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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公司规章制度9篇

2024-07-12 12:42:18 粮油公司规章制度

【#实用文# #粮油公司规章制度9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粮食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粮油公司规章制度 篇1

1、粮食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切实做到出有凭入有据。

2、出入库作业流程:入库时:按准备—登记—检验—检斤—入仓—结算业务流程进行;出库时:按准备—检验—出仓检斤—结算的业务流程进行。

3、粮食入库时,检验员逐车检验,检斤员凭验质单检斤,开票员凭检斤员、保管员签字的检斤单填写收购凭证,售粮人可根据收购凭证直接结算。

4、粮食出库时,检验员可根据出粮仓号,进行逐仓检验,检斤员凭检验单检斤,开票员凭检斤员、保管员签字的检斤单填写发货明细表;发货明细表作为接收方结算依据,应随车送达对方。

5、粮食出空后,如出现实际数量与账面数量不符时,应以账面数为主,因粮食溢余或损耗、水分减量等造成的盈亏,按现行会计办法规定处理,同时,要对空仓进行清扫、消毒,及时做好对空仓的.维护。

6、粮食入库结束后,及时核对库存数量,平整粮面,调试粮情检测系统,检验员对全仓进行混合检验,保管员可根据检验结果,认真填写帐、卡、簿。

7、及时清扫整理落地粮,始终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彻底杜绝产生土粮,入库保管员要切实负责。

粮油公司规章制度 篇2

为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储备粮帐实相符,质量良好,存储安全,不断降低储粮管理成本,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保粮领导小组,主任对粮食安全保管工作负总责,实行岗位责任制,一级抓一级,所有库存粮食安全的保管,按仓号逐一落实到每位责任仓保管员。

二、粮食储藏管理过程中,应认真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本着“安全、卫生、经济、有效”的防治原则,积极开展“一符四无”百分考核活动,达到“四无”粮仓98%以上。

三、入库的粮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中等以上标准,并坚持做到“不同等级、不同品种、新粮与陈粮”分开储藏。

四、粮情检查制度

(一)定期检查:保管员对负责管理的粮食实行危险粮天天检查,半安全粮三天检查一次,安全粮食七天检查一次,所有粮仓按规定配齐电子测温装置,并使用微机检测粮情,每周检测一次,发放到每一个保管员,将检查结果完整准确的填写《粮情检查记录簿》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全面检查:每月由单位分管领导组织仓储人员对库存粮食进行定期全面检查。

五、对库存的粮食,应根据不同季节和粮食品种储存方式,采用不同的保粮技术,对度夏的粮食采用“双低”或“三低”储存法,利用熏蒸设备对虫粮进行处理;冬季可利用机械通风设备进行降温处理,夏季可减少熏蒸次数,降低粮食的污染,相对提高粮食质量,降低保管费用。

六、严格熏蒸杀虫审批制度,采取科学方法,提高杀虫效果,根据检查粮情的虫情、虫种、密度大小,准确计算用药量,建立熏蒸记录档案。

七、保管员要做好出入库手续管理工作。有关帐卡、凭证填写要规范、完整。及时、准确、真实的填报库存报表。对出库的粮食,按照规定如实填报损溢报单,对不同仓号、不同货位的粮食损溢不能相互冲抵。

八、做好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及储粮害虫的防治工作,对仓内外卫生定期清理及检查,对环境、仓内外定期消毒,为安全储粮打好基础。

粮油公司规章制度 篇3

为了保障库存及出入库的准确及存货的绝对安全,避免公司资产受损流失,制定以下细则:

一、入库

所有产品要符合入库标准,按单收货,做好标识,凡是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以入库,并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货物数量与接收单据不符的;没有包装或批量包装破损的;码放混乱清点困难的;无入库单的;不符合成品库属性不相干的货物。

二、出库(发货)

先进先出为基本原则,严格照单发货。保管员核实数量后装货,装车后再次复核(含装卸人员),确保出厂数量的绝对准确。如因此环节赢亏库,多发部分货物由相关责任人按市场价全价赔偿。责任分摊:保管员70%,装卸人员20%,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10%;少发部分由相关责任人负担补发所产生的一切物流费用,并处以100-200元罚款。

三、日常管理

1、切实做好仓库的“三防工作”,即防盗,防火防潮,防鼠虫。因货物丢失造成损失的,视情节处以货款全价或一定额度处罚。

2、库内禁止吸烟,违者罚款100元,工程明火作业须有人看管。

3、非业务相关人员严禁出入和逗留本库,不听劝告者给予经济处罚。

4、仓库要有良好的通风,产品要分类、隔墙、离地存放,要有必要的标签,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货品。

5、仓库存储区“5S”化管理。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

一、仓库管理员必须认真查核物品数量,物品的名称、生产日期、合格证等验收工作,拒绝接受过期食品和质量不合格的新产品,及无厂家名称、联系地址,无生产许可证,无生产日期、卫生许可证、合格证等“三无”物品,如因疏忽发生责任事故,应承担责任。

二、妥善保管好食堂所有的物品,及设备造册登记,对采购的进仓和不进仓食品必须严格验收,办理收料入库手续和出库手续,按名称、入库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和领取,并建账备查。

三、必须做到每日检查库存和登记好账簿,及时将出入库物品价格输入电脑帐户,做到帐实相符。对库中需要补充的物品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员予以采购。

四、做好当日进出仓物品的统计,遵照财务审核要求,认真做好每月月末的盘点工作。

五、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得在仓库内使用明火,检查库内是否有无存在安全隐患,如有应及时上报处理,检查好门窗是否牢固、门销是否损坏,并及时通知维修和加固。同时做好闲杂人员不得入内的工作。

六、完善物品领用手续,严格控制、加强领用审核,避免造成浪费;加强防鼠、防霉、防潮以及卫生等工作,确保仓库环境整洁有序。

七、妥善保管贵重物品,造成仓库物品丢失、短斤少两必须赔偿,严重的追究其责任,并予以辞退。

粮油公司规章制度 篇4

一、餐具消毒严格执行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洁制度。生、熟菜墩严格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志,防止污染。

二、坚持一检、二洗、三切的蔬菜加工工艺,荤素水池分开专用,洗过的蔬菜无烂叶、泥沙、杂质、昆虫。

三、食堂仓库要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四、严格控制使用添加剂。对腐烂变质的食品做到“三不”:采购员不买,保管员不收,炊事员不做。

五、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分片包干,食堂工作人员要按照设备分工和划分的卫生区域,经常打扫、洗刷。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六、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工作时不要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面向食品说话、咳嗽。

七、工作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对不适宜食堂工作的人员及时调整。

粮油公司规章制度 篇5

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粮食行政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天津市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全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适用本制度,并依照本制度附件《天津市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行使裁量权。

第三条 本制度是指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时,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选择对当事人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的权限。

第四条 行使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处罚法定、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幅度,根据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结果的轻重,分为减轻处罚或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和从重处罚。

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法定处罚幅度以下进行的处罚;

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轻、较少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

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重、较多的处罚种类或者较高的处罚幅度。

第六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第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

第八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法从重处罚:

(一)违法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多次实施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

(三)故意隐匿、转移、销毁违法证据的;

(四)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查证属实的;

(五)作虚假陈述或以暴力等妨碍、阻止执法人员查处其违法行为的;

(六)同一当事人曾因相同或类似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七)违法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八)在发生应急处置时实施违法行为的;

(九)其他应当依法从重处罚的。

第九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必须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和主观过错因素,区分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十一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十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在作出决定前,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法制机构审核后,提交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对于违法主体、性质、情节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以及处罚幅度应当相同。

第十四条本制度确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可以作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职权范围内选择处罚种类及处罚幅度的依据。但是,制作行政处罚决定文书,作出行政处罚时,应援引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的相关规定,不得单独引用本制度及《天津市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作为处罚依据。

第十五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是否采纳以及处罚决定中有关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应当告知当事人。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

第十七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机构应当定期对本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复查,发现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不当的,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纠正。

第十八条本制度与新颁布或修改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或与上级行政机关新的规定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20xx年4月13日施行,20xx年4月12日失效。原天津市粮食局印发的《天津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津粮政法〔20xx〕19号)于本制度施行之日起废止。

粮油公司规章制度 篇6

为了加强职工食品卫生管理,落实采购食品原料来源,提高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二、食堂采购食品、蔬菜、原料等均须让供方完整填制采购回执单据。

二、进行采购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

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

②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等);

③食品添加剂(如酵母、色素等);

④其他产品。

三、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的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蔬菜及原材料。

四、尽可能实行定点采购,严把食品采购质量关,杜绝腐烂、变质、变味、发霉、过期等不卫生食品流入食堂。

六、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七、采购的食品在入库或使用前要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相符后经工会主席签字认可后入库或使用,所有采购食品必须当天逐项记入《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出入库清单》。

九、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且相对固定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书),保证食品质量。

十、食堂采购员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沾、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得采购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不得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无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的定型包装食品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十一、食堂食品入库、出库必须进行验收,并定期检查,仓管人员发现有腐败变质、过期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入库或出库,验收检查情况必须有记录。

十二、食品贮存应有相对独立的存放间,并有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做到通光、通风。

十三、食品存放必须置于货架上,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十四、保存在冷藏设备里的食品,必须做到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分柜存放。

十五、食品贮存场所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粮油公司规章制度 篇7

为规范职工食堂安全行为,保障食品卫生安全,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管理处所有职工食堂餐饮安全的控制。

处机关食堂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食堂的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

1.1食堂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食堂工作。

1.2上班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换衣,严禁佩带手链、戒指等装饰物品。

1.3要注意安全操作,严禁持菜刀等利器嬉戏打闹,不得在厨房吸烟。

1.4在厨房和餐厅内严禁穿拖鞋、短裤和赤膊。

1.5严禁在操作间内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1.6生病时应及时就医,不准带病上岗。

2食品制作场所环境

2.1应设置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品制作区。

2.2应设置纱帘、纱门、纱窗、防鼠墙裙及门挡板,配置灭蝇灯。

2.3饭、菜、汤等食物应加盖或纱罩,以防蚊蝇叮咬食物和跌入菜中。

2.4食堂内严禁存放化肥、农药、强酸、强碱等有害物品。

2.5食堂应配备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设备,垃圾箱和泔脚桶要加盖,并当天清理。

2.6操作台、地面保持全天无积水、整洁;排油烟器要定期清洁,不得有明显的积油流淌现象。

2.7厨房间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和灭火毯。

2.8坚持每餐餐后清扫,每周一次大扫,保证室内外清洁;

2.9下班时,要关闭煤气、水电,在确保无异常情况后锁好门、关好窗。

3食堂炊食用具

3.1餐具、杯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

3.2食堂盛器、容器、食品等不得着地存放。

3.3餐具、炊具、菜具、熟食容器应在使用后应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4食品原料的采购

4.1定购熟食品应当确认生产经营者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把好食物采购关。严禁腐烂、变质和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入库。

4.2购买肉类及其制品时,必须购买卫生免疫部门检验合格的。

4.3严禁购买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水产制品。

4.4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5食品加工过程

5.1蔬菜清理后,应先洗后切,菜要洗净,防止泥土或昆虫夹杂在菜中。

5.2对直接入口的食品,应使用专用餐具盛装、发放。

5.3在切制食品时,应生熟分开,菜板和刀具保持清洁。

5.4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隔餐隔夜须回烧。

5.5使用明火时,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6食品存放

6.1食物应在专门的库房存放,实行“三隔离”,熟与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隔离。

6.2食品入库后应分类、分架、离墙离地存放,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过期食品应及时处理,出库时要做到“先进先出”。

6.3需冷藏的原料、食品应进行冷藏。

7刀、机具的操作

7.1刀具操作时应注意力集中,防止切割手指;刀具应放置在刀架上并防止刀具掉落,不得放置在橱柜或抽屉内,以免误伤;不得以刀具代替开瓶器;破损的玻璃器皿及陶瓷器皿或迟钝的刀具,不得勉强使用。

7.2要熟悉机具的操作方法,熟悉安全装置及知识,使用压力锅、蒸饭箱要正确开启,防止蒸汽烫伤。

7.3熟悉电气用具用电常识,湿手不得操作带电设备和接触电源插座及开关,以免触电。

7.4严格遵守液化气、煤气安全使用规定,做到勤检查、不泄露,使用后关闭气阀,防止火灾。

8监督检查

8.1食堂管理人员对食品质量卫生、食堂卫生及工作人员卫生要进行日常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2办公室及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餐饮卫生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对提出整改的问题应跟踪解决。

粮油公司规章制度 篇8

1、库主任对库存粮食有管好、管住的责任,未接到总公司储备粮中心开具的出库单,任何人都不准动用,库主任对粮食安全负责。

2、粮食保管实行专职制,任务落实到人,粮食从接收入库、保管、到出库,保粮人员、检质人员、计量人员要负责到底,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储存安全。

3、坚决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积极开展“四无”(无害虫、无霉变、无鼠雀、无事故)粮仓活动,做到“一符三专四落实”。即帐实相符,专仓、专人、专卡,品种、数量、质量和地点落实。

4、对库存粮食严格执行“三天一小查、七天一大查、一月一汇查,危险粮天天查和风雨下雪随时查”的查粮制度,检查中做到“有粮必查、有仓必到、查必彻底”,并做好记录,确保库存粮食安全储存。

5、认真搞好清洁卫生工作,做到仓内面面光,仓外四不留(不留杂草、垃圾、污水、落地粮)。

6、库存的粮食必须根据入库验质、计量凭证及时建立分仓台账和保管专卡等。

7、每批粮食收发结束后,必须如实上报粮食数量、质量等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8、保管期间要广泛采用“三低”(低温、低氧、低药剂量)、机械通风、粮情电子检测、环流熏蒸等科学保粮技术,延缓粮食品质陈化,降低损耗。

粮油公司规章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分公司食堂的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用餐环境,保证膳食卫生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食堂开放对象xx公司的在职员工,暂不对外服务。

第二章:食堂主管工作职责

第三条:负责带领厨工遵守食堂管理制度,执行食品卫生制度,端正服务态度,保证服务质量,把具体工作安排落实到个人。

第四条:负责对食物的质量验收、数量复核、价格监督和食物保管。

第五条:负责每天收集开饭的员工人数,有计划安排采购,尽量使食物不余不欠。

第六条:负责每天及时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第七条:负责每日公布当天的食物采购价格和数量。

第八条:负责食堂的成本核算,提高饭菜质量,防止过度亏盈。

第九条:负责每月汇总员工伙食费,每月5日前报分公司财务在工资中扣回。

第十条:负责督促厨工搞好清洁卫生,做好消毒工作,定期提醒厨工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负责安全、消防管理,做好防火、防毒、防盗、防鼠、防虫、防变质等工作。

第十二条:负责每月组织餐具用具清仓盘点工作,追究不正常损坏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负责定期向膳食管理小组汇报食堂工作及收支情况。

第十四条:负责收集、保存食堂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负责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厨工守则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分公司各项规定,穿着整洁,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洗头,不随地吐痰。

第十七条: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工作时不准吸烟,安全操作,排除消防安全隐患,熟练消防器材使用,发生火灾马上扑灭,并及时报告。

第十九条:餐具要清洗干净,煮沸开水消毒,整理后有规律地摆放。

第二十条:严格按照开饭人数和伙食标准精打细算,尽量做到色香味美,品种多样。

第二十一条:食物在整个烹食过程必须清洗干净,蔬菜至少清洗两遍,严格按照食物卫生要求去处理,防止食物中毒,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第二十二条:每天一清理,每周一大扫除,确保食堂环境卫生。

第二十三条:所有需要购买的厨房用品都必须呈报食堂主管,报由办公室指定人员采购。

第二十四条:采购食物,以物美价廉为原则,配合有关人员对食物质量、数量和价格的审查,对不合格食物,拒收并按规定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第二十五条:按规定标准登记好员工伙食费,交由主管办理垫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妥善保管餐具,未经许可,不能让任何人将餐具拿走供私人使用。

第二十七条:每日必须对餐具进行一次清点,除正常损耗外,如有数量不足,及时查明原因和向主管汇报。

第四章:员工用餐公约

第二十八条:需要就餐的员工,须在当天上午8时15分前完成用餐登记,登记而不食用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九条:按食堂开放时间进餐,食堂开放时间如下:中餐:12:0012:50晚餐17:1518:30,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规定时间为准。

第三十条:员工打饭打菜要排队,接受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互相礼让,不插队,无特殊情况一人不要打多份。

第三十一条:提倡文明用餐,要有良好姿态,在食堂内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高声喧哗,不故意撞击餐具妨碍他人用餐。

第三十二条:提倡省俭节约,杜绝浪费,用餐完毕各自整理桌面,果核骨肋,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应倒置指定桶内。

第三十三条:爱护公物,餐具仅限食堂内使用,用餐完毕应把餐具放到指定位置。

第三十四条:员工加班如错过食堂开放时间,所在部门须提前通知厨房,否则,造成用餐不便由所在部门自行解决。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从xx年x月x日起试行,未尽事宜,按分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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