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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工作总结汇集5篇

2023-06-07 11:49:42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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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工作总结 篇1


一、总体情况

我县现有农贸市场36个,分布在城区和周边25个乡镇,全县农贸市场占地面积约50050平方米,共有摊位5802个,吸引约18000余人在此就业,年交易量73000吨以上,年交易额8亿以上,承担着全县人民群众生活购物的需求。在这些农贸市场中,20xx年随工商办管脱钩移交至商务局的有33个,其中包括城区3个市场,乡镇30个市场,其市场产权所有制均为国有,由政府部门出资兴建,具体经营形式为

赁和承包两种方式。另有3家由开发商投资兴建,表现为上方为商业住房,下面建菜市场的模式,经营形式分为业主自营和租赁两种。投资主体和经营方式的多元化,打破了过去政府和部门独家建设的局面,形成了多方投资的格局。

在我县城乡,除了政府投资和民营资本投资建设的农贸市场外,还有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8家,由于受资金、场地等多种因素影响,这些市场沿路而成,占道经营严重,数量少,档次低,结构不合理,造成群众生活不便,出现买菜难问题。目前,我县商务局联合建设局已出台《寿县商业网点规划》,马路市场这一现象有望在未来5年内得以妥善解决。

二、现状及特点

在农产品供应渠道多元化的进程中,菜市场这种传统的业态仍然显示出独有的优势,市民在购买蔬菜、水产、鸡蛋等商品时,依然首选菜市场,选择率在一半以上,这是因为菜市场经营方式灵活,蔬菜、水产等商品新鲜程度远远高于超市。菜市场设施简单,租金低,劳动力成本低,所以降低了商品的成本,根据菜市场的特点和农副产品的自身特点,菜市场在目前情况下依然延续其主导地位。

我县在20xx年工商办管脱钩后,因为管理主体变动,很多事情千头百绪,再加上工商部门近十年来未对市场大棚进行维修,08年又遇天灾,导致市场大棚损毁严重,75%以上市场损毁停用,因受资金限制县商务局筹措资金进行了部

分修缮,截止20xx年8月仍有10处市场未得到修复。至今摊位费一直无法上调,所以总体经营情况不佳,这一情况在移交到商务部门后有所改善,现经维修后正常使用的市场均采取拍租形式,20xx年相比20xx年有小幅上涨,全县全年收取租金约68万,财务状况仍然堪忧。在农贸市场交易中,蔬菜批发和零售环节平均差价为2元/公斤,摊位费在批零差价中所占的比重为0。6%,市场主办方未收取其他费用,收益甚微。

寿县商务局在接收全县农贸市场后的一段时间里,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长宝审时度势,因势利导,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针对全县农贸市场的现状进行了综合评估和科学论证,市场建设本着“量力而行,逐步建设,先急后缓,宜快则快”的原则,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要求。截止目前为止,已筹资在全县范围内重建和复建了农贸市场15处,其中包括城区2个市场,乡镇13个市场,这一举措使全县城乡市场建设和经营环境得到了充分的改善和有力的保障,很好的解决了人民群众买菜难的问题,也为以后的摊位费征收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做好硬件设施的同时,还积极做好各种惠农措施,为促进产销衔接,保证农副产品的新鲜供应,我们为自产自销的农户提供了相应的便利条件,减免了相关费用,发挥多种蔬菜经营形式共存的良性竞争局面。在市场的出口处还设立了公平秤,醒目处树立了《市场内七个起来》和《市场文明经营公约》公示牌,保障了市场内有序交易,为了更好的方便群众生活需要,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开设了市场早晚市、流动式售货车和直营直供菜店,方便群众的同时也加强了市场交易的多元化,促进和扩大了农产品交易之平台。

三、市场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农贸市场在城市化进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我中心也在积极的探索和研究,为了使全县的农贸市场都能物尽其用而做了一番努力,但随着城区规模的不断向南发展,市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我县的农贸市场无论是在建设和管理,还是经营和服务都存在不少问题。

(一)布局不合理,与城市发展不相适应

随着城区经济的发展,人口也在不断的增加,新城区的日渐发展无疑为新的市场开发奠定了基础,目前虽然商务部门出台了《寿县商业网点规划》,但由于缺少政府具体的城区市场规划,对市场建设的宏观调控减弱,造成了我县城区菜市场布局不合理,与城市发展脱节。新城区尚无配套的菜市建设规划。老城区商业基础扎实,菜场较多,布局合理,市民能够充分享受到购物的便利,新城区向南发展,菜场建设还未提上日程,很多新建小区附近没有配套的菜场设施,南关新世纪菜场又将面临拆迁,日常生活方式被改变,商业服务体系被打破,被迁走的经营户将如何安置,周边一批住

户又如何解决买菜难的问题,都迫在眉睫。更有周边乡镇的一批马路市场,不仅影响环境卫生,更是严重危害到交通安全,每到当地逢集,车辆难以通行,造成交通堵塞,形成安全隐患。所以菜场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如何加快菜场建设并合理优化布局,这就成为市政、规划、城建、商务等部门急需解决和面对的重要问题。

(二)市场基础设施薄弱,建设水平不高

我县的农贸市场多为工商部门20xx年移交过来,由于建设年代久远,又频频遭遇天灾,年久失修,全县的农贸市场普遍存在问题:一是棚顶破旧漏雨,支柱铁皮脱落,极易发生安全事故。二是地面排水系统不畅,下水道堵塞严重,污水横流。三是进出通道设置不合理,人员拥堵现象经常发生。四是水泥摊位建设简陋,粗糙难以清扫,影响美观。五是管线安装混乱,乱扯乱拉,没有统一布置,不仅影响环境,而且有火灾隐患。六是全县的农贸市场都没有停车场地,车辆随意摆放,阻塞交通,影响市容,严重影响我县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实施。

(三)缺乏服务创新理念,市场发展滞后

一是菜市场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导致市场服务质量低下,没有统一的相关规范,基本是谁投资谁经营谁管理,存在各自为政,服务意识不强。二是很多市场开办者停留在固有的管理模式上,缺乏创新理念和品牌意识,只关心市场房

屋、摊位的租赁情况及租金的收入情况,对经营户的商品质量、服务态度、经营情况等并不太关注,使部分市场出现假冒伪劣商品上市,欺行霸市、短斤少两现象也时有发生,降低了市场信誉度。三是市场收益率低,开发改造力度小,菜市场有很大部分公益性质,面对的是广大市民和文化素质偏低的中小经营者,管理难度大、收入少,而现存的市场大多在建设时缺乏长远规划,设施早已老化甚至报废,政府部门和开发商却无力追回投资改变现状,导致市场开发改造能力不够,市场发展滞后。

四、加强我县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立一批以批发市场为龙头,城区市场为骨干,乡镇市场为基础的菜市场网络体系,以现有市场为基础,按城乡发展规划发展的要求,重新调整全县农贸市场布局。城区菜市场的布局要充分考虑地理位置、人口密度、服务对象和覆盖范围,新城区应适应小区快速发展,人口急剧增加对菜市场的要求,建议在新城区和新建小区内设置便民快捷的社区菜市场。通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使新城区菜市场与城市化进程同步发展,按照服务半径0。5—0。8公里或以2—3万居住人口设立一座农贸市场,规模控制在1000—3000平方米。

(二)抓紧改造,加快建设,尽快改造建设一批标准化的菜市场,一要采取政府投资建设新的菜市场,把菜市场建设作为惠民工程来抓,采取土地政府划拨,资金政府投入的方式建设新的菜市场,对于开发商已建成的菜市场,政府应出资收购,将新建和标准化改造后的菜市场,交给商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方便居民消费。二要出台激励扶持政策,建议尽快出台《六安市菜市场建设改造政府扶持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按标准搞好改造的市场进行适当的奖励和补助,对于改造和新建的菜市场,政府应适当减免市场改造、报建所需的有关费用。建议市政府每年给予30—50万元的改造扶持资金,以起到示范和以点带面的作用。

(三)强化管理,构建整洁有序的菜市场经营秩序,根据新的市场特点探索新的市场管理模式。一是要建立自政府至经营者之间的管理衔接,政府部门应发挥政府职能,为市场建设和改造升级进行长期科学的规划,指导市场的宏观发展;市场管理者必须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在管理模式上不断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服务项目,改进市场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市场内经营者是市场管理的最终对象,应成立经营者自律组织,发挥经营者的主观能动性和自律性,许多管理中的矛盾、重点和难点,通过经营者的自律组织得到圆满解决;二是建立市场管理的网络机制,市场管理单靠突击整治是不行的,必须建立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市场内要建立完善的维权网络。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工商市字[XX]116号)文件精神和省局有关要求,全市工商系统充分发挥工商行政营理职能,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城区农贸市场“限塑”专项执法检查,以农村市场为重点,推动“限塑”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塑料购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我市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推进塑料购物袋限产限售限用,是推进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际行动,是工商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四个统一”要求的具体措施之一,意义十分重大。

我局根据省局的通知要求,立即以川工商泸办(XX)176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工商市字[XX]116号)的通知,并提出具体要求,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市场科、消保科、企业科、经检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限塑”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市“限塑”整治工作。

对区县工商局开展“限塑”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区县工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和执法检查组,开展集贸(农贸)市场和农村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向市场业主、经营户、市场内的购买者。在农贸市场农村市场开展“限塑”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限塑”工作的认识,“限塑“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二、开展全面清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6月2日至6月3日,市工商局市场科分别会同xx工商局、xx区工商局,对我市城区主要超市、商场和农贸市场、农村市场对“限塑令”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来到xx农贸市场一水果经营户摊前,见该经营户还在大量无偿使用塑料购物袋,xx区工商局副局长雄开刚立即上前耐心作好解释,向经营户讲清楚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是为了引导公众减少使用和循环利用塑料购物袋,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总量,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在xx商场,工商干部要求广大经营户:一是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二是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应当依据本办法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三是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和单价和款项,不得不按标示价格销售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应当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制度备查。在红星农贸市场,百子图农贸市场、泰安镇广大经营户、消费者都在大量无偿提供和使用塑料购物袋。

从检查情况看,汇通、佳惠等超市对“限塑令”贯彻执行好,将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和塑料购物袋的价格都张贴在超市的显要处,塑料购物袋价格有0。20元/个、0。40元/个、1。50元/个不等。而商店、农贸市场、农村市场等场所对“限塑令”贯彻执行相当差。

塑料购物袋的有偿使用涉及到人们购物习惯的改变,要改变消费者这一习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通过不断对经营户、消费者宣传、教育,对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商家、经营户进行查处,全面制定配套措施,培养公众“循环利用”塑料购物袋的观念,才能有力地保证 “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得以真正实现。

全年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467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62个,检查经营户8390户,查处不合格塑料袋3。14万个,主要检查经营者是否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在检查中发现,由于市民早已习惯了“两手空空”上商场,心安理得享受免费塑料购物袋带来的方便,已经对塑料购物袋产生了依赖症这种现状,目前没有更好的、更方便的袋子(篮子)替代塑料袋,因此“限塑令”不能很好地在农贸市场中贯彻执行。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 篇3


我辖区现有农贸市场6个,红花村室内综合农贸市场、荷花池菜市场、西三巷农贸市场、白马寺综合市场、益民菜市肖家村店、九里堤南路农贸市场。在区商务局的领导下,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场主办方的支持配合下,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开展,顺利完成了国家城调队对成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复查,贯彻了成都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检查工作的目标。回顾XX年,在街办党工委、处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市场管理办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在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部署,做好常态监管。

二月份,街办召开了六个农贸市场负责会议,部署了全年工作重点,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在市场管理上建立了街办、相关职能部门、市场主办单位三联动,做到日日有巡查,周周有通报,月月有分析,定期有会议。街办为加强对辖区6个农贸市场的监管工作,配备了10余人的协管队伍,每周集中整治,定员日常保持,协助各农贸市场管理方加强管理,规范经营户经营行为。

二、以市场主办方为主体,规范经营行为。

全年开展了多次的.“整治活动月”、“绿色行动主题月”、“每周整治一个农贸市场”等整治活动,重点就农贸市场出摊占道、车辆乱停乱放、乱堆乱放、卫生环境保洁等问题进行了治理,为市场管理方提供了较大的支持,并规范了商家、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如3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整治活动月”,8月份开展了“绿色行动主题月”,9月至12月开展了“每周整治一个农贸市场”的整治活动。因农贸市场管理具有明显的动态性,有许多不确定因素,所以必须全过程、全天侯、全方位的强化管理,管理的核心主要从市场管理方入手,由间接管理转变为直接管理,由静态管理转变为动态管理,确保了监管到场、到户、到人。

三、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加强市场秩序监管。

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关键在制度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管理责任制建设。年初与各农贸市场市场签定各项目标责任书,要求市场方作为第一责任人履行其相关职责。二是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卫生方面要求各农贸市场有专人负责,并对日常卫生清扫保洁情况建立了农贸市场卫生巡查记录薄进行登记。三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各市场设置消防安全人员,就市场内的消防设备、器材等进行日常维护,定期进行检查并做相应记录。四是市场巡查制度建设。通过日常巡查,及时解决问题,如消费者投诉、短斤少两、规范计量单位等等。从管理制度建设的规范,不定期的对农贸市场的督查,及时整改,有效加强了对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

四、联合工商部门规范商品质量准入,食品安全监管到位。

多次联合荷花池西区工商所、工商直属一分局、高笋塘工商所工作人员,就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商品按六大类商品质量准入制度标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发现一起不符合要求的商品整治一起,及时通报批评,杜绝了“三无”、“过期”、“变质”商品流入市场。

五、全力以赴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及时传达市、区和相关部门文件精神,落实相关责任和工作,按要求上报各项工作情况,对暂无法处理和解决的情况、问题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请示、报告。

9月份起开展的“生猪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的惠民工程”工作,街办积极贯彻上级指示,及时落实相关工作,上报辖区白马寺综合农贸市场作为第一批的试点市场,并及时联系市场管理方、工商所召该市场生猪经营户关于溯源系统建设工作的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具体工作,按时将经费上交区食安办。现终端布线工作已经完成,预计12月份中旬完成终端安装。第二批、第三批试点市场已于11月份召开了市场生猪经营户会议,并将前期工作进行了落实,西三巷农贸市场已将经费准备到位,其他市场正在筹备中。

街办全力配合建设局和商务局就白马寺综合市场下水道系统的改造,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进度,对异常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确保12月15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展望XX年,我们还需要更加的努力,进一步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管工作,切实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一是坚持“日巡查,周通报,月分析,年总结”的工作方针,做好辖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工作。二是完成辖区农贸市场生猪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三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益民菜市肖家村店的拆迁工作。四是积极配合上级和相关职能部门就九里堤南路农贸市场进行规范。

农贸市场监管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部分,是城市管理的一个窗口,同时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街办市场管理办将紧扣发展主题,坚持以人为本,突出科学管理,把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提升到一个新层次。为广大市民营造干净、舒畅、放心、和谐的购物环境而不懈努力。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工商市字[XX]116号)文件精神和省局有关要求,全市工商系统充分发挥工商行政营理职能,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城区农贸市场“限塑”专项执法检查,以农村市场为重点,推动“限塑”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现将工作情况汇报:

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塑料购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我市每年都要消耗大量的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由于过量使用及回收处理不到位等原因,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推进塑料购物袋限产限售限用,是推进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实际行动,是工商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四个统一”要求的具体措施之一,意义十分重大。我局根据省局的通知要求,立即以川工商泸办(XX)176号文件转发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工商市字[XX]116号)的通知,并提出具体要求,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市场科、消保科、企业科、经检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限塑”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市“限塑”整治工作,对区县工商局开展“限塑”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区县工商局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和执法检查组,开展集贸(农贸)市场和农村市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积极向市场业主、经营户、市场内的购买者,在农贸市场农村市场开展“限塑”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限塑”工作的认识,“限塑“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

二、开展全面清查,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6月2日至6月3日,市工商局市场科分别会同江阳区工商局、龙马潭区工商局,对我市城区主要超市、商场和农贸市场、农村市场对“限塑令”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来到百子图农贸市场一水果经营户摊前,见该经营户还在大量无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江阳区工商局副局长雄开刚立即上前耐心作好解释,向经营户讲清楚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是为了引导公众减少使用和循环利用塑料购物袋,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总量,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在龙马潭区王氏商场,工商干部要求广大经营户:一是商品零售场所不得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二是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应当依据本办法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三是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和单价和款项,不得不按标示价格销售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应当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制度备查。在红星农贸市场,百子图农贸市场、泰安镇广大经营户、消费者都在大量无偿提供和使用塑料购物袋。

从检查情况看,汇通、佳惠等超市对“限塑令”贯彻执行好,将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和塑料购物袋的价格都张贴在超市的显要处,塑料购物袋价格有0.20元/个、0.40元/个、1.50元/个不等。而商店、农贸市场、农村市场等场所对“限塑令”贯彻执行相当差。塑料购物袋的有偿使用涉及到人们购物习惯的改变,要改变消费者这一习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通过不断对经营户、消费者宣传、教育,对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商家、经营户进行查处,全面制定配套措施,培养公众“循环利用”塑料购物袋的观念,才能有力地保证 “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得以真正实现。

全年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467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62个,检查经营户8390户,查处不合格塑料袋3.14万个,主要检查经营者是否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在检查中发现,由于市民早已习惯了“两手空空”上商场,心安理得享受免费塑料购物袋带来的方便,已经对塑料购物袋产生了依赖症这种现状,目前没有更好的、更方便的袋子(篮子)替代塑料袋,因此“限塑令”不能很好地在农贸市场中贯彻执行。

三、强化日常管理、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将“限塑”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之中。将集贸(农贸)市场以及销售门店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违法经营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对销售未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依据《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罚,对集贸市场内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行为,坚决按照《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进行查处。进一步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为市场限塑第一责任人,建立市场内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管理制度,承担起督促检查场内商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规定的管理责任。同时建立农贸市场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情况的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行为。

四、存在的问题

1、塑料袋销售商仍然还在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集贸(农贸)市场符合规定的环保塑料袋销售户极少;

2、我市集贸(农贸)市场的蔬菜、水果、鲜肉、卤制品、干鲜等经营户都仍然还在免费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

3、部分经营户特别是农贸市场经营户对“限塑令”抵着情绪很大;

4、部分消费者对“限塑令”不理解,多数消费者表示认同,但要改变消费者的空手购物的习惯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在开展集贸(农贸)市场“限塑”工作中,要不折不扣的贯彻实施“限塑令”还有待时日,还要尽心尽责,引导经营者、消费者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绿色消费等理念,使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进、不销、不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加大对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经营户的处罚力度,从源头杜绝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才能有效遏制不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行为,为泸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国卫”迎复检、建设美好的环境而努力。

农贸市场工作总结 篇5


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履行旗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20xx年4月14日至15日,由旗政协副主席黎明带领旗政协教科文卫体和文史学习委员会、部分教科界、文化卫生界委员,视察了巴雁镇和巴彦托海镇集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旗卫生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和动物检疫所负责人陪同视察。视察组先后深入到巴雁镇的天食市场、福星市场、东安市场及巴彦托海镇民贸大楼实地察看,并召开了视察座谈会,对两天来的视察情况作了分析和总结,对发现的卫生食品安全隐患及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旗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切实把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积极探索监管体制改革,努力创新监管机制,全面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监管,为保证我旗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平稳、有序、可控做了大量的工作。各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不断加强各环节的监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监管实效进一步增强。此次视察活动查看了位于巴彦托海镇、巴雁镇的农贸市场4处,共有百余个摊位。主要是经营肉、禽、蛋、菜、海鲜、调料、冻货。经过两天的视察,发现旗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能够履行好对集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监管职能,保证了集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

1、各职能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集贸市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都派出了骨干力量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监管。

2、在视察过程中发现,两地区集贸市场内的经营户,证照齐全,并亮照经营,全部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3、位于巴彦托海镇的民贸商场划行规市合理,各功能分区不存在交叉传染,从业人员

持健康证率达100%。对于经营产品索证齐全、感观良好,整体卫生设施良好。

4、动物检疫所能够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和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对巴彦托海镇和巴雁镇的活禽经营市场加强检疫监管,生猪和牛等的屠宰工作已进入正轨。

二、存在的不足

1、食品市场准入机制不够健全,不能从源头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粮、油、肉、蔬菜、瓜果等基本食品进货渠道繁杂,经营者只重视价格,不负责质量,没有实行起码的市场准入制度,工商部门只能从查处环节管理,难以从源头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2、两地集贸市场普遍存在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问题,主要原因商品种类繁多,货品流通时间短。

3、食品经营户建立的食品进销货台帐填写不全面不规范,索证索票制度实行不好,主要原因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所经营的商品种类繁多,物品杂,记录不全面有遗漏;二是经营场地小、摆放商品乱,记录时不方便,造成经营户懒惰;三是个别经营户文化水平低,填写困难;四是多数消费者对索证索票的认识不到位。

4、在巴雁镇地区的3个农贸市场发现经营过期、三无产品6种,共计25kg。主要为调料、青豆、散装豆皮以及料酒,旗卫生局、工商局对其摊主采取进行处罚并没收该不合格食品的处理。

5、在巴雁镇福星农贸市场内,有2处灌肠半成品的加工摊位,业主得到卫生许可后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新的加工场所卫生设施不完善,不符合生产加工肉灌肠半成品的卫生规范的基本卫生要求,旗卫生局已对其予以停业处理。

6、位于巴雁镇的东安市场,划行规市不合理,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在该市场大厅的入口处,有一活禽屠宰场所,未得到卫生许可。社内有几十只家禽饲养待售,此摊位与调料、海鲜经营摊比邻,严重阻碍禽流感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且严重影响东安市场的购物环境,按《集贸市场卫生管理规范》,旗卫生局、工商局已告知予以取缔。

7、食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滞后。

8、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尚未形成。群众举报积极性尚未调动,对眼皮子底下生产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群众主动举报的很少,协助执法部门捣毁的更是屈指可数。主要是因为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不能有效地激发群众举报的积极性。

三、意见和建议

1、严把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对一些脏、乱、差的个别经营户坚决拒之门外,优化我旗百姓的食品消费环境。

2、加强集贸市场整体规划和环境卫生,设立集贸市场公共厕所,以提升环境卫生保障集贸市场的卫生安全。

3、加大违反食品卫生安全行为的打击力度。要把培养高素质的监督队伍作为促进食品安全工作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任务,通过采取继续教育、短期培训等有效手段,有计划地增加业务学习机会,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4、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模式,联合工商、卫生、技术监督、动物检疫等部门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和执法责任制,明确各部门执法范围,尤其是明晰责任,防止出现各部门推诿现象,致使工作出现纰漏。

5、开展全民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特别要注重牧区食品卫生普及。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有针对性、分期分批的对不同人群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健康教育,以及假冒、伪劣食品的鉴别,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摈弃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让假冒、伪劣食品在市场中无立足之地。

6、向全社会公布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查处举报内容,扩大监督辐射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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