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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保供稳价工作方案(14篇)

2024-06-03 15:24:19 蔬菜保供稳价工作方案

【#实用文# #蔬菜保供稳价工作方案(14篇)#】编写工作方案的人需要有高瞻远瞩的眼光,深思熟虑的判断。当工作将要开展的时候,上级会根据提交上来的工作方案整合选出最优方案,快来参考工作方案是怎么写的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1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蔬菜保供稳价工作方案 篇1

为保障我市农产品生产平稳,统筹抓好生产发展、农资供应、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力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落实蔬菜播种面积,稳定水产品养殖面积,加强生产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保证蔬菜、水产品品种数量充足。在满足本市“菜篮子”供给保障的前提下,大力开展蔬菜、柑橘等优质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促进农产品销售,确保农民增收。及时组织全市农资储备配送调度,解决农资区域性、结构性缺口,保证不误农时。

二、应急措施

(一)蔬菜保供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在农产品保供领导小组指导下,组建蔬菜保供工作专班,落实专人,明确职责,专班实行定期碰头、定期研究,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发生的市场波动及时报告,发出预警信号,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并深入分析原因,科学预测动态走向,确保全市蔬菜保供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持续推进。

2.抓好存量调查。切实抓好在田蔬菜产量调查统计,对蔬菜在田面积、产量、产地批发价格定期进行统计汇总,切实摸清家底,保障市场供应。

3.抓好生产管理。依据市场供求形势,分解生产任务,加强技术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落实生产措施,积极组织本地蔬菜标准化生产,增加蔬菜产量,确保市场供应。

4.抓好市场供应。强化统筹协调,加强与市、县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处理在蔬菜调运中出现的运输问题,同时加强与商务部门对接,及时了解各市场及超市蔬菜供求情况,组织抓好蔬菜调运供应。同时加快推动基地与社区团购平台对接,切实解决好蔬菜配送“最后一百米”问题,不断扩大蔬菜直供销售。

5.强化产销对接。一是组织开展农超对接、农市对接。全面摸清县市区蔬菜基地产量及销售人员联系方式,组织大型商超、市场采购上市。二是支持企业拓展市场。进一步抓好产销信息服务,着力组织或支持蔬菜专业合作社、销售大户与省内外批发市场、商超企业对接,在保证本市蔬菜供应的同时,努力扩大蔬菜对外销售量。三是大力拓展线上销售。利用抖音、淘宝、京东、苏宁易购、供销e家、邮乐购等平台,组织开展网销活动。

责任领导:陈琼;责任科室(单位):经作科、市场与信息科、农安科、市农业技术科学研究院、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柑橘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田丹xxx。

(二)水产品生产方面

6.加强生产调度。及时掌握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等养殖单主体水产品存量及生产情况,加强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统筹安排,促进稳定生产。

7.做好指导服务。统筹全市水产专业技术力量,开展专项服务保障行动,及时指导养殖户做好苗种投放及病害防控工作,落实标准化规程和绿色健康养殖技术,增加优质水产品供应。

8.协调产销对接。密切关注规模养殖主体对产地运输的需求,协调相关方面保障产地运输畅通,及时组织指导规模养殖户与城乡重要农批和商超市场开展产销对接。积极配合交通、公安部门,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促进鲜活水产品快速有效流通。

9.加强监测监管。严格做好水产品用药监督管理,指导科学用药,严禁使用禁用药,督促指导生产者严格遵守休药期规定,加大元旦春节期间水产品的质量抽检频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领导:杨大银;责任科室(单位):渔业渔政科、市场与信息科、农安科、市渔政监察支队、水产技术推广站;联系人:xxxxx。

(三)畜禽生产方面

10.持续抓好以生猪为主的畜禽产品生产。加强“周报告、月对帐、季调度”,及时提醒指导养殖场户应对恶劣天气影响,提前做好各类防护,备足兽药和饲料等相关物资,抓好生产工作。

11.强化畜禽屠宰加工。宜昌双汇有限公司、三欣食品有限公司等要保证畜禽屠宰加工正常运转,鼓励建立“点对点”调运制度,强化产销衔接,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工作要求,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鼓励肉禽生产企业对出栏的肉禽进行屠宰加工,建设冷库进行储存,有效减少疫情带来的损失,适时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肉禽经营企业实施冷链运输、冰鲜上市。

12.加强畜禽疫病防控。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一封住七管住”非洲猪瘟防控措施,提升防控意识。对全市畜禽养殖场户开展疫情监测排查工作,实行畜禽疫病监测排查报告制度。成立畜禽疫病防控工作应急组和专家组,严格生物安全管理防护,做好畜禽等相关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强化动物及产品的调运监管,加强畜禽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强化消毒灭源等工作,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责任领导:张明海;责任科室(单位):畜牧科; 联系人:胡亚峰。

(四)农业机械作业方面

13.加快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进度。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农业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应补尽补、敞开补贴。积极推广使用“湖北农机补贴APP”、人脸识别等信息化技术,加强“一站式”、进村入户等便民服务,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

14.抓好机具储备调度。尽量利用微信、网络、电视等新媒体开展农机化技术培训、指导机手进行机具检修,确保机手以较高的技能水平、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春耕农业生产。

15.抓好农机安全生产。转变宣传教育方式,通过短信、微信、短视频等方式,普及深化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责任领导:覃虎挺;责任科室(单位):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科教科、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联系人:xxxxxx。

(五)农资供应保障方面

16.建立农资供需监测制度。由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汇总全市农资供需动态及缺口数量等信息,为研判全市农资供需形势、精准做好农资保供提供依据。

17.分级确立保供单位,实行日调度。市、县两级建立以农资批发企业、农资示范企业为主体的保供单位名录库,根据疫情发展状况及持续时间,适时组织保供单位积极从省内外组织货源,合理安排库存量,及时跟踪落实农资储备品种、数量,确保全市农资产品供应。

18.做好农资生产企业的服务与协调。加强与市域农资生产企业的紧密联系,及时通报农资供需信息,帮助市域农资生产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做好与市场批发企业的有效对接,优先满足市域内农资供应。

19.建立农资应急储运配送系统。借鉴去年疫情期间农资保供经验,根据农资储备、基层网点的布局,科学规划、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农资应急储运体系,开展农资点对点配送;加强沟通协调,确定好运输路线、运输工具、临时存放点等,对应急保供重点企业和养殖户在原料接收、产品销售、运输流通等环节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反应,及时协调市防控指挥部、市公安、交通等部门为企业开具通行证明,将保供企业、农资企业纳入重点运输保障范围,帮助企业畅通“绿色通道”。

20.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积极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有意囤积农资、哄抬物价、牟取暴利、非法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农资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农资流通秩序。

责任领导:田雪峰;责任科室(单位):市场与信息科、法规科、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联系人:xxxxxx。

蔬菜保供稳价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指挥部关于加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演练的要求,提高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保障市场从业人员、顾客健康,严防疫情扩散,制定兖州区农贸市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区各部门对农贸市场涉疫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区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领导全区农贸市场涉疫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具体工作由区市场交易管理组承担。兖州区农贸市场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吴卫新同志担任组长,区市场监管局刘旭鲁、张德彬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区商务局、区疾控中心。指挥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指导组、人员物品管控组、舆情应对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上下协调指导和工作调度,做好与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负责起草上报区委疫情指挥部和市专班情况报告、信息发布稿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技术指导组负责指导处置工作,指导做好检测消毒、疫点消杀、医废转运、风险评估、后处置等工作。(区疾控中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分工负责)

人员物品管控组负责涉疫货物流向调查、封存管控,阳性货物涉及人员摸排管控等工作。(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区商务局、区疾控中心分工负责)

舆情应对组主要负责指导各县市区按规定程序发布信息通告,做好舆情引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二)区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

(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和作用,加强协同,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高效处置疫情风险。

三、工作流程

(一)启动预案。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区指挥部报经市指挥部同意后,启动应急处置行动。

1.在农贸市场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发现核酸阳性病例或农贸市场环境监测发现阳性标本时,检测机构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区疾控中心,及时复检确认。区疾控中心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区指挥部、市疾控中心。

2.外地通报我区农贸市场从业人员或市场内顾客为外地核酸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二)先期处置。

1.市场封闭。区指挥部发布指令,责令涉疫市场立即停业。市场交易管理组立即通报成员部门,组织并指导市场开办方立即启动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到达市场,市场开办方将疑似患者送到单独留观室,登记疑似患者身份证信息、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对农贸市场立即进行封闭,设置警戒线,暂停营业,禁止相关人员流动,所有人员不得外出,市场内所有人员佩戴口罩,原地待命;设立应急区域。

2.市场秩序维护。技术指导组组织工作人员指导农贸市场开办方做好市场从业人员、顾客心理健康教育引导等工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人员情绪,避免过度恐慌,确保有序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3.初步溯源和流向调查。人员物品管控组组织工作人员配合区疾控部门、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流调人员即刻开展流行性病学调查。核酸采样检测人员对现场全部人员、物品、环境等进行核酸采样。

4.人员管控。按照区疫情指挥部指令,人员物品管控组做好临时隔离的人员转运、甄别、诊治等工作,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标本检测。

1.采样检测。疾控部门采样人员到达现场对核酸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血清抗体采样;对经营场所环境进行核酸采样。另一组采样人员到达涉疫人员经营地,对其经营合伙人、摊位环境进行采样。采样完成,由专车运送到区疾控部门实验室进行检测。

2.阳性复核。疾控部门跟踪阳性病例样本复核情况,经复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应立即报告区指挥部。同时将溯源调查情况等材料报市指挥部,进一步开展溯源调查工作。

(四)封存、溯源流向通报。

1.封存封闭措施。在先行处置的基础上,疾控部门指导市场开办方对核酸阳性病例、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接触的销售场所或设施设备等采取封存封闭措施。疾控部门会同市公安局兖州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依据防控工作需要,结合场所、流调情况进行分析,划定重点场所和最小防控单元,必要时应封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场所。根据疫情风险研判,做出局部或全域农贸市场停止经营决定。

2.溯源和流向通报。核酸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涉及市内的,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向行程轨迹途径地县市区指挥部通报信息。行程轨迹途径地区指挥部应当根据本方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处置行动。核酸阳性病例行程轨迹途径地涉及市外的,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向输入地或流向地所在地联防联控机制通报信息。

(五)排查管理接触者。

区疾控部门根据核酸阳性阳性病例接触状况,重点排查检测下列人员:

1.核酸阳性病例接触的商户、市场内现有人员及与核酸阳性病例有过同时空交叉的所有离场人员全部作为密接人员;

2.无直接接触的外围门店封控人员及离场人员所在生活小区接触人员应作为次密接人员;

3.其他人员为一般接触者。

(六)全面消毒。

处置的各环节结束后,疾控部门指导农贸市场开办方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1000-2000mg/L)对市场环境进行全面消毒,防止交叉传播。物体表面可采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去除残留。

(七)做好公众宣传与舆情监测。

1.市场开办方电话通知市场从业人员家属,说明情况。对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及其他一般接触人员,及时告知风险,提醒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就医。

2.市、区指挥部及时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落实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等基本防护手段,自觉遵守防控规定。舆情应对组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发现并澄清网络谣言,严厉打击恶意发布虚假信息造谣传谣滋事行为。

3.舆情应对组重点关注因农贸市场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八)处置后评估。

1.农贸市场开办方按照指挥部和技术指导组要求,配合做好人员隔离、健康监测追踪、心理辅导等后续工作。

2.技术指导组对农贸市场场所消毒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就能否恢复正常运行出具评估意见,确定风险消除后,农贸市场方可开市经营。

随着形势发展和政策调整,以上要求与最新防控政策要求不相适应的,按照省、市、区指挥部最新要求执行。

蔬菜保供稳价工作方案 篇3

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事关重大。为全面落实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各项政策措施,巩固和提升清洁取暖改造成果,努力实现“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可持续”的总体目标,促进我市清洁取暖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阳泉市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协同机制(以下简称“‘双保’协同机制”),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和协调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搞好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指挥部总协调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主任由市能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二、“双保”协同机制组成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双保”主体:国网阳泉供电公司、山西晋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公司、山西晋东新能液化天然气公司、华阳集团(阳煤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中石化阳泉市石油公司、山西建科天然气科技公司、平定县煤气公司、洁净煤定点供应企业、甲醇和生物质供应企业、建筑节能企业。

协同机制工作任务包括:交流、共享清洁取暖保暖保供有关信息资源和资料;制定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协调措施;监督检查清洁取暖保暖保供措施实施情况并定期通报;处置影响较大的区域性、阶段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有关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任务。

协同机制设立五个专业办公室。电力、甲醇、洁净煤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燃气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热力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生物质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房屋建筑保暖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兼任。

三、组织“双保”协同机制专业督查组

“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组织七个专业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对相关措施的'落实进行跟踪督促。

第一组:电力“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能源局

成员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电网阳泉供电公司

第二组:燃气“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三组:甲醇“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能源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应急管理局

第四组:生物质“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五组:热力“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六组:洁净煤“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

第七组:房屋建筑“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专业督查组主要任务:检查政府、企业的合同签订、能源储备和应急准备情况;检查甲醇、生物质颗粒和洁净煤配送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电力、燃气、热力管网运行保障情况;检查各级各单位保暖保供工作组织领导、值班值守、应急处置情况;检查能源价格执行和能源质量控制情况;检查清洁取暖运行费用安排和拨付情况;检查低收入群体保暖保供兜底措施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检查接访接诉处置情况和舆情应对情况;检查区域性、阶段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四、“双保”协同机制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每个月组织召开一次指挥协调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解决重点问题,部署重点工作。由总协调办公室召集,指挥部成员参加,必要时,扩大至“双保”主体。

(二)调度会议制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业调度会议,听取情况,分析形势,讨论问题,明确措施,督促落实。由各专业办公室召集,成员单位参加。采暖季期间,可酌情增加会议次数,必要时,扩大至“双保”主体。

(三)专项督查制度。每年十月初至次年四月底为专项督查行动时期。期间,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联合督查、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每次行动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各专业办公室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有关“双保”主体提供技术支持。

(四)信息发布制度。每月至少发布一期工作动态,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各成员单位、“双保”主体负责提供或推送。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及时发布动态信息。

五、“双保”协同机制职责分工

(一)市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管理工作。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燃气“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协调燃气保供、能源价格政策落实,督促燃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牵头组织燃气“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电力“双保”专项督查。

(三)市能源局: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各专业办公室工作。负责电力、甲醇、洁净煤“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牵头组织电力、甲醇“双保”专项督查,参与生物质、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四)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热力“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配合做好城燃企业“压非保民”工作。牵头组织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燃气“双保”专项督查。

(五)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生物质“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农村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宣传。负责督导农村地区散煤清理清零工作。牵头组织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协调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本地加工。

(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洁净燃料生产销售企业的洁净燃料质量依法实施监督抽查。牵头组织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保暖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指导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工作。牵头组织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参与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压非保民”工作。参与燃气、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九)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清洁取暖甲醇、生物质燃料和洁净煤的公路运输保障工作。参与甲醇、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新(改、扩)建甲醇燃料储库项目的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参与甲醇“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二)民政局:负责协调低收入群体“双保”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甲醇、生物质燃料、洁净煤运输通道管控工作。参与甲醇“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四)县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本区域清洁取暖“双保”工作,配合市“双保”协同机制各专业督查组,搞好本区域、本专业督查工作。

(十五)“双保”主体:签订能源、燃料采购长期合同;制定并落实“双保”工作方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保障电力、燃气、煤气的线路、管网正常;保证能源、燃料供应的充足、稳定、安全;燃料供应企业要建成2—3小时配送网络,确保采暖季群众取暖需要。

六、有关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全市“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积极响应,同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的高效实施和高质量完成。

(二)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树立“民呼我为,保供有我”的担当精神,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立足民生,履职尽责,努力完成“双保”任务,确保群众清洁取暖、温暖过冬。

(三)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舆情和群众诉求,落实首接责任制,热情接待,耐心接访,主动下沉,主动靠前,妥善解决矛盾问题,及时回应各方关注,做到有落实、有回音。

(四)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制定极端天气、极端情况专门应急预案,完善处突机制,组建应急队伍,落实能源、燃料储备,积极预防、稳妥处置阶段性、区域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

(五)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阳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阳泉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阳政安〔2021〕12号)确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全市清洁取暖运行的安全稳定。

蔬菜保供稳价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落实市关于迎峰度冬能源保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xx-20xx年度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促进实施清洁取暖工程,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强力推进,天然气、电力等能源需求快速增长,特别是冬季取暖期出现气侯异常、急剧降温天气时,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迎峰度冬工作部署,把保障民生用气、用电供应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保障能源供给,切实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电力应急保供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各乡街、天然气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联动、应急联络、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保供应急期间舆情监测,积极开展舆论引导等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

区发改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和燃气企业保障气源供应;制定并修改完善我区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应急预案,做好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全区工业企业落实“压非保民”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棚户区清洁供暖补助资金汇总申请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保障极端天气下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本行政区域保供应急专项资金。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全区城市燃气、集中供热工作,收集、汇总、上报全区城市燃气、集中供热运行情况。

区交通局:根据应急保供工作需要,及时开通保供应急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燃气方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协调重点电器大卖场(超市)在极端天气下有关供热电器的.市场供应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负责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确保保供车辆和物资能及时抵达所需地点。

各乡街:详细掌握本区域内清洁供暖情况,制定本区域内清洁供暖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及时有效处置或上报清洁供暖出现的突发事件。

各燃气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民生作为优先保障重点;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配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告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限(停)用气方案及保障措施

全市统一组织实施预警后,我区根据预警级别做好相关工作。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如出现燃气资源匮乏或紧急情况,需按照限(停)用气次序进行限制、停用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蔬菜保供稳价工作方案 篇5

为做好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维护价格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26号)精神,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认真落实生猪生产各项扶持政策

(一)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各地要积极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改善饲养、防疫条件,提升产品质量,确保本地区生猪生产能力不下降。“十二五”期间,各级发展改革、农业部门要落实并用好用足中央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推行生猪养殖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生产。继续加强300家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使其成为广东生猪生产和主要供应基础,并根据“保生产、保供给、保稳定”要求,逐步适当增加省重点生猪养殖场数量。各地也要加强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把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成为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样板,示范带动全省生态与健康养殖发展。

(二)落实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制度。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精神,尽快制订2011年广东省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每头每年100元的标准发放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及时落实本级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三)落实生猪良种繁育政策。根据国家即将制定的“十二五”原良种场建设规划,大力支持生猪原良种场建设,提高良种猪供种能力。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对购买良种猪精液的补助政策,组织制订广东省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积极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品种改良。完善广东省畜禽遗传改良实施计划,推广以畜禽养殖企业为主导、与科研院所相结合的育种模式。各级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养殖。做好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加强畜禽品种保种场和畜禽质量监督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畜禽育种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新品种培育与推广的步伐。

(四)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继续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建立更加严格的保险与耳标识别、生猪防疫和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提高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具体按省财政厅、广东保监局、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紧急通知》(粤财农〔2007〕3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进一步强化信贷对生猪生产的支持。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县级建立和完善生猪生产担保贷款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着手建立规模养殖企业联合体担保贷款机制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企业的信贷支持,保障生猪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

二、切实抓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的制订、完善和实施

(一)制订完善生猪生产发展规划。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要按照《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xx年)》,制订本地区生猪生产规划,完善区域布局。尚未制订本级规划的要于今年年底前制订出台,建立生猪生产发展长效机制,合理规划养殖区建设,保证市场供给。

(二)为生猪养殖用地提供必要保障。各地要依法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生猪养殖规模和猪肉自给率。对在适养区新建或扩建养殖场的用地,当地政府要给予大力支持,加快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要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环保手续齐全,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及时发放排污许可证。

(三)引导推进生猪养殖方式转变。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引导养殖场户采用“养殖、沼气、种植”相结合的生态与健康养殖方式,提高生猪产能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增强粪污处理能力,逐步实现零排放。

三、建立完善生猪疫病公共防控体系

(一)落实防疫责任。加快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其作用。省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基层兽医站(不含珠三角地区)实验室建设提供经费保障,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也要相应增加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投入,切实加强生猪疫情监测和防控,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严防疫情扩散及病死猪流入市场。

(二)继续落实免费强制免疫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的防控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好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费强制免疫政策,支持疫苗生产和调拨,保障免疫工作需要。所需疫苗经费除中央财政投入外,由我省各级财政共同承担。

(三)加大对生猪防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支持力度。提高因防疫需要而扑杀的生猪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头600元提高到800元。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由每头500元提高到800元;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由中央和我省各级财政按照生猪扑杀现行比例分担。

(四)健全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在区域或乡镇设立畜牧兽医站,稳定机构和人员。落实好中央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员每人每年12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我省各级财政给予相应补助。

四、加强生猪市场调控和监管

(一)建立和完善生猪市场调控机制。建立健全以储备制度为基础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机制和保障市场供应机制,有效维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预警指标,完善储备吞吐调节办法,切实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和猪肉价格过度上涨。充分发挥平价商店“保供稳价”的导向作用,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价格向群众供应猪肉,在猪肉价格高位期间,平价商店销售的猪肉价格要低于本地市场平均价格的10%以上。积极组织开展“稳定猪肉价格”倡议活动,向全省平价商店倡议通过实行产销对接或产供销一体化,降低猪肉流通成本。

(二)充分发挥猪肉储备调控作用。加大猪肉储备总量,适当增加冻猪肉省级储备数量,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充实地方冻猪肉或活体储备。各地财政要研究支持部分骨干企业建立商业储备,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的补充资源,保障政府和商业储备的长期稳定运行。要切实落实主销区和沿海大中城市地方猪肉储备规模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消费量,其他城市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的规定。根据生猪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合理把握猪肉储备吞吐的时间、节奏和力度,加强生猪生产与市场调控。要完善猪肉储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相关承储企业举行应急演练,落实应急值班制度,一旦出现局部自然灾害或中心城市出现猪肉抢购或供不应求的情况,要根据“先市后省”的原则,适时投放猪肉储备,保证市场供应。

(三)加强生猪监测统计工作。各地要健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按照职责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调整养殖规模,优化养殖结构。统计部门要完善生猪抽样调查制度,及时发布生猪存栏、结构和出栏数量等信息。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生猪生产的成本调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生猪生产动态跟踪监测分析预警以及价格监测工作,重点加强生猪存栏结构、变化和生猪疫情的调查分析预警。商务部门要继续做好生猪屠宰量调查统计。有关部门要根据形势的发展,逐步扩大监测调查点覆盖范围,不断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进一步加强猪肉及其制品检疫和检验,严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严肃查处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和注水肉等不法行为,规范生猪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和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政府责任,将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各种突出问题。要着眼长远,注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落实长期的'扶持和保障措施,构建防止猪肉价格大起大落、生产大上大下的长效机制,减缓生猪市场的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发展。各地级以上市要尽快制订本市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同时,还要一并抓好牛羊肉、禽蛋奶和水产品等其他“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工作。

(二)保障工作经费。各地要合理安排资金,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大生猪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提供财政保障,保证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农业、物价等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客观分析价格变动的原因和影响,准确解读国家在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全面报道生猪市场变动的信息,平衡报道猪肉价格变动对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影响,防止过度渲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各地要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机制要求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同时,要采取定点供应储备食品、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食堂管理等多种方式,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五)强化监督检查。省农业厅、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强对各地政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及时上报省政府。对落实工作较好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对政策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蔬菜保供稳价工作方案 篇6

为认真落实《遵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遵义市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市发改〔2021〕26号)精神,切实做好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有效应对当前蔬菜等民生商品价格上涨,保持今冬明春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基本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缓解当前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压力,全力做好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基本生活。

二、职责分工

(一)大力发展本地蔬菜、猪肉生产,保障市场供给。

1.抓好元旦春节重要农产品保供工作,以发展商品蔬菜为重点,迅速落实冬季蔬菜种植任务;同时开展生猪、牛羊、家禽、水产等补栏,实现增种增养,切实保障重要农产品持续供给。(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镇<街道>)

2.聚焦重点蔬菜生产企业和基地、重点生猪养殖企业,分解压实任务,动态建立蔬菜、生猪应急储备量,确保供应需求。(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

(二)加强市场蔬菜等民生商品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

1.严格落实价格监测日报告制度。价格监测人员每天上午10点前在超市、农贸市场等地监测点采集粮油肉菜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价格,12点以前形成“凤冈县生猪价格日监测表”“凤冈县重要生活物资价格监测日报表”报县发改局。当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进行分析,提出预警报告。(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凤冈县统计局、县经贸局、各镇<街道>)

2.开展市场巡查询价,及时掌握市场价格信息。要增加市场巡查、询价频次,安排人员到市场一线,随时掌握市场价格情况,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县综合执法部门查处。(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市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经贸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三)加大市场流通,促进市场物资供应。

1.强化调运组织。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商户加大外地农产品和本地蔬菜基地采购力度,确保本地农贸市场蔬菜供应充足。发挥“遵惠民”平价肉菜专柜的价格调节作用,满足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的消费需求。严格执行仔猪及冷鲜猪肉享受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县市管局、各镇<街道>)

2.加大冻猪肉储备力度。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市政府下达20吨的冻猪肉储备任务,应对保供风险,以备猪肉涨价的不时之需。(牵头单位:县经贸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四)强化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对各类农贸市场的巡查。严格落实进销差率不得超过35%的价格干预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切实保障餐桌安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县市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贸局、各镇<街道>)

(五)认真落实价格调控政策,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1.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当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启动联动机制,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确保低收入困难群体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正常生活。(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社局、各镇<街道>)

2.审慎出台收费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得出台涨价的收费文件。严格执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出台的价格调控政策。确保涉及民生领域的水、电、气等价格政策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水务局、凤冈供电局、各镇<街道>)

(六)做好舆情管控,引导市场价格预期。

持续做好价格波动的正面宣传,及时发布舆情信息,客观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广泛宣传政府在扶持生产发展、改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众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引导社会各方面客观看待价格波动的影响,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防止因心理恐慌引发抢购、断供的现象。及时通过媒体告诫经营者遵守价格法规政策,曝光典型价格违纪违法案例,震慑价格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管局、县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保供稳价工作作为当前的民生实事抓细抓实。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直接关系百姓生活,国家、省政府、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要切实落实好“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我县蔬菜等重要民生商品供应不出现断档和脱销,价格保持基本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调整充实保供稳价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保供稳价工作调度的日常工作,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开展保供稳价的相关工作。

(三)加强信息反馈,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保供稳价工作实行月报告制度,各责任单位每月27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经分管领导审签后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和电子档报县发改局(联系人:安洁。

蔬菜保供稳价工作方案 篇7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确保农产品稳产保供任务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疫期民心稳定、保疫区民生供给、保防疫全局安定为已任,把农产品稳产保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力抓好2022年农产品生产,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二、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南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加强市场供给保障工作,抓好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特色畜禽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保障粮食、果蔬、食用菌、肉蛋等农产品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群众应对疫情的生活需要,确保农产品生产稳定、数量充足,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

三、主要工作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着力稳面积、提单产、优品质,积极发展大豆、甘薯、马铃薯、玉米等旱粮,努力实现全年粮食面积、单产、总产“三增长”,为完成全年生产目标粮食播种总面积38.72万亩、总产量15.39万吨、大豆播种面积0.187万亩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切实抓好蔬菜保供。做好蔬菜种子供应工作,科学应对高温干旱等不良天气影响,强化水肥管理和病虫防控,确保蔬菜生产稳定。加强现有在田蔬菜管理,稳定质量,提高产量。强化大棚蔬菜生产,充分挖掘我市设施蔬菜生产产能,大力发展茄果类、瓜类等优势蔬菜生产,指导农民加强日常管理,提高设施蔬菜产量和质量。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引导洪濑、丰州、水头等乡镇蔬菜基地扩种叶菜,适当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丰富品种类型,及时采收及时上市,满足市场需求,力争全年蔬菜面积12万亩、总产量13万吨,实现周年均衡有效供给。

(三)巩固提升生猪产能。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闽政办〔2021〕3号),落实用地、环评、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地,推进规模养猪场稳产保供工作;多措并举,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生猪2022年底存栏达到30.7万头。

(四)推进特色畜禽发展。按照《泉州市发改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家禽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发改〔2020〕381号),着力建基地、扩规模、提品质,大力支持设施蛋鸡、肉禽和特色畜禽产业做优做强,扩大优质牛羊兔草食动物生产,实现肉蛋奶生产保持稳定增长。

(五)优化食用菌产业。加强服务指导,组织实施生产设施化提升行动,落实食用菌政策性保险,推进食用菌产业绿色发展。做好海鲜菇、鹿茸菇等大宗食用菌技术指导,扩大常规栽培品种规模化生产,力争日产食用菌15吨以上,实现食用菌稳定供给。

(六)抓好水产品生产供给。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及养殖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密切监测我市渔业主要养殖品种常规疫病,做好突发疫病应对,加强健康养殖、用药的宣传指导。做好技术指导服务,确保水产养殖、渔业生产有序进行。稳定鲢鱼、草鱼、对虾等主要经济养殖品种的产量,保障市场供给。

(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监测,制定下发2022年监测工作方案,加强源头快检筛查、风险监测排查、重点监督抽查,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强化监管执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大力推进“五查”,推动产品上市赋码出证、凭证销售。

(八)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强制免疫、监测流调、检疫监管等措施,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强农作物病虫监测,及时印发病虫情报,科学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确保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重大病虫害不大面积暴发成灾。积极应对灾害性天气,加强监测预警,备足救灾物资,最大程度降低农业灾害损失。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积极配合商务等部门,加强重点地区活禽市场监测排查,加强对活禽市场休市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技术指导。配合商务部门对生猪生产和调运保供任务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

四、组织机构

为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年度农产品生产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及时进行保障任务调整,随时应对疫期的供需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林云发,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陈世典,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热薪,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朝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洪江澄,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陈泽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畜牧师

陈斯哲,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黄建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成员:戴娜桑,局办公室负责人

吴昭环,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负责人

徐海能,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张玉清,水技站站长

黄添基,种植业管理站站长

洪旋珠,种植业管理站副站长

潘住财,种植业管理站(土肥)负责人

庄艳芳,植保站站长

杨家飞,畜牧站站长

洪小珠,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主任

潘明水,经管站站长

王志明,种子管理站站长

林夏生,畜牧站副站长

陈俊清,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陈秋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综合科负责人

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农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洪江澄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产发科,负责疫期稳产保供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和调度等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局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落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调配,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局产发科:制定全市粮食生产目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负责加强农产品市场动态监测;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指导工作;配合商务等部门建立联保联供机制,配合商务等部门做好市内市外“菜篮子”产品调度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政策法规科:负责配合市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专班做好农业生产物资、农产品供应等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种植业管理站(农技):负责收集报送粮食稳产保供情况,指导全市粮食生产目标落实,并负责撂荒地复耕工作,保障粮食生产;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种植业管理站(经作):负责收集报送蔬菜、水果、食用菌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制定全市蔬菜、食用菌生产计划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并指导落实,保障蔬菜、食用菌产品供应;统筹安排农产品稳产保供计划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种植业管理站(土肥):负责组织开展土壤改良、科学施肥等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及培训,做好山垅田复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市种子站: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新良种和种子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市植保站:负责组织做好农业植物病虫监测和防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9、市畜牧站:负责收集报送猪牛羊鸡等畜禽产品稳产保供情况,指导全市畜禽生产目标落实,保障肉类产品供应;填报畜禽产品基地信息、生猪恢复生产和产业指导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市水技站:负责收集报送水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并负责全市水产品生产目标指导落实,保障水产品供应;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市经管站:负责指导合作社、家庭农场做好稳产保供工作,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市检测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果蔬产品质量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做好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应急启动及处置

(一)应急启动。

在出现农产品生产不正常,产量低于正常产量10%以上,市场供应明显短缺的情况时,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生产和市场动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农村生产服务小组和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报告。

(二)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部署应急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各成员单位落实;经管站、畜牧站、水技站、种植业管理站根据工作任务组织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品种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品采收和出栏;市农业农村局产发科对接商务和供销社等部门做好产品投放计划,配合做好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其它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职责落实。

六、响应终止

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排除,恢复正常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领导小组批准。

七、评估和改进

应急响应终止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供应异常情况的影响、损失、应急处置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报领导小组。

八、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在疫情结束后终止。

蔬菜保供稳价工作方案 篇8

一、适用范围

(一)批发市场、菜市场和商超卖场等(以下简称"有关市场")。

二、落实责任

(二)有关市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各区政府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有关市场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商务部门加强行业指导,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三、场所管理

(三)有关市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交易场所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有关卫生规定,建立定期消毒清洗制度。

每周至少1次对交易场所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通道、客货梯、运输车辆、肉类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消杀,及时清运市场垃圾,清除卫生死角。

市场内办公区及交易区要保持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

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通风设备以加强空气流动。

(四)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有关市场交易场所和生鲜商品等的主动监测。

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控制处置措施。

四、人员管理

(五)有关市场应加强对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进场交易者、运输车辆司机等重点人群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措施,并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引导人员保持合理安全距离。

(六)有关市场要严防疫情输入,按照要求做好场内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等工作人员的全面排查追溯,一旦发现5月30日(含5月30日)以来来自或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立即报告所在区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中心,并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等措施。

(七)有关市场要加强进场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落实为期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实施为期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进行核酸检测。

(八)有关市场应加强日常巡查,对口罩佩戴、日常体温进行检查抽查。

督促场内管理和经营人员勤洗手、勤换口罩,确保防护效果。

发现有发热(37.3℃以上)、咳嗽等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尽快安排到定点医院就医,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启动应对预案予以妥善处理。

(九)有关市场在防疫期间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保持室内聚集场所空气流通,有食堂的市场加强人员用餐管理,做好食堂餐具清洁消毒。

(十)鼓励有关市场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相关管理和经营人员,向所在区申请进行核酸检测,各区要积极予以支持。

五、食品安全管理

(十一)海关等部门加大对进口食品,尤其是肉类、水产品、果蔬等冷鲜进口食品抽样检验检疫力度,查验相关的进口凭证。

(十二)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

督促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为主要经营品种的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查验采购的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相关台账记录。

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禁止在食品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六、应急管理

(十三)有关市场主体应制定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应急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

疫情防控要根据防控态势采取不同响应措施,落实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时能及时送院诊治。

市场保供要提前做好货源组织方案和临时交易场地方案,确保市场供应。

蔬菜保供稳价工作方案 篇9

为了健全和完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机制,缓解突发自然灾害、畜禽疫病流行等因素引起的“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切实做好我市“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国家储备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57号)、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精神和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机制,促进“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健康发展、价格平稳运行。

(一)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调控。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的基础上,更好地发挥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作用,合理引导市场预期,调节市场供求,促进生产稳定。

2.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在市“菜篮子”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切实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部门协调的“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调控管理体系。

3.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加强对“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的跟踪监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中“菜篮子”重要商品包括猪肉、鸡肉、鸡蛋、牛奶、蔬菜等。中央和我省如增加新的品种,本方案相应增加。

二、部门职责

(一)市农业农村局

负责统筹安排“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安排生产布局,稳定生猪、蔬菜等“菜篮子”重要商品的生产,加大本地供应,确保达到国家和我省对“菜篮子”重要商品要求的自给率;做好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农业受灾统计和灾后重建工作;做好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及时处置动物疫情。

(二)市商务局

负责加强市场运行监测,负责冻猪肉与冬春蔬菜储备工作,按要求进行储备和投放,保障市场供应;协助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五进”(进超市、进集贸市场、进集体食堂、进社区、进餐饮企业)工作。

(三)市财政局

负责将“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相关资金纳入相关市级部门年度预算中,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做好我市“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资金的保障工作;负责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四)市发改委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和预警,及时向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按照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保障工作。

(五)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对全市“菜篮子”重要商品市场交易行为进行监管,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垄断货源、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菜篮子”重要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六)市交通局

负责配合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运输工作,确保市属收费公路“绿色通道”畅通,并积极协调收费公路保持“绿色通道”畅通。

(七)市公安局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运输车辆的交通保障及超市、菜市场等销售点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处置因“菜篮子”重要商品短缺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八)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

负责“菜篮子”重要商品的价格统计调查与分析,及时将各方统计数据综合分析后报市政府。

(九)市委宣传部

负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信息发布,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市政府就“菜篮子”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消除社会恐慌情绪。

(十)市委网信办

负责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做好网上舆情信息的监测、研判和处置工作。

(十一)各区县(开发区)

负责本辖区内“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供应、库存、价格、市场动态及监测等的日常管理工作;“菜篮子”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向市级相关部门报告。

三、监测预警

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统计局西安调查队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菜篮子”重要商品监测预警信息体系,加强对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当监测发现重要商品生产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及时提请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会商措施,为调控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各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及时向市级对应部门报送本区域市场监测情况。

四、响应机制

(一)猪肉

按照《西安市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的要求开展。中央和我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菜篮子”重要商品(除猪肉外)紧缺响应

当市域内出现“菜篮子”重要商品供应紧张,持续出现抢购囤积现象,价格快速上涨,或者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情况时,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措施稳定市场,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同时,做好“菜篮子”重要商品紧缺品种投放前的准备;若情况没有缓解,经市政府同意后,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投放,根据事态发展可加大调运、投放数量,或施行其他调控措施。

(三)“菜篮子”重要商品(除猪肉外)卖难响应

当市域内出现“菜篮子”重要商品滞销积压、价贱伤农问题时,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采取组织调运、临时收购、费用补贴、网络销售等多种形式解决。

五、收储与投放

(一)收储原则

1.按照“市级组织落实、企业短期代储、费用适当补贴”的思路进行。

2.分工负责。要做到市、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联动实施,除中央和省级规定的猪肉和冬春蔬菜由市商务局牵头收储外,其他品种临时收储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实施,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具体落实。

3.优先向脱贫项目倾斜。在“菜篮子”重要商品收储范围内,优先收储涉及脱贫项目的小型种养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肉鸡、生猪和蔬菜等。

(二)收储类型

1.冻猪肉收储。按照《西安市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的要求开展。中央和我省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冬春蔬菜储备。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的要求开展。

3.生猪保供活储。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生猪活储工作,各区县(开发区)农业农村部门配合做好生猪活储工作。

4.临时性收储。鸡肉、鸡蛋、牛奶等商品临时性收储由“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实施,各区县(开发区)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收储工作。

六、资金兑付

(一)猪肉收储

冻猪肉储备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补贴资金;生猪活储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签订的收储合同约定内容,从农业农村专项资金中予以安排。

(二)冬春蔬菜收储

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临时收储

由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资金兑付工作。

蔬菜保供稳价工作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市场监管工作,推动疫情防控、市场保供、食品药品安全、大气污染防控、信访稳定、舆情应对、值班值守等重点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全区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春节期间各项工作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分局、直属监管所、机关科室等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动,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守安全底线,认真做好应急值守、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保供稳价等重点领域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xx年1月29日至2月16日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深入风险隐患排查。

1.强化冷链食品监管。全面开展冷链食品物品排查,特别是按照省、市、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扎实做好冷链食品监管,认真摸排本辖区内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及时处置进口冷链食品风险信息,加强追溯调查和排查管控。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进货、存储、运输、销售、使用等全链条追溯制度,督促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旦发现没有录入系统的进口冷链食品物品,一律不准入市销售,严防新冠病毒通过冷链食品传播。(疫情办、食品生产科、各分局、直属监管所)

2.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重点围绕旅游景区、农家乐、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区域场所,以及酒类(重点是散装酒)、肉制品、水产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元宵汤圆、食用油、糕点、饮料、特色地方风味、网络订餐等重点品种环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督抽检,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风险隐患整改到位。结合节日期间药品医疗器械消费特点,以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中发现问题较多、风险度高的品种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食品生产科、药品化妆品监管科、餐饮科、食药协调科、各分局、直属监管所)

3.强化特种设备、危化品安全监管。紧盯春节这个特殊时间节点,以商场、旅游景区、危化品生产企业等为重点区域场所,加大对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危险化学品等隐患排查力度,对及时发现的安全隐患登记入账,并责成专人负责盯点、限时整改,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则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维保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相关特种设备监管台账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底数清、责任明。(特种设备科、各分局、直属监管所)

4.强化生活必需品和旅游景点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动态,加强对粮、油、肉、蛋、奶、蔬菜供应和价格情况的检查和巡查,对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快速报告、积极应对,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加强节日期间旅游景点价格行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景区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擅自增设收费项目,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不同景区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违法违规价格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要加大公开曝光力度。(价格监管科、铁西分局、直属五所)

5.强化市场消费环境整治。加强对节日高发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虚假宣传、市场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规范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严打不正当有奖销售和虚假宣传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加强计量器具尤其是集贸市场和加油站计量器具监督检查,打击短斤少两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置各类消费纠纷、投诉举报。(稽查大队、市场科、质量科、消保科、各分局、直属监管所)

(二)遵规守纪,做好舆情监测和应急值守工作

春节期间,各分局、直属监管所,各科室要切实提高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严守各项纪律规定,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值班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科学处置,要注意了解和掌握节日期间市场监管舆情动态,时刻关注舆情动向,对舆情反映的市场监管问题,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对发生的重特大市场监管安全事件,按有关规定第一时间上报,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办公室、宣传信息科、各分局、直属监管所)

(三)严控劣质散煤和烟花爆竹,保护碧水蓝天。

春节期间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非法流动售煤和查处无照经营非法蜂窝煤加工,重点检查取消的散煤经销网点有无死灰复燃,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要求,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配合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大对超市、百货门市进行检查,堵死销售渠道。加大对餐饮行业油烟管控力度,春节期间,对餐饮行业油烟排放进行严密监管,确保排放达标。

(四)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持续推进正风肃纪。

全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转作风树新风,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严格家教家风。持续深化“‘光盘行动’我带头、我做到、我争先、我践行”活动,组织开展“倡节俭、扬新风、贺新春”活动,引导养成勤俭文明习惯,自觉反对餐饮浪费、铺张奢侈。深化移风易俗“十抵制十提倡”工作,加大对无事办酒、大操大办等不良习俗集中整治力度。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决不姑息;集中整治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监察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春节期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二)细化责任分工。各单位结合实际,要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牵头科室要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并对各市场监管分局、直属监管所做好指导工作,各科室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三)强化工作督查。局领导要不定期到所包联的市场监管分局、直属监管所开展指导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做好督查工作,确保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信息宣传。加强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将好的新闻线索及时上报局信息科。

蔬菜保供稳价工作方案 篇11

由于学校食堂食材配送的特殊性,难免发生突发情况。针对突发情况,广州天天生鲜配送公司,利用自身专业专注优势整理了针对学校食堂食材配送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一、缺货处理配送

①与学校沟通协调交货时间,交货数量,交货批次,尽可能在不影响学校用餐的前提下通过延迟交货或者分批交货达到满足学校需求。

②如学校急需该产品,应通过紧急采购、紧急配送满足学校需求。

③及时和上游生产基地沟通,明确供货时间,先把已有货物送到,再尽快把货补齐。

二、学校食堂停电紧急配送

接到学校停电通知后,不能按时生产膳食时,利用公司的食品采购资源,准备简易便餐并提供相当于当次餐会价的饮料、水果或面包,保质保量送达目的地,保障学校食堂按时就餐。

三、学校食堂停水紧急配送

广州天天生鲜蔬菜配送公司与饮用水专卖店签定供应协议。接到学校停水通知后,不能按时生产膳食时,立即运送餐饮用水或蒸馏水到学校食堂;并配合厨师修改菜单,采用不需大量水清洗之食材,修改菜单后需提供给学校商讨确认。

四、学校在制作过程中突然差菜

①专门储存用于应急的食物如:火腿、鸡蛋、腊肉、腊肠、干货等顶上。

②灵活将下一餐菜补上,下一餐再作及时补充。

五、其他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1)由于交通管制、途中意外事件不能按时交货处理:与学校沟通,双方在尊重实事的情况下协商交货时间或由我司配送员或学校派员购买,所产生的费用由我司承担。

产品质量问题时,我司将在2小内将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补送给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2)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货物由学校验货员提出清退,对数量不足或部分退货的,我司在以不影响饭堂伙食供应为前提2小时内补送。

(3)如学校原因需临时加单处理,公司按要求2小时送到。

服务是留住学校的.重要因素,也是提升学校满意的关键,广州天天生鲜蔬菜配送公司深层次地介入每一位学校的生产、经营过程。对于学校生产过程中提出的任何工作要求,我们会尽全力去为学校排忧解难。

(4)对于学校要求合同外的协议产品,如非我公司常备产品,我们将会通过生产厂家或行业协会等渠道进行资源调配,在2小时内指定专人专车送到。我公司对于临时协议产品价格遵守市场规则,保证低于市场同期批发价,在产品调配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我公司承担。

蔬菜保供稳价工作方案 篇12

根据《关于做好静态管理状态下学校封闭管理的通知》(宿校防组﹝20xx﹞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宿疫指办发﹝20xx﹞34号)、《关于明确应急运输通行证效力的通知》(疫指办发﹝20xx﹞52号)和《宿迁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宿院应对疫情领导小组〔20xx〕8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静态管理状态下学院封闭管理期间校外物资输入交接工作,切实维护校内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外防输入内保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疫情防控学校封闭管理期间,校园生活、防疫及其它急需物资输入交接车辆及司乘人员的管理。旨在进一步优化校外物资输入及接驳转运管理流程,做到信息畅通、流程规范、动作迅速,坚决守住疫情防控源头关。

二、工作原则

(一)持有属地“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供车辆通行证”及“阳光采购平台”配送企业等大宗物资运输车辆进校,实行“点对点、全过程、封闭式、零接触”监督管控。

(二)其它零星自采物资运输车辆不进校,在东大门指定区域实行专人专车接驳交接处理。

三、组织机构

成立以后勤管理处驻校干部职工为主的疫情防控学校封闭管理期间物资输入交接工作小组,下设审核组、消杀组、接驳组和督查组等。

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学校封闭管理期间校外物资输入总协调,推动落实工作小组各项工作部署;负责入校前车源确认审批、校门口对接及消杀、校内卸货及接收等工作,做好全程监管。

四、进校车辆管理流程

(一)入校前车源确认

后勤管理处生活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入校车辆的资格审查。持有属地“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供车辆通行证”及“阳光采购平台”配送企业等大宗物资等运输车辆进校,必须提前一天提供入校审批材料。大宗物资主要指米、面、油、肉、蛋、奶、蔬菜、生鲜等生活物资,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以及折叠床、帐篷等急需物资。

(二)入校前车辆及人员审批

人员及车辆资料必须提供且满足以下要求:

1.提供苏康码(绿码);

2.行程查询结果:近14天未离开宿迁市;

3.人员身份信息(照片)核对;

4.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询调是否有涉及疫区接触史,签订承诺书并拍照上传;

6.要求进校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司乘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关闭车窗不得离开驾驶室。

(三)东门外车辆对接及消杀

1.送货车辆到达学校东门口货物接驳区,驾驶人员不下车关闭车窗。

2.消杀组值班专员穿戴好防护设备(口罩、一次性手套、隔离衣)后,用“84”消毒液(配比1:100)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杀,重点消杀部位货柜门把手、后备箱门锁、轮胎、带有外包装物资等,部分特殊物资采用酒精擦拭消毒。

(四)车辆进校卸货及接收

1.送货车辆在校外消杀完毕后进入校园,按规定路线快速到达指定下货区:①号卸货点为一、二餐连廊西侧;②号卸货点为七餐北门处;③号卸货点为京东超市西侧入口处;④号卸货点为天猫校园东侧入口处。

2.接货人员放置警示标识并拉好警戒线,配送人员带好口罩关闭门窗不下车。

3.消杀组值班专员穿戴好防护设备(口罩、一次性手套、隔离衣)后,用“84”消毒液(配比1:100)对车辆及物资外包装进行二次消杀后,静置30分钟。

4.接货人员穿戴好防护设备(口罩、一次性手套)后有序卸货。卸货完毕,配送车辆按规定路线立即驶离校园。

五、非进校车辆接驳流程

非进校车辆司乘人员提前做好校内接货人员对接。送货车辆到达学校东门口货物接驳区自行卸货,并摆放在指定地架上。司乘人员回到车上立即驶离接驳点。消杀组值班专员穿戴好防护设备(口罩、一次性手套、隔离衣)后,用“84”消毒液(配比1:100)对车辆及物资外包装进行消杀后,静置30分钟。接驳组人员用校内后勤管理处保障物资接驳车对货物进行接驳转运分发。

六、全程监督管理

生活服务中心安排专人对进校车辆和人员全程监管,主要监管:进校送货车辆的消杀及行驶路线是否规范,司乘人员是否全程戴口罩关车窗封闭在驾驶室内,配送人员与食堂超市员工是否采取“零接触”措施,食堂超市员工是否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卸货等。

蔬菜保供稳价工作方案 篇13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的2021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生活物资保供稳价、能源供应保障和春运及物资运输保障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县“保供稳价”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保证供应、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确保我县“春节”及“两会”期间保供稳价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起止时间: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3月15日

二、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保供稳价工作

全县“春节”“两会”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经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各单位要切实把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的保供稳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行之有效的措施。

三、责任分工

(一)加强重要民生商品监测和形式分析,科学研判走势

1.开展重要民生商品(粮、油、肉、菜)每日价格监测和电力、天然气供需监测。(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2.科学研判走势。落实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报告供应形势和价格异常上涨情,落实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和价格干预措施。(责任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完善产销储运,夯实保供稳价基础

1.安排应急货运车辆5辆作为应急储备运力,确保春节期间因各种突发事件引起影响紧急重点物资的及时、有序运输。(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督促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企业、供应网点按要求及时采购备足各类商品。(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市场监管局)

3.切实做好粮、油、肉、菜产销衔接和储备规模,确保“春节”、“两会”期间正常供应。(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经商局)

(三)加强市场监管,确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1.开展专项联合检查,约谈经营户和市场负责人,并签署《价格提醒告诫书》,要求他们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参与稳价保供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经商局、农业农村局)

2.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农贸、商超秩序。(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通过“浙冷链”系统检索涉事同批次食品的来源、流向,并予以初步认定,进行现场核查,严格落实“两证两章”管理,并实行屠宰生猪“日进日出”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检疫行为,对涉事食品的进销货台账进行核对,确认来源、流向,确认涉事食品实际进货量、库存量,对库存的涉事食品进行就地封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四)完善应急预案,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1.做好事前防范。完善电力、天然气保供方案和价格、运输相关应急预案。督促落实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和屠宰场多渠道对接货源,做好粮食加工企业、储备粮库、应急投放点的检查,确保应急时能够启动市场保供。研究部署全县运输应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通应急物资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

2.加强应急联动。当市场出现粮、油、菜、肉等生活必需品出现价格异常上涨或大批量抢购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市场干预,必要时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确保我县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出现用能紧缺时,优先保障居民用电用气需求。(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经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

四、加强宣传引导,掌握市场舆论主动权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发挥媒体正确引导消费的积极作用,同时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自我约束,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发布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供应等信息,密切跟踪舆情变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用真实、权威的信息,增强群众信心。

蔬菜保供稳价工作方案 篇1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浙江省政府保供应保安全保民生保稳定和粮食安全专题工作会议精神,为有效做好冬春季及春节疫情防控期间我区蔬菜、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特制订本预案。

蔬菜

一、工作目标与要求

加强对蔬菜生产、供应状况的跟踪监测,及时预报,有效应对和快速处置蔬菜生产、供应领域发生的突发事件。指导做好蔬菜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我区及全市2~4月份蔬菜生产、供应安全,为冬春季及春节疫情防控期间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二、蔬菜生产、供应分析

当前我区留地蔬菜面积7.4万亩,其中青菜、甘篮、大白菜等叶菜类近3万亩、芹菜0.6万亩、萝ト1万亩、大蒜0.3万亩、花菜0.6万亩、莴笋0.3万亩,其他蔬菜1.6万亩。近一个月可上市蔬菜2.4万亩,预计每日可上市1130吨;3月份后春季蔬菜可上市5万亩,预计每日可上市1600吨。对比去年疫情期间我区“菜篮子”基地平均每日200多吨的上市量,今年留地蔬菜面积和可上市量比较充足。预计今年将有30—40万外来人员留萧过年,对比全年平均1500吨/日供应量,我区蔬菜保障全区乃至全市生活需要准备充分。

三、保障措施

一是稳定蔬菜面积、产量。抓好蔬菜产销信息监测,全面掌握当前留地蔬菜种类、面积、产量及近期分阶段上市的蔬菜面积和产量。鼓励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蔬菜育苗企业等生产主体积极采取调整茬口、增加复种等措施,做到应种尽种,充分挖掘蔬菜产能。做好基地排水设施维修和大棚及配套设施维护,提高蔬菜基地设施水平,增强抵御灾害性天气能力,确保稳产高产。加强田间管理,确保特殊时期叶菜和速生蔬菜及时供应市场。

二是强化生产技术指导。整合农业农村部门资源力量,组建蔬菜生产专家指导组,采取电话联系、视频连线、信息沟通等方式,加强对蔬菜生产主体的指导服务,特别要加强对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规模化生产主体的支持力度。必要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深入生产一线进行实地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鼓励外来务农人员留萧。充分利用媒体、网站和微信等平台,针对外来务农人员开展健康宣传工作,鼓励外来务农人员留萧过年,将当前国际、国内和我区的疫情防控形势以及留企留萧的重要性等讲明讲透,给予生活便利和适当的工资待遇,争取让更多外来务农人员留萧过年,保证蔬菜采收劳动力充足。同时科学合理做好基地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大“菜篮子”基地生产不停,供应不断。

四是畅通蔬菜销售渠道。加强信息沟通,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企业和运销大户加强与产地对接,指导生产主体适时采收成熟蔬菜,增加市场供应量。探索批发兼直供直销新业态,缩短从田间到餐桌的距离,为市民提供更新鲜的蔬菜,也保障种植户种有所销。积极组织蔬菜产品快速有序流通,保障充足的蔬菜产品进入市场,避免蔬菜滞销,确保市民“菜篮子”安全。

五是强化部门协作合作。建立与商务、发改等部门沟通,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蔬菜产供销全链条及市场供需和价格变化进行监测分析,稳定市场预期。畅通运输渠道,积极做好与交通、公安等部门沟通对接,畅通蔬菜“绿色通道”,及时解决好“菜篮子”产品和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运输通行问题。

(联系人:王国荣82623XXX)

畜禽

一、工作目标与要求

加强对畜禽生产的跟踪监测,及时预报,有效应对和快速处置畜禽生产领域发生的突发事件,特别是做好生猪生产保供工作,做好重点区块非洲猪瘟防控,确保我区今年上半年生猪生产安全,为冬春季及春节疫情防控期间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二、畜禽生产、保供预测分析

当前全区生猪存栏34.1万头,能繁母猪数1.82万头。由于我区生猪产能总体仍处于恢复状态,能繁母猪中新引进或新选留母猪比例较高,出栏水平偏低,预计一个月内可出栏2万头,2个月内可出栏5万头;存栏羊9.81万头,当前可出栏羊2万只;禽类基地可供肉鸡10万只,肉鸭40万只,鸡蛋1吨/天,鸭蛋5吨/天。同时每月可从区外调入猪产品1000吨、禽产品1000吨。

三、保障措施

一是支持生猪养殖场增产保供。继续鼓励和支持生猪养殖场开展增产保供。指导现有生猪养殖场,充分挖掘生产潜力,自主选育后备母猪,扩大母猪群体,科学有序补栏增养。加快牧区改造提升进度,在节前争取再落实一批生猪稳产保供奖补资金,稳定生猪养殖信心。

二是加强畜禽生产价格监测。生产方面,严格执行畜禽生产价格监测制度,对生猪、猪肉、禽、蛋等生产和流通环节进行价格监测周报,必要时进行价格日报,及时上报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趋势,便于上级及时研判决策。饲料方面,去年以来,全国玉米、豆粕价格增长迅速。受提前备货与北方疫情管控影响,饲料原料及成品饲料近期涨势明显,据1月下旬统计,全区畜牧业饲料备货库存5275吨,日均需求540吨/天,可供9.8天,当前饲料供应充足。除继续做好各类饲料价格价格监测外,应引导畜牧业生产和流通环节做好节前饲料备货,进一步降低饲料供应风险。

三是加大种畜禽资源的保护与推广。种畜禽是畜牧业发展的基础和核心,要持续加大本地种畜禽企业的保种供种支持力度,新增一批生猪、湖羊、家禽良种场,解决引种贵、引种难等问题,提升畜牧生产竞争力,为市场提供更为优质的畜产品。

四是强化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应急值守:应急预案启动期间,从严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中心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实行轮班值班制度,做好随时出发的准备,手机24小时畅通。镇街人员上报值班表,做好各项重大动物疫情排查报告工作;物资保障:畜牧中心按规程负责采购、储备、调配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最大限度的获取上级部门支持,确保备用充足,随时应急,随时使用。做好防控物资的入库及领用登记。防控物资优先保障一线防控值勤值班同志所需。无害化管理:区无害化处理中心落实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派驻监管制度,配合畜牧中心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保证无害化处理中心正常运行。

(联系人:何俊82622XXX)

水产

一、工作目标与要求

加强对初级水产品供应的跟踪监测,及时预报,有效应对和快速处置初级水产品供应领域发生的突发事件。指导做好初级水产品养殖工作,确保我区今年2-4月份初级水产品供给安全,为冬春季及春节疫情防控期间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提供有力保障。

二、初级水产品供应分析

根据我区渔业生产实际情况,2-4月上市的初级水产品主要是淡水池塘中的青、草、鲢、鳙等常规淡水鱼,上述初级水产品起捕时间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另,2-4月也是大棚南美白对虾养殖作业的旺季(5月份上市),生产所需的南美白对虾苗种、饲料等需从外地进货,受道路交通、航空运输是否顺畅影响较大。我区现存有白对虾冷冻品2192吨(北极品公司1327吨、伟林公司700吨、农发水产150吨、高国峰水产15吨),甲鱼存塘量约3000吨,常规鱼存塘量约5000吨。今年以不低于去年同期产量为目标开展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与养殖单位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养殖生产、销售方面的情况与困难,为企业帮困解忧,促进稳定生产。目前建议养殖单位及时组织开展生产。针对年后放苗的南美白对虾大棚养殖单位,建议养殖单位派人自驾到广东、福建等地监督苗种质量,确保人员和苗种安全。

二是做好水产养殖生产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指导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与育苗企业加快生产,严格控制养殖用药和育苗用药,保证水产品质量,并做好相关疫病防治工作与指导。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建立与发改、财政、工商、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定期会商、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初级水产品价格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趋势,保障虾苗、饲料等物资运输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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