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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普法工作总结(经典七篇)

2024-04-01 21:57:04 普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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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工作总结【篇1】

2018年“七五”普法工作开启年,我们按照“常抓不懈、务实求效”的要求,把“七五”普法列入议事日程,开展经常性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由于工作措施有力,方法得当,“七五”普法使全区不同行业、不同年龄的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法制教育,受教育面积达98%以上,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有了很大的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XX”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按照“七五”普法工作的要求,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方面

1、区委、区政府于2018年12月制定下发《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8-2020)》,明确了“七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和组织领导。

2、我区先后制定了《XX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X区依法治区临到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XX区201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的通知》、《XX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8年“七五”普法学习和考试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工作通知,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区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区党委、政府定期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区人大听取汇报,组织代表审议、视察、检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建立“七五”普法领导机构,成立了以我区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并根据区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制定“七五”普法规划。根据市”七五”普法规划,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了”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明确了”七五”普法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要求、实施步骤、工作方法和组织领导及保障措施。根据”七五”普法总体要求,分年度制定了普法工作总结,进一步明确了每个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做好普法教育动员部署。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普法工作的文件精神,进行“七五”普法的工作部署,明确五年普法的总体要求和当年的工作任务。落实普法工作责任制。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建立普法工作责任制,将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考核。

二、普法教育方面

1、利用政法宣传周、3.15、“6.26”、“七五”普法宣传月、12.1、12.4等特殊日期抓好宪法、基本法律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宣传教育;区各单位尤其是执法部门利用晚会、板报、电子滚动屏、宣传车、图片展、上街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相应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积极征订统一的普法教材,做到公务员、企事业干部职工人手一册,组织执法部门编写各种辅助教材、宣传资料并发放,使农民、个体工商户有条件学习法律宣传资料。

2、贯彻落实“法律六进”活动,有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召开启动会议,每年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3、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办公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并抓好落实。

4、制定了公务员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并落实,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公务员年度学法不少于40学时,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5、制定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中小学校全部配备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并做好培训工作,培训率达95%以上;通过在XX三中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的形式,在XX区各中小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

6、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积极创建“诚信守法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并实施。

7、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建立城乡居、村民、流动人员学法制度、社区、乡村法制教育阵地、有资料、有师资、有计划、有落实。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等骨干法律教育培训,村屯覆盖率达到100%。

8、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区领导干部学习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区委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理念,切实提高法治意识、大局意识,推动XX法治建设进程。

9、建立无纸化普法考试平台,每年由区普法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统一学法考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应考(有考试能力的)参考率、合格率达98%。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其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10、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培训,每年组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一次以上。

三、普法依法治理方面

1、制定地方依法治理规范性文件,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司法和行政执法单位建立执法责任、公示、过错责任追究、督察等制度、办法,实行持证上岗,推进司法公正公开;行政机关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积极推行“阳光司法”,完善司法公开、公正、救助、监督、纠错等相关制度。

3、行政机关坚持政务公开,制订政务公开制、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坚持公示、督察、持证上岗执法等制度。

4、全区74个村(社区)均挂任驻村法律顾问示范点,其中50个选为自治区示范点,并与广西正大五星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签订顾问合同、制订相关法律顾问制度,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人大机关依法行使立法和监督权。

5、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制定农村、农民法治宣传教育意见或方案,建立流动人员学法制度和乡村社区法制教育阵地,有资料、有师资、有计划、有落实。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等骨干法律教育培训,村屯覆盖率达100%。

四、普法专题活动方面

1、正常组织开展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国家宪法日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年都制订有通知、方案、总结等归档材料。

2、围绕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演讲、文艺晚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制宣传“大篷车”八桂行、法制电影进万村等活动。

五、普法机制保障方面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有普法讲师团、法制文艺队伍、法制宣传员或志愿者队伍、法制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并每年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3、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5、及时反馈信息、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

六、普法工作创新方面

1、积极推行在广播、海报、宣传阵地、横幅网络平台等传媒宣传普法信息,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

2、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简报等刊物,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每年向上级依法治理通讯或简报发送普法依法治理信息或调研文章1篇以上。

3、全区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公共场所等有法制宣传阵地、培训基地并发挥作用。

普法工作总结【篇2】

今年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是:深入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继续深化“法律六进”和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创新,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建设平安平罗、法治平罗做出积极贡献。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上级部门及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法治办具体指导下,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加强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围绕县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和重点,紧密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仅使水利普法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而且树立了机关的良好形象,局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现将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保证普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确保法制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狠抓落实:

1、建立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普法依法治理的日常工作,为“六五”普法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2、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制定了“六五”普法工作安排,年度有计划,平时有检查。使依法治理及“六五”普法工作有目标,有步骤,稳步推进。

3、狠抓制度落实,做到依法行政。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我们定期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计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确定重大法制教育活动安排。

二、突出重点,形式多样

以多种宣传形式为载体,大力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形成宣传水法律法规和节水知识的浓厚氛围和声势。

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活动。3月22日,政府分管副县长在平罗电视台作纪念第20届“世界水日”第25届“中国水周”电视讲话,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号召大家关心水、珍惜水、保护水、节约水;3月21日—28日在平罗电视台每日黄金时段及时播出纪念第二十届“世界水日”、第二十五届“中国水周”宣传口号和水法宣传公益广告,并利用电视滚动宣传字幕播放多条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标语口号;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周期间,xx县电视台对宣传活动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制作并播出了一期水法宣传专题片,极大地扩大了宣传范围、增强了普法依法治理的宣传效果

二是大张旗鼓的集中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以及水法规和节水宣传活动。3月22日,在县城七一广场举行“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启动仪式,我局联合xx市水文分局、唐徕渠管理处和惠农渠管理处等单位共40余人,通过设置拱门气球、摆放节水知识宣传展板、播放水法宣传录音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水法和节约用水知识。在随后的“中国水周” “中国水周”、“全国水土保持宣传月”、“法制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全国节约用水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期间,我局出动2辆水法宣传车辆,深入乡镇集市、社区和企业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以及水法规宣传活动,设置宣传咨询活动7场次,悬挂横幅14条,摆放展板20多付,累计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品、宣传单13000余份,宣传画400余张,宣传册20xx余册,刷写墙面永久性宣传标语22条。集中宣传了《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xx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节水型社会相关知识,使更多的群众受到了宣传教育,扩大了影响范围,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了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积极开展水法和节水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我局联合县教体局于3月26日在xx县城关一小开展“创建节水型校园,节约用水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为主题的校园班会活动,通过校园主题班会活动,使珍惜水、保护水、节约水的意识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节约每一滴水。向2800余名师生发出倡议,养成节约用水从我做起,珍惜每一滴水从小事做起的良好习惯,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影响家庭,带动身边人加入到保护和节约水资源的行列中来。深入北郊社区及崇岗工业园区部分用水大户企业进行水法宣传,与企业负责人共同座谈,送政策上门,为企业节水技改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出谋划策,教育引导他们树立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的观念,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普法依法治理—水法律法规宣传氛围。

四是以会代训,加强全局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先后组织全局60余名执法人员集中参加全县综合法律培训班,强化综合法律学习,提升执法理论水平。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国务院3号文件《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并通过举办全县水利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邀请自治区节水办、水科所专家讲授节水型社会建设知识等,不断提高全局的普法依法治理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

五是紧扣主题,加快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和实施。今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合作”,“中国水周”的宣传主题是“节约保护水资源,大力建设生态文明”,我局紧紧围绕这一主题,科学谋划农田水利建设项目9项,制定《xx县20xx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全年实施小农水重点县、灌区节水改造、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农田水利建设项目5个,完成改造中低产田19万亩,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设施,为全县粮食九连丰打下坚实的水利基础。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总体要求,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召开的各种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专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二是学法和用法相结合,重点学习了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依法治理的宣传工作。

三、围绕中心,开展普法宣传

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并服务于市场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基本出发点。我们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坚持几个结合:

第一,坚持“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工作与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促进水利事业全面发展。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做到依法行政,进行政务公开。

第二、坚持“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工作与处理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相结合。在信访工作上,做到件件有答复,不允许推办,拖办,不办的现象发生。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面,对可能发生的事件进行认真分析,并研究了预防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事件的处置措施。

第三、坚持“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与进机关相结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理论水平,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律责任意识,有力地促进了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总之,我局“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法治办的指导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优化了水行政执法的环境,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使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发扬成绩,认真总结经验,发扬优点,解决不足,认真履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为平罗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自“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以来,xx社区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依法建制、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努力建设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促进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绿色小康村、省级基层党建示范点、省级创安工作先进村、省级卫生先进村等荣誉称号。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社区两委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两委会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听取普法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普法工作中实际困难与问题。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健全普法教育网络,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为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保证了普法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三是组建普法宣传队伍。成立社区普法宣传队伍、普法志愿者队伍、业余文艺宣传队。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居民法制观念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建立普法宣传一条街,设立宣传灯箱10块,在社区主要街道设固定标语二十余条,营造了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二)着力抓好普法阵地建设。开办了全区第一个社区法制学校。区、镇有关部门、社区聘请的律师定期为居民上法制课。

(三)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同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把居民学法、守法情况作为评选文明家庭等活动的重要依据,有效的调动了广大居民的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三、坚持依法建制、以制治村,强化依法治理工作

(一)健全完善社区管理制度。认真制定了符合社区情况的各项规章制度,汇编成《xx社区各项管理规定汇编》,对社区管理的各项工作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规范居民的言行,社区工作实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的规范化管理。

(二)坚持“四民主、两公开”,健全村务公开。

1、强化村务公开。主要采取五项措施:一是设立公开栏;二是建立居民代表大会制度;三是设立接访电话和举报箱;四是按季度召开党员会议;五是召开居民恳谈会。通过五项措施,社区工作实现了事前公示、事中公布、事后公开的民主管理程序。

2、抓班子建设,增强社区两委的号召力和凝聚力。社区“两委”承诺“四不”、“四主动”,实行“五个一”的工作标准,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3、大力推行民主管理。严格落实政务、财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成立居民理财小组,定期检查财务收支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建立企业干部奖罚制度,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干部的责任感、危机感和压力感,促进了社区经济的发展。

4、实行居民代表评议制度。通过民主评议,实现了民主管理由“议事”到“议人”的转变,调动了居民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5、开展“十文明户”评选。在评选“十文明户”的基础上,开展“十文明模范户”评选活动,成立老年人道德评议小组,达到了群众平安自治的目的。近年来,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成功率达100%,没有发生民转刑案件,没有越级上访和群访现象。

四、深化普法依法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社区事务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明显的效果。一是社区经济健康发展。20xx年完成工业产值3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2亿元,居民人均收入6800元。二是村风民风进一步改善,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促进党员干部廉洁勤政建设。四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通过实行社区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了居民的主人翁意识。五是居民得到更多实惠。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给社会事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居民生活待遇不断提高,进一步增强普法的实效性。

20xx年,我办依照县委当局的领导下,在县法制办的统一安排下,结合行业工作的实际,认真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取得了必然成效,有力地推进了我法子制化成长。现将我办“七五”普法如下:

一、志办将普法工作列入经济社会成长工作的紧张议程。

今年是“七五”普法的第四年,为实时启动“七五”普法工作,召开“七五”普法法制鼓吹教导动员大会,安排下一阶段全乡普法工作,为“七五”期间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优越的根基。

(一)树立健全“七五”普法法制鼓吹领导机构。为了增强普法和依法管理工作的治理、指导,包管法制鼓吹教导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明确职责,实时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其他干部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法制鼓吹教导工作并组织落实各项计划,监督法制鼓吹教导开展状况。明确了专兼职的法制鼓吹员,有力地推进了法制鼓吹教导运动的开展。

(二)精心订定普法工作要点。依据县“七五”普律例划,结合志办实际,订定了《关于在志办中开展法制鼓吹教导的五年筹划》,明确普法重点工具,重点开展以宪法、刑法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相关司法律例为材料的鼓吹教导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切实做好全民法制鼓吹教导,为志办“七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优越根基。

(三)着力抓好下层普法阵地扶植。作为包乡(曲登乡)单位,为充分施展下层普法阵地的主渠道作用,依托村子委会、治保会,帮忙增强下层人民调停、司法鼓吹等职能,为经济扶植和新农村子扶植带给实实在在的司法保障。

二、多种形式鼓吹,重点开展司法“六进”运动。

(一)开展司法进志办运动,抓好干部学法用法教导。

牢牢抓住干部的法制教导不放,赓续强化干部的司法素质。

一是坚持和完善群众学法制度,将干部作为普法重点工具来抓。

二是开展机动多样的学习措施,比如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知识角逐等。组织居民参加了以“弘扬法治精神,遍及司法知识,共建安全志办”为主题的司法知识角逐运动;

三是学用结合,普治并举。透过结合社会主义法管理念教导等运动,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执政有机统一齐来,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慎密结合起来,赓续加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执政为民、依法执政的意识,赓续完善领导干部的领导方法和执政方法,赓续进步领导干部的执政潜力和领导程度。透过普法工作的赓续深入,干部的法制看念获得了强化。

(二)开展司法进村子组运动,抓好农民法制鼓吹教导。

充分施展居委会法制鼓吹阵地的作用,在运动中心播放警示教导片,展出反邪教的专题版面。环抱多少经济和社会成长工作重点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陌头设摊司法咨询运动,材料涉及到劳动、工伤、家当承袭、户籍治理、计划生育等司法律例,发放各类鼓吹材料,受影响群众到达近五百人次,有效的扩张了司法鼓吹面。另外,还透过各类道路举办了各种咨询、培训运动,例如“三八”妇女维权、治保、调停主任的培训等,在全乡发放“七五”普法课本《公民司法知识读本》共200余册,普法的笼罩率逐步进步,群众司法意识获得进一步增强。

(三)开展司法进学校运动,抓好青少年法制鼓吹教导。

充分应用学校广播、校园网、鼓吹栏、黑板报、校刊等鼓吹对象,在师生中普遍鼓吹司法知识,运用教师会、学生会、升旗仪式、班队运动课、思品社会课等组织师生进行以《宪法》为核心的法纪教导。组织学生看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专题教导片等。

普法工作总结【篇3】

依法治税及其观念基础――税收法律意识之重构

依法治税及其观念基础――税收法律意识之重构

李刚

一、依法治税理论的历史回顾

(一)第一阶段

依法治税理论的历史发展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国务院于1988年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以法治税”的口号开始。次年(1989年)5月,由北京大学分校法律系和经济法研究所主办的“全国首届‘以法治税’研讨班”在京举行[1],可谓是掀起了学习和贯彻“以法治税”的第一个高潮。

这一阶段中,以法治税主要是针对治理整顿税收秩序而提出来的;虽然也有学者使用“依法治税”的表述,但并非是在对“以”和“依”作出本质区别的基础上来使用的,往往是将二者混同使用,反映的是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条件”下所体现的“人治”观念和法律工具主义优位的特点。但其中亦不乏有益的尝试和真知灼见。有学者就指出“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组成部分”[2];有学者还指出:“‘以法治税’……也就是说要在税收工作中贯彻法治原则”[3]。这是对依法治税和依法治国或法治之间关系的较早论述。又有学者将“以法治税”作为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4];或是将“税收法治(或制)”作为基本原则,并以“有法可依等十六字方针”对其进行了诠释[5]。还有的学者富有卓见地强调税务人员税法意识的培养尤重于纳税人或广大民众,税务人员应当“将目前严重存在的权力意识和自我优越感转化为义务意识,自我中心意识转化为人民公仆和对国家与社会的责任意识。”[6]该学者在当时能够提出这一间接地体现了以权利义务观念来纠正税务人员意识观念偏差的思想,实属难能可贵。

(二)第二阶段

随着“依法治国”的方略先后被第八届全国人大(3月)和党的十五大(9月)认可和确定,特别是在3月,新一届国务院成立伊始就发布了《关于加强依法治税严格税收管理权限的通知》,对依法治税的理论探讨进入了全新的第二阶段。有学者对依法治税的概念和内涵予以了界定:“所谓依法治税,就是在税权集中、税法统一的前提下,单位和公民要依法纳税,政府(税务机关)要依法征税,社会各方面要协同配合和监督依法纳税和征税,从而使我国的税收工作、税收秩序沿着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前进”[7],“依法治税其全部含义就是税收法制建设”[8]。需要指出的是,从“以法治税”和“依法治税”无区别地混同使用到正式确定真正含义上的依法治税,这一字之差,其意义如同从“以法治国”到“依法治国”、从“法制”到“法治”的一字变化的意义一样深刻、重大,反映了从“人治”到“法治”、从法律工具主义到法律价值理性的根本转变,以及这一转变在税收和税法领域中的深入体现。

依法治税理论探讨的第二次高潮是在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中兴起的。有学者对依法治国与依法治税的关系进行了探讨,认为“依法治国是依法治税的前提和条件,……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参与,投入和结果”;并提出有关如何“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把依法治税推向深入”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9]。又有的学者指出,“在当前的形势下,我国的依法治税应当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拓展税收的作为空间,消除税收‘缺位’;抓好税制的完善,减少税收流失”[10]。上述研究是税法基本理论与依法治国理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相结合的产物,是时代要求的体现。还有的学者从税法基本原则的层面对税收法治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他们认为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是法治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还是现代法治主义的发端和源泉之一,对法治主义的确立‘起到了先导的和核心的作用’[11]”。[12]

值得注意的是,也有学者对“依法治税”进行了批评。他们从以社会契约论为理论基础而形成的公共需要论和交换学说出发,分析了长期支配我国“依法治税”思想的理论根源――国家分配论的不足和传统的“法治”、实则仍是“人治”的观念对“依法治税”思想的必然负面影响;主张用社会契约思想中的合理成分,即公民权利义务对等的思想来加以弥补。当然,这些学者并非否认依法治税;只是在他们看来,以国家分配论为理论根源、受传统“法治”观念影响的此“依法治税”不同于以权利义务对等观念为思想基础且在现代法治观念指导下的彼依法治税[13]。这一深入的理论研究,触及了依法治税理论的思想根源,在一定程度上,为依法治税理论作了正本清源的工作,是对传统理论的一次重大突破。

二、依法治税的概念和内涵

笔者认为,所谓依法治税,作为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指通过税收法制建设,使征税主体依法征税,纳税主体依法纳税,从而达到税收法治的状态。

这一概念包含着以下丰富的内涵:

1.明确了依法治税与依法治国之间的部分与整体、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依法治税只有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并作为依法治国整体系统工程中的一个子系统工程,在与其他包括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等诸方面在内的法治子系统工程相互有机联系、互相促进的过程中才能切实开展并深入进行。正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法律事务部专家小组所指出的,“法治是一个超越税收的概念。……依法治税取决于整个法律制度的发展,但税收这一领域足以显示法治的优越性和要求。”[14]

2.突出了依法治税的核心内容和主要手段,即税收法制建设。税收法制建设本身就是一个包括税法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以及法律监督等在内的统一体,其内容亦极其广泛和丰富。但需要指出的是,正如“法制”非“法治”一样,“税收法制”也不同于“税收法治”。

3.指出了依法治税所要达到的基本目标――“征税主体依法征税,纳税主体依法纳税”和根本目标――“税收法治”。根本目标包含基本目标,但不限于此,还包括良好的税收法制建设等。

4.将“征税主体依法征税”置于“纳税主体依法纳税”之前,突破了二者的传统排序,表明了依法治税的重点在于前者。其实早在1989年,就有学者提出“税收工作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国家向人民(包括企业)征税,一方面是人民向国家纳税。要把法治原则贯彻到这两方面,就是国家要依法征税,人民要依法纳税。只强调一方面是不全面的。……近代的法学家、税法学家研究税法时就特别注重政府依法征税一方面,至少是同时注重两方面。”[15]所以,我们过去片面强调“人民依法纳税”是有偏误的,从依法治国的实质即依法治权和依法治吏来看,依法治税首先也应当是指“征税主体必须依法征税”。

5.表明了依法治税和税收法治二者间的关系:前者是手段,后者是目的;前者是过程,后者是状态。当然不管是手段和目的,或是过程和状态,本身都是在不断的变化运动中的,都是随着客观实际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都表明了法治理念在部门法中的深入贯彻和体现。

三、依法治税的观念基础――税收法律意识之重构

(一)法治的观念基础在依法治税中的体现

“支撑法律的精神、理念、原则与价值才是法治化的筋骨和精髓。……历史和现实已向世人昭示:法治化要求法律观念与法律意识的现代化。科学全面的法律观念是法治化的基石”。[16]尽管我们在形式上已经将“法治”确立为治国的基本方略,但历史上“人治”的传统观念之根深蒂固,以及建国后“法律虚无主义”的一度猖獗和“法律工具主义”的长期盛行,使得“法治”从口号到行动之历程举步维艰;且尚有以“法治”之名而仍行“人治”之事者在,“人以法治”或“法依人治”等等不一而足。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曾经说到:“即使是完善的法制,而且为全体公民所赞同,要是公民们的情操尚未经习俗和教化陶冶而符合于政体的基本精神(宗旨)……这终究是不行的。”[17]所以法治之行动与观念之转变必须同时发动,同步进行,以观念导行动,以行动促观念,二者互促互动互补式发展,方有中国法治之真正实现。

依法治税作为依法治国或法治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在观念上是一脉相承的。当然,法治观念既进入部门法的税法中,就必有其在部门法中的具体体现。194月,着名税收学家高培勇教授在中南海给国务院领导作税法讲座时,提出要“下大气力,培育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税收观’”[18];将其引入法学领域,即为“税收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从发生上看,法律意识的形成是法的形成的前提条件。在法的创制和法的实施的过程中,都不可能脱离法律意识的作用。”[19]税收法律意识无疑当属法律意识的一种,其对依法治税之意义已是不言而喻的了。笔者以为,现今欲行依法治税,必须以重构之税收法律意识为观念基础;否则,依法治税仍然只会是“空中楼阁”。

(二)重构税收法律意识之理论基础――国家分配论与社会契约思想的有机结合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起源于阶级斗争,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阶级统治、阶级专政的工具。“实际上,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20]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分配论则认为,税法的本质是通过法律体现的统治阶级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国家意志;税收作为分配范畴与国家密不可分,国家税收是凭借国家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再分配的形式。

再以社会契约论的观点来看,国家起源于处于自然状态的人们向社会状态过渡时所缔结的契约;人们向国家纳税――让渡其自然的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享有他的其他自然权利以及在其自然权利一旦受到侵犯时可以寻求国家的公力救济;国家征税,也正是为了能够有效地、最大限度地满足上述人们对国家的权利要求。纳税和征税二者的逻辑关系应当是人民先同意纳税,然后国家才能征税,国家征税的意志以人民纳税的意志为前提,“因为如果任何人凭着自己的权势,主张向人民征课赋税而无需取得人民的那种同意(指“他们自己或他们所选出的代表所表示的大多数的同意”――笔者注),他们就侵犯了有关财产权的基本规定,破坏了政府的目的。”[21]然而到国家取得财政收入时为止,税法只是保证了契约的一方当事人履行了义务,即人民缴纳了税款,而另一方当事人义务之履行,即国家将其财政收入用以维持政府运转从而执行其各项职能,则有赖于人民的代表――立法机关制定其他财政法以及相关法律来加以保证。我们必须将“税款”或称“利益”从人民的手中转让给国家成为其财政收入――“取之于民”,和国家运用其财政收入为人民提供公共服务――“用之于民”这两个渠道结合起来,才能看出权利和义务在其间的双向流动。否则,税法就只能是国家为保证自己取得财政收入的法律手段,只是利益从纳税人到国家的单向流动,也就没有“权利义务对等”可言了。

西方以社会契约论为基础的税收学说主要有交换说和公共需要论。交换说认为国家征税和公民纳税是一种权利义务的'相互交换;税收是国家保护公民利益时所应获得的代价。这种交换是自愿进行的,通过交换,不仅社会资源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而且交换双方都认为其利益会因为交换而得到满足,从而在对方的价值判断中得到较高的评价[22]。而且在这种交换活动中,从数量关系上看,相互交换的权利总量和义务总量总是等值或等额的[23]。公共需要论与交换说则有所不同。经济分析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波斯纳认为:“税收……主要是用以支付公用事业费用的。一种有效的财政税收应该要求公用事业使用人交付其使用的机会成本的税收”[24]。“由其销售的不可行性和不可计量性所决定的”[25]公用事业或称公共物品,无法依靠“私人”生产或者依靠民间来满足需求,会引起需求与供给无法自动通过市场机制相互适应的问题。因此,便只能由国家或政府代表整个社会的利益来承担公共事业的费用支出或公共物品供给者的责任;而国家要承担这一责任,就必须寻找收益来源,即税收。

对以上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国家分配论过分强调税收的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征,并且始终是从“国家本位”、即国家需要的角度来阐明税收的缘由;对纳税人而言,只有义务而没有权利。社会契约论者则从“人民的同意”和“国家的需要”两个方面、且以前者为主来阐明税收的本质,体现了人民和国家间权利义务对等的理性思想。在国家分配论思想支配下,纳税人认为纳税仅仅是其未以权利获得为代价回报的、被强加的义务,并不如孟德斯鸠所说:“因为国民相信赋税是缴纳给自己的,因此愿意纳税。”[26]

所以,笔者认为,应当以来源于社会契约思想的交换说和公共需要论的合理因素――权利义务对等观念来修正国家分配论的偏误,弥补其缺陷,使之有机结合;并以此为理论基础,来指导重构税收法律意识。

(三)税收法律意识之重构

“社会法律意识往往是一个国家法制状况的总的反映。一个国家法制状况如何直接决定了社会法律意识的水平。”[27]在税收法律意识和税收法治状况中,我们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都不能得出令人满意的答案。而在对税收法治状况不良好的原因进行分析时,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所谓“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淡薄”,所以必须“增强纳税意识”;然而同时对征税主体的税收法律意识却不置一词。

笔者认为,以上有关纳税意识的观点就其反映的思想根源而言,依然是人治观念根深蒂固的体现,远非法治之要求。其一,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法治权、依法治吏;为何到了与其一脉相承的依法治税中,就变成了简单的“依法治民(从最广义和集合的角度解释纳税人――笔者注)”呢?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依法治税’这一口号则明确地将纳税人推到法的对立面,成为被‘治’的对象”[28]。在传统的依法治税理论中,法治的主体与对象颠倒了,纳税人――人民成了对象,税吏仍然是主体。而实际上在实践中税吏的职业法律意识并不强,取而代之的是“权力意识”和“自我优越感”。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就认为过多的税吏“冗员”的薪俸支出以及“税吏频繁的访问及可厌的稽查”是违反其赋税之“经济原则”的原因之一[29]。其二,“纳税意识”的片面提法本身就包含有人治观念及“不对等”因素在内。高培勇教授在论及“税收观”时说:“这里所说的‘税收观’,包括老百姓的‘纳税观’和政府的‘征税观’两个方面。”[30]同理,税收法律意识也应包括“征税法律意识”和“纳税法律意识”两个方面;不应该片面地只批评“纳税意识”而不对“征税意识”是否良好的问题作出自我反省和自我批评。

所以,笔者主张用权利义务对等的观念来重构税收法律意识。()这里的权利和义务并不是简单的、所谓的纳税主体要求征税主体退还其多纳税款或咨询等权利或征税主体负有的为纳税主体的纳税信息保密等义务,而是指纳税主体通过转让自己的部分利益而从国家处应获得的相应的交换利益;尽管这种交换利益往往并不是显而易见的。但实际上人们在因这种利益转让而使国家以其财政收入执行各项职能从而保障社会稳定、有序的过程中获得了比其转让给国家的利益更多的“回报”,并为人们创造更多的利益、争取更广泛的权利提供了前提条件。――税收的交换说就很能够说明这种权利和义务在人民和国家之间的双向流动。同样,以公共需要论观之,“政府的征税权是与其提供公共物品的义务相对称的,老百姓的纳税义务是与其享用公共物品的权利相对称的。”[31]

重构税收法律意识首先是要以“税收法律意识”来统领“征税法律意识”和“纳税法律意识”。其次是要在二者的结构关系上将征税意识置于比纳税意识更为重要的地位,回复法治之本意在依法治税中的“依法治(税)权,依法治(税)吏”的真正含义。再次是要开始培养征税主体之征税意识和重新培养纳税主体之纳税意识。征税意识应当建立在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对等的思想基础之上,彻底改变征税主体的“权力意识”和“自我优越感”;纳税意识之重新培养,不是“增强”原本偏误的所谓“纳税意识”,而是使纳税人确认自己作为依法治税的主体地位,认识到自己在征、纳税活动的背后所享有的更广泛、更重要的权利。否则,“不知权利只知义务,只能产生子民意识、臣民意识,……在只有臣民意识的‘公民’身上能产生具有现代公民特征的自觉纳税意识岂非咄咄怪事。”[32]最后是要明确征税意识和纳税意识二者之间不可割裂、协调一致的关系,即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对应和必然结果。我们难以想象由纳税主体首先来完成这种观念意识的转变而征税主体依然维持原样;同样,只要征税主体树立起了正确的征税意识,并以此指导作用于实践,同时相应修正税法教育和宣传的内容和方式,比如不妨以“非直接偿还性”取代税收的“无偿性”特征的表述[33],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也必然会随之改变而与征税意识协调一致。

股本20万港币,农资公司占股80%即16万港币,博兴公司占股20%即4万港币。 考虑到办公需要,他们还约定要购买办公楼和宿舍楼,购买办公楼和宿舍楼的资金和公司运做资金都由农资公司出,房产的产权归农资公司所有,并签订了合作协议书。

随后,王韫方开始在香港注册公司,并提供了许多名称,最后周秀德选定为“港大公司”。在这三人的策划下,香港港大国际有限公司于1992年成立,因香港法律规定中方企业不能在香港注册公司,只能个人持股。经周秀德认可,农资公司的16万股权挂在了他的名下。

港大公司成立后,胡明康向公司通报过,但没有说明资金投入情况。周秀德虽在省供销社党委会上提到了港大公司成立一事,但也没提到资金的来源。

同年5月,王韫方打电话急催周秀德汇钱到香港,说是要添置办公房及宿舍楼。周秀德知道,如果直接从农资公司汇钱,以后审计起来很容易败露,于是授意胡明康向王某借了300万港币,汇到了王韫方港大公司。其实,虽名为是向王某借钱,实际上,这些资金都是农资公司的小金库。

1992年初时,农资公司和好嘉公司做了笔化肥业务,讲好每吨加价10.5美元,这样就形成了30多美元的差价。此后,胡明康又如法炮制,将差价款陆续截留在好嘉公司,就这样积少成多,竟很快沉淀了800多万。当年7月份,王韫方又对周秀德说,买房还缺100多万,胡明康于是又安排人,将农资公司在深圳私自设立的珠海海鄂公司驻宁办帐户上的化肥差价款192万人民币,辗转通过一个关联公司将资金调成200万港币汇至港大公司。12月,经周秀德同意,胡明康又以借款名义从王某处汇了500万港币汇到港大公司,以便于日后用于经营活动、日常开支和转回国内投资。就这样,农资公司1000万元小金库神不知、鬼不觉先后汇进了港大公司。

1993年上半年,省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对农资公司与好嘉公司做的一笔“二铵”化肥业务32.8万美元加价款进行调查,但这笔加价款已被用于购买港大公司房产。周秀德眼看着就要露 “马脚”了,连忙让胡明康赶紧将王韫方喊来南京共同商量,最后由王韫方先垫出32.8万美元,以应付省纪委的检查。

为了彻底隐瞒港大公司的真实情况,周秀德、胡明康又向王韫方提出辞去公司董事长和董事职务,将农资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至王韫方名下,使农资公司与港大公司脱离关系。周秀德还提议:“对外就称,化肥差价款32.8万美元已转回国内,港大公司房子也卖掉了,已办不下去了。”企图蒙混过关。

1994年,他们三人签署了转股协议,将农资公司挂在周秀德名下的16万股权全部转至了王韫方名下。他们知道当初成立时资金运作不规范,帐上根本没有记载,于是想占有这笔资金。王韫方还提议:“港大公司虽然转到我的名下了,但还是我们三人的,我会替大家管好公司的。”周秀德高兴地说:“那就拜托王老板了!”

果然,这年年底,周秀德和胡明康各自从王韫方处分得港币10万元.以后,他们又陆续从王韫方处分得几十万港币。后来,王韫方还提议,香港楼市看好,把房子卖掉可以赚钱。但周秀德却说:“房子价格还会涨的,不要卖,我以后退休还想到香港去住呢。”

19,因为港大公司业务不多,王韫方准备移民加拿大,而加拿大实行的是全球征税,只要是加拿大籍人,不管在哪国办公司都必须向加拿大纳税。她便提议将港大公司处理掉,宿舍楼归周秀德,办公楼归王韫方,帐上资金归胡明康。周秀德同意了王韫方的提议,但胡明康却说:“以港大公司名义投资的几个项目还在运作,以后如有收益还是我们的。”于是周秀德便提议:“港大公司暂时不要撤销。”他们没有想到,后来香港楼价下跌,港大公司业务更少,三人分割港大公司资产的计划也暂时没法再提了。

经查,胡明康的供述和王韫方的一致。而且胡明康还交出了一本日记本,上面记载他们三人多次在一起密谋汇款及商议如何私分港大公司资产的会议记录。其中,周秀德的发言也清清楚楚被记载在上面。

有了这两个重要人物的供述和这本日记本,不仅证实了周秀德知晓并参与了港大公司的整个事件,而且在这个事件中他还始终处于主谋地位。他所谓的“港大公司是否有经营情况,自己不清楚”的辩解因此也不攻自破。至此,检察官们心里的石头全放下了。

丑恶嘴脸

在周秀德贪污事实明朗之前,检察机关已经先期掌握了他受贿的犯罪事实。因为当时外贸进出口权、贷款担保以及超过1000万的资金项目审批等都需经周秀德亲自过问,他无疑是一些人眼里的“重点攻关对象”。

第一个向周秀德行贿的是原江阴市供销社主任黄胜德。善观风色的他深知“背靠大树好乘凉”,每年都去周秀德家拜年。1993年春节他送给周秀德4000元,之后短短3年间他进贡给周秀德4万元,当然都是在单位报销了“礼品费”。

省供销社原副主任姜建初以及周秀德的“红颜知己”吴某某,都曾先后在周秀德的办公室或家里“表现”过。大量的书证、物证证明,在周秀德先后22次,累计人民币14.76万元的受贿中,几乎都是在每年春节和中秋收的,其中春节收受贿赂达13次。

为了儿子结婚的房子,周秀德烦了不少心。1996年,省供销社及其下属的棉麻公司购买南京某房地产公司所属的娄子巷商品房,当时约定每平方价格为3190元,共购买了2700平方。周秀德授意省供销社办公室工作人员与该房地产公司约定,每平方加价200元,将总社及棉麻公司多支出的54万元隐匿在该公司的账上。19,周秀德用其中的32.74万元为儿子买了一套商品房。之后,周秀德儿子虚开一张印刷费发票给房地产公司做帐,想以掩盖罪行。,原省供销社副主任姜建初案发,周秀德又让其儿子将该房产变更为房地产公司的租赁房,仍由他居住。

和很多腐败官员一样,有了权力、金钱的周秀德也不甘心“在一棵树上吊死”。 在周秀德归案以后,检方发现了他的40多本日记本,这里面记录着他和上百个女人之间的交往,其中不乏荒淫之词。

8月15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对周秀德贪污、受贿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周秀德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犯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决定对周秀德合并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前,周秀德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被撤销江苏省八届政协委员资格。

普法工作总结【篇4】

市五五普法工作计划

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做好20的普法工作,对于推进新一轮的五年普法,配合实施“十一五”规划,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年我市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特别是围绕社会稳定开展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为构建产业强市、文化名城、现代化大城市以及富裕和谐佛山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06年我市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做好“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规划工作,启动“五五”普法,做到开好局、起好步;按照中央、省有关部门的部署,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继续以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村民为重点,区别不同特点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普法,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将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推动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

一、做好“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规划及启动工作

1、总结“四五”普法工作,表彰先进。在去年各地、各部门报送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情况,认真做好评审先进的各项工作。近期将召开我市“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动员大会。

2、制定出台“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报请市委、市政府转发我市“五五”普法工作规划,提请市人大审议颁布我市“五五”普法决议。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市的规划和决议,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方案。

3、认真抓好“五五”普法的启动工作。“五五”普法是承接“四五”普法的良好态势,在我市实施“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新形势下进行的,起点更高,任务更重。各地、各单位要把启动并组织实施“五五”普法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经费落实。市普法办将联合有关部门在下半年对各地、各部门“五五”普法启动情况进行检查。

4、积极宣扬各类先进典型,推动普法工作不断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发现、培育、推广各类普法典型,以带动本地区、本行业的普法工作。要健全普法联络员制度,加强互动式的联系和协调,探索、总结和推进普法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

5、围绕今年我市换届工作和省运会的举办,积极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围绕佛山大发展的格局,特别是中心城区建设,交通路网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加强有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保、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保障我市各项建设依法、有序、稳健进行。

6、配合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及其他涉利涉法等问题和矛盾,以案释法,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开展“维稳”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公民树立权利义务意识,形成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利,依法履行义务的良好风尚。省拟在今年第二季度召开全省基层普法维稳经验交流会,我市各级普法部门要做好典型经验总结和推介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促进我市维护社会稳定法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7、抓好《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司法》等新出台和新修改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和普法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新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促进新法顺利贯彻实施。积极开展防治禽流感和艾滋病法制宣传,重点做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促进各项防治工作依法开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8、加大专业法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各专业法主管部门要继续坚持和完善本部门各项学法制度,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学习专业法。要以专业法修改日和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多形式多渠道面向社会广泛进行宣传,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各级普法部门今年要重点配合有关部门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守法维权、公务员管理、社会热点问题等与依法行政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9、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有关部门的部署,在全市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法律五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载体作用,使法律真正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基层。“一学三讲”活动,要突出宣传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学法用法不仅要讲权利,维护合法权益,也要讲义务,承担法律责任;宣传依法办事、人人守法、支持执法机关执行公务,维护法律权威。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认真总结,不断把我市“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推向深入。

四、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0、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在进一步落实我市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学法用法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和谐佛山,结合反腐倡廉工作,积极协调和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在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队伍中开展以《公务员法》、《信访条例》、《行政许可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预防职务犯罪、反商业贿赂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我市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

11、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继续贯彻落实《佛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以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为重点,以提高青少年遵纪守法意识和预防犯罪为目的,不断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机制,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继续推进法制副校长工作,配齐配好法制副校长,做好法制副校长和普法骨干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市普法办将组织市直和各区骨干法制副校长进行一次培训,拟召开全市法制副校长工作经验交流会,并组织人员编写《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本网网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12、加强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和特点,继续推进民营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起民营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不断加强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普法的针对性,不断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意识。市普法办拟与依法治市办联合召开“非公有制企业普法依法治理”经验交流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民营企业员工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近期,市普法办将与市妇联共同举办外来女工维权大型法制宣传活动。

13、抓好村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农村有些村干部和村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的现象,在农村开展“学法、懂法、信法、用法”为内容的普法教育,树立法律权威,形成依法办事、合法表达诉求的良好氛围。各区普法主管部门要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各方力量,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村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送法进农户”活动,编写与村干部和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普法小册子发放到农户。要通过宣传教育使农民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树立起遵纪守法的意识,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打好坚实的基础。

五、做好基层普法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14、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各级普法部门要加强对“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的指导,以“五个一”为标准,以“法律进社区”活动为切入点,积极推动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促进社区的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社区的法制化管理水平,推进平安和谐社区建设。有条件的地方都应该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以满足社区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基层排忧解难。市普法办将联合有关部门对我市“法律进社区”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适时召开全市“法律进社区”工作经验交流会。

15、进一步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好司法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六、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16、各地各部门要结合“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五.一”劳动节、“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预防艾滋病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各种力量,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系列主题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

七、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普法中的重要作用

17、注重发挥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各种媒体的联系,协同媒体搞好法制宣传专题报道,不断提高宣传的质量和水平,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18、充分发挥法制文艺在普法中的作用。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利用文艺演出、在电台和电视台制作法制专题节目、有

奖征文、诗歌、摄影、绘画、书法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寓教于乐,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19、继续加强普法网站建设和办好普法内部刊物,完善版面、充实内容,增强普法工作的指导性。

八、加强普法的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工作

20、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要从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一五”规划的高度,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的工作规划。

21、健全机构。各地各部门要以“五五”普法启动为契机,调整充实普法工作机构,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领导、人大监督、各部门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

22、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普法工作机制,调整充实普法讲师团,充分发挥各级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普法队伍。要加强普法队伍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普法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市普法办将举办由市直和各区普法骨干参加的法律知识培训班。

23、落实经费。各地各部门要切实保障普法经费落实到位,将其列入本地区、本部门的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各项普法活动顺利进行。

普法工作总结【篇5】

20xx年上半年区房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治理和以德治理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贯彻区法宣办的普法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有效地开展了普法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真正把普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来抓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普法责任意识。开展普法教育,树立全民法制意识,是搞好依法治理工作的必要前提。为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日常事务有专人负责的良好局面。

2.有计划、有力度地开展普法工作。为做好普法工作,我局根据实际制定了《XX区房管局20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学习计划。同时,还将普法工作列入了各科、室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中,使普法工作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3.高度重视,专题研究普法工作。半年来,我局对普法工作进行了多次研究,并召开了专题普法工作会议进行周密部署和精心安排,会上还听取了各科室普法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普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普法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全局干部职工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在学习中获得收获

1.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学习。半年来,我局坚持以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中心,结合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学习,使学法和依法治理相结合,从而保证普法工作不脱离实际,强化了普法效果。

2.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工作。一月份,我局邀请到了区消防协会的任教官来我局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讲座。通过培训,使普法教育效果更为直观、形象、生动,提高了普法教育实效。三月份,我局开展了“综治宣传月”相关活动,如深入各物业小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介服务大检查等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五月份,我局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5.15宣传日活动,通过宣传,提升了广大群众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3.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按照区法宣办《关于20xx年上半年贯彻落实《XX区实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宪法》、《水法规》、《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竞赛活动,参赛率达100%,考核合格率达100%。通过普法宣传,使有关人员都能熟悉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人人都能自觉遵守,规范自己的.行为。

三、学以致用,狠抓落实,把加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依法治理作为出发点,切实把普法工作抓出成效

通过半年来开展的普法教育,呈现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一般干部依法办事,执法人员依法监督的良好态势。

1.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懂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随着我区法治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入和房屋销售、保障房分配等问题日益增多,我局通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耐心、诚恳地做工作,获得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

2.能用法律规范自己工作行为和管理办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监督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3.推进了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普法教育,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妥善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构造了和谐工作关系。

今后,我们将继续对普法依法处理工作加强领导,加大力度,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办法,创新机制,坚持不懈地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美XX”做更大贡献。

上半年普法工作总结 篇我们认真贯彻执行五五普法规划,切合我村实际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使我村村民能懂法守法,依法办事意识进一步加强。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1、根据区、镇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本村工作实际,认真制定《20xx年凤桥村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2、宣传工作到位:村民委员会和村保安一起,结合本村实际情况,每月定期出一期法制宣传黑板报,并经常结合周边地区发案情况出一些提示公告,真正做到宣传防范相结合,深受本村百姓欢迎。

3、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今年以来我们对以前的各项制度,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制定完善了学法制度、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规范、流动人口学法规范等各项学法制度,为我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提供了保证。

4、完善我村普法志愿者队伍:农村法制工作开展的好坏与志愿者队伍建设有密切关系,我们经常组织志愿者共同学习,并将许多法宣资料送到村民家中,在学生寒暑假期间,法制宣传志愿者都会主动积极地为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平时邻里发生纠纷她们也会熟练运用学得的法律知识区帮助村民解决问题。

5、形式多样,氛围浓烈,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效果。1月份,紧紧抓住春节期间流动人口集中返乡之机,通过文艺演出、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综治专管员、计生人员入户、召开村民迎春座谈会等手段多形式开展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月-3月,结合司法进村大服务活动,联合司法所及相关辖区单位开展宣传活动。活动重点围绕涉法涉诉和居民常见矛盾纠纷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广播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物权法》、《法律援助条例》、《信访条例》、《计划生育法》以及环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资料1600余份。为实施从今年5月起实行的新《消防法》和《防震减灾法》,通过展板、宣传栏、电影等形式,广泛宣传。利用村文化站,挖掘群众法制文化资源,组织有关人员创作并演出法制文艺作品。组织群众收听收看法制宣传教育片,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题,提高宣传效果,增强法制宣传的感召力和影响力。群众对这种普法方法很感兴趣,要求像这些普法形式要多搞一些。

6、在调解中普法:调委会成立以来我们受理了许多调解案例,和以往不同的是,我们在今年的调解中我们着重结合实际地开展普法工作,一般来说,请我们调解的人基本上都不怎么懂法,吵架打架,赔偿等情况较多,我们边调解边普法基本使矛盾化解。

7、落实青少年学法。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交通法律法规、禁毒教育等活动。为扎实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暑假期间,邀请法制宣传员进行义务宣讲,针对青少年心理特点,以一个个发生在青少年身边以及校园内外的鲜活案例,深入剖析了青少年犯罪心理滋生的原因以及如何有效克服不良心理、预防犯罪等方面内容,听课学生深受教育。

虽然通过法制宣传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得到了广大村民的好评,但我们做得远远不够,我们要继续努力地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希望能通过我们不断的努力,能让广大村民了解法律知识,减少矛盾,为创造和谐新农村作出努力。

普法工作总结【篇6】

我市普法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村(居)民、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重点内容,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和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为重要抓手,不断拓宽普法渠道,扩大普法覆盖面,提高普法普法效果,在全社会营造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和谐文明韶关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扩大普法覆盖面

“法律六进”既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也是深入推进普法工作开展的重要抓手。各地各单位坚持把“法律六进”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平台,不断拓宽普法渠道,扩大普法覆盖面,大力开展一系列的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农村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社区居民等重点普法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工作,推进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加强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制度保障。继续坚持和完善了一系列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制度,从制度层面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工作。如坚持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以及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基本形成了重大决策依法、开展工作靠法、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学法用法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法律学习培训。如组织部门把领导干部学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纪检部门把党纪法律法规列入领导干部、公务员学习教育重要内容,人事部门把公务员学法列入上岗和知识更新培训计划,党校、行政学院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课程。此外,各机关、各单位也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上法制课、举办法律培训班和法制讲座等各种形式,加强本机关、本单位人员的法律学习教育,逐步推进了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常态化。加强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检查监督。人大、组织、纪检部门坚持对新任和新提拔干部进行任前考法制度,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任命提拔。如纪检部门结合业务特点,紧紧围绕惩防体系建设,将普法工作融入到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格局中,不断创新廉政法律法规宣传的形式和载体,除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观看法纪电教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承诺外,继续坚持对拟提拔的县(处)级干部实行任前廉洁从政党纪政纪法规知识测试。市绩效部门将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列入绩效考评重要内容。普法主管部门坚持年度干部学法考核登记,6月下旬,还对各机关、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10月 20日,组织全市近10万干部职工参加年度普法考试。

(二)深化法律进学校工作,推进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内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都开设了法制教育课,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针对学校和学生特点,深入到学校开展上法制辅导课、举办法制讲座、法制报告会,或者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汇演、学法用法征文、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吧管理、禁赌禁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了法制副校长工作,市综治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等部门还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以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为龙头的全市16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有2万多中小学生接受了法制教育;积极开展送法进学校工作,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如9月27日,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市交警支队、市教育局和XX区司法局、教育局,到市第九中学开展了以加强青少年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为主题的“送法进校园”活动。

(三)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推进村(居)民普法教育。根据农村的实际,讲究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深化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提高普法实效。如XX县为较好解决全县8万多户农民学法难问题,该县在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当前农村常发生的矛盾纠纷和广大农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先后两次编印简明易懂的法制宣传资料共计16万份(本),发至每家每户。XX区充分利用 “村村通”广播这一平台,专门开辟“法制天地”栏目,用以案说法、专项法律知识介绍等形式和通俗易懂的语言,有针对性地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法律知识,把法律送进千家万户,使村(居)民足不出门都能受到法制教育。这种宣传形式,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而且通俗易懂,具有舆论引导的宣传性、针对性、实效性、警示性、震慑性,深受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的好评。XX县以文艺宣传为平台,打造翁源法制文化。该县采茶剧团自编、自导、自演法制小品、采茶戏,在全县社区和农村进行了巡回演出,广泛开展“送法制文艺”下乡活动。XX县结合老百姓身边发生的人和事,编制文艺节目,并组织业余的民间文艺团队,深入到全县各乡镇进行巡回演出。市普法办和各县(市、区)地各单位还继续坚持了“送法下乡小分队”送法下乡的做法,组织相关部门,利用节日、墟日,深入镇村、社区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建立“一镇一顾问” 制度,组织全市115名律师“一对一”为乡镇开展包括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的“送法下乡”服务。各县(市、区)结合抓乡镇、村委会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司法所基础建设,将法制宣传工作列入基层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整合了基层法制宣传的力量和资源,推进了基层法制宣传工作。加强基层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全市各乡镇(街道)和村(居)委建有法制宣传栏(橱窗)2159个,还充分利用普法网、现代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加强村(居)民普法教育。

(四)深化法律进企业工作,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普法教育。积极开展了《公司法》、《劳动合同法》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保障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企业和企业员工诚信守法和依法治企水平。重点到韶关的旭日国际有限公司开展了一系列送法进企业活动,指导和协助韶关的旭日国际有限公司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普法信息员、调解信息员队伍,设立了法制阅览室,制作了法制宣传牌、宣传栏等,有力的.促进了该企业的和谐稳定。7月6日,在该公司召开了全市“企业普法工作”现场会,7月12日晚上,又在该公司举办了“法律服务进企业·人民调解促和谐”法制文艺晚会,7月13日,省“五五”普法检查组到该公司进行检查指导,对该公司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认真抓好“五五”检查验收,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圆满完成

(一)认真制定全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制定了《XX市迎接全国、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和《XX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XX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标准》,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下发实行。

(二)召开“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动员大会。4月8日,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联合召开了依法治市工作检查评比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联席会议,对全市依法治市工作检查评比和“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三)举办全市普法联络员培训班。5月27日,市普法办举办了有各县(市、区)司法局主管普法工作领导、普法办主任、宣教股长,市直和驻韶中省各单位的普法联络员共约150多人参加的全市普法联络员培训班。培训班在开展业务培训的同时,再次对如何做好“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四)扎实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按照省、市的要求和检查验收标准,各县(市、区)、市直和中省驻韶各单位扎实开展了“五五”普法的检查工作。6月下旬,在各地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我市组成了5个检查验收小组,分别由市领导带队,对全市各县(市、区)和135个市直及驻韶中省各单位的“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了 “五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扎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任务的完成。

(五)认真做好迎接省对我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7 月12日—13日,省“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组莅临韶关对我市“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检查期间,省检查组通过听取林耀明副书记对“五五”普法工作的介绍和赖日先常委关于XX市“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实地检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的旭日国际有限公司、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XX区新华街道及惠民西社区“五五”普法工作。通过检查,省检查组认为韶关“五五”普法工作思路清晰,指导思想明确;领导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健全,措施得力,整个普法工作实实在在;因地制宜,形式活泼,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服务中心工作,体现普法社会效益。

(六)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表彰准备工作。根据省分配我市全省“五五”普法先进名额,推荐了22名先进集体、21名先进工作者到省表彰。同时,拟定了XX市“五五”普法先进表彰方案,拟表彰先进集体 116名,先进工作者233名。此外,还对全市“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撰写了专题报告。10月2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市“五五”普法实施情况报告。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开展各项法制宣传工作

在普法过程中,各地各单位能够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凸显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开展重大活动维稳专项法制宣传。今年是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广州残运会、韶关民运会举办之年,为确保“四会”成功举办,各地各单位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充分发挥法制宣传职能,重点加强与 “四会”服务和保障工作有关的《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社会治安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安全、食品安全、医药卫生防疫等社会公共安全法律规法规的宣传,为“四会”的成功举办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开展维护校园安全专项法制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关于迅速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职能优势,加强了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开展法制宣传。随着各地重点工程、工业园区和城市开发等重大建设全面开展,山林土地权属和征地拆迁补偿的矛盾纠纷也随之增多。为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效化解这些矛盾纠纷,确保各项建设的顺利进行,各地各单位普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有针对性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引导当地群众学习法律和政策,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表达利益诉求,同时依法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配合、支持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如在武广高铁、韶赣高速、韶赣铁路、广乐高速、乐昌峡、湾头水利枢纽、芙蓉新城开发、比亚迪汽车零配件加工基地、韶关核电建设过程中,相关普法部门都做了大量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工作,提高了广大村(居)民法律意识和大局观念,确保了各项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尤其是在韶关(东莞)浈江产业转移园“比亚迪汽车零配件加工基地”建设征地过程中,由于法制宣传工作到位,XX区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就完成了基地建设近6000亩的征地任务,并且没有发生一宗上访的案件。

(四)围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开展法制宣传。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之一。一年来,各地各单位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市普法办收集整理了法制宣传标语和口号提供市创文办在新闻媒体、市区大型电子显示屏和广告牌开展公益法制宣传;在韶关普法网开设了“创文法制宣传专栏”,宣传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基本知识、工作动态等;积极开展了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行动法制宣传活动,9 月20还参加了“全国第八个公民道德宣传日---XX市区‘创文宣传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五)围绕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开展法制宣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我国人民的优良传统,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全市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利用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和“全民国防教育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国防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教育宣传活动。市普法办还将《国防动员法》涉军法律法规列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开展广泛宣传,并组织进行考试,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推进“双拥”工作。

(六)利用纪念日开展专项法制宣传。各地各单位尤其是各专业法主管部门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19”矿产日、“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6·25”土地日、“6·26”禁毒日、“12·1”爱滋病日等纪念日为契机,扎实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四、扎实开展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法制宣传氛围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第二个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活动期间,我市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这一主题,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扎实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

(一)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电子触模屏、手机群发短信和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12·4”专题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使“12·4”法制宣传日深入人心。

(二)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市和大部分县(市、区)主管领导发表了“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电视讲话。如12月4日晚,张志才副市长在韶关电视台发表了“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暨《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电视讲话。XX县副县长陆伟杰同志12月3日在县电视台发表了“12·4”电视讲话,并连续在县电视台播放了三天。

(三)开展大型法制宣传咨询活动。12月4 日上午,市在西河全民健身广场开展了大型法制宣传咨询活动。这次活动,领导重视,规格较高,规模较大,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主办,韶关学院法学院、XX区司法局承办,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韶关分公司协办,市供电、保密、缉毒、消防、国土、国税、水务、妇联、烟草专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市建设、农行等有关部门和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等近20个部门参与。市人大副主任赖龙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晓林及部分活动参与单位的有关领导亲临指导。此外,XX区、始兴、XX市、乳源、仁化等县(市、区)普法办也都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乳源县电视台还对此次活动进行了全程录像,并在县电视台黄金时段进行播放,扩大了宣传效果。

(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如XX县开展了法制文艺巡回演出暨送戏下乡活动,分别到了顿岗镇、隘子镇、永光实业有限公司、县中等职业学校XX县城等地开展法制文艺巡回演出。XX区于12月4日深入到该区犁市镇石下村委“比亚迪”项目征地范围内的东雷村、煤矸厂和胡屋村、钟屋村,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XX县于12月2日深入到该县坝仔镇开展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宣传活动。市水务局于12月5日,派出宣传车,组织水政、农水、水资源、三防办和水政支队的同志,并联合乳源县水利局,到乳源县桂头镇开展 “送法下乡”活动。

(五)集中开展学法活动。如12月3日,XX县委举办了领导干部法制理论学习班,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及全县正科级单位一把手120多人学习了《侵权责任法》。12月1日、12月6日,韶钢集团有限公司先后在子公司和公司分别举办了《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及《侵权责任法》讲座。

(六)积极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如韶钢、市城乡规划局、市水务局 、市卫生监督所、市供销合作联社等单位都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了这次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五、扎实开展法治实践活动,推进法治城市建设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法治实践活动,推进法治城市建设。

(一)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推行电子政务、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重点以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问责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评议考核制三项制度为突破口,不断完善执法制度体系,从制度建设层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加强基层民主管理。以“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四民主”的村民民主自治进程。目前,我市有3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76个村(社区)被评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三)扎实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5 月26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汇报。通过听取汇报,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一年来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认为通过创建活动,我市社会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司法公正水平不断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加强,政府对经济社会的管理不断完善。会议强调要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试点范围,加强检查督促工作,推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通过扎实开展创建活动,XX市被评为全省和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一年来,我市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表现在:一是“法律六进”成效有待提高,机关、单位普法仍然存在重形式、轻效果现象;企业普法还存在死角,农村普法仍是薄弱环节;二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还不是很丰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形式和载体有待于进一步创新。三是普法工作开展、监督、保障机制不很完善,职能不强,人员缺乏,经费偏低,等等,这些都有待于今后加以改进。

普法工作总结【篇7】

今年,“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正式写入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这对于各级政府来讲,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而作为“六五”普法主力军的司法行政部门,要做好这项工作,必然要在创新方面大做文章。工作报告指出,加强社会管理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因此,在普法层面,做好这项工作,最基础的任务就是要了解居民的需求,要积极适应形势任务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新变化,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理念创新。从“一五”普法的启动到“五五”普法的验收,我们已经在普法的道路上摸爬打滚了20年,每年都在普法,每年都在总结,每年都在讲创新。但事实上,在实践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都在千篇 一律,而很多工作确实是日常性的,具有重复性,这就要求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发掘亮点,根据所处的环境对日常工作进行变通,这样,我们的普法才能不断创新和提高。一要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那么,这就要我们深入基层去调查和了解,从而知道群众最需要的什么,不同的地方不同的环境,所需要的东西是不同的。

当然,我们普法的最终目标是希望人人都懂法知法,但是从现实来说,并不能达到所有人都对所有法都了如指掌,况且对于一个专业的法律人士来说都无法对我国庞大的法律全面的知晓。因此,普法的初衷是让所有的民众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法律都能知晓,因而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让普通民众都能了解与自身权益相关的法律,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能够首先想到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如果真的`达到以上两点,那么我们的社会会稳定和谐的多。但是,对于目前来说,还是任重而道远的。二要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把为群众服务贯穿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全过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司法行政部门不仅承担着法治宣传教育的任务,而另一个基本的职能就是在民众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援助。因此,这就要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服务理念,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将法律宣传和法律援助一起抓。

在认真总结经验、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在过去的经验里,我们充分借助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些方式毕竟也有其局限性,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还有一些群众并不识字,没办法通过这些途径来了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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