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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精选12篇)

2024-01-04 15:18:11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保全异议申请书 异议申请书

【#实用文#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精选12篇)#】在当今中国,高速发展的经济每一天下,很多人都需要写不同样式的申请书。申请书一般是个人或团体向相关企业机构提出请求是使用的书面材料,是否有可以参考的申请书的模板?这篇文章名为“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好工具范文网的编辑特意为您精心整理,我们会为您整合出该领域的数据和案例以帮助您深入了解!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篇1

异议人(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被异议人(原审原告):(个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

被异议人(原审被告):(个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

请求事项:

请求撤销(20x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申请人财产查封(或冻结、拍卖等)。

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审理(20___)______法____字第______号过程中,查封(或冻结、拍卖等)________________财产,因该财产属于异议人所有,现提出书面异议,请求贵院停止(或撤销、终止、纠正、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理由及法律依据)

此致

____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篇2

申请人:X有限公司分公司

住所地: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工程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一、请求法院解除对申请人XX银行XX区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内的存款X元冻结;

二、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元。

事实理由:

一、被申请人保全申请人银行账户错误,申请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双方在充分了解并真实表达意愿下签订供货合同,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按合同继续履行,反对解除合同。

三、被申请人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商品砼采购合同,双方约定被申请人为工程提供混凝土,截止20xx1年5月11日,被申请人提供的浇筑混凝土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甲方X地产公司和监理分别发出工程暂停令,对已浇筑的不合格墙体进行砸除,重新浇筑,并责令停止使用被申请人提供的混凝土。为如期完工,申请人不得不高价购买第三方混凝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和约定的“应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

四、被申请人申请法院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

申请人在XX银行申请开立了基本账户,但该账户被冻结后,导致申请人无法进行正常的经济往来,资金流转受到了严重影响,同时也给申请人的商业信誉造成了损失。因此,申请人请求法院对该账户进行解冻,并愿意提供其他财产作为担保。即使申请人的主张成立,但被申请人冻结的金额已超过应予支付的金额。因此,被申请人应当对申请人的商业信誉造成的损失X元进行赔偿。请考虑此事。

综上,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向贵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20xx)银民商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并作出变更裁定。因为该裁定错误地冻结了我的银行账户及存款X元,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希望被申请人承担相应责任。

此致

银川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有限公司分公司

X年X月X日

相关知识

什么是财产保全异议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诉讼当事人为了自己将来的生效判决权益得以实现而采取的一项保障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提交了书面的财产保全申请、作了相应的担保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法院通常都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法律规定被保全的财产应当限于本案争议的财产或被申请人的财产。但在具体生活中。

案外人以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的标的的权属并非被申请人所有,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加以证明,以案外人的身份认为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所执行的标的违反法律的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要求解除法院已采取的强制措施,将已执行的标的归还原主。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申请人,也不是被申请人,而是与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

2、采取强制措施的机构是依法行使职权的人民法院;

3、强制措施已经实施;

4、案外人提出异议主张权利并提供相关证据。

综上,财产保全案外人异议是指在诉讼程序中,因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后,案外人对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的标的物主张权利并提供证据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案外人可以就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提出异议,要求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篇3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一、请求法院解除对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______内的存款______元冻结;

二、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______元。

事实理由:

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商品砼采购合同,双方约定被申请人为______工程提供混凝土,截止______年5月11日,被申请人提供的浇筑混凝土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导致甲方______地产公司和______监理分别发出工程暂停令,对已浇筑的不合格墙体进行砸除,重新浇筑,并责令停止使用被申请人提供的混凝土。为如期完工,申请人不得不高价购买第三方混凝土。故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和约定的,应该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申请人不同意解除合同,并依法提出反诉,要求被申请人重做、减少价款并赔偿申请人的经济损失__________元。

被申请人申请法院冻结中国建设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申请人的在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开立的基本账户,冻结该账户导致申请人无法进行正常经济往来,资金无法正常运转,并严重影响申请人的商业信誉,因此申请法院解冻该账户,申请人愿意提供其他财产予以担保。即使被申请人的主张成立,其申请法院冻结的数额已超过应予支付的金额。因此,被申请人应予赔偿冻结申请人的银行账户给申请人的商业信誉造成的损失__________元。

综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____)银民商初字第______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对申请人银行账户及存款____________元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__________元。

此致

____市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篇4

请求事项:

请求撤销(20x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申请人财产查封(或冻结、拍卖等)。

事实与理由:

贵院在审理(20___)______法____字第______号过程中,查封(或冻结、拍卖等)________________财产,因该财产属于异议人所有,现提出书面异议,请求贵院停止(或撤销、终止、纠正、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理由及法律依据)

________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篇5

申请人:xx经济开发区xx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xx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22号。

被申请人:陈xx,男,汉族,xxx年2月17日出生,住xx市xx区淮城镇竹巷街64号。

被申请人:刘xx,男,汉族,xxx年7月12日出生,住xx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路162号。

请求事项:

请求撤销(20x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解除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xxxxxxxxxxxxxx账户xxxx万元存款的冻结;

事实和理由:

贵院立案受理的陈xx(原告)诉刘xx(被告)、xx经济开发xx建筑有限公司(第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20xx年12月30日作出了(20xx)xx民初字第xx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xxxxxxxxxxx账户xxxx万元存款,现申请人对陈xx申请财产保全以及贵院作出的冻结裁定提出异议。

一、申请人与陈xx无任何经济往来或纠纷,陈xx无权要求申请人支付工程款,更无权请求冻结申请人的账户存款

从陈xx提供的证据材料来看,没有证据显示申请人曾经和陈xx签订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有其他的经济往来,申请人以第三人的身份作为本案诉讼主体不适格,因此陈xx无权要求申请人支付工程款,更无权请求冻结申请人的账户。

《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根据该规定,个人合伙首要条件是合伙人之间签订书面合伙协议,本案中,陈xx除了提供的一份《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该协议的真实性且不论)中有其签字外,陈xx和刘xx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两人之间存在合伙关系,因此陈xx和刘xx之间合伙关系不成立。

另外,陈xx和刘xx之间是不是合伙关系,申请人不清楚,也与申请人没有任何关系,申请人加入该诉讼对查明案件事实没有任何意义和作用,故本案将申请人列为第三人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申请人与刘xx之间工程款支付条件没有成就,申请人没有拖欠刘xx的工程款

根据申请人与刘xx签订《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第六条规定,工程款的支付需要以审计为前提,同时需要发包方开发区管委会将工程款支付到位,申请人方可向刘xx支付工程款。目前黄元小区三期工程和南方花园小区五期工程发包方开发区管委会尚未审计结束,也没有支付相应的工程款,按照合同约定,申请人与刘xx之间工程款支付条件没有成就,申请人没有拖欠刘xx的工程款。

陈xx主张确认和刘xx之间存在合伙关系属于合伙纠纷,主张申请人支付工程款(实际上无权主张)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陈xx在同一案件中主张两个案由,法律明确禁止,贵院应该驳回陈xx诉讼请求。

五、陈xx如果不立即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将导致申请人无法参加投标,给申请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陈xx将赔偿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陈xx请求贵院冻结的xxxx万元是申请人将用于奔驰4s店项目工程投标的保证金,现因为陈xx错误申请冻结该款项,将导致申请人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位,严重影响申请人正常参加投标,陈xx应该赔偿由此给申请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陈xx申请冻结申请人的.账户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复议,请求贵院支持申请人请求。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篇6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精选范文

小编为你整理关于财产保全的异议申请书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欢迎借鉴。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XX分公司

住所地:XXXXXX

负责人:XXX委托代理人:XXX

被申请人:XXX工程有限公司          住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请求事项:

一、请求法院解除对申请人XX银行XX区分行营业部的银行账户XXXXXXXXX内的存款X元冻结;

二、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元。

事实理由:

一、被申请人的商品混凝土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商品砼采购合同,双方约定被申请人为XXX工程提供混凝土,截止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违约责任。”因此,申请人不同意解除合同,并依法提出反诉,要求被申请人重做、减少价款并赔偿申请人的经济损失X元。

二、被申请人申请法院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

XXXXXXXXX系申请人的在XX银行申请开立的基本账户,冻结该账户导致申请人无法进行正常经济往来,资金无法正常运转,并严重影响申请人的商业信誉,因此申请法院解冻该账户,申请人愿意提供其他财产予以担保。即使被申请人的主张成立,其申请法院冻结的数额已超过应予支付的金额。因此,被申请人应予赔偿冻结申请人的银行账户给申请人的商业信誉造成的损失X元。

综上,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20XX)银民商初字第XXX号民事裁定书进行复议,作出变更裁定,解除对申请人银行账户及存款X元的冻结,并要求被申请人承担由于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X元。

三、被申请人保全申请人银行账户错误,申请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供货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合同,不同意解除合同。

此致

**市XX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篇7

请求将保全查封的车牌号为豫xxxxx的宇通牌重型汽车壹辆(发动机号xxxxx,车架号xxxxxxxxxxxx)退还给申请人。

20XX年3月13日,申请人xxxx实业有限公司与购车人葛传强签订《汽车(买卖)贷款服务合同》(下称服务合同),约定葛传强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发动机号为xxxxx,车架号为xxxxxxxxxxxx的宇通牌重型汽车壹辆,车辆总价款396000元,葛传强支付30%的首付车款即119000元,其余277000元申请汽车贷款,申请人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张俊士提供反担保。该服务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约定:“在乙方付清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之前,甲方保留车辆的所有权”;且合同第十四条第一款还约定:“在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对贷款银行和甲方的全部义务后,车辆所有权转移给乙方,甲方并向乙方交付留存的材料”。

20XX年4月1日,申请人将标的车辆交付给葛传强20XX年4月19日,将该车抵押给贷款银行并由申请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葛传强同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财富广场支行签订《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获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财富广场支行提供的动画小游戏大全网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迄今为止,葛传强尚欠 银行贷款 元未予偿还。20XX年7月27日,葛传强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xx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受害人申请将该车辆予以保全扣押。

车牌号为豫xxxxx的宇通牌重型汽车系申请人保留所有权的车辆,并非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所能保全的当事人的财产范围。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请异议,请求将保全查封的'豫xxxxx退还给申请人。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篇8

异议人:,女,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311X6915住址xx省洪山区号,联系电话:(代理律师周)。

在原告xx市X有限公司与被告洪正国就()鄂X字第11X5号裁定书的财产保全,贵院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查封,即位于青山区40/41街江南春城5栋1门1102号房屋,当作被告的财产予以执行,异议人现依法申请异议。

请求事项:

立即解除对xx市青山区40/41街江南春城5栋1门1102号房屋的查封、冻结。

事实与理由:

异议人于x年4月13日与左菊英、洪正国夫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异议人购买左菊英、洪正国夫妇名下的位于xx市青山区40/41街江南春城5栋1门1102号房屋(建面95.41平米,当时属合同房,有20余万元银行贷款未还清,未办理两证),总房款80万元,首付20万元,3个月内卖方配合办理两证,办完证后30天内还清全部银行贷款,20xx年6月12日交房。合同签订当日异议人叫其丈夫夏平杨在银行柜台汇款20万元给洪正国的账户。同年4月15日左菊英、洪正国夫妇又约见异议人及其丈夫夏平杨,说自己做工程,急需资金,要求提前支付全部购房款,并承诺30天内负责还清银行贷款,60天内负责办理两证过户。由于双方关系不错,异议人同意了。当日由夏平杨在银行柜台汇款60万元给洪正国的账户。并由左菊英、洪正国夫妇书写了《承诺书》,并出具80万元收条一份,左菊英、洪正国夫妇的儿子洪钟当时也在收条上签了字。

以后左菊英、洪正国夫妇由于债务缠身,一直没有兑现诺言,既未还清贷款,也未办理两证过户。异议人多次催促,并在物业公司办理了入住手续,左菊英总是推说没钱,无法办证。异议人只得垫付办证税费17107.58元,于x年6月8日陪同左菊英、洪正国夫妇到房产局办理了该房屋的两证。由于无钱还清贷款,当时无法将房屋过户至异议人的名下。由于左菊英、洪正国夫妇到处躲债,异议人于x年10月13日与他们到xx市楚信公证处办理了委托提前还贷公证书。

现贵院将异议人所有的房屋予以执行,导致异议人无法办理房屋初始登记。

综上所述,异议人是案外人,贵院将异议人的财产予以执行,明显错误。异议人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及《最高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提出异议,请求立即解除对该房屋的查封冻结,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异议人:

x年11月7日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篇9

申请人:经济开发区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22号。

法定代表人:周,公司总经理。

被申请人:陈,男,汉族,x年2月17日出生,住xx市xx区淮城镇竹巷街64号。

被申请人:刘,男,汉族,x年7月12日出生,住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路162号。

请求事项:

请求撤销(20xx)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解除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x万元存款的冻结;

事实和理由:

贵院立案受理的陈(原告)诉刘(被告)、经济开发建筑有限公司(第三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20xx年12月30日作出了(20xx)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冻结了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x万元存款,现申请人对陈申请财产保全以及贵院作出的冻结裁定提出异议。

一、申请人与陈无任何经济往来或纠纷,陈无权要求申请人支付工程款,更无权请求冻结申请人的账户存款

从陈提供的证据材料来看,没有证据显示申请人曾经和陈签订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有其他的经济往来,申请人以第三人的身份作为本案诉讼主体不适格,因此陈无权要求申请人支付工程款,更无权请求冻结申请人的账户。

二、陈和刘之间合伙关系不成立

《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根据该规定,个人合伙首要条件是合伙人之间签订书面合伙协议,本案中,陈除了提供的一份《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协议书》(该协议的真实性且不论)中有其签字外,陈和刘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两人之间存在合伙关系,因此陈和刘之间合伙关系不成立。

另外,陈和刘之间是不是合伙关系,申请人不清楚,也与申请人没有任何关系,申请人加入该诉讼对查明案件事实没有任何意义和作用,故本案将申请人列为第三人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申请人与刘之间工程款支付条件没有成就,申请人没有拖欠刘工程款

根据申请人与刘签订《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第六条规定,工程款的支付需要以审计为前提,同时需要发包方开发区管委会将工程款支付到位,申请人方可向刘支付工程款。目前黄元小区三期工程和南方花园小区五期工程发包方开发区管委会尚未审计结束,也没有支付相应的工程款,按照合同约定,申请人与刘之间工程款支付条件没有成就,申请人没有拖欠刘工程款。

四、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主张两个案由

陈主张确认和刘之间存在合伙关系属于合伙纠纷,主张申请人支付工程款(实际上无权主张)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陈在同一案件中主张两个案由,法律明确禁止,贵院应该驳回陈诉讼请求。

五、陈如果不立即申请解除财产保全,将导致申请人无法参加投标,给申请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陈将赔偿由此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陈请求贵院冻结的x万元是申请人将用于奔驰4s店项目工程投标的保证金,现因为陈错误申请冻结该款项,将导致申请人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位,严重影响申请人正常参加投标,陈应该赔偿由此给申请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陈申请冻结申请人的账户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复议,请求贵院支持申请人请求。

此致

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经济开发区建筑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篇10

请求将保全查封的车牌号为豫AK9298的宇通牌重型汽车壹辆(发动机号xxxx,车架号xxx)退还给申请人。

20xx年3月13日,申请人河南华通实业有限公司与购车人葛传强签订《汽车(买卖)贷款服务合同》(下称服务合同),约定葛传强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发动机号为1611B060321,车架号为LZGCL2R44BX031728的宇通牌重型汽车壹辆,车辆总价款396000元,葛传强支付30%的首付车款即119000元,其余277000元申请汽车贷款,申请人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张俊士提供反担保。该服务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约定:“在乙方付清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之前,甲方保留车辆的所有权”;且合同第十四条第一款还约定:“在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对贷款银行和甲方的全部义务后,车辆所有权转移给乙方,甲方并向乙方交付留存的材料”。

4月1日,申请人将标的车辆交付给葛传强204月19日,将该车抵押给贷款银行并由申请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葛传强同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财富广场支行签订《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获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财富广场支行提供的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迄今为止,葛传强尚欠银行贷款元未予偿还。年7月27日,葛传强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受害人申请将该车辆予以保全扣押。

车牌号为豫AK9298的宇通牌重型汽车系申请人保留所有权的车辆,并非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所能保全的当事人的财产范围。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请异议,请求将保全查封的豫AK9298退还给申请人。

附:1。《汽车(买卖)贷款服务合同》及葛传强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借款/担保合同》复印件;

3。葛传强归还银行贷款及申请人代葛传强垫付银行贷款的凭证复印件。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篇11

请求将保全查封的车牌号为豫xxxxx的宇通牌重型汽车壹辆(发动机号xxxxxxx,车架号xxxxxxxxxxxxx)退还给申请人。

xxx年3月13日,申请人xxxx实业有限公司与购车人葛xx签订《汽车(买卖)贷款服务合同》(下称服务合同),约定葛xx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发动机号为xxxxxxx,车架号为xxxxxxxxxx宇通牌重型汽车壹辆,车辆总价款396000元,葛xx支付30%的首付车款即119000元,其余277000元申请汽车贷款,申请人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张俊士提供反担保。该服务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约定:“在乙方付清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之前,甲方保留车辆的所有权”;且合同第十四条第一款还约定:“在乙方依本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对贷款银行和甲方的全部义务后,车辆所有权转移给乙方,甲方并向乙方交付留存的材料”。

xxx年4月1日,申请人将标的车辆交付给葛xxxxx年4月19日,将该车抵押给贷款银行并由申请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葛xx同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财富广场支行签订《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获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财富广场支行提供的动画小游戏大全网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迄今为止,葛xx尚欠 银行贷款 元未予偿还。xxx年7月27日,葛xx驾驶该车发生交通事故,之后,xx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受害人申请将该车辆予以保全扣押。

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 篇12

诉讼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范文

小编为你推荐关于诉讼财产保全的异议的'申请书范文。欢迎参考。

申请人:刘**

申请人因深圳集贤庄XSJ城市花园发展有限公司诉深圳市WJ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承包合同纠纷一案,XSJ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一事提出异议。

请求事项:申请法院撤销(20XX)云法民一初字第4283号民事裁定书,解除对深圳市WJ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号内50万元银行存款的冻结决定。

理由:

因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法院冻结的,深圳市**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银行帐号内50万元银行存款的所有权归申请人。法院保全了案外人的财产,保全不当。故申请人提出上述申请,望法院批准!

此致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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