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2024专项法律服务方案范本九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的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我们必须预先制定方案。方案通常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内容。你对方案有了解吗?以下是小编收集的专项法律服务方案,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篇1
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为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聘请甲方担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顾问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律师
甲方根据乙方的聘请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师担任乙方的常年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服务场所
1、甲方提供服务的场所为本协议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办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甲方到本协议所列之乙方住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但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上门服务的交通费用。
3、当乙方在甲乙双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与他人之间的侵权赔偿纠纷已经达成意向,需要当场签署和解协议或者当场履行时,可以要求甲方到该现场为乙方起草/审查和解协议,但甲方不承担陪同谈判的义务,同时乙方应另行承担本次到达服务现场的交通费用。
第三条 服务范围与内容
本协议所列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在个人工作、生活、学习及其他个人性质的、非经营性的活动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但乙方成员从事经营性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厂、办店、个人商标、个人专利等)不在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有利息的民间借贷、自有房产的租售、个人著作权视为非经营性民事活动。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范围内的法律事务提供口头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
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书面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但该书面的咨询、解答和意见建议限于要点式的和提纲性的,而非为详尽的`法律意见书。
3、甲方不承担代为起草、书写法律文书、出具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的义务。
4、就个案而言,应乙方之要求,甲方承担乙方所涉个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询、解答、分析评判、提供建议意见、在该法律事务的签约和履行等关键时刻到现场进行法律文书审查的义务,但不承担陪同考查、谈判磋商的义务。
5、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本协议所约定的甲方服务内容不包括甲方为乙方事务向第三方进行考查核实、调查取证之服务事项。
第四条 服务期限与服务费用
1、双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协议到期前_________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2、作为甲方提供本协议所规定之专业服务的报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年的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元。该费用应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现金支付。
第五条 其他事项
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本协议所约定的服务项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务(如代理仲裁诉讼、陪同考查谈判、调查取证等),乙方应与甲方另行协商并就该单项法律服务签订协议,甲方对此应优先予以办理,如当地对该服务项目有收费规定的,除差旅等实际支出的费用项目外,甲方可以给予优惠(如果收费规定允许),如无收费规定,则甲方应参照当地的法律服务市场行情优惠。
第六条 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整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与以前的有关陈述或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3、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篇2
一、企业为何要接受“劳动用工专项法律服务”
《劳动合同法》于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新的《劳动合同法》中的诸多新规定,对企业现行的劳动用工管理方式、劳动关系及用工模式等提出了极大的挑战,它将直接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成本。如何利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审时度势,未雨绸缪,调整劳动用工管理思路,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避免劳动争议纠纷,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劳动用工管理全面平稳过度,已成为企业管理者不得不深思的课题。为此,本律师针对《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结合多年来为大中型企业提供劳动法咨询和劳动争议处理法律服务的实践经验与研究成果,特推出“劳动用工专项服务”。该服务方案是本律师为企业量身定做的一套成熟的“法律服务产品”,服务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丰富的法律理论及实务经验使我们的劳动用工法律服务更具有实用性和现实指导作用。该服务项目主要是针对《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及要求,通过提供专业、系统的,涉及企业劳动用功全方位的专业服务,帮助企业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三位一体的劳动用工风险防范的整体解决方案,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劳动纠纷,真正为企业减轻负担,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为企业减少诉讼、增加凝聚力、提高效率,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法律服务方案
㈠审查、起草企业各项劳动人事规章制度
为企业把好人事管理关,以尽可能避免日常管理中因权责不明所引发的员工违纪行为。或即使发生员工违纪行为,也因公司规章制度合法、规范、完备且条款对企业有利,从而避免或减少因处理违纪员工而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本项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对企业以前公布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条例、培训、厂规厂纪、考勤管理、劳动报酬、福利、宿舍管理规定、奖励和惩罚、安全与健康教育、员工投诉处理办法等进行收集、归类、整理和审查,以判断和确定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和其它风险;针对确定存在法律障碍和风险的文件,凭借专业知识和经验,经企业同意,对这些文件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或建议其它解决方法,以保证企业规章制度的安全、有效,尽可能避免出现劳动纠纷的风险。
2、为企业设计制定系列劳动规范制度:
⑴制订合法、细致、严密、实用的《员工手册》;
⑵设计劳动用工风险防范方案、员工入职管理流程、员工离职管理流程、加班费及福利待遇有关管理办法、商业秘密保护方案及竞业限制相关制度;
⑶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拟订或修改劳动合同文本(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⑷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拟制或修改有关劳动合同履行的书面材料(如劳动合同变更书、劳动合同续签书、劳动者名录、书面文本签收单、员工声明、入职登记表、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告知函、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意见书、不能胜任的培训通知、调整工作岗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工资清单、竞业限制协议、兼职意见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
⑸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审核、修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招聘管理制度、录用条件、岗位职责、业绩评估办法、岗位工资制度、保密制度、出勤管理制度、劳动纪律、重大损失标准等)。
3、协助审查、理清企业内部各部门关系,明确各部门的权利和责任,规范彼此间的相互协作。
4、对于企业所涉劳动争议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保全和收集证据,并审查、拟定与之相关的法律文件。
㈡有针对性地提供劳动专项法律服务
本项工作旨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劳动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签订劳动合同问题:
协助审查、起草劳动合同,搞好劳动合同的签订,规定试用期、明确工作内容、合理确定劳动报酬、约定双方的义务、约定明确可行的违约责任和罚则、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等,预防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纠纷。
2、工资构成问题:
协助审查、制定企业的员工工资构成,合理设定底薪、加班费、福利、奖金等各项比例,降低工资成本,避免或减少公司在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况下的经济损失。
3、社会保险问题:
协助企业处理员工非因公病、伤、亡引发的劳动纠纷。
4、工伤或职业病问题:
协助制定企业员工上岗培训、安全生产教育等制度,预防工伤与职业病发生,或即使发生,利用协商或诉讼等手段来积极应对,避免或减少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5、违纪员工处理问题:
有效引用过错惩处条款,使员工违纪情节与惩罚力度相符。
6、解除劳动合同问题:
保全和收集有关证据,有效引用过错辞退条款,减少争议发生,预防和解决因辞退引发的经济补偿金纠纷。
7、协调政府部门关系问题:
比如与劳动部门、社保部门、法院等的关系。
㈢参加企业对外劳动争议诉讼和对内劳动纠纷调解
本项工作旨在发挥和借助律师的专业经验和能力,利用律师在劳资纠纷谈判中的特殊情形和地位,受托代理企业或协助企业参加对外劳动争议诉讼和对内劳动纠纷调解,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工作内容包括:
1、当有劳动争议出现的迹象时,及时平息、调解纠纷,尽量避免将劳动争议引入法律仲裁、诉讼阶段。
2、对已进入仲裁、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积极保全与收集证据,受托代理企业出庭应诉,在诉讼程序中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打好每一单劳动争议案件。
3、对已发生的劳动争议分析其发生原因,归纳出预防办法及法律对策,最大限度降低同类纠纷的发生。
㈣日常法律咨询
本项工作旨在迅速为企业随时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包括:
1、对企业工作人员的口头法律咨询,顾问律师将于24小时内予以口头解答。
2、对于企业的书面法律咨询,顾问律师除在24小时内予以口头答复外,还将在之后的48小时内将书面建议及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呈至。
3、顾问律师可根据企业需要共同制定计划,不定期至企业上岗服务。
㈤对企业业务人员提供法律业务培训
应企业要求,协助企业培训业务人员,使其掌握管理中所需了解的法律知识,提高工作质量。具体内容包括:
1、顾问律师可为企业业务人员进行集中的法律培训,企业可指派或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根据企业之特定需求,以讲座或组织讨论的形式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以企业需要具体商定。
2、顾问律师可不定期与企业交流有关法律信息,并应企业需求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案例的信息。
三、“劳动用工专项法律服务”流程
㈠签约阶段:
了解客户基本情况→明确客户目标要求→签订劳动用工专项服务合同→出具项目计划书
㈡调研阶段:
制定调研计划→派驻调研小组→深入了解客户劳动用工的全面情况→明确客户的目标要求
㈢出具报告阶段:
针对客户劳动用工的情况,出具《劳动用工调研风险分析报告》
㈣解决方案设计阶段:
与客户就劳动用工的主要问题达成共识→提供全套、各环节的解决方案→对方案进行评价、筛选、优化
㈤指导实施阶段: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等→组织培训→指导实施→确定最终方案→编制《劳动用工管理实用手册》
㈥跟踪服务阶段:
定期联系、回访→收集反馈意见→提供后续服务,满足新的服务要求→结成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篇3
一、服务方式
我所将指派XXXXXX律师为主的律师团队作为本项目法律服务事项的承办律师,如委托人有涉及其他领域的综合法律服务要求时,我所可以指派该业务领域的相关律师随时提供支持和紧密协作。服务团队将秉承“专业负责”“忠诚守信”“勤勉尽责”三大原则提供优质高效的专项法律服务。
二、服务内容
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拟定并购方向、进行法律分析
1.1调查了解并购方基本情况,探究拟定并购方向,策划并购类型;
1.2对收购方或者参与人进行目标评定;
1.3审核并购方的正式授权和谈判效力问题;
1.4提出并购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制定并购方案、提出法律意见
2.1制定并购程序和步骤;
2.2审核被并购公司产权结构,规划资产重组方案;
2.3制定被并购公司产权确认、交易、转移方案、股权转让方案;
2.4制定被并购公司产权交易中的拍卖与招投标实施方案;
2.5制定公司资产的产权界定和清产核资方案;
2.6制定固定资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流动资产、无形资产、证券、长期投资、在建工程、整体资产和商誉的评估方案。
3、参与或直接代表被收购公司进行商务谈判
代表被并购公司全程参与与并购方以及收购方所聘用律师的商务谈判,为被并购力争合法利益。凭借律师的专用知识能够为被并购公司的谈判策略提供全面的法律论证;同时律师的执业经验和专业技巧有利于提高谈判的效率,有利于促成交易的尽快达成,为谈判双方带来双赢的结果。
4、为公司并购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1为被并购公司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之间的关系及适用的咨询服务。
4.2为被并购公司提供各种法律意见书、草拟各种法律文书。
5、办理与债权债务相关法律事务
公司并购过程中,经常发生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现象。为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经济纠纷,化解因并购带来的风险。为并购公司办理与债权债务相关的法律事务。
6、办理与职工合法权益相关事务
公司并购过程中,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自始至终应当给予高度重视,从法律角度尽量处处为职工考虑周全,防止因此给国家社会带来负担甚至不稳定因素,进而影响到并购的进度及成败,该项服务着重体现在以下方面:
6.1、办理与职工利益相关的社会保障和安置费用预算事务;
6.2、办理并购前遗留的与职工利益相关的事务;
6.3、办理劳动关系处置事务;
6.4、办理职工社会保险接续事务;
6.5、办理与安置费用相关的事务;
7、代理各类并购案件的诉讼业务
公司并购涉及到的诉讼案件千差万别,不仅有债权债务纠纷,还会包括各种行政纠纷、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股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
8、处理公司并购的善后事务
公司并购完成后,还需对善后事务作出合理的、合法的安排处理。善后事务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包括债务承担、职工安置、非经营型资产剥离等。
以上为我所在公司并购法律服务领域的具体工作方式和服务内容,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会严格遵守并购方面的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并根据贵公司并购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求,制定并实施相应具体的工作方案,维护贵公司的合法利益,促成并购交易的实现,以实现贵公司并购的最终目的。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和效率,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高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xx〕29号)、《关于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xx〕175号)要求和《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鲁卫医字〔20xx〕6号和聊卫医〔20xx〕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严肃查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合理医疗检查(包括各类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病理学检查等,下同)行为,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制度规范,探索建立重点监控目录和超常预警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的其他机构。
三、聚焦重点
结合“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工作,重点整治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高值高频、群众反映突出的检查项目,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和明显不合理的检查行为。
(一)整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的医疗检查行为。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设备器械开展的医疗检查,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使用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技术开展的医疗检查,未按标准收取费用的医疗检查,违规捆绑收费的医疗检查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整治无依据检查和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对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整治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的检查行为。引导医疗机构强化落实知情同意和院务公开要求,重点整治违反相关规定,未经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的特殊检查行为。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开具检查单前,要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特殊检查要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
(四)整治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绩效分配方案,对医疗机构向科室或个人下达业务收入指标,将医务人员收入与检查检验直接挂钩的分配方式和实行“开单提成”等做法严肃查处。
(五)整治违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行为。对未取得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即购置使用该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整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医疗检查行为。全面整治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高值高频、群众反映突出的检查项目,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和明显不合理的检查行为,重点突出“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的三假行为,对不合理医疗检查导致医保基金损失的,依法依规依约严肃查处。
四、工作方式
采取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县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组织专家飞行检查、有因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
五、责任分工
专项治理行动由卫健部门牵头,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卫健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负责具体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检查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依规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查处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开展检查活动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检查的,及时通报卫健部门。
医保部门负责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和相关涉事人员。
六、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为20xx年7月至2022年3月,分5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启动阶段(20xx年7月)。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制发我县实施方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7月)。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并结合正在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等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边查边改。自查自纠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疗机构覆盖率100%。
(三)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8月-11月)。县卫健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抽查,着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检查发现涉及医保基金使用问题,指导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退回医保基金,多收取患者的费用及时退还患者或作相关处理。组织检查医疗机构的数量为:二级及以上医院(含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100%,一级医疗机构抽查30%,门诊部、诊所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四)整改提高阶段(20xx年12月-2022年1月)。各医疗机构对自查和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深入分析,举一反三,查补漏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医疗机构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
(五)总结巩固阶段(2022年2月-3月)。县卫健局牵头,对全县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固化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形成相关材料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和相关部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对于推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联合协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处置,督促整改落实。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行动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台账,对相关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督促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三)推动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针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日常监督、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持续改进的长效闭环管理机制。要创新监管手段,探索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逐步实现对不合理医疗检查的自动发现、自动提醒、自动干预,引导医疗机构将技术水平、疑难系数、工作质量、检查结果阳性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绩效分配重点考核指标,建立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方式和医疗绩效评价机制。统筹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薪酬制度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形成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良好政策环境。
(四)发挥社会监督,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准确解读相关政策,提高专项整治活动的知晓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举报电话或开辟专门举报通道,广泛征集线索,认真调查核实,对于典型案例及情节严重案例等要予以通报曝光,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在卫健系统大力宣传专项治理行动,引导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检查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不断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各单位要组织好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建立的制度化成果和取得的成效等,形成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分别于20xx年8月20日、2022年2月20日前,报送县卫生健康局。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事务所甲、乙双方就企业劳资专项法律服务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师乙方应指派工作勤勉,认真负责,并对所提供法律服务具有相当经验之律师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经与甲方协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律师组成工作小组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2、服务事项在甲方支付了规定费用后,乙方应在下列事项范围内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1)对甲方目前劳资状况进行分析,出具《企业目前劳资状况分析报告》;
(2)针对甲方的实际情况,为甲方出具《企业用工制度策划书》;
(3)审阅甲方与员工订阅的劳动合同,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提供规范的劳动合同。对于尚未签订的员工,提供新的劳动合同;
(4)审阅甲方现有的规章制度,对其提出修改意见或重新拟定规范的规章制度;
(5)根据甲方的运作流程,拟定商业保护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劳资纠纷预警机制》;
(7)对甲方的有关人员进行劳动法方面的专业培训。
3、乙方的保密义务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服务实施过程中及完毕之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触到的甲方未公布、保密或专有性质的资讯,并将维护其保密性。
4、甲方的责任甲方同意与乙方真诚合作,如实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资料,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确保乙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履行本合同条款,按时支付费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电话号码和处所。
5、付费方式
6、合同的解除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已经收取的法律服务费。
乙方在甲方同意或有其他正常理由的情况下也可解除合同。
前述的正当理由包括:甲方的违约或在实质问题上甲方拒绝与乙方合作或接受乙方的建议,以致乙方随后的工作无法开展。
任何一方拟依据本款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两周通知对方。
当本合同终止后,甲方应立刻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费用。
7、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2)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将另行协商;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篇6
本所接受贵司清算组的委托,针对贵公司拟清算、解散之事宜,经认真分析、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向贵公司报送本工作
一、工作目标
依法办理解散清算事宜,妥善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及剩余资产,确保公司解散清算后,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再为公司承担不可知的法律责任,避免法律风险,是本所为贵公司的解散清算
二、工作内容
指派专业律师及工作人员全程负责贵公司的解散清算工作,具体办理与解散清算有关的如下事务:
1、为股东和清算组成员
2、协助公司成立清算组,并协助清算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清算组参与诉讼、仲裁活动。
3、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解散备案、注销登记等有关手续;
4、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作为清算组代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并协助股东与法院和破产管理人联系工作;
5、办理与解散清算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团队与工作方式
本所将指派由周维坤律师、刘佩琪实习律师及其他律师助理组成法律服务团队负责办理,服务团队采用不固定工作方式,服务团队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联系处理工作。同时,在必要情况下,服务团队将邀请与我所有合作关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参加,清理财务、税务问题,包括在清算中处置资产和债权债务问题所引起的税务负担,避免法律风险。
四、具体
1、根据公司章程与法律规定,召集股东会会议,起草、制定公司解散、清算的股东会会议决议。
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的召集、通知及表决等程序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会议召开应提前十五日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协助公司成立清算组,并向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清算组成员备案,书面通知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计划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清算期间,公司应停止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3、对税务审计,进行汇算清缴(一般要求
4、全面清收各项债权,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
法律规定:通知、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清算组的法定义务,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应在全国和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避免清算组因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未获清偿而承担赔偿责任。
5、接受债权人申报债权,与公司财务人员及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专业人员配合,核对、确认债权人申报的债权。
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清算程序终结前可以补充申报。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尚未分配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债权的,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财产予以清偿。
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清算组应在核实后书面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经债权人要求,清算组应重新核定后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对清算组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的,清算组应告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确认。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6、清理公司财产,对公司财产全面盘点、核实债权债务、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
法律规定:债权为公司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到期债权,清算组应及时清收;对于未到期债权,清算组应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债务人尽可能提前清偿,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可以通过债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处置。
制定清算
清算
清算组在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作有关债务清偿
7、分配清算财产。
法律规定:清算财产的法定分配顺序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各项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8、制作清算报告,报公司股东会确认。
清算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公司概况、解散原因、清算过程、清算组组成情况、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情况、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企业财产的构成情况、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企业剩余财产分配情况、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其它有关事项。
法律规定:清算组制作的清算报告必须报股东会决议确认。
9、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账户,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工商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以上,如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并由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则相关清算事务将移交给人民法院,我们将协助股东与法院或破产管理人联系。
五、工作报酬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专项法律服务的工作量与工作难度等因素,工作报酬确定为人民币元(不含案件受理费、财务审计、税务
六、承诺与声明
1、本所律师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律师行业公认的服务标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优质高效地履行法律服务义务;
2、本所律师将严格按照委托方的授权范围与权限进行工作,不作出任何超越授权范围与权限的行为;
3、本所律师在
4、本所律师对在
5、因接受委托时各种不可预知的原因可能导致解散清算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或者破产宣告申请不被人民法院受理,或者破产程序不能终结,届时将出现无法按正常程序注销公司的风险,也存在不能完全地和绝对地排除股东或清算组成员法律责任的风险。
6、本工作
以上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篇7
一、结合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施工等各个阶段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分不同阶段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和各种需要制作的法律文件,确定相应的服务内容:
1、在土地前期开发期间,为贵集团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受托参与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的协商、招标、拍卖,为贵集团依法受、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2)受贵集团的委托,进行房地产项目的法律评估、调查;
(3)草拟、修改、完善地块前期开发合同,起草土地受让协议书等有关法律文件;
(4)参与市政配套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并协助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2、在施工建设期间,为贵集团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文件的制定,帮助贵集团审查投标文件并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2)审查修改工程设计合同、施工监理合同、委托测绘合同、委托勘察合同;
(3)协助贵集团与工程承包方洽谈、草拟、修改确定工程承包合同;
(4)协助贵集团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及队伍素质和履约能力,审查确定工程分包合同;
(5)协助贵集团依约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及对履约、反索赔资料的积累和保管;
(6)协助贵集团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
(7)参加贵公司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3、在房地产经营期间,为贵集团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房地产合作开发与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
a、解答房地产合作开发与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的专项法律咨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意见。
b、受贵集团委托,参与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的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方面的合法性、可行性论证,策划和制定化解法律风险的相关方案;
c、根据贵集团的委托出具律师函;为客户在房地产合作开发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过程中保全己方权利或证据,进行法律交涉。
d、参与房地产合作开发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相关合同的策划与分析,制定所需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文本并参与谈判。
e、全程跟踪房地产合作开发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活动,提供全方位动态法律服务,包括:审查有关法律文件、草拟有关合同及协议、参与谈判、提供法律意见、拟定转让方案、办理转让手续;
f、处理房地产项目公司在设立、转让、兼并等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g、为贵集团进行房地产项目招商、融资提供法律意见、设计方案,参与谈判,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件;
(2)商品房屋的预售、销售、租赁
a、参与贵集团与销售代理商关于代理销售、租赁事宜的谈判,审查、修改贵集团与代理商的代理销售、租赁协议书,协助贵集团完善商品房屋预售、预租条件;
b、协助贵集团与境外律师楼签署委托代理合同,为境外律师楼出具向境外预售商品房屋的法律意见书;
c、协助贵集团审查有关楼宇预、销售的广告内容;
d、协助贵集团起草、修改《购房须知》、《订购书》、《预售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管理、使用、维修公约》、《租赁合同》等法律文件,并就相关文本报送行政机关的核准备案;
e、答贵集团或购房人、承租人针对上述法律文件提出的法律问题;
f、准备《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安排办理正式签约手续;
g、配合房屋竣工的验收工作;
h、代表贵集团向买方出具律师催收楼款通知书;
i、在收楼过程中,协商买卖双方进行相关法律咨询、协调解决双边矛盾;
j、协助设计租赁实施方案及完善商品房租赁条件;
k、草拟、审查租约、意向书,提供法律意见;
(3)商品房屋的按揭
a、参与贵集团与银行有关商品房抵押贷款的谈判,起草和审查业主按揭中房产商作为担保的有关合同安全性、合法性;
b、协助对业主主体资格及资信进行审查;
c、将业主的申请资料及借款人与房产商签署的《房地产预售契约》及已缴楼款凭证送呈银行审核。
d、协助办理《房地产预售契约》、《房地产按揭贷款合同》公证并监证;
e、协助进行抵押登记备案;
(4)物业管理
a、为确定物业管理方案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论证物业管理方案的可行性;
b、协助贵集团招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c、起草或审查、修改关于设立物业管理公司的合同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d、协助贵集团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
e、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为物业管理公司的早期介入制度和后期管理制度的建立进行策划;
f、起草或审查、修改《使用公约》、《业主(住户)守则》等相关法律文件;
g、起草或审查、修改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h、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服务;
(5)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a、在建工程、工业、商业、住宅物业的抵押、收购和转让法律服务;
b、物业调查、商品房评估、拍卖及测绘法律服务;
c、受托代理贵集团各种涉及房地产的诉讼、仲裁、复议案件;
二、上述法律服务内容将通过以下法律服务方式得以实现:
1、本律师将根据贵集团的需要担任贵集团的'专职法律顾问。
2、定期与贵集团负责人会晤,提供法律意见和方案。
3、定期与贵集团进行电话联系,全面了解贵集团现状,以便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
4、贵集团可随时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或派人上门与律师沟通,本律师也可上门提供法律服务,以便帮助贵集团及时解决法律问题。
5、如贵集团有特殊要求,双方可协商确定。
三、服务行为
1、根据贵集团的需要,提供专项法律培训;
2、提供专项法律咨询、法律查询;
3、参加各类谈判;
4、草拟、修改、审查合同;
5、出具法律意见书;
6、律师见证;
7、代理贵集团的诉讼、仲裁、复议案件;
8、其他;
四、工作原则
1、本律师开展相关法律服务的嵌入式服务工作原则:
嵌入式服务原则:全程跟入、具体推进、实行嵌入式服务。法律服务是一项细致而且面临不断发生变化的业务,工作的实施不仅依靠以往的工作经验及扎实的法律知识,还要依靠对工作中不时发生的新问题的准确把握并相应调整工作方法。嵌入式的工作方法有利于迅速、准确地了解问题实质,及时作出反应和应对。
2、开展相关法律服务的工作流程:
第一项:由本律师负责,召集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组成专门工作团队,负责贵集团的法律服务;
第二项:工作团队进行摸底调查,用合理时间了解基本情况;
第三项:会同贵集团对法律服务内容进行分类。编制目录,初步分析后建档;
第四项:制订相关法律服务的工作安排;
第五项:根据工作安排,由本律师负责具体工作;
第六项:建立会商制度,根据工作要求,确定本律师与贵司的定期会议制度;由本律师在定期会议上通报工作进度,征询意见。对于有特别要求的项目,经工作负责人确认后,可召开临时会议研讨;
第七项:对提供法律服务的项目进行跟踪服务;
第八项:工作调整,针对工作中不时发现的问题,提出调整及解决方法;
第九项:对服务情况不断进行总结,向贵集团进行分项及总体报告。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篇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宣传部、依法治市办、司法局关于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英塘小学结合自身实际,制订“‘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蔡xx(校长)
副组长:xx
组员:各班主任各科任教师
三、活动安排
(一)进行一次守法宣誓活动。大队部利用升旗仪式,组织了神圣而庄严的宣誓活动。在庄严的国旗下,大队辅导员带领全校师生进行了守法宣誓,号召全体学生在“争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的前提下,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做新世纪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接班人和建设者!
(二)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宣传片。组织学生于多媒体教室观看《警示与反思》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专题片。影片中一个个鲜活的实例给大家敲响了法制教育的警钟,使同学们进一步了解法的意义、守法的'重要性和护法的责任感。
(三)开展了一次法制宣传主题班会。在班队课上,各班级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的契机,开展了一次“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主题班会,活动能填补了学生的法制知识空白,使全校师生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
(四)组织各班学生制作法制手抄报,并展开评比活动。学生们在一张张手抄报上书写着自己的对法律的认识,在活动中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法制教育,提高了学生知法、守法,并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日活动在普法工作及学校法制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积极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实施,确保各项宣传任务的落实。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结合我校实际,突出重点,增强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三)创新形式,丰富内容。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五)留存资料,建立档案。
专项法律服务方案 篇9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市教体局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广大师生中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全校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15日结束。
四、主要工作安排
1.积极组织师生参加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主题贴文征集活动。2.组织在职教师参加全市学法用法考试。
3.在学校内醒目位置悬挂国家语言文字法规及其他法制宣传标语。出法制宣传板报。利用校园广播、多媒体、板报、主题班会、学校师生集会等形式开展国家语言文字、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教育法、教师法等涉教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学校良好的普法宣传及法制教育工作氛围。
4.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工作,做好校园板报、印刷资料、学生作业、学校上传网络信息、校园广播、师生交流等方面的用语用字规范工作。
总之,我校把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各项宣传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