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劳动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家政劳动合同 篇2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v^民法典》 、 《^v^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就家政服务的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1、做家务
2、辅助带孩子
3、全职带孩子
4、照顾能自理老人
5、照顾半自理老人
6、照顾不能自理老人
7、照顾病人
8、饲养宠物
9、公司做饭
10、接送孩子
11、产妇及新生儿服务;
第二条 住家类型: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服务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乙方工资:每月________元。
第六条 乙方休息:每月________天。
第七条 乙方加班:每月休息日加班甲方付乙方1倍工资,春节3天法定假日加班,付2倍工资,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假日加班,付______倍工资。
第八条 工资代发: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每月____日以前将乙方工资款打入丙方账户,丙方每月15日为甲方代发工资。
2、合同终止或结束,乙方凭客户签字的服务单到丙方领取最后一个月工资。
3、合同尚未结束,乙方要求离岗,甲方不得未经丙方同意擅自给乙方发工资,甲方由于擅自给乙方发工资给丙方造成损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服务费用:合同签订之日每月五号甲方需要向丙方支付乙方工资,由丙方为乙方代发工资。
第十条 乙方体检:若甲方对乙方的健康情况有异议,可要求乙方重新体检。如体检合格,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变更:甲、丙双方就变更乙方意向达成一致后,丙方重新委派经甲方认可的家政服务员,甲乙丙三方必须重新签订合同。未能及时签订新合同,旧合同仍然继续履行,只是乙方主体已变更。如调换乙方工资数额有差异,或甲方不给丙方不足部分,或丙方退给甲方多余部分。
第十二条 上门服务:甲方提出换人或退款,要求丙方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的,甲方必须支付丙方上门服务费30至0元,视距离远近而定。乙方提出离岗导致甲方换人而发生的上门服务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家政保险:甲乙双方视情况购买家政保险。如果甲乙双方拒绝购买家政保险,服务期间内造成的甲方或乙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续签合同:合同结束7天之前,如果乙方仍在为甲方服务,甲乙丙三方应在此合同结束之前续签合同,否则此合同自动延续,甲方应及时向丙方预付乙方工资。
第十五条 住家条件:如果乙方住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其一般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伙食,为其提供适当和安全的居住场所,不得安排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甲方无法提供上述住家条件,乙方有权选择离岗,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样,甲方也无权向丙方主张赔偿权利。
第十六条 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书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说明对乙方的具体要求,以及与乙方健康安全有关的家庭情况(如家中是否有传染病人等)。
2、合同期内,甲方如对乙方的服务项目或服务类别要求改变,应与乙方协商,并适当调整工资报酬。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在其住宅从事与家政服务无关的活动,具体要求事项由甲方与乙方约定。
4、甲方有权以合法方式追究乙方因其责任造成损失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但不得采取搜身、扣押钱物、身份证及其他有效证件,以及殴打、威逼等非法方式进行处理。
5、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及劳动,不歧视不虐待乙方,并负有保护其在服务期间的人身及财物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6、甲方应对初次上岗的乙方具体说明家政服务要求和进行相应指导,甲方应安全妥善保管家中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发生纠纷。
7、甲方在未经乙方及丙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将乙方转为第三方服务;不得擅自将其带往外省市等非约定服务场所提供服务;不得唆使乙方做违法和违反丙方有关家政服务管理规定的事情。
8、甲方对乙方在服务期间和服务场所的安全负责,不得指使其从事危险工作;由于甲方人为或其设施、设备等原因造成乙方发生意外伤害,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并应立即通知丙方。如遇乙方突发疾病或其他伤害时,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
9、乙方在服务期间应尊重甲方的生活习惯,服从甲方指导,工作认真负责。如因乙方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酌情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乙方外出应请假,如果乙方住家不得在外留宿,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提前通知甲方。
11、丙方应为甲、乙双方提供真实的服务信息;为甲、乙双方提供洽谈的场所。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甲乙丙三方应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其余各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1、甲方每月延迟5天给乙方发工资。
2、甲方解约必须提前5天通知乙方和丙方,否则必须支付乙方5天工资作为补偿。
3、乙方解约必须提前5天通知甲方和丙方,否则必须支付甲方5天工资作为补偿。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家政劳动合同 篇3
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本合同于乙方被派遣之日起生效,于本次派遣活动结束之日终止。
乙方同意在甲方的安排下从事家政服务工作。
乙方的服务项目:1.一般家务;2.孕、产妇护理;3.婴幼儿护理,4.老人护理;5一家庭病人护理;6.医院病人护理;7.宠物养护;8.其他(可填写多项)。
甲方在派遣乙方工作前,应向乙方告知用户情况和服务要求等有关内容,并征得乙方同意。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甲方应与用户协商确定保证乙方休息时间和人身安全的劳动条件,并保证用户尊重乙方的人格尊严及劳动。
乙方的工资标准:
1.乙方工资标准为_元/月或_元/小时;
2.乙方工资标准由甲方、乙方与用户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时服务的,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3.甲乙双方就工资标准的其他约定。
乙方的工资支付方式为:
1.甲方每月_日前以货币形式将工资支付给乙方。
2.甲方委托用户每月_日前以货币形式将工资支付给乙方。
3.甲方委托用户在乙方完成当次工作后,将工资支付给乙方。
甲方应按北京市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和医疗社会保险。
甲方根据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因乙方擅自离职或服务事故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按国家和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出资培训或出资招收的乙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甲方所在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家政劳动合同 篇4
家政劳动合同是指家政服务人员与家庭雇主之间达成的劳动合同。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家庭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需要家政服务人员来帮助解决家庭生活中的琐事。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管和规范,家政服务行业一直面临着一些问题,例如劳动纠纷和合同履行不规范等。家政劳动合同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的权益,维护家政服务行业的良好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家政劳动合同的定义与重要性
家政劳动合同是指家政服务人员与家庭雇主达成的一种劳动合同,其中包含了双方的权益责任和合同期限等内容。该合同的制定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止劳动纠纷的发生。家政劳动合同的有效实施可以促进家政服务行业的发展和规范,加强雇主与家政服务人员的合作关系。
二、家政劳动合同的内容与要求
1.劳动合同的主体要素
家政劳动合同的主体要素包括双方的基本情况,即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此外还要清楚约定家政服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时间,以及雇主提供的待遇和工资标准等。
2.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
家政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包括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资福利、工作保障、劳动纠纷处理等。其中,工作内容要明确具体,例如看护老人、照料儿童、做家务等。工作时间要具体到每日的具体时段,休息休假要符合国家法定的相关规定。工资福利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如支付工资的时间和方式、提供的食宿条件、社保和医疗等福利待遇。合同还应明确劳动纠纷处理的程序和方式,为双方提供了解纠纷和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
3.劳动合同的期限和终止方式
家政劳动合同的期限根据具体情况可分为短期合同和长期合同。一般来说,如果家政服务人员只需短期工作,合同期限可根据需要而定,但不得超过两年。如果家政服务人员需要长期工作,则合同期限可以长达5年,并可以续签。终止方式根据家政服务人员的情况和雇主的要求而定,可以是协商解除、提前通知或申请劳动争议。
三、家政劳动合同的签署与履行
家政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注重法律合法性和公正性。首先要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双方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合同内容。双方应当通过公正的方式签署合同,如可以由公证处或工会等相关部门监督并签署。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家政服务人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作职责,雇主应当提供相应的工资福利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家政劳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家政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是协商一致和公平合理。变更可以是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变更合同,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口头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则是合同履行完毕、解除协议、劳动争议解决等。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小编认为,家政劳动合同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的权益,维护家政服务行业的良好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正规的劳动合同,才能更好地规范家政服务行业,促进双方合作,创造和谐的家庭生活环境。因此,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公正性,雇主和家政服务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在合同签署前仔细阅读和理解合同内容,维护自身权益。
家政劳动合同 篇5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门)交纳介绍费壹拾陆元,(甲方拾元、乙方陆元)介绍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10元违约金。
家政劳动合同 篇6
甲方(雇主):
乙方(家政服务机构):
丙方(家政服务员):
根据《xxx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与要求
1-1乙方向甲方推荐丙方,为甲方提供(请在“□”内打“√”):
□一般家务;□照料孕、产妇与新生儿;□照料小孩;
□照料老人;□护理家庭病人;
□其他服务。
1-2乙方提供的服务管理内容为。
1-3服务要求。
第二条服务地点
第三条服务方式与期限
3-1服务方式(请在“□”内打“√”):
□钟点制□全日制□住家制
3-2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服务时间:每,时至时。
第四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4-1甲方支付丙方服务报酬:人民币元/,
支付方式:。
4-2甲方支付乙方佣金:人民币元,
支付方式:。
4-3丙方支付乙方佣金:人民币元,
支付方式:。
4-4乙方服务管理费:人民币元/月,由方支付,
支付方式:。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5-1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丙方的相关信息。
5-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丙方提供xxx门指定体检单位的有效体检合格证明;甲方有特别要求的,丙方体检费用由甲方承担。
5-3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供家政岗位培训及相关家政等级培训的证明。
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丙方:
(1)丙方有违法行为的;
(2)丙方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疾病的;
(3)丙方有刁难、虐待甲方成员等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生活行为的。
家政劳动合同 篇7
甲方(用工单位):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派遣单位):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了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与人数
1.甲乙双方约定合同期限按照以下条款执行: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满如双方没有终止合同的书面请求,在《劳务派遣续订确认书》签署后自动按整年度延续,依此类推;
2.派遣人员人数及名单以每月实际发生和结算单载明的为准,并由双方共同核定增减变动。
第三条 服务地址
第四条 甲方承担的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派遣费占每月固定费用的 %;
2.每月固定费用的计费方法:
(社会保险费和劳保等福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每年核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为依据;
(2)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派遣人员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的规定代发,并书面通知乙方代发数额,代发数额从固定费用中扣除;
3.甲方于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述费用;
4.其他费用
(1) 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2) 工会经费及残疾人保障金;
(后,先由甲方垫付医疗、赔偿等法定费用,在工伤认定之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或者依法报销。
第五条 岗位和时间
1.岗位描述:
2.工作时间: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派遣人员工作时间,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支付派遣人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六条 甲方权利
学历证、履历等其它证件或乙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2.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变更派遣人员并作合同背书: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的工作要求;
(2)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委派期满,派遣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派遣人员劳务报酬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
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派遣人员约定与培训有关的违约责任,并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在乙方不反对的情况下实施;
5.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权向其索赔,对方有义务给予协助;
学历证及各种资质资格等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
7.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六条2.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派遣人员的,应提前30日书面向乙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停止委派或更换派遣人员;
8.对拟派遣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有知情权;
9.根据双方约定的工作岗位安排派遣人员的工作;若有变动,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第七条 甲方义务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须依据合同约定,按照派遣人员实际岗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及福利待遇;
3.于每月 日将上月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发放清册交乙方;派遣人员的工会经费及残疾人保障金由甲方依法缴纳;
4.按月将派遣人员的考勤审核与劳务报酬等情况告知乙方;派遣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可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发放,代发数额从固定费用中扣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应支付乙方派遣人员参加社保的费用,缴纳比例参见本地社会保险参保标准,缴纳基数以本地社保经办机构每年核定的参保基数为依据;
服务的场所、人员、数量、规模、食宿标准和服务对象中是否有传染病人或精神病人;
7.为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工具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和管理责任;
职业病、非因工负伤及患病所应享受的待遇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理赔工作;
赔偿等相关费用,待乙方按社保规定程序报销后,按社保核定金额全额支付给甲方,甲方应承担《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由用工企业应支付的其他所有费用部分;
漏报、申报时间延误及证明资料不真实等造成的不予以支付社保待遇或工伤认定部门做出不属于工伤认定,由甲方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 乙方权利
1.可委托甲方代发派遣人员的工资报酬及福利待遇,乙方委托甲方代发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的委托书的约定代发,并书面通知乙方代发金额,代发金额从每月固定费用中扣除;
2.维护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3.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乙方义务
健康状况、文化程度和服务技能等级、是否接受过培训、是否有不良记录;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应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并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
4.负责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
5.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由甲方承担用工单位的赔偿责任;在劳动部门做出工伤认定后由乙方负责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或商业保险赔付部分的申报理赔等事务;
6.对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协助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索赔。
第十条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务关系
1.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十五日以上的;
4.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而甲方又无法安排派遣人员从事其它工作的;
5.派遣其它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吸毒、赌博、自残等行为的;
5、6项解除与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甲方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人员与乙方。
第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劳务关系
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体罚、侮辱等方式,严重侵犯派遣人员人格尊严的;
3.甲方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书面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二条 甲方支付给乙方各项费用,由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双方任何一方都不得私自终止合同,如一方私自终止合同,或未按合同履行的,属于违约;违约方按年度管理费总额的 %承担违约赔偿。
第十四条 甲方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及违约责任
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有违法违规等行为的;
2.甲方拖欠派遣人员劳务报酬一个月以上的;
社保等各项费用的;
4.甲方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
5.甲方在生产服务过程中不顾派遣人员生命安全的。
第十五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变更内容不得侵害派遣人员的利益。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用工单位签章): 乙方(委派单位签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家政劳动合同 篇8
一、经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 元每月递增壹元,增到 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交纳介绍费壹拾陆元,(甲方拾元、乙方陆元)介绍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10元违约金。
6.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登记号
乙方(签字) 登记号
公司(盖章)
家政劳动合同 篇9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雇佣家政服务人员来帮助解决家务劳动。而为了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雇佣家政服务的公平和合法性,家政劳动合同应运而生。本文旨在详细、具体和生动地介绍家政劳动合同的内容和重要性。
第一部分:家政劳动合同的定义和基本要素
家政劳动合同是一种雇佣合同,由雇主和家政人员签订,约定了雇佣家政服务的具体内容、劳动条件、薪酬待遇、权益保障、解除合同等方面的内容。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合同的期限和劳动报酬等。
第二部分:家政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条款
2.1 服务内容和工作安排:合同应明确列出家政人员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如扫地、拖地、洗衣、烧饭、照料老人或儿童等。同时,还应约定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和工作地点等。
2.2 劳动条件和保障:合同应具体规定家政人员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时间、工作量、工作要求等。同时,还应明确雇佣方应提供的劳动保障,如劳动防护用具、培训机会和工作环境等。
2.3 薪酬待遇:合同应明确约定家政人员的薪水、支付方式和发放时间等。还应明确是否有额外福利待遇,如食宿费、交通费和节假日福利等。
2.4 权益保障:合同应明确约定家政人员的权益保障,包括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双方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还应明确约定家政人员的保险和福利待遇,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第三部分:家政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和意义
3.1 规范性和合法性:家政劳动合同能够明确雇主和家政人员的权益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和法律风险。
3.2 双方权益保障:家政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雇主和家政人员的权益,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提高了家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3.3 双方责任和义务:家政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雇主和家政人员的责任和义务,使双方能够更好地履行各自的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4 合同解决纠纷机制:家政劳动合同约定了争议解决的方式和途径,为双方提供了一个解决纠纷的合法渠道,保障了双方的利益。
小编认为,家政劳动合同是雇佣家政服务的重要工具,它能够规范和保障雇佣家政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家政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无论是雇主还是家政人员都应重视和尊重家政劳动合同,注重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义务,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公平的家政劳动关系。
家政劳动合同 篇10
据统计,2010年,北京市家政工总数已达40余万,目前,全国从事家政工服务的劳动者已经达到1500万。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布了《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指出,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对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具有重要作用。2011年6月16日,国际劳工大会通过了《家庭工人体面劳动公约(Convention concerning decent work for domestic workers)》。该公约指出,家政工人对全球经济具有重要贡献,家政工增加了负有家庭责任的女性和男性从事受薪工作的就业机会,扩大了照顾老年人、小孩和残疾人的范围,并且使大量收入在一国之内或国家之间进行转移。因此,促进家庭服务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学界对家政工的法律保护问题未给予足够重视,相关研究很少,家政工的法律保护问题亟待深入研究。特别是家政工与雇主之间的法律关系、家政工的法律地位,家政工是否属于劳动法上的“劳动者”,应否及如何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如何完善家政工立法、保护家政工的权利,都是理论和实务上的重大问题。本文拟就以上问题展开分析。
一、家政工的界定
目前我国的政策性文件和法律文件并没有对家政工给出正式定义。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指出,“家庭服务业是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向家庭提供各类劳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这一表述主要指明这个行业的特征,并未对“家政工”下严格定义。该文件还使用了“家政服务员”的提法,也未给出明确定义。遵从习惯,本文使用学界惯用的用语“家政工”。
2011年的《家庭工人体面劳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界定了家政工的定义。《公约》第1条规定,“家政工作(domestic work )”指“在或为”一个或数个家庭从事的工作(work performed in or for a household or households);“家政工 -(domestic workers)”指“在一种雇佣关系范围内从事家政工作的任何人”。从公约规定看,家政工作的显著特点是工作地点或工作对象为“家庭(household) ”,这是家政工的本义,也是家政工区别于其它类型工人的主要特点。同时,公约也明确家政工存在的法律关系—“雇佣关系(employment relationship)”。公约对家政工和家政工人的定义为正确理解家政工奠定了基础。有些国家对家政工的定义则较为宽泛。例如,在德国,家政工是指任何人单独或者在家庭成员的帮助下,为另一个人或机构工作,工作地点可以是公寓、房屋或其他地方,并且工作成果的利用归属于其服务对象。
从目前我国实践看,我国家政工主要有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直接受雇于家政服务机构的家政工,由家政服务机构招聘并派遣到家庭从事家政服务。第二种类型是由家政服务机构以中介名义介绍到家庭从事服务工作并定期收取管理费等费用的家政工。第三种类型是家庭自行或直接雇用的家政工。第一种类型的家政工由家政服务公司招聘,属于家政服务机构的员工,因此,其与家政服务机构的关系属于典型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规则应无疑义。第二、三种类型的家政工就其本质而言,均属于直接受雇于家庭或个人的家政工,家政工与雇用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以下探讨将围绕直接受雇于家庭或个人的家政工展开。
二、家政工与雇主的法律关系
当家政工直接受雇于家庭或个人,家政工与雇主(家庭或个人)究竟属于何种法律关系,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抑或其他法律关系?这是确立家政工法律调整模式和调整机制的理论前提。
家政工与雇用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属于雇佣关系?回答该问题的前提是明确雇佣关系的性质和特征。从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和地区民法典的内容看,雇佣关系长期受到民法的调整。例如,《德国民法典》在第611条至第630条规定了“雇佣合同”,第611条规定,因雇佣合同,允诺劳务的一方负有提供约定的劳务的义务,另一方负有给予约定的报酬的义务。雇佣合同的标的可以是任何一种劳务。雇佣合同虽然规定于民法之中,但当事人的地位尤其在履行合同中的地位未必完全平等,从“雇佣”一词的表面字义即可看出,受雇人应当听从雇主的命令和指挥。“因为受雇人应提供之劳务的数量主要以时间长度表示,所以为具体化受雇人应执行之职务的内容及其执行方法,雇用人之指挥监督便极重要。”因此,受雇人在工作的过程中应接受雇主的指挥和管理,受雇人与雇主之间存在一定的隶属性,这是雇佣合同的重要特征。我国虽然未在正式的法律文件对“雇佣”下定义,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第9条第二款规定,“‘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它劳务活动”中亦可看出,雇主对受雇人存在“授权”或“指示”,受雇人对雇主存在一定的依赖。
由于我国《合同法》并没有关于雇佣合同的规定,雇佣合同的特征和规则在法律上并不清晰,造成家政工和雇主的法律性质在我国不易判断。但从家政工的定义和特征看,家政工与雇主的关系应属于雇佣关系。家政工作为受雇人受雇于家庭或个人,按照雇主的指示为其提供劳务,雇主支付报酬。因此,家政工的地位符合雇佣关系当事人的特征。家政工和雇主的关系属于雇佣关系应无疑义,更进一步的问题是,家政工和雇主之间关系是否属于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换言之,家政工与雇主之间是否是劳动合同关系,家政工应否受劳动法保护?回答这一问题的前提是科学认识劳动关系的内涵以及雇佣关系向劳动关系发展的过程,正确区分雇佣合同和劳动合同。
雇佣关系属于民法的概念,在工业社会初期,雇佣关系主要是私法调整的范畴。随着雇佣关系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雇佣关系当事人地位的差异以及雇佣关系的社会性,雇佣关系并非可以完全依据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加以调整,具有社会性的劳动合同,逐渐被立法者所认识和接受。在雇佣合同基础之上,逐渐发展出“劳动契约”的概念和相应的法律规则。在“劳动契约”时代,国家制定了劳动保护法规,使雇主负担公法上的义务,以保护劳动者;将劳动契约社会化,制定代表高度社会意义的劳动契约法;利用团体协约使劳资双方由对立进而合作;实行社会保险政策;设立劳动法庭等。换言之,雇佣合同除了受到民法(主要是合同法)的调整之外,更有体现社会政策的劳动法的介入,大量属于传统雇佣合同规则调整的雇佣合同也受到了劳动法的调整,成为劳动合同。从劳动合同和劳动立法的发展历程以及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看,家政工与雇主的关系具备劳动关系的某些特征,却不是典型的劳动关系,具体体现在劳动关系的如下特征上。
家政劳动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乙方陆元)介绍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10元违约金。
家政劳动合同 篇12
一、经甲方(用户)乙方(家庭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同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 元每月递增壹元,增到 元,不得拖欠剥削。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30%,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40%。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3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本钱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分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往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答应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题目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两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70%,半年以上,自己负担60%。
7.有权拒尽,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尽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分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分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交纳先容费壹拾陆元,(甲方拾元、乙方陆元)先容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题目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伍元伍角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10元违约金。
6.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20xx 年 月 日起至20xx9年 月 日。
家政劳动合同 篇13
家政服务是一项日益受到社会关注的服务行业。在现代社会中,家政服务已经成为很多家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保障家政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双方的权益,制定一份具体详细的家政劳动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
家政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达成的一种服务协议。该合同应详细规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公平合理。在合同中应明确注明雇主需要的服务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以及服务人员的权益与保障等。
合同应明确注明家政服务的具体内容。这包括家庭保洁、孩童护理、老人照料、烹饪等具体工作任务。明确的工作内容可以确保雇主与服务员之间对工作要求的一致性,避免产生误解和纠纷。
家政劳动合同应详细规定工作时间。工作时间的合理安排能够使家政服务人员有充足的时间完成各项工作,并确保雇主在指定时间段内得到服务。例如,工作时间可以包括每天几个小时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以及每周休息日等。
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的是工资待遇。工资是雇主向家政服务人员支付的费用,因此在合同中应具体注明工资数额以及支付方式。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奖励机制,如根据工作表现给予额外的奖金。这样可以激励服务人员更加努力地工作。
另外,家政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这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其他福利待遇。确保家政服务人员享受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可以减轻雇主的负担。
对于合同的终止与解除也需要有明确的规定。合同可以规定,当双方不再需要家政服务时,应提前一定时期通知对方。同时,双方也应约定在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的违约责任。
还可以在合同中列明其他附加条款。例如,合同可以约定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和道德准则,以维护雇主的权益和家庭的和谐。
一份详细具体且生动的家政劳动合同是确保家政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通过明确规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合同可以帮助雇主与服务人员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最大限度地保障双方的利益。因此,制定一份具体详细的家政劳动合同对雇主与服务人员而言都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