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方案 篇1
金华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
“2017年轨道交通杯篮球友谊赛”活动方案
(注:杯名1,轨道交通杯篮球友谊赛;2、轨道交通杯宏润篮球友谊赛《强调下赞助单位》;3、轨交投建杯篮球友谊赛;以上三项可供选择,如有更好的点子优先考虑)
正文如下:
为丰富公司员工业余活动,构建共建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工程的和谐气氛,提高全体参建人员的身心健康,培养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市轨道交通公司文化氛围。经公司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轨道交通杯篮球友谊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至12月,比赛于每周三或周四下午6:30开始,持续时间约2小时(视具体工作情况而定)。
二、活动地点
金华市体育中心室内场地。
三、活动对象及要求
(一)活动对象
1金华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
2.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
三。上海学院、中交铁路学院、中铁咨询院、华东电力建设学院(联合团队);
4中铁隧道集团****;
5、宏润建设****金义东;
6中铁五局集团金义东项目部;
7中天建设集团金义东项目部;
8浙江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金义东项目部。
(二)相关要求
所有参加人员均为金义东项目部内部人员,不得邀请我公司或其它公司人员参加。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与资格。
2.每位报名人员只可参加一支球队
三。比赛按参赛单位划分。每个单位有一个队,每个队最多有12名队员和至少5名队员,其中包括一名队长。(附表一)
4.比赛时设裁判二名。
5.抽签,分为a组和b组。a、 b组各有4支球队,第一阶段为循环赛
a、b两组分别进行组内循环赛,胜场多的前两只队伍进入半决赛(如有胜场相同时,以循坏赛中的胜负关系决定排名);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半决赛):由a组第一名对b组第二名,由a组第二名对b组第一名,每场比赛采用一场定胜负制,胜者进入总决赛,败者争夺此次赛事的第三名、第四名;决赛第三阶段:半决赛中获胜的队伍将争夺本次比赛的第一名和第二名。
6比赛采用四节制,每节比赛时长为20分钟,两队有一次停赛时间为2分钟。2节完后,中场休息10分钟,双方交换场地。
7每队球员人数为5人,替补人数不限。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篮球活动本着“友谊第
一、比赛第二”,尊重裁判,促进共建金义东市域轨道交通工程的氛围;
2.请各参赛球队统一着装;
三。请合理安排工作和比赛时间;
4每队推选一名队长,负责与比赛有关的一切事宜的联系和沟通,做好协调工作;
5请宏润建设集团做好相关承接活动。
金华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
2017年11月23日
2017年轨道交通杯篮球友谊赛参赛队伍信息表
(附表一)
参赛单位
球队名称
备注:1、请队长将手机号码填写于**的备注框中;2每件球衣一套深色和浅色。填写具体颜色,如黑/白、红/蓝等,具体颜色由团队确定;3、队内职务填写如队长、队员等。
审查方案 篇2
一、受理,核查下列材料:
(1)申请表。
(2)建设项目的有效批准文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房地产企业的开发资质证明等。
(4)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
(5)现势地形图。
(6)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图纸三套,电子文件一套(CADWORD格式,效果图为JpG格式)。
(7)相关部门意见(消防、环保、园林等)。
(8)规划部门指定的其它有关材料。
二、审查
(一)现场勘察工作,包含以下内容:
(1)检查现场情况是否与地形图相符合。
(2)勘查地块内的地形地貌、文物遗留、古树名木等。
(3)核查地块的土地权属,临界单位、建筑性质、出入口的可能方向。
(4)核查地块上的及地下管线、高压线等五线的情况。
(5)日照影响的可能因素:地面标高、建设高度等。
(6)对周围地区有一定影响和控制要求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对照有关环保、消防和其它特殊要求的意见。
(7)检查对相应的市政设施要求规划改造的情况。
(8)现场应拆除建筑及现场清理情况等。
(二)内业审查,包含以下内容:
(1)规划方案是否符合设计条件的要求。
(2)根据相关材料,确定建筑性质、规模等。
(3)验算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
(4)根据地形地貌确定+0.00位置、建筑高度(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的高度)。
(5)审查建筑间距、退界距离、相邻关系、建筑控高,并符合《省技术规定》等规范要求。
(6)配合市政处审查建筑与城市市政工程接口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7)地下建筑及配套设施是否符合规划方案要求。
(8)审查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技术指标。
(9)审查出入口方位、人行通道、停车指标以及其他的交通设施。
(10)审查建筑造型、色彩及外墙装饰材料、周围环境、绿化小品等相关因素。
(11)在地形图上标出五线位置及与拟建建筑相对关系和尺寸。
(12)审查规划方案是否是城市标志性建筑、城市重点地段、大型市政公共服务设施、住宅小区开发等建设项目,确定是否需要公示或听证。
三、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分局例会研究。
四、根据分局例意见报市局例会研究,根据市局例会意见办理。
五、审定方案(需要公示项目,进行公示),档案转档案室归档。
审查方案 篇3
( 1) 合同审查依据法律审查,首先是指依据《合同法》审查,合同条款的约定要符合《合同法》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等基本原则。也要符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合同法》是对于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性规定,是普遍适用的规范化要求及原则性条款,其他法律法规如果出于行业交易安全的需要,在符合《合同法》立法原则的基础上有更细化的规定,那么应该作为审查的依据优先适用。
( 2) 企业内部控制表现在合同管理方面,主要是识别合同签署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点,继而设置关键控制点,进行风险的有效防范。可以说,合同审查本身就是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和手段。因此,合同审查工作作为企业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应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而开展。
( 3) 商业惯例审查要包括国际认可的、行业通行的、权威协会认可的商业惯例等。商务活动中,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于争议焦点的条款往往会更易接受商业惯例的标准。比如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除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比例范围内,如何确定具体违约金比例,往往会看整个行业内商业惯例是多少。合同审查人员如果对本行业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依据商业惯例进行合同审查,有利于较好地把握尺度,既把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又能有效推进商务谈判进程。
审查方案 篇4
甲方:招聘公司
乙方:求职者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叁年。即自20--年7月28日起至20--年7月27日止。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
二、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
1、为乙方提供上岗机会;
2、为乙方保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章。
3、甲方保证乙方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年检及时、有效,保证乙方继续教育等工作的及时进行。如果完全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负责为乙方补办资格证、注册证。如果完全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吊销,甲方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发生时,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保证乙方的知情权,并经过相互协商共同解决。
(二)乙方
1、应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提供其一、二寸彩色相片各10张、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或)考试合格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其他执业资格证和注册证书及原项目经理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如有)、原注册单位的解聘证明原件等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乙方对其提供的证书及材料负责;
2、配合甲方进行建造师上岗所应参加的各类培训;
3、有项目上岗的,若有要求建造师必须到场的需参加;
4、乙方不得在同行业中其他单位岗位任职。
三、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甲方支付乙方每年基本报酬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每月付壹仟元整,年底结清。若有项目上岗,按照工程项目规模每月发放补贴,补贴标准结合市面价格面议。工资发放时间同甲方管理人员发放时间。
四、保密
乙方在聘用期内应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密,并自愿承担泄密而导致甲方名誉及经济的一切法律和经济损失。
五、合同的解除
1、协议到期后,合同自动解除。
2、协议解除后,甲方应对乙方办理注册变更手续提供便利条件。
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
(2)甲方有其它违约行为。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指出后十日内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乙方自己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在初始注册时给予的10000元人名币的奖励(如有),赔偿甲方为乙方支付的相关培训费用。
六、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以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如有一方单方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七、合同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甲方:
乙方:
日期:
审查方案 篇5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 一次办成改革要求,提升规划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和《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类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报建与审查适用本规定。
《济南市规划局标准地出让与告知承诺制试点审批工作办法》规定的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报建与审查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承诺制,是指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设计(日照分析)单位(以下统称承诺单位)及相关人员签署《承诺书》(见附件),对其提交的设计、分析成果相关内容做出承诺,规划部门不再对其承诺内容进行技术审查的制度。
第四条 承诺单位应当对下列内容作出承诺:
(一)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其日照分析成果符合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符合《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济南市日照分析管理规定》等地方规范、标准要求;
(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符合已批准的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等规划要求;
(三)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其日照分析成果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四)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建筑间距与退让、配套设施等各项指标和内容,满足规划条件和规划设计要求;
(五)承担违诺责任。
第五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请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时,应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书》与其他报建材料一并归档。
第六条 规划部门应当组织对已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纳入信用信息管理。
第七条 规划部门发现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存在违反承诺情形的,应当责令承诺单位限期整改,采取措施消除对城乡规划实施造成的影响。
第八条 承诺单位存在违诺情形的,规划部门将其不良行为纳入规划领域征信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布,按规定对其项目报建采取限制性措施,同时纳入全市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对其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已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第九条 出具承诺的注册建筑师、注册规划师及相关人员存在违诺情形的,规划部门按规定评定、记录其不良信息。情节严重的,可函告执业资格管理或其他相关部门,建议依法处以罚金、停止执行业务、吊销资格证书等。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