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后勤规章制度(实用7篇)#】企业规章制度是公司内部的一种“立法”行为,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才能让管理高效化。规章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降低员工的失误率,公司完善的规章制度制定往往很难满意,我们在制定规章制度时需要考虑哪些呢?这是一份好工具范文网小编为您制作的“后勤规章制度”期待让您喜欢,请继续浏览我们的网站以了解更多相关信息!
后勤规章制度【篇1】
一、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结合校园有关财务制度对一切回笼业务的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办理收付款后,应分别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对违反规定的业务,应拒绝办理,对资料不一、手续不备的'凭证,应退回补办。如发现伪造、涂改企图虚报冒领的凭证,应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在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库,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状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务必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并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如遇支票遗失,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二、登记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日记账: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按顺序登记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账面余额务必与实际库存的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余额应及时同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的余额调节相符,对于不相符账款要及时查询。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的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若因工作失职签发空头支票,造成罚款,应由出纳负责赔偿损失。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否则造成的后果应由当事人负责。
三、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职责。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让给他人。
四、保管好印章、空白支票及空白收据
出纳人员保管的印章务必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对于空白收据及空白支票务必严格管理,认真办理领用及注销手续。
后勤规章制度【篇2】
按“五四”规定及集体食堂八项要求搞好食堂卫生。
一、炊事员个人卫生要求。
做到“八不”、“四勤”、“一不净”。
“八不”:1、不洗手不操作;2、不留长发、长指甲;3、不用拿过饭票或其它东西的手抓熟食;4、不穿工作服上厕所;5、不乱用乱放炊具;6、不用别人的碗筷就餐;7、不在操作间吸烟、打扑克、玩麻将;8、不随地吐痰。
“四勤”即勤洗头、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衣服。
二、操作间卫生要求: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食堂卫生制度进行操作。
1、上班穿工作服,用肥皂或其它去污消毒剂洗手;
3、餐具每餐前消毒必须在20分钟以上,发生传染病延长10分钟;
4、不做腐烂变质食品和蔬菜,购买的熟食必须加热或消毒;
5、凉拌菜要消毒,不得让幼儿吃变味的剩饭,剩菜和点心。
6、菜板、面板、炊事机械和炊具用品要清理,擦洗干净,摆放整齐,有遮盖。
一、炊事机械和维修工具要专人管理,责任到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二、开机前要检查电源是否可靠,机件有无损坏,如有损坏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
三、机械用后要清理擦洗干净,便于下次使用。
四、机械摆放位置合理,整齐一致,便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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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幼儿入园、离园、应有家长接送,不得随便将幼儿交给不相识的人带走,以免发生意外。
二、值班人员精神集中,认真组织幼儿活动,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三、带领幼儿户外活动时随时消查人数,不得把幼儿单独留在室内,在室内活动时防止幼儿单独外出,特别要防止新入园的幼儿离班出园。
四、教育幼儿团结友爱,不打人、推人、不抓人,不爬高,不猛跑,不攀窗台,以免跌伤、碰伤。
五、不让幼儿单独到食堂、水房、茶炉房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去。
六、随时检查班上的玩具、用具、损坏及时修好。
七、随时检查幼儿口袋有无危险物(尤其是星期一入园时),如小刀、小钉、小球、小瓶等并注意不把这些东西带到床上。
后勤规章制度【篇3】
水电是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等最基本的必不可缺少的物资资源。为加强管理,保证水电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合理使用,减少浪费,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使全体师生养成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依据《电力法》、《水资源管理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校的水电设施包括水龙头、高低水箱、阀门、管道、消防栓、灯泡、日光灯、插座、开关、路灯等。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一部分,由后勤管理处和使用部门共同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后勤管理处负责维修和安全检查,并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第二条学校水电管理部门应认真抓好对全校供水供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巡视制度,确保安全供水、供电,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对于突发性故障,水电管理部门必须立即组织抢修,确保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第三条水电管理人员应严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明确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禁以权谋私、违者从严处理。
第四条水电管理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用户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其正常工作,严禁以任何借口对水电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保障水电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水电设施维修管理,采用计划维修,巡回检修和用户报修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一)自然损坏,必须有旧物存在,经维修人员验证后,交旧领新,予以维修更换,没有旧物存在,按人为损坏或丢失论处。
(二)人为损坏,由责任人员负责修复或支付维修费用,交费后,方予维修。丢失的水电设施应按市场价赔偿,并支付安装费用,如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按丢失论处。
(三)公共场所、电设施自然损坏,由使用部门及时申报,经后勤管理处批准后进行维护或更换。人为损坏的由负责人赔偿,查不到负责人的,由使用人分摊损失。
第六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准使用电热器具烧开水(另有规定的除外)、做饭、取暖,违者没收电热设备,并给予0。1元/瓦罚款或纪律处分。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或特殊行业(医疗)等使用电热器具者,必须报校领导批准,后勤管理处备案,发给使用许可证。不办理使用许可证者,按违规论处。
(一)所有人员必须要水、电设施的设计功能正确使用,禁止私拉乱扯电线。因违章使用,导致设施损坏,由负责人所在单位追究其责任,拿出处理意见,经校领导批准后,由后勤管理处维修。
(二)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的照明用电设施,均由学校统一安排,禁止擅自加装电灯或加大功率。未经批准者,没收用电设施,并处50元罚金,造成损坏的,按违章使用论处。
第七条各部门科研、创收和各承包户基建施工单位用水、用电,均按表计量收取水电费。如发现偷用水、电,一次罚款500元,两次两倍,依次类推。
第八条用户水、电表出现误差或损坏,应及时申报后勤管理处,由后勤管理处派人送去校验或更换新表,费用由用户自理,无故不报者,水、电按历史最大用量2倍收取。不准私自更换、改动水电表,违者按偷用水电论处。
第九条各部门办公室、教室、宿舍要节约用电,节约用水,水电设施损坏,及时申报维修,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水电维修人员、宿管员等要加强责任心,认真检查,同时各部门应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节水、节电教育,对于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后勤管理处不定期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情节严重者,每次给予50元罚金。造成损坏的,按违章使用论处。
第十条各处室、系部办各种培训班,必须到后勤管理处核定用水、电量。办理用水、用电手续,否则不予供水、电。
第十一条窃用水、电按下列方法计算确定:
(一)在学校供水、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管接线用水用电的,所窃水、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
(二)以其他形式窃水、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所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所窃水量按相应口径水表单位时间最大流量乘以实际窃用时间计算确定。
(三)窃用水、电时间无法查明时,其窃用时间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对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第十二条窃用学校水、电者,除按上述规定补交水、电费外,还应承担补交水、电费三倍的违章使用水电费。对拒绝承担违章责任的,水电管理部门将依相应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因违章用水用电或窃电或窃水、电造成水、电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必须承担水电设施的修复费用或进行赔偿。因违章用水、电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安全受到侵害的,受害者有权要求违章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监督水电用户遵守学校水电管理的规章制度。对检举、查获窃用水、电或违章用水、电的有关人员应予奖励,其奖励办法由学校相关部门另定。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用电按《学生宿舍用电管理条理》执行。
第十六条水、电费各种赔偿和罚金,均按后勤管理处开具的交费通知单,到学校行财处交纳。
后勤规章制度【篇4】
后勤采购管理制度篇1
为贯彻落实反腐倡廉的措施,加强对采购的监督管理,规范后勤各类采购项目的操作程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校若干重大问题监督管理的意见》(粤组字[2010]8号)、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委教育工委、省监察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粤教工委[2O11]2号)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合同管理规定》(广外校〔2009〕7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后勤处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后勤处各部门,使用学校预算资金和部门自有资金,单项、单次、单批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不进入大学招标程序范围且不列入大学固定资产采购程序范围的物资采购适用本办法。按规定必须由学校进行招投标的,则按学校招投标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大件办公设备或其他大宗物资(属固定资产)的采购,用户单位采购小组提交申请报告,经后勤处领导审批后,送交资产处办理。
第二条
单项、单次、单批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零星货物采购,各部门参考本办法,由部门物资采购工作小组直接填写申购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实施采购。
第三条
采购工作要遵循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和效益优先的原则,建立健全采购管理的各项制度,防止采购过程的不正当行为发生。
第四条
后勤处成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简称为物资采购小组)。组长由后勤处分管物资管理工作的处领导担任,成员由后勤处监管科、综合科(以下分别简称为监管科、综合科)及相关实体负责人组成。后勤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由后勤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第二章
采购人员行为准则
第五条
采购人员要遵循“守法、廉洁、公正”的行为准则,自觉接受学校纪检、审计等部门及师生员工的监督。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大学规章制度,遵守采购作业流程。
(二)尽忠职守,虚心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技能,一切以学校的利益为先。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实现效益的最大化。(三)对供应商必须要以礼相待,不允许对供应商有任何欺压的行为。
(四)不准向供应商索取回扣和红包,不准接受供应商赠送的礼品。
(五)不准以低于本单位的采购结算价格为自己或同事向供应商购买同类物品。
(六)参与采购核决或审核人员不准私下单独与供应商交往。
业务洽谈时,纯粹与供应商应酬式的招待应予避免。(七)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对采购底价和供应商的报价资料必须保密。
第三章
采购范围
第六条
后勤处凡使用大学资金和后勤各实体自有资金支出的下列行为,均纳入物资采购的范围:
(一)印刷设备、印刷所需纸张等原材料的采购。
(二)工程物资及维修材料的采购(水电及土建材料等)。
(三)餐饮经营所需的各类原材料(包括定点采购原材料)以及小卖部物资的采购。
(四)办公用品包括笔、墨、纸类、计算器、文件夹、印刷品等的采购。
(五)卫生用品包括扫帚、地拖、垃圾袋、垃圾桶、清洁剂等的采购。
(六)招待所经营所需物品及其他一次性用品的采购。
(七)消防器材、安防器材或设备的采购。
(八)生活用品包括学生或教职工生活用品和工作服装以及节日慰问品等的采购。
(九)教材购买、赴校外印刷印刷品所需厂商的选择。
(十)各类药品及保健食品等的采购。
(十一)因教学、办公或公务所需引进的有偿劳务或服务单位的选择,如设备保养及车辆定点维修单位的选择等。
(十二)各类家具及电器的购买。
(十三)保险(除社会养老保险外的其它险种)的购买。
第四章
采购流程
第七条
后勤处物资采购工作需经过部门申购、部门与监管科确定供应商、实施购买以及财务部门结算四个步骤。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物资采购小组是牵头的采购责任方,监管科是专职负责确定供应商、协助购买以及验收货物的监管机构,大学财务处后勤财务室是负责结算货款的部门。各步骤的具体操作如下:
(一)部门申购
各部门填写申购单:申购单要阐述申购理由以及列明申购物品的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到货日期等。有申购实物样板的,提供样品。
(二)购买方式的确认
1.询价及购买方式的确定
(1)原则上每类物资至少要开发3家以上合格的供应商,合格供应商的资料由物资采购小组审议通过。
(2)除特殊需要外,申购部门对采购项目不得指定供应商,但可提供同档次的3个或3个以上品牌作为参考。
(3)采购部门与物资采购小组应就申购物品的品名,规格、材质、数量、交货日期等,以电话、传真、信函、邮件或到供货市场实地调研等方式进行询价,并填写《询价议价定价表》后,报物资采购小组确定购买方式。
(4)物资采购小组认为可以直接确定供应商购买的(包括近期已采购且价格没有变化的),按购买物品步骤实施购买;认为要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集体议标购买的,按下列招标程序执行。
2.招标程序
(1)拟定标的。标的由申购部门拟定。标的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型号、出厂商、性能、数量、交付使用日期等;
(2)拟定招标书。申购部门拟定标的后送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发布招投标公告。物资采购小组应根据申购部门的标的拟定招标书,标书内容包括:招标项目、项目要求、交货期限、付款方式、是否缴纳投标押金、投标截止日期等;
(3)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于招标期内将标投书密封并加盖公章送到后勤处监管科保管。超出招标期的招标书或不按规定缴纳投标押金的,属于无效标;
(4)考察投标商。物资采购小组应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投标商的资质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生产规模、信誉程序、售后服务管理体制等。
(5)评标。由物资采购小组主持评标工作。参加评标的人员应客观、公正地对标书进行考核评分,各自的评分结果应保密,评分完后当场宣布评标结果。
(6)填写申购单。评标结束后采购员应填写《询价议价定价表》,经物资采购小组加具意见后送后勤财务“一支笔”核决。
(7)签订购买合同。物资采购要签订采购合同的,由物资采购小组与供应商谈判草拟供货合同,经分管申购部门的处领导审核后,送后勤处处长签字。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供方、需方、需方财务部门各存一份。
(8)签发申购单。确定供应商或签订合同后,物资采购小组应立即签发申购单,通知申购部门向供应商订购货物或跟进交货期。订购单一式四联,监管科、财务部门、仓库、申购部门各存一联。
(三)购买物品
申购部门接到物资采购小组购买通知后,负责实施购买,并跟进交货期,催交货物。但特殊的货物需到供货市场购买的申购单,申购部门应与物资采购小组一同前往采购。
对饭堂所需的米、油及工程维修中使用的建筑材料等常规性采购的大宗商品,由采购部门与物资采购小组联合进行经常性询价,根据市场的变化不断更新购买价格,如需要重新招投标采购的,则重新进行招投标。
(四)验收与结算
(一)验收
⒈
属仓库管制的物资由仓管员负责验收。合格物资开具进仓单;
⒉
设备及其配件则由使用部门、物资采购小组、供应商共同验收。合格的设备及配件由物资采购小组开具验收报告单。
(二)结算
财务部门凭申购单、供货合同、进仓单或验收报告单、发票以及预付定金收据等进行货款结算。
第五章
采购日常管理
第八条
采购部门及物资采购小组要定期(每学期末)考核供应商;采购部门拟变更或淘汰供应商,应经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审议。
第九条
合格供应商的资料由物资采购小组负责保管,底价等关键性资料必须由监管科归档管理。
第十条
原则上不准使用现金采购物资,特殊情况,经物资采购小组批准使用现金采购的,至少需要两人参与采购。
第十一条
原则上应按申购部门要求到货时间内完成采购任务,如需超出期限的,应事前与申购部门协商。
第六章
罚
则
第十二条
后勤各部门及相关采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规定。违反本规定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后勤处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赔偿。情节严重的责任人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党纪及行政处分(含经济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采购的;
(二)经批准申购物资,但未经物资采购小组定价自行采购的;
(三)同类物资同一时段使用,故意拆分多次申购的;
(四)采购合同签订后,不按照合同采购的;
第十三条
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资料、串通围标、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等行为的,采购或招标无效,并按合同或其它有关规定没收投标押金,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供应商资格;给使用部门造成损失的,应追究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对后勤处做出的处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学校教工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由后勤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在实施过程中本办法没有列明的事项,参照本办法中的条款执行。
第十七条
本实施办法自2011年
月
日起试行。
后勤规章制度【篇5】
1、医务室由专人值班,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医务室。
2、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核对、分发,给幼儿发药时,要做到三查四对。
3、幼儿的各类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不得随意对外公开。
保健老师每天定时配制消毒药水,消毒药品不得随意外流,领取其他消毒物品,必须通过保健老师,并做好记录。
后勤规章制度【篇6】
四、教室要做到窗明、地净、光线充足、桌椅每周用消毒水擦洗三遍,做到不留油渍污迹。
五、幼儿做到一人一杯一巾专人专用,并做好消毒工作。
六、幼儿饭前饭后用流水洗手,并经常保持手脸干净,服装整洁,饭后漱口,每周剪指甲一次。
七、幼儿园工作人员要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剪指甲,不准留长指甲,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水洗手。
一、幼儿入园体检查制度。幼儿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其中包括胸透、肝功能检查,健康合格才方可入园。
二、工作人员体检制度。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持有卫生防疫部门签发的健康证件(合格证)方可就职。
1、一岁以上的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填好幼儿健康卡。
2、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待病愈,持医疗单位的卫生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3、每学期开学前,为全体幼儿进行肝功检查,发现有肝功能异常及病毒携带,不得入园。
四、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幼儿离园1个月以上或从外地返回时,要经医务室检查,询问后确定回班或检疫。
一、班上发生传染病,及时召开班务会,研究隔离措施。
二、班上的用具、玩具立即消毒,每天早上用消毒水消毒桌面、脸盆、玩具柜。
三、老师穿隔离衣,吃饭单独一桌。
四、幼儿不串班,出入走一个门。
五、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
六、幼儿被褥每周晒1次,毛巾每天消毒。
七、室内空气流通,加强幼儿身体锻炼。
八、家长可以给幼儿带糖果,加强营养。
一、培养幼儿养成饭前、便后洗手,饭后擦嘴的好习惯。
二、天天洗手绢,每天洗脚,女孩要洗屁股。
三、每周剪甲1次,每2周剪脚指甲1次。
四、培养幼儿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仍果皮纸屑的好习惯。
五、培养幼儿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仍果皮纸屑的好习惯。
六、教会幼儿正确使用手绢,有鼻涕用手绢擦,不用衣袖抹。
七、不吃手,不咬指甲,不往嘴甲放脏东西,睡觉不咬被角。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根据不同年龄的儿童生理特点,合理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要求做到:
1、幼儿两餐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
2、幼儿户外活动的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不得少于3小时。
3、幼儿睡眠时间昼夜共计不得少于或超过12小时至12小时半。
后勤规章制度【篇7】
后勤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育人的思想,树立服务宗旨,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后勤管理。根据量入而出的原则,合法合理调度和使用资金,使有限的办学资金在校园工作中发挥用心作用。
一、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财务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工守法、不徇私情。
2、合法收入、严格支出。凡该收的要抓紧收回,凡不贴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务必暂支的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校园对外的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票据、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后由校长审批才能付款结算。
4、严格掌握存库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未经批准不准透支,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
二、财产管理制度
1、各室场负责人把财产物品逐项登记,造表册。建立校园固定总帐,室场明细帐,帐物相符,每学期要逐项检查财产状况、新增财产要及时入册,自然损耗的要申请报废,审批后注销。
2、低值易耗品用量较大,因此每位教师复印、速印要登记。
3、领发制度。领取物品务必办理领物登记手续,以明职责,防止校产流失,掌握校产的去向及用途,校产一般不能外借,若需外借,由校长审批。
4、爱护公物。注重管理,做到防湿、防晒、防锈、防腐。合理使用,人为损坏、遗失校产者照价赔偿。
5、校园贵重器材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如DV摄录机、复印机、速印机、数码相机)。
三、采购工作制度
1、校园所有采购工作务必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校园指定相关有专长的人员购买。
2、遵循“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原则采购,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利益。
3、凡是校园组织采购的物品,都务必经校产管理员、相关室场负责人、使用人同时签收,确保如数收货、入库。
四、水电管理制度
1、校园水电由校园统一管理,校园水电安装、维修由指定人员实施,线路安装务必规范化,
做到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2、节约用电,出操、集会或室外授课务必关灯、关风扇,放学时要关灯、关风扇、关电脑、电视,切断电源,放假要关总电源。
3、珍惜用水。如厕后冲水、洗手要关好水龙头,防止滴水或水长流现象,养成节约资源的习惯,增强环保意识。
五、校园绿化、卫生管理制度
1、校园绿化要系统地整体规划,持之以恒地搞校园绿化建设和管理。
2、师生要爱护花木、草坪,严禁攀树折木,采摘花果,掏鸟窝。
3、保护树木生长、净化、美化,绿化校园,严禁在校园内焚烧枯叶、废纸、杂物等。
4、校园内的一切花草树木,任何人不能私自更动,如需要更动务必征得校长同意。
5、定期对花草树木进行除虫、施肥、浇水、修剪。
6、各班每一天对校园卫生包干区进行两次清洁,主要扫除垃圾、清楚杂草、清理积水,确保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工作、活动环境。
7、持续校园环境整洁、美观,请不要随地吐痰、口香糖,不要乱扔垃圾、纸屑、瓜皮果壳、食品饮料包装袋。
8、做礼貌学生,大小便后要冲水、洗手,不乱涂乱刻乱写,不做有损礼貌形象的事。
六、门卫管理
为了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校园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特作以下规定:
1、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务必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后方能进校。否则,门卫工作人员有权加以阻拦。
2、骑自行车出入校门,一律下车。自行车入校务必在指定地点停放。非本校教职工的自行车应停放在车棚内。任何人的自行车不得驶入教学区。
3、非本校机动车辆入校务必经门卫同意。所有车辆进校后均需慢行,不得鸣笛,不得驶入教学区。
4、各类商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或在校园门口摆摊叫卖。
5、携带物品出校(如电视机、收录机等)务必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说明状况。属校园财产务必持有校园总务处发放的证明。否则,门卫有权追问并扣留。
6、上课期间,学生不准外出(如需外出,务必由老师或家长陪伴)。家长接送小孩,车辆不要开进校园(下雨天除外)。
7、在校园内进行大型活动,需校园领导批准方可使用,但务必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8、任何人进入校园,都要遵守上述规定。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校园保卫人员将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维护校园治安,或将其送社区治保室处理。
学生入校时间:上午7:30,下午2:00
学生离校时间:上午11:50,下午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