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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闸系统方案十六篇

2024-06-15 11:00:39 道闸系统方案

【#实用文# #道闸系统方案十六篇#】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停车场道闸方案(通用1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道闸系统方案 篇1

针对小区停车场的特点,小区内部车辆管理主要关注两方面,一是内部车辆的安全,二是停车场的智能化管理。大手PM610停车场管理系统就是一套性价比很高的小区内部车辆管理最佳方案,帮助您同时实现这两方面要求。

一套完整的大手PM610纯月卡停车场管理系统包括出入口控制机、电动道闸、ParkMagNet管理软件、POS机等部分组成,为进一步适应不同停车场的需要,还可以搭配其他功能板块,比如红绿灯避让、图像对比和远距离读卡等。

大手PM610纯月卡停车场管理系统具有很多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车辆进出自助,实现出入口无人监守。该套系统只用于内部车辆的管理,车主可直接通过自助读卡的方式进出场,无需人工操作。该系统还支持中、远距离读卡,其中远距离读卡车辆可以实现不停车出入停车场,使用起来更加方便快捷。

2、软件操作简单,适应停车场需求。通常情况下,停车场管理员的素质相对较低,因此,一套操作简单的管理软件对于停车场管理方非常必要。该软件将多种常用功能进行人性化地设置,管理方可以简便地进行日常停车场维护,以及月卡的发行与修改、数据查询和报表打印等各种操作。

3、道闸稳定性高,防砸功能出众。停车场道闸砸车砸人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大手专门为该系统配置了专业的防砸道闸,这种防砸道闸采用的是精铸四杆联动机构,具有升优先、压力波遇阻反弹、地感/红外三重防砸功能,确保车辆出入安全万无一失。

4、内部车专用,保证车辆财产安全。该系统是纯月卡型的车辆管理系统,只针对内部车辆开放,对于外来到访车辆,只有经过小区保安登记之后才会放行。这样能够很好地保护小区业主的车辆和财产安全。

5、其他功能:

①全脱机管理,在脱离电脑联机后仍然可以实现全部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待重新联机后自动将缓存数据上传;

②采用的CAN总线为工业现场总线,具有强大的自动检验纠错和抗干扰功能,可以实现在长期无人监管的情况下仍然能够稳定无故障的管理功能。

大手PM610纯月卡停车场管理系统是一套专门应用于小区内部车辆管理的停车场系统方案,可以实现出入口处无人值守,内部车辆通过自助式地进出场,方便快捷,同时还能够控制外来车辆进出,有效保证业主的车辆和财产安全。

道闸系统方案 篇2

为了加强住宅区的交通管理,维护区内交通秩序,根据交通部门的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住宅区内的交通秩序、车辆管理,由管理处负责。

二、车辆管理的职责:

1、在出入口和停车场设立门岗、电动道闸,派专人24小时值班。

2、熟记车辆车主、车牌号码和车辆固定停车位,熟悉住宅区道路和停车场环境。

3、一切入场的机动车辆,一律收其行驶证,发给司机入场证并登记;出场时即收入场证核对后归还行驶证并登记。

4、当班巡逻哨要经常巡查车辆停放情况,检查车辆装备配件及车厢内存放物资,发现可疑情况,或有安全漏洞,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通知车主,同时报告管理处处理。

5、负责车辆的停放次序,指挥进出车辆行驶。

6、举止端正,仪容整洁,对待车主、住户热情有礼。

7、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得在岗位上聊天、做私活、会客。

8、按规定收费,不得不收费、少收费或多收费。

9、停车场和门岗做好登记,住户搬家或搬运贵重、大件物品离开本区,没有管理处签发的放行条,不予放行。

三、各类车辆在本住宅区内行驶停放,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住宅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车辆。

2、车辆长期停放,须申请管理处发放准停证,临时停放按物价部门核准标准缴费。

3、停放车辆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4、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否则后果自负。

5、机动车辆在本住宅区内行驶禁止鸣号。

6、不准在住宅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习。

7、不准辗压绿化草坪、损坏路牌、各类标志,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8、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停放,非机动车辆只能在自行车棚内停放)。

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管理处予以警告或处以违约金。

四、停车场管理规定:

1、出租车接送本区住户时可以进入住宅区,但司机不得下车在住宅区内行游,若出租车司机属来访者必须办理来访手续,换证出入,方可停车。

2、大货柜车、集装箱车、拖拉机、水陆两用车、工程车不得驶入住宅区。

3、车辆进场,凭行驶证换证出入,保管员代其保管行驶证;车辆出场,凭入场证换行驶证,并核对放行,采用电脑控制系统管理。

4、本停车场不仅凭证、换证出入,同时认人放行;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若非车主驾驶,必须有车主陪同驾驶者前来车场治安岗讲明,并交亲笔委托书,方可出场。

5、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驶、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等必须清洗干净。

6、不得损坏车场设施。

7、严禁运载剧毒、易燃暴物品、火药和其它不安全物资的车辆进场。

8、按时缴费不得拖欠。

9、停车场内的车辆如有遗失,赔偿责任按深圳有关法规执行。

五、摩托车、自行车保管规定:

1、摩托车、自行车实行统一保管,车主须遵守本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

2、必须办理相关停放手续,并交纳相关停车费用。

3、需停放的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并向保险公司索赔。

4、自行车实行统一管理后,如属保管责任丢失的,由管理处负责赔偿。

5、没有车号牌或车号牌与车体号码不相符时,车管员有权扣留该车或送派出所。

6、无执照的自行车丢失,管理处不负责赔偿。

道闸系统方案 篇3

为进一步缓解我市中心城区停车矛盾,切实改善交通出行环境,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发展,现就20xx年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解决我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供需矛盾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领、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总要求,巩固成果、扩大增量、盘活存量,合理配置停车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引导交通需求,创新信息化应用,构建有序停车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车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巩固成果,规范管理。巩固中心城区缓解停车难工作成果,不断拓展停车资源,强力整治停车乱象,提升停车资源利用率、周转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停车管理法规制度,加快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停车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规划引领,保障供给。依据汉中市中心城区整体规划,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科学修改完善出台停车场专项规划,优化停车设施布局,切实保障用地供给,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解决停车乱、停车难等静态交通问题。

(三)突出重点,挖掘潜力。聚焦医院、学校、商场、党政机关、体育场馆等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强化周边停车秩序管理,充分挖掘资源潜力,着力增加停车设施供给,分区域、分路段稳步实施,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扩大增量。

(四)简政放权,共建共享。按照转变职能、主动服务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参与双轮驱动,创新停车设施投融资机制。进一步简化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手续,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

(五)信息驱动,提升效能。加快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推广运用,逐步将现有和新建停车设施纳入平台统一管理,促进停车管理科学化和信息资源共享化。加快推进立体化、智能化停车设施建设,从单一化的“地面”式停车转向多元化的“空间”式停车。

三、工作任务

(一)巩固缓解停车难工作成果,扩大停车设施供给

1.巩固缓解停车难工作成果。一是持续强化停车执法管理,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侵占道路等违法行为,对私设锥桶、私划车位、“僵尸车”等占用公共资源的现象进行强力整治;二是20xx年新增的临时工(空)地停车泊位、人防车位等,无建设要求或其它特殊情况继续保持对外开放;三是20xx年新增的租售并举车位,要定期督查“回头望”,严防“只售不租”现象反弹;四是加大对违规收取停车费的整治力度,规范停车经营管理秩序。(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防办、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

2.利用闲置资源增设停车泊位。在闲置土地、拆迁征收未开发空地、边角地带新增停车泊位,面向社会停放车辆。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不影响国土防空及战时保障情况下,利用部分地下人防工程新增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兴汉新区、滨江新区管委会)

3.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引导医院、商场、酒店等单位利用现有资源新建、改建、扩建停车设施,积极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

(二)有序推进停车设施建设,优化停车供给结构

4.修改完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统筹考虑中心城区停车现状及长远供需关系,结合城市区位特征、停车矛盾等因素,按照差别化供给和需求调控的基本原则,明确停车设施布局、规模和建设时序,编制完善具有前瞻性和长期性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5.科学配建建筑物停车设施。加强建设项目管控力度,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工程规划等关口,根据各类建设项目停车需求,合理确定停车设施配建指标,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按照标准配建相应的停车设施。对不按要求配建停车设施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核发不动产权证,确保新建停车设施不欠“新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兴汉新区、滨江新区管委会)

6.规范施划道路停车泊位。科学分析道路停车泊位的位置、数量等对交通的影响,在不侵占非机动车通行空间的路段单侧或双侧设置停车泊位。对已施划车位的路段进行优化提升,对新开通的非城市主干道路段按照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原则,可视具体情况增加停车泊位;对较为宽敞、路面条件允许的广场、人行道,在兼顾行人出行畅通的前提下增设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兴汉新区、滨江新区管委会)

(三)盘活现有停车资源,科学调控停车需求

7.推动内部停车设施对外开放。有序引导现有停车资源对外开放,鼓励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场在节假日、双休日对外开放。(责任单位: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8.整治改变规划停车位使用性质现象。进一步强化运营商家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排查整治改变建筑物配建停车位使用性质现象,对规划停车场、地下人防工程改作商场、超市等行为要求限期整改,恢复原规划用途,增加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局)

9.着力缓解住宅小区停车矛盾。对中心城区部分小区配套车位只售不租、租价过高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对拒不落实政府缓解停车难工作的开发企业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诚信考核,给予扣分处理。推动小区车位实行租售并举,满足小区业主停车需求。推动具备条件的小区按停车位的一定比例面向社会错时开放、有偿使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通过改造空闲场地、拆除违章建筑等措施增设车位,改善老旧小区停车现状。优化小区内部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在符合安全管理和基本通行条件下,利用周边路段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满足居民夜间停放需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

10.实施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完善中心城区停车价格机制,严格规范停车经营秩序,提升停车收费服务水平。经营性停车场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利用政府公共资源设置的停车场实行政府定价。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繁忙区域高于外围区域、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基本原则,推动制定分路段、分时段的收费标准,合理调控停车需求,有效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利用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

11.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坚持公共交通组织“精耕细作”,向管理要效益、要空间,通过增设公交线路、增加公交运营时间、提高发班频次和优化线路、站点布局等措施,有效扩大公共出行供给。统筹考虑道路条件、日常骑行率等因素,科学确定共享单车(助力车)投放规模和停放点位,加强电子围栏技术应用,提高共享单车管理水平,引导市民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

12.提升停车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快智慧停车管理平台推广运用,融通停车资源数据信息,推动停车管理和移动互联网应用融合发展,利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现代信息手段,科学引导停车,减少寻位绕行时间,促进静态交通高效运转。(责任单位: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

(四)创新停车共治模式,破解重点区域停车难题

13.优化医院内部停车供给结构。鼓励医院职工停车需求向周边空余停车设施疏解,将医院车位提供给就诊车辆。优化医院内部交通组织,推行进出口独立设置、车流单向同行、增设临时落客通道等措施,打通内外部交通循环。(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

14.科学治理学校周边停车问题。针对接送学生车辆潮汐化特点,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利用校园周边停车资源设置临时停靠通道,合理设置临停泊位、即停即走泊位,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干扰。在中心城区车流量大、道路狭窄路段的学校,探索实施错时上学和弹性放学,有效分散接送学生车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五)强化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停车财政资金保障

15.积极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制定规范减免、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创新停车设施投融资机制,简化停车设施立项审批、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手续,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统筹做好停车设施项目建设财政资金安排和管理工作,对公共停车设施及老旧小区改造中新增的.停车设施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单独建设、超配建及结合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建设机械式停车设施的,可参照相关特种设备安装标准执行,结合实际制定设备年检费用减免政策。停车设施可依法设置广告。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加快制定停车产业化发展配套政策,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破解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为副组长,汉台区、南郑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智慧城市建设局,兴汉新区、滨江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的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小组适时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各项任务细化落实,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健全长效化停车管理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升使命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计划),紧盯任务目标,采取灵活有效措施确保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工作任务。请各成员单位将本单位的工作方案(计划)及分管负责人、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至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室),同时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28日前将截至目前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印证资料(含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影像印证资料)加盖公章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坚持跟踪问效。由市考核办将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工作列入年度任务考核目标,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室)对此项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对工作开展过程中动作迟缓、推诿敷衍、未按计划完成任务的予以跟踪督办,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年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联合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室),对各成员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开,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

(四)加大宣传引导。由市城管局、市广播电视台、汉中日报社负责,其他成员单位参与,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积极宣传城市停车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及相关优惠政策,发动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共同补齐停车设施短板。大力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倡绿色出行,培养市民文明停车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对停车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最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道闸系统方案 篇4

小区车辆管理一直以来都被物业管理方所重视,因为小区的交通秩序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体形象,尤其是对大型高端的别墅小区来说更是如此。因此,选择一套完善的适用的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非常重要,性价比是其中重要的衡量指标,大手PM510经济型月卡管理系统就是一套性价比非常高的稳定的停车场管理系统。

PM510经济型月卡管理系统主要是面向于中小型小区、企事业单位等内部车管理停车场而设计的,功能包括最基本的车辆安全、秩序通行管理、收费经营管理等,并且该系统的外观精简大方、操作简单快捷,完全足够满足别墅小区停车场的管理需求,是一款实用性和通用性极高的停车场管理系统。

别墅小区目前普遍存在的停车场管理难题主要表现在出入口处拥堵、车辆混杂、车辆和业主财产安全无法保障等,而一套简单的PM510经济型月卡管理系统便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该系统只用于内部车辆的管理,即所有外来车辆都无法进入,要进入别墅小区需要登记,这个就避免了车辆混杂,外来潜在犯罪车辆进入小区给业主财产和安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车辆进出停车场时只需要自助地进行读卡便可以实现快速进出,无需如传统管理模式一样进行人工登记,节约了车辆在出入口处的逗留时间,由此根除了出入口处拥堵的现象,给业主车辆带来了便捷。

PM510经济型月卡管理系统是一套性价比极高的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能够解决停车场出入口处拥堵问题,有效规范停车场管理,还能保障车辆和业主的财产安全,别墅小区停车场管理的首选。

道闸系统方案 篇5

1、凡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遵守本管理规定,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按规定位置停放。

2、车辆出入本停车场时,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3、车辆进场停妥后,车主应拉紧手挚,切断电,带走贵重物品,锁好门窗再行离开,本停车场主要是提供车辆的停泊服务,对车辆和财物的损失和损坏,恕不负赔偿责任。

4、严禁载有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弹药等违禁物品的`车辆泊入本停车场内,如车主瞒报或违反本停车场的规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除由当事人负责外,还报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5、进入本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完好。残缺或漏油、漏水之车辆不得进入本停车场。

6、严禁在车场内加油、加电池水、修车、洗车、吸烟和动用明火。

7、停车场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

8、如本停车场有任何事故发生,管理公司由权采取适当的临时应变措施,以尽量减少对客户的不便,在紧急情况下本停车场有权要求车主将车辆驶离停车场,或在未通知车主前将车辆拖离到安全地点,除因本停车场员工故意造成的损坏外,管理公司恕不负责赔偿。

9、任何车辆对停车场造成的一切损坏,或导致其他人士受伤或损失,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保留在事件未处理完毕之前拒绝该车辆离开停车场的权利。

10、管理公司有权对违例泊车做出锁车或拖车等相应的处理,一切费用将由车主负责。

11、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道闸系统方案 篇6

1凡本停车场进出或存放之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秩序。

2车辆入场时,驾驶员须按规定自觉出示有效的停车卡,待闸杆抬起后,方可入场停放。

3入场之机动车和驾驶员必须保持车场内清洁卫生。凡脏污、泥泞之机动车辆,本停车场有权禁止其入内及停放。

4入场停放之任何机动车辆,应按停车证或停车卡指定之区域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本停车场有权将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5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门窗。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及车内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

6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禁带入车场。否则,将被处以罚款,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7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车场管理人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8本停车场只提供车位有偿使用,并承担保管负责。凡使用本停车场停车之任何机动车辆,本停车场无须为被停车辆承担任何损坏、损毁及遗失之责任。

9使用停车场停车之任何机动车辆及其使用人,应对由其引起的本停车场内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的任何损坏或损失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缴付被损坏、损失对象的赔偿费、修理费、安装及相关的费用。

10使用停车场停车之任何机动车及其使用人,必须遵守和执行本停车场以书面或口头规定的一切合法条例和规定。如速度限制、高度限制、严禁吸烟等,违反者将按规定处以罚款。

11停车场之停车位只供机动车辆停车之用,其它超过停车以外的任何行为及任何形式的功能改变都将视为非法。

12停车卡为一车一卡制,只限指定车辆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将收回停车卡。如事件、行为带有刑事性质,将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3所有车辆均应按照本停车场现时有效之收费标准缴费,车辆须在当月最后一天前到管理处财务部缴付相关停车费用。

14如遇停车卡遗失,依下列方式处理:时租卡遗失应立即向门岗管理员申报,月租卡遗失须到管理处物业部办理补办手续,并缴付有关费用。

15本停车场保留修改、增删本管理规定中任何或全部条款以及制订新的管理规定的权利,经修订的管理规定一经发布,即告生效,并对所有停放的任何机动车辆及使用人具有效力和约束力。同时,旧的管理规定即告失效。

道闸系统方案 篇7

为扎实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防止“难”“乱”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巩固全县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实现长效常治,根据省纪委监委六次全会部署及《金昌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解决城市停车设施供需矛盾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总体要求,科学引导交通需求,合理配置停车资源,构建有序停车环境,盘活既有存量,确保供应增量,创新停车信息化应用,实现高标准整治、精细化管理、常态化推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车新格局,为建设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有关乡镇和部门、单位扎实履行主体责任和工作职责,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专责,常态化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通过盘活存量、加快增量,有效增加泊位供给,逐步解决城市停车供需矛盾;加强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规范经营,彻底消除路内违法停车;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改善停车建管工作,推动城市停车综合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到20xx年底,全县“停车难”问题基本解决,“收费乱”“管理乱”问题全面消除,实现“一顺一活一扩一降一升”目标(即: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全面理顺,停车泊位存量资源有效盘活、增量逐步扩大,群众投诉举报大幅下降、满意度明显提升);到2025年底,“一难两乱”问题全面解决,形成制度完善、设位规范、停车有序、安全便民、协调发展的城市停车管理格局。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协同治理。完善停车管理政策,明晰停车管理职责,构建政府统筹协调、纪检监察监督、部门乡镇联动、社区积极参与、社会协作共治的城市停车管理体制机制。

(二)因地制宜、差别供给。按照“配建停车设施为主、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分类确定停车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科学配置停车资源,适度满足基本停车需求。

(三)纠建并举、长效长治。坚持长远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建立健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监督执法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大监督执法管控力度,实现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监督执法全覆盖,确保阶段性目标全面完成。

(四)市场运作、智能管理。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良好环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提升停车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融通共享各类停车资源数据信息,实现停车资源“一网运行”。

(五)破难解忧、为民服务。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出发,结合城市基础设施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一区三圈”为重点,实施交通组织精细化改造,规范设置停车设施,挖掘停车资源潜力,满足群众出行刚需。

四、工作任务

(一)着力解决“停车难”问题

1、加强规划引领。按照《金昌市综合交通体系专项规划》和《金昌市城市停车专项规划》,加强实施管理,将经批准的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和停车设施设施建设用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依据。修订建筑停车设施配置标准,明确不同区域、类别建筑停车位配建指标,鼓励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开展停车设施排查摸底,制定“一图七表三案”(一图:停车资源情况分布图;七表:总体情况表、停车难小区、停车乱小区、示范小区、辖区单位、“三圈”、地下停车场等7张表;三案:停车难、收费乱、管理乱治理方案),实行挂图作战、压茬推进,做活存量、扩大增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城市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城关镇、河西堡镇)

2、加强资源供给。坚持“应划尽划、能划则划”原则,挖掘现有停车资源潜力,加大新建、改建、配建力度,配齐配全重点区域停车泊位,全力化解停车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一区三圈”(住宅小区、商圈、学圈、医圈)整治重点,实行一圈一策、一区一策、一路一策,合理设置临停泊位和即停即走泊位;结合北环路等部分道路供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县城东南片区供水及雨污分流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实施,通过施划道路泊位、后退道路红线等方式,新增泊车位400个以上;加快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医院综合楼、武当山牌坊西侧等3个智慧停车场建设,统筹规划残疾人停车泊位;探索“潮汐式”停车新模式,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等场所错时免费共享内部停车场;实行“平战结合”,鼓励城市地下空间优先用于公共停车并实行智能化管理;通过拓宽消防通道、改造小区绿地和道路的方式,破解东湖花园、二号小区、安置小区等老旧住宅小区“车位难求”问题;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和保证基本通行的前提下,利用小区周边支路和背街里巷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满足居民夜间停车需求。同时,定期维护道路停车泊位标志、标线,保持道路停车泊位标线清晰有效;在禁止停车路段,施划黄色禁停线,增加禁止停车标志。(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

3、加强综合治理。严格落实《金昌市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查处擅自停止停车场经营,违规占用公共停车场(泊位)开展其他经营活动,违规将道路临时泊车位确定给单位或个人固定使用,擅自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地桩、地锁,“罩衣车”“僵尸车”长期霸占道路、小区公共停车泊位,地下停车场停车位配建不足和擅自变更地下停车场功能用途等行为,对发现的相关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置,对涉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纪委监委处理。(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4、加强监督管理。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各领域监管全覆盖、无盲区。加大建设项目配建地下停车场联动监管力度,督促规范建设、合规使用。加强建成收费停车场监管,规范收费行为。推进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内部停车设施对外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继续实行周末节假日免费对外开放,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停车环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执法局)

(二)着力解决“收费乱”问题

1、严格落实收费政策。研究制定《永昌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完善机动车停放管理收费机制,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政府的网站、主流媒体等渠道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名称、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方式等信息,加强收费政策告知、疑难问题解释解答等服务工作。停车设施经营者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停车场地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明示经营管理者名称、停车场地范围和位置、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服务监督电话、行业主管单位的投诉举报电话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推行电子缴费系统应用,鼓励实行先离后缴模式,实现精准计时、合理收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2、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加强停车服务收费市场行为监管,对实行市场调节价且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的停车服务设施,应通过指导制定议价规则、发布价格行为指南等方式,合理引导经营者收费行为,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研究制定《永昌县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

3、严查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批准私自设场收费,不设置公示牌,不明确收费标准,不执行差别收费、政府定价和免费停车政策,利用优势地位、服务捆绑等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出具和使用规定收费票据,以及收费不给票、多收费少给票、不要票少收费、收费给废票等违法违规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对恶意欠缴、逃费行为,引导停车设施经营者依法依规解决,维护经营者正当权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着力解决“管理乱”问题

1、强化依法治理。坚持依法治理城市停车难题,建立健全合理高效的.停车管理和收费管理机制。优化完善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和管理体制,制定小区物业管理规范,通过源头治理、监管结合,提高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

2、强化监管执法。建立明晰统一的停车管理、消防车辆通道标线、标识系统,公开公示禁停区域、路段、时段,综合运用警务巡逻以及通过实施“雪亮工程”在主要路段安装抓拍设备等方式,严厉查处违法停车行为,提高违法停车成本,督促居民养成规范停车习惯。对城区内农业机械车辆乱停乱放情况及时进行劝导教育,对不听劝导或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依法予以处罚。建立健全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制度,鼓励市民通过“曝光台”等方式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3、强化经营管理。加强对停车场所经营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督促停车场经营主体自觉增强服务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树立诚信经营理念,保障停车设施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停车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城市停车设施经营者、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按规定及时在“信用中国(甘肃金昌)”网站上予以公开,对收费主体及对象的失信行为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逐步建立以诚信为核心的监管机制,系统性解决管理乱难题。(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

4、强化文明引导。统筹义务志愿者、社区网格员、城管员、环卫工人、交警、消防等力量,采取“一查二劝三罚四曝光”方式(一查:由社区民警、物业管理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采取多种方式查询车辆信息;二劝:根据查询的车辆信息,由社区网格员或物业管理人员与车主取得联系,通过放置违停温馨提示卡、电话提醒等劝导其按照规范停车;三罚:对经劝导和提示仍不予改正的,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对车主进行处罚;四曝光:在处罚的同时,通过“微城管”随手拍、社区黑榜等方式进行曝光,并通知车主所在单位),全天候、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全面维护停车秩序。扎实开展“逢6上街”志愿服务活动,加强网格化管理,落实“包帮责任制”,开展文明劝导,推动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有效开展。深化拓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大力宣传文明礼仪、市民公约、文明停车公告等内容,持续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支持度和满意度。积极发挥“草根宣讲团”“小板凳”志愿服务队作用,组织网格员、志愿者以接地气的“乡音”,宣传整治政策措施,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城关镇、河西堡镇)

5、强化智慧建设。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积极运用数字化手段推动信息化与城市管理深度融合,加强“数字城管”系统运用,推广使用“微城管·随手拍”等信息化监督手段,实现城市管理空间细化和管理对象精准化,提高停车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停车场、停车位智能化改造,融合城区路侧、公共区域、社区、商业停车场数据,逐步规范、升级商业、医院、住宅小区等停车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同步对接、停车场统一导航、泊位集中管理、进场车辆全局管控,有效解决机动车停放管理中的难点、堵点、盲点。(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城关镇、河西堡镇)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永昌县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变更为“永昌县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治工作,全面落实任务措施,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协调配合,开展集中整治。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由“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每年组织公安、住建、市场监管、交通、农业农村、城管、消防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强联合整治力度,对常态化整治中“一难两乱”问题比较突出、成效不明显的辖区、小区进行联合整治,确保停车秩序进一步规范。对“一难两乱”专项整治中已盘活的停车位存量资源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治成效长期保持,对恶意占用、封存停车位的行为督促整改。进一步挖掘大型公共场所、住宅小区内部及周边停车资源,提高居住区、商业区、公共场所等建筑停车配建指标,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整治主体责任,推动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担责任的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室组联动作用,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公共停车场所建设运营管理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失察失管等作风问题和利用公共停车资源搞权力寻租、损公肥私、侵占贪污等问题。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督促行业部门紧盯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推动强化监管、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推动机动车停放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持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效。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把加强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文明引导作为做好“一难两乱”专项整治的重要手段,积极通过公共场所、公交车、出租车宣传栏、电子屏等广泛刊播规范停车公益广告、宣传片、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全方位宣传“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停车秩序,积极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强大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道闸系统方案 篇8

1.目的

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

2.适用范围

本公司辖区内停车场(库)

3.职责

3.1车场收费员负责按标准收取驶出车辆的车位有偿使用费,放行。

3.2车管员负责指挥车辆整齐停放、存放、巡视、监护并做好进出场记录。

3.3安全班长负责车辆管理的监督、指导。

4.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5.工作程序

5.1硬件标准

5.1.1停车场内应按消防要求设置、配备手提或便携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5.1.2停车场和车行道路应做好停车位和行车线以及禁停、转弯、减速、禁鸣、限高等醒目标识。

5.1.3停车场内应设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5.2车辆进场必须服从车管员的指挥,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费用。

5.3停放好车辆后,必须上锁,车箱、车篓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5.4驾驶员、车辆使用人必须保持车场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车场内,车辆发生漏油时,车主应即行处理。

5.5停车场内禁止洗车、修车、试车、练习。

5.6任何人不得损坏停车场内消防、清洁、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5.7停车场由专职保管人员24小时值班。

5.8不准酒后取车启动机动车辆并驾驶。

5.9停车场内禁止吸烟。

6.车辆进出

6.1车管人员应引导车辆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车辆,主动、礼貌上前接待。

6.2车管人员在办妥相应手续后方可允许车辆离场,如因私自放行导致车辆失窃,车管人员承担一切责任。

6.3夜间停放的车辆,车管员应做好记录并办理交接班手续。

7.巡视

7.1车管员每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油、未上锁、车箱(车篓)遗留物品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同时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特殊情况报告班长处理。

7.2逾夜车辆,或遇交接班时应清点、核对车辆数量,确保安全。

7.3班长检查手提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发现逾期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并及时上报,立即处理。

7.4车管员负责维护好车库内清洁卫生,保持车库整洁。

8.意外事故的处理

8.1当车管员发现停车场内的车辆被盗或被损坏时,就立即通知业主,同时逐级报告班长和公司领导。

8.2属撞车事故的,车管员不得放行肇事车辆,并应保护好现场。

8.3属酗酒或寻衅肇事而引发的砸车事故,车管员应立即制止,并通过巡逻安全员上门通知车主,对造成的事故进行确认。

8.4车管员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如实写明逾夜停放车辆的数量、区域停放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以及发现后的报告处理情况。

8.5车辆在停车场被盗后,车管员应立即汇报公司处理,待车主确认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车管员以及车主都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涉及公司内部人员责任问题,由公司组织调查,视情况做出处理决定。

道闸系统方案 篇9

一、基本情况

航空路等八个停车场均由襄阳灵秀家园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607MA49MXRH3T)管理,采取无人值守方式营运。具体情况如下:

航空路停车场位于襄州区航空路以东,民发广场以南,占地面积约23551m,车位数量110个;

永安南路停车场位于襄州区西湾路以东,永安南路以北,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49292m,车位数量138个;

林荫路1号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林荫路以北,西湾路以西,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7513m,车位数量127个;

林荫路2号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林荫路以北,襄州七中以西,汉丹铁路以南,占地面积约3706m,车位数量46个;

钻石大道停车场位于襄州区钻石大道以北,铁路高架桥下方,占地面积约3592m,车位数量237个;

潘台社区二组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卧龙路以南,荣华路以东,占地面积约5943m,车位数量103个;

钻石大道北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钻石大道以南,福音路以西,占地面积约40095m,车位数量215个;

云湾小学对面生态停车场位于襄州区清河东路以东,云湾小学以南,占地面积约2040m,车位数量103个;

二、收费标准制定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2月15日,襄阳灵秀家园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制定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定价申请。

(二)停车场现场探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

3.配有巡检人员定期巡检;

4.计费设施已安装到位;

5.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以上停车场符合上述规定,应纳入政府定价。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等相关规定。

三、收费标准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差别化停车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拟定以下收费方案。

(一)停车收费标准方案

1. 航空路停车场、永安南路停车场、林荫路1号停车场、林荫路2号停车场、潘台社区二组生态停车场、云湾小学对面生态停车场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20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8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40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20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500元。

(4)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2. 钻石大道停车场、钻石大道北生态停车场

(1)小、中型车4小时内(含)收费5元,4—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15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7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35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15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00元。

(4)停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优惠减免政策

1.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4.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问题说明

(一)风险评估情况。一是停车服务车位增加,能更好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有利于社会效益提升;二是优惠幅度更大。全省执行30分钟免费停车,对新能源汽车,多数规定2小时免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停车超过4小时,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综合评估,本方案无风险。

(二)执行时间。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xx年7月25日。

五、提交意见方式

(一)邮寄:

(二)联系人:

(三)邮箱:

道闸系统方案 篇10

为更好贯彻落实“加快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首善之区”战略任务,改善我区道路交通环境,缓解停车矛盾,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结合迎亚运城市环境品质提升行动,现就开展我区停车综合治理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城市交通发展战略,围绕构建设位规范、停车有序、安全便民的停车管理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总体要求,严格规范停车执法,加快推进停车基础设施建设,盘活现有泊位资源,创新停车信息化应用,充分发挥社区作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管理工作格局,着力提升我区停车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促进交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协同共治。建立健全区两级政府主导的城市停车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停车管理政策、明晰停车管理职责,形成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密切配合、社区深度参与、社会协作共治的停车治理工作格局。

2、坚持因地制宜、差别供给。按照“建筑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道路路内停车为补充”原则,结合城市不同功能区域定位,分类确定停车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在适度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基础上,实现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泊位的有序递减。

3、坚持信息驱动、资源共享。融通停车资源数据信息,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互联网停车诱导系统的建设应用,提升停车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动停车资源时空置换、错时共享、有偿使用,试行热点区域限时停车、即停即走,提升停车资源周转率。

4、坚持重点突破、依法治理。加强老旧小区、医院、学校等重点区域的停车管理,精细化停车交通组织,规范设置停车设施,挖掘停车资源潜力,最大限度破解停车难题。建立健全停车执法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大执法管控力度,逐步实现停车执法全覆盖,着力消除停车乱象。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完善停车管理制度,理顺停车管理体制机制

1、实施政府主导的分工负责制。由属地政府牵头建立停车管理协调机制,明确西湖交警大队、区财政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发改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数据资源局、区卫健局、西湖规划资源分局、西湖城投集团、之江城投集团、各管委会等部门职责任务,实现月度例会、定期会商等机制,统筹促进责任落实。(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各镇街)

2、建立完善停车场库建设运营机制。加快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简化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手续,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城市停车行业。创新停车设施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社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公共停车设施。推动停车设施与城市地块的开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区发改经信局、西湖规划资源分局、各镇街)

3、依法惩处违法停车行为。综合运用民警巡逻、执法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等多种手段,及时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发挥清障车辆作用,及时拖移违停车辆,提高违法停车时间成本。属地镇街要开展非市政道路秩序管理,并在清障拖车保障、停放场地建设以及交通设施经费上给予支持。要将驾驶人在同一地点的多次违法停车行为,记入交通出行领域信用信息数据库并依法公示,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西湖交警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二)有序推进停车场库建设,优化停车供给结构

4、科学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依据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综合交通专项规划,开展停车设施专项研究,制定实施计划,建立评估反馈和跟踪监督机制。专项研究应以停车设施现状和需求预测为基础,明确停车管理政策导向和目标、停车基础设施布局和规模、建设时序和对策,并及时纳入市域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西湖规划资源分局)

5、推动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加大公共停车设施用地、资金、政策支持保障力度,充分挖掘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积极推动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建设。在非市政道路、未交付道路、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及部分断头路等闲置场所设置临时停车设施,采取多元化措施扩大公共停车设施供给。同时完善道闸后退、内部单行线、智能感应识别等配套建设。(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镇街、西湖交警大队)

6、规范管理路内停车泊位。定期分析路内泊位的设置位置、数量等对交通流的影响,一路一策、一位一研,逐年缩减、合理清退。泊位设置不得占用人行道,应保证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不影响步行和自行车的日常出行。路内停车泊位总量原则不得超过泊位供给总量的8%。同时要实施路内泊位收费管理,提升路内泊位使用周转率。(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队、各镇街、西湖城投集团)

(三)盘活现有停车资源,科学调控停车需求

7、推动停车资源向社会开放。要分类制定管理对策,有序引导停车资源开放。推进具备安全管理条件的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鼓励商用停车场、个人停车位全天对外开放,实行有偿使用、错时共享。镇街社区要组织与停车场产权单位共商小区居民集中包月优惠措施。(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8、合理调控临时停车需求。结合道路功能、道路交通流量等情况,加强路内停车泊位限时管理,严格控制停车泊位使用时段、时长,有条件、低限度满足临时停车需求。对药店、菜场、公厕周边等特殊停车需求,规范设置绿色停车位等专属停车泊位,并根据道路交通情况严格限制停车时间。(责任单位:西湖交警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街)

9、鼓励停车换乘绿色交通方式。在公交枢纽、轨道交通站点规划建设停车设施,优化停车换乘系统设计,减少换乘距离,优惠停车换乘收费,引导汽车驾乘者换乘公共交通。加强地铁等公共交通站点的自行车停放管理和人行道环境建设,规范停车秩序,引导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队、各镇街)

(四)汇聚停车资源信息,提升停车治理智能化水平

10、完善更新停车信息。建立全区停车基础信息数据库,持续更新全区停车场建设管理、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对外开放应用。完善停车设施前端信息采集设备建设,推进车牌识别、图像识别、电子标识等汽车信息采集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及时精准传输停车泊位使用、停放车辆特征等信息。强化停车信息在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实现管理、建设、规划的工作协同。(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数据资源局、区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队、各镇街)

11、提升停车信息服务水平。建设全区停车管理信息平台,共享停车场库动静态信息,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积极推进停车管理与移动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应用物联网、人工智能、车路协同等新技术,实现停车信息查询、车位预订、泊位诱导、无感支付、反向寻车等功能,提高停车设施周转率,促进动静态交通和谐运转。(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数据资源局、区住建局、西湖交警大队、各镇街)

(五)创新停车共治模式,破解重点区域停车难题

12、综合治理老旧小区停车难题。结合全域智慧交通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停车社会治理格局。利用居住区空地、地下空间、立交桥下等闲置地段挖潜泊位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立体停车设施,缓解停车资源不足。优化居住小区内部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在符合安全管理和基本通行条件下,利用周边路段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满足居民夜间停放需求。(责任单位:区住建局、西湖规划资源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湖交警大队、各镇街)

13、优化医院内外部停车组织。科学设置医院停车配建指标,充分考虑医院就诊需求,加大停车设施供给。将医院职工停车需求向周边空余停车设施疏解,将医院车位提供给就诊车辆。优化医院内部及周边交通组织,推行进出口独立设置、车流单向通行、增设临时落客通道等措施,打通内外部交通循环。(责任单位:区卫健局、西湖交警大队、各镇街)

14、科学治理学校周边道路停车问题。针对接送学生车辆潮汐化特点,优化交通流线,鼓励学校利用地下空间、操场等空地设置临时停靠通道,合理设置临停泊位、即停即走泊位,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干扰。已配建学校地下社会公共停车场库的,须对外开放,30分钟内免费用于学生家长接送。推行警民护学岗、校家合作等模式,由交通志愿者、值班家长或保安开车门接送学生。协调各学校实施错时上学和弹性放学,有效分散接送学生车辆集中停靠。(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西湖交警大队、各镇街)

四、实施步骤

结合当前迎亚运工作,将西湖区停车综合治理工作总体划分为3个阶段:

1、准备阶段:(20xx年1月至4月底)。成立全区停车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完善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完成全区停车资源基础排查,编制停车场库专项规划,落实经费保障,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2、攻坚阶段:(20xx年5月至8月底)。建立完善停车场库建设运营机制,开展违法停车联合整治,加快实施路外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路内停车泊位规范管理。推进停车资源向社会开放,建设一批绿色停车泊位和夜间时段性停车泊位。完成全区停车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对全区重点、热点的老旧小区、学校、医院、产业园等停车难区域完成综合治理工作。

3、长效阶段:(20xx年9月至长期)。总结提炼全区停车治理综合行动工作经验,查漏补缺、消除短板,长效常态管理。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属地政府是停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健全停车管理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完善协调工作机制,抓好贯彻落实。

2、加强部署推动。要将停车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落实机制保障、财政投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停车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列明责任账单,划定时间表、路线图,周密部署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3、加强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区域的停车管理难点,分类要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坚持典型引领,选树示范区域,强化重点指导,创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相互启发、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带动停车治理整体水平的提升。

道闸系统方案 篇11

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工作人员及车辆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停车场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车辆凭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发放的有效停车卡进出停车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无卡车辆进入停车场。停车卡办理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四条外单位办公车辆如需进入停车场,必须经过分公司综合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

第五条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同时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第六条车辆在停车场内行驶,必须低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

第七条车辆停妥后,车主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八条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车辆的资料如有变更,或遗失停车卡,必须立即通知分公司综合办公室,避免引起误会或造成损失。

第十条严禁在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加电池水、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

第十一条严禁漏油、漏水、车况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二条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三条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四条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五条停车场旨在为机关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提供车辆停放的便利,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道闸系统方案 篇12

一、车场门卫服务规范

1、负责维护车场秩序,疏导交通,引导车辆入位,合理收费,文明服务。

2、指导车辆有序停放,保持车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3、负责做好车辆登记工作,做到出、入登记,认真填写车辆进出计时卡的时间,对入场车辆进行车况检查,如有损坏当场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4、车辆进出先敬礼,使用文明用语,严格执行收发卡和验证制度,进场验发卡,出场收卡,出入卡发出时间和收回时车辆应保持一致,出入卡不得丢失。

5、负责对出场车辆进行检查校对,如发现可疑应拒绝出场,并立即报告负责人,直至校对清楚后方可其出场,夜间车辆出入需验明“三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计时卡)。

6、负责提醒车主下车后锁好车门、窗、贵重物品不要遗留在车内。

7、严禁小商、小贩、闲杂人员进入车场或逗留。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严禁在车场内堆放杂物等。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及其他记录,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交班前做好周边卫生。

二、车场巡视人员服务规范

1、按规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巡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负责车辆引导入位及引导车辆出位,在巡视终端设置签到进行签字,确保巡逻人员忠于职守,巡视到位。

2、对车场内可疑人员、车辆进行监视、盘问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3、熟悉车场内设施设备情况,发现车辆碰撞或人为破坏立即制止并给予处理。

4、巡视停车场内车辆有无漏油或烟火、线路安全隐患,不能处理及时应及时报告车场主管或值班人员协助处理。

5、检查停放车辆有无异常情况,门窗是否关好,车内有无贵重物品,有无被撬痕迹,并做好巡视记录,必要时通知车主和车场主管。

6、检查停车场内有无可疑箱包,危险物等,并及时处理。

7、遇重大紧急情况应立即报警。

8、夜班巡视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觉状态,不得脱岗或打盹睡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收费管理

(一)收费依据:长沙市相关部门规定

(二)收费标准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停车场实际停车情况,我公司建议将停车收费定为:

地面:小型车位xx元/月,货车xx元/月;

临时停车:起价xx元/小时,两小时以后加收xx元

(三)收费管理形式

1、以固定车位月租及临时停放形式,指定具体停车位,并保证缴费的业主车位不被他人侵占,做到专车专用。

2、对已缴费的业主发放停车证,凭证进出车场。

3、对一些特定车辆可采用免费发放停车场专用通行证。

4、对外来车辆发放计时卡,进门时登记时间,出门时根据停车时间计时缴费。

(四)出入收费

1、采用月缴费的车辆凭车证进出车场。

2、访客及临时出入车辆,进场时发放计时卡,同时将车况及进场时间详细记录,等车主离场时,按入场时间进行合理收费。

道闸系统方案 篇13

(一)停车场设固定车位及非固定车位,固定车位需对号停泊,非固定车位车辆进入停车场均采取就近泊车原则停泊。

(二)免费车辆的使用

免费车辆需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交由车场主管发行免费卡。

(三)月租车辆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车位的客户可与财务部接洽,由财务部同事全面介绍车场使用及收费情况;

2、财务部同事与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约复印件交管理处财务部备案,同时知会车场主管车位出租情况。由车场主管发行月票卡。

3、每月由财务部根据租约的规定时间发单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缴租金。

4、租户在缴完租金后,凭缴款单位由车场主管对卡进行延期。

5、注意事项:

领取月票卡时,需向财务部缴纳100元/张作为押金。

a、如因原卡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做卡时,需向车场主管阐明原因并出示缴款证明后方可重新领卡。

(四)时租车辆使用方法

1、车辆驶至车闸旁取得泊车票,闸杆升起;

2、司机按车道标志指示驶入停车场;(注意服从保安员指挥)

3、车辆选择车位泊好,锁好车门,离开;

4、离开车场时,司机驾车并持时租车票驶经收银处缴费;

5、泊车未到十五分钟者,免收停车费,每小时5元/小时收取;

6、司机在缴完费后需尽快驶离大厦,以免阻塞车场出入口;

(五)卸货车辆使用方法

——货车进入首层卸货时,需停泊在卸货区内;

——卸货车辆必须凭卸货单到出口岗亭处领取卸货车辆停车证,享受免费

1小时之服务,超过1小时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在卸货区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货物,并把货物运走;货物不可在

停车场长时间摆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货主自行负责;

——货车在卸完货物、清点完毕后,需尽快离开,以便其他货车进场;

——货车离场时,持卸货车辆停车证时租卡到收银处缴费;

(六)摩托车使用方法

1、摩托车进场后,由摩托车收费员发卡,一半悬挂于摩托车上,另一半由车主保管;

2、摩托车必须听从摩托车收费员安排,排放整齐;

3、摩托车出场时,需由摩托车收费员对卡进行核对后交付保管费方可离场;

4、摩托车收费标准为一元一张,月保费40元/月;

道闸系统方案 篇14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园区停车场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停车场管理范围

凡园区内所有经营性停车场(库、楼)及占用公共地块、道路的非经营性停车场都需纳入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三条本细则第二条所列的停车场,根据其使用性质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临时性停车场(点)。是指因大型集会、活动、或生产、生活、经营必需等临时占用道路、空地所设置的停车场(点)。临时停车场(点)的设置时间视客观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并应满足环境、交通要求。

第二类:室外停车场。指占用道路、公用地块设置的长期使用的停车场或在项目红线范围内设置的经营性停车场。

第三类:室内经营性停车场。指附着在主体建筑物内部的.并开展停车收费服务的停车场。

第四类:特种停车场(库、楼)。指单独设置的,并可开展停车收费服务的停车场(库、楼)。

第四条停车场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停车场的设置不应对现有和潜在交通造成影响;

2、停车场应按国家标准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标线,保障车辆安全进出;除临时占用道路的停车场外,停车场应配建照明、消防、通讯等设施;第三、第四类停车场和有条件的第二类停车场必须安装停车场监视设备。

3、除占用道路的临时停车场外,停车场内应有安全设施、值班岗亭(房间),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有与停车场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停车场管理员,管理员必须统一服装,统一佩戴标志。

4、第三、第四类停车场还必须满足规划、建设、环保、消防等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要求。

第五条:停车场交通标志和标线应委托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实施。

第六条各类停车场审批流程如下:

1、根据停车场分类性质,到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一站式中心”)领取或从一站式中心网站直接下载《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设置申请表》,并按表格要求正确填写完毕;

2、临时性停车场和室外停车场若需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准备好规定的材料后报园区交警大队审批;无需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准备好规定的材料后报园区城-管执法大队审批;室内经营性停车场和特种停车场(库、楼),应按基建报批程序取得施工图纸规划、环保、消防和建筑结构批准书。

3、取得以上报批部门的批准意见后,将以下材料报园区一站式中心申请停车场设置审批:

(1)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设置申请表》;

(2)以上第2款所列的相关批准书或批准意见;

(3)停车场设置位置图、总平面图(非临时性停车场需附电子图)和加盖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资质单位公章的停车位图;

(4)主要设备配置明细和设施情况说明;

(5)对占用地块的,需提供场地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如设置单位非场地产权或使用权所有者,还需提呈设置单位与产权或使用权所有者的租赁合同或协议;

(6)经营性停车场,还需同时提供工商名称核准书或营业执照。

4、对经营性停车场,业主取得停车场设置意见书后,方可到园区工商局申办营业执照。

第七条除室内经营性停车场和特种停车场(库、楼)的相关基建审批按照有关审批时限外,以上流程中各部门审批时限原则上均为3个工作日。

第八条停车场建设竣工后(或道路停车场设置完成后),业主应按照本类停车场的审批要求,分别向第五条第2款所列的相关审批部门报送验收申请。

第九条取得各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意见后,停车场设置单位应到园区一站式中心领取《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验收申请表》(或从一站式中心直接下载后填写),并按表格要求正确填写完毕。

第十条经营性停车场申请前还需到园区物价管理部门办理收费标准核准手续。

第十一条表格填写完毕,且经营性停车场取得收费标准核准后,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设置单位须报园区交警大队申请验收;无需占用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道的,报园区城-管执法大队验收(原则上每个环节不超过4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以上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并在验收申请表上出具验收意见后,设置单位到一站式中心申办城-管局验收;城-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验收合格或不合格的决定;合格者,业主需与园区城市管理局签订市容环境“门前三包责任书”;临时停车场设置,业主还应提交保证书,保证在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需要时,无论设置期满或未满均应无偿拆除。以上手续完毕后,由园区城市管理局按停车场类别核发《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设置证》(非经营性)或《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经营性)。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由设置单位限期进行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第十三条验收合格的经营性停车场申请者凭《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至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实行年审制度,自核发之日起每年年审一次,每三年换证一次。程序如下:

1、业主在一站式中心领取或从一站式中心下载《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年检/换证申请表》。

2、停车场设置期期满前一个月内,业主应将填写完毕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提交到一站式中心,提出年审或换证申请。同时提交原申请设置时所要求提交资料的最新材料。

3、由一站式中心分别转交或业主直接呈交到原各相关审批部门验收(原则上每个环节不超过7个工作日)并签署合格意见后,符合设置要求的,一站式中心在《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上盖年检合格章(不超过2个工作日);因特殊情况需要会办的,由一站式中心交相关部门讨论同意后核发。

第十五条设置单位逾期未申请或通过年审的,将给予吊销《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的处罚。

第十六条设置单位应当负责停车场的日常管理,保证设施齐全、设置规范、环境整洁、车辆停放整齐。园区城-管执法大队对不按规定管理、设施配置不到位、车辆无序停放的停车场,将责令其整顿规范,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罚。

第十七条在《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前在园区范围内已设置的经营性停车场,设置单位必须在2个月内到园区城-管局申领《苏州工业园区停车场经营登记证》,或限期予以撤除;办法公布以后擅自设置的停车场应予以撤除。

第十八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中新合作开发区。周边地区和各镇参照执行。

第十九条本细则解释权属苏州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道闸系统方案 篇15

一、 车场位置

内设停车场一个,约可停放普通轿车十余辆,酒店大门前设有停车场左右各5个,共计停车位20个。

二、 收费对象

只针对不在本酒店消费的外来停车车辆。

三、 收费时间

(1) 室内停车场二十四小时收费;

(2) 室外停车位每日08:00-18:00收费。

四、 收费标准

(1)室内停放:08:00-23:00收费10元/次;23:00以后收费20元/晚

(2)室外停放按5元/次收取费用

五、停车费的管理

(1)收费暂由当班保安人员收取,统一交由队长保管;

(2)每月15日、30日分两次上交至酒店财务;

(3)停车费按酒店、保安部各50%分成,部门提成部分于次月15日由保安队长领取发放。

道闸系统方案 篇16

停车管理是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因存在车辆收费难、车辆管理难、服务工作难、停车工作难、停车纠纷多等诸多问题,已成为困扰物业管理公司的重要难题。根据停车场现状和未来停车发展需求,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专业外包)是必然趋势,通过合理规划运营,实现车辆停放有序、专业管理到位、责任划分清晰,最大程度地满足广大车主的需求,提升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形象和水平,利用租赁经营场地资金实现企业脱困减负或再投入经营发展,进而最终实现物业增值、保值的目的。

若有幸能与贵方进行合作,我公司将结合阳光嘉苑小区停车实际情况,合理的调整解决停车位利用率,运用专业的运营管理手段,提供给车主最安全、最便捷、最贴心的泊车服务,并保证贵方在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方面的双重效益。

为了加深贵方对我方管理过程的了解,我公司现向贵方提交下列停车场管理方案,并愿就有关方面的问题进一步与贵方商椎,为最终达成合作奠定基矗

为协助河南文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做好阳光嘉苑小区停车管理工作,全面接受停车场地经营管理的委托,满足客人的停车需求,做到停车有位、停车有序、停车安全、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方便小区业主生活,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停车场地位规模及规划

停车场地处国基路99号阳光嘉苑住宅小区,我公司对停车场地进行了现场勘测、分析调研,根据本小区建筑的品质和居民经济层次、车场规模及效益,利用车场现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配置相应的停车场管理设施设备,力争打造精品停车场地,并实现三赢(物业公司、业主或使用人、我公司)之目的。

1、阳光嘉苑小区实划有效车位约481个,流动车位350个,属于居民服务区。

2、根据甲方以往的运作模式要求,阳光嘉苑小区地面停车场地位为长租和零收两种管理模式。

3、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管理力度,车场内配置视频监控设备、门禁系统、挡车器等交通设施设备,各种标识、标线、指示灯箱配备齐全。

4、预留消防通道,通道内不规划车位。

二、停车场泊车管理

机动车泊车管理模式:车辆进入停车场泊车,如果是临时停靠车辆先由进口门岗发放停车计时卡,固定停车位可自行刷卡进入,巡视引导员提示、引导车辆安全出入车位,车辆驶离时到出口门岗处交还计时卡或刷卡,临时停车按卡上计录时间收取停车费,同时付给停车场专用发票。

1、根据本车辆停车的性质划分区域,分出专用固定停车位区和临时停车区,以便于管理。

2、停车专用车位区的固定车辆,配发本车辆的专用车证。一车一证一位,车辆不准随意停放。

3、停车证是为方便业主停车而采取的以年交停车费方式的凭证,在有效期内持证出入车场免收停车费。临时车辆按计时卡记录时间交纳停车费(按照郑州市物价局文件收取)。

4、固定车辆进场时,要凭本车场停车证领劝停车卡”进入专用区域泊车,出场时交还“出入证”。了解车辆动态避免车辆的丢失。

5、所有进场车辆在入口处要进行外观检查,对有外伤的车辆要记录在册,车辆出入均有高清摄像监控摄录,并提示司机确认。分清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6、车辆泊车入位,管理员提示司机锁好车门、拉紧制动手刹、保险器、车内不放贵重物品。车辆出现如沿途遗散、车体漏油、报警器长鸣等现象的,谢绝车辆入位。以确保安全、清洁、静谧的停车环境。

7、随时保证停车场出、入口处及各通道的通畅,避免由车辆滞留而延误导致不良后果。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我们会严格按照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处理,及时消除影响和妨碍。不给业主的出行和甲方的管理带来不便。

8、停车场周边的禁停区禁止摆摊、随意停车。高峰期出现车位需求矛盾时,启用预留等待区域,组织引导车辆等候顺序出入常必要时可调派协管员参与疏导管理。

9、停车场内要做到车位资源合理调配,积极引导车辆停放,保证车辆按区域停放入位,做到无位不停,秩序井然。

10、按郑州市物价局规定合理收取停车费。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救护车、军车可免收停车费。

11、节日、假日、以及重大公益活动日,可以应物业的要求,经双方沟通协调,制定适时的组织停车方案,合理调整安排,协助物业做好临时性工作,保证顾客满意停车。

12、停车场遇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可通报物业方,请求援助。其应对措施和服务程序,要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要求办理。

13、驾驶员驾车进入停车场,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对于无理取闹、不听劝阻的可采取必要措施,如:限制车辆移动。情节严重的要通报交管部门或公安机关。

14、停车场内按要求配备安全防火器材,确保器材安全有效,各种电源、电器随时检查,设施设备及时保养维护。出现隐患随时排除。

15、严格执行公司内部稽查制度,真诚接受社会监督,虚心听取阳光嘉苑物业管理处提出的合理要求及建议,努力完善自己。

16、停车场向保险公司投保停车场责任险。凡在本车场内发生的,由于我方管理原因,导致机动车被刮、盗等第三方责任事件发生,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包括车内物品),可依保险条款向保险公司索赔,解除车主的后顾之忧,规避物业管理责任风险,不给物业管理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17、由于乙方接管后属于封闭式管理,乙方有义务对非机动车进行管理,并对园区内业主装修、搬家等物品的进出进行必要的查验。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园区内业主实行非机动车出入卡管理,出入物品放行条管理。

如因乙方管理责任造成非机动车丢失或大件物品电器从门口未经物管处放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三、我方对该停车场提出以下建议:

1、按照物业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整合停车资源,充分利用停车场现有条件维护物业方的利益,为物业方解决实际困难。

2、为有效的管理好阳光嘉苑停车场管理秩序,更好的为车主服务,提升车场的品牌效益,降低物业方管理成本,提高双方的经营效益,我们建议将该停车场固定车位及临收车位分区管理,充分提升停车场的使用率,降低人员成本和物耗,确保物业方和我方达到双方共赢的目的。

3、阳光嘉苑现有车位481个,我方建议甲方将固定车位每月服务费按( 40 )元收取,具体定价根据郑州市物价局新颁布的收费文件执行。

4、地面按甲方归划为临时车辆的管理区域,由于上述相关费用出现,我方建议:

①临时车位,每小时按单车位5元计算,停放时间不足20分钟免收停车费。

②我方负责该停车场地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事宜及备案,年审手续。

四、停车场岗位人员定编:

1、根据阳光嘉苑小区停车场的实际情况及特点,设置车场入口岗、出口岗、引导停车管理员岗位及车场主管等岗位。实行17人3班制,经理1人,车场主管2人,共计用工20人。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进驻车场参与管理,解决前期难题难点。

人员岗位分布:

门岗:每班两人三班倒6人,园区巡逻每班两人三班倒6人,其余5人停泊车服务,白班3人夜班2人,主要分布于园区内各处主要进出口或密集停车区指挥疏散、车辆停泊。

2、公司派驻停车场的人员,都要经过公司培训部门的严格培训。经业务考试合格,员工进驻新停车场要提前熟悉车场环境及物业公司要求,经过磨合期后正式上岗。

3、工作人员统一着工服,配戴胸卡。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以饱满的热情服务来保障良好的服务水准,维护物业方的形象和声誉。

4、各岗位的主要职能

A、停车场入口岗:

①有效控制进场车辆,保证车场入口、通道及门前良好的交通环境。场内车位出现需求矛盾时,组织与疏导车辆在等候区域排队顺序进常

②所有进场车辆的外观检验,排疑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入常

③固定车辆进场时,“停车证”的检验及“出入证”的发放。

④临时车辆进场时,计时卡计时工作。

B、停车场引导员:

(1)、保证场内通道的畅通,有效的提示车位及交通导向。

(2)、负责场内消防及车辆安全的监督。

(3)、合理调配车位资源,随时将信息传递给入口岗。

(4)、对需存车辆的司机提供安全提示服务。

C、停车场出口岗:

(1)、保证出口岗门前及通道良好的交通环境。

(2)、负责出场车辆按计时卡核算计时合理收取停车费,同时付票据。

(3)、固定车辆出场时,停车证、出入证的检验及出入证的收回。

E、停车场主管:

(1)、负责与物业代表协调停车场事务。

(2)、负责本班组的全面日常管理工作。

(3)、严格按公司制度组织班组人员完成各职位工作。

五、停车证的管理

1、停车场车证要同双方协商确认,车证的制作及发放由停车公司负责,客户详细资料要注册存档并由专人管理不准泄露业主信息;否则,因乙方泄露信息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停车证是为方便业主停车采取以年交停车费方式的凭证,具有时效性。发现无效车证要及时收回。

3、停车卡要摆放在车里,进场出示车证。车证丢失要及时按停车场公司规定程序补办。

4、停车卡的具体使用说明详见停车证背面。

六、停车场票据管理

1、按停车公司财务制度执行票据管理,本车场票据领取的数量由停车公司方负责记账。

2、车场内日常现金收入、票据的管理以及基础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3、长租车位的年租费,可由停车公司方代收并付内部收据。停车公司根据物业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制作停车证;同时开据正式发票。客户凭内部收据兑换正式发票;领取停车卡。

七、项目收入及成本测算:

一、项目支出:1、项目经理1人×4500元/月×12/月=54000元/年

2、项目主管2人×4000元/月×12/月=96000元/年

3、员工17人×2500元/月×12/月=510000元/年

4、人员保险20人×183/元×12/月=43920元/年

5、服装费20人×400元/人=8000元

6、对讲机20部×500元=10000元

7、办公用品300元/月×12/月=3600元/年

8、被褥20人×600元/人=12000元

9、福利费660000×1.4%=9240元/年

10合计:746760元

二、项目收入:

1、每天车场停车量平均481辆×40元×12/月=230880元

2、预计车流量每天平均350辆×5元×365天=638750元

3、经营收入合计:869630元

3、经营所得税:869630×6.5%=56526元

三、停车场利润:

总收入869630元/年经营所得税56526元总成本746760元/年66344元/年总利润

四、甲乙双方利润分配:协商

八、合作模式:

1、乙方承包经营模式:乙方负责收费,自负盈亏,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停车场地、位损坏维修管理费,甲乙双方各负责各自收入的所得税,乙方负责车场公共险,车场员工工资及意外伤害险,甲方免费提供员工住房,乙方负责车场的能源费用和设备维护费用。

(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费每月3500元,如果按照提成的话不超出总净收入的20%,收益率从明面上看不高,但实际收益远远大于甲方运营收入。因为甲方为此停车项目没有实际经济投入,就是有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仅人工开支就减少了甲方几十万投入成本,合理规避了甲方劳动用工风险和甲方的停车场管理责任风险,停车场出现的一切责任事故均有乙方承担和协调处理,不给甲方造成任何声誉及经济影响。乙方派驻的管理团队归属甲方统一管理,积极配合甲方管理处工作,责任自行承担。而我方一旦接手会对小区一系列停车设备设施进行投入整改,保证停车安全有序,如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合作,则乙方投入设备设施和管理模式归甲方所有)

2、双方合作经营模式: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管理,乙方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和合作模式,甲乙双方承担各自50%投入(其中包括:证照办理、年审,税金,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停车安全责任险、设施设备)经营利润按对半分成。利润平分,责任共担。

九、合同的终止

如双方在经营期间发生亏损现象或因为国家政策或单方原因,不能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合同期内提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协商解决,如一个月内未给答复合同自然解除失效,乙方退出该项目的管理,其它相关事宜参照合同要求执行。

十、乙方承若:

1、如我方与贵方达成合作意见,签署合同后,在合同签订日甲方缴纳50000元履约保证金,用于乙方对于停车场管理责任和配合甲方工作的履约保证,如乙方拒不承担停车场管理的第三方责任或不能满足甲方管理需要和工作配合,经5次书面警告整改无效的,甲方可扣除乙方所交保证金用于支付第三方赔偿或违约赔偿。在甲方最后整改通牒下发后一月内未有明显改观甲方有权解除合约。

2、乙方在甲方提供场地的条件下无偿为甲方项目阳光嘉苑小区建设非机动停车棚,用于非机动车停放,配套安全的充电插座,方便居民电动车充电。车棚建设面积、建设时间具体根据甲方划定区域而定,但最大总规模不超过500平米(涉及乙方经营成本问题,此项捐建必须作为合同期限和经营管理的要约)

3、预留不低于15停车位,方便甲方关系维护使用。

4、一切因车辆停放所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管理责任,均有乙方承

担,乙方有协助甲方收取物业费和维护业主关系的义务,并不得推辞。

十一、费用及缴纳时间周期

1、管理费:管理费3500元/月,分季度提前预交,预交时间在每前一季末的15日前缴纳下一季度管理费。

2、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于合同签署当日足额缴纳。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甲方履约保证金自动续约于下一年。

十一、停车场相关文件

1、员工行为规范

2、停车场各岗位服务操作规程

3、停车场接待投拆及处置服务程序

4、停车场事故发现、调查分析、处理服务程序

5、遇特殊情况处理的服务程序

6、车场岗位工作交接程序

7、受理泊位包租(固定车)业务服务程序

8、车场调入新员工的培训

9、车场设备、设施的报损及更新办理程序

10、逐级报告制度

11、停车场车位使用

12、交接班制度

13、票据、停车卡、计时卡管理规定

14、停车场卫生制度

15、防火、防电机电安全措施机动车停车管理是一个崭新的服务领域,又是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多种经营,单项外包规避管理风险的必然途径,停车规范化管理又是郑州停车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隶属停车场管理中心管理的郑州鑫地喜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努力以科学、严明、规范的管理,发扬“求实、创新、协作、敬业”的精神,以“抓规范、创品牌、树形象、拓市潮的.总要求进入停车场参与停车管理,时刻用“服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他务宗旨鞭策自己,力争成为郑州停车管理的一面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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