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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整治方案汇编

2023-08-17 11:59:18 道路整治方案 道路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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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整治方案【篇1】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数量急剧增加,上下学时段学生接送车辆与日俱增,每到上下学时间(尤其是早晨到校、下午放学时),学校门口的交通拥堵问题日益凸显,影响着附近市民的出行,也给三小师生的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为此,我校制定以下整改方案,解决校门口上下学高峰期交通拥堵问题和排除交通安全隐患:

一、成立校门口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整改领导小组

1.建立临河三小校门口交通秩序整改领导小组,由杨百凌校长任组长,贺明月、曹金虎副校长为副组长,组员为贺俊雯、贾永全、辛兵、张建中、王维、许学东老师,专门协调处理校门口放学高峰交通拥堵事宜和学生交通安全事项。

2.组建由门卫、教师、学生、家长等组成的志愿者队伍,有序安排执勤,配合校门口交通安全管理。

二、加强宣传教育

1.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通过专题讲座、黑板报、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规范学生交通行为。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规范、矫正家长在大门口接送学生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2.最主要的是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方式告知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妨碍交通畅通严禁乱停、乱放车辆,不在校门口50米内停放自己的交通工具。及时印发“告家长书”,将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治堵的有关举措要求及时地告知家长。在家长会上,对有关的方案对家长做解释说明,争取家长的支持配合。平时,借助学生的教育劝导,对家长的交通行为施加良性的影响。

3.充分利用告示警示牌的宣传作用,校门口车辆行使、停靠规范要借助告示牌告知车主,如“接送车辆即送即走,违法停放将被拖离”、“机动车不得随意停放、随意调头,非机动车不得乱停乱放”等。并在定时开放的大门口放置醒目的提醒牌。

三、具体整改措施

学校目前有两个大门开放,上下学高峰时段,学生、教师都由该门出,出行安全存在隐患,也造成了育红西街的拥堵。为切实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学校将加强内部管理,实行值班人员护岗、专门人员疏导、接送车辆登记、人群分流等具体措施,切实扭转校门口交通拥堵的不良局面。

1.严格执行值班领导护岗制度。要求当日值班人员两人,在上下学期间务必到岗到位,到校门口指定位置组织学生在特定位置排队等候,间歇性的护导学生过马路。这样既保证了学生过马路时的安全,又有计划的舒缓了校门口过往车辆的拥堵程度。

2.派出专人,有针对性的对校门口交通秩序进行疏导。学校专门安排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曹金虎、安全办主任贾永全,每日在学生早晨到校时(最拥堵时)值守校门口南侧拥堵马路,负责疏导过往车辆,引导学生有序排队过马路。

3.实行接送车辆登记、通报制度。学校将对学生接送车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及时将在校门口乱停的接送车辆在校内进行通报。

4.实行放学人群分流机制。针对学校目前校门出行压力大的现状,学校将实行分段分期放学策略,1-2年级提前10-15分钟放学。

5.在学校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望能得到交警、城管等有关部门的协助和指导。在上下学时段,期望相关部门尽快设立“交警助学岗”;期望城管部门能够对育红西街(特别是上下学时的三小大门口周围)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有效管理。

四、整改效果

通过一周的整改和努力,临河三小大门口在上下学交通高峰时段,交通秩序井然、管理效果明显。已彻底扭转了交通拥堵的不利局面。

道路整治方案【篇2】

为切实保障全县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下学交通安全,预防涉及学生交通安全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信政办明电[20XX]22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以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为目标,坚持“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原则,严查严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落实、管理规范、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遏制,杜绝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安全性能不良及报废车辆、非客运车辆作为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校车驾驶人、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及其它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20XX年12月20日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教体、公安、交通、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对全县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集中整治。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停用;不具备驾驶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资质的驾驶员要坚决停用;有交通违法记录的,要坚决处罚;对“黑校车”,要坚决依法取缔。

(二)强化学生出行的日常监管。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准确掌握各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时间以及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时间、行驶路线、载员等基本情况;要随时检查接送学生车辆是否有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对有违法行为的车辆和驾驶人,要坚决依法从重处罚。各学校、幼儿园要定期组织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安全技术检验,及时保养和维修车辆,保障车辆安全性能完好。坚决杜绝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带病”上路。

(三)规范校车台帐管理。有校车的学校和幼儿园必须建立校车日志,对每天出行前的检查情况、行驶情况、检查检测情况、维护维修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教体局要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并作好分析,促进校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常规化。

(四)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1、教育部门要认真履行校车安全主管部门的职责,排查所有接送学生车辆,并将排查出的非法营运车辆及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通报给公安交警部门。同时,认真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逐车逐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详细掌握辖区内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位置、学生数量分布和校车需求等情况;配合交通部门做好接送学生车辆行驶路线及站点的确定和设置工作;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档案;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作为考核评价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之一,明确规定校长、班主任职责;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汇总分析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信息,向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联席会议提出工作建议。

2、公安部门负责全面掌握辖区内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基本情况;建立定期排查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制度;依法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拼装车、改装车、报废车及各种安全防护不到位的车辆;负责校车车体外观标识喷涂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驾驶人审验及安全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把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作为交通安全宣传“五进”的重点单位;在冰、雪、雾等恶劣的天气条件下要增派警力,全力维护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秩序。

3、交通部门负责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道路经营许可,严把道路运输准入关,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营运的校车,打击黑车非法运送学生;对接送学生车辆经过的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修,确保通行安全;合理设置各种安全设施和警示标识,消除学生行路安全隐患。

4、安监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把学生安全出行管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对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进行责任追究。

5、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施《固始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上下学出行安全问题。要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长是本乡镇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担当起此项工作的领导职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加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乡镇、部门也要成立相关领导小组,切实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确保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的交通安全。

(二)提高认识,密切配合。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结合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活动,深入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严把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资格准入关,严厉打击无资质车辆和无资质驾驶校车人员从事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部门要以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为载体,以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和家长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不坐非法营运车辆,不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同时,要建立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加强校车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强化检查,狠抓落实。县政府将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责任制不落实、失职失察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道路整治方案【篇3】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省市县委统一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增强安全发展的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秋冬季节交通事故规律特点,以集中治理农村交通秩序、整改风险隐患路段、严管重点车辆、打击突出违法、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为重点,用最严措施、最大力度排查治理各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通过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使农村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有效治理,“三超一疲劳”等十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重点车辆源头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努力为全镇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主要措施

(一)集中治理农村交通秩序。

1、严厉打击农村公路“两违”行为。镇派出所、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积极配合县交警部门和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力量向农村道路延伸,以农村面包车、客运班车和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为重点车辆,以早5时至8时、晚17时至20时为重点时段,严厉打击农村面包车、客运班车、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超员和违法载人行为,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各行政村要安排专人负责统计辖区内种粮大户、用工多的企业,对需要运送农民外出务工又无运输工具的,上报镇交通管理协调解决车辆,杜绝农民乘坐农用车、拖拉机外出务工。各村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责任,以通往农村田地、养殖场、厂区工地的主要通道为重点道路,落实镇干部、村干部包农户、包地块包保责任制,劝导和制止农村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要落实好部门监管责任,定期深入各村对拖拉机、农业机械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和驾驶技能培训。(责任部门:各行政村、派出所、农机站)

2、清理整顿农村“四无”车辆。要深入开展农村摩托车、农机用车、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摸底排查,清理整顿无牌、无证、无保险、无检验合格标志的“四无”车辆。镇派出所、农机站、各行政村要加大排查管控力度,坚决防止“四无”车辆上路行驶。镇农机站要积极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对符合机动车登记条件的拖拉机,办理车辆落籍和驾驶证业务。对不符合落籍条件的,上报镇派出所配合人寿保险公司办理机动车保险业务,实行保险编码管理,减少“四无”车辆存量。(责任部门:镇派出所、农机站、各行政村)

3、开展农机车辆违法整治。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联合执法,要加强农村集市等场所无牌无证农用车、拖拉机违法上路、违法载人治理,重点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不按时年检、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镇交通管理站、派出所、各行政村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为农机车辆粘贴反光膜行动,提高拖拉机、农业机械和三轮车夜间行车安全性。(责任部门:镇交通管理站、派出所、农机站、各行政村)

4、大力解决农村交通管理力量薄弱问题。加快建立政府牵头、群防群治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治理格局,彻底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根本性问题。镇设立交通安全工作站在交通管理站,由交通管理站、农机站、派出所分工协作,各行政村要设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并安排人员负责交通管理和交通劝导,切实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由乡镇主抓,村委会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各村委会交通安全劝导站,组成人员名单于10月30日前报镇交通站办公室备案。(责任部门:各行政村)

(二)排查整治风险隐患路段。

5、强化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由镇交通管理站牵头,派出所配合,以隧道、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农村公路和城乡结合部道路为重点,集中排查风险隐患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明确风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措施、部门、责任、资金、时限,确保当年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当年整改完毕。镇政府要加强农村集市管理,每逢农村集市等关键时间,要安排专人与交警一起,共同维护好集市交通秩序。(责任部门:镇政府、交通管理站、派出所)

6、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交通办要综合治理交通流量较大、事故多发的穿村过镇路段,优化交通组织,科学渠化设计,完善标志标线、机非隔离、人行横道等设施。深化“四好农村路”建设,在农村平交路口增设减速带和停车让行标志。加强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段防撞护栏建设。增设国省干线中央隔离设施,整治路侧违规开口问题。(责任部门:交通管理站、派出所)

7、完善公路限速管理。交通管理站配合县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公路限速地毯式排查,进行科学论证,解决部分路段限速不合理、限速标志缺失等问题。(责任部门:交通管理站)

(三)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监管。

8、提升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六率”。交通管理站、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县交通、交警部门,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落实运输企业档案化管理制度,把行政管理监督责任、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每家运输企业、每台重点车辆、每名重点驾驶人。要配合县交通部门要集中清理整顿县外“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长期违规在我镇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派出所要加强重点车辆“两率”工作,实现“两客一危”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均达到99%以上,重型货车检验率、报废率达到95%以上、违法处理率达到98%以上,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达到99%以上的目标。(责任部门:交通管理站、派出所)

9、健全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机制。治理货车非法改装,查处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维修企业、货运企业和非法改装“黑窝点”,建立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问题定期检查长效机制。要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警部门对违规违法行为建立联合监管、联合处罚工作机制。(责任部门:派出所)

(四)深化严重交通违法整治。

10、严查严处“十类”突出违法行为。派出所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以国省干线和农村道路为重点,严厉打击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醉驾、闯红灯、假牌套牌、驾驶拼装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无证驾驶、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十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严查“两客一危一货一校"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十类重点违法行为处罚量同比增加10%。(责任部门:派出所)

11、加大路面巡逻频次。启动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最大限度将警力铺向路面,牢牢守住主干公路关键节点。加强国省干线重点路段巡逻管控,路面巡逻和视频巡逻相结合,增加巡逻频次和密度,提升路面见警率、管事率。(责任部门:派出所)

12、加大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乡派出所要加大执法力度,县交通部门要加强与县交警部门的紧密配合,进一步深化联合执强力整治“百吨王”。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落实“一超四罚”措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责任部门:派出所)

13、深化危化品运输交通秩序整治。派出所要精准研判分析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的规律特点,实行定点执勤和动态巡逻相结合的执法方式,加强对主要国省干道以及危化品生产、销售、仓储企业周边道路的巡逻检查。严格落实危化品运输车辆“七必查”措施,对超载、疲劳驾驶、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在严格落实罚款、记分处罚的同时,将案件线索移交治安部门,由治安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化品运输企业从严处罚,并抄告源头管理单位强化监管。(责任部门:派出所)

(五)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监管。

14、开展运输企业源头大检查。镇应急办、交通管理站、派出所等部门要加强配合,不定期对“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开展深度检查,重点检查动态监控、车辆例检、维护保养和驾驶员安全教育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风险的企业一律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违法违规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落实运输企业“红黑榜”制度,对零违法、零事故的优良企业进行通报表扬,对车均违法多、事故频发的高风险企业进行曝光、约谈、联合惩戒。(责任部门:镇应急办、交通管理站、派出所)

15、整治“两客一危”车辆挂靠经营问题。派出所、交通管理站要积极配合县交通部门全面整治以政府招商名义等形式挂靠的空壳运输企业,依法取缔一批“两客一危”挂靠企业。2020年底前,配合县交警部门完成逾期未报废旅游客车、逾期未检验旅游客车、逾期未报废“营转非”大客车、逾期未检验“营转非”大客车隐患全部清零任务。(责任部门:派出所、交通管理站)

(六)开展交通安全集中宣传。

16、公开曝光交通安全隐患。充分利用LED屏、村微信群开展“大曝光”活动,向社会公开曝光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通过舆论关注、信用惩戒等措施倒逼整改。镇应急办要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集中约谈教育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各行政村要加强对农村群众特别是“一老一小”两个群体等重点人群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宣传道路“打场晒粮”危害性,依法查处堆物作业、乱停滥放、牲畜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责任部门:派出所、交通管理站、应急办、各行政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部署。各行政村、站办所务必把交通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将交通安全纳入全乡经济发展规划一并研究部署,努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交通治理新格局,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准确把握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提升事故预防工作敏感性,加强工作谋划和组织推进,化解事故风险,消除事故隐患。

(二)细化责任,抓好落实。各行政村、站办所务必强化责任担当,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班子成员要各负其责、划片包干。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强化督导,防止空转。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镇政府将抽调人员开展督导检查,每月至少开展1次明查暗访,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镇政府将坚决问责。

(四)协同共治,形成合力。派出所、交通管理站、应急办、农业农村办公室等部门,要在交通安全委员会机制下,按照职能分工主动作为,围绕隐患路段排查整治、完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两客一危”车辆管理、驾培机构管理、农村交通安全劝导、校车安全管理、治理非法改装等重点任务,加强联动协作,相互贯通,形成合力,从根源上消除事故隐患。

道路整治方案【篇4】

为认真落实省厅道路运输局《关于印发〈全省道路运输行业迎国庆保全运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庆祝建国60周年和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在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开展迎国庆、保全运综合整治(以下简称“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迎国庆、保全运”为主线,以推进道路运输“四化”管理为总抓手,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安全、畅通、规范、文明、稳定“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提升道路运输行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上下联动,齐心协力,为建国6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十一届全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

工作目标:通过综合整治,实现“两个展示、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即充分展示道路运输“三个服务”能力和“四化”建设成果,确保重点保障阶段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运输市场秩序事件、服务质量事件、道路运输保障事件、影响和谐稳定事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迎国庆保全运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市局道路运输处成立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处长王兆良同志任组长,副处长李延忠、范志刚、姜玉柱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处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整治工作步骤:

道路运输行业综合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4月至5月10日前)。各级各单位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验收标准》,集中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8月31日)。各级各单位要集中专门人员全面排查问题和隐患,狠抓整改,全面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9月5日前,由各县(市)运管机构、处机关各科室、运输企业组织自查,形成自查报告,9月20日前,省厅道路运输局根据省厅统一安排,组织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

第四阶段为重点保障阶段(9月20日至10月31日)。各单位要加强值班,配合联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保持综合整治效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治内容

(一)运输市场整治

重点整治客运、危险品运输和已纳入交通部门管理的出租、公交客运等违法经营行为。

1.严格经营许可,加强经营资质动态管理。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的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一律不予许可,坚决不准进入运输市场。结合年审、年检,对不合格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坚决收回其经营许可证件,责令其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2.规范经营行为。落实好《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山东省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山东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做好客货运输企业、维修企业、驾驶培训学校的质量信誉考核和营运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加强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按时发布企业质量信誉等级信息。

3.组织好打击“黑车”专项治理活动。按照省厅道路运输局要求,认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严厉打击黑户、黑车、黑班、黑线、黑站等运输市场“五黑”,严厉查处欺行霸市、超范围、超类别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

4.加强出租车、公交车管理。对已纳入交通部门管理的出租车、公交车,加大管理、服务、形象、稳定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提升管理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以上整治,由市局道路运输处办公室、安技科、客运科、货运科、出租科、维修科、驾培科、各县(市)运管机构负责。

(二)道路运输企业整治

1、道路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重点整治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一岗双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分管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对分管工作安全生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落实;安全营运的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安全生产投入的落实,按规定配备配齐安全管理设备设施;企业按规定取得合法的经营、安全及有关证照;从业人员、车辆的资质符合国家规定,取得合法有效的相应从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安全自检自查、整改记录齐全;建立并落实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订并落实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演练;落实“四不放过”的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如实上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杜绝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现象等。

2、全面整治审查企业经营资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辖区内道路客、货运输企业、旅游客运企业及危险品运输企业的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责任制、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健全,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必须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加强客运运行安全整治,完善安全保障机制。

一是严格营运车辆驾驶员驾驶时间整治。省内客运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车,严禁夜间22时至次日5时前始发,并在当日24时前结束载客运行任务。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运班车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必须有两名驾驶员在安全卡上签名有效;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保证驾驶员的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24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对于途经三级以下(含三级)的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路段,严禁夜间运营,凡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限期整改。

二是加强包车管理。办理包车手续,必须严格审查经营资质、车辆技术状况和驾驶员的从业资格,一次签发一次包车牌,并签订安全责任书方可运行。学生和民工包车运输必须由三级及以上专业运输企业承担,包车两辆以上的要派安全人员跟车指导,对开行山区景点的旅游定线客车、包车要加强监管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措施。

三是加强对旅游客运企业的整治力度,切实加强对旅游客车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经营条件或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旅游客运企业,要坚决取缔。严禁驾乘人员私自承揽客源。严禁旅游客车异地经营。

以上整治,由局道路运输处办公室、安技科、客运科、货运科、出租科、维修科、驾培科、各县(市)运管机构、相关运输企业负责。

(三)从业人员管理整治

1、各级运管机构要对本辖区内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进行彻底清查,对运输企业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装卸人员、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要对融资车辆的驾驶人员的从业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健全从业人员档案,对使用失效、伪造从业资格证从事营运的驾驶员要严肃处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要责成有关企业予以清退。

2、运输企业应坚持“谁录(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在新录(聘)用营运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操作人员时,要认真核对其所持有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的合法性,经岗前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建立健全“警告”、“黑名单”、“行政处罚”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对超载、超速行驶且屡教不改的驾驶员,取消其从业资格。要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员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以上整治,由局道路运输处客运科、货运科、出租科、驾培科、各县(市)运管机构、相关运输企业负责。

(四)运输车辆管理整治

严格营运车辆技术标准和车辆技术管理整治,对营运车辆定期维护、检测,确保营运车辆技术性能必须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载质量必须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并对车辆投保法定保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等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客运车辆技术等级和客车等级符合相关要求。制动、转向系统及灯光、喇叭、刮水器等安全部件齐全有效,各部连接装置牢固可靠,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轮胎。前轮必须使用同厂牌、同规格、同层级、同花纹的轮胎,前胎胎冠花纹深度磨损后不低于3.2mm,后胎不低于1mm,门窗、座椅等应符合使用要求,地板坚固,密封良好,应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和救生设备,摆放位置应方便易取。

2、货运车辆应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安装反光标志。对车辆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载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坚决清理,退出运输市场。

3、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按要求悬挂危险货物运输标志,技术等级必须为一级,罐体车辆的罐体必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出具报告并在有效期内,必须随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有效的应急处置器材,必须携带与其运输危险物品相符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

营运车辆要严格出入库检验合格证制度,重点安全部位严格检查并做好记录。不符合技术标准的车辆,不允许参加营运,凡没有按期进行二级维护而营运的车辆应按规定予以处理。

4、运输企业必须按规定建立gps监控系统,负责对本公司车辆运行实行动态监控,提醒驾驶员安全行驶,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没有建立gps监控系统的或已建立但未对所属车辆运行情况实时监控的,应立即整改。对按规定须安装使用gps监控车载终端的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而无故不安装的一律不准其参加营运。

以上整治,由局道路运输处客运科、货运科、出租科、维修科、各县(市)运管机构、相关运输企业负责。

(五)汽车客运站整治

全面整治核查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切实把好汽车客运站源头监督关。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规定,抓好奥运安保工作长效措施的贯彻落实。

一是落实驻站管理制度,履行好源头监管职责。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驻站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管,实施有效监督,及时抽查车站的发车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二是进一步落实省厅有关规定,健全和落实客运站安全管理制度,配备足够的安全检查人员,充分利用已配备的安检设备,“人防”“机防”相结合,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责任、细化检查措施,加强查检力度。落实驾乘人员途中上车旅客的“三品”检查职责,确保“三品”不进站、不上车。配齐配全车站消防设施设备,健全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应对。

三是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二级以上客运站实行封闭发车,做到停车区、发车区和候车室“三封闭”,人、车分离,严防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暂无法改造的车站要采取软隔离的方式进行有效封闭。

四是认真落实报班制度、《客运班车安全卡》制度、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和进出站检查制度,认真检查驾驶员、车辆的有效证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从业人员和进站车辆符合运行要求,严防不合格人员、车辆出站运营。

五是严格执行省交通厅、省物价局汽车客运价格和客运站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严禁汽车客运站擅自提高票价,对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要严肃处理。

以上整治,由局道路运输处安技科、客运科、各县(市)运管机构、相关运输企业负责。

(六)服务质量整治

1、服务设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客运车辆要增加服务设施,改善服务条件,完善服务措施,确保场站、车辆等场所服务设施齐全有效,站容站貌、车容车貌洁净美观。

2、服务环境。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增强服务意识,积极推行“三优”、“三化”(即:服务规范化、过程程序化、质量标准化和争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目标管理,营造温馨、文明的服务氛围。

3、出行服务。向社会公布服务和监督电话,通过各种媒体,为广大旅客、道路运输经营者及时提供运力、班线时刻、售票、天气、路况等出行信息;特别在突发恶劣天气或实施交通管制时,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可变情报板,提供准确及时的出行服务信息。

4、执法、从业人员。加强对运政执法人员,客运站服务人员,驾乘人员等交通执法、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文明用语、仪容仪表,提高操作技能。广泛开展以“迎国庆、保全运”为主题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全市道路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运政执法人员要做到着装整齐、风纪严整、文明执法、服务优质,充分展现交通职工良好的精神风貌。

以上整治,由局道路运输处办公室、安技科、客运科、货运科、出租科、维修科、驾培科、各县(市)运管机构、相关运输企业负责。

(七)行业稳定工作

1、来信来访。完善信访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防止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2、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对可能引发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进行全方位排查,逐一登记、建立台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特别是严防国庆节和全运会期间发生进京和到省上访事件。

3、重点人员。对重点人员逐一落实管控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现苗头及时处置,严防破坏、进京滋事等行为发生。

4、不稳定因素。10月底前,慎重出台涉及行业管理、运输业户利益调整方面的政策措施。密切关注金融危机、机构改革、费税改革等方面可能引发的行业不安全、不稳定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防范。

5、安全保卫。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切实加强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安全保卫、值班巡逻、消防管理、安全检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以上整治,由局道路运输处办公室、安技科、财务科、客运科、货运科、出租科、维修科、驾培科、各县(市)运管机构、相关运输企业负责。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做好“迎国庆、保全运”综合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认识道路运输行业在“迎国庆、保全运”工作中的所肩负的重大责任,各级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稳定“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面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严峻性和复杂性的形势,彻底克服麻痹松懈和畏难发愁情绪,把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道路运输系统第一位的中心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实行一岗双责,建立责任体系,强化各项措施,举全行业之力,全力抓紧、抓实、抓好综合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从严整治。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运输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办事机构。根据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具体负责道路运输综合整治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教育与综合整治、出台政策与保持稳定、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综合整治与运输保障、行业行为与政府支持、治标与治本“六个结合”,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建立明晰的责任网络,按照各自职能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到人,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决不放过每一个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每一个企业和业户、每一辆车和设备、每一个场站和站点、每一个岗位和生产环节,把综合整治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国庆和全运会期间道路运输安全生产。

(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在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加强与交通内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必要时加强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加强宣传,畅通信息。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电子显示屏、标语、告示牌等多种方式,在汽车客货运站场、运政服务大厅等重要场所,广泛宣传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典型事例,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和宣传工作,每月24日前向市局道路运输处安委会办公室报送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随时报告工作信息。

附件:1、迎国庆保全运道路运输综合整治组织机构表

2、迎国庆保全运道路运输综合整治情况统计表

3、迎国庆保全运道路运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

道路整治方案【篇5】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道路客运行业文明建设为主线。以规范道路客运市场运行秩序为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为期百天的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以提高道路客运服务质量为核心。

以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推动道路客运市场安全稳定科学发展。

二、总体目标

该县客运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村客运经营服务行为明显规范,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公路客运服务质量显著提高。

城市公交运营秩序和乘车环境明显好转,出租客“打车难”等问题明显缓解,汽车客运站服务环境明显改观。

三、整治重点

一)班线客运整治重点。一是整治客运班车不按核定线路、班次经营。串线及私制线路牌的行为;二是整顿倒卖旅客、倾倒旅客、宰杀旅客、哄抬票价、垄断线路、干扰其他经营者合法经营的行为;三是整治客车超载、超载、超速;四是坚决打击擅自停业、停运、聚众、阻碍交通等违法行为。

二)农村客运整治重点。一是整顿无证经营和使用报废客车、客货两用车、私家车、农用车、改装车等;二是整顿压价、恶性竞争、屠宰、倾销、倾销顾客行为;三是整治超载、超载、客货混装现象;四是整治城乡结合部和乡镇换乘公交车、抢购车等非法营运车辆。

三)城市公交客运整治重点。一是整顿无序竞争,私自转让、分解线路经营权,将车辆所有权与线路经营权、关联经营分开;二是整顿闯红灯、生病、强行超车等行为;三是对违反业务约定、不按时运行、不向车站报告、不在车站停车的行为进行整改;四是整治汽车外观脏乱、服务人员服务态度恶劣等问题。

四)出租客运整治重点。一是整治无证参与出租车经营。黑车”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二是整治夜间照明不全、闯红灯、乱停乱靠、掉头、超载、上路行驶、随意上下车等行为;三是纠正拒载、甩客、绕道、不张贴收费公示牌、不使用计价器、强行拼装荷载、要价过高等行为。

五)汽车客运站整治重点。一是整治站内发车、待发车区域不明显、发车时间安排不合理、收费标准执行和进站报班不规范以及对“三不进站、**出站”安全生产源头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二是整治客运车辆不进站经营、站外揽客、乱停乱放、车站周边秩序混乱和“黑车”非法营运等问题;三是整改安全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基础档案不全等问题;四是纠正收受无证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证当理由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1) 组织动员阶段: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按照整治活动要求。

将本县车站、医院、宾馆周围以及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作为重点调查区域,召开全县道路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议。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逐一清查摸底,对违法经营的车辆要登记造册,列出黑名单,同时要划定违法经营车辆经常出没的范围和线路,为实施全面整治做好准备。

2) 集中整治阶段:专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经营活动。

以列入黑名单车辆为重点稽查对象,从运管、公安交警、行政执法等部门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整治联合执法队。整治重点区域。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查处的涉及道路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员超员、超速、站外揽客、高速公路停车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按照省交通警察总队、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建立营运客车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抄告共享机制的通知》甘公交50号)要求,及时抄告交通运输部门,全面落实对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

3) 完善服务阶段:不断探索客运管理新模式、新方法。同时借助专项整治活动,根据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症下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针对客运发展的现状,提出了完善客运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的对策。要把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同道路运输管理行业“六十佳”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以“抓服务,保质量,讲诚信”为主要内容的客运服务质量倡议行动,积极倡导“文明诚信、优质服务”客运经营理念,进一步提高客运企业诚信经营和文明服务水平,增强广大客运从业人员的文明意识和服务水平,全力构建“科学规范、健康稳定、诚实守信、服务优质、安全便捷”客运文明服务新形象,大力提高行业文明创建质量。

4) 总结巩固阶段:你有什么好的工作经验。并重点研究完善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对有关部门此次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本文主要总结了改造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存在什么问题。要建立打击非法经营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充分认识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这次整治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三个服务”重点工作来抓,切实抓出成效。要把整治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并将整治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各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领导。强化协作。为了确保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具体负责全县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县**决定成立全县道路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百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管理分局。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道路巡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营造整治工作的良好局面;要明确重点,落实责任,认真梳理和分析本地区道路客运市场存在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秩序。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我们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

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非法经营的危害性,并以张贴、公告、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向社会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抵制违法经营;要公布对各类违法经营的处罚依据,发动合法经营者、群众和有关部门积极参与举报,大造声势,营造良好的**氛围。实行值班制度,确保报告畅通;对各类举报投诉案件要做到受理有记录、督办有记录、查处有记录。

四)统一标准。严罚重处。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对非法经营客运业务的车辆采取措施。

罚款额度最低不少于3000元/辆屡教不改,经调查证据确凿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予以处罚。被扣押两次以上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客运过程中的交通违法行为,由交警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明纪律。依法行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严格、文明、公正执法的要求。

道路整治方案【篇6】

为切实提高道路交通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防范和快速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调高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xxx行署办公厅《转发关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锡署办发【2010】10号)和《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应急救援管理办法的通知》(锡署办发【2010】154号)要求,着力加强道路交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机制建设、装备建设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应急救援队伍在交通事故应急救助和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中的作用,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处置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高效进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

组建xxx公安局交管支队应急救援队伍领导小组

组 长: xxx(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xxx(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管支队支队长)

xxx(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政委)

成 员:xxx(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事故对策指导大队大队长)

xxx(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办公室主任)

xxx(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特勤大队大队长)

xxx(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大队长)

xxx(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速公路管理直属大队大队长)

xxx(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安全宣传大队大队长)

各旗县市(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应急救援队伍分为交通管控疏导组(20人)、信息联络组(10人)、事故处理组(8人)、清障救援组(7人),按照各小组分工,负责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政委朝克图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事故对策指导大队,负责工作协调、信息收集及其他日常工作。

三、预案适用范围

全市范围内发生的以下重特大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均适用本预案。

(一)一次死亡3人(含)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二)运输过程中发生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严重泄露或发生交通事故后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的;

(三)国家重要领导、来访的重要外宾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

(四)客运车辆发生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五)因暴雨、暴雪、沙尘、地震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及其他灾害已经或者可能引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者交通堵塞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通行的;

(六)其他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工作职责:

(一)应急救援队伍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应急处置、救援工作,调度、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处置救援工作;及时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动态。

(二)应急救援队伍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随时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提前预警,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在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发生时,发挥指挥、协调作用,统一安排事件的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及其他主要事项,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交通管控疏导组。交通管控疏导组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特勤大队、秩序大队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协调事故现场事发地点道路交通秩序的指挥疏导和现场周边秩序维护,确保指挥、救援车辆的畅通,以及实施道路交通临时管制、封闭等工作。

2、信息联络组。信息联络组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办公室、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办公室人员组成,协调联系有关部门,负责重特大事故及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的信息收集、事故处置、现场应急救援等信息上报工作。接到重特大交通事故及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后,应立即向总指挥部报告,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及时通知、下达各有关部门。

3、事故处理组。事故处理组由市公安交管支队事故对策指导大队、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人员组成,主要负责配合医疗部门抢救伤者、保护现场、组织救援、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控制交通肇事者、责任认定、善后处理等工作。

4、清障救援组。由市公安交管支队安全宣传大队、事故发生地安全宣传中队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组织事故车辆(载运易燃易爆物品)的施救、清障及事故车辆的拖拽吊运和事故现场的清理,以及事故伤员的抢救运送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提高信息处理效率及事故处理能力。各旗县市区交警大队要制定应急预案,完善110或122接处警系统,加强与医疗、保险、公安消防、交通等有关部门的通讯联系,确保在发生事故后,能迅速赶赴现场。伤员人数发生变化时,事故发生地大队应及时进行补报。

(二)要强化抢救意识和大局意识,统一指挥,各尽其职,协同作战,保证救援工作有效、快捷、有序进行。

(三)完善救援装备,确保有关器材及交通、通讯工作保持性能完好。发生载运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事故时,要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进入现场人员需要穿防护服,佩戴安全防护用具。

(四)全体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协调行动、顾全大局,注意工作方式及群众关系,防止矛盾激化。

(五)出警人员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具有一定现场处置及应变能力,夜间遇有突发事件,参战人员一律着反光背心,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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