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安全培训的通知12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需要用到通知的情形越来越多,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你知道通知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培训的通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培训的通知 篇1
各分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县安监局20xx年4号便函通知要求,全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今后公司所有新招人员和在职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具体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如下:
一、安全培训有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有关规定: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二、公司安全培训规定
1、从业人员培训要求,除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所有在职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1)首批对矿山从业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第二批对选矿车间及附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第三批对持有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及有关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公司要对本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分工种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各分公司要密切配合、组织好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4、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1)第一次安全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重新培训,重新培训的费用自理,不付培训工资;第二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再次参加县安监局安全培训;第三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凡发现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要追究所在单位各级领导责任。
(3)各级管理部门要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有无证上岗者,首先责令停止作业,对无证上岗者立即开除,并追查具体安排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4)各单位新招从业人员,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制度。若发现一人未经培训上岗,对批准签字和安排负责人扣除一个月工资,两人以上给予降级处分。
(5)各分公司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公司内部新招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重新上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术操作能力,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6)加强从业人员持证管理,建立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矿长资格证人员的台帐,并保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7)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各种持证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
(8)经常检查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做到无证不准上岗。
特此通知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培训的通知 篇2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全面把握《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内容,正确认识《食品安全法》与其他现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关系,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准备,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我院定于20xx年6月xx-19日举办1期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水产)厅(局、委、办)及市、县负责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食品安全法》新修订内容解读及实施要求;
2、《食品安全法》与现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衔接与协调;
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4、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与司法实践问题。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6月xx-19日,xx日报到。
地点:北京,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共农业部党校)。
四、培训方式及师资
培训采用专题讲授与互动式、案例式教学方式,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食药监总局、卫计委、农业部及相关单位领导和专家授课,并现场答疑。
五、培训收费及证书
培训及食宿费2200元/人,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可以采取现金、刷卡或汇款缴费,汇款务必备注刘怀查收。
六、报名联系方式
参训人员请于6月10前将报名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并与报到当日至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崇学大厦B座前台报到。
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20xx年5月12日
安全培训的通知 篇3
各单位:
为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的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消除火灾隐患、应对火灾的整体能力,定于1月9日下午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xx年1月9日下午15:30
二、培训地点
xx路校区学术会议中心二楼报告厅
三、培训主讲
合肥市公安消防支队
四、培训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
2、单位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
3、消防设施及使用方法;
4、初期火灾扑救及逃生自救常识;
5、其他消防安全基础知识。
五、参训人员
各教学实体、物业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含各食堂)、能源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幼儿园、校医院、出版社、附属中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相关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项目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各楼宇物业管理及值班人员。
六、培训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是加强消防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保护学校和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提高消防技能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全体教职员工要重视消防工作、了解消防知识、消防火灾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2、精心组织,确保效果。请参训各单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20xx年1月8日前报保卫办公室消防管理科,并认真组织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无故不得缺席,确保培训效果。
通知人:
日期:
安全培训的通知 篇4
公司属各单位:
为响应政府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我司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同时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消除安全和火灾隐患,现定于20xx年xx月xx日上午在江北站培训室,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知识培训,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准时参加。
一、培训时间:20xx年xx月xx日上午9:00开始。
二、培训地点:xx公司xxx培训室。
三、培训主讲:五进消防中心、集团生产安全中心。
四、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了解火灾隐患,提高警惕,预防事故。
五、培训内容:消防安全知识讲解。
六、培训对象:各站安全管理员、修理班班长、机修班班长、汽修班班长。
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培训的通知 篇5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我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各校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xx年11月30日(周三)下午14:00-17:00。
2、地点:江苏省武进职业教育中心校内,武进教育大厦西侧二楼报告厅。
二、参加对象
1、各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分管校(园)长和食堂负责人;
2、新市民小学食品安全工作分管校长和食堂负责人;
3、各民办简易园园长。
三、相关要求
1、本次会议内容非常重要,希各校(园)妥善安排好工作,派员准时参加培训(新市民小学由各中心小学负责通知)。
2、各类参加对象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
3、下午13:50前完成签到工校。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xx年11月28日
安全培训的通知 篇6
各区、市人民政府、保税港区、高新区管委会安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青企业,市直企业:
春节过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将陆续复工。为切实加强节后安全生产工作,增强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良好开局,从源头上消除各种隐患,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春节后复工的安全培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抓好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春节后各生产经营单位逐步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由于节后人员普遍存在松懈情绪,安全生产意识弱化,注意力不集中,容易发生意外。一些设施、设备停产后重新启动,容易出现机械故障。新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或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极易发生生产事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复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抓好节后从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新职工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切实加强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领导
各区、市政府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节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本行业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对本系统、本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节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加强各区市相关行业领域重点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组织的指导和协调。
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所有新上岗、调岗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重点围绕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施工现场紧急避险逃生与急救常识、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健全培训档案,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切实加强对企业复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和持证上岗规定,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范意识。对不同层次从业人员制定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内容,严禁教育培训不切实际和"走过场"。
(二)要加强领导,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把新职工上岗前安全培训工作作为近期安全生产的重点和基础来抓。在抓好宣传、发动、组织的同时,要强化对所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指导,督促企业做到招收一个培训一个,招收一批培训一批,确保新职工安全培训率达到100%。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要依法加强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未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企业及其负责人,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未组织开展辖区内、系统内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对未按规定开展新职工安全培训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
安全培训的通知 篇7
台属各单位:
为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技能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台定于12月2日下午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2月2日(星期五)下午3时
二、培训地点及内容
1、听消防知识课(四楼多功能厅);
2、消防器材实际操作(球场)。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12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参加培训的'名单报台办公室李文斌同志。(各单位应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培训的人员特别是新入职员工参训,名额见附件)
2、参训人员按时到四楼多功能厅听消防知识课。
3、12月2日下午球场不得停放车辆。
通知人:
日期:
安全培训的通知 篇8
各中心、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增强各部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消防基本知识,促进消防“四个能力”建设,根据公司安排,对公司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共二天):
6月16日下午14:00—18:00
6月17日下午14:00—18:00
二、培训地点:食堂三楼1号培训室。
三、参加培训人员:
1、各中心、部室主管安全的`负责人和安全员必须参加;
2、各中心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参加:协力10人,铸造10人,冶炼20人,能动10人,烧结和原料10人,保卫科10人,物资科库房2人,后勤3人;
3、欢迎其他人员自由参加;
4、具体参加人员名单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并于6月16日上午10:00前报人事后勤科。
四、培训内容:
消防安全基本知识、初期火灾扑救技能、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等。
五、培训要求:
1、各中心、部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培训人员提前到会场签到。
2、培训过程将纳入人事考勤,不得缺席、迟到或早退,违者按每人每次100元进行考核。因事不能参加的人员请以书面形式上交请假条说明不能参加的原因,并找相关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后勤科。
3、请参训人员自带纸、笔。
人事后勤科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培训的通知 篇9
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委、办、局、人民团体:
为保障全市公务车辆日常工作行车安全,提高驾驶员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专业技能为目的,我市将一场举办公务用车驾驶员安全培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参训范围:各乡镇党委、政府(管委),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委、办、局、人民团体所有公车驾驶员。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车辆安全驾驶技能及安全驾驶理念、安全驾驶习惯培训;观看事故录像,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等内容。
培训方法:采取由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培训和各单位组织自学相结合的方法。
培训时间:公务用车驾驶员安全技能培训时间:XX年XX月XX日,上午9:30分。
培训地点:市政综合大楼一楼报告厅。
因单位主要领导公务出差外,各单位所有公务车辆指定驾驶员全部参加培训,对无故逃避培训的单位全市通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
A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XX年XX月XX日
安全培训的通知 篇10
台属各单位:
为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技能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台定于12月2日下午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2月2日(星期五)下午3时
二、培训地点及内容
1、听消防知识课(四楼多功能厅);
2、消防器材实际操作(球场)。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12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参加培训的`名单报台办公室李文斌同志。(各单位应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培训的人员特别是新入职员工参训,名额见附件)
2、参训人员按时到四楼多功能厅听消防知识课。
3、12月2日下午球场不得停放车辆。
潮州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二OXX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安全培训的通知 篇1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全面把握《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内容,正确认识《食品安全法》与其他现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关系,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实施准备,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我院定于20xx年6月xx-19日举办1期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畜牧兽医、水产)厅(局、委、办)及市、县负责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食品安全法》新修订内容解读及实施要求;
2、《食品安全法》与现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衔接与协调;
3、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4、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与司法实践问题。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6月xx-19日,xx日报到。
地点:北京,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中共农业部党校)。
四、培训方式及师资
培训采用专题讲授与互动式、案例式教学方式,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食药监总局、卫计委、农业部及相关单位领导和专家授课,并现场答疑。
五、培训收费及证书
培训及食宿费2200元/人,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可以采取现金、刷卡或汇款缴费,汇款务必备注刘怀查收。
六、报名联系方式
参训人员请于6月10前将报名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并与报到当日至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崇学大厦B座前台报到。
通知人:
日期:
安全培训的通知 篇12
台属各单位:
为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技能和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台定于12月2日下午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2月2日(星期五)下午3时
二、培训地点及内容
1、听消防知识课(四楼多功能厅);
2、消防器材实际操作(球场)。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12月1日下午下班前将参加培训的名单报台办公室李文斌同志。(各单位应优先安排未参加过培训的人员特别是新入职员工参训,名额见附件)
2、参训人员按时到四楼多功能厅听消防知识课。
3、12月2日下午球场不得停放车辆。
xx广播电视台办公室
二Oxx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