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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劳动合同合集

2024-01-16 11:20:23 广东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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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劳动合同(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证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含在我省境内就业的外国、无国籍及港、澳、台劳动者,以下统称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七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必须在30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在30日内以上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劳动合同,经协商达成协议后,双方应在劳动合同上签名盖章。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

(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

(三)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利益的;

(四)限制或侵害当事人一方基本权利,合同条款显失公平的。

第十条 无效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无效劳动合同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从事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人员除外),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有毒有害工种的,必须年满18周岁。招用从事爆破性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未成年工及女工的禁忌劳动范围,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合同期限(含试用期限);

(二)工作任务和工种、岗位;

(三)生产、工作条件;

(四)教育与培训;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保护;

(七)劳动报酬;

(八)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九)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十)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十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以及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文本,由省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经省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各市劳动行政部门可以参照统一文本自行制定本地区劳动合同文本。

企业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文本,必须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

(一)有固定期限的'(临时工合同期不得超过1年);

(二)无固定期限的;

(三)以完成某一项任务为期限的。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于常年性技术岗位和工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明确终止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第十五条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内的,可不实行试用期。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单位与原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如工种、专业对口的,可不实行试用期。

重新就业的合同制工人,如工种、专业对口的,可不实行试用期。

第十六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一)双方协商同意的;

(二)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的;

(三)企业合并、停产、转产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因工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二)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八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用人单位歇业、停业、依法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五)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用人单位无法调剂安置的富余人员;

(七)劳动合同所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出现的。

第二十条 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需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四)、(五)、(六)、(七)项以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三)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五)经用人单位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六)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转移工作单位的;

(七)劳动者出国自费留学、出境定居的;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四条 劳动者被开除、除名、辞退、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五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

(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者医疗期虽满但经县级以上医院确认仍在住院治疗的;

(三)劳动者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的(国家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五)劳动者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第二十六条 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一)、(二)、(三)项,第二十三条第(二)、(三)、(四)项除外),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用人单位未能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应当支付该劳动者当年1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第二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的;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四)企业关闭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终止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终止合同的。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后,如确需留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对在本单位转为合同制职工的1986年9月30日(含本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固定工(含干部,下同),其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不愿以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作为最低标准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一次性发给生活补助费。

第三十条 生活补助费标准为原固定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补助1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标准按本人原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但本人月工资超过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计算。

第四章 集体合同

第三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集体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第三十二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在7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三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劳动合同鉴证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服务措施。

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由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

第三十六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工作。

第三十七条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办理鉴证,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

(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资格证明;

(三)其他与劳动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三十八条 劳动合同鉴证包括下列内容: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

(二)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三)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文字表述是否准确;

(四)合同形式是否规范;

(五)当事人违约应负的责任是否合法、合理;

(六)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第三十九条 经审查鉴证的劳动合同,由鉴证工作人员签名,并加盖劳动合同鉴证专用章,注明鉴证日期,进行统一编号。

第四十条 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应缴纳鉴证费,鉴证劳动合同每份收费5元。

第六章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双方过错,由双方各自承担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 在下列条件下,当事人可免除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

(二)当事人双方在劳动合同上约定不需负责,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后,用人单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并补发劳动者自解除合同之日至重新履行劳动合同之日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劳保福利待遇;劳动者必须返回原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四条 劳动者不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之正当理由,自行离职连续15日以上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定后,用人单位不发给其生活补助费。

第四十五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劳动合同管理机关

第四十六条 劳动行政部门是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其劳动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规范化的劳动合同文本;

(二)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和解除等进行指导;

(三)办理劳动合同鉴证;

(四)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

(五)检查、监督劳动关系双方履行劳动合同;

(六)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

第四十七条 劳动合同管理实行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相结合的原则。

省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省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并具体管理中央、部队、省属驻穗单位使用外来员工的劳动合同。

各市、县(区)劳动行政部门对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分工和管辖范围,由各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乡镇劳动管理机构负责本乡镇所属用人单位及村办企业、联户办企业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中央、部队、省属和外省驻粤单位的劳动合同(省另有规定除外),由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管理。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对所属单位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章 罚则

第四十九条 对违反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含县)劳动行政部门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罚金,在税后留利中开支。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各市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并报省劳动厅备案。

第五十二条 本规定自1995年5月1日起施行。

过去有关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广东劳动合同(篇2)

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内容:

(二)乙方工作内容确定为(填“是”)( )管理和专业技术类/( )工人类。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点:

(五)除临时性工作或者短期学习培训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或单位工作和学习培训,应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执行法定的及企业依法自行补充的有关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计算方法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基数),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标准。

1、计时工资: 元/月( 元/周);

2、计件工资: (70%以上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成的,本项约定方为成立);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不得低于第(一)款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同一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六)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 日(或周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会保险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医疗期和享受医疗待遇,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工伤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应切实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四)如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并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或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胜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适当调整其工作【网络综合 - 广东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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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广州市劳动合同范本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经济类型: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 为标志。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内容外,变更劳动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终止本劳动合同。

八、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

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义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办法

乙方认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会反映,寻求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向就近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属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两份(鉴证时需一式三份,其中鉴证机构留存一份),双方签字后,甲方必须将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给乙方持有的,视为尚未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时,不得以已签订本合同为由对抗乙方的主张,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东劳动合同(篇3)

广东省劳动合同范本(1)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或工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________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____________执行,初始工资额为_____元/月或_____元/时;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________________;

(2)劳动定额________________(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____(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__________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_____(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条第(一)项第5点情形之一,合同期满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广东省劳动合同范本(2)

劳动合同相关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迹清楚、文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广东省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十二、调解及仲栽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20年月日

广东省劳动合同范本(3)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迹清楚、文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本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十二、调解及仲栽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

日期,20年月日

广东劳动合同(篇4)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生产经营地址:江门市江海区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户口所在地址:江门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市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一) 种方式来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从 20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从 ∕ 年 / 月 /日起至 ∕ 年 / 月 /日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本合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从 ∕ 年 / 月 /日起至 ∕ 年 / 月 /日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工作地点在 。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应协商一致,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所延长的工作时间以劳动法规规定为限。如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或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按批准的工时制度实行。

(二)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三)甲方按国家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的带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3 种形式执行,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 / 元/月,试用期工资为 / 元/月。

2、计件工资:甲方合理制订并公布计件单价和劳动定额,乙方的月工资按前述单价及所完成的工作量计算。

3、其他形式:。

(二)甲方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集体工资协商结果,适时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三)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工资给乙方本人,定于每月 12 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按照《劳动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并由双方按规定的缴费工资和比例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乙方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有关医疗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甲方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按《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的规定办理乙方相应的待遇。

七、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一)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在 5 天内办理工作交接。需支付经济补偿的,甲方在办结工作交接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甲方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的,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九、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如有违反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处理。

(二)服务期约定。由于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

(三)竞业限制约定。由于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

(四)其他约定。

十、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应由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章。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乙方本人在《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上签名确认。甲方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经办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备案机构:(盖章)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广东劳动合同(篇5)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_________。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_________,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_________,

职务(或工种)为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_________。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_________为周期,总工时_________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_________执行,初始工资额为_________元/月或_________元/时;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_________;

(2)劳动定额_________(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_________。

4.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_________。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_________。

(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发放_________(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_________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_________(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广东劳动合同(篇6)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方______用户______乙方______家庭服务员______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一、甲方______用户______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元。

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7、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二、乙方______家庭服务员______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外出时要跟甲方______用户______说明外出原因。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答应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三、合同解除:经双方同意后,可以解除服务合同。

四、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订立后马上生效。

甲方

公章 :

乙方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广东劳动合同(篇7)

XX年广东省劳动合同范本是每一个在广东立足的企业必备的劳动文书,是劳资双方签订合同的范本。XX年广东省劳动合同样本,XX年广东省劳动合同范本应注意事项等内容,具体格式要求如下,

编号,

广东省职工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职工),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现住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XX年广东省劳动合同期限

(一)广东省劳动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年月

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XX年广东省劳动合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二、XX年广东省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或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三、XX年广东省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XX年广东省劳动合同中的工资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六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五、XX年广东省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XX年广东省劳动合同中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七、XX年广东省劳动合同中的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

八、XX年广东省劳动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XX年广东省劳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9、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第6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双方在七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关手续。

十、XX年广东省劳动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十一、XX年广东省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

十二、XX年广东省劳动合同中的调解及仲栽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在争论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年月日20年月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20年月日

使用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

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迹清楚、文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以上便是XX年广东省劳动合同范本的具体内容及格式。

广东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性质,地址,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年龄,

常住户口地址,属于,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居民身份证号码,劳动手册号码,外来人员就业证号码,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劳动部门批准,同意招用乙方到本企业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第二条生产(工作)任务乙方同意服从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承担生产(工作)任务。第三条生产(工作)条件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保健食品费,_。第四条劳动纪律甲方应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积极做好工作。第五条劳动时间与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日工作制,每日小时制,因生产(工作)需要加班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小时。确需超过,须经乙方及企业工会同意方能安排加班。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岗位和承担的任务定为每月(日)元。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为元,休息日为元,平日为元;夜间工作的,每晚(班)发给乙方夜餐费用元;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乙方劳动贡献定为每月元至元。在合同期间,如发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发给元。作为基本生活费用。甲方每月号定期足额发放工资。如超过规定日期,从第6日起计算拖欠的天数,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资额的1%支付给乙方赔偿金。第六条社会保险福利待遇1、在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按劳动保险规定,向省劳动保险机构缴纳养老保险金,乙方负担金额,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当月工资中扣缴。乙方符合招工条件,单位又有指标,可招为劳动合同制工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可随同转移,合并计算投保时间,其在本单位的工龄可连续计算。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待遇与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由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满,根据其伤残程度,由甲方按照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具体办法办理。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医疗期内待遇与合同制工人同等对待,伤病假期间由甲方的酌情发给生活补助费。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甲方应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费元。乙方死亡的,甲方应发给丧葬补助费元,一次性发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第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应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工作)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劳动合同。3、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属于应予辞退的。(3)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劳动法规、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权益的。5、在合同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况,甲方不得解除合同,(1)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3款规定的;(2)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的;(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但因本条第3款第(2)项、第四款第(1)、(2)项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7、乙方被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8、解除劳动合同时,乙方如不属违纪的,应允许其另找工作。如属违纪或本人愿意回原籍的,甲方必须收回劳动手册、外来人员就业证及暂住证,并出具证明领回其全部保险金。所交的养老保险金,乙方属城镇户口的,保险关系予以保留;农村户口的,除开除、自动离职、劳教、劳改的以外,年投保险在扣除5%的管理费后,一次性全部退还本人作为还乡补助费,不再享受其它补助金。第八条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第九条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第十条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15日内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可在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一条本合同条款现国家和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有抵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鉴证机关保留一份。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签章,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证人,(签章)签证机关,(盖章)合同鉴证日期,年月日

最新广东劳动合同范本

使用说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签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迹清楚、文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

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经济类型,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该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为。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部门为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为

职务(或工种)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四)甲方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派乙方到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地点、单位工作的,应协商一致并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章确认的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种形式执行,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计时工资,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执行,初始工资额为元/月或元/时;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计件工资,

(1)计件单价,

(2)劳动定额(确定的劳动定额原则上应当使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

3.其他形式(如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

4.甲方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物价水平和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等情况,依法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经甲乙双方协商或者以集体协商的形式,依法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和幅度。

(二)乙方的绩效薪酬或奖金的计发办法为,

(三)乙方的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办法为,

(四)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每月日发放(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按劳动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但乙方休息日加班被安排补休的除外。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按国家、省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数额为元/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七、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八条第(一)项第5点情形之一,合同期满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乙方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三)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四)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法定仲裁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一)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作如下约定,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方作如下约定,

(乙方负有保密义务的,甲方可与其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十一、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下列文件规定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双方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可另加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附页),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年月日

广东劳动合同(篇8)


2021广东省导游词 观澜湖旅游度假区导游词

观澜湖,位于深圳观澜镇。其实观澜湖并没有湖的,而是横跨深圳、东莞的观澜湖高尔夫球会。

观澜湖由骏豪集团全资投资兴建和运营管理,整个项目横跨深圳和东莞两个城市之间,由观澜湖深圳组团、观澜湖东莞组团和观澜湖黎光组团组成。项目从1992年开始兴建,先后投资逾100亿港币,发展了集运动休闲、商务休闲、养生休闲、会议旅游、文化娱乐、美食购物、长居短憩7大功能为一体的观澜湖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其中包括:世界第一大观澜湖高尔夫球会、亚洲最大的网球乡村俱乐部、多家酒店、国际会所、国际会议中心、生态休憩园,以及丰富的运动、餐饮、文娱、游乐设施。 早在2001年,观澜湖休闲旅游度假区已经被国家旅游局评定为国家首批4-旅游景区。2007年国家启动创建5A旅游景区的新标准以来,观澜湖从2009年初开始参与创建5-旅游景区,期间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多次进行实地考察,对观澜湖的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景观质量进行评鉴。2011年5月13日,观澜湖被正式评定为国家5-旅游景区,5月25日,国家旅游总局在北京举行了授牌仪式。目前,整个广东共有5家5-旅游景区。

记者了解到,每年有180万人次国内外宾客光临观澜湖,海外游客每年约有120万人次,主要来自北美、欧洲、东南亚、日本、韩国以及中国台湾、澳门及香港地区,占观澜湖游客总数的70%左右。

观澜湖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前沿省份广东的旅游项目,营造了一个以度假休闲为亮点的国际旅游胜地,充分顺应了主题休闲旅游在未来世界旅游市场最快增长的趋势,吸引海内外的宾客。在我国旅游业积极寻求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的转变,旅游产品也在寻求从观光旅游向度假休闲转变的新时期,观澜湖以主题休闲旅游为特点,为中国5-景区创造了新的样本。

据悉,观澜湖休闲旅游度假区亮点主要包括:高尔夫及户外有氧运动为主题的运动休闲;其中以高尔夫为代表的运动休闲设施拥有12个国际级球场,是全球唯一汇聚五大洲球场风格的世界第一大高尔夫休闲胜地。以养生SPA为主题的养生休闲;以商务会议和商务旅游为主题的商务休闲;以国际赛事为主导的赛事旅游,迄今为止,观澜湖引入和举办逾百次的高尔夫、网球、桌球和自行车等赛事,以及经贸、体育、文化交流活动,还举办过众多的国际名流到访活动,借助旅游项目,搭建了享誉国内外的国际交流平台。

除此之外,观澜湖还非常注重可持续发展和环保,多年来进行了把“荒山变成宝地”的有益实践。在没有天然旅游优势资源的情况下,营造出了一个绿色生态的优美环境,现在这里已经建成了13平方公里的绿色生态资源。2005年11月,观澜湖深圳组团的整个区域被列入了深圳生态永久控制保护区,也是深圳唯一通过企业生态开发形成生态保护区的范例。

丹霞山导游词

丹霞山座落于仁化县城南约9公里处,距韶关市区56公里。丹霞山与南海罗浮山、博罗罗浮山、肇庆鼎湖山并列为广东四大名山,1988年被国务院定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全山均为红色砂砾岩,远眺全山,“色如渥丹,灿若明霞”,因而又有人称之为“红石花园”。它的地质岩层是由碎屑红岩,砾石岩和粉状沙岩所组成,含有钙质,氧化铁和少量石膏,呈丹红色,是砂岩地势的代表。这种地形和福建的武夷山、韶关的金鸡岭等同属丹霞地貌。丹霞山古称烧木佛旧地,又称长老寨。据《广东省通志》记载,丹霞山在残唐五代时期已有佛教居士法云在山上之锦石岩憩 。

丹霞山是广东省四大名山之一,位于粤北仁化县城南九公里处,以“奇,险,美”著称,因“色如渥丹,灿若明霞”而得名。“桂林山水甲天下,不如广东一丹霞。”这是人们对丹霞山的赞美之语。传说,很早以前,有一对青年男女为了寻找一个理想的地方安家立业,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乘风驾云。一天,他们来到洞庭湖上,忽见五岭之南,浈水之畔,树绿天碧,奇花似锦,百鸟翔集,彩蝶飞舞,景色甚为美丽,于是策马南行,在一株高若苍天的丹桂树下停了下来。他们被这儿的奇山异水迷住了,于是便在这里安居下来。这匹神马也很留恋这儿,终日畅饮着这儿的澄澈悠悠的江水,年长月久,便化为一座峻秀壮丽的山峦,这山峦便是丹霞山。

丹霞山在今天的地质学上称为“丹霞地形”。据地质学家的考证,早在二千多万年前,丹霞山一带原是一个巨大的湖泊,后来由于地壳上升,湖身露出地面,岩层受风雨侵蚀,水流冲刷,才变成现在这样的峰林奇观。

丹霞山上有三个高峰,远看三峰高耸对峙,如出天表,蜿蜒变化。宝峰峙其北,海螺峰居其中,长老峰倚其南,三峰之中又以海螺峰最为雄峻。丹霞山名胜古迹甚多,除了别传寺,锦石岩,海天门,一线天等景外,还有历代文人骚客留下的诗文题刻。那些奇峰妙景,神形仙态,实在令人目不暇接,流连忘返。

广州白云山导游词

广州白云山位于广州市北部,是南粤名山之一,被称为“羊城第一秀”,由30多座山峰组成,登高可俯览全市,遥望珠江。每当雨后天晴或暮春时节,山间白云综绕,山名由此得来。

白云山自古以来就是有名的风景胜地,“蒲润源泉”、“白云晚望”、“景泰归增”等均被列入“羊城八景”。近年来又开辟了山顶和山北公园,修建了庭园式山庄旅舍、双溪别墅、松涛别院及观鸟园。每年的农历9月9日重阳节,会有许多人去登白云山。

白云山很早就知名于世。战国时已有名士出入,晋朝时已风景宜人,唐朝便以胜地著称。宋代以来的\"羊城八景\",白云山就占多处。羊城人们一向喜欢到此登高游览,尤其在九九重阳,更以登白云山为乐事,每逢此时,扶老携幼,人流熙熙攘攘的热闹场景便构成羊城一幅独特的风情画。

一些党和国家的领导人如-、-、-、-、陈毅、陶铸、郭沫若等都曾来此观光、小憩和接待外国来宾。现在,白云山有专线游览车,顺着盘山公路而上迂回曲折,可直达山顶公园和天南第一峰,还设有上山索道。山上有各式风味餐厅和各种服务设施,还有简易炉灶可供人们野餐和烤烧,已成为全国有名的游览胜地。

白云山上还有高山滑草、1400米滑道、三角滑翔翼等体育娱乐项目.

门票:山南门岗5元;云台花园10元;星海园3元;索道上山20元,下山10元;滑道20元。

位置:位于广州市北部,距市区约17公里,是九连山脉的南延部分。

面积:20.98平方公里

概貌:白云山由30多座山峰簇集而成,全山面积28平方公里,最高峰摩星岭海拔382米,是广州市最高峰。

白云山气势磅礴,山峦起伏,沟谷纵横,最高峰为摩星岭,山上道路四通八达。风景优美,名胜古迹甚多。自山北向南分为山北、山顶、麓湖三个风景区。麓湖区内,绿树成荫,湖面平静如镜由麓湖可乘缆车至山项。山顶区包括山顶公园、鸣春谷、山庄旅舍、双溪别墅、能仁寺、九龙泉等。山北风景区则另是一番景象:群山起伏,苍松遍野,一望无际,犹如滔滔大海;山风吹过,其声如涛,此即被誉为羊城八景之一的\"白云松涛\"。散落在湖光山色和峰峦叠翠间的蒲谷、能仁寺、天南第一峰、鸣春谷、九龙泉、碑林、摩天岭、山湾、双溪、山庄、白云松涛、松涛别院、明珠楼、白云仙馆、聚芳园、麓湖高尔夫球乡村俱乐部、广州溜冰俱乐部、鹿鸣酒家等与新建成的云台花园、雕塑公园、白云滑道等景点。

举世闻名的华南植物园位于龙眼洞,种植有热带、亚热带植物4500余种,有专供人们观赏的展览区,分别种植棕榈植物、孑遗植物、热带植物、荫生植物、防污绿化植物、经济植物、竹和药用植物、园林树木、裸子植物等。园内还建有人工湖、水榭、接待厅、休息亭、实验楼、荫棚、温室等设施,既是研究开发利用植物资源和普及植物学知识的基地,又是一个丰富多彩、风景如画、绿海芬菲的植物大观园,吸引着众多的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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