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文# #人事代理协议书范文(7篇)#】随着全球情况的日新月异,相信很多人对于合同的重要性都深得体会。对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和条款,我们要慎之又慎,以防合同欺诈。小编特意收集并为您呈上“人事代理协议书”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人事代理协议书【篇一】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直接聘用的员工提供人事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和资源,且同意以专业的态度,与领先的服务标准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3、乙方具有经营其业务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必需的所有执照和许可证,且同意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遵循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条例、法令和政策。
4、乙方陈述和保证对服务的履行不会侵犯任何
2、乙方在收到甲方人员增减保变动书面通知后,应当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及时办理社保申报和停保手续。若因乙方缘故未能及时为甲方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停保的,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员工需要补缴各种费用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乙方不得向甲方另外收费,且应同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各项滞纳金、罚金。
4、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收到甲方人事代理费用后,应当在
2、住房公积金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积金缴费政策规定进行结算。
3、工本费
按实际当月发生的甲方需要支付的各类工本费,具体为养老手册/元/本、社保卡/元/张、医保卡/元/张、医疗本/元/本。
4、补缴服务费及补缴利息
因甲方或甲方员工原因造成的补缴,甲方除支付所补缴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相关费用外,还应按照本协议
不再受理甲方当月的人员增减业务。停保通知的当月,甲方照常支付委托员工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费用。停保通知时间晚于人员增减变化通知日的,甲方照常支付次月的社会保险费用。
2、人事代理服务费的结算
按甲方当月委托的人事代理人数×人事代理服务费标准,收取人事代理服务费(不含其他任何费用)。如甲方为其员工补缴社会保险或公积金的,需按补缴月数计算的结果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补缴产生的利息甲方需按照相关部门出具的补缴利息明细向乙方支付。
人事代理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同意为在乙方工作的员工管理人事档案并提供相关人事服务,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甲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一)档案托管
1.根据乙方提供的员工档案相关信息,出具调档函,协助乙方将员工人事档案转入甲方。
2.保存乙方员工的档案,并负责乙方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鉴别、归档、利用、转递。
3.出具以档案记载为依据的人事证明材料。
4.办理聘用合同鉴证。
5.为国家统招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见习)期满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二)集体户口挂靠
根据重庆市社会人才集体户挂靠条件的规定,为乙方符合落户条件的人事代理员工代办集体户口,办理流程及相关说明以落户协议为准。
(三)职称评定
根据职称评定的相关政策规定,乙方符合职称评定条件的人事代理员工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属工程系列职称评定的,由重庆市社会人才职称改革办公室统一组织评定,属其它系列的,可由我中心代为报送相应职称评审机构。
(四)社会保险代办
根据相关政策,为乙方员工代办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五险一金”),办理流程及相关说明以保险代办协议为准。
(五)接转党组织关系
若乙方未建立党组织,经乙方申请,甲方可接转乙方人事代理员工的党组织关系并负责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二、乙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人事代理相关工作,若乙方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信息发生变更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及时变更相关信息。
2.乙方经办人员办理人事代理相关事宜,须提供乙方介绍信和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明。
3.乙方应主动跟踪员工的到档情况,配合甲方做好乙方员工的档案管理、户口日常管理、职称材料收集、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
4.乙方与人事代理员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应在与其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一个月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必须告知员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起一个月内,到甲方办理档案转出或改签成其它委托方式。逾期未通知的,甲方仍将其视为乙方员工,相关义务仍由乙方履行。
三、收费标准
1.乙方立户费用为50 元/单位(一次性)。
2.甲方按时按规定收取人事代理费用每人每月20 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支付办法:缴费方一次性缴纳不少于12 个月的费用,到期之月的次月内应主动到甲方续缴不少于12 个月的费用,以此类推。费用从到档之月起计算,以后续费甲方均不另行通知。乙方应按时缴纳人事代理员工相关费用,未按时足额缴纳人事代理费的,在未补清人事代理费用前,甲方将不再提供有关服务。
3.职称评定、户口挂靠、转正定级、身份认定、代办费等费用另计。
四、注意事项
1. 本协议签订期限最短为一年。在每期代理费用未到期之前,若因乙方或乙方人事代理员工自行因素提前将档案转出的,甲方不予退费。
2.乙方员工的人事档案转出时,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3.本协议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乙方到甲方办理完注销人事代理户头为止。
4. 甲方与乙方委托代理员工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乙方与委托代理员工之间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5.若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未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通讯地址及邮编: 通讯地址及邮编: 咨询电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订
人事代理协议书【篇三】
甲方(代理方)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委托方)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沈阳办事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
沈阳办事机构电话:
业务负责人:
沈阳办事机构负责人:
邮编:
传真:
E-mail: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雇员人事业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人事代理是指乙方根据管理需要,将全部或部分人事业务委托甲方依法办理的服务业务。
第二条 委托方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人组织。
第三条 代理方是指沈阳市人才中心所属的、经授权的、依法从事人事代理及人才派遣业务的实体中介机构。
第二章 甲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 甲方有权力询问乙方与委托人事业务相关的情况,有权力核实乙方提供相关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五条 甲方有义务在合同期内按乙方要求开展如下委托人事代理服务:
1、提供国家、当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人事代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服务功能等咨询服务;
2、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保管乙方员工的人事档案,负责办理出具各种以人事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3、提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推荐、招聘、测评、初步面试等服务;
4、负责代办乙方工作人员的社会统筹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的申报和缴交;
5、负责代办乙方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鉴证相关手续;
6、乙方要求办理的其他人事服务。
第六条 甲方有义务保守乙方人事、劳资相关商业机密。
第七条 甲方按乙方委托要求,在办理过程中遇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三章 乙方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有权力委托甲方为其代理、代办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人事代理业务,有权
力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经与甲方协商后对本合同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后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合同。
第九条 双方签订合同后,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力通过甲方对其员工的档案及相关人事资料进行管理、调用、控制。
第十条 乙方有权力对甲方的代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办理本项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与本项业务相关的公司背景资料及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其员工的人事相关资料、劳动关系证明和其他与委托人事代理服务相关的资料。
第十三条 乙方有义务按委托代理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数额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四章 费用及付款
第十四条 乙方应向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过程中遇第三方收费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五条 乙方应在每月8日之前支付代理服务费,或划款至下列帐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五章 争议与仲裁
相关的合同样本
·房地产代理合同 ·委托购房合同 ·财务代理委托合同
·人事代理协议书 ·委托协议书 ·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七条 由乙方提供的与委托甲方代理服务相关的数据、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六章 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应定期核对委托人事服务情况和账目等资料。
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提出单方中止合同的,乙方应按如下要求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未满一年的,乙方按当月代理服务费金额交满一年服务费;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满一年未满一年半的,乙方按当月代理服务费金额支付满一年半的服务费;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满一年半以上的,乙方违约金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 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 其他需约定的协议见附页。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
签字:
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事代理协议书【篇四】
甲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保管人事档案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档案法》和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为乙方接收,保管当事人的人事档案。
2、经乙方申请,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为乙方提供下列_____: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出国_____、整理档案、代投社会_____、代办职称、技术等级评定、报考。因乙方未将人事关系转入甲方,如申请档案转出,甲方只开具《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而不开具《干部调动行政介绍信》。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有关档案及人事管理规定和计划生育有关管理规定。
2、乙方的工作,工资福利等均自理
三、其他
1、协议期限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协议期满,若甲乙双方无异议,本协议期限将自动逐年延续。若乙方需解除本协议,则应持书面意见到甲方处办理解除协议手续并将人事档案转出。
2、根据省物价部门的规定,乙方同意按下列_________项方式向甲方支付费用:
3、本协议由甲方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字后生效,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人事代理协议书【篇五】
甲方(代理方)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邮 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e-mail:
乙方(委托方)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沈阳办事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沈阳办事机构电话:
业务负责人:沈阳办事机构负责人:
邮编:传真:e-mail: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雇员人事业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人事代理是指乙方根据管理需要,将全部或部分人事业务委托甲方依法办理的服务业务。
第二条 委托方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人组织。
第三条 代理方是指XX市人才中心所属的、经授权的、依法从事人事代理及人才派遣业务的实体中介机构。
第二章 甲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 甲方有权力询问乙方与委托人事业务相关的情况,有权力核实乙方提供相关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五条 甲方有义务在合同期内按乙方要求开展如下委托人事代理服务:
1、提供国家、当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人事代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服务功能等咨询服务;
2、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保管乙方员工的人事档案,负责办理出具各种以人事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3、提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推荐、招聘、测评、初步面试等服务;
4、负责代办乙方工作人员的社会统筹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的申报和缴交;
5、负责代办乙方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鉴证相关手续;
6、乙方要求办理的其他人事服务。
第六条 甲方有义务保守乙方人事、劳资相关商业机密。
第七条 甲方按乙方委托要求,在办理过程当中遇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三章乙方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有权力委托甲方为其代理、代办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人事代理业务,有权
力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经与甲方协商后对本合同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后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合同。
第九条 双方签订合同后,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力通过甲方对其员工的档案及相关人事资料进行管理、调用、控制。
第十条 乙方有权力对甲方的代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办理本项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与本项业务相关的公司背景资料及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其员工的人事相关资料、劳动关系证明和其他与委托人事代理服务相关的资料。
第十三条 乙方有义务按委托代理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数额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四章 费用及付款
第十四条 乙方应向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过程当中遇第三方收费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五条 乙方应在每月8日之前支付代理服务费,或划款至下列帐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五章 争议与仲裁相关的合同样本·房地产代理合同·委托购房合同·财务代理委托合同·人事代理协议书·委托协议书·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当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七条 由乙方提供的与委托甲方代理服务相关的数据、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六章 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应定期核对委托人事服务情况和账目等资料。
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提出单方中止合同的,乙方应按如下要求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未满一年的,乙方按当月代理服务费金额交满一年服务费;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满一年未满一年半的,乙方按当月代理服务费金额支付满一年半的服务费;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满一年半以上的,乙方违约金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 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 其他需约定的协议见附页。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沈阳人才交流服务经营管理中心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
签字: 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人事代理协议书【篇六】
甲方和乙方就自筹编制人员实行人事代理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受乙方委托为自筹编制人员办理委托人事代理的有关事宜。
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负责办理自筹编制人员的接收,联系及办理委托人事代理、社会险的有关手续和事宜。接到乙方与自筹编制人员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按规定办理自筹编制人员转回代理机构的手续。
2、根据代理机构授权管理自筹编制人员人事档案关系,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未有乙方的书面通知或介绍信,甲方不得应自筹编制人员个人要求出具有关证明或介绍信。
3、按规定时间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务和人事代理费,并向代理机构缴纳。
4、不负责自筹编制人员工资、劳保、福利、医疗、社会保险、养老等费用及住房等事宜。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负责自筹编制人员的日常管理。
2、乙方应统一对甲方办理委托有关事宜。自筹编制人员个人到甲方办理手续时,乙方应为其出具证明或介绍信。
3、聘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于1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出具考核鉴定及人事归档材料,结清自筹编制人员管理服务和人事代理费及社会保险费等。自筹编制人员应于20日内持书面通知到甲方办理转代理机构手续,无故不办或逾期的,甲方将其转代理机构,乙方与甲方保留对自筹编制人员违约责任追究的权利。
4、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自筹编制人员管理服务和人事代理费每人_________元/月(随标准提高增加)。逾期不缴视为滞纳,按日加收3-5的滞纳费。
5、乙方与自筹编制人员续签合同应提前30日办理有关手续,并于合同期满_________日前将续签合同报甲方一份。逾期不报视为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将自筹编制人员关系转代理机构。
6、负责自筹编制人员工资、劳保、福利、医疗(按乙方规定)、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负责未实行人事代理和未实行养老保险人员的退休费及其他费用。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年月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人事代理协议书【篇七】
甲方: 乙方:
1、根据《江苏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订立合同如下:
2、甲方所负责具体义务,以国家及我省人事代理的有关规定为依据;
3、甲方应努力做好人事代理的有关服务工作,并尽可能为乙方提供方便。
一、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委托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它管理责任。
二、乙方的责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代理内容相关的有关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交付甲方相关管理费用,并在有关人事代理前付清;
3、如工作单位变动,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变动材料。
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
四、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签订补充条款,双方履行签约手续。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