愿选择放弃考试或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应试。
本人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并知悉与之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有瞒报、错报、漏报的情况,一切后果自负。
考生本人签字:
填写日期:
教资健康承诺书 篇12
本人参加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报名,因故无法持考试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可以在20xx年4月30日前办理好考试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在规定的时间20xx年4月30日前到报名点补刷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
3、持规定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本人此次报名作废,自愿放弃参加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所交考试费不需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