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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管理自查报告12篇

2024-06-24 08:21:27 许可证管理自查报告

【#实用文# #许可证管理自查报告12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报告的适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经营许可证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许可证管理自查报告 篇1

一、法定依据

(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20xx年1月4日)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应当重新审查发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20xx年8月9日)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最迟不少于45个工作日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换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四川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管理办法》(川食药监发〔20xx〕57号)第四条:“省局负责外资(含合资)企业、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以及经营按医疗器械管理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并指导和监督市、州局开展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工作。

市、州局受省局委托负责在本辖区内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企业及在本辖区内设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支机构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工作。”

二、申请条件

四川省行政辖区内已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资格的企业及其内设批发分支机构,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不少于45个工作日前)提出换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申请。外资(含合资)企业、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以及经营按医疗器械管理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向省局申请,其余向企业所在辖区市(州)局申请换证。

三、申报材料

申请表一式三份,其它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换证申请表》(此表可在或网站上下载,也可在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药监局窗口领取),换证申请表中“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日常监督情况)”栏应由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州)药品监管局,按照发证以来该企业日常监管记录签署意见,注明有无不良记录或不良行为整改情况;

(二)发证五年来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情况总结。包括产品销售情况、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执行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等内容;

(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五)拟办企业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和被租赁方产权证明)复印件

(六)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七)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注:申报资料(一套)请使及A4纸打印,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受省局委托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

(二)审查

1、自受理申请后,按照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具备条件的规定进行审查;需要进行现场复核的依照《四川省申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标准》(试行)的要求,省局或受委托的市(州)局组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事项进行现场检查(或验收),并制作检查或验收笔录。

2、换证申请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免于现场检查:

(1)近三年内无国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

(2)近三年内无日常监管不良记录。

(3)换证当年因各种行政审批事项,经现场考核合格的。

(三)作出决定

1、经审查符合规定的,作出准予发证的书面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作出不予发证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五、办理事限

(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二)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政府政务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xx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处:xx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xx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

许可证管理自查报告 篇2

按照要求,加强领导,分工协作,开展卫生管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制度,健全卫生管理

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等卫生制度,积极组织卫生检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全店卫生工作的计划、实施、检查、督导和总结工作,切实做好卫生管理工作。

二、加强教育,培养卫生习惯

在员工中大力开展健康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员工文明卫生习惯。

三、整洁有序,完善卫生设施

始终把改善环境、提高效率、塑造形象摆在首位,坚持把日常清扫和每周大扫除结合起来,保持最佳的经营环境。店内设置了垃圾桶、废纸篓、痰盂等卫生设施,放置合理,并做到随时保持清洁,垃圾做到定点倾倒及时清运。保证地面、墙壁、门窗清洁无尘,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四、控制四害,落实卫生措施

设有专兼职消杀人员,坚持经常性的.灭蝇、蚊鼠、蟑螂活动。每年及时响应街道爱卫办公室安排,购置消杀器具和药品,有效的控制了蝇、蚊、鼠、蟑螂的密度。

许可证管理自查报告 篇3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生产许可证)企业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工作的管理,督促取得生产许可证企业(以下简称获证企业)持续保持满足生产质量稳定合格产品的必备条件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市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含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食品),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及审查工作(以下简称自查报告审查)是指获证企业每年度定期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交《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见附件1)),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对企业《自查报告》进行审查,同时按10%比例从中抽取企业,进行生产必备条件实地核查,核实企业是否履行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相关法定义务,是否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

第四条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负责企业自查报告审查工作的统一管理,北京市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许可证办公室)负责企业自查报告审查工作的日常工作,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以下简称区县质监局)负责企业自查报告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本市获证企业应在每年4月1日至4月25日期间向其注册所在地区县质监局提交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当年新获证企业应当在获证后次年的4月1日至4月25日期间提交自查报告审查材料):

(一)获证企业自查报告(见附件1);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四)生产许可证副本(含插页)原件;

(五)《产品实施细则》和《实地核查办法》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如卫生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达标证明、灌装车间空气洁净度报告、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关键控制检验项目检验报告或检验比对报告等);

(六)每个获证单元按产品标准或细则规定要求在有效期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七)全部材料应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复印件时需携带原件进行核实。

获证企业应当如实提供自查报告审查材料,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条区县质监局应及时收取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并对企业自查报告材料的有效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查。

第七条区县质监局应当自收到企业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完成企业自查报告材料核准,做出是否进行企业实地核查的抽查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列入实地抽查对象:

(一)企业自查报告材料有不实或有所隐瞒的;

(二)获证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被投诉或举报的;

(三)获证产品在本年度企业自查报告周期内,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质量被判定为不合格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

第八条区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对企业的`实地核查,编制实地核查计划,除有明确举报被许可人涉嫌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事先告知可能妨碍核查过程中获得真实情况的外,区县质监局应当于实地核查的2日前向被抽查企业出具《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通知书》(见附件2),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当企业的注册地与生产地不在同一区县的,注册地所在区县质监局应将企业的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及时寄送生产地所在区县质监局。生产地所在区县质监局应在10个工作日内配合完成相关的审查工作,并将审查情况反馈给注册地所在地区县质监局,做出企业自查报告审查结论。

生产地在外埠的,由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实地核查工作。

第九条实地核查应有2名以上持合法有效证件的工作人员参加,一般情况下应在1天内完成。实地核查依据各类产品实施细则(通则)及企业《自查报告》,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企业生产的产品单元和规格型号是否超出生产许可证证书中所列产品明细的产品生产范围。

(二)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对进厂的原材料、零部件以及待出厂的产品进行质量把关,是否具有相关记录;企业生产过程记录是否健全。

(三)企业是否按照生产许可规定在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标注加印(贴)QS标志和生产许可证号。

(四)企业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委托加工行为,委托加工行为是否按照规定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了备案。

(五)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名称、住所、生产地点是否发生了改变;生产条件是否发生了变化;是否增加了生产线;如果发生改变,企业是否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并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六)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故意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七)企业是否对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轻微缺陷项目进行了整改。

第十条区县质监局在审查企业自查报告材料或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中,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判定企业不符合生产许可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一)企业拒绝接受对自查报告内容进行实地核查的;

(二)按各类产品实施细则(通则)的规定要求,进行实地核查,结论判定为不合格的;

(三)企业获证后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的(包括停产、改建、扩建、迁移获证产品的生产地点等)、企业名称变更的、企业获证产品增项的(包括增单元、增规格型号、产品升级、增生产场所),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的;

(四)企业未依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

(五)企业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

(六)企业进行委托(被委托)加工未办理备案手续或者擅自改变备案标注方式的;

(七)有在获证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

(八)企业获证后违反产业政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设备和工艺、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建设国家严禁重复投资建设项目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第十一条获证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其注册所在区县质监局提交自查报告的,企业注册所在区县质监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并上报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第十二条核查人员应将书面材料审核情况、实地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填写在《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审查报告表》中(见附件3)。

第十三条区县质监局应在每年6月30日前完成企业自查报告审查工作,并将《生产许可证自查报告审查汇总表》(见附件4)按工作进度分批上报市许可证办公室。

第十四条市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汇总各区县质监局的审查意见及抽查情况。

市质监局负责发布企业自查报告审查工作的公告。

区县质监局根据市质监局审查工作的公告,在企业提交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报告已提交印章,并应及时发还副本。

第十五条区县质监局在年度报告审查过程中,发现并核实企业存在违反生产许可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应向企业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整改的,将企业名单报送市质监局,由市质监局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市质监局每年将企业自查报告审查情况在本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附件:

1、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

2、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通知书

3、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审查报告表

4、生产许可证自查报告审查汇总表

许可证管理自查报告 篇4

为落实集团公司要求,确保我市邮政代理保险业务合规文件运行,根据县局指示我局开展了了一次自查活动,具体自查情况如下:

1、业务开办逐级授权,授权规范,并在上级授权规范内开展业务。

2、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开展业务,代理关系和法律责任不清楚等问题导致的各类风险隐患。

3、代理保险人从业人员没有考取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4、网点取得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张贴在显要位置。与保险系统网店名称相符。

5、营业厅按规定张贴了《人身保险投保提示》。

6、当期销售的产品没有超过三家保险公司。

7、投保时按规定填写《投保单》、《投保人风险承受力评估报告》、《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等资料均有投保人本人填写投保单、回执、委托授权书等重要文件的行为。

8、严格按规定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对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要求提供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9、不存在销售误导行为,能正确解释保险产品,明确告知客户退保条件及可能带来的损失。

10、网点日间业务及时上缴后督,并留存交接记录。

许可证管理自查报告 篇5

在区医保中心的指导下,在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支持下,严格按照国家、市、区有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内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经以院长为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本院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XX年的医保工作总体运行正常,未出现费用超标、借卡看病、超范围检查等情况,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区医保中心的工作,维护了基金的安全运行。现我院对XX年度医保工作进行了自查,对照评定办法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对医疗保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为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有关人员组成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多次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针对本院工作实际,查找差距,积极整改。着眼未来与时俱进,共商下步医保工作大计,开创和谐医保新局面。

我院把医疗保险当作医院大事来抓,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治疗项目及不该使用的药品严格把关,不越雷池一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加强自律管理、推动我院加强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进一步树立医保定点医院良好形象。

二、从制度入手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

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医院健全各项医保管理制度,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上级安排的各项医疗保险工作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险工作管理的'规定和奖惩措施,同时规定了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范管理存档。认真及时完成各类文书、书写病历、护理病历及病程记录,及时将真实医保信息上传医保部门。

三、从实践出发做实医疗保险工作管理

医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所有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并反复向医务人员强调、落实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等现象,

四、通过自查发现我院医保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距医保中心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基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夯实等。剖析以上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的学习不透彻,认识不够充分,不知道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哪些要及时做。

2、在病人就诊的'过程中,有对医保的流程未完全掌握的现象。

3、病历书写不够及时全面

4、未能准确上传参保人员入、出院疾病诊断 以及药品、诊疗项目等医保数据

五、下一步工作要点

今后我院要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根据以上不足,下一步主要采取措施:

1、加强医务人员的有关医保文件、知识的学习,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杜绝麻痹思想。

2、落实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及医保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检查教育,建立考核制度,做到奖惩分明。

3、今后要更加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通过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参保人员、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认同度和支持率。

许可证管理自查报告 篇6

xx县信息中心是面向社会提供经济信息、技术信息和咨询服务的窗口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咨询服务质量、我县经济整体水平和整体形象。因此建设一支业务精良、作风过硬、素质全面的咨询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对于增强我县经济竞争力和提升县城整体形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的飞快发展,国际、国内的.投资需求发生了变化,国家对企业管理的政策、法规也日趋完善。来我中心咨询服务的企业也来越多,中心由于经费困难导致从业人员偏少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县政府主要领导

多次指出我中心从业人员知识结构不完善、服务技巧不娴熟,人员数量偏少,尽快加强从业人员队伍素质建设已成为刻不容缓的事实等问题。根据我县经济发展的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提供经济信息服务,抓好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使信息咨询服务人员的供给在数量、结构和素质上基本适合我县经济进一步发展的要求。

x市法人办x年批准成立x县信息中心,主要职能就是是面向社会提供经济信息、技术信息和咨询服务。但由于没有办理收费许可证,工作一直无法正常开展。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这一被动局面,现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

特此报告,请审批。

许可证管理自查报告 篇7

一、企业基本情况

徐州市贾汪区老矿百佳药店属于个体开设药店,于20xx年10月申办,20xx年11月20日获《药品经营许可证》,当月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20xx年3月实行GSP改造,20xx年6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阅资料、现场查看、考核,通过GSP认证。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制剂、抗生素。药店经营面积260平方米。

从开业以来,我店严格按照药品经营管理质量规范要求,从拟定采购计划、采购、验收、入库、定价、上架等均按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办理,从开业至今已5年时间,从未出现过药品质量问题,每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GSP跟踪检查评价较好。药店现有从业人员6人,药店药品质量1人,药品验收、养护2人,药店人员均参加过药监部门举办的岗位培训,从事药业在3年以上。药店从筹建到营业均按我省药品零售企业管理规范要求实施,逐条逐款对药店软、硬件进行投入。制定质量管理措施和各种制度。

二、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自查情况

1、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药店从开始筹建到营业至今,按《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经营,设立以药店负责人为主的管理制度框架,涉及到质量管理、制度采购计划、验收、养护、成列等程序,由质量负责人和药品养护人员提出,药店负责人组织实施。药店制定了各种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实施,对药店药品经营管理质量的管理和控制有着较好的保证和促进作用。药店设立有处方审核、销售和质量信息负责人,以保证药店药品的质量和服务。通过5年的运营,已形成成套的质量管理模式,各项档案齐全,制度完善、执行良好。

2、从业人员的教育与培训。药店6个从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素质符合药品经营要求,均按要求参加过贾汪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每年举办的岗位培训。20xx年6月参加了贾汪区药监部门举办的.质量管理培训,从业人员以自学为主,结合外出学习,提高业务方面的专业知识。从业人员中,质量负责人(药店负责人)、养护员、营业员均参加了贾汪区药监局举办的药品质量管理培训班学习。药店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均有3年以上从事药品经营的工作经历,6人身体良好,每年都进行体检,药店建有健康档案。

3、营业设施、设备。贾汪区老矿百佳药店位于贾汪区贾韩路53号,营业面积260平方米,符合乡镇药店开设的基本要求。药店内柜台、陈列为玻璃结构,另有温、湿度计、玻璃门和防鼠夹等设备,所配备的设施与现经营的药品相适应,并设有明确的设施和维护人员。药店店面清洁卫生,每天当值班人员上、下班各打扫一次卫生,尽量避免药品受到污染。养护员每天对温、湿度进行检测,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如超过适宜药品贮存的条件,则做相应措施的处理,除湿、降温或增加温度并填写温、湿度记录。

4、药品购进管理。药品的质量是药店的命脉,把好质量关是至关重要的。我店在进药时,首先由质量负责人对供货方的资格和代货方联系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审核合格方与其发生业务往来。药店药品从市内正规大医药公司购进,有购货计划与合同,合同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并建立了供货方档案和药品质量档案。

药品进店时,质量和管理人员逐一验收核对,如发现药品生产日期、生产批号、过效期或其他问题,当场拒收并做好记录。发现劣质药品,扣下并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药品验收的管理。所购进的药品有400多个品种,全部由经营质量管理员验收入店,按药品的存放要求陈列于柜台,并按类别分类摆放,贴有明显标识,便于取药和药品养护。验收时检查有效期,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不得验收上柜。药品养护工作从药品进店就开始,每天进行温、湿度的检测,如不在正常范围便及时处理,并建有详细的监控记录。

6、销售与售后服务。药店所售的药品,处方均有医师开具的处方,每张处方都经我店的专业医师审核合格后方销售药品。各类药品质量保证,从开始销售至今,无不良反映和质量问题反映。营业场所内设“顾客意见簿”和“缺药登记本”,明示服务公约。

我店再次对照《药品经营管理》要求进行认真复查,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特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换证申请,请给予办理为谢!

许可证管理自查报告 篇8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辽宁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管理试行办法》,经省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五日

辽宁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年度自查报告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管理,确保企业持续改进生产条件,促进企业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以下简称获证企业),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定期向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获证企业年度报告的统一管理工作,辽宁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许可证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许可证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第四条 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制度采取企业自查申报,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根据企业自查报告的情况进行书面审查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对生产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或国家产业政策管理产品的获证企业,一般应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可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获证企业应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每年度(获证当年除外)第三季度向所在市许可证办公室提交《辽宁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一式两份。有特殊理由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向所在市许可证办公室提交延期提出《自查报告》的申请,经市许可证办公室批准后可以延期。

第六条 获证企业提交自查报告的同时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经过工商局本年度年审合格);

(三)根据《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需要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第七条 市许可证办公室收到企业提交的《自查报告》后,20日内完成对《自查报告》的审查,并将《自查报告》审查合格企业的电子版汇总表和生产许可证副本报省许可证办公室,由省许可证办公室确认盖章。生产许可证副本中监督检查记录由市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填写。《自查报告》一份由市许可证办公室存档,期限为5年,省许可证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八条 书面和现场审查是对“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情况自查表”中规定的8项内容进行审查。审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审查结论判定原则为:“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情况自查表”中规定的.8项内容,其中有一项不合格项即判定为不合格。对审查不合格的企业,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处理。处理工作完成后,对企业进行重新审查(吊销生产许可证的除外)。

第九条 市许可证办公室每年10月底前将本年度自查报告审查汇总表及电子版报省许可证办公室。省许可证办公室对企业的《自查报告》和现场审查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抽查,被抽查的企业数量不超过获证企业总数的10%。

第十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申请自查报告免审:

(一) 获得中国名牌产品或辽宁名牌产品称号;

(二) 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称号;

(三) 拥有完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信誉良好,诚信守法。

第十一条 符合免审条件的企业可向市许可证办公室申请,由省许可证办公室进行审核确认,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每年度向社会发布免审企业名单。免审企业在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免于提交《自查报告》和现场审查。

第十二条 企业不再符合免审条件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取消该企业的免审资格。

第十三条 获证企业未依照规定定期向所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自查报告》的,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自查报告审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产品增加单元、扩大规格,未按规定办理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二)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办理重新审查手续的;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未依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三)未依照《条例》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

(四)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产品的;

(五)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

(六)经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或者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

第十五条 省、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工作人员不得妨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刁难企业、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借机谋取其他不当利益。对一经查实的上述行为,依照《条例》第六章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自查报告的审查不得向企业收费。

第十七条 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辽宁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审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许可证管理自查报告 篇9

医疗器械有限企业于20xx年3月申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期间严格按照《湖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验收标准》的要求积极准备,并进行严格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医疗器械有限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5万元,注册地址为,经营面积28平方米。人员2人,药学或相关专业人员1人。经营范围6802普通诊察器械、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

(二)机构与人员

企业负责人吴群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规章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1)企业设置有质量管理机构。

(2)质量管理负责人刘晓梅,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学历,有多年从事医疗器械工作的经验,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及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所经营产品的技术标准。

(5)企业对从事质量管理、产品采购、质量验收、储存保管、业务销售及售后服务等岗位的人员进行了有关法规规章、专业技术、质量管理和职业道德等知识的培训,有培训计划、记录并建立了培训档案。

(6)企业每年组织直接接触医疗器械产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有员工健康档案。如有传染性或精神性疾病及时调离直接接触医疗器械产品工作岗位。

(三)设施与设备

(1)企业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没有设在住宅类房屋内。环境整洁、明亮、卫生。

(2)企业的营业(办公)场所相对集中,与生活区域分开,设置有与企业组织机构相符合的标识门牌。营业场所明亮、整洁、卫生,设置有产品陈列柜。陈列产品摆放合理、整齐有序。办公场所配备有办公桌椅、固定电话、文件柜、电脑等办公设备。

(3)企业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仓库,面积为28平方米。

(4)企业仓库划分了“五区”并实行了色标管理:待验区(黄色)、合格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发货区(黄色)、效期产品有明显标志。

(5)仓库内整洁卫生、墙壁、顶和地面平整、干燥、无脱落物,门窗结构严密并设置了必要的地垫和货架;设置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消防和通风设施,设置有避光、防尘、防虫、防鼠、防污染、防潮等设施;设置有需阴凉、冷藏的设备及温湿度监测仪和温湿度调控设备。

(6)库房周围环境整洁、干燥、无积水、无粉尘、无污染,与办公生活区有隔离措施。

(四)制度与管理

(1)企业制定了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企业组织机构和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和管理职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效期产品管理制度;产品售后服务制度;产品采购、验收、保管(养)、出复核和销售管理制度;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退回产品管理制度;质量跟踪管理制度;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质量信息收集管理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制度;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质量问题查询投诉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装、维修管理制度;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用户访问联系管理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等。

(2)企业质量科收集和保存了与经营有关的医疗器械法规、规章以及所经营产品有关的使用标准或相关技术材料。

(3)企业建立有真实、全面的质量管理记录,以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质量管理记录包括:医疗器械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记录;产品购进、验收、保管养护、出库复核和销售记录;温湿度记录;出入库单据;不合格产品、退回产品、质量信息、不良事件、质量事故、查询投诉的报告及处理记录;效期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的质量跟踪管理,始终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五)购进与验收

(1)企业购进医疗器械,均向供货企业索取并保存以下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明确授权范围的委托授权书;销售人员身份证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件。

(2)购进医疗器械有合法的购进凭证,并按规定建立了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包括:购进日期、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购进数量、生产单位、型号规格、生产批号(出厂编号或生产日期)、经办人等内容。一次性无菌类、医用材料类和植入、介入及人工器官类产品还应注明灭菌批号、有效期等内容。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满后2年。

(3)企业按照适用标准、购销合同、购进凭证对购进医疗器械、销后退回医疗器械进行逐品种、逐批次的验收,同时还对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以及有关证明文件、合格证和随机文件进行检查。

(4)医疗器械的质量验收做有记录。验收记录记载有到货日期、供货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注册证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商、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签字等内容。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满后2年。售后退回产品,验收人员按进货的规定验收,并注明原因。

(5)企业对质量不合格医疗器械进行控制性管理,其管理重点是:

1、企业发现经营的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不合格,按规定的要求及时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不合格医疗器械存放在不合格区,并有明显的标志;

3、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

4、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

报告、报损、销毁有完善的手续。

(六)储存与保管

(1)医疗器械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和要求分类存放,储存中做到:效期产品专区存放,一次性无菌类、医用材料类和植入、介入及人工器官类医疗器械与其他医疗器械分开存放,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产品分开存放;医疗器械与仓库间地面、墙、顶之间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医疗器械按产品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有温湿度保管要求的医疗器械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与相应的区域设施设备中。

(2)库内产品摆放有明显状态标识,状态标识实行色标管理,分为绿、红、黄三色,合格产品绿色,不合格产品红色,待验、退货产品黄色。

(3)储存保管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悬挂明显标志并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科予以确认,并按确认意见处理。

(七)出库与运输

(1)产品出库时,保管员按照销售部门开具并签章的销售单据或配送凭证对实物进行治疗检查和数量、项目核对,核对无误并签字后方可发货出库。如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停止发货,并报质量部门处理。

(2)运输医疗器械产品时,针对运送产品的包装情况、道路状况和运输工具,采取相应防护措施,防止产品运送过程产生质量问题。在运送途中有温度要求的产品,有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

施。

(八)销售与售后服务

(1)企业依据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医疗器械应销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不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去、失效或淘汰的产品。

(2)销售医疗器械开具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销售记录内容包括:销售日期、客户名称、产品名称、销售数量、生产单位、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经办人等内容。一次性无菌类、医用材料类和植入、介入及人工器官类产品还应注明灭菌批号、有效期等内容。销售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满后2年。

(3)因特殊需要从供货方直调至用户的医疗器械,企业需对产品的质量情况进行确认,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4)企业定期收集产品的质量信息,及时上报、处理和反馈。对已销售产品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及时召回。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产品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并及时做好记录。

(5)企业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规定和企业相关制度,及时收集由本企业售出医疗器械的不良事件情况。如发现经营的产品出现不良事件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6)对质量查询、投诉和销售过程出现的质量问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有记录。

(7)企业经营的设备器具类,大型医用设备类医疗器械均与

供货方在签订的购销协议上明确产品安装、维修、技术培训服务的责任。

虽然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准备和自查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未免存在一定差距,敬请检查组检查指导。

许可证管理自查报告 篇10

XXXXXXXXX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10月,属小型药品批发企业。经营场地位于XXXXXXXXXX号,注册资金310万元,是集药品批发、配送、经营为一体的医药物流企业。主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中药饮片、保健品及二、三类医药器械等批发配送业务。公司经营医疗器械设有办公室、医疗器械质管科、医疗器械销售科、医疗器械储运科,从事质量管理人员4名:质量管理员1名、内审员1名、验收员1名、养护员1名,医疗器械专库面积210㎡。

公司于20xx年1月取得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在医疗器械经营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管理制度》相关的规定要求。对所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进行全方位、全流程质量监控,保证消费者的用械安全。日前,针对换证工作,我公司按照要求积极准备,并进行严格的自查。先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与人员:

1、公司设有合理的组织架构(详见附表《XXXXXXXXXX有限公司组织机构设置与职能框图》)。

2、XXXXXXX有限公司法人及企业负责人XXX,熟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规章并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公司设有质量管理科,负责对产品采购审核、入库质量验收、储存养护管理等流程进行监控;对所经营的医疗器械按时或不定时的收集质量标准和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并指导公司业务购进和质量验收;对公司制定的《医疗器械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从而保证了公司经营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的监控。

(二)经营场所与仓储设施情况

1、公司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且集中的经营场所,且具有产权。经营面积300㎡,环境整洁、明亮、卫生,并配备有办公桌椅、电话、文件柜、电脑等办公设备。

2、公司医疗器械库相对独立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仓库面积达210㎡。

3、仓库内整洁卫生,墙壁、顶和地面平整、干燥、无脱落物,门窗结构严密并设置必要的地垫和货架;设置有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消防和通风设施;设有避光、防尘、防虫、防鼠、防潮、防污染等设施;设置有需阴凉、冷藏的设备及温湿度监测仪和温湿度调控设备。公司仓库划分了“五区”并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黄色)、合格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发货区(绿色)、退货区(黄色)。另外还有效期产品明显标志。

4、库房周围环境整洁、干燥、无积水、无粉尘、无污染与办公生活区隔离。

(三)制度与管理

1、公司制定了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企业组织机构和有关人员的管理职能;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制度;效期产品管理制度;产品售后服务制度;产品采购、验收、保管(养护)、出复核和销售管理制度;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退回产品管理制度;质量跟踪管理制度;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质量信息收集管理制度;质量事故报告制度;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质量问题查询投诉管理制度;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装维修管理制度;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卫生和健康状况管理制度;用户访问联系管理制度;计算机管理制度等。

2、公司质量科收集了和保存了与经营有关的医疗器械法规、规章以及所经营产品有关的使用标准或相关的技术材料。

3、公司建立有真实、全面的质量管理记录,以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质量管理记录包括:医疗器械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审核记录、产品购进、验收、保管养护、出库复核和销售记录;温湿度记录;出入库单据;不合格产品、退回产品、质量信息、不良事件、质量事故、查询投诉的报告及处理记录;效期管理、售后服务等环节的质量跟踪管理,始终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四)购进与验收

公司购进医疗器械严格按照医疗器械购进制度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对供货单位、购入产品合法性严格审核,与供货单位每年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并明确质量条款。购进药品均有合法票据,

并建立了购进记录,票、帐、货相符。

对购进的医疗器械,验收人员熟悉公司所经营产品的质量性能,并根据有关标准、原始凭证及质量验证方法逐批验收,同时还对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袋标示以及有关证明文件、合格证和随机文件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储存销售,对于质量异常、标签模糊的医疗器械予以拒收。医疗器械质量验收要有验收记录。验收记录记载有到货日期、供货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注册证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质量状况、验收结论等内容,验收记录要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2年。另外,售后退回产品,验收人员按进货的规定验收,并注明退货原因。

(五)储存与保管

1、医疗器械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和要求分类存放,储存中做到:效期产品专区存放,一次性无菌类与其他医疗器械分开存放,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分开存放;医疗器械与仓库地面、墙、顶之间要留有相应的距离或隔离措施;医疗器械按产品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有温湿度储存要求的医疗器械按其温湿度的.要求储存与相应的储存区域或设备中。

2、库内产品摆放有明显的状态标识,状态标识实行色标管理,分绿、黄、红三色:合格品为绿色;不合格品为红色;待验或销售退回为黄色。

3、储存保管中发现质量问题,悬挂明显标志并暂停发货,并尽快通知质量科予以确认,并按确认意见处理。

(六)出库与运输

1、产品出库时,保管人员按照销售单或配货凭据对实物进行

质量检查、数目、项目核对,正确无误后方可发货出库。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停止发货,并上报质量部门处理。

2、运输医疗器械时,针对运送产品的包装情况、道路状况和运输工具,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在运输有温度求的产品,采取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

(七)销售与售后服务

1、公司根据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医疗器械应销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不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淘汰的产品。

2、销售医疗器械开具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做到票、账、货相符。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日期、客户名称、产品名称、销售数量、生产单位、型号规格、生产批号、开票业务员等内容。销售记录要保存至产品效期后满2年。

3、因特殊原因需要从供方直调给用户的医疗器械,公司需对产品质量进行确认,并做好相关的记录。

4、公司定期收集质量信息,及时上报、处理和反馈。对已销售产品如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召回。并上报药械监管部门,并做好相关记录。

5、公司按国家有关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和公司相关的制度,及时收集由本公司售出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事件情况。如发现经营的产品出现不良事件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6、对质量查询、投诉和销售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

7、公司对销售的产品有责任做好售后质量跟踪及安装、维修服务。

通过这次自查,公司全员认真学习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了知法守法意识,强化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提高了公司整体水平。但在实际工作中,可能还存在一些容易被忽视的、细微方面的问题。敬请检查组检查指导工作!

许可证管理自查报告 篇11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颁布实施以来,我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对照《廉政准则》涵盖的“八个禁止”“52不准”的规定要求,全面总结《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情况,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廉政准则》学习贯彻情况

今年以来,我坚持“以学习促提升、以自查促整改、以实践求实效”的原则,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自觉把“八个禁止”“52个不准”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实践,严以律己,忠诚履职,个人执行《廉政准则》总体良好。

一是坚持“知”与“行”结合。逐项逐条学习《廉政准则》,全面、准确、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学习中对照检查“八个禁止”和“52个不准”执行情况,主动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真正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是坚持“自律”与“他律”结合。严格按照《廉政准则》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自身从政行为,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动他们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同时,自觉接受纪检组织、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实施的监督。

三是坚持“尽心”与“尽职”结合。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走社会主义道路信念不动摇;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作风,创新发展思维,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勤于思考,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通过对照“八个禁止”“52个不准”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我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等方面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1.学习有所欠缺。在实际学习过程中,往往出现因为认识不足疏于学习、事物繁忙难以集中时间学习、学习缺少系统性等问题。

2.对党性修养的锻炼缺乏应有的意识和自觉性。在加强党性锻炼和党性修养方面要求不严,标准不高。

3.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有些基层反映的问题,没能在自身职权、职责范围及时加以解决。

4.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

上述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的`一些问题,有其客观因素,但也存在主观认识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重事务,轻学习。习惯从客观上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2.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职人员去做,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

3.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

三、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一是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思想政治基础,加强自身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时刻不忘党赋予自

已的使命,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二是进一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按照“《廉政准则》中“八个禁止”、“52条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虚心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全局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要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继续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强化廉政自律,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廉政准则》要求为准绳,更加廉洁从政、克己奉公,勤政为民,更加坚定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许可证管理自查报告 篇12

一、药房概况

XX市XX区XX大药房成立于20xx年12月13日,该药店位于XX市XX区XX家园C3号楼5号厅,经济性质为个体,属小型药品零售企业。(或者XX市XX区XX大药房成于20xx年12月13日由XX药店变更而来,该药店位于XX市XX区XX家园C3号楼5号厅,经济性质为个体,属小型药品零售企业。)

我药店现有员工4人,其中驻店中药师1人,驻店西药师1人,执业药师1人,营业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占员工总人数的75%。从事质量管理工作人员1名,占员工总人数的25%。

药店营业场所面积65平方米。货架8组,规格:长1、5米,宽0、3米,高2、2米。货柜8组,规格:长1、5米,宽0、5米,高1、0米。中药柜2组:高1、5米,长1、15米,宽0、6米,除湿桶1个,灭火器1个,灭蝇灯1个,粘鼠板2个,温湿度表1个。经营设备齐全,能够满足药品经营需求。

二、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查情况

(一)质量管理体系

我店设有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起草制订了质量管理制度26项,各种记录表格31种,并指导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建立了记录,并建设了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应的计算机系统,如电子监管设备,还建立了药品质量档案。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报告、档案、记录和凭证。现在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执行良好,运转正常。

现在我药店在销售过程中,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的管理规定,依法销售药品,保证了经营行为合法,经营药品质量合格。并做好了相应的药品售后服务工作。

我药店自成立以来,按药品经营许可证要求规范运转,目前经营状况良好。

(二)岗位与人员

企业负责人:XXX从事药品经营工作多年,熟悉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知识,负责本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认证及换证工作。

质量管理员、处方审核员、验收员:XXX,中药学执业药师。处方审核员、营业员:XXX(驻店药师),养护员、中药调剂员:XXX(驻店药师)参加了XX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培训考试取得了上岗资格证。

采购员、营业员:XXX参加了XX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培训考试取得了上岗资格证。担任本店营业员,负责药品销售。

药店由质量管理员起草了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职责及程序26项,由负责人签批并实施,以确保质量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凭可查。

(三)人员与培训

为了提高药店人员的素质,依法经营药品,保证药品质量,质量管理员制订了年度培训计划,每季度培训一次。药店经过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建立了培训档案。通过培训,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业务技能有了明显提高。我药房还建立了健康档案,每年定期在市疾病预防疾控中心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配有健康证,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以确保药品在人员卫生方面不被污染。

(四)设施与设备

药店营业场所面积65平方米。货架8组,规格:长1、5米,宽0、3米,高2、2米。货柜8组,规格:长1、5米,宽0、5米,高1、0米。中药柜2组:高1、5米,长1、15米,宽0、6米,除湿桶1个,灭火器1个,灭蝇灯1个,粘鼠板2个,温湿度表1个。经营设备齐全,能够满足药品经营需求。营业环境整洁,布局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要求。药品的摆放实行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易串味药与一般药分开,并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区摆放,营业用货架、柜台齐备,销售柜组标志醒目。

对计量器具严格按《国家计量法》中的有关规定,定期由计量监督局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对设施设备的检修与维护,规定了专人负责,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五)药品购进与验收

1、药品的购进:药品购进管理是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关键,为确保药品质量,加强对药品购进和管理,制订了严格的药品购进管理规定,对购进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

(1)由采购员向供货方索取相关资料如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认证证书及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的复印件并加盖供货企业原印章。通过调查与了解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经质量管理员审核合格后,建立供应企业档案。

(2)购进药品的合法性

采购员在采购药品必须保证所购药品是合法企业生产经营的药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有法定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购进进口药品要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随货同行。

(3)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性

检查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经营行为与其企业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经营范围相符,索取供货方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的原件,法人委托书的售权范围和有效期,以及法人签字或盖章等。

质量管理员对以上工作进行确认并建议进货,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经负责人同意审批后方可进货。

(4)采购员根据药店实际情况应与供货企业签订购进合同,合同明确质量条款,如无购进合同,也需与供货企业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采购的药品,供货方应开据合法票据。药店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要有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日期等,采购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要标明产地,做好购进与装斗记录。药店要做到票、帐、货相符。

2、药品质量验收的管理

药品质量验收工作是对药品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的重要环节,我店在药品质量验收工作中制订了严格药品验收的管理规定,对购进药品不符合要求的不能上架销售。验收员要严格按照验收管理规定对购进药品逐批验收,同时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外观质量及其它相关材料进行逐一验收,并与采购员一起做好药品购进记录。

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进行了电子监管扫码,并及时将数据上传至中国电子监管系统平台。

(六)药品的陈列、养护工作

药品的陈列、养护工作对保证药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我药店制订了药品陈列和药品养护的管理规定,对正确陈列和养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在药品陈列过程中,我药店实行了分类陈列,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一般药品与易串味药品分开。拆零药品集中放在拆零药品柜并保留原包装标签和说明书至药品销售完。药品陈列与储存作业区,没有存放、储存与药品无关的物品。

2、在药品养护过程中,我药店由药品养护员具体负责药品养护工作。药店配备温、湿度计,每天上午9:00,下午3:00定时记载营业场所温、湿度,如发现温、湿度异常,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储存药品相对湿度控制在35%—75%之间,陈列药品的货架、柜台要保持清洁卫生,设有防尘、防鼠、防潮、防污染、避光的设备。

3、每月对陈列药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下架,放入待处理药品区并填写质量复查通知单,报质量管理员确认并作出处理决定。

(七)销售与售后管理

1、销售

在药品的销售管理中,我药店制订了药品销售的管理规定,处方调配的管理规定,药品拆零的管理规定,药品不良反应的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销售药品,确保经营行为合法,经营药品质量合格。销售药品时如实开具发票,做到了票、帐、货、款一致。销售员应能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禁忌、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服务态度热情,处方药经处方审核员审核后方可调配销售,处方审核员均在处方上签字,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应拒绝销售,必要时经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无医师处方不得销售。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不得采取开架销售。对于国家严格管理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药品,严格按规定索取购药人身份证,并限售最小2个包装和做好购药记录。

药品不得采取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等方式销售,拆零药品使用的工具包装应清洁、卫生,销售时应在袋上写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等。

2、售后管理

在营业场所设处方审核员咨询台、明示服务公约,公布监督电话和设置了顾客意见薄。

按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发现药品质量问题采取措施追回药品,并做好记录,同时向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三、自查情况

自本药店20xx年12月13日成立(或者变更)以来,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没有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经自查认为,本药店的从业人员,设施设备,经营过程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的相关要求。本药店《经营许可证》将于20xx年5月3日到期,为使企业经营工作不受影响,故在《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到期之前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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