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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自查报告【篇1】
按照三门峡煤业公司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上级对我公司用工检查的要求,为加强我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我公司于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自查分析会议。、会议主持人:陈忠雷
参加人员:李建军、苏学六、刘中年、王洪涛、李发民、刘红伟、王顺国、贾爱民、董念民、郭绍伟、何诗南、张盘根、司小咪、李、明、宋彤军、常鸿义、姚永明、雷忠军、牛新建、段小伟
会议上对照十一条检查标准进行了积极的自查,现对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为公司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且手续完备,资料归档。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除帮扶团队,其余全部订立劳动合同,用工档案已建立。
2、依法在当地劳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所有在册职工办理参保并按时足额缴费。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已按照规定及时缴费投保。
3、所有职工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特殊作业人员和技术工种都要持证上岗。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在岗人员已全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针对需要培训、复培的人员已按时送出培训。
4、必须建立职工花名册,并建立了职工基本情况数据库。
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花名册已建立,职工基本情况已建立档案。
5、建立健全职工培训档案,并且资料完整。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职工个人培训档案已建立归档。
6、是否拖欠职工工资,有关待遇执行不到位、劳保福利未按时发放。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未拖欠职工工资、职工工资按《昌平煤业有限公司工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劳保福利已按规定发放。
7、是否存在用工违法现象,例如用童工、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等。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不存在此类问题。
8、是否成立了相关的管理机构,并制定有关劳动用工内部管理制度。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劳动用工统一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并制定《昌平煤业有限公司工资薪酬管理办法》,所有招募工人均通过三门峡煤业公司允许。
9、是否有定岗定员文件,按照文件组织生产。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我公司定员文件已由三门峡煤业公司批复,生产组织正在按照批复执行。
10、是否存在或变相存在井下工程外包、包工队管理民工方式组织生产的现象。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不存在该情况。
11、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超定员入井。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我公司为技改矿井,不存在超能力生产,也未发现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定员入井人数为50人,入井人数已严格按标准执行。
我公司对以上问题已做了细致的排查,但由于水平有限尚有一些工作未做到位,还请领导批评指正。
渑池县昌平煤业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9日
用工自查报告【篇2】
2003年是我院深化机构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为适应中医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我院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为早日建成一流的中医药大学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和人才干部支持,学院进一步加强了教学、科研、医疗机构的调整,完成了第四次处级干部聘任工作,为学院事业的整体发展,选拔培养一支素质过硬,能力出众,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现将2003年我院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选拔任用基本情况
2003年全院共新选拔任用处级领导干部24人,其中2003年8月学院本部在第四次处级领导干部聘任中选拔任用处级干部23人,2003年1月一附院选拔任用1名处级领导干部。在24人中新提任正处级领导干部10名,其中女干部4名;新提任副处级领导干部14名,女干部4名。在新提拔干部中35岁以下的1人;36岁-40岁的9人;41岁-45岁的5人;46岁-50岁的6人,50岁以上的3人。研究生学历15人,大专以上学历9人。副高以上职称22人。另外,中共党员20人,无党派和民主党派4人。
二、聘任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江泽民同志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的要求和胡锦涛同志在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要求,实现新老干部平稳交替,为我院教学、科研、医疗等各项工作全面上水平,早日建成一流中医药大学提供强有力的干部保证。
三、聘任工作的具体做法
1、学院党委对处级干部聘任工作高度重视。党委一班人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处级干部聘任工作对深化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学院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坚决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要求,遵守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强调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组织部门负责,考察组对考察的真实性负责,做到层层负责、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为了做好聘任工作,在党委领导下,成立了由组织部、纪委及其他部门人员参加的专门考察班子,对被聘任的处级干部人选严肃认真地进行了全面考察,高质量地完成了考察任务,形成了客观公正的考察材料,为聘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在聘任工作中,按照处级干部必备条件,注重政绩、业绩,按照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和要求,积极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处级干部队伍行列。学院党委统一思想,坚持原则,集体讨论,秉公办事,不循私情,杜绝了在干部选拔上的不正之风。
坚决贯彻执行有关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规定。在聘任工作中,严格掌握任职资格和条件,在考察过程中,党委要求考察小组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认真执行,严格把关,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回避制度,保证了组织考察和组织任命的客观公正。
3、坚决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考察材料的规范化书写、党委讨论、任前公示、会议记录、任职审批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条例规定。
4、进一步拓宽选拔任用渠道,保证干部脱颖而出。在民主推荐、组织任命的基础上,为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化,增强干部选拔的透明度,实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给广大年轻干部提供展现自我、实现价值,为学院各项事业奉献服务创造机会,学院党委在14个副处级岗位上面向全院进行公开竞聘,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师和干部参与学院事业管理和加强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在严格条件和考察的基础上,选拔了一批年富力强、懂业务、精管理的年轻干部,充实了教学、科研、医疗和管理一线,为保证学院中心工作再上水平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和强大活力,经过一段工作的锻炼,他们能够履行好工作职责,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做出了一定成绩。
5、严格把关。在聘任工作中,充分发挥纪检委的监督作用。纪检委一直参与考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为整个聘任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6、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在聘任工作中,学院党委注意倾听全院教职工的意见,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民主推荐。共发放民主推荐表401张,推荐出处级后备干部人选98人,在考察中考察组深入各总支与教职工进行座谈共324人次,这其中包括基层部门领导、教授、普通教师,也包括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的代表,涵盖了各个方面,充分反映了全院教职工的意见。
在民主推荐的同时,加强对现任处级领导干部的测评,分别在中层干部范围内和处级领导干部所在部门,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处级干部进行优、良、中、一般、差综合评价,从测评结果上看,新提任的10位正处级领导干部的优良率均能达到90%以上,充分反映了群众对这些领导干部的满意程度,保证了新提任正处级领导干部的先进性。
7、建立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试用制和年度考核制度。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试用期1年,期满后学院党委对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者免去相应职务。通过试用制和考核,激发了新任处级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责任意识,促进了工作绩效的提高,建立了干部能上能下的任用机制。
8、加强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学院党委一贯高度重视对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每年要举办两期处级干部培训班,保证足够的培训学时数,以达到预期培训效果。聘任工作结束后,我们立即举办了全院新老处级干部培训班,进行岗位培训、交接工作。学院党政领导在培训班上对全体处级干部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处级干部按照学院党委的安排,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六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和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并就今后工作的开展进行研究。与此同时,学院党委一贯坚持选拔优秀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市委教卫工委组织的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通过学习,广大处级干部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清了肩负的重要责任和历史使命,表示要立足本岗,忘我工作,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廉政勤政,勇于开拓,不断进取,励精图治,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创建天津中医药大学而努力奋斗。
天津中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4年4月20日
用工自查报告【篇3】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日益增多,出现了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切实保障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xx〕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重要性
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是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也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对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形象、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执行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树立编外用工成本意识和风险意识,依法实行规范管理。
二、规范程序,从严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数量
(一)明确编外用工岗位设置。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应与编制管理相结合,按照“编内为主、编外为辅;从严控制、规范管理”原则,控制行政运行成本。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不准使用编外人员。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编外人员的,应限于后勤及辅助性岗位,具体为:驾驶、门卫、保安、保洁、打字(计算机录入)以及交通、治安、城市管理的协管员等。其他事业单位应限于后勤以及辅助性岗位、替代性岗位,具体为:驾驶、门卫、保安、保洁、绿化、打字(计算机录入)以及部分辅助性、替代性岗位。
机关公务员岗位以及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涉密岗位不得使用编外人员。
(二)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用人单位应本着“必要、精干、高效”原则,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数量一般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12%以内;纯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15%以内;准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20%以内;编制数较多的单位应适当从紧。部门、单位的具体编外人员控制数由市编委办下达,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自筹解决。
(三)规范编外用工审批程序。属于下列情况的,按以下程序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招用:
1、编外用工数量在市编委办下达的编外人员控制数以内使用的,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并抄送市编委办。
2、未满编的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根据编制限额可顶编使用编外人员,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报市编委办批准后下达用工计划。以后补充正式工作人员时,按照“退一补一、先退后补”原则进人。
3、确因工作需要超过市编委办下达的编外人员控制数使用的,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经市编委办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政府同意,由市编委办下达用工计划。
4、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或确因阶段性、突击性工作需要,在道路保洁、城市绿化以及交通、治安、城市管理的协管等公共服务岗位使用编外人员的单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经市编委办、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政府同意,由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共同下达控制数。
三、依法用工,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规范使用编外人员。用人单位使用编外人员,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编外人员使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使用、规范管理。
(二)建立健全编外人员选用机制。招用编外人员,应符合岗位要求和综合素质要求,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考试、考核后择优选用。在同等条件下,对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失地农民应优先安排。编外人员的招用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明确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以及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等问题,严格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切实保障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双方约定,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为编外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属于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积极探索编外用工新路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培育和引进劳务中介机构,探索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劳务承包等政府服务外包的新路子,广泛开展环卫、园林及后勤服务等服务外包,变“花钱养人”为“花钱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的用人单位,严格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采取人事代理方式的用人单位,人事档案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委托经批准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代理,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四、明确责任,加强对编外人员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编外人员招用计划管理。用人单位编外用工的招用计划应按规定在招用前报市人劳局备案。用人单位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1个月内,应将编外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文本等材料报市人劳局备案。实行劳务派遣制的单位,由用人单位将编外人员花名册报市人劳局备案。
(二)落实编外人员使用经费。经市编委办、市财政局批准使用编外人员的单位,所需经费以用人单位自筹解决为主;确有困难的,根据用工计划或控制数,由市财政酌情给予补助。经批准顶编使用的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市财政局根据市编委办下达的用工计划和实际人数,按照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的标准补助,在部门预算中予以安排。
(三)健全编外用工管理责任制。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由市人劳局牵头负责,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市人劳局负责编外人员招用的指导以及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的服务和监督检查;市编委办负责用人单位编外用工计划的审核和下达;市财政局负责用人单位编外人员经费使用的监督;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系统编外用工数量的审核、招用及用工情况的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负责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意见及市编委办下达编外人员控制数文件要求,对现已使用的编外人员作一次全面清理,对已经超过编外用工控制数使用的或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要依法解除合同或予以清退,对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人员要重新申报。对未经批准超过编外用工控制数使用的单位,由市人劳局责令改正;对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侵害编外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由市人劳局依法查处。各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规范管理工作,切实解决编外用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努力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
用工自查报告【篇4】
我临吉高速s21标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共计用工人数352人,其中管理人员30人,农民工322人(女工16人),项目部为了更好的加强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利,最大程度的解决目前农民工普遍存在问题,特制定以下制度及措施:
农民工管理制度及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
[1994]489号)、《雇工权益保障制度》、《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xx]22号)、《招标文件》、《山西省重点公路工程保障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办法(试行)》及《补充办法》等有关规定,响应临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的号召,根据建管处下发的《临吉高速公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办法》的通知要求,我项目部结合自身情况,为使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落到实处,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凡在我标段的施工队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责任,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
第三条、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将农民工花名册及工资数额上报业主,交由业主审核。
第四条、招用农民工名册必须备案项目部,项目部再上报业主和监理备案。
第五条、工资按完成工程量计发,同时建立农民工考勤和工资报表制度。
第六条、工资必须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办理工资支付签收手续,并将记录保存至工程竣工。
第七条、实行工资监督制度。推选工资监督员监督工资发放情况,并向业主反馈情况。由项目部财务发放到民工手中。领工资人员必须本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出具的工资借据,项目部财务才可发放。
第八条、若因生产经营问题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必须说明情况,并与农民工代表达成协议,可延期支付工资。
第九条、为避免劳动用工因意外伤害发生纠纷,各施工队必须统一按照项目部要求,与劳动用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并且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同时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标准和规程,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第十一条、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第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合同签订情况:
我项目部农民工均签有合同,合同签订数共计322份。
工资发放情况:
现已六月,农民工工资应发至5月,应发人数322人,实发至4月,实发人数322人,其中5月份农民工工资正在办理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临吉高速s21标
20xx年6月7日
用工自查报告【篇5】
市委组织部:
年,东区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文件等精神,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程序,促进干部选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保障。现将东区2007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逐步增强各级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意识
东区把学习贯彻《条例》等相关制度作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对干部选任工作相关文件、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区委明确要求广大干部群众要了解其主要精神,各单位、各部门党政领导要熟悉重点内容,区级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要精通具体条款。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全区各级干部贯彻执行《条例》的意识逐步增强。
一是区级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区级领导通过召开常委会、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对《条例》等相关文件、制度进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重要意义,带头掌握《条例》的基本规定。同时为区级领导编发《中央、省、市干部工作文件汇编》,使全体区级班子成员正确认识和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
二是干部群众全面发动,认真学习。东区积极利用各种形式,在全区干部中进一步开展《条例》等干部选任文件、制度的学习宣传活动。为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编发了《攀枝花市东区干部工作常用文件选编》,使干部选任工作有关规定为广大干部和群众所了解、掌握和熟悉,并进一步转变思想认识,澄清过去思想上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一些模糊认识,提高了贯彻执行《条例》精神的自觉性、积极性。
三是组工干部吃透精神,深入学习。东区把《条例》等相关制度、措施作为组工干部练好业务基本功的重要教材。整理、编印了《中央、省、市干部工作文件汇编》发放给组织、纪委、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和干部考察员,积极利用部内学习、组织生活、干部培训等机会组织组工干部和干部考察员深入学习《条例》,要求组工干部在努力做到熟记《条例》、精通《条例》的基础上,更要树立组工干部良好形象,在开展干部选任工作时必须坚持公道正派原则,为顺利推进全区干部选任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严格程序,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东区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和流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行为,努力做到严守程序一步不偏,执行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突出重点,严把关口,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的干部选拔上来,形成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一是坚持群众公认,把好民主推荐关。根据干部选任有关要求,无论是领导班子调整还是个别提拔任职,东区都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程序,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既严格按照过半要求,又不简单地以票取人,坚持做到科学分析和使用民主推荐结果。在民主推荐前,首先针对职位特点、干部状况等实际情况,制定民主推荐方案。在推荐方法上,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形式,相互补充,相互印证。在领导班子调整时,严格按照领导班子职数设置进行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时,按照拟任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在参加推荐人员的确定上,坚持代表性与广泛性相结合,除了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外,还注重吸收拟推荐职位所涉及工作范围的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加,以便更深入、准确地了解各个层面对干部的认可程度。2007年,东区共对全区40余个科级领导职位拟提拔和任职人选进行了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始终坚持“用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真正做到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有本事,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推荐上来,切实营造了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得到全区上下的一致好评。
二是坚持考察程序,严把组织考察关。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东区干部考察工作,制定印发了《东区科级领导干部考察预告制暂行办法》、《东区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专项考察暂行办法》。为确保考察工作质量,实施了东区干部考察员制度,从组织、纪检、人事等部门聘任了20余名政治素质好、文化层次高、熟悉干部工作程序的干部考察员,实行“持证”上岗,“亮证”考察,并严格执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通过建立干部考察员制度,提高了干部考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证了干部考察工作质量,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考察结果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在具体考察中,东区严格按照制定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确定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进行实地考察、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考察报告、提出使用意见等程序组织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档案等方式,注重考察中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和考察的针对性,尽量扩大听取意见的范围,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在考察中,不仅考察干部的工作圈、服务对象圈,还延伸考察到干部的生活圈和交际圈。2007年共对40个科级职位53名考察人选进行了考察,其中对10个职位人选进行了差额考察,考察期间共听取了410 余人次干部群众的意见。
三是坚持充分听取意见,严把酝酿关。制定《东区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酝酿暂行办法》,对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考察、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都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充分酝酿。首先是考察酝酿。在干部调整补充时,区委根据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其次是部务会酝酿。考察结束后,召开部务会酝酿。第三是个别酝酿。由区委组织部部长向区委书记等有关领导对拟任人选进行汇报、酝酿。第四是区委干部工作
专题会酝酿。召开区委干部工作专题会就人选方案进行酝酿。第五是征求意见酝酿。由区委组织部书面征求区纪委意见进行酝酿。并根据领导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分别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同时书面征求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进行酝酿。对政法系统和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还分别征求区委政法委和区委统战部的意见进行酝酿。对以区委管理为主,市级有关部门协助管理的干部任免,主动听取和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决定和任职环节上,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集体研究决策。积极推行区委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并做到干部任免“三个不上会”:没有经过考察、征求意见的不上会,区委常委参会人数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不上会,对部门和群众反映问题没查清的不上会。会上,组织部门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每位常委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当场计票,当场公布票决结果,最后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形成决议。2007年,共有171人次领导干部的任免通过了常委会票决。积极推行区委全委会任免干部表决制。2007年,在区级部门、街道(镇)党政负责人的任免中,共有35人通过了全委会表决,10人征求了区委委员意见。杜绝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临时动议讨论干部任免的现象发生。同时,在干部任免中,严格执行了回避制度,涉及干部本人或亲属的任免均进行了回避。认真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对拟提拔干部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任前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间没有发现影响任职的问题,再按干部任免程序任命,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干部任用方面的失察与失误。
三、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干部选拨任用方法
东区在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努力推进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积极建立以人为本、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干部选任方法。
一是思想观念上的突破。区委始终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视野,打破部门、身份等限制,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广开进贤之路。坚持注重工作实绩,把工作业绩作为使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做到谁有本事谁干,谁能干好谁干。同时着眼于东区的长远发展,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思想,大胆提拔使用年轻干部。2007年,共提拔21名35岁以下、大专以上的年轻干部,努力在全区形成以有为求有位的用人导向。
二是选人用人机制上的突破。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发全区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活力,营造优秀干部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2007年东区在干部选任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年初对区政府重点工作部门正职领导职位试行了“以事定人,承诺任职”,通过公开职位、明确职责、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承诺任职、考核监督等程序,为政府重要职能部门选配了10名优秀领导干部。二是对部分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实行了竞争上岗,择优任用领导干部,真正形成了“以实绩论德才、凭德才用干部”和“以有
为求有位”的用人导向。三是在全省率先运用全新的“5+3”模式,面向全市公开选拔3名科级领导干部。通过采取基本知识初试、专业知识测试、心理素质测试、无领导小组讨论和现场问答五项测试和民意调查、民主测评和实地考察三种考察形式,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操作性强的公选新方法,为推动东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三是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上的突破。东区将干部“能上能下”机制的建立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摆到突出位置来抓。按照我区《关于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认定标准和调整办法(试行)》,对在考核中不胜任现职的干部及时进行交流调整。同时,制定了《东区科级领导干部交流办法》,积极引进干部流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配套政策,对到任职年龄的领导干部,及时安排谈心谈话,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并进行妥善安排,让“下”的干部在心理上容易接受。
四是干部考核管理上的突破。制定了《东区区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社会评价办法(试行)》和《东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认真按照社会评价办法对领导班子及成员2007工作进行了社会评价和考核,取得了较好效果。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考核的同时,东区还积极建立以人为本的干部管理方法,制定了《东区科级干部谈话暂行办法》,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方式,在干部任职或免职前进行任免谈话,听取干部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诫勉的谈话。同时还开展了以关心爱护干部为目的干部日常谈话谈心,与干部进行经常性的交流思想、沟通情况、交换意见。2007年,区委、政府领导和部领导与全区400余人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通过谈话,加强了与干部的交流与沟通,强化了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
四、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在抓好《条例》等相关配套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使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落到了实处。
一是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2612380”干部监督举报专用电话,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设置干部监督举报信箱和网络举报等形式,多方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认真受理和及时核查,妥善处理。对反映的一般性问题,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的重要问题,由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联合进行调查。情况调查核实后,及时负责地向来访人反馈调查结果,努力做到取信于群众。2007年,东区无一名有问题的干部得到任用。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监督。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监督,制定并印发了《东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东区干部监督信息沟通暂行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围绕加强对领导干部以及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对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中
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进行整改,较好地把“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落到了实处。积极加强与区人大和区检察院的合作,充分发挥人大和检察院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建立贯彻落实《条例》自查工作制度,定期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
三是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审计监督。坚持按照《东区科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东区科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办法》和《东区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等要求,对部门负责人、街道(镇)行政一把手开展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同时,高度重视和积极运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做到审计成果与干部选拔任用、干部教育管理相结合。2007年,共对全区9名部门和街道(镇)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有效地规范了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财经行为,强化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东区在积极探索和加强干部选任工作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选任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科学的干部评价体系还没有形成,干部考察工作方式方法还需要不断探索。三是干部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干部选任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大《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严格规范干部选拔程序,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三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努力形成用好的方法选拔人、用好的机制评价人、用好的制度监督人的干部工作新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工作力度。着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完善机制,逐步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用工自查报告【篇6】
根据《x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景编发〔2014〕2号)精神,现将我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核查工作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情况
我单位核定内设机构构),分别是、;实有内设机构 、;实有机关党委、纪检监察、。
二、编制、职数和实有人员情况
我单位机关核定行政编制 名,实有 人;核定部门正职职数名、副职名,实有正职部门其他领导(具体职务名称) 名,实有 名;主任科员 人,副主任科员 人。科员(办事员) 人;工勤人员 人;借调外单位在编人员 人(借调事由,是否明确借调期限),在编不在岗人(其中长期病休 人,带工资脱产上学 人,立案未有结论 人,长期外借 人,离岗创业 人,“退二线”长期不上班 人);“吃空饷”
二、核查工作主要做法
核查机构编制情况核查表、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打印人员情况核查表交个人核查和签名。填报编外用人情况核查表、借调(借用)人员情况表和机构编制涉嫌违规违纪行为核查情况表。
在上报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前,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将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XX(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XX机构对外加挂XX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XX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XX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XX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XX人。
不存在问题填写:未发现有超规格设置的机构、人员混编混岗、非政策性超编和“吃空饷”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整改措施及下一步打算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XX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XX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XX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XX人办理减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5、规范数据平台数据XX,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附件:
1、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核查表
2、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3、党政群机关离退休人员情况核查表
4、党政群机关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5、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6、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7、离岗人员情况核查表
用工自查报告【篇7】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贯彻执行总结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总结
自颁布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来,我们厂结合总书记同志在全国贯彻《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基础,对照《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检,找问题、找差距,边贯彻、边改进,使我厂干部工作较快的与《条例》的新标准、新要求接轨。在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一、以宣传、学习作为贯彻《条例》工作的突破口,深刻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性,严格贯彻实施。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我们搞好干部工作的标准线,是干部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基本法规。宣传、学习、贯彻好《条例》是我们厂党委要求组织部门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
宣传好、学习好《条例》是贯彻好《条例》的前提和基础,我们从实际出发,分两步进行。第一方面是通过干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厂报《一线通》是我厂自办的一份小报,每旬一期,首先我们抓住一线员工非常喜爱她的特点,对《条例》进行连载、解疑。其次通过在厂主页设立专题的方式,建立网络课堂,方便大家查询和利用业余时间自学。第三通过电视台对组织干部进行学习贯彻《条例》专访,来扩大《条例》的影响。第二方面是组织正规的学习和考核。首先我们通过组织专门会议,由相关领导进行讲解和要求,充分体现
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其次通过组织专题知识竞赛、闭卷考试等形式来考核,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这些工作,我们切实做到了让领导干部掌握《条例》,让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让普通党员干部了解《条例》,让广大群众知道《条例》,为《条例》的顺利贯彻执行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奠定良好了的基础。
总书记同志在贯彻《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就《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曾做过精辟的论述。我们要求每一名干部都要深刻认识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在《条例》的贯彻实施方面,坚持做到“四不”,即“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一是坚持《条例》规定的六条原则,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准确理解并始终遵循这些原则,以保证干部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
件和任职资格,特别是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把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最重要、最根本的要求,真正做到按标准定取舍,按德才选贤能。三是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严格把好“六关”,即“推荐提名关、考察关、审查关、讨论汇报关、任前公示关和失误失察责任追究关”。四是严格遵守《条例》规定的十条纪律,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坚持公道正派。
二、以贯彻执行《条例》为原则,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积极构建适合自身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的完整制度体系。
《条例》中对干部选拔任用有十二项制度,但对十二项制度大多只是作了原则规定,这就需要我们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和具体情况,以《条例》为原则,继续探索,积累经验,逐步完善。
《条例》规定的十二项制度中,如任职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干部交
流制度、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等,我厂过去一直在执行,只是需要根据《条例》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但更多的制度还需要我们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一年来,我们先后根据工作的需要出台了干部辞职制度、干部降职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组织部门与纪检机关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在坚持《条例》的大前提下,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十二项制度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建立了公开选拔制度、竞争上岗制度、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差额考察制度、党委会讨论与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以及干部破格提拔使用的有关规定等等。基本建立健全了适合我厂干部队伍特点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完整制度体系。
今年以来,我厂成功进行了两次副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具体操作,通过竞争选拔出9名优秀的副科级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改革措施。厂
党委要求,公开选拔工作既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又要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此,我们将在选拔工作中坚持以下几点:一是坚持向社会公开。公开选拔的范围、数量、条件、方法以及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等,通过一定形式向全社会公开,增加透明度。同时,我们还公布了监督电话,使整个选拔工作置于大家的监督之下。二是坚持逐轮筛选,好中选优。笔试、面试、考察各环节都是方案早出台、早公布,做到先定原则后定人,真正体现平等竞争、公正竞争。三是坚持严格的工作纪律,加强监督,保证选拔工作的公正性。这两次公开选拔工作,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在两个方面有所创新。一是在考试内容和题型的设计上,更加注重针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和特点实际。如在笔试和面试中,主要测试领导干部平时掌握的必备知识,测试思维、应变、表达和处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发复习提纲,不引导应聘者去死啃书本。考
出真水平,避免了高分低能现象。二是将在公开选拔工作中配套运用考察预告、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试用期制等近年改革的新成果。通过公平公正的选拔,确保了提拔人选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保证了提拔的能人尽其才、努力工作,落聘的心服口服、不背包袱。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今后全厂干部选拔任用上我们将逐步完善,进而全面推进各项制度的实施。
三、坚持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扩大民主监督的有效参与。
江泽民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提出,要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这为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参与指明了方向。《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在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和监督等各个环节坚持了扩大民主的基本方向,进一步体现了扩大民主的要求。
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准确识别干部,选准用好干部,防止用人失察失误的需要。我们的干部,生活工作在群众之中,干部的是非功过,群众看得最清楚。只有通过群众的广泛参与,在干部工作中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集中民智,才能选拔出党和人民满意的干部。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需要。使那些拉关系、走后门的人,在民主的光照下暴露无疑。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需要。在干部工作中走群众路线,把那些人民群众满意和拥护的干部选拔上来,就是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最大维护,就能够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必须深刻认识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是在干部工作中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为了靠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避免出现走过场的现象出现,我们坚持在干部讨论决定中严格履行程序,党委讨论
决定干部任用,必须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充分讨论,改变举手表决的老办法,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这样真正做到了讨论干部由集体作出决定。这些规定是党委委员的民主权力得到了充分发挥,增强了班子成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感和参与意识。有的委员说,这样改革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我们才真正的感到手中的权利实实在在,也感到自身责任的重大。
四、以对干部负责、对人民群众的利益负责的态度,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好后备干部的教育监督工作。
长期以来,我厂党委十分重视对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我们认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后备干部队伍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基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确定后备干部工作中,一是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六项基本条件为依据,把好后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关。
从关键岗位、知识层次高、实践经验较丰富的、优秀的年轻干部中确定后备干部,要注意达到选择面大,视野宽广的要求。二是注意完善结构,选拔后备干部要综合考虑年龄结构、知识、专业、经历、气质方面的诸多因素,注意今后提拔使用时,能否与班子其他成员形成优势互补、性格气质相容、通力协作的领导集体。
在后备干部确定以后,我们重点考虑对后备干部的教育和培养。现在有的干部感觉自己是后备了,对自己的要求却放松了,如果自己不警惕,组织上又不及时教育和监督,听之任之,就很容易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其结果必然是害了干部。因此,加强干部教育培养工作,是关心爱护干部的重要措施,对干部进行经常性地提醒和防微杜渐,是对干部最大的关心、最好的保护和最真诚的帮助。《条例》对后备干部的培训作了明确规定。因此,对领导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促使他们努力提高
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自我约束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是我们组织部门的责任和义务。条例颁布一年来,我厂本着培训形式要多样化的原则,对后备干部进行了多方面的教育,如举办网络专题培训班,系统学习了《经营管理者管理理念与技巧》的相关视频讲座21个课时。通过学习《慕绥新的悲剧与自白》等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选送干部进党校和行政学院学习等等。同时,对教育培训过程中发现的工程大队好班子,后备干部轮岗锻炼等好做法、好经验,作为培训教材进行了大张旗鼓地宣传。通过教育培训,确保了后备干部队伍的素质,也保证了贯彻执行条例的顺利进行。
以上是我厂在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过程中的一些做法和几点体会,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用工自查报告【篇8】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就我单位劳动用工情况汇报如下:
1、用人单位全称:
2、用人单位地址:
3、用人单位法人:职务:
联系方式:
4、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人:职务:
联系方式:
5、我公司(单位)于年月日在(工商或其它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成立,营业执照注册号:
6、用人单位现共有员工人(全体,包括单位法人和负责人),其中女职工人,未成年工有人,童工有人。
7、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收取押金共有人,合计元;扣押证件共有人。
8、用人单位和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名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和名员工签订集体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实行工作时间为每天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月休息天,人均每月加班小时;
10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情况:
,拖欠工资情况:;支付加班费情况:工作日加班按照%支付工资,休息日加班按照%支付工资,法定假日加班按照%支付工资。
11、20xx年1季度员工实际领取最高工资:元,员工实际领取最低工资:元。
12、20xx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参保时间、参保地点、参保人数、缴费情况等内容。
13、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的劳务分包情况:对方单位名称、地址、注册地、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有关内容。
14、用人单位年休假执行情况:
15、用人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情况属实。
20xx年x月x日
用工自查报告【篇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18〕20号)和《亳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亳政办〔2018〕20号)等有关精神,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长效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我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度。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工作进展
“十三五”时期我区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稳步推进。2016年我区畜禽养殖粪污随意排放较为严重,自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18〕20号)和《亳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等有关文件精神以来,积极联合环保、水务等部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长效工作机制,2017年,印发了《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谯城区规模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谯政办秘〔2017〕238号)文件,重点整治对现有未建治污设施或治污设施不完善的规模畜禽养殖场,限期建设“雨污分流管网、三防堆粪场、集污池”等治污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2018年,印发了《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谯政办秘〔2018〕134号)文件,对新建养殖场落实“三同时”制度。同时,强化执法监管,对规模养殖场直排环境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形成震慑作用。2019年印发了《亳州市谯城区建立畜禽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实施方案》(谯政办秘〔2019〕54号)文件,建立我区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我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进度。2020年再次按照市、区政府统一部署,积极投入全市农村爱国卫生防疫运动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对全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全面排查配套设施配备情况及运行情况,确保配套治污设施完好并正常运行,不发生直排现象,正常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积极开展我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制推进项目,及肥水管网进田试点推进工作。
(二)工作成效
“十三五”时期我区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初见成效,综合利用率从直联直报系统2017年度纳入考核以来,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从79.15%提高到2020年的97.7%。截止至2020年底,我区共摸排备案434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按要求全部建立雨污分流、“三防”堆粪场、集污池等配套治污设施,并建立粪污消纳协议及消纳台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7.7%,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三)存在问题
一是畜禽养殖仍存在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不规范、处理不到位情况;二是培育粪污资源化利用龙头企业示范带动力度不够;三是支持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少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严格按照我区制定的种养结合循环发展规划,积极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工作及养殖场肥水管网进田示范点建设,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建立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制推进工作机制,鼓励在养殖密集区域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运营机制。鼓励支持引导推动养殖场业主在养殖场周边流转土地,按养殖规模数量配备可供消纳种植土地,不断构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机制,发展生态健康养殖业。
二、评估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领导
1.印发了《谯城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方案》(谯政秘〔2020〕90号),成立了谯城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及农业农村局局长为副组长,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谯城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科技局、区农机中心、区畜牧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党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区农业农村局牛庆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区政府对我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高度重视,为加快推进我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2020年11月23日下午,区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周霄区长主持会议,专题研究了《谯城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区)推进项目工作方案(讨论稿)》。会议确定,同意区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资金5%安排配套工作经费50万元,并纳入财政预算。
3.印发了《亳州市谯城区农村爱国卫生防疫运动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调度方案》(谯农工〔2020〕1号)制定了“畜禽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调度细则,采用常态暗访和专项调度的方式对乡镇每月认真开展调度,并依据调度结果对乡镇进行排名考核,实行月度奖惩和年度奖惩的奖惩方式开展对乡镇政府目标考核。
(二)政策落实
落实沼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和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生物天然气接入经营燃气管网、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等政策,按照《关于谯城区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方案》,已完成对规模养殖场购置粪污固液分离机实行敞开补贴,以点带面推动我区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发展。印发了《关于提供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重点建设养殖项目用地的紧急函》、《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提供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重点建设养殖项目用地摸排登记汇总统计的函》,谋划、规划、调整养殖用地规划指标。对符合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三)还田利用
1.积极推进肥水管网进田试点示范点建设。将养殖场肥水管网进田试点工作纳入我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打通粪污还田“最后一公里”,对符合条件的肥水管网建设的试点实行“先建后补”,提升畜禽粪肥还田效率,降低还田成本。
2.积极培育有机肥生产加工龙头企业。支持亳州市立丰有机肥科技有限公司有机肥生产改扩建项目建设,该公司负责康楼禽业合作社成员20多家养殖场的粪污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年处理粪污及秸秆(药渣)废弃物15万吨,年加工生产商品有机肥5万吨。
3.积极培育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招商龙头企业。加大对生猪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重点支持牧原集团、正邦集团等龙头企业在我区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工作,该项目将建设高标准、创新型的生猪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模式。
(四)技术指导和执法监管
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谯城区畜禽规模养殖场(户)治污设施建设及场区内外环境卫生整治技术规范的通知》(谯畜污整字〔2018〕25号),对畜禽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建设提供了技术规范,强调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标准配套建立雨污分流设施、“三防”堆粪场及集污池,并要求正常运转,明确规定了对年出栏5000头猪以上,做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保部门审批,其他需要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报备。对新建扩改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在选址、设计、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按要求办理《环评报告书(环评备案)》,生态环境部门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加大执法监管处罚力度,形成强大的震慑态势。印发了《亳州市谯城区农村爱国卫生防疫运动暨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调度方案》(谯农工〔2020〕1号)制定了“畜禽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调度细则,每月定期对乡镇认真开展调度。
三、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及装备配套率
当前全区现有规模养殖场434家,已全部纳入直联直报系统管理,截止至2020年12月份,我区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率达97.7%,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二)省级任务完成情况
1.加快全区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制推进项目建设。我区编制了《谯城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制推进项目实施方案》(谯政秘〔2020〕90号),该项目正在实施,近期将完成项目建设。
2.认真开展商品有机肥推广项目实施工作,制定了《谯城区2020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补贴实施方案》(谯农〔2020〕117号)文件,支持推广商品有机肥1.6万吨,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面积3.2万亩以上。
(三)市级任务完成情况
积极推进肥水管网进田试点示范点建设工作,2020年10月5日在大杨镇、立德镇召开“规模养殖场肥水管网进田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全区21个乡镇,101家规模养殖场负责人参加了现场会议,市疫控中心主任刘善斋、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负责人牛庆水在会上对黑膜厌氧发酵及肥水管网进田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做详细的介绍,并现场动员广大养殖场参与建设。2020年10月10日,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再次组织有意向的养殖场负责人,并邀请肥水管网进田技术专家在谯城区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召开肥水管网进田工作三方座谈会,现场动员养殖场负责人参与肥水管网项目建设,实施“先建后补”政策。2020年12月2日印发的《谯城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方案》把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厌氧发酵池及肥水管网进田正式纳入我区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中。经前期统计我区实施肥水管网进田的养殖场有15家,其中已完成肥水管网的有10家,正在建设的有5家。
四、地方典型经验
(一)亳州市康楼禽业有限公司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
亳州市康楼禽业有限公司规模养殖生态循环建设项目,以养殖业为基础,以有机肥加工为纽带,以养殖种植联合体为依托,发展循环农业,整合当地家庭农场,利用项目区生产的生物有机肥,种植绿色玉米、大豆、蔬菜等。做到植物生产(种植)-动物转化(养殖)-微生物还原(动植物废弃物发酵)的生物链,完成能量和物质的循环利用,发展生态农业。该公司新建占地44.56亩的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处理加工基地,着手发展以有机肥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以康楼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养殖基地的优质鸡粪、谯城区农作物秸秆和亳州特色产业中药材的药渣为原料,生产有机肥。康楼生态循环农业是以亳州市康楼禽业有限公司养殖场的废弃物处理为起点,其他产业配合形成的。养殖场产生的污水进入污水高效利用处理设施;产生的沼气一部分用于清洁能源使用,剩下的用于全部用于发电,发电用于满足养殖场的部分用电需求及供暖;鸡粪用于加工有机肥施用到项目区的种植户,销售给农户。种植产生的玉米大豆加工饲料,中草药提取过的药渣用于加工有机肥。这样各个环节首尾相连,互助互辅,形成经济高效、生态环保的康楼生态循环农业。为社会提供绿色有机农产品,市场前景广阔。
亳州市谯城区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谯城二场
亳州市谯城区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谯城二场位于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李村,占地约180.25亩,主要建设怀孕舍14栋、哺乳舍12栋、后备舍3栋、一体舍48栋以及配套的生活区、治污区等。设计年出栏7.5万头生猪养殖场。项目总投资9524.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38万元。该场大力发展“养殖—沼肥—绿色农业”为一体的循环经济模式。在猪粪处理上,采用固液分离、集中收集、发酵处理、专用加工、品牌销售的模式,可根据土壤性质、作物种类、客户需求生产各类专用有机肥。在猪尿处理上,采用分级收集、厌氧发酵、沼气利用、沼液暂存、管网输送、施肥还田的模式,让猪尿变成资源,得到高效利用,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带动周边农业发展。
特此报告
用工自查报告【篇10】
根据中xx陕人力〔20xx〕62号《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分公司组织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础管理部分
为确保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我公司制订下发了《xx市分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xx市分公司c类用工管理细则》、《xx市分公司c类用工岗位分类、职业发展通道、各层级任职条件》等规范性文件,其中《xx市分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制订过程,均征求了法律事务和工会方面的意见。以上制度的建立,为劳动用工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今年以来,我部共进行了2次较大规模的劳动用工检查活动,检查内容涉及用工制度建设、财务费用核查、工作现场抽查等多个环节,对于查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限期整改,工作持续性较强,效果突出。针对个别单位用工形势不佳、管理制度有缺失等问题,我部用工主管能够上门支撑,一对一辅导,制度缺失的我部提供模板后共同修订,用工形势不佳的我部一起分析原因后确定工作整改措施,做到了授人以渔。
(一)合同制员工管理。按照省公司下发的《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我公司在办理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签、中止时,确保劳动合同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未存在漏洞。对于退出人员,
二、完善手续,规避风险。
(二)派遣制员工管理。按照派遣制用工的定义,我公司重新划定了派遣制员工的名单,并按要求派遣公司与员工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及时,办理基本的社会保险,同时严格进出手续,劳动风险相对较小。
(三)代管外包管理。我公司要求外包单位进行资质完善,并规范了外包协议,规避法律风险,同时为代管外包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能够按时发放工资,混岗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规避。并严格外包人员的进出程序,杜绝随意调动的问题,加强了管理。
(四)农村统包管理。因为农村统包管理松散,极易形成劳动风险,为此我们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规范,目前公司不存在农村统包人员。
二、岗位梳理情况。根据标准岗位目录,我公司对全部岗位进行了梳理,目前基本完成,岗位名称数量大大减少。但部分关键岗位的认定和对岗位评估与业务部门的意见不统一,需要进一步沟通和理顺。
三、其他
(一)由于目前成本不支撑,加之业务管理、业务协同相对复杂,代管外包转真外包难度较大,目前用工量较大的营业、维系、客户经理、客户端维护岗位难以实现真正的外包。
(二)目前公司合同制、派遣制、代管外包制员工的相互混
岗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三)非合同制员工养老保险体系目前正在完善中,但成本压力巨大。
特此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